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居民户囗前,非农业户口和居民户口囗和非农户囗会配案吗?

“农”与“非农”区别将取消全国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图)_网易新闻
“农”与“非农”区别将取消全国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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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出台  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之于众,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亿万国人的福祉,是一项必须优先推进的基础性改革,其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均属空前。
  “一”种身份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意见同时明确,将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将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两”大目标
  1亿人落户城镇、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黄明说。
  根据意见,户籍制度改革还有另一个重要目标,即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对于这两大发展目标,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时间点—2020年。
  “三”个特点
  总体调整、综合配套、整体构建
  黄明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有三个比较鲜明的特点:一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这次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的规划后,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二是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是各有关部门统筹配套推进的改革。三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除了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四”级落户
  全面放开、有序放开、合理确定、严格控制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可对相关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N”项配套
  就业、教育、医保等全面跟进
  在户籍制度自身改革的同时,各项配套措施如何落到实处?结合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委负责人进行了介绍。
  就业失业: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上,将实现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子女教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将被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支持地方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解决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医疗卫生: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被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养老保险: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社会救助: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住房保障: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并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热点问答
  3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赵阳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为什么要以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
  黄明: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没有简单以城市行政级别来确定落户政策,主要考虑是,城市行政级别难以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各类城市的人口实际情况。比如,相同行政级别的城市人口规模差异较大,同样是地级市,有的人口超过800万,有的只有二、三十万。同样行政级别的城市,地域、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差别也很大,有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的已经很紧张。按照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不与城市行政级别直接挂钩,不仅符合各地实际,而且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落户政策,有利于引导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落户。
  至于新的城市类别划分标准,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
  我国已经实施户籍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为什么还要建立居住证制度?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黄明: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主要是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待《办法》出台后,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探索实施这一制度的,要及时修订、有效衔接。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具有什么实际意义?
  黄明:《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还要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当然,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与居住在城里的居民原先存在的待遇差别的消除,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还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随迁子女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可杜绝虚假学籍、高考移民
  《意见》中规定,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教育部有没有具体落实的措施?
  刘利民:我们将做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规划上,教育部要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二是在经费上,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三是坚持分类指导,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四是加强管理,要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电子系统纳入了全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所有学生,包括随迁子女,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据悉,以“一人一号、终生不变”为宗旨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覆盖全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所有学生,不仅可为随迁子女跨省转学提供便利,也可杜绝虚假学籍、高考移民。
  积分落户制度
  将由各城市根据情况制定
  积分落户制度是由城市各自根据其自身的发展需要来出台相应的指标和分值,还是会出台一个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是不是会出台相应举措让这个制度能够公平公正?
  黄明:关于积分落户制度,应该由各个城市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但是,中央的政策作了明确的要求,而且国务院还要专题召开部署会议,进一步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做到总量控制、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有序地办理落户的问题。这要请大家放心。
  近年来不少中小城市实际上已经放开了落户政策,但是却没有吸引农村转移人口前来落户。针对这个情况,以后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增加中小城市的吸引力?
  李朴民:一是改善中小城市的交通条件。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要覆盖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快速铁路网要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普通国道要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二是要夯实中小城市的产业基础,稳定和扩大中小城市的就业。三是要加强中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这些资源要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倾斜,还要引导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在中小城市布局,优质教育和医疗机构在中小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户籍制度
  改革历史回眸
  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怎样的改革发展历程?记者带您一起回眸。
  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出台
  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
  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等级制度的指示》的发布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户口登记的统计时间为每年一次。
  “农”与“非农” 二元格局确立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64年8月《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出台,集中体现了该时期户口迁移的两个“严加限制”基本精神,即: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
  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
  小城镇户籍逐步放开
  198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颁布,户籍严控制度开始松动。通知规定,农民可以自理口粮进集镇落户,并同集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1985年7月,《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制度走向健全,同年9月,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颁布实施。
  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出台,规定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让户籍制度进一步松动。根据此通知,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以及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者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落户。
  2001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标志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通知规定,对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型户籍制度改革目标确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经过近一年酝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于日正式发布。意见规定,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本版均据新华社、北京晚报)
本文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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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居民户口
南方都市报评论
  户籍改革路线图昨公布,要在2020年前实现约1亿农民进城。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全放开,特大城市施行积分制落户,居住证一般不再设置条件,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还规定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全国统一以居民户口登记。
  南都讯 户籍改革路线图昨公布,要在2020年前实现约1亿农民进城。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全放开,特大城市施行积分制落户,居住证一般不再设置条件,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还规定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全国统一以居民户口登记。财政部表示,今后在财政转移支付上,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教育部表示,在教育规划上,需要把随迁子女纳入。&&&&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将失去土地?
  改革就是让农民在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间做自主选择,如果选择进城,那农村的一些利益就要放弃
  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要求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网易调查显示,近半网友表示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因为“没了土地难以立足”。南都记者了解到,现在已有十几个省份取消了农业户口。那么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会不会失去土地?
  中央党校教授、户籍改革专家王海光对南都记者说,保障农民的权益,应让农民对土地有流转权,现在有两种流转意见,一种是农民可将地出租出去或转包出去,另一种是将农村土地变成不动产,从而私有化,其实再私有化也只是一个流转物,因为现在土地流转非常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户籍改革专家王太元对南都记者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不会影响农民权益,改革就是让农民在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间做出自主选择。这项改革最重要的是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因为这些才是捆绑在户籍上的利益。如果农民在城市享受的公共服务比农村多得多,还有什么可留恋农村的呢?
  他介绍,这个制度首先要保障农民在城里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然后再由农民自主选择是进城还是回老家,如果选择进城,那农村的一些利益就需要放弃,如果选择回家,那么农村的利益一定要有所保障。
  户籍制度专家、户口网负责人余梁表示,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村宅基地的取得、农村土地等的分配资格是否改变等问题,珠三角城市在前期做了许多尝试。比如以往的农转居人员、失地农民,在户籍属性改变后的股权、地权等分配机制上仍沿用原农村集体经济的那一套办法。“广东取消农业户口后,其原有权利在短期内不会改变。虽然户口性质农转居,但基本信息相关部门均有保留,不会影响宅基地、田地等确权和分配。”
  拿到居住证就可完全享受城市福利?
  需要分步骤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必须享有
  意见规定,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王海光介绍,居住证是根据每个城市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政策的,应给地方政府更多的灵活性。
  王太元介绍,居住证还会有更细的文件出台,全国的居住证基本内容应该一致,但模式会有所不同。
  王太元说,并不是说一拿到居住证就可完全享受城市福利,需要分步骤来享有,比如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属于公民生存权的一部分,必须要享有。而像住房保障、养老服务、中考高考等需分步骤实现,这些东西国家没有能力包下来,须由各城市根据情况来规定,但也要有一个时间限制。
  小城市放开户籍会造成人口大量涌入?
  完全不会有这种可能,县以下放开户籍已没多大吸引力了
  意见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县以下全面放开会不会导致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有大量人口涌入?王太元对南都记者表示,完全不会有这种可能,县以下放开户籍已经没有多大吸引力了,政府希望人们到城市买房落户,但农民一直对这项政策没有兴趣。
  王太元说,广东一些县镇之所以人口多,是因为产业结构不合理,低端产业没转移出去,并不是一种合理的现象。这些地方只要产业结构调整到位,外来人口数量会很快下降,但是,这需要用经济的手段,而不能将外地人赶出去。
  “广东发达的中心镇一般集中在珠三角,这些中心镇的户籍政策,要看其所在城市的户籍制度。比如广深属于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广深两地的发达镇就没有资质接收农村户籍人员落户的权限”。余梁表示,其它的小城镇的教育、医疗等核心的公共服务资源远未达到大城市水准,对外来人口落户吸引力不大。因此,广东小城镇不会受到冲击。
  中央党校教授王海光认为,一些发达地区如果有人口大量涌入,还可进行一些调节,比如设置一些门槛等。
  意见还要求特大城市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对此,王太元认为,积分落户的制度要比审批落户的政策好很多,几十年来审批落户的政策,人们根本看不到如何运作,而积分制落户,政府就必须制定统一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让社会监督。
  财政转移支付与人口转移挂钩怎么做?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需要变为管理者针对受益人的转移支付
  意见要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昨天在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表示,近两年,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对常住人口超过户籍人口的部分进行了一定比例的折算,已在转移支付中体现了常住人口的因素。下一步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机制和办法。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说,以后在规划上,教育部要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中。在经费上,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
  王太元表示,意见中最模糊的地方就是财政转移支付,难题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如何分别承担。以前的分法是,地方公共服务均等化属于地方事务,由地方财政负担,但国税和地税分开后,比较好的税收被中央政政拿走,地方财政能够收的税并不稳定。
  王太元认为,除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科学,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商业收支,民间的收支都不科学。这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测算,然后确定某一项公共服务的基本额度,再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而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需要改变现在上级对下级、群体对群体的模式,要变为管理者针对受益人的转移支付。
  王太元认为,测算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是完全可行的,像一个学生的教育,如果都测算不出教育费用,如何让中央和地方分担?
  王太元还表示,他反对一个农民进城需要多少财政支出的计算方法,因为这些钱并不是某一个时间点需要的,而是农民进城后一段时间才需要,而农民在四五年的时间内完全可能缴纳八九万元的税收。
  “我们也要防止一些地方借用这个说法阻止农民进城,阻止农民享受福利。全世界没有一个城市,居民的税收不够基本服务而靠财政补贴的。如果是这样,这个城市永远也长不大。”王太元说。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解读户籍改革:
  中央要求今年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
  记者:意见提出这次户改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总量很庞大,实现这个目标有没有把握?
  黄明:实现1亿左右人口落户城镇,是一个大约数目,可以多一点,也可以少一点,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应当说,这也是一个符合实际的目标,公安部和国家统计局整体评估了政策效果,并认真测算了未来几年进城落户人口总量,实现这个目标是比较有把握的。
  记者:这次户籍改革根据城市的人口规模确定,原因是什么?
  黄明:城市行政级别难以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各类城市的人口实际情况。相同行政级别的城市人口规模差异较大,地域、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差别也很大。按照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不仅符合各地实际,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落户政策,有利于引导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落户。
  记者: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黄明: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按照中央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
  记者:取消农业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具有什么实际意义?
  答: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还要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南都记者 王殿学)
  楼市影响
  农民向城市转移将提振房地产?
  户籍改革要实现约1亿农民进城,对楼市将产生什么影响?
  有分析人士表示,户籍制度改革使得农民向城市转移,将提振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不受影响。也有一些网民认为三四线城市可能会有大量人口进入,担心会推高这些城市的房价。
  对此,王太元表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户籍改革首先不是经济手段,不是为拉升房地产市场而出手相救。虽然有人测算过,每有1%的农民工进城,中国的G&D&P会增加3%,但这个支持并不是靠推房价造成的,而是农民工进城后的消费等造成的。
  而农民工进城后能不能买得起商品房也是个问题,一些城市不大可能因为一些农民进城导致房价大涨,相反却可能促进小城市的共有房等政府保障房的发展。
  统筹:南都记者 王殿学
  采写:南都记者 王殿学 王道斌 实习生 谭丽芳
&& (原标题: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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