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相反的字,闲对什么。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应朋友之约,将文章攒在一道,惭愧于这些年竟只写了这么一点,拿得出手的也不多。本来应该做个博客,但博客字太小,且不清爽,暂且开个帖子存着,都是旧文了,相熟的朋友当看过,再道一声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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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些是用过去的ID发过的:)    周郎顾    他不是一个突然出现在我生命里的男人,在我见到他之前,他的名字就像风一般不时地从我的日子里掠过,无论是闲暇时女伴们的嘤嘤私语,还是我们在宫廷上演奏时,那些谋臣突如其来的高谈阔论,他的名字都顺理成章地镶嵌在其中,他们说他年少有为,风姿特秀,恢弘大度,不记人恶,因为他只有24岁,所有的人都唤他周郎。            可是这一切和我有什么关系?作为一个乱世中的乐者,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拨动我的筝,这微小的技艺使我在大的变故中总能保持一个安身之所,我不明白,那些杀人如麻的强者为何都迷恋音乐,在我看来,音乐是让人安宁柔软的东西,然而那些人的立身之本却是在动荡里坚持强硬。           我来到吴宫的那一年是多事之秋,满世界都在打仗,所以我一直没能见到他。女伴们怀着隐秘的激动与不安说起他,好像他是一颗曾经照亮她们心灵的彗星,她们用一生等待他再次来临。            见到他时天气已经转凉,走在吴宫的庭院里,总有落叶猝然在脚前跌落,这细微的动静每每令我心惊。我抱着我的筝,目不斜视,脚步匆匆,在我那群快乐的女伴中,我似乎是因未经世事而显得过于严肃。           我见到了他,那是一个天生隆重的男人,与这盛大的场合相得益彰,即便他漫不经心,即便他举重若轻,只要他一出现,隆重的气息便会弥漫在周围的空间。这个缀满传奇的年轻男人照亮了吴王的宴席,女伴们心照不宣的喜悦如水波般顺着乐曲涌淌,而我却久久地凝视着他那一份温和,我喜欢温和的男人,在雄性特征过于明显的将士中,这个温和的男人就像沙石瓦砾中的一泓湖水,而这个男人的温和则如湖上升起的轻盈的雾气。即便如此,我也没有太多的震动,他的雄姿英发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他的温和如雾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我还是注意起他来了,那一晚之后,我加入了谈论他的行列,我带着新鲜的活力等待着演奏的通知,愿意听到有关他的消息,当时我还不知道,兴趣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媒人,它知道拙劣的言辞只能徒增你的反感,便暗中布置,勾引你的好奇心与它狼狈为奸,使你不觉落入彀中。           危险在建安四年来临,那一年他和吴王得胜归来,同时归来的还有一对著名的美女,乔家姐妹,随着她们父亲的兵败,她们成了吴王与他的两个妾。            那一晚吴王与他在亭子里把酒临风,我是唯一的乐者,我弹的曲子叫《广陵散》,不知为什么,他指定要听这首寂寞的古乐,吴宫里只有我能够演奏。我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能看到他的头发被晚风拂起,他的面容平易一如往常,俊逸里更有几分疏朗。我隔着游弋的微光望着他,心里溢满了痛楚的幸福,我一点点地享受着钻心的痛楚,尽管没有人把我当成有灵魂的人,这从他们无所顾忌的谈话中可以看出。此刻这两个年轻的男人不像君臣,更像一对相知甚深的朋友,对战争与人生感慨万千。他们还谈到了爱情。吴王不无调侃地说:“乔公两个女儿虽遭沦落,但得你我为婿,亦可展露欢颜了”。吴王这自诩的话语刹那间刺痛了我,我的手指无措地从弦上滑过,不和谐的音符如顽劣的孩子,自顾自地奔涌而出,我的恐慌接踵而来,就在这时,他回过头来,轻轻地看了我一眼。           那是他第一次看我,那是一个飘忽如羽毛般的目光,不是责备,是惊奇,也不是很大的惊奇,好像仅仅是一个下意识的反应,他大概都没看清那个仓皇的操琴者。我的脑中顿时轰然,是多年来的训练帮助了我,乐曲继续机械地从指下淌出来,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是什么让我如此震惊?我自己也不清楚,吴王的骄傲之外更有对两个女人的怜惜,我把他们看成一体,他们不是侵略欲强烈的男人,他们能体会到掠来的女人满心黯淡,他们心疼着她们,又希望自己的优秀能够给予补偿,总之,他们是把她们看成真正的爱人,而我只是一个与筝配合时能变出音乐的乐者。曾几何时,我喜欢这样的定位,我以为我是为音乐而生,所以虽然身处卑贱,仍不能动摇我心中的安稳,但是爱情却轻易地毁灭了我的存身之处。           那个夜晚我回到我的住处,女伴们都已安睡,我望着窗口那一片刀锋般的月,心里时而热烈时而寒冷地交缠着一份渴望。我的渴望仅仅是他能注意到我,知道世上还有我这样一个人存在,只要他能够看我一眼,我的爱情与生命就能在他的目光中活过来。可是我想不出什么办法,像我这样一个卑微的女子,如何能得他一丝垂顾?我不美,也没有惊人的才华,我热爱音乐,能够演奏难度较高的古乐,可他是一个音乐天才,否则就不会在三爵之后,仍能听出那小小的谬误。哪怕我倾己所有,也不能给他一点点馈赠,这样的一个暗恋者是多么失败。对于他,我原只应该仰望,现在我超出了我的本分,就该徒受煎熬,想要让他降尊纡贵地关照我的爱情,这怎么可能?           再等等,让我想一想,哦,我可以让他再看我一眼,比如这个傍晚,他就曾给我匆匆一瞥,尽管这一瞥并非对我的嘉许,尽管我在慌乱中把它辜负,可是这一刻,我回味着这一瞥,如同干渴的人在沙漠里回味被他怠慢的甘泉,他发誓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将守着那甘泉终老此生。是的,我也要一种依赖能够让我度过平生,为了得到这依赖,我愿意付出代价。           在那个最为盛大的宴会上,有谁能发现这个女子赴死般的的激情?有谁能注意到她苍白的面孔?她冰冷的手?她空洞地燃烧着的目光?如果有个诗人发现了这一切中的诗意,也许能够写一首诗,使得她和宴席上的人一同名垂千古,奈何这只是一场家宴,吴王和大乔一起宴请他们的妹妹与妹婿。无论是主人,无论是来客,个个都神采飞扬,漂亮非凡,这是他们最好的岁月,他们的事业刚刚开始,他们的爱情得其所哉,他们依旧年轻茂盛,在那个时候,有谁会注意到一个弹筝女子异样的神情?           不再是那曲《广陵散》,这是一首悠扬明媚的曲子,是我弹得烂熟的曲子,我已经预先决定在哪里设下埋伏,我小小的阴谋也许会片刻惊扰那愉快的人群,他将回头,将朝我眺望,这一回我会仰起脸,与他对视,他会惊讶吗?会不会猜测这个弹筝的女孩眼神里的意味?           想到这些,我的手指开始痉挛,我真没法再继续下去,我勉力地使自己镇静,使曲子依然能够行云流水,“当”的一声,弦断,我心中也有什么顷刻绷断,我不敢抬头,我猜那星辰般的目光正照过来,可是这一刻我不敢看,我的爱情就是这么卑微与怯懦,哪怕我已经决定孤注一掷,我仍然不敢采撷我饮鸩止渴的幸福。           莫名的委屈侵袭过来,我心酸落泪,泪珠落在弦上,并不迅速跌坠,滴溜溜地在细细的弦间打着旋,晶莹而妩媚。勉强进行着的演奏终于混乱起来,连谈兴正浓的吴王也注意到了,他来不及了解这混乱的始末,只是不耐烦地挥挥手。我们在总管铁青的面庞前走过,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离开宴席,离开他,离开我渺小的安稳,我没有回头去看那个人,隔着那么多人那么长的距离,就算我看到了又怎么样呢?           就像你们知道的那样,我因这次错误被吴宫驱逐,后来,我也曾寄身于其他臣僚的家中,可惜我的命运不太好,在这乱世中,那些巢穴总是率先覆灭,我只能流落民间,做个浆洗的妇人,然后嫁人、生子、老去。           与此同时的,是他的命运,我听说就在我走后,吴王就把整个乐队送给了他,第二年,吴王死去,他继续南征北战,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在他三十三岁那年,他赢了最著名的赤壁之战,他的温柔敦厚更与雄才大略一起征服了世人,连曾以年长而轻慢他的将军程谱都叹:与周公谨交,如饮醇醪,不觉自醉。他的人生永远光明、辉煌、战无不胜,所向披靡,与我截然不同。谁能想到,有个最阴险的敌人在前面等着他?死亡在前面等着他。           建安十五年的春天,我走过歪歪斜斜的江南小巷,蒙蒙雨意化成了满眼绿雾,我到巷口去寻卖豆腐的吆喝。那个总是快快乐乐的豆腐郎神情黯然,他和围住他的人们在说着什么,等到我走近了,邻家大伯扯住我说,他婶,周郎没了!           吴中皆恸,包括我愚钝木讷的丈夫,我弯着腰,在门口洗那堆积如山的织锦衣裳,我想他们从我的背影上看不到任何内容,谁也不会想到,这是曾得周郎回顾的女人。           他死了,我依旧活着,并且活了很久,当我成为这样一个老人,我依然时时在心中祭奠我的爱情。我甚至对他有一种感激,他让我和世人看到了一种完美,连他的死去,也使我们免于在若干年之后看到一个白发昏目的故将军,更省去了下一个吴王在友谊与江山之间的两难选择,这倒不是我的妄加揣测,听说在他活着的时候,新吴王已经与人说:“周公气度宏大,恐非久为人臣耳”。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说明有一种人生可以总是处于高潮,无论是事业、友谊还是爱情,他都可以拿到最好的一份,更重要的是,他还擅长戛然而止。我想,这样的人生唯一的缺憾,大概就是没有体会过似我的绝望与挫败吧。           而那个周郎顾的故事仍广为流传,他们说:“曲有误,周郎顾”,他们用这句话来表彰他在音乐上的天分,谁也不知道那典故真正的来由,更不知道这典故背后那悲伤的永不再出口的爱情。   
  共谋——我看嵇康与山涛     ??每次读与《山巨原绝交书》,都仿佛看到嵇康在那儿癫狂放荡才气纵横地说自己是如何如何不适合做官,因此山涛的推荐简直是陷害,他要与其绝交了。这篇文章的有趣之处不在于嵇康究竟是怎样痛骂山涛的,而是说他自己懒到半月不洗一次头,不到紧要关头,都不起来方便,以及“性复多虱,把搔无已”,“刚肠嫉恶,轻肆直言”,更有“非汤武而薄周孔”之语,在那会这可是一句石破天惊的话,那回王朔颠覆金庸,大伙还大惊小怪,跟这一比算什么。         总而言之,在这篇文章中,嵇康表现得十分另类,以至于有人搞不清他跟山涛之间到底是怎样一笔糊涂帐,却对嵇康的狂傲不羁难以忘怀。一封绝交书,变成了一个人的独舞,嵇康将他最出彩的地方用这样一种形式表达了出来,似乎远离了他的初衷。         然而我猜,这正是他的初衷,我还猜测他并非真想与山涛绝交,因为他被害之前,曾对儿子说,山涛在,汝不孤矣。更有意思的是,多少年后,山涛又像当年推荐嵇康一样,把他的儿子推荐给了当权者,而嵇康之子也就高高兴兴上了任,,并没顾及会有违父志,所以我们有理由想象,嵇康并不反感山涛,也不仇视仕途,他所要张扬的东西仅仅是对自由的渴求。         身体的自由,灵魂的自由,嵇康洋洋洒洒千余字讲的就是这个,他的疏懒,他的张狂无非是不想为外物所牵绊,他要发表的是一篇自由宣言。与山涛绝交是一个由头,不借助这个由头,这篇自由宣言就会显得平铺直叙,无人关注,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看争战与冲突,嵇康利用了这惟恐天下不乱的人性,成就了一篇才情怒张、惊世骇俗的不朽之作。        用现在的眼光看,嵇康是个很会找卖点的人,从他一次次成功地炒作自己就可窥一斑。时人钟会慕名前去看瞻仰,嵇康只是抡着锤子打铁,看上去对这个崇拜者豪不在意。但就在钟会无趣而归时,他开口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冷冷的话语掩饰不住一个被瞻仰者的自得;即将被杀时,他犹能在刑场上轻抚一曲《广陵散》,看上去无所谓极了,但你看他的诗一首一首全在讲死亡,他平时还炼丹服药,一求长生不老。由此可见,嵇康是个非常擅长“作秀”的人,这里的作秀倒并非贬义,而是说尽管嵇康在现实中也有庸常的一面,但当他要表达一个理想状态时,马上就会变得奇异精彩、充满创造性与感染力,真有“目送飞鸿、手挥五弦”之境界。这是一种艺术家的素质,嵇康玩的是行为艺术。我并不知道行为艺术该如何定义,只是这样理解:一个人的行为具有某种隐喻色彩,恰如一种艺术。         那么可不可以说山涛是个牺牲品呢?嵇康的行为艺术使他狼狈千年。倒也不尽然,嵇康的绝交书出来之后,山涛毫无反应,这个缄默的男人在多少年之后还重蹈覆辙,并不怕再次招来无妄之灾。         或许他始终理解自己的朋友,甚至嵇康追求的自由境界也是他的理想,只是他不似前者活得那么纯粹。然而他愿意以自己的声誉铺就理想之路,他的无声依然使嵇康不再孤独。      让我们想象这样一种相知,在形式上,他们是众所周知的陌路,在实质上,他们构成一种共谋。他们的交流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心,他们默契着,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将手握到了一起。    
  蚕马——底层男人的爱情??          我初中时的美术老师是从大学请来的,他总是给我们一些特殊的美术教育,比如有天上课时,他二话没说,先在黑板上抄了一个故事,让我们画,怎么画都成,画什么都成,只要围绕着这个故事,画出你的理解。          就是那个《蚕马》的故事,有个人被掠走了,只剩下妻女和一匹马,万般无奈之下,那母亲做了过于轻率的承诺,她声称,只要有人把她的丈夫救出来,就把女儿嫁给他。一言既出,马“绝绊而去,数日,父乘马归”。母亲将原委细细道来,“父不肯,马咆哮,父杀之,曝皮于庭。”已经够惊心动魄的了,接下来,超现实的力量更将故事推到峰顶,曝之于庭的马皮忽然卷女而去,一直飞啊飞,飞到了桑树上,两者合为一体,女孩成了蚕,马皮就是外面的茧。          那个故事当时就让我有不得要领的感动,我记得我画的是马和那女孩最初的相守。          后来我长大成人,一次跟人聊天时突然来了灵感,我说马的爱情就是底层男人的爱情,身份低微,他的爱注定黑暗而永不见天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能揣着一种隐蔽的痛楚注视着无缘的女孩。《诗经》里有诗《汉广》生动地描述出了底层男人的爱情状态,它说南方有美丽的树木啊,但你不能在下面休息,汉水有可爱的女子啊,但你不能追求,只能帮她喂好她的小马,看着她出嫁,除了这个,你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但是,命运横插一刀,它瞬间收回了对于女孩的馈赠,就像我们在古典文学中看到的小姐落难什么的,她从漠然从容变成了孤立无援,好了,到了底层男人在她的命运里粉墨登场的时候了,尽管距离依然存在,但非常时期哪能面面俱到。          底层社会的生物往往有着惊人的力量,假如我们继续把马比喻成一个底层社会的男人,毫无疑问,他比跟女孩门当户对的男子更为勇毅,凭着对女孩深刻的爱情,不可思议地救回了女孩的父亲,同时,他以为自己的爱情也得救了,一无所有的他以出生入死换回这结果。          毛主席怎么说,高贵者最愚蠢,《蚕马》里则说明,高贵者最不讲信誉,女孩的父亲生还之后装聋作哑,最后居然恼羞成怒,杀马灭口。高贵者翻脸不认人,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我每次看到这里想到的都是那个女孩,当她在无人的午后走入庭院,与马皮默默相对,依然平静的容颜下会有怎样的悸动?面对着这匹为爱而伤的马,她是否有一点点柔情,一点点的感动?她悄悄地叹息着,向上天祈祷,让这不得安生的灵魂早日超生。          但是马不是梁山伯,他比梁山伯还低贱,没被教化过的他才不会像后者那样温文尔雅、抑郁而终。当他的爱情受挫,天生的蛮性令他复仇,让我们想像,当那马皮凌空而起,向女孩罩去,那是一种多么粗暴的激情,我都能看见女孩回望时魂飞魄散的眼神,她将怎样接受这份爱情突袭?是惊慌失措?还是安然顺命?          学中文的朋友告诉我,盘瓠的传说跟这个差不多,盘瓠一开始是只龙狗,传说里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跟狗也差不多吧。有一回它的主人高辛王跟人打仗,也是说,谁能取对方的脑袋,我就把公主嫁给他。前面情节都是一样的,但是后来却有了变化,盘瓠通过努力,像青蛙变王子一样变成了人,然后把公主娶回了家,唯一的遗憾是留一个狗头没变过来,但多多少少总能被高辛王接受了。          这是另一类底层男人的爱情故事,底层男人也不是永远都遭高贵者排斥,他们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高贵者的认同,说到底高贵者也并非永远都高贵,没准这位高辛王就是由低贱者登堂入室。好运气的盘瓠风调雨顺,终于修成正果,最后还子嗣兴旺,成了人类的老祖宗。          跟《蚕马》比起来,盘瓠的故事里政治的成分多,爱情的成分少,盘瓠不像是受到爱情的怂恿,倒像是处心积虑改变自己的人生。要是对照生活,也该归结到鲁迅讽刺的“做了女婿换来的”一类,他们须借助婚姻,帮助自己从底层升上来,光有勇猛是不够的,还得头脑灵活,改头换面,全面去除底层烙印。盘瓠算是改造得相当成功了,但还是留了个狗头,这也像个比喻,你以为盘瓠娶了公主他就成人了?那狗嘴脸总是去不掉的。   
  王维,我只喜欢暗恋的感觉      朋友让我说我最喜欢的诗人是哪一个,我说是王维。        喜欢这个人可以有太多理由,从俗里说,他官至右丞,身份不凡,从雅里说,此人才华横溢,多才多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就是从他这儿说起的,还擅长音乐,有个很著名的例子:他看见一幅演奏场面的画,便根据画上人的动作推测出他们正在演奏什么曲子,有好事者按照图上排演,果然如王维所说。这个故事当不得真,一幅画面只能表现一个音符而不是一段旋律,但从中可窥见王维必是在音乐上有很高的造诣,后人才敷衍出这样的传说。        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还漂亮,当年他到长安寻找出路,有人给他出主意,让他白衣飘飘,在颇有实权的某公主参加的宴会上演奏,果然引起公主的注意,后话不提,这里只说王维的风雅俊逸。        仅仅是如此吗?我不是一直标榜不在意那些表面化的东西吗?有才华的人多的是,有才华还漂亮的人也不少,有才华、漂亮并且身居高位的人可能要少一点,但这也构不成我对他情有独钟的理由,说起来,还是因为,他诗中显示出的气质与我的灵魂深深契合,是我在浮躁烦琐的日子想要飞至的境地。        年少时候在寂静的清晨读王维的诗: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凉意侵入灵魂,再蔓延至骨骼,一颗心沉下去,沉到井壁青苔之间,愿意万劫不复。再读他的“轻阴阁小雨,深院昼慵开,坐看青苔色,欲上人衣来”,二十字间颠覆了时空,将短短一瞬变成了地老天荒。        王维的诗意是婉妙的,如女子低首敛眉的舞姿,王维的诗意也是强大的,如水墨山水的屏风,举重若轻间,拒绝了浮华与烦乱。        因为能够自力更生,我对金钱无所愿,因为见过的好东西多,我对才华无所愿,对于一个男人,我唯一的愿望是他能有让我安静下来的力量,隔着千年时空,王维让这样的力抵达我的心中。        可是,完美的是紧张的,我没法想像怎样跟这样一个男子谈恋爱,其次,作为一个不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者和怀疑主义者,我非常担心取消距离之后,完美的光芒消失,华美的袍子上涌出了虱子。再说了,我生性笨拙,总是手忙脚乱,打翻盘子,带翻椅子,宜静不宜动,若把一份安静的景仰变成生动的爱情,简直是扬短避长。        只能是暗恋,比如做王维身边的一个女侍,在他独坐幽篁中,弹琴复长啸的夜晚,坐在他的脚边,素衣、黑发,干净的额头与眼神,并坚持不发一语,在月光与竹影的变幻中,在琴声与啸声的交替中,我细若游丝地,感受着这个男人内心的静气与激情。  
  杜甫                一开始我以为我不喜欢杜甫,直到读到他的“朝叩富儿门,暮逐肥马尘,残羹与冷炙,到处潜悲辛”,那阵子找工作找得不太顺,看到这样的诗就非常有共鸣。接着我又发现,好的诗人很多,但是像杜甫这样勇于表现人生的尴尬与寒碜的诗人很少,人人都有冒充优裕的天性,最极端的是李白,再倒霉也得把豪情万丈的架子搭起来。        这一认同就很想找杜甫握握手,虽然隔着千年时空,并不防碍我发挥想象力,想像应该是在某一个雨夜,和杜甫对坐而谈,一开始也许是泛泛的,徐徐地有了滋味,夜渐渐深沉,杯中的水添了再添,待到壶中水也已告罄,还是提起,倒出最后几滴,那姿势就如一句唐诗,说的是我知道壶中的水已经没有了,我知道我也该告辞了,可我还是勉力地斟上,可是我依然留不住这澌澌流逝的时光。斯夜明烛高照,草香透帏,室内的气氛是繁弦管急,然而最终仍然是鞠一个躬,告辞而去,想也能想得出,杜甫不是一个有侵略性的男人,他只是多情而已。        现在,这个多情的人遭遇困扰,他发现那一晚相逢的女子居然是平生知己,她能懂得他全部的哀楚,和他一样将这哀楚沉积、酿造,成醉人的诗意。更关键的是,她还算得美丽,和着她对他的理解,形成了一束突然照进来的光,无形,然而刺眼,杜甫慌忙把这光芒揽到衣襟里,从此,他的生涯里多了一分念想。        我猜想杜甫一定会给那个女人写信,写很多很多信,杜甫是个比较黏糊的人,从他没完没了地送李白诗就可窥一斑。当然他的信写得很好,有一种催眠的效果,女人看了总想回,真的当他是个情人,可若是再见面,常常见面,发现他的认低伏小,永远微微一点潮气,也许心中就要咯噔一下,因为不知接下来如何是好,对这个卑微的男人生起气来。        说到底,杜甫精神就是小人物精神,偶尔昂扬一下,也是因为身处过于卑贱,想跳起来,去够一个伟大的东西。这么说并不带贬义,真正伟大的作品往往是反映小人物生活的,因为再强大的人都会不定期地体验到自身弱小,这也是我喜欢杜甫的基础,可是作为女人,一定不愿意有这样一个情人,一夜倾谈,从此永不相见才是最好的结尾,可惜杜甫并不知道这个。      
  杜牧    当年我在一所南方城市读书,对我的老师说,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杜牧,最喜欢的诗句是“十年一觉扬州梦,留得青楼薄幸名”,老师摇头,说境界不高。我着了急,解释说,我并不是想要去扬州,就是喜欢那种感觉。老师还是摇头,说我知道,还是境界不高。那时我是多么年轻,立即对这个老师自说自话的架势产生了反感,我想他根本不能够理解我,我喜欢的是那种天涯日暮,凉风透衣,自伤自嘲之余仍留一分温暖的感觉啊。    许多年过去了,我离开了一个城市,来到另一个城市,无论如何,积下一点说漂泊、说回首的资本了,可是当我回首前事,居然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独爱这首诗,我以女人特有的尖锐眼神,穿破男性特有的优越的无奈,我说,你显摆什么呀?自个没干出什么事,别朝女人身上扯,这是你最后的领地,还是你最后的救命稻草?    可能都不是,杜牧只是想表述他的老大伤悲,青楼的战绩是色是空是皮相,不管夕时何等缠绵妩媚,到此刻,看红粉如骷髅,蚀尽他大好年华。    可想而知,作为一个轻度女性主义者,我对这首诗终于丧失了好感,而且我还发现,杜牧不只这一次对女性不敬,他腐朽的地主阶级妇女观(我要来个阶级批判了)是以一贯之的,比如那首《题桃花夫人庙》不只是轻薄,还有残忍。    桃花夫人是春秋时息君的夫人,城破之际被楚王抢走,她为楚王生了两个儿子,始终不共一语。同样写这个女人,王维是一种入乎内出乎外的同情: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时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到了杜牧这儿,却变成了谴责与讽刺:至竟息亡缘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把息国灭亡的罪责全加在息夫人头上不说,还怪她为什么不学晋代的绿珠,同样是面对被掠走的命运,绿珠为了报答主人,跳楼自尽了。    绿珠跳楼,本来就是石崇逼迫,是男子的丑行,杜牧倒把这一丑行中的牺牲品树为榜样,是为一奇。不管我对他有多少好印象,抵不过作为女人本能的反感,我要说,即便他还是有许多诗令人口舌噙香,可是,我没法再喜欢他了。    想像若是回到晚唐时候,我与杜牧相遇,一开始我对他是那么仰慕,能够细致地感觉他每一点好,每一点不易,可是,当他那些男性立场的言语脱口而出,甚至以为自己妙语如珠露出不动声色的笑意,看在眼中的我怎能无动于衷,我仿佛看到笑容正在自己脸上慢慢凝固,表情变得僵硬,终于,我回过头去,难过得几乎要大哭一场,不是为了被损害与侮辱的女人们,是为了这么有才华的男子,在男女这一节上,还是坠落下去。  辛弃疾的翠袖红巾    曾经在某场合见到某才子,此人妙语如珠,见识不凡,智慧中饱含激情的张力,搞笑里渗透深沉的感情,把一个聚会变成一场演出,隔着小小一张桌子,我略带惊讶地看着这个人华采四射。    那时侯我非常年轻,缺乏经验,既不擅长掩饰自己,更不懂得戛然而止,于是其他的人陆续顺利走开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其实这时我也想走了,尽管才子的风姿令人敬仰,宿舍楼锁门的时间却如一把德摩克利特之剑,岌岌可委地高悬在我心上,我强颜欢笑,心中恐慌,等待一个可以告辞的间隙,然而才子却把气氛弄得风雨不透,让我根本无法见缝插针。终于,才子疲惫了,可是,这并不是命运给我的一线生机,他的疲惫比热情更让人难以招架。    还是坐在那张藤椅上,才子把身体陷得更深了些,悲伤深刻地展现在他脸上,刚才有多高昂,此刻就有多沮丧,他开始抱怨生活,把鸡毛蒜皮的事拿出来数落,当然,中间还会掺杂闪烁着才华的句子,可是宿舍锁楼的时间已与我擦身而过,越走越远,这事占据了我大部分的注意力,以至于没有精力去注意其他。    另一部分注意力的分散说起来有些羞愧,那和女孩子惯常的防范心理有关,大庭广众之下,才子不可能做出非分之举,也没有明显的暗示,但是我感到他正在进行某种努力,在寻常话语间微妙地将距离消解。这是一个艰难而缓慢的工程,如一只软体动物向目标处的迈进,对了,此刻的才子就像一只软体动物,虚弱却不无侵略性,它给我们的恐怖不是很强大,但是张爱玲说淘米时发现一只虫子与她静静对望,不禁大叫而逃,见了蛇也没这么怕。    就不讲那天的事了,反正觉醒之后我步步为营成功地溜掉了,后来我又见过才子几次,大家心无芥蒂地相对微笑。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才子,是辛弃疾,有人问美眉怎么看辛弃疾,我想辛弃疾也是这么一只软体动物,这个人豪情冲天,却终生不得志,当我们读“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是隔了距离来体味那样一种沉郁,如果径直相对,恐怕就已承受不起,再被他当成翠袖红巾,借来温(应为“手“旁,不会打)英雄眼泪,必然会逃之夭夭。现代女子,已经学会为自己打算,温良恭俭让地辛苦自己,圆才子们的梦想,能落什么好呢?他最多做首“楼空人去,旧游飞燕能说”的词,才子们多半自恋,没法真正爱上别人,一个女子对他的意义也就是当年的翠袖红巾而已。  
  童话往往等于寓言。              比如《海的女儿》,其实就是一个女子的心灵史,小人鱼的海底岁月,正是每个女子的少女时代,在亲人身边,美丽无忧地成长。然而,总有寂寞悄然袭来,时日渐长,更有虚无扑到心头,少女是未被成全的女人,能成全女人的只有爱情,只有当一个男人深爱她甚至愿意娶她为妻,她才能得到不灭的灵魂。              尽管生命就此磨损,自由的长尾被斫伤,变成痛楚的双腿,她还得放弃少女时代的优越性——比如那曾惊动四座的灿烂歌声,去做他身边一个沉默的女人。仅仅是做到这些也没有用,还得让他爱上自己,最后一项尤其不易,那不是她能做得了主的事。如果天遂人愿,皆大欢喜还罢,若按童话里的发展——这种可能性一般更大,王子阴差阳错地爱上了别的女人,怎么办?是挥刀而起,让他消亡而自救,还是悄然远走,用苦难与崇高将自己成全?现实中也不过这两种选择吧?小人鱼选择了后者,三百年后将变做天使,可我以一个现实女子的心去体验,那真是不容易的事。              说罢这个惨兮兮的童话,再说一个喜剧性的,关于灰姑娘为什么要在十二点之前回家。我觉得这是一个爱情规则,一场恋爱刚开始,是个女孩在对方眼里都是公主或天使,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被打上了追光,破衣烂衫在对方充满新奇与爱意的眼里也成“绣着金边的美丽衣裳。”不是来路不明的神仙施了魔法,分明是爱神在略施小计。情人眼中不但出西施,还出公主啊。                  可惜所有的爱情都有保质期,据说最长也就是十四个月,我猜女的略长,男的略短,放到童话里夸张一下,那个保质期就到十二点钟。如果你贪恋他的深情,或那些天花乱坠的赞美,如果你做不了自己的主,大脑也不能指挥脚步,不管怎么说吧,反正当十二点钟声敲响之后,你还停留在他怀中而不是拎着裙子跑掉,爱情的魔法就会逐渐失效,新奇感取消,爱意退潮,你在他眼中还原成本相,就像《一声叹息》里的“张国立”那著名的感慨:“哪有什么仙女啊!”而如果他的情人李小丹在十二点以前,在爱情魔力失效之前玩一把失踪以自托身价,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有句话叫一开始是男追女,最后会变成女追男,估计就是灰姑娘没跑,给那王子看见真面目,把人家给吓跑了。                  女人在十二点之前跑掉会怎么样呢?男人就会拼命追,倒不是他多么爱这女人,而是他手里的爱情还没化完,他得给自己一个交代。越是追不到,越会追下去,和等公交车原理类似,前期投入那么多,哪能半中间放手呢?等他千辛万苦,终于追到,就算发现不是公主,也没关系了,他可以不珍惜一个平凡的女人,怎么能不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这就是我们不提倡女追男的原因,世上只有藤缠树,有谁见过树缠藤?                  在那些非常孩子气的故事层面下,往往就是这些残酷世态,《白雪公主》的故事也是这般讳莫如深。王后的仇恨十分离谱,要说是看前房孩子不顺眼吧,也没那么神经质的,本土故事《打芦花》说的也是这类事,那后娘最多也就给自己孩子穿棉衣,朝人家孩子的衣裳里塞芦花,没有非要跟人家比谁更漂亮的,不像是后娘,倒像情敌。                  在我非常年轻的时候,跟有一类妇人打交道时总有点发悚,虽然她们面容淡然,但凭着天性中的敏感,我能感觉到她们那种锐利的打量,冷淡的、不善的,似乎知道你觊觎着她们的生活,又似乎估摸你有多少觊觎的资本,当然,这些词都是我现在才想出来,当时我只觉得头皮发麻,并隐隐感到一股对我不利的权力,这些权力应该是由她们的年龄位置构成的。                  这样写可能会让人误解,我们从头到尾没有任何矛盾,她们也都是一些不说善良起码正常的良家妇女,那种对峙更像国产大片《英雄》里意念中的战争,甚至还没那个明显。我觉得无论她们还是我都是很正常的。                  妇人和少女的矛盾是天然的,因为大家要争夺男人,或者说男性世界——相对女性来说,男性正是这个世界的君主,这个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财富掌握在男性手中,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更要命的是,他们还握有话语权、评判标准,女性的价值往往是根据男性的标准来确定的,自我感觉再良好的女人,只要没有男人缘,不被男人认可,连女人也会暗中觉得她很失败。当然,我们希望有一个更理想的社会,但眼下还不能不承认这是真相。将《白雪公主》的故事以这人性还原,面目模糊的国王就是妇人与少女背后的那个男人,白雪公主不是男人的女儿,而是他未长大的情人,现在,是这个妻子和情人——这个妇人和少女争夺这个有权力的男人,争夺自己的地盘。                  当男人步入中年,往往会幻想一个女儿样的情人,所以老爷子多喜欢教年轻姨太太读书,一半是情人一半是女儿的感觉实在妙不可言。就是一般男人,有贼心没贼胆的,也多半会被女儿般或乖巧或顽劣的女孩搅得心动,如果说女孩有恋父情结,男人也多半有这种恋女情结,不过纯洁的童话容不下这些乱七八糟的关系,于是成地地道道的父女。                  现在我们重新审视这个故事里的三个群体,国王不再是一个男人,他代表整个男性世界,有权力的,面目不清的。王后代表妇人阵营,有着国王之下的权利,但即将被后起之秀颠覆,白雪公主则代表着正在成长起来的少女阵营,虽然她目前还不谙世事,天真无辜。但男人或者说世界的目光已经投向了她们,世界今天是妇人的,明天是少女的,归根结底还是少女的。当少女日益长大,妇人开始深感不安, 所以她除了每天紧张地关心自己的美貌,还要对白雪公主狠下辣手。                  当我也已经步入正在衰老的一群,这样说说并没有明显的感情或道德倾向,我深知妇人的恐慌,连本性的善良也难以消解,不同的是,正常的女人,对那些新鲜面孔的嫉恨只是心中隐约一缕不快,到了童话中,却变成十足的恶毒妇人,这固然是童话的夸张,也说明,小女人的得势是人心所向,她不但是男人最后的选择,连最公正的镜子都肯认可她,最无心的小矮人都肯帮助她,妇人再蹦达也是徒费心力。不过鉴于所有少女都会变成妇人,在男权阴影下,女性的命运都有可惨之处。    
如果说这三个故事都有世俗的刻毒,那个魔鬼的故事则有令人心碎的浪漫主义色彩。就是被渔夫从海底的瓶子里放出来的那个魔鬼,从表面上看情节十分荒诞:魔鬼被所罗门王封在海底,一共过了四个世纪,在前三个世纪里,他许下金钱与幸福,只要有人把他从海底的瓶子里拯救出来。    可惜没有人交上这好运,魔鬼只好蜷缩在无望的黑暗里,焦躁中,恶意渐渐自心头滋生,他不再追求自由与获救,目标带着刺耳的声音出人意料地偏离方向,他大声说,在第四个世纪里,谁要救了我,我就把他杀死。    真是一个不可理喻的魔鬼,谁也不会想他的道理,一个魔鬼有什么道理呢?对于他的瓶底岁月,从来没有人有窥望的兴趣。    其实这是一个有关爱情的比喻,身陷海底的魔鬼,一如身陷爱情的我们,当爱情开始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场覆灭,只有被爱的人才能将他拯救。还拥有希望时,我们用梦想代替许诺,只要爱获得回应,就给他拥有的一切珍宝。我们攥着那种幸福的悸痛,聆听着上面传来每一声脚步,快来了,快来了,那个人就要来了,心脏堵在嗓子眼,感恩的泪水就要掉下来。    但是,不是,一个人又一个人走过去了,我们始终没有获得拯救,心灵在海底深处翻腾,酸楚、煎熬几乎让我们无力承受,必须做点什么,抵御痛苦的侵袭。不能再幻想幸福,那只会雪上加霜,不如用恨意来取代,只有这种感情才同样强烈,盖得住过去的色彩。    我们说了,对自己说,现在,即使那个人来了,我也会掉过头去,我将把覆灭的痛苦留给他,只要他来了。我们成了不追求幸福的人,只想要生命不那么虚无与无能为力,报复与爱慕同样能让人感受到自身的存在,爱着的人就是魔鬼。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人就是比魔鬼聪明,当我们转过头去,吐出绝情的句子,那个人只使用了一个小小的伎俩,就使我们重蹈覆辙,我们重新进入了瓶中,如同重新进入了爱情,但是这次进入与过去迥然不同,我们等待着获救的幸福。渔夫微微一笑,把瓶子掷入了大海,重新被困囿的人听得脚步渐行渐远,慢慢明白这已是一个故事的尾声。    然而,我知道,故事还可以有另一种写法,魔鬼早已看破了渔人的伎俩,只是他没法对渔人下手,又无法自救——爱着的时候,我们就有这样一种无能为力——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装出很愚蠢的样子,通过渔夫的手,将自己的一生交付给黑暗与困囿。    除了这么做,我还能怎么样呢?恋爱中的魔鬼可能会这样说。  
  :)还有好多吧,我半天都没敢来抢沙发
  既然有人抢沙发,我也斗胆插一句:  冷不防扫见这么个词组:(  &德摩克里特之剑&  :((萨达姆脑袋上放着呢
  天无牙兄,这个词组该是什么样的?我只是个恍惚的印象,不好意思的说,我不太爱看书,大多数词都是凭一个印象,短的中国词组还好,长的像这个,字与字之间又没什么联系,凭着印象胡乱填几个就拉倒。还请朋友们指正。一年前江东子弟曾指出第一篇文章的BUG,我还没改呢,不过将来印在纸上是一定会该的,因为不像网上抱歉这么方便了。  有时踢球,下雪天比圣诞更像节日,今天兴奋得到处给人发短信:)
  陌上桑中的调情主义            初读《陌上桑》还是读中学哪会儿,就觉得艳,怎么个艳法也说不清楚,反正不是老师说的劳动妇女对奴隶主的反抗,看那对话简直像开玩笑,有来道去地调侃着,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简直可以看到那双黑眼珠的顾盼生辉,是一种满不在乎而又暗藏凛然的风情。        后来在时尚报纸上读到一篇文章,说现在风靡“调情主义”,如故作亲密状的合影,不用兑现的蜜语甜言,故意加入暧昧成分的打情骂俏,像盘子里的衬菜,虽不能食用,却也赏心悦目,足以做现代人感情世界里的小小调剂。只是这“调情主义”有一特色,是“只溶在口,不融在心”,倘若谁真的把它当成一回事,乃至于郁结于心,耿耿于怀,对不起,你就不必奇怪“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自己”了。        当时便笑叹有理,顺便想起《陌上桑》来,似乎就有几分“调情主义”的色彩。罗敷起码不像个严守妇道的劳动妇女,倒像现代女性将自己“武装到牙齿”之后一定要到地广人稠处等待观众。        既然是观众,就得有个距离,只可远观,不许靠近。所以接下来登场的行者、少年、耕者、锄者都必须立于一道无形的防线之外,耽误了工作也只能互相怨怒。焦点人物罗敷反而安然自在,因为观众都不能令她将芳心暗许,在她心中构不成“不安定因素”,这样一来引发的另一后果是让她高处不胜寒,寂寞固然让她如此美丽,却也不由得灰心丧气。        一个有分量的观众出现得适得其时。“使君从南来,五马立踟躇”,是何等的气派?“使君谴吏往,问是谁家姝”,是何等的胆气。优秀的男人敢于穿越防线而不怕冒犯女人,他明白那是女人的期待。如今的世界仍是一个男性形象,男人的评价,决定着女人的价值取向与标准。换言之,不管是怎样出色的女人,她的分量仍要男人的爱情来成全。《围城》中就说,比起女人那种轻盈活泼的灵慧妙悟,才学不过是沉淀出来的渣滓;《海的女儿》中,王子的爱情就能使小人鱼摆脱原有的虚无,拥有不灭的灵魂。        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情却只会减弱她的价值,乃至陷入没顶之灾。钟无艳爱上楚王,脸上立即生出丑陋的爱情咒,当她不爱,便回复到曾经的如花美貌。多么坚强有力的女人,一旦进入爱情格局,就只能处于劣势,处于被动状态,只能期待而不是有所作为。《诗经·氓》曰,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说(脱)也。在爱情中的执迷、专注,不可解脱使女人轻易地失去自己,她怎能保证失去自己之后还能抓住那个男人?况且这个男人世界里不只居住着一个女主人,使君有妇,一个男人居然想拥有两个女人,是对女性尊严的公然藐视。          在那个时代里,男人无限扩大的占有欲是被允许了的,女人时刻面临着覆灭的危险,倘若她不守住自己就将一无所有。因美丽而不可一世的罗敷不甘心这样的命运,她必须在爱情与尊严之间做出抉择。        流光溢彩的夜晚,总有女人独饮孤独之酒,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能拥有完美的爱情,或是不得其时,或是不得其人,简爱如此,罗敷如此,如今的都市女人亦如此。        万般无奈之际,罗敷福至心灵,她描述起自己的夫婿。罗敷有无夫婿已从无考证,她若是位贵夫人有怎会到陌上采桑呢?她的夫婿更像一头蚕:“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皙,缣缣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座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也许那只是罗敷暗自盘算时的灵机一动,信口开河。更重要的是,为什么罗敷不简单地拒绝了事,偏绕这么大个圈子,这样大张旗鼓、不分巨细地描述她很有可能是拟想出来的夫婿呢?其中有对使君张狂的抵制,但也有怨艾、委屈乃至挑逗,它暗示了另一个男人对她的拥有,一个更显赫更气派的男人,让使君在自惭形秽之余暗暗滋生出嫉妒。情场和事业是男人的两大战场,在上面横扫千军才是最后的荣耀,一旦皆遭挫败,不是变得更脆弱就是更勇猛,更可能是兼而有之——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之时心中却被更强烈的占有欲所占据,欲罢不能,        罗敷洞察着使君的心思,但她自己也无法从容,苦涩的波纹掠过心灵,尽管她乌溜溜的眼睛戏谑地盯紧了男人,显得那样居高临下,莫测其深。        女人和男人对峙最终还要借助另一个男人的力量,这首民歌最后还告诉我们这一点。      千年之下,女人的命运一如河流,虽流动不止,却没有根本的改变,世界的仍然是男性的,男人和女人在爱情中的位置没有变,从秦罗敷到现代女性,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调情主义,情到深初反伪作无情,制造出距离,准备好退路,不失为保护女人的最好方式。风过耳,且把一切都视做一场调情,落英缤纷随风而逝,那一切又何尝只是一场调情。  
  德谟克里特是古希腊哲学家,DEMOCRATE是英语里是民主的意思,拉丁语里好象也是,怎么拼写忘了.  达摩克里斯之剑,GOOGLE一下:  达摩克里斯为古希腊西那库斯君王戴奥尼修斯之廷臣,常言王者多福,其君以一发悬剑,命其宴饮剑下,以示君王多危。因此,达摩克里斯剑就代表幸福中隐藏的危险。  这个注释我觉得不太确切,印象里,并不一定有&幸福&的意味,而&常言王者多福&这句话显得古怪.总之是原典里多少有点伴君如伴虎的味道.
  先做个记号,再来看  
  好文字,做个记号先。
  续完没有?等着一气儿看呢:)
  今天大雪,坐在医院里,看周边的人神态各异,携带各自的病痛,各人守着自己的亲人或自己,还有女人在地上打滚嚎哭,反而开心并且镇定起来。  然后回家,看到你的贴,想起来大半是看过的,可是现在再看,却比以前更喜欢了。就象我现在总算觉得,医院是个值得一去并仔细看看的地方。  555,虽然语无伦次,可你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达摩克里斯之剑颇有&福兮祸兮&的味道。  楼主的文章倒真是不错,期待中  
  谢谢天无牙,我都错到哪里去了:(  谢谢钩子与河汉的关注,还有还有,不过下面这篇需要改一下,明天再贴吧。
  这么,今天好想给你发短信的,可是前天才给你打过电话,今天又短信,太像一个拉拉,还是自作多情的那种:)
  倒,还守着看呢,原来得等到明天??  关于女人与爱情,楼主说得颇为透彻也。  受教了,深以为然。    忽如远行客,你的评点红楼系列也很精彩,一直跟着看。
  远行客的字,先顶了再仔细看:))
  我就是个拉拉,来吧,美女都冲我来吧:))  要奋力向你学习,嗯,挺惭愧的。  
  原来是你,怪不得那些文字似曾相似:)
  作者:忽如远行客 回复日期: 20:27:24 
    童话往往等于寓言。    应该说,童话往往有寓言的成分。童话除了是寓言,还是诗,和某种透明的结晶体……
      人人都有冒充优裕的天性,最极端的是李白,再倒霉也得把豪情万丈的架子搭起来。——呵呵,有道理,所以读到后来总会发现,杜甫比李白要实在。  一直在读你的文章,所以你要小心点,免得被我挑了毛病。:)    
  午时即兴五首  (二)  清泉绕竹舍,绿雾琴挥开。久无尘缘客,时有鸟飞来。  (四)  朝饮葵中露,暮戴紫槿花。偶随鸟迹去,深山忘还家。      呵呵,楼主好文字。于王维篇戚戚:)  
  博客只要打开帖子回复,字就是大的。    我还是觉得你应该整理在博客上。    一篇是一篇,不和回帖混着。  要比在帖子里看方便的多。
  原来以前看过忽如远行客那么多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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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舞的草鞋,味味1861,又来做客的熊宝,见面了。  香笛,看到你我就会想起芳杜若,你们俩有相似的味道。  竹影扫阶尘不动,千万别吓唬我,我都不知道我有多少问题。  雪儿,我不大会弄这个,这方面我比较弱智。    
  他其实只能投降  ——我看宋江    梁山好汉的幸福生活似乎是毁在宋江手里的,他没有上梁山没有代替晁盖坐上第一把交椅之前,水泊梁山常处于狂欢状态,或是聚啸山林寻欢作乐,或是猛虎出山杀人越货,大碗吃酒肉,大块分金银,似我这般孱弱者读到此处都辄生向往之心,将法律道德丢到一边,将前怕狼后怕虎的瞻前顾后丢到一边,用可口可乐的广告词叫:这种感觉才叫爽。被现实挤压着,能这么爽一回的机会少而又少。     然而宋江出现了,先控制意识形态,杏黄旗上那四个字叫“替天行道”,提出思想方针,解释权在他手里,握住了这个解释权他就拥有了话语权,成了真理的代言人,也就等于握住了指挥群众的指挥棒。再将聚义厅改成忠义堂,这个名字听起来就不爽,扛着忠义两个字,那酒还能喝得痛快吗?肉还能吃得舒服吗?行动上做土匪思想上却要表忠心不别扭吗?再说,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人家能不能听见还是个问题,是不是稀罕更是悬疑。     然而混迹江湖最讲究的就是一个义,拿黑旋风李逵来说,虽然他对宋江的投降主义一百个不同意,并多次大放厥词,可是宋江对他有恩,他就得对宋江有义,一旦宋江决定了,他抱怨着抱怨着还得跟他走。宋江坐镇梁山,凭的不是武艺,也不是头脑,仅仅是个人魅力,那股迥异于诸位莽汉的煞有介事的劲头,就是这股让人琢磨不透的劲头,让天罡地煞都死心塌地地跟了他。     宋江的投降主义真是害死人啊,与前半部分的生机勃勃相比,后半部分可谓秋风秋雨愁煞人,曾经豪气冲天的英雄们,也就一个为作者偏爱的鲁智深算修得正果,其他的死的死亡的亡,侥幸逃生者也是苟延残喘,虚度暮年而已。     这结果似乎充分证明宋江路线的错误,有一种说法叫他拿兄弟们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乌纱帽,好像宋江小人故意把大伙带入彀中。虽然我对这位仁兄也大不以为然,看到他就觉得厌弃,却也不敢侮辱梁山英雄的智商,若宋江果然这样狡诈阴险,他们怎么会看不出来?且不说智多星吴用智谋深远,故教头林冲洞察世故,就是李逵也未必能瞒得过去,底层人物往往有自己的一种尖锐直觉,大家也不能将他想低了。     只能这样解释,不管结局如何,宋江的选择确实出于一片苦心,他是在为梁山做天长地久的打算,只能结束狂欢时代,在无路可走之后寻找一个出路,用时髦的话说,他要带着好汉们进入后梁山时代。     那么梁山的出路何在?李逵倒是很自信地规划过,出梁山,进京师,把那个鸟皇帝赶下去,让宋江哥哥取而代之。李逵老是给我们一种错觉,似乎凭他们就能打下一片江山,殊不知撼动一个帝国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是有农民起义赤手空拳打一片天下的例子,比如朱元璋,还有尽管功亏一篑却大为鼓舞人心的李自成、洪秀全……但是梁山人真没人家那个素质,梁山人的成分大多为小地主或其他有产者,虽然被逼上梁山,革命性却很不彻底,最容易被动摇,剩下的少数无产者,罕有领袖气质和领袖头脑,既提不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种振聋发聩的口号,也不懂得像洪秀全那样装神弄鬼做好宣传工作,更没有能力放出“打土豪、分田地”这种触及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策。     不是所有的农民起义都有雄心抱负,以推翻政府为己任的,有不少是见好就收型,被命运逼到关口,一狠心恶从胆边生,走上占山为王的路后,反倒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了。在《水浒传》中这类人我们就看到好几拨,比如小霸王周通、李忠这一撮,还有鲁智深未上山前和史进结成的一伙,他们都没有东山再起的宏伟志向,不过是无路可走之际寻个山头暂且栖身。梁山诸好汉与他们并无本质区别,惟独规模扩大了而已。所以他们提出“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口号,是想给自己留一个出路,他们没有勇气与朝廷对峙,没有勇气取而代之,他们的野心仅仅是推倒贪官,似乎是替老百姓出气,但更深层的原因只怕是,民间向来有一种认识:推翻了谁,你就可以成为谁,文革中造反派最有这种认识。      井中之蛙李逵远没有宋江知己知彼,大宋朝虽然千疮百孔,骨架子还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梁山好汉能逞一时之勇,完全因为朝廷没有全力以赴,干什么事总得算成本,剿灭他们不如放在一边合算,朝廷还没工夫对付他们。     但是,如果这群匪类真想成事,让朝廷不得不认真对付,仅凭这个小山头所占的天时地利人和,仅凭这一百零八将加上大小喽罗所有的财力与才力,必然不是泱泱大国的对手,君不见,两个皇帝都被挟走之后,人家照样能靠半壁江山建立一个国家,这说明,大宋的人心尚未全失,气数还没尽呢。     这样一个团伙,既不肯退而安生做良民,又不能进而兴风作浪成大反寇,只守着一方小天地,过着没有将来的小日子,让极少数有头脑者如老大宋江怎么能不日夜焦虑,希望寻一个了局?     唯一的了局就是被招安,而且是越早越好,如此下去,只能将做贼进行到底,不,做贼进行不到底,朝廷不可能任由他们这样下去,等到有朝一日腾出手来:天兵一到,玉石俱焚,以一国之力对付一个山寨,他们就算再厉害———任你一身铁,能打几根钉?如上所述,灰飞烟灭是可以想见的结局,到那时,想被招安也来不及了。     早早招安,气势尚足,则有和朝廷讨价还价的本钱,前面说过,朝廷也要算成本,剿灭毕竟要付出代价,而招安只需给予若干虚实官衔,还能拿他们当枪使,使起来更加不心疼,应该算两边都合算的买卖。      所有的浪子都要回头,所有的烟花都想从良,所有的贼都应被招安,在这个世界上,搅乱秩序的那些人终归都要重新回到秩序中,不过是以哪种方式归来而已。在最适合的时候归来,也许还会被秩序欣然笑纳,若是立意走不归路,将自己全然毁灭,被后世拿来作反例,其实还是归属了秩序。宋江比梁山上的所有人都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虽然武艺稀松,照样是他们的领袖。     他领着他们走上下山之路,忐忑不安地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回归秩序,除了有利于和朝廷讨价还价外,回归得越早,意味着收手越早,负债越少,李逵不会再砍杀一条街,武松也不会再一口气杀人家十五口,他们就越容易被接纳,被原谅。     但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毕竟杀过人,放过火,行过凶,造过反,怎么可能轻易过关?秩序终究没让他们这样侥幸溜过、这样容易地洗刷自己,他们也低估了朝廷的手段,招安之后,依旧要付出惨重代价,招安,原本就是一条明知不可为而强为之的路。     从来都是这样,上山容易下山难,卖身容易从良难,事到如今,宋江唯一后悔的,大概是,为什么不早一点领兄弟下山,或者,为什么不将和朝廷讨价还价的实力积攒得更强一点。他唯一能感到安慰的呢?该是贼的儿子终于不再是贼,可以堂堂正正地学得一身艺,售与帝王家了,尽管这也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
  情路上的师徒四人     ??最适宜读《西游记》的,是待嫁的女子,取经路上的师徒四人分明就是身边出没的各色男子,大相径庭的性情将感情引向不同的方向。        唐僧,是那个不苟言笑的帅哥,他相貌堂堂,胸怀大志,出身世家,颇有领袖风范。只可惜已经心有所属,有时不免显得铁石心肠,可如此一来又赶上了现如今的潮流,帅哥晋升成酷男,惹得那些古怪精灵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子蠢蠢欲动,想要探知这冰山下有无暖流汹涌。她们试探,他回避,她们耍赖,他无奈,她们得寸进尺,他以家庭为挡箭牌,当成经文垂目默诵,眼见得她们落下泪来,他也许也会禁不住心软,就像唐僧对了女儿国国王,开出空头支票,许下指望不了的来生。        上帝总是很公平,在唐僧这里受挫的女子,多半有个猪八戒让她找补。这个二徒弟,其貌不扬,举止粗俗,饮食很不小资地求量不求质,吃相简直称得上恐怖。在白领丽人眼里,原是提鞋都不配,可是人家主动啊,今天送束鲜花,明天往传达室里搁上一盒巧克力,虽不如白马王子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可是对于情感空缺的女子,究竟聊胜于无。再说还能制造虚假繁荣,哄抬物价,创造人气新高,为未知的爱情作储备,为已知但不够安全的爱情留后路,这样的追求者,当然多多益善。        只是这猪八戒的爱情虽热烈但不够执著,再加形象实在恶俗,那张厚墩墩的臭嘴看了就起腻。就这号人物,还是个危险分子,本来是失恋了拿他填空,约客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他就是那个有一下没一下被敲响的棋子,哪曾想此人居然反客为主,妄想轻举妄动,遂落得一拍两散,一刀两断。        那么谁是后备军的最佳人选?当地一声,跳出一横刀立马、肩扛一担的卷帘将军。沙悟净外形敦厚,内里仔细,“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如此浪漫的事业,怎么都磨出细腻的感情来了。只是人家沙僧不吐露,他可不像猪八戒那样到处情呀爱呀“啊呀呀我要死了”地滥抒情,他的感情,含蓄、内敛,默默跟随而决不进犯。师徒四人中,数沙僧最为知情识趣。        许多心高气傲的小女子,最后嫁的都是沙僧,在唐僧这里撞了南墙,低首掩泪之时,往往抗拒不了沙僧递过来的一张餐巾纸。似此情节,影视剧中多有表现,最典型的是琼瑶奶奶的《几度夕阳红》。当然也有反过来的,小女子顺利嫁了偶像唐僧,却发现此人自恋自大,不解温柔,一番运作竟是枉费心机,沙僧于是又变成雨天怅然追忆的模糊影象。        四个人中,最难啃的骨头是孙悟空,谁都知道,这人铜头铁臂,在太上老君的丹炉历练过的,任你翻云覆雨,非但不能打动他一丝一毫,反倒被他的火眼金睛识破其中端倪,大喊一声“有妖气”,抡起金箍棒当场打杀。但凡异性,多半远着他,都当从此人身上挖掘不出一点感情资源了,不曾想,有个叫周星驰的,向我们展示出了这猴子的脆弱内心世界。一时间怨男痴女纷纷洒泪,男的以为自己就是这孙悟空,注定了刚硬怠慢的外形,枉费心中埋藏万千柔情,不能说,一说就是错。女的则以为OFFICE里那男生当众笑嘻嘻的一句“我爱你”,是表达爱情的新形式,毫无疑问,这种够酷、够Q的新形式,已经将那种认真郑重、傻啦吧唧的求爱给刷新。      酷到冰冷的唐僧,殷勤然而花心的猪八戒,平凡深沉的沙和尚,无厘头的孙悟空,对一下号,你身边的男士是哪一位。  
  忽如,你也太浪费了,那么多好文章,该一篇一篇来。我眼睛看花了:)  忽如读红楼,吹一口气,把大观园的几缕芳魂全化成身边活生生的人,读诗人,也这样啊。杜牧啊王维啊早知道有这么一双狡黠的眼睛潜伏在自己的身边,表现肯定会更好。
  同意杜甫!    我一直很讨厌杜甫的, 觉得他就一干巴巴老头子, 整天做忧国忧民状. 现在看起来, 竟然还是挺JUICY的.
  除了陌上桑,都是以前没见过的阿    非常欣赏蚕马这篇,最后一段关于盘瓠的评论尤其深刻。  童话与爱情的比喻也颇有新意,只是魔鬼的故事令人觉得太过极端与惨烈。。。    坐看青苔色,欲上人衣来。  极喜欢这一句
  呵呵。。。。。。。
  嘿嘿,我是谁呢?反正不是他们师徒四人,我问谁好呢?    很喜欢忽如的文字
  很喜欢王维这一首,打一遍:  寂寞掩柴扉,苍茫对落晖。  鹤巢松树遍,人访荜门稀。  嫩竹含新粉,红莲落故衣。  渡头灯火起,处处采菱归。  寂寞与温暖,苍茫与生机,每次念及都有百感交集之慨。自觉在个人的性情上与王维非常接近,臭美一下:)  曾留心过找王维的爱情诗,不果。  老杜非常喜欢,不觉得他是小人物,觉得他是真男人:)    
  忽如的这些文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少女成长为一个女人的情感认识历程,才女可怕!可以把男人的一切心思看穿:)
  很多都看过  不过,还是喜欢《周郎顾》那篇…………
  我其实是很喜欢杜甫的,我也认为他是真男子,唯因是真男子,才不惮于暴露内心的弱小。可是,我不愿意有这样一个恋人,大约还是白马王子情结吧,不过……让我想想,现在应该是会愿意的了,这些字都是两年前写的了:)    最着迷的还是王维,喜欢他的沉静、洁净、悲悯,还有,不乱写情诗:)    子非鱼兮,没那么专业,只是喜欢瞎琢磨而已,谢谢捧场!      
  &&最着迷的还是王维,喜欢他的沉静、洁净、悲悯,还有,不乱写情诗:)  ~~~~~~~~~~~~~~~~~~~~~  ^_^这不乱写情诗,实在是难得的好品质。。。。
  第一、表示祝贺    第二、谁也别拦着,我嫉恨:)))    
等闲了再来温故知新
  忽如:我是怀疑他不爱女人:(
  天啦,不是嫉恨,是嫉妒,都怪词组联想,说出这样狠心的话:)    
  素情,就承认了吧.你不承认我承认:)
  魔毯,我想悟空是爱的,他爱的是观音姐姐。    
不记得是那篇贴子里说,他是爱她的,她亦然:)))
  我是说王维...悟空我还没问过他:)
  素情自处,MM好夸张啊,抱一抱吧!  做人真难啊,要是像李商隐那样乱写情诗吧,连林妹妹都讨厌他,要是像王维那样守口如瓶吧,又会被怀疑是GAY:(  悟空爱观音,唔,有点像。
  作者:子非鱼兮 回复日期: 10:42:12 
    忽如的这些文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少女成长为一个女人的情感认识历程,才女可怕!可以把男人的一切心思看穿:)  -----------------------------------------------------  才子更可怕,可以把女人的一切心思看穿:)))
  杜甫太老了吧, 做恋人. 李白整天又醉醺醺的. 王维这样的人做朋友倒是不错的, 不过估计也就在边上听听的份.     
  未及细看,跟了再说.不顶怎么了得啊-------妹妹我来迟了.
  作者:狗尾巴花尾巴狗 回复日期: 11:31:07 
    杜甫太老了吧, 做恋人. 李白整天又醉醺醺的. 王维这样的人做朋友倒是不错的, 不过估计也就在边上听听的份.     ——狗狗,杜甫可不是一生下来就很老的:)当然当然,还是周瑜最好。  塞壬,都是旧作了,真不好意思。  跳舞的草鞋,可不是,就算是才女——我还算不上吧——毕竟没有伤害性,看张爱玲就可知道,换成才子,不知道要害多少人。     
  小马乖乖    第一次看见小马是在四年前,我和她娘一道喝茶,她就趴在茶几上写作业,据她日后回忆,还给她要了一客冰淇淋,这细节我是记不清楚了,连同那小小的人儿,惊鸿一瞥中也没留下太多印象。            一年之后我和她娘成了同事,便有幸时常领教她的咳珠唾玉,有一回是渐近黄昏时候,我和同样单身的吴同事百无聊赖,用一种感叹的语气交流怎么打发这顿晚餐,想来想去没个好去处,正是惆怅无端呢,在旁边跳来跳去的这家伙,张嘴来了两个字:自费。我们扭头向她,笑道,那你借钱给我们好不好?她又来一句:免谈。简洁果断的四个字就这样终结了两个准老姑娘的长吁短叹,同时也暴露出,幼年的小马不但惜墨如金,而且一钱如命。            小马对于我们还算客气,攻击她娘更是不遗余力,有次我没话找话夸她的裤子,说是你妈给你买的吗?她立即回答,我妈怎么舍得给我买这么贵的裤子!暑假的时候,我在报纸上看到收费的儿童夏令营,建议她也参加,她怪笑一声,那么多钱,我妈肯定会昏过去的。有同事听见了过来摸摸她的后脑勺,笑道,这丫头脑后生有反骨吧,她娘也只管笑,并不告她忤逆。              小马热爱我们单位,她一度立志成为一个编辑,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改主意,反正暑假里她待在报社的时间比她娘还多,周末我去办公室,经常看见她坐在她娘的办公桌前,我说你妈呢?她答在家里哩。口气平淡,好像不是她娘而是她更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小马不仅积极到报社上班,还操练起编辑的本事,有回她娘写了一个小说,十分得意地拿给她看,她三下两下看完了,指出症结,第一,缺乏卖点(她说的不是这个词,是她娘总结出来的,反正就这意思),第二,结尾平淡,她提出了她的小说观,认为好的小说结尾一定要出人意料。至于这篇小说嘛——她信口说出一个结尾,掺和了言情、悬念、伦理、凶杀等诸多调料,听得她娘一愣一愣的,确实比原作吸引人多了,还未反应过来,小马又道,我还能想出五种结尾。            小马她娘从此大得意,炮制散文一篇:我家的小作家。小马宠辱不惊,照常出入我们办公室,表情散淡而偶露惊讶,意思是你说什么呀?就是周杰伦的那种酷法。但是骄傲的小尾巴还是有露出来的那一天,一日有作者来送稿件,在旁边立等着要指点,我说,你这稿子略略平淡了些,我们想要的是特别点的稿子。正在措辞,站在一边的小马突然开言,就是一定要别出心裁。那男子看小丫头煞有介事朗声道来,哭笑不得,少不得还要敷衍着,只好堆出一脸伪善的笑容。            对于写作,小马不但有理论,还有实践,有一阵子她老是在网上冒充高中生,四处招摇撞骗,我正好想做一个关于网络的版,跟她约稿,一日后,大作拿来,开头第一句居然是:“这年头,什么事都会发生。”众位看官,莫要怪我惊诧,这句好似感触良多的话居然出自一个十岁半的小孩之口,怎不令人心情复杂。大家普遍认为,她娘就此可以放心了,从此后只有她骗别人的,没有别人骗她的。            这个小孩慢慢长大,迷上了星爷,除了让她娘喊她新爷(小马名讳),业余也极尽搞笑之能事,有一天,她跑过来,问我,你知不知道大同血案(其实她说的是大童血案,我听错了),我说不知道啊,她说又称4·28血案,我说难道大同的煤矿出事了?她说不是,因为4月28日童某某干什么事被罚了钱,也就是放了血,所以叫做大童血案,又称4·28血案。又有一次,她大发现似地跟我说,我知道吴为什么编娱乐版了,因为她姓吴,又是个女的,吴字加女,就是娱乐的娱。            她这么无法无天,却也有害怕的人,不是她爹她娘——这两位似乎怕她还多一点,晚上管着她娘不让出门的是她而不是她爹。因为老在我们单位厮混,她入乡随俗地怕起了我们老总,怕得还很极端,基本表现是一见头儿来了就钻到台子底下,不但怕一把手,还怕二把手、三把手……最后连和我们部门不搭界的发行部主任也怕上了,也是立即钻桌子底下,等她再次伸头,我说,你真到劲了,连发行部主任都怕,她呆呆地看着那人的背影,喃喃道,可是,你有没有觉得他像有位老总?            现在小马已经是初中生了,学业繁忙,很久不来本报巡视,但可以肯定,她始终对本报不能忘怀,有时趁中午还来转悠一下,有两次我中午没回家,对着屏幕专注得几乎钻进去,冷不防听人在身后一声断喝,一口气没提上来,差点立即昏倒,回头看是这家伙,痛击几掌才算解了心头之恨。过一日,她又如法炮制,又把我吓死,面对我的暴怒,十分费解地说,你第一次吓着还正常,怎么还会有第二次呢?            小马就是这样劣迹斑斑——好像是我今天第二次用这个词了,不过她也有哄得人心中一暖的时候,新年的时候,我们总会收到小姑娘的贺卡,抄一大段跟她日常语法很不符合的名人名言,感动之余,少不了要回赠一样小礼物,这家伙拿到礼物的第一反应是和贺卡的成本做个对比,然后欢呼:我又倒巧了。不过这是前年的事情了,今年我们终于看到,小马同志有朝淑女转变的嫌疑,首先在网上写起言情小说,其次开始热爱物质生活,想买DVD——冒充酷爱看碟的小资,想买数码相机——好把照片发到网上去,还哄骗她娘说肯出一半的钱——多少年前,我们小马就有攒钱的爱好了。我跟她娘开玩笑道,看看,连那样一个小农都要堕落成小资了。            小马是我目前最熟悉的一个小女孩,我非常羡慕她的状态,自然、快乐、健康,但是,据她娘说,她最羡慕的是我和吴同事,因为我们已经领薪水了,她就觉得我们很有钱:)
  周瑜也麻烦的, 结了婚还要讨小老婆, 还爱生气, 一气就金疮崩裂(我现在还纳闷, 这疮还罢了, 还金疮, 不知道啥东东), 那可怎么的好?     杜甫么, 虽然不是一生下来就那么老, 不过钱钟书说, 你爱吃鸡蛋, 不一定就可以跟母鸡过日子, 嘿嘿.     
  偶最喜欢王维: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偶也很喜欢杜甫;  纳百家之长,而成其言.  偶很喜欢:会当临绝项,一览众山小(十九岁时作)  也喜欢: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此生.  也喜欢: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  ........  总之,偶非常非常敬佩杜老先生.
  小马真可爱。。能令万物生辉。。  悠然神往,身边若是有这么个宝贝。。想想都过瘾。。    喜欢这种跳脱的笔法。
  周公仍儒将,一代风流.偶是很喜欢的,虽然和大家心中的不大一样.  但偶就是喜欢这种上马杀敌,下马弄琴的儒雅之人.  因为不才,所以,才更加敬佩.  其实,能为一代之雄,必有过人之处,器量吗?也决不会小的.  比如曹公,也被后人说得有些不堪了.
  凝沉的文字
  哈哈哈,这个小马,绝倒:))
  前一阵给楼主发消息发了一大段字,建议楼主出《误读红楼》书别忘加上各网友的辩论。现在还没有收到回复,估计是楼主的消息箱满了才没有收到的。现在首次看了楼主关于水浒的评论,突然想好好辩论一下了,望楼主接招。
  井中之蛙李逵远没有宋江知己知彼,大宋朝虽然千疮百孔,骨架子还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梁山好汉能逞一时之勇,完全因为    朝廷没有全力以赴,干什么事总得算成本,剿灭他们不如放在一边合算,朝廷还没工夫对付他们。       但是,如果这群匪类真想成事,让朝廷不得不认真对付,仅凭这个小山头所占的天时地利人和,仅凭这一百零八将加上大小喽    罗所有的财力与才力,必然不是泱泱大国的对手,君不见,两个皇帝都被挟走之后,人家照样能靠半壁江山建立一个国家,这说明    ,大宋的人心尚未全失,气数还没尽呢。   ------------------------------------------------------------------------------------------------  所谓的大宋,在当时败象已现,外面有辽夏步步紧逼,国内又是民不聊生,全国各地不是山大王,就是农民起义军,或者邪教信仰    者,朝廷已经是顾了头顾不了屁股。那么朝廷为什么没有灭亡呢?也许那些大小头领和楼主想到一块去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结果大家全不敢轻举妄动,终年小打小闹,整天盼着招安,结果让这个腐朽的王朝居然一直又撑了百年。要是大家都有一股“舍    得一身刮,也要把皇帝拉下马”的精神,那朝廷早就完了。    朱元璋李自成楼主都是知道的,我们的工农红军也是农村根据地的红军。梁山里面是有一拨革命不彻底的家伙,但是路是走出来的    ,朱元璋李自成的队伍里面估计投降分子也不少,就是我们的红军队伍里面也有不少叛徒,只要造反到底的大路线定下来,走不走    就由不得他们了。    楼主不是一象佩服有胆气的男人么,怎么突然替梁山好汉担心&天兵一到,玉石俱焚&起来了,难道有胆气就是调戏妇女 ?破坏秩序    的人回到旧秩序中注定没有好果子吃,破坏秩序的人必须建立起新的秩序。    现在所说宋江为什么要投降,是完全为了自己的出路么?不象。我要是宋江,估计也可能被招安一阵,但我绝不会把我的兵马调出    梁山,更不会去打什么方腊(老蒋让东北军打共 产,张学良那么软弱都知道把老蒋扣了起来)。所谓的招安就是我保证不超出梁山    势力范围去骚扰朝廷的势力范围,朝廷也不动梁山的势力范围,皇帝随便给个封号,每年象征行的交点公粮,办的好的话,还能从    朝廷那里领到粮饷。好汉们酒肉照吃,金银照分。过几年反不反脸,那是就过几年的事了。就这么回事!    在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招安也就这么回事了,象宋江那样招安到底只有水浒了,水浒也正是有了这段招安才变的与众不同。多少年来    ,咱们国家的精神支柱就是孔老二那套,无视这套理论的比如说秦和元,都不长命。这套理论要求各路精英们对君主无条件的忠诚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就是这个意思。我也不是说忠仅仅是皇帝维持自己统治的手段,忠实际上也是民族得以凝聚的精神动力,那    时代的人一定要有个忠诚的对象。终于有一天,有个人发现这个忠字有点不大对劲,要是忠诚的对象是个昏君呢,要是我们民族凝    聚赖以表现的客体如此不争气呢,要是自己空有一身通天的本领满腔的报国热血呢。他把自己的迷惑写到了书里,让宋江成为忠的    牺牲品。让我们看看宋江的表现吧:打的口号是替天行道,一心一意要替皇帝分忧,到头来成了孤家寡人还不后悔。看来旧时代孔    老二的忠字问题是不小。    我不是说忠诚是错的,我只是说原来的忠诚的含义有问题,离开了忠诚我们会倒退到乱世去的。不过现在好了,没有人管什么忠义    了,毕竟打明朝到现在过了多少年头,这也难怪楼主看水浒只看到了义和利却丢了忠。  
  建议楼主继续分析红楼梦。
  作者:狗尾巴花尾巴狗 回复日期: 12:57:04 
    周瑜也麻烦的, 结了婚还要讨小老婆, 还爱生气, 一气就金疮崩裂(我现在还纳闷, 这疮还罢了, 还金疮, 不知道啥东东), 那可怎么的好?   ---------------------------------------------------  “金疮”通俗点说就是金属所致的创伤(或曰“金创”),一般是战伤(周瑜的好象是箭伤吧)。银疮、铜疮、铁疮或玉疮等等是没有滴:)    作者:魔毯 回复日期: 11:03:28 
    忽如:我是怀疑他不爱女人:(  ---------------------------------------------------  王维倒确实蛮好佛的,他的字是摩诘(“维摩诘”嘛),还给六祖大师写过墓志铭。这是否对其人生观、恋爱观有所影响?值得继续八卦:)  虽说唐代佞佛之风很盛,信佛的士大夫很多。但王维的宗教态度大概是虔诚的吧——起码我觉得要比元稹的什么“半缘修道半缘君”真诚得多!    粗略看了几眼,先匆匆回几句。等下去慢慢品读完了,再来继续讨论:)
  啊,又见《周郎顾》,以前在杂志上读到,原来是远行客之作。
  王维这样的人做朋友倒是不错的, 不过估计也就在边上听听的份.  ------------------------------------------  是他听你,还是你听他呢?西西^_^    蛮喜欢王维的,诗中有画——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要是跟他做朋友混熟了,还能央他给作两幅画,价值可观呐^_^  王维的诗我很喜欢这句——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不是羡慕那份气定神闲的超然境界,而是戚戚然于前面“兴来没独往,胜事空自知”的感慨。
  别字大师。是“兴来每独往”:)
  河汉,你千万别好佛.
  waterism,不好意思,我认输,你的招我接不了,我都说过了,我不爱看书,不喜欢想问题。  跳舞的草鞋,中午还和这家伙一道吃饭呢,明天还要和她去泡吧,我现在后悔答应她了。  思绪森林,颓唐李杜,多谢鼓励。  河汉清且浅,吼吼,好贪心的人!  浮生一笑,别理狗狗,周瑜是好银。  这篇文章本来还想补充一些,但这会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以后得拿个小本随时记下来。      你顶个大头是为了减肥吧     ??我有时候在文章里引用老公的话,心里隐隐觉得不妥,只是这个人有些话的确有趣,常常我骑自行车走在路上,想起他的某句话,都会忍不住笑起来。            老公不漂亮,我比他要好看一些,有一次我照镜子,他凑过来,我突然就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变得好看了。我把他推过去,又拉过来,终于试验出这个美丽奇迹是因为身边多了个陪衬人。他先是断然否定,逐渐默认,最后发展到他一旦得罪我,就说:要么我陪你照镜子吧。            老公与我对比最鲜明之处在于眼睛,我常说他的眼睛是我的反义词,虽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的小眼睛不好看,但还是做足了文章。有时我要他与我四目相对,起个标题叫“大眼瞪小眼”。他无力地反击,说是“真眼对塑料眼”,——因为我戴了隐型眼镜,他还在我装卸隐型眼镜时跟在旁边,做出不胜惊骇的表情。            后来他发现了一较有力的反击,有一天我问他,一个人长着小眼睛,看世界是不是觉得比较残缺?他反唇相讥:一个人整天顶着个大头,就不觉得累吗?——至此“大头”二字成为他攻击我最为有力的武器,某日我穷极无聊,又说,一个人为什么要长一双小眼睛呢,是不是睁开时不太累,比大眼睛省力啊?他说,一个人为什么成天顶着个大头呢?噢,我知道了,你是为了减肥吧!            他看见我朝脸上涂面膜,笑道:你在这张脸上花的钱都可以养活一个农民了。又转脸对一个虚空里的人说:这是一个大头,你要是想和她交朋友,一定要夸她漂亮。            我喜欢睡懒觉,并认为自己有充足的睡懒觉的理由,如果我不能睡到自然醒,那么这一天就作废了。所以即便迟到扣钱,我也照睡不误,毕竟迟到扣的那点钱和我宝贵生命中的这一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老公对此不以为然,他这样评价:你是骄傲地、放纵地爱着自己。            他认为我浪费时间过多,要我每天设定一个时间段,雷打不动地写作,我说为什么我非得写作?他说,我是看你这小孩天赋尚可,属可塑之材。我说你自己怎么不干?他说,我现在就像一个家长,把希望全寄托在你身上了。            他对我寄予厚望,当然不甘心落于人后,有次我的版上做了个专题,我自己也写了一篇,放在头条后面,因为头条写得实在很好。他仔细地研究那个头条文章,我说,你是找它比我差的地方吧?他笑了,然后承认了。        我一直认为老公穷得叮当响,连我的朋友都这样以为,没结婚时,老公给我买了个钻戒,有位朋友很不平衡,回家跟她老公说,你看谁谁都那样了,还给兔子买了个戒指。可见这个印象何等深刻,所以我周围的人都轰轰烈烈换房子时,我想也没想,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拿计算器算他的存折,发现早就够付首期的了,要是那时买房子,都大大地升值了。我很生气,引用老话骂他: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一世穷。他笑,你本来以为我是个穷人都肯嫁给我,现在发现天上掉下来这么一笔钱,应该高兴才对啊。            可是我乐不起来了,房价一路跳跳跳,带着这笔小钱奔走于售楼处,我觉得自己很像多收了三五斗里的农民,面对那些我根本买不起的房子,我还是显得煞有介事,问房型,问物业,问交通……待售楼小姐问答完毕,稍一转身,他就在后面指着我小声说:这个人,她没钱!让我恨也不是,笑也不是。            他除了刻薄我,有时也对明星指手画脚,跟着我看《结婚十年》,发现徐帆又在演被第三者戗了窝的原配,发感叹道:她真是天下第一大老婆。            看电影《英雄》里章子怡不时出场,他深感多余,说,怎么跟我的手里的关系稿似的?发也不是,不发也不是。      他曾严重警告我,不许在文章里写他,发现此警告总未能奏效后,他真诚而又不乏世故地向我建议,要想聚人气,你不如把老公都改成老爸,谁会为一个有了老公的妇女捧场呢?而张嘴老爸老爸的小姑娘,看上去多么天真可爱啊。    
  我美丽的小姨在八十年代    十多年前的那个春日的中午,我和家人坐在厨房里吃饭,忽然瞥见窗外一个女孩的身影闪过,接着她就走进了我家的小院。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姨的情形,由于我妈家庭关系复杂,我长到十二岁才见到这个跟我妈同父异母的小姨,那一年,她二十岁,高考刚刚落榜。    二十岁的小姨穿着蓝色真丝衬衫,斜格短裙,齐耳短发乌黑柔顺,她的五官更是极尽完美,虽然大家都说我、我妈和小姨可以演一个人的童年、少年和中年,我还是不无自卑地认为,她是我们这个版本中的修订本,她不动声色地改正了我和我妈脸上的所有缺陷。    总之,在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眼中,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姨是个从天而降的惊喜,她代表了成长之后的一切经典,她又漂亮、又时髦,又自由,可以随便到任何地方,好像还有很多可以随便花的钱,她初次到访时就给我们买了最高级的文具盒,后来还给我们买了最好看的童话书《玫瑰园》。    那两年小姨经常到我们家来,有时会住上一些日子,赶上星期天,她平易近人地带我和弟弟出去玩,她甚至带我们来到了对于我们来说还很奢侈的溜冰场。八十年代小城的溜冰场里充斥着各式各样的时髦青年,我和弟弟混迹其中,兴奋非常,尽管我们多数时候都是在跌交与爬起,还是快乐得天旋地转。我美丽的小姨没有我们这么勇敢,她小心翼翼地扶着栏杆,仿佛站在一个大浴池边上,羡慕地望着里面的人,却担心水温而不敢下去。    那个溜冰场的管理员肯定是早就注意到这一情形,他年轻的心中应该有点小小的激动,也许还有点怯懦,可是他成功地掩饰了这些,当我的小姨又在羞涩地做着尝试时,他粗鲁地冲她嚷起来:“把头抬起来,别跟拾钱似的。”如今想来,他的表现大概是模仿了当时最流行的硬汉高昌健,虽然我至今仍不喜欢他那副谁都欠了他三百钱的扮相,可在当初,我还是一下子对那个管理员和他的行为产生了兴趣,当他引起我小姨的注意之后,他不再指导小姨的溜冰技术,他开始靠在栏杆上跟她谈起了文学。    我和弟弟更加地兴奋起来,但这种兴奋不那么清晰,我们感觉到一件奇妙的事情正在发生着,但是我们不知道它具体是什么。溜冰场是计时收费的,可是那个年轻管理员忘记了他的职责,所有的人都多玩了很多时间,我想他们未必知道其中的原由。    虽然后来小姨再没带我们去过溜冰场,这件事还是被我们记了很久,这件事之后我们对于小姨有了新的认识,我隐隐感到成长要比我先前想像的还要有意思。    我的小姨开始读琼瑶小说,第一本是《梦的衣裳》,她读的是那么入神,我不禁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悄悄地拿来那本书,一口气读完,读完之后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我无法把小姨与女主角明确地区分开来。记得那本书的开头就描写那个女孩无所事事地走在大街上,对着镜子做鬼脸,因为她爸爸忘了给她买漂亮衣服,她对她年轻的继母产生了深切的嫉妒,就在这时,英俊的男主角出现了,浪漫的爱情故事就此启幕。我觉得如果要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的话,谁也没有我小姨和主人公神似。    也是在那时,小姨恋爱了,是我爸给介绍的,他们坐在外屋里说话,我们在里屋里看电视,据我偷偷观察,小姨显得十分大方,我后来的小姨夫、当时的小苏叔却只会问她家里的情况。所以这场见买面之后,小姨似乎不满地说,怎么跟查户口似的,小苏叔却情不自禁地对我爸说,没想到敏子这么漂亮。    当然小苏叔也是一表人才,他们开始约会,经常一同走到我家,那往往是在逛街回来之后,他们手里会有一大包零食。有时候还能看到小苏叔给小姨买的衣服,一条时髦的牛仔裤或是一件有着长长流苏的毛衣,我更加注意的是小苏叔给小姨买衣服这种行为本身,从那时起我就认为,和爱人一起去淘衣服是最浪漫的事,不幸的是这种浪漫至今离我过于遥远。    我的小姨在二十二岁嫁了小苏叔,我对她的已婚身份很不适应,我常常要提醒自己小姨是个结过婚的女人了,我刻意地体会着那种荒谬。    公主嫁了王子之后不再有故事,如今我都比当年的小姨大了,可是成长并不像我当年想像得那么有意思,除了像上面说的,我没能找到一个喜欢给我买衣服的人之外,我也没能像小姨那样成为一个琼瑶少女,我只能通过缅怀小姨的青春解决我的遗憾,除了遗憾,还有惆怅,对于昔日小姨的惆怅,对于与我擦肩而过的八十年代的惆怅。
  私人生活——我爱朗诵     ??如果房间洁净,心中安静,如果整栋屋子里只有我一个人,连影子都悄然隐匿起来,这时,我最愿意做的事就是朗诵。        坐在地板上,随手拿起任何一本诗集,挑一首喜爱的朗诵,开始时可能感觉平淡,吐字犹豫,那些句子跟声音决不相溶,如水与油,执拗地在各自的领域。然而,当字句一一闪过,如熟悉的路牌被心灵艰难地辨认,我慢慢感觉着激情等候的地方,等待它张开怀抱向我飞奔过来,而周围红尘三千丈,夕阳如歌,世界美丽的地方清晰,平庸的地方模糊,加在一起便是一场电影的背景了,这个电影的主题则是,我怎样跨越长长的日常之路,与我的激情梦想重逢。        是的,我愿意承认,多数的时刻,尤其是菜市般杂乱的白天,我是一个投入地庸俗着的人,我捍卫自己的利益,很失风度地斤斤计较,有时候我和人生气,也让别人生气,有时候恰恰相反,我委曲求全,吞进生活全部的剩烟头。这些时候,我有多么的不甘心,我看到一些闪光的、辉煌的东西在远处闪烁,海市蜃楼一般地提示着这世界的神奇与神秘,而这些,却与我毫不相干。        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喜欢用一个词:努力地。我的老师批评我,你怎么总是这么努力,为什么不能够更自然地生活?可是,直到今天,我还是喜欢努力,我喜欢那种紧张感,喜欢里面渗透的个人意志,我甚至喜欢不自然,我想不自然的东西会有一种奇崛之美,是个人对于既定事物的背叛,或者说私奔,便是最后被证明是失败的了,它的光彩也在这失败的过程中释放出来。        我的朗诵,便是这么一个不自然的东西,我喜欢读的是这么几首诗,顾城的《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安然地起首,我的朗诵自由地翻过一座座山岭,越过深沉的盆地,到达那无尽的入海口,当我念出“我只有我,我的手指和创痛,只有撕碎那一张张白纸,让它们去寻找蝴蝶,让它们从今天消失。”十指连心的疼痛从声音转换到自身,我甚至下意识地撰紧自己的手指,仿佛它真的受了伤。        余光中的诗我喜欢念那首《寻李白》,我觉得这是一首用来朗诵的诗,而另外一些是用来看的,我大声地朗诵着,对着墙壁,念“酒入豪肠,七分酿成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一些气流便从白纸黑字间升腾而起,给我的孱弱加进了一些磊落之气,用杜拉的话叫“不死的英雄梦想。”        最后,我多半会以艾略特那首《情歌》结尾,这首诗很长,可是读到最后我还是觉得不过瘾,它起势很低,是一个像我这样的庸人的迷乱与彷徨,尽管对矫揉造作与言不及义的生活生厌,却永远没勇气离开,就此将自己推上一个紧要关头。他总是自问,我可有勇气,我可有勇气,又总是自嘲,我们还有时间,我们还有时间,还有的是时间犹豫一百遍,或看到一百种幻景再完全改过,在吃一片烤面包和饮茶之前。我的血液随着冷,随着热,仿佛是另外一个人在宣读我的命运,我知道我命定地陷入平庸之中,不关天分,关乎选择,我像诗中的主人公那样放弃了冒险,放弃了那一次次地冲锋陷阵,硝烟漫天,兵刃相见,围城与突围,耻辱与荣光,我其实害怕这一切,便是成功也让我心悸,小小的心脏承受不起宏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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