里怎样有助于学生真正的学习

在课堂教学中你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是怎样的有哪些是成功的经验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在课堂教学中你对学生的学习评价是怎样的有哪些是成功的经验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09-11-05 &匿名提问
素质教育的课程教学评价是一种发展性的评价,是一种而向全体、着眼于明天、侧重于发展、有利于改进的评价。其目的主要是能够促进全体学生获得全面和谐的发展,使教师的教学能力获得进一步的提高。它强调评价教学要从整体出发,出发点和归宿是使每个学生都能适应社会的需求,是一种面向全员的评价活动;它强调学生的自学能力、创造能力和自我表现评价能力的发展;它强调评价必须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性,形成乐学乐教、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一、对学生进行课程评价的内容素质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关注全面,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全面发展,并重视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因此,评价学生的学也应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评价观,既要看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如何,又要看学生的能力、尤其是创造力是否得到了发展,是否培养了学科兴趣,是否具有一定的学科素养。第一,学习目标。学习目标是人们从事学习活动所要达到的标准或预期结果。建立明确的学习目标是进行学习活动的战略前提,是提高学习积极性、自学性和学习效率的关键。学习目标是否确立,可以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动机、学习兴趣等方面体现出来。因此,对学生学习目标的评价标准为: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动机明确,学习兴趣浓,注意力集中,听课率高。第二,学习过程。可以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表现出的学习自学性、积极性、协作性、创新性、自制性和纪律性等方面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具体标准为:学生能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体意识强,能主动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课堂答问面广,发言率高;学生思维活跃,善于思考问题,敢于提出问题,质疑面广,发问率高;学生对于不利于课堂教学的因素,能够主动加以制止和控制;学生能主动配合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学生能遵守纪律,课堂教学严肃、生动、活泼。第三,学习方法。学生是否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否掌握和具备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是学生学习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既与教师的课堂教学有关,也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好的学习方法包括: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及时巩固练习;学会科学运筹时间;学会有目的地收集、整理资料;学会有效地利用学习工具等。第四、学习效果。对学习效果的评价,包括技能发展水平、智力能力发展水平、思想品德发展水平三个层面。从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所掌握的基本知识技能、基本能力(包括自学能力、表达能力、质疑能力、想像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辨别能力、操作能力、计算能力、归纳能力)、思想认识、特长发展等五个方面加以评价。学生能够对本学科产生浓厚的兴趣,学生的思想、知识、能力、特长素质能在课堂教学中得到体现和发展,是学习效果好的评价标准。二、对学生进行课程评价的原则和方法评价原则有方向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教育性等原则。具体的评价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种。第一、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指标有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学科目标以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评价标准应该用清楚、简练、可测量的目标术语加以表述。第二、选择并设计评价工具与评价方法工具、方法的选择与使用要适合内容的性质与需要,评价学生内容的多样化,对应的评价工具和方法也应注重多样化,如行为观察、情境测验、学习日记或成长记录等。第三、收集和分析反映学生发展的资料收集和分析反映学生发展的资料,这是评价的关键,评价学生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和同伴观察与评价、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成绩与作品集、有关说明学生进步的证据等。收集资料的方法有:标准化考试,学生工作范例,对学生观察、访谈等。第四、明确促进学生发展的改革要点,并制定改进计划明确促进学生发展的改革要点,并制定改进计划,这是素质教育评价的意义所在。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应根据信息收集后的分析报告,根据学生发展的成就、潜能和不足,明确学生发展的改革要点,用清楚、简练、可测量的术语表达出来,制定改进计划。在改进计划中要注意将学生发展不足的领域向其发展优势领域迁移,促进其潜能发展。总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无论是教学还是评价都应以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发展为出发点。评价应有益于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应有助于学生反思和调控自己的学习过程,从而促进语言能力的不断发展。教师应使学生认识到自我评价对于学习能力发展的意义、并学会自我评价的方法。在各类评价活动中,学生都应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合作者。评价应是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评价使学生学会分析自己的成绩与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东方风来满眼春”,春天是令人生出无限遐想的季节,让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携起手来,不畏艰难,锐意进取,从搞好课程评价入手,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张开热情的双臂,去拥抱繁花似锦,万紫千红的素质教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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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王春晖(大连商务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9)内容提要:本文对高校教师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函做了一般性的理论阐释,指出教师在培养人才的基础性作用是全社会公认的,教师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关键词:教师权利、法律保护、法律救济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师,是履行向受教育者传递文化科学知识和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的专业人员。应该指出,教师在科教兴国、培养人才的基础性作用是不可质疑的,是全社会公认的,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尊师重教”的口号我们已经喊了十几年了,然而忽视和轻视教师的地位,侵犯教师权益的现象仍屡屡发生。“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维护教师的权益,这是广大教师都极为关心的问题。本文对教师权益中法律保护和救济进行探讨,目的在于希望这些问题能得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管理层以及广大教师的重视,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得以解决。一、教师的基本权利教师的基本权利是教师在履行教师职务过程中,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待定,根据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这些权利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主体,有权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具体地说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书育人是一名教师最基本的权利和职责,教师向受教育者提供的产品是教学服务,这种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无形性性、教与学的不可分离性和可交易性。教育教学活动本身不是孤立的,而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材教法与专业创新、政治思想与道德教育、考试评价与能力培养、校园文化与课外活动等。教师的教学活动是一项教与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为学而存在,学又要靠教来引导,两者是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其中第一要素是教师,教师不仅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而且是传授知识的重要主体。因此,只有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学校的教学活动才能得以正常进行。(二)从事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权利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这是党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战略性指导意见。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主要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提升。特别是教师的知识,它是单一的、不变的,需要不断地加以保养和更新。例如从事国际贸易法律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注意传统的货物贸易及其法律的变革,还必须认真地去学研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的法律框架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教师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因此,学校必须保障教师在教书的同时,积极地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权利,尤其是应加大对高校科研工作的资金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各类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三)指导学生和评定学生的权利学生的学习活动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教师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受教育者的活动,受教育者的学习活动必须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按照一定教学计划的具体要求进行。通过教师对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指导,可以使学生的学习避免反复探索的曲折道路,而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更有效的学习成果。另外,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还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习做出评价。当然,教师在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不能主观、片面,更不能出现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以及家长应充分尊重教师,保障教师在指导学生和评定学生方面的权利得以全面执行。(四)按时获取报酬的权利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著名需要层次理论,已为当今社会各界所接受。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有五大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感的需要、归属感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马斯洛认为,生理需求在未被满足前,没有任何其他的需要会被当作是激励的基础,因为个人的生存是最基本及最重要的考虑。目前,有些学校拖欠教师工资相为严重,且拖欠面大,拖欠时间长。据河南省的一份调查,全省拖欠教师工资超过2亿元,个别地方拖欠均超过十个月以上。这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教师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极大地伤害了教师的情感,更重要的是严重地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日起正式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想象,如果教师最基本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证,又怎样能保障其从事教学工作?如果不能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又怎样能要求他们培养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对学校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学校中,从事教学的主体是教师,教育教学的任务是靠教师完成的;学校中的各行政和后勤部门人员是为教学服务的,与其说他们是管理者,不如说是服务者。一些学校的行政部门本末倒置,大搞官本位,不仅对教师的正确意见和建设不予采纳,而且还破坏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应该指出:学校的管理者不一定对学校的运行状况了如指掌,也不一定拥有管理学校的专门知识。而教师是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业人员,有些教师还是某一领域的专家。他们对学校状况比较了解,又有管理学校的动力。如果这部分人才在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决策中不予考虑,则学校管理层的决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完备,甚至是错误的。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实现的,《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教职工代表大会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学校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现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只设立于公办高校中,民办高校是否设立教工代表大会法律上设有明确规定。但是《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既然公办学校的教师有权通过教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那么民办学校的教师也应当有这个权利。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靠单个人的行为是不行的,只有组成一定的机构参与管理才能达到目的。因此,笔者建议,对民办学校中的教职工机构缺位的规定,法律应当有所作用。(六)参加进修和培训的权利《教师法》第七条第六款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养”的权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报告中指出:“我们再也不能刻苦地一劳永逸地获取知识了,而需要终生学习如何去建立一个不断演进的知识体系——学会生存”①。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要想生存,就得不断地学习,终身学习。终生学习已成为21世纪知识经济、知识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必然要求。尤其是教师这一特殊的主体,只有不断地提高素质,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只有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因此,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应积极地为教师提供进修或培训的机会,并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这不仅是学校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办学者的法定义务。①《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二、教师权益的法律保护与救济教师所享有的合法的权益,是由国家的强制力量保证其实现的权利。从广义上讲,加强保护教师的立法,使我国的教育法律日趋完备,是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同时,加强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每一个教师都能懂得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以便正确地行使教师的权利,自觉地履行教师的义务,这也是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应该指出,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各个执法部门的一项共同任务。一项权益的法律保护,包括法律的事前规则和法律的事后救济。法律的事前规则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是与非,从而影响全社会对自己行为人的价值判断;法律事后救济的功能是为权利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补偿,使受损害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当然,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法律对教师保护的事前规则。在实践中,教师权益的法律保护,主要指当教师的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的事后救济,即法律对其权益予以恢复和补救的相关法律制度和程序。(一)教师权益的民法保护教师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是我国民法保护的重点内容。在民法学上,财产权是物权的一种,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两大类。自物权是所有权,是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非财产所有人在他人财产上设定某项权利的物权。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按照权利的性质不同,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前者主要指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需具备的人身权利。如教师的健康、名誉、姓名等;后者是指为法律保护的基于民事主体某种行为、关系所产生的与其身份有关的人身权利。如教师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光荣称号,就是一种与身份权有关的荣誉权。当教师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视不同情况,提起下列三种诉讼:1.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教师对于有争议的民事权利,请求法院依照审判程序确认其归属、性质或是否存在、是否有效的诉讼。例如,教师获得的“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予以剥夺。如果学校剥夺了教师已获得的“荣誉称号”,教师有权请求法院就学校的行为是否有效加以确认,从而保护教师的合法荣誉权;2.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教师作为民事权利主体请求法院依照审判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某种民事给付义务,以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诉讼。例如,要求义务主体给付拖欠的工资等;3.形成之诉。形成之诉是教师请求法院依照审判程序改变现有的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某种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消灭现有的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例如,教师在与他人合著的作品出版时,有权要求承认其作者身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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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及课程编制三个方面来看,当今世界中小学课程改革呈现下列基本趋势。一、课程设置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趋势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课程设置“统的过死”和“放得过宽”都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原来不统一规定全国的课程标准,各地方学区都有自己独立的课程标准。1989年美国中小学课程改革则试图将全国统一要求和地方课程相结合。我国在解放后相当长的时期,教育受苏联的影响。前苏联一贯强调全国统一的课程设置,而1989年前苏联取消了单一的全国统一的中学教学计划,新的《国家中等学校基础教学计划》由加盟共和国的教学计划、共和国教学计划和学校教学计划三部分组成。英国历史上没有统一课程设置,都是由地方自行设置,而在1988年公布的《教育改革议案》中规定中小学要开设核心课、基础课和附加课,从而也推行了国家课程,加强了国家对中小学课程设置的控制。我国目前的新《课程计划》,在课程设置和课时分配上,重视当今世界课程改革的趋势,课程设置以国家统一安排的为主,适当安排了地方课程。在课时安排上,在国家统一安排下,各省市可以根据各自情况调整课时,体现了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这一世界现代课程改革趋势,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二、趋向多样化、开放的、发展的课程结构,把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作为课程设置的目标首先,作为人才发展的重要目标要求,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把道德教育列为中小学的必修课。许多国家把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以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和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品德。印尼在中学开设了“民族斗争史”,东南亚有一些国家除了开设公民裸,还开设了儒家的伦理课。我国新《课程计划》明确提出小学的课程具有全面育人的整体功能,强调要通过各类课程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初中增加了历史、地理、政治课的课时;小学从三年级起开设社会课,从而加强了“两史一情”教育;通过晨会和班、队活动等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品德教育。第二、注意吸收现代最新科学成果并使之与本国民族文化传统相结合。瑞典、爱尔兰等国在课程改中注意“壮根”,提出课程应植根干广泛的文化传统和当地社会、经济之中。第三、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课程改革的普遍性趋势。南美和非洲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农村小学开设农业课或农牧课,连一向轻视职业技术教育的英国也决定自1990年9月起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技术与设计”课,以提高学生的经济和职业意识。第四、逐步开展计算机、思维技能与信息科学的教学,重视培养儿童的创造力,开发学生的智力,以增强学生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德国、日本和新西兰等国家在中小学开设信息课和计算机课。美国现已有十多种不同的思维教学方案投入课程,一些中小学开设了“思维技能课”。美国在小学开设了微电脑课程。我国新《课程计划》在制定时注意和重视上述世界中小学课程改革的趋势,设计时充分注意了教育应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促成人的完善的趋势,通过实施《课程计划》使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得到全面提高。新《课程计划》较历次教学计划增加了职业技术教育内容。《计算机裸》已列入新《课程计划》,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先起步,逐步推开。三、当今世界课程改革的综合化趋势为了加强有关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渗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一些国家在中小学开设综合课程。美国在《2061计划》中提出的课程改革,注意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数学知识的综合,并增加必要的技能训练。每门课程自成开放性的体系,在同一个单元里将多学科综合起来进行教学。如“水——自然环境”这一单元教学,就涉及到理科调查,社会的“自然环境”的教学,数学的用水量计算,语文的写作四门学科的综合。加拿大在小学开设了“生活科学”等四门综合课。巴基斯坦、菲律宾、英国在中小学均开设综合理科,也有些学校把历史、地理和宗教教育合并成为人文学科。为了培养我国小学生的综合能力,新《课程计划》,首先在小学开设了小学综合课——社会课,如何在初中开设综合课,国家教委将进一步研究和实验。世界各国课程发展的趋势来看新《课程计划》,可以明显地发现,新《课程计划》制定时,研究和把握了这些趋势,使新《课程计划》向课程的现代化方向迈了大大的一步,加快了我国课程现代化进程。今年秋季开始,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将全部实行新课改。下面结合本人的学习和体会,谈谈在新课程背景下学校层面教学管理工作的变化。一、新课程带来的新变化            1.育人目标的变化。关注培养目标的变化,是学校教学管理首先要考虑并且终极追求的价值所在。新课程培养目标的变化体现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新课程确定的培养目标核心是将高中生的培养目标定位在更加“社会化、素质化、个性化”上。我想作为教学管理者,我们只有深入领会和把握新课程所要达到的培养目标,才能在课程的组织实施中有意识地加以体现和落实。2.课程理念的变化。新课程突出了“基础性、时代性和选择性”的新特点,并且打破了以往僵化统一的课程内容,赋予学校更多课程自主权,力求让每一个学校办出个性和特色,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课程理念的变化要求与之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理念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3.课程内容及结构的变化。新课程内容和结构的变化是新课程变化最显性、最关键的主体部分。从课程内容上讲,新课程把课程内容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选修课程又分为国家规定的选修课程(即选修Ⅰ)和学校自主开设的校本课程(即选修Ⅱ)。必修内容的变化。新课程(如语、数、外、理、化等)的必修内容既有原课程的痕迹,又体现了新课标的要求和特色。这些必修内容的课程最大变化在于教材的多样化,同时必修内容中还增设通用技术、艺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这些课程充分体现了新课改力求达到的新突破,因此开全开好这些新课程是充分实施新课改的重要标志。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开发建设的课程,是学校育人和办学特色的体现,是旧课程中所没有的。  从课程结构上看,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以模块为单位组织教学成为新课程教学上的主要变化。模块的出现改变了原有课程内容的线性的梯状序列,而使课程内容以多系列、多层次的方式进行组织,从而实现了课程内容的纵横沟通及相互联结。模块的这些特点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无疑对教学管理行为、教师的备课、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4.学生管理、德育内容及学生评价方式的变化。这三项内容是新课程对学生教育(德育)提出的新挑战。学生管理方面,新课程选修课程的设置,必将在传统的行政班的基础上催生教学班。随着“走班制”教学的逐渐实施,教学班的学生教育管理将成为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德育内容看,新课改将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作为必修课程加以规范,这与以往我们德育工作中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已大为不同。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如何真正体现课改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切实受益、避免弄虚作假且修满规定学分这对学校德育工作带来了新难题。在学生评价方式上,新课程要求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评价等,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袋,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其间最重要的是确保模块学分认定的科学、公正、严谨,避免弄虚作假。采取何种方式评价,如何记录,如何体现成长记录的价值以及如何避免弄虚假这都有待于学校德育工作研究确定。总之,新课程力图将素质教育的理念切实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从而有利于增进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的联系,恰当地处理好学科逻辑与学生经验的关系;有利于促进教师教学行为的改进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多样化;有利于增强课程对地方和学校的适应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以上所谈及的一些问题都是新课程实施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因此,要解决以上问题,我们要从管理的层面进行认真的思考,并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策略。 二、学校教学管理的应对策略(一)新课程下的教学管理思想1.确立“以人为本、以校为本”的管理思想。新课改的目的是“为了每一位学生成功、每一位教师成功、每一所学校成功”。新课程与旧课程相比统一性、控制性明显弱化,学校被赋予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强调了新课程在实践中的创造、整合、共建、共生。因此,新课程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起教师专业发展的自我需求,让每一位学生得到个性化的全面发展。我们强调人本管理,就是将人真正放在管理活动的中心,一切管理措施和制度都是以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为出发点。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新课程方案我们一定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的实施新课程,切忌教条主义、本本主义。3.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标志着高中整个办学目标、课程内容、管理模式、评价方式等一系列的转变。改变现状不可急躁冒进,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分重点地逐步推进。在课改实施过程中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重点应该是开足开齐必修课,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学分认定制度和学籍档案管理办法。第二个阶段研究选修课开设内容。选修课的开设应遵循先少后多,对于实施新课改的高一学生不应该在多样性和选择性上要求太高,重点应该是对选修课的内容、模块的划分、教材的使用等方面进行探索、积累经验。第三个阶段以多样性和选择性为重点进行选课,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学生选课体系、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学生评价体系、学校行政管理体系等,建立相对稳定的与新课程方案相匹配的高考招生体系。这一阶段才应该是新课程实施的攻坚阶段。因此我们目前的学校教学管理也只是与目前新课改进程相对应的管理模式,有些管理办法可能随着课改推进变得不合时宜,需要在管理实践中反复改进、总结、提升和完善。(二)新课程下的教学管理的实施策略1.重视思想管理,形成全校的目标意识。要形成这一目标,关键在校长。校长是新课程改革第一责任人。第一,校长自身的课改态度要明确坚定,让教师意识到学校是要真正推进新课改。从某种意义上讲,校长的课改态度决定着课改的推进程度;第二,校长要带动、推动全体教师学习课程新理念,让广大教师了解、认同、支持、参与新课改。营造一个从学校整体环境到教师个体行为都有利于课改推进的良好氛围。 2.建立新的管理职能组织,成立相关机构,加速制度重建,保证课改的顺利实施。我校的课改小组由校长、部门负责人和参与课改的备课组长组成,  3.重视师资的培训、引进和管理,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使教师把新课改从理念转变为行为、从理想转变成现实。  4.加强校本教研的管理。学校教学研究制度的重建,是保障教师实现“为改进自己的教学而研究,针对自己的教学问题而研究,在自己的教学过程中开展研究”,从而促进教师的自身专业成长。学校要加强教研组、学科组建设,发挥教科研室的作用,使教研成为推进新课程前行的第一动力。5.要加强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管理,核心在提高以模块为特征的课堂教学效益。教学质量是检验新课改是否成功的标志。学校必须把其放在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三、学校教学管理的具体推进(一)整体谋划,科学研究,分类推进,开设好国家必修课程、选修课程Ⅰ和校本课程。必修课程的开设。必修模块新课程的核心部分,从根本上决定着高中教学质量。学校按照课标及模块教学的课时要求认真开设。必修课的开课,在高一年级开齐学术类课程的必修模块,使学生较早地进入课改的氛围。选修课程的开设。选择性是通过开设选修课程实现的。认真研究选修课程的开设思路与内容,克服困难,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能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及升学需求的选修课开设体系是课程实验方案的要求。选修课程的开设以高一以校本课程选修为主,高二以国家选修课程为主。从有条件的、有把握的学科开始,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的依次推开,逐步延伸到主要学科,最终实现全部学科的自主选修。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学校课程自主权,实现学校特色及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校本课程开发的审报、审批、编写、审查、评价进行规范管理。教师定位为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建立起校本课程开发开设的竞争机制,同时邀请校外专家广泛参与,开发校本课程。艺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是这次课程设置中的亮点,又是难点,须下大力气保证开齐开全,确保课改理念落到实处。(二)深入开展以模块为特征的教学改革,加强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研究和管理。课改实施的如何,关键体现在课堂教学中。加强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管理是新课改研究的重中之重。1.加强教研组管理,强化其研究功能。根据新课改对教学的要求重新制定学校校本教研制度,教研组是加强各学科备课、教学及管理的重要组织平台。学校要把加强对教研组的管理作为教学质量提高突破点。强化新课改下以模块为参照物的整体备课,以及在突破难点时对知识容量的处理。对备课的形式、内容、场所都提出指导性要求,使教研组在备课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内容更加丰富化。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观摩,促进课改的深化。开展经常性、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课改观摩课,搭建教研组之间、学科组之间课改交流的形式和平台。学校要积极利用这一平台让教师们了解各类教学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案例研究,促进课改向更深的层次深化。2.强化理论学习与研究,深入把握新课改的教学要求与特征。课改之初的理论学习主要是领会课改精神,把握课改方向,审视、规范、研究、导引、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注重实效性。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应体现知识、技能、情感与态度的并重;既要重视预设目标,又要重视可能出现的非预设目标;在学习内容上,不仅包含学科学习内容,而且要引入现实生活中的真实问题;在教学方法上,注意多种方法在日常教学乃至一堂课中的结合使用;在教学顺序上,先经过学生自主性和合作性的学习、探究,教师再进行点拔;在教学的组织上,尽可能多地利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加强合作与交流;在教学评价上,采取多元、发展、综合性的评价标准,以学生的生成、发展、问题解决能力、自主性学习水平的学习结果作为评价依据。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教学过程是师生的双边活动,从教师角度讲是教的方法,从学生角度就是学的方法,“教”和“学”是互动且不可分割的过程,因此要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要先转变。根据新课程方案要求,新课程的实施要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倡导学生向“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学习方式转变。具体到课堂教学中,对于此三种学习方式教师设计的思路应该是:首先鼓励学生对学习内容进行自主学习;如果自主学习过程中产生疑问,就鼓励个体采取探究性学习;如果个体研究还不足以解决问题,就开展小组或集体合作的探究学习。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倡导学生采用上述三种学习方式,但不意味着接受学习与教师讲解在高中教学中不再重要,受教学内容和时间的限制,接受学习与教师讲解依然是必要的乃至必须的。当然这种讲授必须以学生有意义的接受为前提。在新课程中,模块是构成科目的基本单位。从课程设置的角度来看:模块是实现课程多样化、保障学生对课程选择的前提。从教学的角度来看,模块体现了学科的结构化、综合性和开放性。教学既要抓住本模块的最基本的结构,又要能够与其他模块的内容有机结合,还要结合学生的经验,体现教学内容的生动性。可以说,此次课程改革的理念及操作都与模块息息相关,认识与把握好模块及模块教学的特点与要求,对教师驾驭模块教学具有重要指导价值。模块教学设计要整体设计、整体安排;围绕特定的内容来整合学生的经验及相关内容;确定不同模块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及学生的学习方式的要求。模块教学要防止以探究代替讲授,对基本概念、原理、法则淡化,以生活内容取代学科结构,以综合化取代学科的特性等问题的出现。3.精心研究,出台模块学分认定办法。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学分认定是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及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学分认定办法,要切实做到学分认定的科学、严格和公正。新课改下的学校管理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学校管理在今后的课改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要真正建立起完善高效的课改管理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坚信,只要方向正确,思路对头,目标坚定,科学研究,稳步提升,学校的教学管理将会愈加完善。以上只是本人对在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管理层面的如何应对策略的粗浅认识,目的只有一个,让我们共同参与言说,认真对话,在言说中表达意义,在实践中建构经验,在对话中品味课程。 (一)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当前教学改革的主题。--- 围绕这一主题,将对教学诸多方面作出新的调整,主要包括: (1).面向结果与面向过程并重。前者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以使学生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作为教育的直接意义,是传统强调的教学形式;后者则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重视引导学生对知识形成过程的理解,并在理解中体验知识得以产生的基础以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等,它会给学习主体带来一种更高的价值。(2)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并重。在教学中,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在传授和学习知识经验过程中是相互统一的,但两者所发挥的作用及各自的发展并非是自发地齐头并进的。两者的真正统一,需要在教学过程中作出专门的努力。(3).教师指导与学会学习并重。现代教学中的教师指导,必须是把学生导向学会学习的境地,这不仅是终身教育的要求,而且从确立学生主体地位来看也是重要的,只有学会学习,学习主体才会真正具有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去的能力。(4).一般能力培养与创造品质形成并重。在促进学生一般能力较全面提高的同时,教师应对学生创造力的发展给予特别关注,因为创造性已成现代人素质结构中最重要的成分。此外调整内容还包括科学文化基础形式与品德培养并重、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并重、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并重、课内与课外并重等。(二)坚持整体教学改革和实验--- 整体改革实验,是当前教育改革的基本策略,应抓住以下两个主要问题:(1).运用整体性观点,进行教材、教法、学法、考试、教学环境等的全面改革和实验,使各种教学因素有机地统一协调起来,形成最佳的组合。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教学效益。(2).提高整体教学改革和实验的可操作性。在改革和实验中,必须显示出较高的易为他人所仿效的可操作性,即抓住教学系统中有关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实质性问题进行变革和调整。(三)建立合理的课程结构---此是当前教学改革的重心。在课程内容更新上应注意二点:(1).协调好基础文化课程、劳动技术课程和职业课程之间的关系。(2). 协调好内容要求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各地区、各学校、各民族,课程内容应有所不同,应体现出多层性,这样统一性和多样性才能很好地协调起来。当前课程形式的发展,将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基本思路是:(1).有效地实现必修课、选修课和课外活动的结合。减少必修课时,课程少而精;选修课时要占一定比例,并增设选修学科;课外活动得到加强,使之更好地配合必修、选修课的教学。(2).提高综合课程、活动课程和问题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这三门课程能解决吸收新学科、新知识,课程内容的更新,联系社会实际等问题。(3).强化隐性课程对显性课程的积极作用。即把隐性课程纳入到有计划的教学内容中来,在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中要有提示,使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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