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怀孕能这样解雇吗

公司能辞退怀孕女职工吗?
【案情简介】
日,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六个月,自日至日。2012年6月份,因需请假至医院检查,王某告知A公司其已怀孕。A公司核准其假期,并未对其作出任何歧视性工作安排。日,考虑到王某试用期即将届满,A公司对王某进行了试用期评估,确定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录用为正式员工。A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决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日向王某发出《试用期考核结果通知书》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自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其后A公司确认王某已收到该通知书。A公司依照双方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了王某工资、从未违规扣发工资。王某认为自己已经怀孕,根据法律规定孕期职工是不可以被辞退的,故向仲裁机构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案情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公司能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本案A公司辞退王某并不是因为其怀孕,而是因为王某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因此可以辞退。
仲裁机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认定王某与A公司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王某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的判决与仲裁结果一致,判决A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三十九明文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合本案例,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是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也告诉我们,女职工即使怀孕也需要努力工作,凭借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态度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否则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在试用期内以“不合格”拒绝录用。
天津则立律师事务所 刘伊戈 王冲
[责任编辑: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女职工孕期被辞退可以吗
一个公司中难免有几个女职工,而他们面临的是生子。那么女职工孕期期间可以被辞退吗?应如何补偿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女职工孕期是否可以被辞退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一、辞退有几种方式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辞退的方式(一)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二)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女职工怀孕期能被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职工怀孕期间是不能被辞退的。如必须辞退则应双倍支付其工资,并且还应支付相关费用。以上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无锡在线律师
400-400-400-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近些年来出现了不少孕妇被辞退的新闻。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保障孕妇的权益,我国作出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规定。而且用人单位在孕妇怀孕期间解雇孕妇,是需要给与赔偿的,详情请见下文。
  为了保障孕妇的权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属于违法解除。而且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期间劳动者,需要给与劳动者一定的赔偿的,那么给与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
  一、孕妇怀孕期间,可以被解雇吗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法孕妇辞退赔偿2017年的标准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我们可知,在孕妇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如果在这期间辞退了劳动者,是需要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以上就是关于辞退孕妇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专业站首席律师
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最新解决方案
不合法。如果单凭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在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倒签劳动合同会产生以下后果:1、员工同意公司倒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将受法律保护。2、合同日期签订为员工入职当天,员工会失去主张支付两倍工资赔偿的请求权。 ...
实际中,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以下的权利:1、是否同意公司补签劳动合同;2、员工同意补签合同的,并已经在该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两倍工资赔偿;3、员工不同意补签合同的,并入职已满一个月的,可以 ...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 ...
不可以。我国法律对公司裁员的数量和程序作了严格限制,只有在以下情况中,才可以进行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 ...
近些年来出现了不少孕妇被辞退的新闻。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保障孕妇的权益,我国作出了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规定。而且用人单位在孕妇怀孕期间解雇孕妇,是需要给与赔偿的,详情请见下文。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女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当女工怀孕时恰巧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能解雇怀孕女工吗?怀孕女工遇到这类事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企业中不少的女员工都怀孕了,怀孕的女职工我们都知道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即“三期”,那么对于这些怀孕的女职工,其“三期”作为企业该如何对待才不违法呢?
劳动法辞退孕妇赔偿标准有哪些呢?公司辞退孕妇有没有赔偿义务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不少家庭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然而,对于有工作单位的高龄妈妈来说,生二胎是否会遭受企业变相辞退是她们所担心的事情。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关于生二胎被辞退怎么办。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门推荐:
400-676-8333
微信扫一扫,关注找法网女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在此期间会被解雇吗?女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在此期间会被解雇吗?小山侃大山百家号为了保护怀孕女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做了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的杨德保律师做出了详细解答:孕妇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除非存在重大过错。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1、怀孕解雇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2、产后解雇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为了保护怀孕女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做了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杨德保律师补充:哺乳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杨德保律师提醒: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根据各地政策,报销范围有差异)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小山侃大山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聚焦生活之变化,侃生活之美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女职工怀孕后工作总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