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是虚幻还是真实与虚幻之间社会存在 (意识形态的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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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从历史发展的总过程看,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这是由&&&&决定的宗教的本质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特点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宗教的虚幻特点
本题难度:容易
题型:单选题&|&来源:2010-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
分析与解答
习题“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从历史发展的总过程看,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这是由____决定的”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宗教的本质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决定了它的作用主要是消极的。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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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分析,习题“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从历史发展的总过程看,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这是由____决定的”主要考察你对“民族区域自制制度及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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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制制度及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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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体现民族区城自治的民族原则③是提高新疆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
④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①②①④②③③④
日上午,广西各族各界群众3万多人欢聚在南宁民歌广场,热烈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正确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广西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使广西的面貌发生了历史的变化。全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大幅度改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实现了当家作主;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普遍提高,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巩固。运用政治常识知识,说明材料中是怎样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12分)&&&&
嘉兴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以来,两地实现了从政府援助到社会帮扶,再到产业及人才技术交流合作等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两地协作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消除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和隔阂解决东西部教育科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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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主体性解释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虚幻性的一种寻因
作者:胡潇&&&&&&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年第5期
网络编辑:亦文
发布时间: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有一个重要思想:特定情况下,意识形态是对社会存在颠倒的、歪曲的、虚幻的反映。它们以种种偏见、错觉、玄想、臆度、幽灵、怪念等幻象思维方式,对现实生活给予非现实的表达。这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方式,背后有值得人们深深关注的主体性成因,是主体囿于精神生产的专门化局限、自身利益的普遍化放大及其病态政治诉求而生成的一种不正常、不合理的思维变态。
关键词:意识形态;幻象思维;主体性
  马克思恩格斯在确立和阐释唯物史观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发起总体性的批判中,对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做过多方面的深刻论述。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之发生与持存,有认识主体自身的原因。主体的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及其所制约的认知方式、言说方式,在特定条件下都有某种将人们带进幻象世界的可能性。一旦受到社会某种特殊因素或特殊情境的激发,这种潜在的可能性就会变成意识形态对现实生活虚幻表达的现实。对于这个问题的主体性追问和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析中曾经给出了一个总体性的方法。他们指出,要说明意识形态幻象思维“这种曾经在德国占统治地位的历史方法,以及它为什么主要在德国占统治地位的原因,就必须从它与一切思想家的幻想,例如,与法学家、政治家(包括实际的国家活动家)的幻想的联系出发,就必须从这些家伙的独断的玄想和曲解出发。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他们的职业和现存的分工非常明白地说明了这种方法”[1]。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向世人昭告,应当从社会生活现实给意识形态主体的规定性中,从对实践着、思维着的活生生的人之社会历史特质的分析中,去究诘并解释意识形态何以如此幻象表达的主体性缘起。?
  一、手、脑分离中的世象曲解 ?
  这是马克思恩格斯从脑力、体力劳动的分工着眼,对意识形态之所以虚幻地反映现实的主体性寻因。他们指出:“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同对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其他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2]在此,马克思揭示了意识形态历史与逻辑的起点,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手、脑活动的主体性错位,使那些专门的精神生产者成为有幻想特权的阶层,能够脱离世界的真实而沉湎于真实的想象,社会心理、群体意识得以从与实际生活交织在一起的状态抽离出来,以纯粹的观念形态被精致化、理论化、形式化,意识形态及其各个门类的意识形式才得以产生和发展。从这时起,日常生活中弥散的幻觉、妄念、臆想,才以精神生活社会化的普遍性建构和国家意识的顶层设计即以意识形态方式出场。于是,幻象思维便与意识形态有了不解之缘。对此,恩格斯有进一步的解释:“能计划怎样劳动的头脑在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己经能不通过自己的手而是通过别人的手来执行它所计划好的劳动了。迅速前进的文明完全被归功于头脑,归功于脑髓的发展和活动;人们己经习惯于以他们的思维而不是以他们的需要来解释他们的行为。”[3]马克思恩格斯分别揭示了脑力、体力劳动分工是意识形态虚幻地反映社会现实的重要历史原因和认识原因:“意识形态阶层”脱离物质生产劳动,因而蔑视实践,拒斥感性经验,闭门杜撰,架空构想,导致了以思维解释行为,由意识说明存在,以为可以用头脑的活动及其精神文化主宰社会现实生活的幻象思维。这种思维方法与定势,是意识形态虚幻性的重要原因,又是它的思想表现。自然,脑力、体力劳动的奴隶般分工,给意识形态臆想妄念造成的主观可能性,最终怎样变为各具特色的幻象现实,还要视意识形态阶层每一群体实际生活的状况而定。马克思认为:“这决定于个人生活的经验发展和表现,这两者又决定于社会关系。如果这个人的生活条件使他只能牺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单方面地发展某一种特性,如果生活条件只提供给他发展这一种特性的材料和时间,那末这个人就不能超出单方面的、畸形的发展。”[4]正像他笔下的柏林教书匠人那样:“他们的活动仅仅是一方面辛苦工作,一方面享受思维的陶醉,他们的世界就限于从莫阿毕特区到科比尼克区,钉死在汉堡门以内,他们的可怜的生活状况使他们同世界的关系降至最低限度。在这样的人那里……他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就会成为和他本人以及他的生活一样地抽象。”[5]这类破落到连精神寓所都十分简陋、十分狭窄的人,除了在意识形态王国里神游世界,虚构现实,幻想生活,沉溺于超现实的梦呓之外,还能有何作为呢??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发展中社会分工在精神生产内部的延伸,既造成了意识形态各门类的分化,又引起各门类精神生产的独立化、神圣化,形成一些精神生产门类的幻象思维特征。恩格斯所谈到的法学门类精神生产的畸变,就是一个典型。他写道:“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法学在其进一步发展中把各民族和各时代的法权体系互相加以比较,不是把它们视为相应经济关系的反映,而是把它们视为本身包含有自己根据的体系。比较都是以具有某种共同点为前提的:这种共同点表现在法学家把这些法学体系中一切多少相同的东西统称为自然法权。而衡量什么算自然法权和什么又不算自然法权的标准,则是法权本身最抽象的表现,即公平。于是,从此以后,在法学家和盲目相信他们的人们眼中,法权的发展只在于力求使获得法律表现的人类生活条件愈益接近于公平理想,即接近于永恒公平。而这个公平却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在其保守方面或在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6]这样一来,“立法就显得好像是一个独立的因素,这个因素并不是从经济关系中,而是从自己的内在基础中,例如从‘意志概念’中,获得存在的理由和继续发展的根据”[7]。?
  精神生产的特殊分工和独特活动方式,使法学家一类精神生产者将世俗生活中日常意识、社会心理虚幻表现生产关系的潜势以各自特殊的方式变成了意识形态表达的现实。因为在把生产关系政治化、法律化的过程中,政治家、法学家严格按照一定的政治法律程序进行着将世俗物质关系转译成政治法律关系及其观念的活动。职业的特殊活动方式与片面性的生活状况,让法学家一类意识形态阶层形成与职业迷信相关的种种错觉、幻想和对生活的曲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意识形态的虚幻性分析中,曾深刻地发问:“为什么玄想家使一切本末倒置?”他们把“法学家、政治家(一般的国务活动家)、伦理学家、笃信宗教者”都纳入玄想家行列。然后从职业分工的独立化角度对他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释:“关于一个阶级内的这种意识形态划分:职业由于分工而独立化;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手艺是真的。他们之所以必然产生关于自己的手艺和现实相联系的错觉,是手艺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关系在法律学,政治学中——在意识中——成为概念;因为他们没有超越这些关系,所以这些关系的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也成为固定概念。例如,法官运用法典,因此法官认为,立法是真正的积极的推动者。”“法的观念。国家的观念。在通常的意识中事情被本末倒置了。”[8]“正是国家制度、法的体系、各个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观念的独立历史这种外观,首先迷惑了大多数人。”[9]因而,职业法学家之类的意识形态阶层,误以为这些观念及其所指谓的政治法律关系是他们头脑运思的产物。“政治家和法学家还对它们有特殊的看法和想法,分工的结果使政治家和法学家注定要崇拜概念并认为一切实际的财产关系的真实基础不是生产关系,而是这些概念。”[10]例如,黑格尔的法哲学就用其抽象的逻辑演绎吞食了他所言说的国家活动的真实内容。“在这里,哲学的工作不是使思维体现在政治规定中,而是使现存的政治化为乌有,变成抽象的思想。在这里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不是用逻辑来论证国家,而是用国家来论证逻辑。”[11]在马克思对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主体性原因检视中,并未局限于各意识形态门类的具体分析和个案说明,而是对因为精神生产的分工和专门化而导致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普遍性做出了总体说明:在德国“这种普遍的幻想的气氛中,在幻想方面有特权的等级——思想家、教书匠、大学生、‘道德协会’的会员——起带头作用,并用适合自己的夸张形式去表达普遍的幻想和对利益的不关心,这完全是理所当然的”[12]。意识形态精神生产的分门别类,让其主体从其各自活动方式的特殊方面引出了意识形式的专业幻象。?
  二、利益普遍化的思想表征  ?
  意识形态,作为统治主体的思想及其文化运作,其虚幻性首先源自统治阶级利益与统治阶级意识的内在联系,以及统治者及其代理人对它们的曲解和错觉。其中,统治阶级利益的伪“普遍化”,带来了思想统治绝对化的幻象诉求。?
  阶级对抗的历史反复表明,在利益冲突的条件下,人们似乎有一种天性,总是要把自己的利益从合理性、合法性上抬到最为广泛、最至高无上的境界,以博取社会最大的认同,争取利益实现之最深远、最广泛的时空场域。诚如马克思解释的,之所以“占统治地位的将是愈来愈抽象的思想,即愈来愈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事情是这样的,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这样,“资产者的假仁假义的虚伪的意识形态用歪曲的形式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统治阶级自己为自己编造出诸如此类的幻想”,也就造成了“一定阶级的统治似乎只是某种思想的统治这种假象”。[13]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意识形态的伪作,首先是它的思想主张被统治力量说成是普遍法则与社会公理,以思想及其价值观念的普遍性、权威性去论证由其表达的阶级利益、统治意志的普适性、至上性。?
  另一方面,又从阶级利益的普遍化论证引出统治思想神圣化的结论。这中间有个人被阶级异化的主体性原因。在阶级社会,“个人利益总是违反个人的意志而发展为阶级利益,发展为共同利益,后者脱离单独的个人而获得独立性,并在独立化过程中取得普遍利益的形式,作为普遍利益又与真正的个人发生矛盾,而在这个矛盾中既然被确定为普遍利益,就可以由意识想象成为理想的,甚至宗教的、神圣的利益……这些力量在观念中就成为‘神圣的’力量”。[14]?
  马克思恩格斯这种对意识形态幻象性的深刻揭露和分析告诉我们,意识形态阶级主体的利益驱动,是其虚幻性的经济政治成因。它们表现出意识形态的权能主义对其认知逻辑的压制,阶级向性对其思维理性的强暴。深谙此中缘由的阿多诺曾形象地写道:“如果狮子具有意识,那么它对它想吃的羚羊的愤怒就是意识形态。”[15]此言隐喻了意识形态言说与聆听者之间、或者施动与受动者之间深重的利益分歧及其严峻态势。发出吼声的猎物的狮子,是积极的强者;受到震惊而被猎的羊群,则被逐出了可以言说、能被理解的界外。狮子的吼叫全依仗强势,并将自己的威猛完全暴露。而统治阶级权利的意识形态表达则除了强权的支持外,更多地是要隐没其身,遂将自己的利益幻化为共同利益,将表征自身权利的思想幻化为共同思想,再将自己的统治幻化为普遍性的思想统治,让思想对权利的抽象与自己的权利在思想迷障里的隐身结合起来。于是,一种无人身的、绝对化的、又似乎超阶级的思想统治幻象便粉墨登台,出场表演了。在资本主义社会登临历史之际,尽管资产阶级缺少包打天下的英雄本色,但革命利益的普遍化和阶级斗争的严酷性,却十分需要英雄。终于,“在罗马共和国的高度严格的传统中,资产阶级社会的斗士们找到了为了不让自己看见自己的斗争的资产阶级狭隘内容、为了要把自己的热情保持在伟大历史悲剧的高度上所必需的理想、艺术形式和幻想”[16]。整个文艺复兴运动,真实展示了马克思分析的上述情况,在理想化的思想文化中演绎的是资产阶级利益普遍化、抽象化乃至英雄人格化的幻象思维,是意识形态的先锋革命。也正是由于这种思想的抽象化、绝对化,使统治阶级的思想和统治阶级本身分割开来,使这些思想的解释与宣传成了玄想家的专业恣纵,而不顾生产这些思想的条件和其生产者的本来规制,硬说该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是这些或那些思想。于是,意识形态王国里出现了这样的文化景观:思想的抽象化必然走向独立化,而其抽象化和独立化又必然使之走向绝对化或普遍化。这一方面与统治阶级利益的伪普遍化遥相呼应,另一方面又在社会精神生活中形成了意识形态超阶级、超历史的虚幻性。?
  值得一提的是,人们把阶级的、小集团的、甚至个人的利益普遍化,不仅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幻象,就会引出阶级的统治是思想的统治之社会性错觉来;而且,思维的逻辑还表明,过分强调普遍性、一般化的内容,让其脱离特殊性、具体性,作为思想认识的原点,通常是以唯心意识为终结的。人们把普遍性因素绝对化,是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方法论成因。列宁在解读费尔巴哈批判宗教的思想时曾指出:“当我们的头脑充满了抽象概念、类概念时,我们自然就会‘从一般’引出‘个别,也就是……从上帝’引出‘自然界’。”[17]事物本身的逻辑联系是:为抽象概念、类概念所把握、所表征的普遍、一般,只能存在于个别的、具体的客观事物中,前者是从后者抽象出来的。人们如果一味地强调一般,僵持普遍,以此取代对于不断生灭流变的具体事物的考察分析,如果不从实际生活的认识中做出新的总结、归纳和概括,那便只能用抽象的普遍概念去演绎丰富生动的客观事物,留下以普遍遮蔽个别、以抽象消释具体、以主观取代客观的幻象思维轨迹。意识形态虽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具有认识论的纯正意义,但它仍然具有认识论的品格,我们应当关注意识形态的思维逻辑寻绎,才能澄彻幻象思维的迷障。?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在马克思看来,剥削阶级的利益结构越是同发展的生产力相矛盾,越是与人民大众的利益相冲突,他们的意识形态就愈加虚伪,而且常常表现为自觉的虚伪。他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解释:“社会的交往形式以及统治阶级的条件同走在前面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愈大,由此产生的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以及它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分裂愈大,那末当初与这种交往形式相适应的意识当然也就愈不真实,也就是说,它不再是与这种交往形式相适应的意识了;这种交往形式中的旧的传统观念(在这些观念中,现实的个人利益往往被说成是普遍的利益)也就愈发下降为唯心的词句、有意识的幻想和有目的的虚伪。”[18]马克思对自己关于统治阶级利益普遍化造成阶级的思想统治即意识形态的虚伪性这一问题的论述,还特别地加过注释:“普遍性符合于:(1)与等级相对的阶级;……(4)共同利益的幻想。起初这种幻想是真实的;(5)思想家的自我欺骗和分工。”[19]从中不难看出,马克思对于统治者个人或者阶级之利益普遍化而导致意识形态对现实生活的幻象反映这一问题的说明,是一个多向度的思考与解释。其中,既联系着新兴统治阶级在其登台之初将自己利益普遍化,但尚能部分真实地与社会发展要求合辙的情况,以及后来蜕变为其利益与人民群众相对抗,“利益普遍化”仅仅成为虚伪性的意识形态运作之历史转折的情况;又联系着意识形态阶层以自我欺骗、夸大思想统治作用而为统治阶级利益普遍化张目,因而精神生产被统治阶级操纵的现实情况。这样,便从阶级利益的异化、社会关系的异化与思想主体精神生产的相互关联出发,全面揭示和阐释了阶级利益普遍化与意识形态虚伪性及其幻象思维的内在联系。它为我们破译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秘密,提供了一把有效的钥匙。?
  三、病态政治诉求的精神制假  ?
  黑格尔曾说,因教化的虚假性,“精神所述说的有关它自己本身的那种话语,其内容,是一切概念和一切实在的颠倒,是对它自己和对于别人的普遍欺骗,而正是因为内容是普遍的欺骗,所以述说这种自欺欺人的谎言时那种恬不知耻,乃是最大的真理”[20]。在谈到宗教教化、教士与世俗大众、国家政权的关系时,黑格尔进一步洞见了意识形态的虚幻性原因:“一般群众于是成了这样一种教士阶层欺骗的牺牲品,这种教士阶层,其所作所为,无非是要满足其妄想永远独霸识见的嫉妒心以及其他自私心,并且,它同时还与专制政体一起阴谋活动,狼狈为奸。而专制政体作为实在王国与这个理想王国的无概念的综合统一体——一个矛盾百出的稀奇古怪的东西——高高君临于群众的坏识见与教士的坏意图之上,并且还进一步鄙视它们,将两者联合于其本身之中,利用民众的愚蠢和混乱,凭借教士们的欺骗手段,坐收渔人之利,实现它太平无事的统治,满足它的私欲和专断;但是,同时它也表现出识见的这同一愚蠢性,它也同样是迷信和谬误。”[21]
  意识形态作为有意识的幻想和有目的的虚伪,“全都是资产阶级偏见,隐藏在这些偏见后面的全都是资产阶级利益”。[22]这种自为的有意虚伪,常常表现为剥削阶级得势之后的思想嚣张。马克思在研究资产阶级社会地位的转换及其既得利益的意识表达时,深刻揭露了其中的文化机变:“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夺得了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不偏不倚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公正无私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23]这里,被马克思斥为“文丐”、“辩护士”者,即统治阶级的代言人,“意识形态阶层”。他们放弃对社会生活的批判性审视,转而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出发,力求证明以往革命时期批判过的东西是合理的。甚至以其辩护士之能力、卖力水平的竞争,混淆视听,用精神造假搏取蝇利,成为马克思所说的“贩卖思想的商人”[24]。作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家,“他们是这一阶级的积极的、有概括能力的玄想家,他们把编造这一阶级关于自身的幻想当作主要的谋生之道”[25]。马克思对于集合在“意识形态阶层”名号下的剥削制度的辩护士、各种卫道者、没落阶级的代言人以及那各式乌托邦的制造者和兜售者深恶痛绝,回之以无情的思想讨伐。针对极力鼓吹唯心主义哲学的胡果在其《国家篇》著作中表露出来的意识形态非历史性思维特征,他给出了总体性的批判:“我们认为从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中……足以给这一学派做出这样的历史评价:反历史的幻觉、模糊的空想和故意的虚构。”[26]自称历史学派的玄学家却露骨地非现实、反历史,这不仅表现了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共性,而且从其言说者的内外相乖、诡言伪行来看,这类堪称江湖术士者的文化品相也十分丑陋。历史上恶名昭著的纳粹帝国宣传部长戈培尔,用歇斯底里的战争疯狂蛊惑德国青年为法西斯充当炮灰,犯下滔天罪行。他以一句“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会变成真理”的恶棍语言,为自己瞒天过海的精神造假、兜售民族仇杀理论之不得人心的行径打气,活生生地露出了意识形态幻象思维包藏的阴毒祸心。类似如此的制假贩假者还有我国“文革”时期的康生、张春桥、姚文元之流,险恶地泡制“在意识形态领域全面专政”的反动理论,极力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一类邪说,更为大家熟知而鄙夷!当我们剥去其伪装还其庐山真面目时,各式谲词的背后无不联系着主体篡权谋位的阴险祸心。这些反面的案例提醒我们,要保证意识形态的真实性、科学性,必须维持社会政治经济权利格局的合理性、公正性,否则,不合法的权益规定与不合理的政治诉求,只能绐意识形态造成病态和虚妄,汚损社会的精神家园。?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56页。?
  [2] 同上书,第35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0卷第51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295—296页。?
  [5] 同上书,第296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8卷第309—310页。?
  [7] 同上书,第309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134—135。?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727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421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第263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214页。?
 ?[13] 同上书,第53—54、195、53、55页。?
 ?[14] 同上书,第273页。?
 ?[15] 转引自[斯洛文尼亚]齐泽克等:《图绘意识形态》,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3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8卷第122页。?
 ?[17] 《列宁全集》第2版第55卷第57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331页。?
 ?[19] 同上书,第54页注释。?
 ?[20]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66页。?
 ?[21] 同上书,第82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3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3卷第17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503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99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第105页。
  (作者: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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