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手机游戏《迷失岛》被实体店异业合作方案抄袭

我们的游戏《迷失岛》被盗版了,以一种我们从未想到的方式!
我们的游戏《迷失岛》被盗版了,以一种我们从未想到的方式!
首先,是我们的游戏《迷失岛 》被盗版抄袭了,赤裸裸的。一家沈阳的叫MOJO密室逃脱的实体店,搞了一个叫“迷失岛”的主题。然后,上图:这个是他们的宣传广告,他们知道ISOLAND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所以其实我不用多说,大家能看出来了,从名字到内容,墙壁上的画、人物形象、细小到每一个解谜的内容,真的是一模一样。不过,我额外想说的是,比起我画的原画,他们这个真的丑太多了。(同意的请点赞)所以,我必然很震惊。这个消息是我们迷失岛玩家群的一个玩家告诉我们的,他说居然在这个密室逃脱店看到迷失岛的主题,感觉非常的亲切,所以告知我们。但是,正如很多进入这个店的玩家一样,他们如果玩过我们的游戏,会以为我们授权了这家店。没有玩过我们游戏的玩家,会以为这是店家自己的创意。对的,所有人必然会这么认为,因为店家自己的公众号是这么写的:嗯,这部分先看一下,第一句话:“MOJO密室逃脱设计团队最新力作!”公司的小伙伴看见后异口同声地说,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申明一声,这个游戏是我们胖布丁游戏的作品。因为,上面这几张画,正是我们游戏的原图。既然是你们设计团队的力作,请问用我们的原图做宣传什么意思?恐怕你们也不知道为什么第一张图上船上的数字是1975,更不会去考虑第3张图上的小船头刻的是cotton字样。对的,cotton就是我本人的网名,我们公司的英文名字叫CottonGame。剩下是他们的实景,上面的每一张图,和我们的游戏图高度一致,说是高度一致没有说完全一致,因为他们画得真的太TMD的太丑了。图片取自mojo密室逃脱微信公众号在这个宣传的后面,他们还写了这样几句话:“作为密室,它并不完美,但绝对充满了独特的独立精神! ”我看见“独立精神”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甚至笑了。显然,他们不懂什么叫独立精神。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面,用他人的东西,赤裸裸的抄袭,然后去挣钱,没有去抢钱,这个就叫独立了。而在我的世界里面,这个就叫抢钱了。我们的玩家小朋友气不过,打电话到店家指责他们抄袭。通过玩家,店家得到了我们的联系方式,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沟通!因为之前在微博私信他们均未得到答复!沟通过程如下:整个沟通过程: 对方一直强调自己是很诚恳的发自内心的道歉 ,但是我完全不能认为他是在道歉!因为他是这样说的:1、我感觉这个游戏好,我就借鉴元素。2、 别人给我打电话,说我们这个好像是涉嫌侵权了。3、我完全可以不用您们的,对于您们所认为抄袭的部分,我们可以一点不用。4、我们这边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只是借鉴了游戏的元素和画风。5、首先我认为这是两个平台,好比您做的是网络APP的菜谱,我照您的菜谱做了一个菜。6、 我现在告诉您我要把所有东西撤掉。7、您们发的微博,对我造成影响的部分,我要保留意见权利。8、 我们给您道个歉,我用您这个部分,就好比郭德纲“屌丝青年”用的一些老的段子,被人家给说了好像侵权怎么样的,我们现在改掉一点不用,行吧。9、给您道个歉,是您认为侵权,您认为有这些事,所以我道个歉。10、您认为是您原样的东西。11、我们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但不要把法律武器想得特别重。12、我等着收你律师函吧。13、 您同样说一句话,我照您原样话说一遍。14、理在于说出来的。我真的很生气,虽然从头到尾对方一直您您您的称呼我们,但是对方这种从头到尾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盗版!是侵权!仅仅认为是借鉴一个画风! 的解决态度实在让我气愤!!!“ 好比您做的是网络APP的菜谱,我照您的菜谱做了一个菜”!!!“不要把法律的武器想得特别重”?!是的,就因为现在犯罪的成本太低了,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发生这些抄袭!!!盗版!!!才会让他觉得这件事其实不过就是“您同样说一句话,我照您原样话说一遍”而已!!!就因为知识产权在这个国家不值钱,他才会说出“我等着收你律师函吧。 ”“道理是说出来的”?!仅仅胡搅蛮缠的说几句,就可以成为道理了?!我十分克制的结束这段通话,后来我们的小伙伴还是告诉我:一:我的口气听上去太刻薄二:我不应该说要索赔50万三:蒙娜丽莎的例子实在举得不好第一:我不是演员,我只是正常的为我们团队的作品被剽窃被抄袭而生气。我接电话前就已经认为,能这样赤裸裸的抄袭别人作品的商家,一定是强盗,前面已经叙述过。既然是强盗,为什么我还要对他笑脸相迎?在通话过程中,我一次次被他的歪理所震惊,我真的认为我已经保持了很好的态度,克制自己不要太生气。如果按照我正常的性格,我应该会更刻薄。第二:电话中他已经体现出来了一个很明显的态度:“我们没有侵权,只是借鉴,你认为侵权了,那么我们就不用了,该可以了吧!”我甚至觉得他已经觉得自己很崇高了,能这么大度地撤销他已经做好的内容。而且列举了一些什么郭德纲什么炒菜的例子。真的,我听到他这么义正言辞,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听错了。1、 我不认为我叫他们撤销所有内容,并给予我们一定的赔偿不对。赔偿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惩罚,抢劫犯抢钱了都要罚款和关监狱。更何况我觉得他完全处在一种不可能考虑赔偿的无赖状态。2、 对于50万赔偿这个量级,我不觉得是他口中所说的天价。我们迷失岛,长期被IOS和Google play首页推荐,甚至大图推荐。IOS 2016年9月最佳游戏,年度优秀独立游戏,口碑极好。各平台全球下载超过500万。还有各种奖项。几次处在IOS付费榜单第2的位置。前2个月,苹果和支付宝做的灯箱广告,我们的迷失岛图标处在最中心最显眼的位置。这一广告铺满了整个上海地铁站和北京公交车站。是的,我还能列举出更多。我能说500万玩家是一个很大的基数吗,他不是蹭了我们的游戏IP,而是赤裸裸地抢了我们的游戏开卖。这几百万玩家分分钟变成了他们的可能的用户群。我不好意思的,但是也必须说的就是:我们迷失岛这一知名IP,要你赔50万过分吗?3、 还有我不想说也不得不说的是,50万对于我个人,对于我公司,都不算一笔巨款,所以,请他们不要意淫觉得我会把这个当做天价去敲诈他们。难道我要他们赔偿几万元钱对他们有所惩戒和警醒吗?用脚趾头想也会知道,如果没有人找到他们就这样一直用下去了?!找到了,他们觉得只要撤销就没有事情了。第三:他说他没有抄袭,我说你画了一张一模一样的蒙娜丽莎,然后说没有抄袭。我想表达的是,你把你画的蒙娜丽莎说是向日葵,这难道不是指鹿为马?但是他问我,那么他画了一张蒙娜丽莎算抄袭吗?哦,达芬奇算是古人,你抄袭了也许还能说是致敬。那么,我换一个说法,麻烦你去做一个漫威形象或者迪斯尼形象的逃脱主题。你说你算抄袭吗?更何况,你用了我们的从背景到人物的所有形象,用了我们的故事,用了我们的一模一样的谜题,甚至宣传文案上都是用我们的原图。这个不算抄袭吗?哦,不算,这个是抢劫!好吧。有朋友转发给我了他在他们行业微信群里面就此事发表的感慨:我不知道,在他们行业里面,这个是不是很正常的事,如果是,算不算毁三观!和他通电话后,又看到这些言论。我还是觉得,他真的很厉害,能这么不要脸,而且能坚持做不要脸的自己!我至少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了,他姓赵,名高。因为中国5000年文明,只有赵高最能指鹿为马。还有这么一些人的劝导和意见:有人说:“你是高兴还是难过“”能被抄袭是说明瞧得起你”。拜托,瞧得起我的人很多,他算老几。如果一个人被抢劫了还能很高兴,算不算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有人说:“也许抄袭是一件好事情,至少说明游戏优秀,同时可以进行授权合作。”我实在没有兴趣和这样的人合作。他先抢了我的东西,被我抓住了,于是说他可以合作。我不是要卖给他东西。我不和强盗做生意。有人说:“也许这个是一个好事情,至少大家也能通过他们这个实体店更了解迷失岛这款游戏”。我和我的团队生气的是,我们辛苦做独立游戏,可以挣钱不多,但是也不会想看到一些强盗抢了我们的东西拿去卖,最后还觉得对我们有帮助。正确的逻辑难道不应该是“我们的游戏在帮助强盗挣钱,而不是强盗帮助我们”吗?说以上这些话的人,一些是网友,一些是我的朋友,他们其实也没有坏心。但是之所以他们能这样说,一方面是因为觉得这样的现象很多见,见怪不怪了,一方面是因为觉得去和这样的商家打官司什么的太费精力,得不偿失,不如从好一点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所以,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我作为一个游戏开发者,或者作为一个美术工作者,一个创作者,感觉到了一丝悲哀!在我长达20年的工作生涯中,我无数次被别人盗版侵权,每次都不了了之,我也想到了无数次在网络上看到的和我有着一样遭遇的设计师、插画家、开发者。他们每次的声嘶力竭,每次的心力交瘁,都没有让抄袭盗版这样的行为消减下去。我感觉我觉悟得太晚,这是我第一次为了这样的行为写了这样一份讨伐的文章,因为,《迷失岛》这个游戏,不是我一个人的作品,而是凝结了公司小伙伴们的心血之作。他们的工作理应不被践踏,理应获得尊重!!!这一次我们绝不妥协!回复『苹果』查看关于苹果小黑盒苹果小黑盒里面装着关于苹果最新审核标准、开发者总结出来的审核技巧、如何能够获得编辑推荐等文章。回复『安卓』查看关于安卓小黑盒安卓小黑盒里面装着如何在Google Play到来之前快人一步、以及国内安卓渠道的一些规则。回复『运营』查看运营之道从运营入门到大师级,不过运营之道路遥遥,并不是三言两语都可以解答的,这里留给你的是一些基础的原则,以及可以掌握的技巧。回复『媒介』查看媒介养成计划媒介是游戏公司最基础也是最不可缺少的岗位,但是想要成为一个好的媒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回复『公关』查看企鹅内部白皮书腾讯内部2015年公关手册,听说你们都想看?回复以下『数字』查看原创精品文章11 关于手游渠道的投诉窗口,你知道多少?12 同质化严重?怪我咯!13 中小CP之殇:为何到手的钱不足流水1/10?14 为任天堂奉献一生的岩田聪15 蜗牛数字全球化战略的这两年16 放开我!我不是一个题材!17 Supercell 死磕休闲游戏为哪般?18 圈地杀猪,一款免费老虎机手游的捞金之路19《刀塔传奇》背后,王信文和陈小花的爱情故事20 我们在游戏内外的不道德行为21 游戏停运之后的霸王条款22 从单机到网游,三巨头现在过得怎么样?23 《金庸群侠传》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来源:手游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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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岛》是国内独立开发团队胖布丁游戏(CottonGame)的第二款作品,胖布丁之前开发了PS4国行首发游戏《南瓜先生大冒险》,《迷失岛》延续了“南瓜先生”高辨识度的美术风格,其手游版获得了苹果官方2016年度的“最佳独立游戏”奖项,续作《迷失岛2》也正在开发当中。
9月9日下午,胖布丁游戏的主创郭亮在《迷失岛2》的玩家测试群里发布关于新的更新情报,这时,有一位玩家在群中留言称:“我们这里有家密室逃脱新出了迷失岛主题!非常亲切了。”
这位玩家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事件的严重性
一家真人密室逃脱实体店出了《迷失岛》主题?胖布丁游戏的几位开发者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与玩家沟通后,他们获知了商家名字,并尝试在微博留言联系这一商家,询问具体情况。
因为在微博留言没有得到对方回应,胖布丁又查找到了这家实体店所属的微信公众号,看到其宣传文内的配图,直接套用了《迷失岛》游戏在摩点众筹阶段使用的游戏原图:
该密室逃脱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迷失岛》主题宣传
这种直接照搬的行为让《迷失岛》制作团队非常气愤,毕竟这些原图中的很多元素对于他们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比如该文章图一中轮船上的1975其实是主创郭亮的出生年份;图三船头的Cotton则代指CottonGame(胖布丁游戏,也是郭亮的昵称“小棉花”)。
而现在,这些原图却变成了别人的“最新力作”。于是在当日18点20分,胖布丁游戏在官方微博上发了一篇长文准备维权:
微博 ■交涉与申讨文
据悉,在当晚21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交涉,胖布丁游戏对通话做了全程录音,并在9月11日将录音公开发布在名为《我们的游戏〈迷失岛〉被盗版了,以一种我们从未想到的方式!!!!!》的申讨文中。
在对话录音中,密室逃脱负责人认为自己只是借鉴了游戏的元素,并觉得“《迷失岛》的游戏很好”,他承诺会把侵权的部分全部改掉,或者可以和游戏方商谈合作事宜。对于侵权的问题,这位负责人举了一个菜谱的例子,他说:“首先我觉得这是两个不同的平台,好比说你做的是网络APP的菜谱,我照你的菜谱做了一个菜”。
《迷失岛》主创郭亮认为对方完全抄袭了游戏,属于侵权行为,“我们有权要求你下架,同时要求你进行赔偿,我觉得这是最基本的。”对于自己的坚持,郭亮在申讨文中作了解释,他写道《迷失岛》凝结了公司小伙伴们的心血之作,他们的工作理应不被践踏,理应获得尊重,这一次他们绝不妥协,郭亮将密室逃脱实体店的做法定义为“强盗行为”,并向其索赔50万元。
从郭亮提供的对比图片可以看出,密室逃脱实体店内存在不少涉嫌侵权的图片
郭亮50万元的索赔遭到了对方拒绝。在索赔无果后,双方都同意走法律流程解决问题,交谈在互相质疑对方不讲道理的气氛中结束。
谈话结束当晚,郭亮发了一段维权的话在自己的朋友圈中,这条信息被游戏圈的朋友转到了各种独立游戏开发者的微信群。而在某群中,正好有一位密室逃脱实体店的店主,这位店主再次将信息转发到了一个密室逃脱的业内讨论群,事件很快便在业内群中成为讨论的焦点。碰巧的是,涉事的负责人也在该群之中。
红框为涉事密室逃脱实体店负责人 ■实体店负责人的采访
此时距离双方最初的交涉已经过去三天,密室逃脱实体店的负责人张勇(化名)只在9月10日的下午3点10分发布了一条“新主题改建,暂停营业“的短微博,之后,就再也没有发声。9月11日晚,我联系到他,他起初回复我说:“我不想对他们这个事情回应的原因是因为我不想做助燃剂。”
在我答应张勇只以他的角度讲述事件、不做与对方(胖布丁游戏)的语言博弈后,他接受了我的线上采访:
(以下内容只整理了语言逻辑,皆取自真实录音)
触乐:就按照您的思路来吧,对于整个事件,您是如何看待的?
张勇:我们是做的密室逃脱实体店,很显然这个事件的另一方应该是不太了解密室逃脱这个行业。我们做《迷失岛》最开始的想法是源自于一个推理悬疑的小说。
触乐:推理悬疑的小说?小说的名字是《迷失岛》?
张勇:对,是《迷失岛》,这本书的作者是邯郸的一位公务员,据说是位业余的作家。我看过这本书后感觉符合我们这个密室逃脱的感觉,我们从事这个行业,得从各个角度去丰富自己。但是呢,我现在稍微有点草木皆兵的感觉:我们去看这个类型并不等于要去抄这个类型,这是我想强调的。后来在设计主题的时候由于我看过这本书就想到了做类似密室逃脱主题的想法,后来发现这个主题不太好布景,于是我们去百度上搜了一些图片,据我所知,百度可以搜到的图片一般是不存在图片版权的,不像类似昵图网上的图片是需要版权付费买的。
我们就在百度上找了一些布景的图片,在找的过程当中发现了对方的一些游戏的截图。这给了我灵感,我们感觉与其把这个密室逃脱做得比较沉重不如把这个游戏做得稍显幼稚一点,毕竟我们适应的人群要相对的低龄一点,不是说4、50岁这样的人。这个游戏风格改一下很符合大体的要求,这就是我们最初对这件事的做法。
触乐:那么事情的起因您还记得吗?
张勇:这个事情是在9月9日的下午的时候,我们店里陆续开始接到电话,电话里的语气非常愤怒强硬,由于接电话的是我的店员,他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于是挂了电话。在接到第4个来电后,终于有人把发生的事情陈述清楚。接下来的两天内我们接到了不下10通这样的电话,有骂的、有不说话的、也有重复打很多遍的。我就不谈语气的事了,毕竟对方认为他们有道理,我店里的电话是固话没有录音功能,我对我说的话负责,但是如果有网友或者媒体要求我拿出录音证据来我是没有的。
我大概知道我们在网上找的图片可能是他们游戏里的截图,于是我主动联系告诉我们事情的这个人,前两次他没有接电话,大概过了10分钟回了我电话,他告诉我他与游戏没有关系,只是认识做这个游戏的人并给了我电话号码。我并不能确定他给的电话是不是就是游戏作者,不过从他今天(9月11日)发的文章看应该是的,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
当晚我就决定给他打电话,第一次他没有接,给我发了一个短信“你过5分钟打来。”我没想到他是想做一个电话录音的留存,这有点太过于工于心计了。我与他讲起这件事,就是他在微博上发的内容,不知道你听没听过。
触乐:嗯,内容我已经听过了。
张勇:反正他的意思就是你跟他说这些没有用,你就是抄他东西,你就是侵权了。我觉得首先侵权与否需要法律的界定,就好像一个人是杀人犯是需要法院判的,不是你说我是杀人犯我就是杀人犯了。他的原话可能不同,但意思就是终止对他的侵权,实体店建设的东西全部拆掉,并且对他进行现金的赔偿。
在他说出50万的时候,我就对他这个人有了怀疑。假设他单方面就认为我是侵权了,但侵权这个补偿标准他是没有的,况且我认为我没有侵权。我只是希望能把这事情解决了,不要因为这种事对我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我当时可能说了一句不合适的话:“人人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但不要把法律的武器看得太重。”我说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藐视法律,而是说过度维权。今天下午我与朋友说了一个例子,可能会比较糙,希望您理解我的意思。好比说两个人在等公交车,我在边上放了一个屁,你因为躲闪过程当中扭脚了,如果说是因为我的责任那就叫过度的维权。这是我的理解,也是我说这话的原因。
触乐:对于以法律途径解决会有所担心吗?
张勇:这个事可以依托于法律,毕竟法律是一个准绳,如果根据相关法律我有侵权的话,那证明我对法律的理解不足,我也愿意去赔偿,但这说法需要法律的判决。我在电话里是再三地和他道歉,道歉的原因还是我最初的想法——我不想因为这个事情牵扯我过多的精力。
9号我知道了这个事件,10号便关闭了这个带有争议的主题,并且对所有与其相像的部分进行整改。我并不是因为害怕侵权才关掉,首先我觉得侵权这个事情在法律没有界定以前他就说出来不合时宜,其次我不希望有这种没完没了的小争端。
我考虑的是不对他们的言论做出回应,我曾经想过把事情陈述到微博上,但后来想他们既然在意这个事情,我不能顺着他们的心意。他们毕竟只是一个小工作室,我尊重所有的独立游戏人,但拿这件事作为一种方法的话……他们可能不认为这是一种方法而是在维权,但从我的角度看他们是想炒作。
张勇给我发来了7张正在整改的图片,涉嫌侵权的部分用白漆覆盖
触乐:想对读者说什么?
张勇:我想告诉所有认为我侵权的人,我会把游戏相关的布景改掉,违法不违法是后续法律来界定的,并不是说我改了就不违法或者我改了就违法。这么说吧,我认为上次的通话意图比较明显,比如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问我要50万,可以说明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名。如果我做回应的话就是帮他们在做这件事。
我给你举一个例子,如果对你报道有帮助的话,在我的城市,我们做密室逃脱行业的同行,都知道我做密室逃脱只会借鉴一个灵感,不会直接抄袭,同行都可以为我说这件事。密室逃脱的精髓是结构的设计给顾客带来的体验感,而不是几张图片,图片只是起到装饰性的效果。一些比较有名的密室像《名侦探柯南》《盗梦空间》的主题等等,这些主题我也没见到《盗梦空间》的导演或者是编剧过来告他们,密室逃脱并不是说一个主题就怎么样,主要是看迷宫吸不吸引人。
再者说,我的《迷失岛》主题的定义并不是他们的《迷失岛》游戏,而是定义为作家孙小孙写的《迷失岛》。
触乐:所以您的态度是希望以法律的手段解决这件事的?
张勇:我没有态度,态度取决于对方,他们认为我侵权了,我只是想避嫌,与他们沾边的事情我都不做了。如果他们想起诉我或做其他的事,我都不做任何的回应,我对这事感觉有一些憋屈,我需要一个发泄的对象,所以发泄给您听。大概就是这样。
■《迷失岛》主创的采访
在此之后,我同样联系了《迷失岛》主创郭亮,咨询了他对此事的态度以及事件的后续发展。
触乐:请问这次事件中你们双方一共正面交流过几次?
郭亮:只有9号晚上他打给我们的那一次通话。事情是这样的,晚上9点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位玩家的微博私信,这位玩家在打电话给实体店告知对方侵权后,店家一直打电话给他,他不太敢接并找到了我们,我让玩家告知店家直接打我的电话。
郭亮提供的玩家私信信息
触乐:此前没有联系过?
郭亮:没有,我们的玩家有去打过他们的电话,但我们并没有。可能是因为我们发了微博,玩家看见了自己去联系到他们。如果不是那位玩家私信我,我们完全不知道还有这事。
触乐:关于50万……
郭亮:这50万的定额我是这么去衡量的,我已经在微博的发文中列举得很清楚,我们是基于《迷失岛》的下载玩家和影响力,其次,我说出50万是因为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侵权的事实,我在上次通话前想的是,如果他能说出“对不起,我抄袭了你们的东西”此类态度诚恳的话以及主动认错的态度,这会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你可以听得出他对话的语气吧,完全没有诚意。他一上来就是说“好像是侵权了““好像是用了你们一部分,我也没想到”之类的话,他没有意识到他的主题店99%以上的元素都和我们的游戏完全一样。就算不是完全一样,即使只是使用了我们其中的一个形象,也是严重的抄袭。这就是我为什么指出来,他不叫抄袭、也不叫侵权,而是一次抢劫。甚至连他们的宣传文案都是从我们以前《迷失岛》宣传文案里抄过去的。
他基于这样的态度,说了这些话。我本人就觉得要50万对于我们这的团队来说一点也不过分。他告诉我现在才开张,这我无法证实,而且我是因为玩家揭发才知道他的,如果没有玩家告诉我,他可以运营到任何时候。
我要的不是需要他把谋取的利润还给我,只是要给这样的行为一个惩罚。假设有一个强盗,抢劫了我,被我抓到了,对我说“对不起,东西还给你。”就可以走了,那么抢劫这个行为又算什么呢?他号称自己是当地最大的密室逃脱实体店,你觉得只让他赔几千、几万算是对他这种行为的惩戒吗?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他去做盗版剽窃,盗版10个、100个即使被抓住了也只是赔几万块钱,如果抓不住就能挣更多的钱,他们已经形成了这种逻辑。
触乐:那么关于版权,您认为密室逃脱这个行业是怎么看待版权的?
郭亮:他们对版权的概念非常模糊,很多的主题其实已经涉及了侵权问题,这个叫鞭长莫及,比如说像漫威这样的大IP很难知道在这个城市的一个地方有这么一家店。但是第一点,没找到他们并不代表他们是对的:第二点,行业都是同样的标准不能证明行业是对的,它如果本质是错的那么就是错的。第三点,他并不是只用了IP的名字或者主题,而是全盘抄袭。
我们做这个游戏,从美术、策划、程序到上线,几个小伙伴整整做了一年的时间。不能简单的说不是同行业就能拿我们的作品去挣钱,这是没有道理的。《迷失岛》的游戏已经有500万的下载量,还不说我们得的奖、打的广告,这些都是我们的影响力而且我也无法认真的去量化,但是我心里知道一个简单的方式,他让我不要说一个天价,那么我实事求是,认为50万合情合理,即使是500万就我公司的规模也是合理的,你听他说的话,他并不了解游戏行业。
触乐:方便评价一下本次涉事的密室逃脱实体店的负责人吗?
郭亮:他在与我的通话中举过很多例子,比如“我说了一句话,他重复了一句而已”“我是菜谱,他照着炒了一盘菜而已”,这些例子非常可笑,没有一个例子是合理的。我发现我和他处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次元,他把一种完全没有道理的话讲得非常有道理,他的这些例子我甚至没办法和他进行辩论。
此外,他从头到尾完全不肯直接承认自己的侵权,还暗指我炒作,《迷失岛》已经上线了一年时间,我们现在在研发新的游戏,我们苹果和知乎的广告《迷失岛》的LOGO是放在最中间铺满了上海的地铁和北京绝大多数的公交车站。我有必要和他炒作吗?
我从头到尾想表达的观点是他必须为他的错误做出惩罚,而且如果真诚的对我道歉,我会是完全不一样的方式,他说过:“真诚的给你道歉,但是这件事情不是你认为我们抄袭就是我们抄袭。”,这个根本不算是在道歉。有人会同情他,说他可怜,但这种可怜是建立在践踏别人成果的情况下。
触乐:您现在后续有何打算?
郭亮:我们公司有很多同事提醒我不要太强硬,我的回答是:“我面对一个强盗,我难道要不凶吗?我还要很和善很温柔吗?”很多朋友和玩家都有私信我,劝我可以商量一下,做一个双赢的结果。这一点我不认同,我为什么要和他赢?这明明是我们的作品。第一我不愿意授权给这种人,第二我要为游戏行业讨一个公道,这种抄袭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每个人都能来抄的话这个行业就会乌烟瘴气,那么等于说我们也能借鉴别人的作品,我经常提醒自己和公司的员工不要抄袭和过多的借鉴。
这十几年我都是这么告诫自己,我当然也会有借鉴别人的东西,但不能证明我可以全盘抄袭别人的成果。如果他只是模仿我,我是可以原谅他,但就从我们能看到的情况上看,他是完全的全盘抄袭。
之后我会发一封律师函给到他,我们内部也在商量下一步该怎么做,律师给了一些相关的意见,大概意思就是这个诉讼需要很大的时间成本。我可以预想这个时间成本会对我们造成压力,毕竟我们现在正在全力开发新游戏的阶段,可能投入的成本会大于索赔的50万元。但就我个人来说,这件事情是有意义的,如果每个人都不去发声,他们只会更加猖獗。而且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盗版,我的画经常被盗版,这次我选择站出来,这样的现象必须要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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