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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暴席卷17大央企 涉问题资金上百亿_第一财经
审计风暴席卷17大央企 涉问题资金上百亿
一财网一财网综合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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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
【大唐集团】
【中国建筑】
【中国铝业】
【中海油】
【中化集团】
【中国远洋】
【南方电网】
【中国联通】
【中船重工】
【兵装集团】
【中核集团】
【中交集团】
【电科院】
【中粮集团】
【中钢集团】
【招商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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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17家央企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署企业审计司负责人表示,其中14户中央企业从2009年到2010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由102.79%提高到108.19%。
此次审计署公布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13户中央企业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中国铝业公司200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中粮集团部分所属单位、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下属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东悦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至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重大问题多出现在二三级企业
审计署企业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审计结果看,17户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经营管理,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有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核算还不够准确;有的企业投资决策还不够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等;有的企业管理还不到位,主要是对所属单位的管理较为薄弱,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存在。审计已将发现的一些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这些问题大部分发生在二、三级企业,说明中央企业的管控还需进一步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部分被曝光的薪酬问题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07年至2009年,所属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代职工承担住房建设成本1557.82万元、物业管理费2137.53万元。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03年至2010年1月,所属广州远洋等2家企业违规使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1276.93万元,其中的1037.06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08年,所属保定天威违规虚列研发费用425万元用于个人奖励,以发放员工奖金名义套取现金230万元支付演出劳务费。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9年,所属3家企业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以“赶工奖”、过节费等名义发放职工奖金福利2268.30万元未纳入职工薪酬体系,其中套取资金700.06万元账外存放,并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下属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东悦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6月,中钢国际控股以支付中介费名义,从东悦公司套取资金94万元用于发放奖金。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至2009年,招商地产及其所属企业采取凭员工个人旅游费用单据报销并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方式,向员工发放旅游费507.15万元。
已对65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审计署企业司负责人表示,各企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许多企业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措施,针对相关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2011年3月底,各企业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已整改735项,整改完成率达93.74%,对6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局级干部10人。同时制订、完善规章制度577项,内容涵盖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会计核算等,使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业务运作机制更加合理规范。
中国联通回应:就审计署意见采取多项改善措施
审计署的审计评价意见指出,中国联通个别关联交易、采购程序、经营管理和会计程序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的问题。
对此,中国联通表示,已就上述问题采取改善措施,当中就个别广告商和代理商向集团提供不适当发票的问题,经调查发现,有关问题确实存在,其已要求对方提供正确的发票并进行了更换,并在全集团范围内检查发票的合规性。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以加强对不适当发票的鉴别能力,进一步细化了发票管理流程和建立了服务提供商黑名单制度。
就联通集团和中国联通个别费用的分摊不准确,而导致联通集团为中国联通承担较多费用的问题,中国联通已经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的约定承担有关费用,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重新整理和更新。
就个别物资采购项目中仅采取竞争性谈判、优先谈判等采购方式而未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公司进一步完善有关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采购工作。
就未严格执行相关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导致个别在建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未及时就报废资产、盘亏资产进行相应帐务处理的问题,公司表示已加强了竣工决算的管理;对于待报废或闲置资产,公司已利用重组、融合的契机制定指引,通过在省内、省际或者全网的调拨,积极将资产盘活和再利用;对于经认定的待报废资产,公司如实进行帐务处理。
附:审计署企业审计司负责人就17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答记者问
记者:审计署近日公告了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的审计结果,请您介绍一下此次审计的相关情况?
企业司负责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运用国有资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审计署一直把中央企业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年都会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2010年,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我们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加强对能源、装备制造、建筑业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先后组织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14户中央企业和中粮集团等3户中央企业部分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了企业集团总部及部分所属单位,审计的资产额占企业资产总量的60%以上。
记者: 这次审计的目标是什么?
企业司负责人:通过审计,研究企业自身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或避免一些问题的发生,是审计最基本和最主要的目标。在对17户中央企业的审计中,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质量、责任、绩效”,以检查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分析研究体制机制性问题,推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政策,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高竞争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记者:这次审计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企业司负责人:这次审计的重点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反映企业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情况和效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是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案件线索,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和经济秩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四是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五是揭示和反映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记者:从这次审计结果看,您对17户央企如何评价?
企业司负责人:近年来,中央企业面对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抓住宏观经济回升有利时机,积极应对各种挑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支撑、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也越来越强。
从审计结果看,17户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经营管理,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总体情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二是企业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大幅提升,资产质量进一步优化。其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14户中央企业从2009年到2010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由102.79%提高到108.19%。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依法从事经济活动、强化内部控制方面有了长足进步,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
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有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核算还不够准确;有的企业投资决策还不够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等;有的企业管理还不到位,主要是对所属单位的管理较为薄弱,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存在。审计已将发现的一些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这些问题大部分发生在二、三级企业,说明中央企业的管控还需进一步提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改进。
记者:针对发现的问题,企业采取了哪些措施?
企业司负责人:各企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许多企业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措施,针对相关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2011年3月底,各企业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已整改735项,整改完成率达93.74%,对6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局级干部10人。同时制订、完善规章制度577项,内容涵盖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会计核算等,使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业务运作机制更加合理规范。
其余违规问题仍在整改中,我们将继续予以跟踪和督促,尤其是促进企业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实现可持续发展。
记者:下一步审计署对企业审计有哪些打算?
企业司负责人:“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深化企业审计,促进企业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同时,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12月颁布实施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依法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增强领导人员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促进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动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
今年的企业审计将重点关注六项内容:一是关注“十二五”规划、重点产业振兴和调整规划、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国家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关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节能减排和国际化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等转变发展方式情况;三是关注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等情况;四是关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潜在风险和突出矛盾等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五是关注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六是关注收入分配、反腐倡廉等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三峡集团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1115.98亿元,拥有15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从事长江中上游水资源开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水利水电物资和设备销售、咨询等业务。据三峡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三峡集团资产总额2809.40亿元,负债总额900.08亿元,所有者权益1909.32亿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56.17亿元,利润总额127.94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三峡集团本部及所属5家公司,涉及资产额1786.63亿元,占三峡集团资产总额的63.59%。审计结果表明,三峡集团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部分会计核算和对外投资管理不够规范、内部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三峡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24269.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9%;多计负债24988.4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0.28%;少计利润4588.8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 0.3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三峡集团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三峡集团补提已出售固定资产在以前年度少计提的折旧4588.86万元,导致多计2009年成本4588.8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2. 2009年,三峡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少抵销内部往来24988.42万元,导致多计资产、负债各24988.4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3.2009年,三峡集团购建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作为周转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编制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未单独确认固定资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上述职工周转房资产进行了会计处理,单独按净值确认资产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4.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导致2009年少计长期股权投资718.7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5.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尽快收回垫支款项。
6.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收回为职工支付的住宅物业管理费用。
(二)对外投资、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两项目当前处于停滞状态,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采取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控制工程造价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并计划对其中一个电站项目以整体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参股投资建设的陕西蒲城二甲醚项目和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均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积极敦促相关项目控股单位补办核准手续。
3.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多支付招标代理费1670.9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招标代理取费标准》,要求自2011年起招标代理费用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合同金额为3.58亿元的7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活动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存在评标过程不够规范、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直接委托给子公司、部分附属项目被违规转包或分包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制定了《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关联交易直接委托项目等实施严格监管。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三峡集团在整体上市过程中,资金安排不当,导致部分贷款资金投向低收益理财产品,增加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1.21亿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中介费用支付依据不足、重复聘请财务顾问公司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采取建立“资金日报管理系统”等措施,并修订完善了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2.2004年至2009年,所属三峡财务公司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1.17亿元,截至2009年底贷款余额为6.4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财务公司已收回贷款15550万元,并计划严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贷款。
3.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领导人年度职务消费情况,正在制定集团公司领导人职务消费范围及标准,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4.至2009年底,三峡集团及其所属24个单位在22家银行的94个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31个,资金存放比较分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组织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已撤销银行账户69个,其余账户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峡集团管理层次较多,2009年管理层级达到5级。3级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实施有效控制。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已清理3级以下企业12户。
6.三峡集团在对外股权投资方面存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非主业投资扩张较快、部分对外股权投资效益不佳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投资项目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管控体系。
此外,审计还发现三峡集团及所属单位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2007年,所属金沙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处建设的成都三峡大厦项目,在未向国资委报告、未及时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增加投资3.58亿元建设了高标准酒店。2008年,三峡集团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项目工程款431.55万元;所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按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北京地区的4套商品房;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组过程中对资产评估结果审核不严,导致虚增评估净资产42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向国资委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应报批手续,并采取措施加强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大唐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53.94亿元,主要从事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以及与电力能源开发等业务。据大唐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大唐集团资产总额4778亿元,负债总额419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83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465.97亿元,利润总额22.91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大唐集团本部及所属21家企业,涉及资产额3475.71亿元,占大唐集团资产总额的72.74%。审计结果表明,大唐集团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账务处理不够准确、基本建设等重大投资项目不够规范和对所属企业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大唐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3.6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8%;多计利润1.14亿元,占利润总额的4.98%。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大唐集团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7年至2009年,所属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造成多计资产3.62亿元、多计利润1.1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和报表。
2. 2000年至2010年,所属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库区征地及移民补偿费中,列支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概算之外的费用2.7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已责成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编制调整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经济决策事项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开工建设福建大唐宁德发电厂等11个项目,涉及金额304.3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11个项目目前已全部报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大唐集团同时设有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资金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不合理,资金归集率比五大发电集团平均值低13.75个百分点,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将资金结算中心并入了财务公司,实行资金的统一结算与调度。
2.2008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82个重点项目的946份合同中,有345份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合同总金额103.2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修订了《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并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
(四)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2004年至2009年,大唐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上,2009年达到了87.79%,部分火电企业现金支付能力持续减弱,面临经营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制定了《债务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积极改善财务状况,对资不抵债企业重点监控,采取了扭亏增盈、债务重组、注入资本金、盘活资产及关停并转等多种措施,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此外,审计还发现大唐集团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2007年,大唐集团所属企业违反与德国鲁奇公司的合同约定,自行采购设备金额6462.79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71.55万元;在克旗电厂项目未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情况下,违规向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公司订购设备并支付预付款2.18亿元;2008年,未完成资产评估即收购青海真兴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涉及金额6.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唐集团已与上述设备生产厂家终止项目合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资本运营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建总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48.45亿元,主要从事房屋建筑承包、国际工程承包、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勘察设计业务。据中建总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建总公司资产总额3014.93亿元,负债总额2105.5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09.37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618.28亿元,利润总额127.45亿元,净利润88.61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建总公司本部及所属深圳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海投)等5家企业,涉及资产额1571.09亿元,占中建总公司资产总额的52.11%。审计结果表明,中建总公司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了企业发展速度,扩大了企业经营规模,提升了企业发展质量,国有资本实现持续保值增值,但也存在合并报表不实、收入确认不完整、少缴税金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建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1.5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5%;多计负债0.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09%。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建总公司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纪事项2件,有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9年,所属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合并报表核算不准确,多计资产1.54亿元、多计负债0.6亿元,以及未将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收支确认不完整、坏账计提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少计利润1.1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两个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组织相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并将有关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 所属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违规出借账户、利用个人账户存储单位资金以及拆借资金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组织有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制度,对不规范账户进行了清理,并制定了收回对外拆借资金计划。
4. 中建总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52亿元,所属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将在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并组织有关单位核查,补缴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5. 2010年,所属唐山市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累计亏损情况下向股东预分配利润19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督促有关单位召开股东大会,协商退回预分配的利润。
(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中建总公司管理层级较多,且设立多家离岸公司,对合资合作企业、部分海外工程项目等管控力度不够,经营过程中存在直接经营房地产的利润占比较大等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压缩管理层级,对没有实际业务的16家离岸公司进行了清理和关闭;逐步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和海外投资项目的管控力度,并调整公司经营结构、推进资金集中管理等措施,防范经营风险。
2. 所属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擅自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2308.26万元。对此,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已起诉反担保单位并胜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所属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650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出借资质、垫资施工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的授权审批程序,杜绝违规转包、分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免职处理。
4. 所属2家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未按规定向国资委备案。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向国资委汇报有关备案事宜。
5. 所属中建三局东方装饰公司等2家单位在会计资料管理中存在档案保管时间短、部分发票与真实业务不符、部分资料遗失和毁损等不规范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组织有关单位清理了现有档案,修订了财会档案管理制度,还对不规范发票进行了清理。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建总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 2008年,中建总公司以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17.07亿元对深圳中海投增资,完成验资后又将资金抽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筹措资金,拟于2011年上半年补足注册资本金。
◎中国铝业公司200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200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铝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154.32亿元,下属各级公司329家,主要从事铝、铜及其他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贸易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据中铝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8年底,中铝公司资产总额3465.90亿元,负债总额2628.2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837.63亿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234.04亿元,净亏损67.57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铝公司本部及所属13家公司,涉及资产额1931.70亿元,占中铝公司资产总额的55.73%。审计结果表明,中铝公司近年来以突出主业为原则,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账务处理不够规范、部分自建和收购电解铝等项目未经核准、未及时清退部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持股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铝公司2008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负债1165.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04%; 多计利润4788.6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0.71%。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铝公司进行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5年至2008年,中铝公司本部及所属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因多计投资收益等原因,造成多计利润3853.0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修订《中铝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相关企业调整了账目。
2.2006年至2010年,中铝公司本部及所属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挪用银行贷款30.40亿元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并长期滞留国债专项资金416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制定了还款计划,逐步归还银行贷款,目前归还4.5亿元;已将上述滞留的国债资金下拨到项目执行单位,明确了拨款流程,并及时检查其他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3. 2006年至2009年,中铝公司工资总额制度执行不到位、职务消费和期货保值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导致未通过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保健费6232.01万元、少申报职务消费574.27万元和部分所属企业未经审批从事期货交易业务。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将保健费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修改完善了《中铝公司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期货管理方面的制度,并要求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
(二)中铝公司自建和收购的10个电解铝、氧化铝等项目,未经国家核准或未通过国家环保验收,截至2008年底项目累计投资92.81亿元。
此外,中铝公司并购重组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个项目,因多种因素影响,截至2009年底尚未实现预期盈利目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项目建设情况作了汇报,目前正在补办项目核准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已报请国家环保部受理并拟于近期进行验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投资和收购活动的有关制度,加强投资和收购活动的程序管理、尽职调查和风险控制工作。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所属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等5家企业的240名人员违规持有与本人所在单位有依托、关联业务的企业股权2393.9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0年12月,已清退部分人员的股权1400.20万元,其余股份清退工作将于近期完成。
2.所属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向职工持股企业、合作经营方等关联方让利,涉及金额1.2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组织相关企业办理矿权评估、变更和土地转让等相关手续;及时确认了合作经营方的承包利润,并已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承包经营结果的清算问题。
3.所属贵州铝厂等11家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未经招标违规采购、发包和分包以及与无建设工程设计执业资格的自然人签订设计合同等问题,涉及金额27.9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制定下发《中国铝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着手建设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并抽调专人组成巡视组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和设计合同等方面的管理。
4.所属贵州铝厂等2家企业存在违规转让土地和未经批准使用农用土地等问题,涉及金额1403.0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公司已责成相关所属企业进行整改。目前,除部分土地需待当地国土部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再报批外,其他用地均已补办相关手续。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铝公司所属单位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 2005年,所属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应缴未缴契税603.29万元;2005年11月,所属河湾发电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金2亿元;2006年8月,所属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借款挂账方式抽走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已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近期补缴税款;河湾发电有限公司已与借款单位沟通协调,逐步收回出借资金;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全额归还了抽走的资本金,并作了相关账务处理。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国海油成立于1982年2月,注册资本949亿元,拥有30多家二级企业,主要从事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及炼油,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以及销售等业务。据中国海油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国海油资产总额5183.49亿元,负债总额1928.9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254.56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095.78亿元,利润总额524.04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国海油本部及所属8家企业,涉及资产额4550亿元,占中国海油资产总额的87.78%。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海油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财务处理、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和对所属企业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海油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利润3.36亿元,占利润总额的0.64%。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国海油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中国海油对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造成合并会计报表多计利润5.2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2. 2009年,中国海油本部及所属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炼化)等6家企业存在未及时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结转收入、多计提减值准备、在成本费用中直接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造成少计利润1.9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本部及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3.2009年,所属中海炼化将用于项目建设的化学三剂等原材料所含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造成少缴增值税1.5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补缴了1.07亿元税款,少缴的增值税款已计提并将在税务部门2010年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4.至2009年底,所属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气电)将2007年与其他单位合资成立公司的前期投资5800万元挂往来款,未及时结转投资。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会计账目。
5.2009年,所属企业在未取得完整结算依据的情况下,支付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工程)南海FPSO项目费用3.8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补充了结算依据。
(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中海气电等3家企业投资72.24亿元建设的7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未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即开工,有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获得国家海洋局核准即开工。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目前,5个项目已获得发展改革委核准,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已获得国家海洋局核准。
2.至2009年底,中国海油及所属中海炼化、中海油气开发利用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的生物柴油产业化等5个项目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期目标。截至2010年6月,项目累计投资9.4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通过调整、完善后期计划和加快技术攻关等措施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实施。目前,有2个项目已达到预期目标,1个项目已按程序清理关闭,2个项目经营情况好转。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至2009年,所属海油工程、中海炼化惠州分公司等存在部分物资采购事项未实行公开招标、通过中间环节采购人为增加采购成本以及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工等问题,共涉及金额240.21亿元,且未及时收取赔偿款和违约金0.3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组织人员对所属二级单位物资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修订了《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制度。目前,已追回0.17亿元赔偿款和违约金,其余款项正在追缴中。
2.2009年,中国海油及所属中海炼化惠州分公司等3家企业有2.19亿元的工程项目未获批准即开工建设,部分工程项目还存在未公开招投标、拆分合同规避审批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对未批复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批复,同时要求下属企业认真查找制度建设和执行过程的薄弱环节,组织人员对经营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4年至2009年,中国海油未将所属12家企业员工工资6.49亿元纳入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将12家企业员工工资纳入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2.2008年至2009年,所属企业未严格遵守国家销售政策,向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销售8.86亿元的产品。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采取措施,相关所属企业自2011年1月起停止向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供应产品,并将严格审查客户资质。
3.至2009年底,中海炼化收购的加油站中有161座的相关经营证照不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高度重视,对符合消防安全许可和环保验收标准的加油站,正在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标准的加油站,已进行停业整顿;对土地证或房产证不全的加油站,正在组织人员查明原因,抓紧办理。
4.2009年至2010年6月,中国海油收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拨款3775万元,课题时间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截至审计时,累计拨出53.03万元,仅占收到资金的1.40%。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已于2010年7月按进度已将经费拨付课题承担单位,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重大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将针对重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五)信息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
中国海油本部及部分所属企业信息系统使用中存在用户闲置、核心采购管理流程使用率不高、主数据质量存在缺陷、部分关键应用控制未到位、与其他管理系统集成共享程度低和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海油积极采取措施,对用户登录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和优化,出台了《SAP系统刚性控制功能操作规范》等制度,要求所有业务必须在线处理,通过完善数据接口方案等方式保障系统数据的同步更新和共享。
此外,审计还发现所属企业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所属企业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亩土地长期闲置;2003年至2008年,未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547.99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对闲置土地进行开发,正在补办土地征用的各项手续。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化集团前身为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成立于1950年3月,注册资本101.7亿元,主要从事能源、农业投入品、化工、房地产、金融等业务。据中化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化集团资产总额1716.03亿元、负债总额1048.7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67.24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427.35亿元、利润总额61.38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化集团本部及所属15家企业,涉及资产额1289.59亿元,占中化集团资产总额的75.15%。审计结果表明,中化集团积极推行核算、信贷和人员“三统一”的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账务处理、项目投资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化集团2009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12.3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72%;少计负债14.1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35%;多计利润0.54亿元,占利润总额的0.88%。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化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9年,中化集团本部及部分所属企业因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不完整、抵销不充分,导致少计资产12.33亿元,少计负债14.14亿元,多计净利润1992.0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本部及所属相关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并向国资委申请调整合并报表范围。
2. 2003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存在少计资产处置、信托收入,多计补贴收入、管理费用等问题,致使中化集团多计收入1148.43万元,多计成本4396.8万元,其中多计2009年利润2725.1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了会计账目。
3. 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国际)下属山西中化寰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寰达公司)以虚列成本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147.95万元,用于发放奖金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寰达公司已收回141.45万元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其余6.5万元因相关人员离职无法追回。
4. 2009年,中化集团未按规定将收到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拨款2788万元用于增加国家资本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增加了国家资本金。
(二)项目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所属中化国际等3家企业在投资风险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了太仓兴国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5个项目,截至2009年底投资累计亏损美元1700万元、人民币5.5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修订了《投资管理规程》,加强了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和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与企业发展战略不一致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其中太仓兴国实业有限公司加强了技术攻关和降本减耗,2010年度已实现减亏。
2. 所属中化塑料有限公司收购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权等3项重大经济决策,存在未按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收购金额超概算及未进行资产评估等问题,涉及美元1.41亿元、人民币445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已向发展改革委补办了审批手续;中化塑料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问责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管理。
3. 至2009年底,中化集团投资开发的6个海外油气田项目中,有2个项目虽盈利但未达到可行性研究的预期目标,累计净现金流比预测少1.33亿美元;3个项目累计亏损1526.62万美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加强了对海外油气田的投资管控,修订了《风险勘探程序和工作流程》等内部控制制度,采取了对新项目投资的监督和考评等措施。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化集团国内某新型专利产品出口前未进行专利检索,在美国引发诉讼造成损失1.07亿元;所属中化国际在钢材贸易中未能严格审查客户资质并及时控制货权被诈骗,在物资采购时既未认真检验也未对不合格货物及时行使拒付权利,共造成损失2561.0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及所属中化国际制定或修订了《客户、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规程》、《中化国际贸易项下商品品质风险管理规程》、《中化集团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中化国际积极配合司法调查,已从法院收回执行款348.10万元,并将继续努力挽回损失。
2. 所属中化国际信息公司未经评估处置原值26.23亿元的304项不良资产;所属企业8.22亿元的国际客运中心项目未公开招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信息公司修订了《资产处置流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资产处置必须经过评估方可进行;相关所属企业委托了有专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过程实施监督,并将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定期对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复查审核。
3. 所属企业在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过程中,因配套的煤炭资源无法落实导致募集资金12.1亿元未用于项目建设;因未能认真履行出资人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责,导致所收购的2.18亿元固定资产闲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正与当地政府和国资委沟通协调,落实解决项目配套所需的煤炭资源,认真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已于2010年底转让了闲置资产,未造成资产减值。
4. 所属企业2007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污水排放不达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目前其污水排放已达标。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化集团所属企业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中化国际未对发票真伪予以核实,致使有1133.86万元的假发票报账;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公司)在被中化集团收购之前将2661.76万元转至账外用于发放奖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采取措施加强了发票审核,天正公司已于2010年6月将账外资金本息结余383.41万元全部入账。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远集团成立于1961年4月,注册资本41.03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7家,主要从事航运业、修造船和物流业务。据中远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远集团资产总额3085.33亿元,负债总额1522.4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62.87亿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188.23亿元,利润总额13.97亿元。其中,受金融危机影响,船用燃料油结构性期权合约和远期运费协议等金融衍生品业务,截至2009年底累计交割亏损48.8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远集团总部及所属9家企业,涉及资产量2504.72亿元,占中远集团资产总额的81.18%。审计结果表明,中远集团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部分会计核算和经营决策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远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27300.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1%;少计负债474.9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05%;少计所有者权益2404.6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02%;少计利润1777.02万元,占损益总额的1.27%。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远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5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7年至2009年,中远集团及所属7家企业因未按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导致少计收入81477.62万元、少计支出89520.74万元,其中2009年度少计利润1777.0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企业已调整会计账目和报表。
2. 2001年至2009年,所属广州远洋运输公司(简称广州远洋)等2家企业未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继续设置账外账,未将以工会名义创办的三产公司纳入资产管理和合并报表,合计造成2009年度少计资产27300.65万元,少计负债474.98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2404.6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2家企业将上述账外账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并根据最终清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2004年至2009年,中远集团所属4家企业因少计营业收入、未按规定做纳税调整和未及时申报等,造成少缴税款45259.4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企业已补缴税款39121.46万元,余款待税务部门审核后补缴。
4. 2007年至2009年,所属大连远洋运输公司(简称大连远洋)将流动资金贷款107000万元用于酒店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大连远洋已归还上述贷款。
(二)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7年至2009年,中远集团在已知京华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是采取以租代征方式取得的情况下,投入11021.8万元收购并改建高尔夫球场,每年经营亏损约7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远集团采取措施,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努力减亏,并确定择机退出的方案。
2. 2007年至2009年,所属大连远洋等2家企业在购买办公楼、土地等2项重大投资和进行6个建设项目中,存在违反投资决策程序、未履行完必要的核准程序即先行实施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企业已补办手续、获得核准,并修订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投资管理。
(三)职工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至2007年底,中远集团所属企业均未按规定清理完实施企业年金前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88255.15万元,且截至审计时仍未清理完毕。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远集团积极整改,已清理退保资金57054.70万元,移交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并制定了《中远集团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清理、移交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2. 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补缴个人所得税,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2003年至2010年1月,所属广州远洋等2家企业违规使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1276.93万元,其中的1037.06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上述2家企业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并补缴个人所得税。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至2009年底,中远集团所属企业法律层级多达11级,五级及以下子公司多达763家,占66.8%,总部对这些企业难以实施有效控制。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远集团已通过法律架构调整,将法律层级缩短为9级,并继续推进精简管理链条工作。
2.2002年至2009年,中远集团所属2家企业未经资产评估,处置废旧船舶资产,涉及资产净值95940.7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远集团要求2家企业按规定开展资产评估,并着手建立船舶贸易统一平台。
3.中远集团“三重一大”事项的标准不够明确,重大投资项目未规定明确的金额标准,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部分大额物资采购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决策,执行中难以把握;散货运输由所属3家企业分散经营,自相竞争,难以实现协同效应。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远集团已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细化了制度标准,并组织整合散货业务板块。
(五)所属单位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中远集团所属单位集装箱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修理系统的报价信息和审批权限设置存在漏洞,系统间衔接控制机制不健全,存在安全隐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调整了系统设置,完善了系统流程,消除了隐患。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远集团所属单位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所属广州远洋挪用住房维修基金5171.17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在兼任董(监)事的下属公司领取薪酬1375.51万元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州远洋按规定将挪用的住房维修资金逐步归还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已全部收回领导班子成员多领取的兼职薪酬,并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南方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600亿元,拥有8家二级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南方区域电网,以电力购销为核心业务。据南方电网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资产总额4404.39亿元,负债总额2901.9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02.46亿元,当年营业收入3124.23亿元,利润总额为35.67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南方电网公司本部及20家所属单位,涉及资产额2398.49亿元,占南方电网公司资产总额的54.46%。审计结果表明,南方电网公司不断推进五省(区)电网公司内部融合,统一会计核算,加强预算管理,公司经营能力得到不断提升、规模不断扩大。但在账务处理、薪酬管理、重大经济决策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南方电网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1.7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4%;少计负债4112.5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1%;多计利润9.10亿元,占利润总额的25.51%。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南方电网公司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7年至2009年,广东、云南和贵州电网公司所属25个地市供电局通过人为调节购电量和售电量的方式,合计调减利润6.16亿元,其中2009年调增利润8.94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了会计账目并补缴了相关税费。
2. 2008年至2009年,广东电网公司所属深圳供电局在其代管的深圳市农电总公司财务账列支会议费、招待费等1239.31万元;2008年至2010年7月,南方电网公司所属鼎和财产保险公司多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085.50万元,违规列支费用155.9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调整了会计账目并补缴税款11.83万元,其余正在申报缴纳。
3.至2009年底,因一直未理顺投资关系,广东电网公司未将乐昌市东洛水库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东电网公司已向乐昌市人民政府请示进行资产处置,以理顺投资关系。
4. 至2010年7月,所属超高压输电公司500千伏广南输变电工程超概算7478.5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超高压输电公司已制定了概算超估算的考核控制措施。
(二)职工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已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15亿元,其余正在申报补缴。
2. 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整改,已清理收回资金18.54亿元,其余正在抓紧清理。
(三)部分重大决策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
1. 2003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70项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项目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就开工建设,涉及投资总额426.06亿元。截至2010年9月,仍有23项工程未获核准,涉及投资额109.9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核准申请文件,目前,未获核准的23项工程中已有2项得到核准。
2. 1998年至2010年,所属云南电网公司等单位与其职工持股企业在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不规范,向职工持股企业让利等问题。2009年职工持股企业与主业的关联交易额占职工持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0.45%。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认真开展职工持股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积极追收相关收入,并作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3. 2003年,广西电网公司擅自批准所属单位投资31.09亿元建设桂林至梧州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截至2010年6月项目运行半年,已累计亏损1.2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西电网公司已按要求将该投资事项及项目运营情况上报南方电网公司,并拟挂牌出售该项目。
(四)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南方电网公司尚未出台“三重一大”制度有关的实施细则,对大额资金、对外投资和产权转让的审批权限未予以明确或界定模糊;职务消费没有单列预算,也没有进行单独核算,不够公开透明;公务用车一直未明确配备的数量、档次标准以及价格;广东电网公司未跟踪检查线损率异常情况;所属超高压输电公司以其原名称开设的账户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汽车配备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超高压输电公司已清理注销了以其原名称开设的银行账户。
2. 南方电网公司对下属单位管控不严,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权限主要集中在各分子公司,导致部分所属公司出现招投标不合规,重大设计变更以及电价执行未上报南方电网公司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启动了财务、物资等七个业务领域的一体化管理,以进一步提高总部管控能力。
(五)所属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或调度政策。
1. 2006年至2009年,广东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未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在电价外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等56.28亿元,其中35.10亿元用于补贴未经核准违规建设的电厂。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东电网公司已向广东省物价局申请纠正上述政策;云南电网公司已停止执行上述政策,并将结余资金4600万元拨付给相关发电企业。
2. 2003年至 2009年,广西、贵州和广东电网公司未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优惠电价政策,分别依据地方政府部门文件少收电价共计1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西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已停止或已部分停止执行上述政策,广东电网公司已向广东省物价局申请纠正上述政策。
3. 2003年至 2009年,广东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为违规建设的电源项目接入系统并网发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东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已加强了电源项目并网管理,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六)南方电网公司电力体制改革还不彻底,主要是厂网分开改革不彻底,主辅分离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代管的34家县级供电企业和86个农电机构责、权、利关系还不明晰等。此外,电网建设中还存在部分地区电网建设滞后、中低压电网改造覆盖面不足,部分配电变压器存在过载问题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着手逐步解决。
此外,审计还发现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单位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2003年至2007年,广西电网公司所属结算中心将取得的利息收入转入公司社保中心账户;2003年至2007年,所属超高压输电公司、广西电网公司违规将工资结余或福利费结余转至账外发放,或转至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账户和企业年金账户;2005年至2006年,超高压输电公司违规多付工程款等。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已经调整会计账目、收回款项并补缴相关税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国联通是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的基础上于日合并重组成立的,注册资本872.69亿元,主要从事全国WCDMA、GSM移动网络建设与运营、固话、长途、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及其他电信等业务。据中国联通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国联通资产总额5127.07亿元,负债总额2651.1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475.93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590.56亿元,利润总额29.46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国联通本部和8家所属公司,涉及资产2805.25亿元,占中国联通资产总额的54.71%。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中国联通以推进公司经营管理融合统一为契机,在确保平稳过渡的同时,进一步夯实财务基础,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但在会计核算、关联交易、部分物资采购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国联通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3046.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4%;少计负债2039.1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0.01%;多计利润6382.36万元、少计利润5475.47万元,分别占利润总额的2.17 %和1.8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国联通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为中国联通提供服务的外部单位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中国联通所属7家企业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未及时将已完工的工程暂估固定资产入账、少提折旧、多计提直销佣金等问题,造成该集团2009年少计资产3809.73万元、少计负债2039.13万元、多计利润6382.36万元、少计利润4048.7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调整账目,进一步规范收入归集、稽核、核算流程,制定了《关于对电路出租业务列收进行整改的通知》等制度,完善了计费系统功能。
2.2009年,中国联通因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不完整、抵销不充分,导致多计资产763.16万元、少计利润1426.7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联通已进行整改,在编制2010年合并报表时,由各关联交易单位分别计算内部毛利率并经集团公司确认各类内部交易的抵销数据,同时将满足条件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规范了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
3.2009年,中国联通本部与上市公司费用分摊不准确,为上市公司多承担广告宣传等费用4441.3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联通已进行整改,2009年起相关广告宣传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并以日为基准,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逐项梳理,准确分摊应由上市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
4.经对中国联通所属4家企业2006年至2009年部分发票进行抽查,发现广告商和代理商出具的假发票涉及金额共计1400.8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对假发票进行了更换,并在集团范围内开展发票合规性专项检查治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开票单位,建立黑名单制度,细化了发票报销管理流程及内部控制环节。
5.至2009年底,所属2家企业部分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金额17.26亿元、盘亏和报废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资产净值2.9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办理了项目竣工决算手续,进一步完善工程财务管理办法,严格限定暂估项目的暂估期限,明确竣工决算条件,并对盘亏和报废资产进行了账务处理。
(二)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所属5家企业部分重大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截至2009年底共涉及金额18.8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联通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议,制定了《中国联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国联通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在采购中严格执行“规则在先、实施在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和采购工作。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2家企业存在聘请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拟置换的资产进行评估、因小灵通用户的欠费数据已从计费系统中删除,导致上报税务部门核销的小灵通用户坏账清单与计费系统出具的坏账清单无法对应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已进行整改,中国联通制定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资产评估流程,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和管理;同时采取措施开发完善了计费系统功能,规范了业务处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
2.2009年,所属2家企业存在由公司内部员工代签名或无签名领取促销赠品金额共计589万元;部分房屋和土地无偿给民营企业使用;过期通信卡管理不严导致无法取得过期通信卡系统数据和实物数据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制定了促销品管理办法,对促销品领取、发放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和规范,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无偿使用该公司部分房产的民营企业已提起诉讼,要求搬出所占房屋并赔偿损失;下发了《关于做好过期卡销毁工作的通知》,对有效期截至日的库存过期卡进行了销毁。
3.2009年,所属5家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额超限期使用测试卡;客户管理不规范导致欠费增加;代理商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与不具有代理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公司开展业务并支付代理佣金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制定了《移动业务测试号码管理办法》,规范了测试卡的使用范围、期限等,并对不符合管理办法的测试号码进行了清理;修订了客户管理规范,加强对用户资料的核查、清理,完善系统管理功能;制定下发了《社会营销渠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新签及续签代理商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
4.2009年,所属3家企业虚报基站、铁塔等共建共享考核指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联通对虚报指标的所属3家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组织开展共建共享统计工作检查,进一步提高统计质量。
5.中国联通未按规定停止小灵通用户的发展,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新发展小灵通用户224万户,其中万户;取得收入约3.60亿元,其中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联通已要求所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停止发展新用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船重工成立于1999年7月,注册资本121.3亿元,拥有造船、配套、科研等79家二级单位,主要从事船舶及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修理等业务。据中船重工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船重工资产总额2646.12亿元,负债总额1985.3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60.82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210.94亿元,利润总额74.78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船重工本部及所属11家单位,涉及资产额1786.88亿元,占中船重工资产总额的67.53%。审计结果表明,中船重工主要经济指标持续稳定增长,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业实现较快发展,造船能力显著增强,船舶配套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后劲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但在会计核算、建设项目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中船重工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3.7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14%;少计负债1.8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09%;少计利润6.55亿元,占利润总额的8.7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船重工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6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2年至2009年,中船重工及部分所属单位未按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土地补偿收入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造成该集团少计资产1.26亿元,少计负债1.26亿元,少计利润8.03亿元,其中2009年少计利润7.9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及所属相关单位已进行整改,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2. 2009年,中船重工因关联交易抵消不够充分、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不够完整,造成少计资产1.39亿元,少计负债0.54亿元,多计利润1.3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已进行整改,调整了相关会计报表。
3. 至2009年底,中船重工所属2家单位未将工装模具、接受捐赠车辆等资产入账核算,造成少计资产1.06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进行整改,将账外资产入账核算。
(二)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8年,中船重工建设的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与外商合资建设的海洋工程基地一区工程全部由中方垫付1.71亿元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积极补办有关手续,其中天津临港造修船基地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并与合资方约定归还垫付款时限。
2. 至2009年底,所属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船重工)等3家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占用的1300.04亩土地和168.55公顷海域未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海域使用权证,另有77.90公顷海域被改变了规定用途。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积极补办有关手续,其中的705.84亩土地和72.14公顷海域已经取得相关证书。
3. 2006年至2009年,所属2家单位在建设项目时,未按规定同步建设含油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正在建设相关环保工程。
4. 2006年至2009年,所属大连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未经招投标对外发包工程、采购设备,或将应公开招投标项目违规改为邀请招标,涉及金额共计8.9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所属单位投资和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3年,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借用账户购买国债1亿元,2004年将其中的8000万元委托汉唐证券变现后进行保底理财,汉唐证券2005年开始破产清算,上述资金余额7296.47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已通过司法程序挽回3509.5万元损失,并要求所属单位禁止从事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
2.至2010年6月,所属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股份)仍未将2007年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4.50亿元资金专户存储,其中的1.03亿元被用于非募集项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风帆股份积极整改,已将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2007年至2008年,所属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帆集团)、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单位出借资金共计4.7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已责成上述公司收回出借资金。
4. 2006年至2009年,风帆股份擅自改变某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成熟技术和进口设备,且未经招标采购设备,导致价值3635.69万元的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闲置,且这些设备生产的产品不达标,质量事故频发,累计亏损5953.4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风帆股份改造了生产线和工艺,提高了设备稳定性和产品质量,并免去项目公司原总经理的职务。
5. 2003年至2009年,所属山船重工违规设立“小金库”6412.32万元,其中的5022.89万元被用于发放职工奖金,1201.43万元被用于业务活动经费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已责成山船重工将账外资金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缴纳相应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2008年,中船重工所属单位违规出资508.83万元为原厂长在上海购买个人所有住房一套。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已责成该单位收回上述住房所有权。
7. 所属集体企业船修公司有下属企业29家,管理层级多达6级,这些企业通过举债对外投资。截至2009年底,船修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银行贷款余额6.69亿元,所投资企业经营效益普遍较差,投资和还贷风险较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责成该集体企业全面清理对外投资,严控风险。
8. 至审计时,中船重工所属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清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下属企业股份,共计4380.77万元;还有16家单位未按国资委规定完成主辅分离工作。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责成相关单位按照国资委相关规定清理管理人员持股,并积极稳妥推进主辅分离工作。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船重工所属单位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风帆股份2007年收购某探矿权时因改变价款支付方式导致超合同支付4833.30万元,2008年将1955.61万元投资损失转给风帆集团职工技协承担;2007年,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帮助其获得新股战略配售资格的民营企业支付“中介费”829.5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船重工对风帆股份超合同付款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责成转回转给风帆集团职工技协承担的投资损失,并要求所属单位停止通过第三方获取新股配售资格的业务,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兵装集团成立于1999年7月,注册资本126亿元,拥有本部及所属二级单位52家,三级单位203家,四级及以下单位168家。主要从事特种产品、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制造以及光电仪器生产等业务。据兵装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兵装集团资产总额1898.80亿元,负债总额1381.4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17.36亿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920.86亿元,利润总额55.82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兵装集团本部及所属7家单位,涉及资产额1197.68亿元,占兵装集团资产总额的63%。审计结果表明,兵装集团近年来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业实现较快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持续稳定增长,重大经济决策较为规范,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部分投资项目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对兵装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11.4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60%;多计负债11.01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80%;少计利润2.95亿元,占利润总额的5.28%。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兵装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5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6年至2009年,兵装集团本部及所属13家单位未按会计准则规定及时确认投资收益、计提坏账准备等,造成多计资产0.24亿元,少计利润5.36亿元,其中2009年少计利润2.8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及相关所属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报表。
2. 2006年至2009年,兵装集团本部及所属2家单位因合并会计报表不规范,造成该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多计资产74.45亿元,多计负债74.55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及相关所属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报表。
3. 2009年至2010年,所属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新能源)及下属企业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16.94亿元、成本17.11亿元,造成少计利润1693.97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已责成天威新能源调整会计账目和报表,并给予通报批评,调整该企业经营者2010年度绩效工资。
4.至2009年底,兵装集团本部违规以所属单位名义开设15个银行账户。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将上述银行账户全部注销。
5. 2008年至2009年,所属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工业)将工资性支出2363.32万元以“基层基金”名义,交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并存放在个人银行卡中;所属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个别部门部分现金发放无原始记录。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建设工业制定了《基层基金报销管理补充规定(试行)》,规范基金支出流程,并清理了存放基层基金的个人银行卡;天威保变补齐了有关现金发放记录。
6. 2006年至2010年,所属重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从销售提成中列支有关费用和奖励571.5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责成该公司规范奖金和劳务费发放,补缴个人所得税。
7. 2009年,所属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工业)未按规定披露与西南兵器工业公司3.75亿元的关联交易。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并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并责成大江工业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4年9月,所属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外方未完整提供技术入股资料的情况下,出资8520万元与其成立合资公司开发新产品。但外方至今未能提供相关技术,导致新产品生产线未能运营。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整合了合资公司业务,正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外方责任。
2. 2008年3月,天威新能源未经慎重决策与境外某公司签订10年期、4.68亿美元购货合同,并预付7900万美元货款。2009年,该境外公司濒临破产、无法履约,天威新能源以债转股方式控股该公司,并又投入近1亿美元。但因项目后期投资缺口巨大,截至审计日仍未能建成投产,前期投资面临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天威新能源的母公司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天威)调整了境外公司董事会,并委派董事长,加大了人员、技术、资金投入,严控风险,力保项目尽快投产。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至2009年底,兵装集团所属企业法律层级多达5级,四级及以下子公司多达168家,占39.7%,集团总部对其中部分企业难以实施有效控制。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对上述企业中竞争力不强的非主业企业和扭亏无望企业实施有序退出,进一步加强集团控制力。
2. 至2009年底,所属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工业)未按规定设立监事会。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设立了监事会。
3. 2005年至2010年,所属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股份)的6个建设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而是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涉及合同金额2.59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责成长安股份的母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理上述项目,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4. 2008年至2009年,所属重庆亨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规转包、分包材料采购等项目,从中获利1714.71万元;职工工资发放分别超出当年核定工资总额354万元和84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责成其母公司长安工业处理违规转、分包责任人,并调减其2011年度工资总额。
5. 2009年,所属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434亩国有土地和部分资产被民营企业河南中州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无偿占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与该民营企业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并催收以前年度资产占用费。
6.2009年,所属建设工业在将合作建设的疗养院项目土地和地面建筑物转让给民营合作方时,少收取转让款2624.6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建设工业终止了上述资产转让,兵装集团责成集团公司监察部核查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审计还发现兵装集团及所属单位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
2008年,所属保定天威违规虚列研发费用425万元用于个人奖励,以发放员工奖金名义套取现金230万元支付演出劳务费;2005年至2007年,所属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向两家参股企业出借进出口资质,另有4.95万元参股投资收益未收回;2005年,所属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违规批准下属企业4名高管出资220万元参股本企业投资的合资公司,并分得红利78.81万元;2005年,所属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挪用专项资金1600万元,并于2007年抽走下属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兵装集团未及时签订相关退出合作建房事项的书面协议;部分所属企业还存在将一些业务和资产交由职工或职工参股企业经营管理、未经评估处置房产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兵装集团对保定天威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其规范奖金和劳务费发放,补缴个人所得税;对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收回了所出借资质和4.95万元投资收益;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追回了税后个人分红所得63.05万元,兵装集团责成集团公司监察部核查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上述1600万元专款专用,并将抽走的300万元注册资金重新注入;兵装集团补签了有关协议,正在清理与职工参股企业相关的业务和资产,按规定处置资产。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核集团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99亿元,下属单位339家,主要从事核电、核燃料、核技术应用等业务。截至2009年底,中核集团资产总额1864.30亿元,负债总额1381.75亿元,所有者权益482.55亿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343.84亿元,利润总额53.52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核集团本部及所属7家企业,涉及资产量1370.82亿元,占中核集团资产总额的73.53%。审计结果表明,中核集团科研生产稳步推进,主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但存在会计信息不够真实、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核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利润11.07亿元,占利润总额的19.48%;多计负债20.0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55%;少计所有者权益20.08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4.25%。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核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5年至2009年,中核集团部分所属单位因未按规定确认未到期长期外债汇兑损益、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等,导致多计负债20.08亿元,少计所有者权益20.08亿元,多计利润11.02亿元,其中2009年多计利润11.2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核集团及下属单位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报表。
(二)所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 2001年4月,所属深圳中核集团公司未经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投资深圳北大双极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55万元,后因该项目技术不过关而未能实际经营,形成潜在损失140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核集团要求该公司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并给予其原总经理行政降级处分。
2. 从2004年起,所属北京原子高科金辉辐射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用手续,占用15亩耕地进行项目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正按规定抓紧补办有关手续。
3. 2008年,所属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总经理擅自决定投资兴建砖瓦厂,后因未能实际经营,所购入403.57万元设备闲置至今。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核集团要求该公司抓紧处置闲置设备,并对公司时任总经理进行了诫勉谈话。
4. 2006年以来,所属821厂在建设职工异地安置项目中,将部分子项目未公开招投标而直接指定承包方,还聘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作为项目开发管理单位。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821厂积极采取措施,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管理,终止了上述公司的开发管理资格。
(三)所属单位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09年,所属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代职工承担住房建设成本1557.82万元、物业管理费2137.5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通过追缴职工购房款等方式收回住房建设成本,将物业管理费按住房面积分摊到户,并相应调整了会计账目。
2.2008年至2010年5月,所属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发放1529.15万元保健津贴中,存在部门之间交叉领取、结余现金私自保管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以后,该公司将结余现金收缴财务,并制定保健津贴管理办法以加强监管,纠正了交叉领取问题。
3.2009年3月至6月,所属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未经中核集团批准,自定标准发放一次性职工住房补贴2268.8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将住房补贴事项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4.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和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劳保用品名义向职工发放各类购物卡共计3228.5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已将上述发放的购物卡纳入工资总额,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已停止上述做法,并修订了劳保用品相关制度。
5.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4827.21万元技术酬金收入,违规用于弥补工资赤字、发放奖金和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修订了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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