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待产婴儿送养2018待产小孩的有吗?

            
           
广东地市:
任何理由的遮掩都无法开脱自己的罪行,再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法律面前也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只有自己坚定,对糖衣炮弹“无动于衷”,才能守身如玉,才能避免碍于面子的尴尬,更不会出现“无奈受贿”的闹剧。 []
网络收养婴儿:游走在法律边缘
原标题: 网络收养婴儿:游走在法律边缘
  某领养网站曾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64.5%的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补偿,而35.5%的人认为这是贩卖行为。
在网站上面收养领养等信息很多。
  近日,广州一对17岁的小情侣背着家人同居并诞下女婴。对于这个女婴,这对年轻的父母说:“没打算自己养。我们查过了,有收养网,(婴儿)能卖7万块。”
  网上能“卖”小孩?经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像这样将孩子明码标价的“收养网”不仅大量存在,还非常活跃。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生意”,一旦涉及金钱就很容易涉嫌犯罪,而大量的收养需求也促使这种网上链条大量存在。专家提醒,将网络收养纳入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管已刻不容缓。●南方日报记者
胥柏波 实习生 崔嘉祺
  网络收养孩子供不应求
  在某群里,活跃着296个家庭,其中送宝宝的只有10个左右,其他都是等着领养孩子的。一般送养人都会要求一点“补偿”,价格3万-10万元
  在网上搜索“收养网”“孤儿网”等类似关键词,的确可以获得不少以发布送养、收养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民间收养网站、论坛或聊天群。从网友发布的信息量看,此类论坛里送宝、领宝、管理员、志愿者和代办出生证一应俱全,俨然成了一条“产业链”。
  在某收养网站上,满屏都是“求真心需要孩子的夫妇”、“诚信送养女宝宝”、“求宝宝,我们会视孩子为宝”等信息。无论是网站、论坛还是聊天群,婴儿都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甚至几十个人联系同一个待产妈妈。记者在“圆梦收养送养之家”论坛看到一条贵州送女宝宝的帖子,回复多达200多条。
  而在“宝贝送养收养公益之家”的qq群里,活跃着296个家庭,其中要送宝宝的只有10个左右,其他200多个号都是等着领养孩子的。所以,每加进一个要送孩子的号,群里都是一片欢呼雀跃。
  在这个平台里,成员昵称“宝妈、宝爸”和“领妈、领爸”。他们分享经验、交流心得及送养信息。领养者与送养者通过网络联系,在现实世界中见面。如果对孩子满意,一手拿孩子,一手交钱。
  ID为“爱就一个字”深圳领妈的一直想领一个女宝宝,可奔波一年多了依旧无果。跟大多数领养家庭不一样,她已经有一个儿子,但她梦想有一个女儿,而公务员的身份让她不敢“超生”,于是就想到领养一个。
  她走遍了深圳的福利院,但要从福利院领养小孩比想象中困难得多。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领养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证实:“目前我们有400多个孩子,没有一个是健康的,但排队的人仍有1000多号。有的想领养孩子的家庭五六年都不一定能领到。”
  在这样的形势下,她加入了送养群,希望能通过网络平台收养一个。
  记者发现,在网络收养中,送养人多少都会要求一点“补偿”,价格3万-10万元,价格太高领养人也会放弃。记者在“宝贝送养收养公益之家”qq群里假装想要收养一个孩子,一位厦门的宝妈开价5万元补偿费,并希望能够偶尔看看宝宝。
  领回来的孩子如何上户口一直是领养家庭的心头大患,其中出生证更是一大坎。过不了这道坎,很多家庭只能放弃领养。令人意外的是,qq群里还有“代办出生证”的人员,提供“一条龙”服务。记者向其询问价格,其回答“6500元一个,7天能办好”,而且保证是真的出生证,“可以用来上户口。”
  在“圆梦之家”的论坛上,对出生证也是明码实价,价格从600元到2.5万元不等。
  一旦收费
  便涉嫌拐卖犯罪
  事实上,因“送养”获罪已有先例。去年成都一男子通过网站发布信息“送养”女儿,最终成都市青羊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半
  很难想象,在网络上存在着这样的收养空间,里面填满送养与收养信息,宛如一个供需两旺的热闹“集市”。这种送养收养是否合法?送养人是否可以领取补偿?平台本身又是否涉嫌违法?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副所长李显东教授解释:“送孩子本身不违法,收养孩子本身也不违法,法不禁止即可。”目前我们国家对送养人没有作严格规定,但对收养者则要求比较严格。
  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邓国胜教授认为,送养方和收养方就算是达成协议,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整个过程才算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双方家庭必须分别具备送养和收养的条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才能成立收养关系。
  “圆梦松阳收养之家”发起过一个投票:送养人是否可以适当地收取补偿费用?结果显示64.5%的人同意,而35.5%的人认为这是贩卖行为。当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意愿调查,不具法律参考价值。
  李显东认为:“收取所谓的补偿费就是交易,借收养孩子的名义索取金钱就符合拐卖儿童罪。”他提醒,“送养中一旦收费,便很容易涉嫌拐卖罪”。
  据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因为“送养”而定罪已有先例。去年,成都有男子通过“圆梦之家”网站发布信息,称“送养”自己的女儿。最终成都市青羊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半。
  这些民间收养的网站或者聊天群,虽然打着“公益”旗号,声称只是提供一个“无偿”信息服务平台,但是它们的身份也是不合法的。李显东解释:“它们作为一个中介却没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并得到批准,且不具备搞涉及‘人身属性’服务的资质。它们其实就是在打擦边球,不出问题就当没事。”
  李显东和邓国胜一致认为:“无偿服务”不能成为平台免责的理由,“有偿”和“无偿”只是决定责任大小的问题,平台一旦出现拐卖等问题,平台管理者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出生证,因有严格的计划生育规定,不能代办。“代办出生证”的人员本身就是没有合法资质的,多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也属违法。
  可将网络收养
  纳入正规渠道
  ■观点
  一方面民间收养的需求很大,另一方面通过民政部门福利院收养到的健康孩子的几率很小。既然有这样的需求,那可否通过严格的监管,将其纳入正规收养渠道呢?
  李显东认为:“目前收养条例禁止性的东西太多,调适性的东西太少。民间收养其实已经很普遍,而这个收养渠道一直被民政部门‘垄断’。”
  他建议,网络收养其实可以当做特殊行业,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垄断。可以通过拓宽收养渠道,给予网络平台、民间机构收养的资质,而民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监管。“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服务也出现新情况,这些网络收养平台其实就是在打法律擦边球,必须完善相关的立法,填补空白点,提早注意这些问题,看现在的情况,已经刻不容缓了。”
  邓国胜则认为:“现行的收养政策的确偏紧,但是目前来说很难放宽,一放宽就容易乱,拐卖等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就容易发生。”
  他认为,放宽收养政策的前提是社会要有良好的自律行为,而政府的监管也要相对先进,将监管拓展到新出现的诸如网络的更广泛领域。“如果这种网上涉及金钱交易收养送养的行为没有及时监管,这里很可能会成为黑收养的沃土,给人贩子和不负责任的父母提供违法犯罪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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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网上收养孩子有人给办出生证明 背后暗藏贩婴风险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网上收养孩子,还有人给办出生证明,背后暗藏贩婴风险
  9月4日晚,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百度贴吧婴儿吧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称:“女孩,预产期10月底!紧急联系,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必须合法!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
  次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了网友“cccccn5”的QQ账号,其证实了“送养”一事,且需要“适当补偿”。而重案组37号探员发现,通过网络送养孩子的并非他一人,在不少QQ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的人。
  然而根据相关现行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应当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在网络送养活跃的背后,也滋生出一些非法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生意”。
一些领养、送养孩子的群藏身网络。 网络截图
QQ群内发布大量领养、送养孩子的信息。 网络截图
  待产期“宝妈”网上预约送养
  9月5日上午,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了网友“cccccn5”留在帖文中的QQ,网名为“心痛”。“女孩,健康,无奈送养。”为打消疑虑,“心痛”还主动发送其家人合影以及其爱人孕肚照,其中还有一张某医院B超单。
  随后,“心痛”表示要了解收养者家庭成员构成、具体工作等信息,称“真心送养,了解情况。”当被问起收养者是否需要支付费用时,“心痛”表示需要收养者做出适当补偿,但没有明确具体数额。
  一番交谈后,“心痛”提出“面聊”,称网上说的都是虚的,了解一下对双方都好。
  随后,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添加进入一个名为“圆梦之家”的QQ群,这个定位为“生活休闲、母婴”的群有近400名成员,群公告写着:本群只提供平台,大家注意骗子,本群不承担任何责任。进群后成员需要把备注改为“地方+领(送)养+男(女)”。
  群内不时有成员发出“诚心领养一个男宝”、“领健康宝宝”等消息,偶尔会有群成员发出“送养宝宝,待产期一个月”等信息,每一则消息都会引起数名成员的问询,甚至还有群友晒出“自家宝宝”照片。群内气氛活跃,宛若集市。
  下午两点,一位名为“广东待产宝妈”的群友发消息称:“送养宝宝,不知道性别,下个月预产期,希望领养方家庭条件可以给孩子好的生活和教育,夫妻感情好,性格脾气好,收养后能视如己出。”消息一出,马上数名群友询问。名为“送男宝”的群友称,自己在群里找了两个月了,还没找到合适的,但听说群里“有领养成功的”。
一些网站还专门设有收养和送养小孩的论坛区。 网络截图
  群内成员多不符合收养规定
  群内成员分为“领养”和“送养”两部分,送养人大多被称呼为“宝妈”。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发现,群里的“宝妈”并不多,多名群友称,领养的人多,送养的宝宝都很抢手。
  对于为何在网络上领养或送养?重案组37号探员与数名群友交流后发现,双方都是因为“特殊情况。”
  一位网友称:“我们夫妻都快到40岁了,没有自己的孩子,希望能领到一个男宝”。网友“广东待产宝妈”说,其堂哥结婚十多年没孩子,前年领养了一个宝宝。在群内,此类说辞成了领养一族的“特殊情况”。
  而对于送养原因,广东待产宝妈称,自己跟老公感情不好,要离婚,“他不给钱,我自己没工作没经济,生不了养不起。”群友“送男宝”称,自己有一个女儿了,“我老公比我大十多岁,他之前有两个小孩了。所以情况特殊养不了。”网友“心痛”表示,自己做生意家产赔光,父母重病,带着老婆孩子打工,“只能这样”。
  为何不走正规途径?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向数名群友抛出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送男宝”表示,“群内百分之九十走不了正规途径,不是领方不合适就是送方不合适。”大家都知道不合法,但是“双方都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
  重案组37号探员发现,在群友发布领养信息时,有人会特意加上“拒绝高补”等语句,一位群友透露,有些送养人会提出“低补”、“高补”等要求,具体数额得商量。而在探员与群内数名送养群友交谈后发现,只有一人提出“补偿”,但并未明言具体数额。在提出经济费用时,“宝妈”们都表示自己“不是在卖孩子”。
  网友“送男宝”表示,群内百分之九十的收养、领养者走不了正规途径。
  网络收养催生出生证明“买卖”
  除了发布送养、领养信息,还有网友询问“如何办手续”“如何上户口”等问题。而为孩子办理户口等问题在这里显得十分简单。
  网友“送男宝”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对领养人而言有两种情况,“待产和已生”。按“送男宝”的说法,待产的话,去医院登记住院时,用自己老婆的身份证登记住院就可以办出生证明和户口;而已生的宝宝就要去“买出生证明。”送男宝透露,为了让领养的宝宝顺利落户,“买出生证明的多,但是比较贵,最少两万。”
  “买出生证明”成了网络领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群友间公开的秘密。重案组37号探员通过QQ查找搜索“代办出生证”,检索出数百个相关用户和QQ群。探员随机添加了“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准生证出生证”等网友后发现,购买出生证明并非难事。
  网友“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声称,其能为“领养人”代办正规出生证明。“一万二一份,是重庆的一家医院。”
  “领养儿童出生证明”承认,自己跟这家医院有关系,“上户口卫生部都可以查的,回访回函都没问题。”他称,“领养的跟普通的小孩没区别,一样办理,办的不是你一个。”
  按照“领养儿童出生证明”要求,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供资料并交百分之二十的定金,会有专人带出生证明,产前检查,分娩纪录,出院小结过来交接。提供资料包括婴儿出生信息、父母(领养方)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证照片 (用于医院存档)。
  网友“陈慧专业办证”表示,只需提供父母(领养方)身份证资料便可代办出生证明,且可“指定一家医院”。“陈慧专业办证”的收费为2000元,“我们是通过医院的内部人员办理下来的,你提供资料,预付500,办好之后,验证付余款。”
  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根据现行法律,送养、领养孩子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否则即为违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就拿北京民政部门来说,每年送养的孩子数量并不多,但是领养的需求很大。
一些网站内送养、收养孩子的信息发布。 网络截图
  探员追访
  律师:加强网络监管 拓宽收养渠道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私自进行送养和领养,这种以“非官方”的方式达成的收养协议是违法的,因为送养和收养双方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否则会影响孩子办理落户以及今后上学等权利。而且这种私下领养还存在拐卖儿童的法律风险,也有表面送养,实则拐卖的情况。
  王优银称,此类案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目前来看还是比较多的,甚至出现了,很多QQ领养群的形式。网络送养作为一种新的形式,目前私下发展比较迅速,对正常的收养肯定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会打着收养的名义,私下拐卖孩子的情况,还有的网络平台还有价高者先得的恶劣手段。
  在王优银看来,网络平台应该尽到监管责任,网络收养平台在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分享的同时,有义务对平台用户及传输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网络收养平台上一旦出现买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平台管理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加大儿童福利保障的投入,拓宽收养渠道,对网络平台、民间机构实行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来达到规范民间收养体系的目的。
  法律规定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新京报记者 李明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责任编辑:柳龙龙 UN827)
中国人哪来这么多钱?[]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网络领养婴儿是交易不是领养 收养一个需3至10万
来源:  发表时间: 11:30
“宝妈”是网络收养婴儿群里对怀有或已产下婴儿的女性的称呼,而需要婴儿的女性则称之为“领妈”,婴儿则直接称之为“宝”,“送宝”、“领宝”便是分别指代送养、领养……
不过,这些送养QQ群的背后往往有着不可告人的非法黑手在其中运作。有时,QQ群的创办者与管理人员会直接扮演着贩婴者的角色,以此来谋取利益,他们对群内成员发言十分警觉,一旦有所怀疑,便会解散QQ群。
■新快报记者 刘子珩
5月2日晚,江西省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内,一对年轻的父母正准备将自己出生3天的儿子卖出。
据萍乡警方的事后通报,孩子的父母因为均不足20岁,“因无力抚养,决定等孩子出生后即送与他人收养”,并且“在孩子出生前即已在网上发布信息求好心人将孩子收养”。网络上的领养者通过中介领养了他们的孩子,并以营养费和医药费的名义付给孩子父母28000元。
互联网是民间收养的一大平台,其间存在着大量的收养信息。事实上,这些收养流程很难严格执行《收养法》中的相关规定,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更像是商品买卖,领养人看婴儿,确认后给予送养人一笔费用,然后带走婴儿。
今年2月,圆梦之家、人人要我、收养吧、中国孤儿网等4网站被摧毁,这些网站作为民间收养的中介,涉嫌贩卖婴儿。不过,散落网络的各个“送养”“送宝”QQ群,却一时难以绝迹。
“送宝”与“领宝”
圆梦之家等网站关闭后,QQ群便成了网络领养的最主要平台。
在一个送养的QQ群里,拥有826名成员。按照管理员的规定改名,这些成员会被贴上明显的标签,注明是领养、送养、待产、已定或者成功,以及地域等信息,这使得群友聊天的时候基本条件需求等一目了然。
这其中送养与待产的总数不及100人,绝大多数成员都是在等待领养。
“宝妈”是网络收养婴儿群里对怀有或已产下婴儿的女性的称呼,而需要婴儿的女性则称之为“领妈”,婴儿则直接称之为“宝”,“送宝”、“领宝”便是分别指代送养、领养。
“领宝”的原因比较简单,基本都是因为无法生育,而福利院可领养的又不满意,所以希望能在社会上领养,因此求助于网络。
相对而言,“送宝”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有的是因为父母年龄太小无法抚养,有的是因为家中已有孩子无法抚养多人,还有的是因为单亲而无法抚养等。
这些伦理困境,让他们选择了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有能力抚养的人,“虽然说孩子是要送出去,可毕竟是自己生的,只求让宝宝有个好环境。”一位“宝妈”对记者说道。
不过,这些送养QQ群的背后往往有着不可告人的非法黑手在其中运作。有时,QQ群的创办者与管理人员会直接扮演着贩婴者的角色,以此来谋取利益,他们对群内成员发言十分警觉,一旦有所怀疑,便会解散QQ群。
打拐志愿者仔仔是萍乡涉嫌贩婴的报案人,他告诉记者,5月2日在萍乡被送养的婴儿,正是中介找到的卖家,而中介就是某QQ群的创建者。在仔仔被该中介怀疑身份之后,所在的QQ群随即遭到了解散。
收养一个需3万至10万
按照网络世界里收养儿童的规则,收养方需支付一笔资金给被收养方,这笔资金被称作“经济补偿”。一般而言,现在要在网上领养一个健康的婴儿需要花费3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新快报记者以一位领养者的身份咨询了一位自称正在待产的网友,在经过了一系列基本情况了解后,她告诉记者,“如果我们谈得来,生了你就可以带走,生产费用,坐月子费用,还有补偿就好了”,这些相加总数是6万元。
如果把这些婴儿看做是商品,这就是他们的定价,成本则包括延误工时的工资、住院费、营养费等。但无疑,这种按照这类算法做出的经济补偿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第二十条及三十一条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告诉记者,孩子不是商品,肯定不能够用谈价格的方式进行收养,“送养人可以通过送养获得利益,这是有违立法精神的。”
不受法律保护的收养
一位成功领养的“领爸”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领养的这个孩子“给了5万”,另外还有自己本身出行的花费3万元,之前未成功领养的出行还有一笔花销。
为了这个孩子领养时不出任何差错,他先动员了在对方城市的朋友去了解情况,然后带了一帮朋友前去收养,也还联系公安的朋友,请了律师做好准备,以备万一,“交钱同时要签协议,同时把对方的各种资料都复印回来”。
而他口中的协议,模本正是QQ群里共享的一份文件,其中详细地写到,领养方与送养方之间的责任义务,并谈及了领养时的经济补偿。
周玉忠律师在看了协议之后告诉记者,这份协议十分专业,如果把它看做是一个合同,这份协议严格规定了买卖双方享受的权利与义务,甚至还包括了类似一年包退的条文——“在一年之内检查发现孩子有重大疾病或者生理缺陷,有权把孩子交还,送养方退还营养费并赔偿领养期间的生活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这是一个买卖合同,把孩子当成商品了。”周玉忠表示,“显而易见,上述协议实质上类似于儿童买卖合同,依法无效。”
据了解,在《收养法》第十五条中,“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但是周玉忠解释到,这里提及的协议,是指收养后父母关系的确定,而非针对收养过程的条件,“送养人可以通过送养获得利益,这是有违立法精神的。”
收养渠道应适当拓宽
仔仔从网上得知萍乡有“宝妈”准备“送宝”之后,他随即与之联系。仔仔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已经注意萍乡这个很久了,正准备假装买下,但却被另一对广东的夫妇抢了先,自己得知消息后买方已经离去,便立马报了警。买方最终在压力之下选择了自首。
在成功找到萍乡被卖婴儿后,5月6日,仔仔又在上海劝说了一名母亲放弃以3万元的价格卖掉孩子。仔仔对记者表示,如果了解到卖婴者是卖亲生的,自己不会报警,而是给对方一个机会。
法律与人伦的冲突,往往使得此类事件不能一概而论。
目前,中国合法的收养途径即是通过社会福利院,不过这个过程严格而且漫长,能认养身体健康的孩子概率也很低。
这是合法范畴内的供求不平衡,造成了民间领养的灰色地带。圆梦之家等网站在被摧毁前,就是领养婴儿的网络平台,这也造成了大量的贩婴信息以及办证产业在其中存在。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副所长李显东教授曾表示,“目前收养条例禁止性的东西太多,调适性的东西太少。民间收养其实已经很普遍,而这个收养渠道一直被民政部门‘垄断’。”他认为,应当适当地拓宽收养渠道,给予网络平台、民间机构收养的资质。编辑: 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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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晚,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某网络平台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昨日,该网友向记者证实了“送养”一事,且需要“适当补偿”。记者发现,在不少QQ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的人。在网络送养活跃的背后,也滋生出一些非法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生意”。
圆梦之家QQ群内不断有人发出领养、送养的消息。本版图片/网络聊天截图网友“领养儿童出生证明”称可为领养小孩办理正规医院出生证明。  多数人无领养送养资质;催生代办出生证明等黑色利益链;律师称或存在贩婴违法犯罪新京报讯9月4日晚8时50分,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某网络平台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称:“女孩,预产期10月底!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昨日,网友cccccn5向记者证实了“送养”一事,且需要“适当补偿”。而记者发现,虽然某网站上带有“领养、送养宝宝”等相关字眼的平台均不开放,但是在个别平台内,仍能寻查到少量相关帖子。而在不少QQ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的人。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应当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在网络送养活跃的背后,也滋生出一些非法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生意”。  待产期“宝妈”预约送养昨天上午,记者添加了网友cccccn5留在帖文中的QQ,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该网友还主动发送其家人合影以及其爱人孕肚照,其中还有一张某医院B超单。随后,该网友向记者了解家庭内部人员信息,称“真心送养,了解情况。”当记者问起是否需要支付相关领养费用时,该网友表示:“领养后适当补偿一些费用。”他告诉记者,医院由记者自行联系,最好是私立医院或老家医院。随后,记者进入一个名为“圆梦之家”的QQ群,这个定位为生活休闲-母婴的群有近400名成员,群公告写着:本群只提供平台,大家注意骗子,本群不承担任何责任。进群后成员需要把备注改为“地方+领(送)养+男(女)”。群内不时有成员发出“诚心领养一个男宝”“领健康宝宝”等消息,群内气氛活跃。下午两点,一位名为“广东宝妈”的群友发消息称:“送养宝宝,不知道性别,下个月预产期,希望领养方家庭条件可以给孩子好的生活和教育,夫妻感情好,性格脾气好,收养后能视如己出。”消息一出,马上有数名群友询问。名为“送男宝”的群友称,自己在群里找了两个月,还没找到合适的,但听说群里“有领养成功的”。  领养送养多由于家庭原因记者发现,群内成员分为“领养”和“送养”两大阵营,送养人大多被称呼为“宝妈”。群里的“宝妈”并不多,多名群友称,领养的人多,送养的宝宝都很抢手。对于为何在网络上领养或送养?记者与数名群友交流后发现,双方都是因为“特殊情况。”一位群友称:“我们夫妻都快到40岁了,没有自己的孩子,希望能领到一个男宝。”群友广东待产宝妈告诉记者,其堂哥结婚十多年没孩子,前年领养了一个宝宝。在群内,此类说辞成了领养一族的“特殊情况”。而对于送养原因,广东待产宝妈称,自己跟老公感情不好,要,“他不给钱,我自己没工作没经济,生不了养不起。”群友送男宝告诉记者,自己有一个女儿了,“我老公比我大十多岁,他之前有两个小孩了。所以情况特殊养不了。”记者发现,在群友发布领养信息时,有人会特意加上“拒绝高补”等语句,一位群友告诉记者,有些送养人会提出“低补”“高补”等要求,具体金额得商量。而在记者与群内数名送养群友交谈后发现,只有一人提出“补偿”,但并未明言具体数额。在记者提出经济费用时,“宝妈”们都表示自己“不是在卖孩子”。  ■ 揭秘  网络领养还可代办违法出生证明  已形成代办出生证、准生证等“产业链”,花钱即可代办所有证明网络领养送养“如何办手续”“如何上户口”?群友送男宝告诉记者,对领养人而言有两种情况,“待产和已生”。按送男宝的说法,待产的话,去医院登记住院时,用自己老婆的身份证登记住院就可以办出生证明和户口;而已生的宝宝就要去“买出生证明”。送男宝透露,为了让领养的宝宝顺利落户,“买出生证明的多,但是比较贵,最少两万。”“买出生证明”成了网络领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记者通过QQ查找搜索“代办出生证”,检索出数百个相关用户和QQ群。记者随机添加了“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出生证”等网友后发现,购买出生证明并非难事。“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告诉记者,自己能代办正规出生证明。“一万二一份,重庆某医院。”“领养儿童出生证明”承认,自己跟这家医院有关系,“上户口卫生部都可以查的,回访回函都没问题。”他称,“领养的跟普通的小孩没区别,一样办理,办的不是你一个。”按照“领养儿童出生证明”要求,办出生证明需要提供资料并交百分之二十的定金,会有专人带出生证明,产前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过来交接。提供资料包括婴儿出生信息、父母(领养方)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证照片(医院存档用的)。网友“陈慧专业办证”告诉记者,只需提供父母(领养方)身份证资料便可代办出生证明,且可“指定一家医院”。“陈慧专业办证”的收费为2000元,“我们是通过医院的内部人员办理下来的,你提供资料,预付500元,办好之后,验证付余款。”  ■ 焦点  网络预约送养孩子是否违法?  律师称“非官方”领养违法;或涉及拐卖儿童,涉嫌刑事犯罪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为何不走正规途径?群友送男宝告诉记者,“群内百分之九十走不了正规途径,不是领方不合适就是送方不合适。”大家都知道不合法,但是“双方都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对此,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私自进行领养,这种以“非官方”的方式达成的收养协议是违法的,因为送养和收养双方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否则会影响孩子办理落户以及今后上学等权利。而且这种私下领养还存在拐卖儿童的法律风险,也有表面送养,实则拐卖的情况。“如果收费,可能会涉及贩卖婴儿、拐卖儿童等问题,涉嫌刑事犯罪。”  网络领养为何如此之多?  民政部门称,每年合法送养的孩子数量低于领养需求我国法律明确,收养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来进行。王优银认为,私下领养如此之多,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我国收养条件过于严格,成本昂贵,手续繁杂;第二,公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第三,其他比如隐私方面的考虑等等。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现行法律,送养、领养孩子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否则即为违法。该工作人员表示,就拿北京民政部门来说,每年合法送养的孩子数量并不多,但是领养的需求很大。  网络送养领养该如何监管?  网络平台应该尽到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可加大福利投入,拓宽收养渠道
王优银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送养作为一种新的形式,目前私下发展比较迅速,对正常的收养肯定会产生恶劣影响,有的网络平台还有价高者先得的恶劣手段。在王优银看来,网络收养平台在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分享的同时,有义务对平台用户及传输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网络收养平台上一旦出现买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平台管理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加大儿童福利保障的投入,拓宽收养渠道,对网络平台、民间机构实行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来规范民间收养体系。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明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杨璐_NQ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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