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能办农村合作医疗疗能补助生育消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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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Copyright (C) 2015,CSDN.NET,All Rights Reserved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报销范围和比例是多少?
[导读]: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保医疗制度改革以及医疗费用上涨等因素,人们对医疗保险的需求快速释放。那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报销范围和比例是多少?
&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小孩的,由就诊医疗机构按规定在产妇出院时直接补贴或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到户口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享受定额补贴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到县合管中心办理补偿)。同时须提交孕产妇出院小结、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及材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报销范围
  如属分娩合并症、并发症的,需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结婚证、准生证、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分娩合并症、并发症的报销比例为: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为(新农合报400过后,生产所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800。):
  一、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1]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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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疗险关注排行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生育报销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巴南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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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巴南区政府
来信内容: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生育报销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老婆是巴南区人,于2013年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医院生育时产生的费用能否报销,生育时的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如果可以按什么比例报销?社保法规定,职工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要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50%费用,重庆不执行吗?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提出的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在医院生产时是否能报销、按什么比例报销的问题。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号)文件规定:在正常参保期内,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4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的按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足。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为:(一)起付线,参保人员住院需自付起付线的金额,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二)封顶线,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设立封顶线金额,标准为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元/人/年;(三)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档中一级医疗机构按80%的标准报销、二级医疗机构按60%的标准报销、三级医疗机构按40%的标准报销,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二、关于你提出的职工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要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50%费用的问题。
目前,我市对职工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报销问题是按《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第二条规定处理,即本市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保,职工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有生育补贴的还能用新农合报销吗?_百度宝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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