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就是麻痹糖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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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脊灰加强免疫,很多妈妈都在纠结糖丸和注射的问题,这篇文章写得比较详细,给大家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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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有一位网友问我,他的孩子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但究竟用国产的口服疫苗,还是进口的注射疫苗,却很为难。这可能也是一些家长目前为难的问题之一。
脊髓灰质炎(Poliomyelitis、Polio)是急性传染病,由脊髓灰质炎病毒侵入血液循环系统引起 ,部分病毒可侵入神经系统。患者多为一至六岁儿童,主要症状是发热,全身不适,严重时肢体疼痛,发生瘫痪。俗称小儿麻痹症。 脊髓灰质炎是一种急性病毒性传染病,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包括程度很轻的非特异性病变,无菌性脑膜炎(非瘫痪性脊髓灰质炎)和各种肌群的弛缓性无力(瘫痪性脊髓灰质炎)。人是脊髓灰质炎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本病通过直接接触传染,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接触性传染病,以粪-口感染为主要传播方式,发病前3~5天至发病后1周患者鼻咽部分泌物及粪便内排出病毒,少数病倒粪便带毒时间可长达3~4月。隐性感染(占99%以上)和轻症瘫痪型病人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瘫痪型因症状明显而在传播上意义不大。隐性感染(最主要的传染源)在无免疫力的人群中常见,而明显发病者少见;即使在流行时,隐性感染与临床病例的比例仍然超过100:1。由此可见,大多数人对于脊髓灰质炎病毒可以通过隐性感染而产生保护性免疫。甚至在某些地区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都很差,病毒传播广泛,终年发病,因而小儿在生后几年内就获得感染和免疫,而不发生大流行。
脊髓灰质炎病毒是一种体积小(22~30nm),单链RNA基因组,缺少外膜的肠道病毒。按免疫性可分为三种血清型。
 脊髓灰质炎病毒通过宿主口咽部进入体内,因其耐酸故可在胃液中生存,并在肠粘膜上皮细胞和局部淋巴组织中增殖,同时向外排出病毒,此时如机体免疫反应强,病毒可被消除,为隐性感染;否则病毒经淋巴进人血循环,形成第一次病毒血症,进而扩散至全身淋巴组织中增殖,出现发热等症状,如果病毒未侵犯神经系统,机体免疫系统又能清除病毒,患者不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即为顿挫型;病毒大量增殖后可再次入血,形成第二次病毒血症,此时病毒可突破血脑屏障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故约有1%患者有典型临床表现,其中轻者有神经系统症状而无瘫痪,重者发生瘫痪,称瘫痪型。
脊髓灰质炎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但只有当病毒大量繁殖后,再次入血,形成第二次病毒血症,突破血脑屏障时,才会出现神经系统损伤和瘫痪。所以,无论通过感染或者疫苗接种,只要能够产生阻止病毒在血清中传播的保护性抗体,就可以阻止瘫痪的出现。当然,如果可以在肠道局部产生保护性的局部抗体,使脊髓灰质炎病毒不能进入肠粘膜增殖,也可以发挥抵抗感染的效果。
了解了脊髓灰质炎这种疾病,对于我们进行疫苗的选择是非常必要的。
作为家长无论选择哪种疫苗,都必须先阅读这些疫苗的说明书,再进行判断。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口服的国产脊髓灰质炎疫苗和进口的注射用脊髓灰质炎疫苗的说明书。
国产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即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采用脊髓灰质炎I、Ⅱ、Ⅲ型减毒株分别接种于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制成的三价疫苗糖丸,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首次免疫从2月龄开始,需要服用4次。禁忌症为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及孕妇。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摘自《脊髓灰质炎减毒疫苗糖丸使用说明书》)
这个说明书,可以说非常的简单,很多详细的信息都没有披露。尤其是该疫苗为减毒活疫苗,可能出现毒力返回,甚至在某些免疫缺陷或者抑制的患者中,可能导致麻痹的发生。而且,该说明书提到的个别人有发烧等症状,但未指出具体数据。同时,说明书没有提供具体的疫苗成分。这应该是我们今后疫苗说明书应该改进的地方。当然,除了说明书以外,我们根据基本的疫苗知识,也应该认识到,这种疫苗其实就是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减毒株,其有不可比拟的优点就是可以模拟自然感染,可以口服,可以经过接种者排放到自然界,使周围的人产生继发免疫。而最后一点,则是我国有关专家一直推崇的人群屏障。由于可以产生局部免疫,口服可以降低质量控制的要求,减少成本和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对于绝大多数人和各国政府来说,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是性价比最高的预防疫苗。当然,其致命的缺点就是我们专家推崇的,可能在接种者体内形成隐性感染,导致人群排毒。因此,使用口服疫苗是无法使脊髓灰质炎病毒从自然界完全消失的,因为我们在不断地向人群和自然界输送着活的脊髓灰质炎病毒——就是我们的口服疫苗。所以,在最终完成消灭脊髓灰质炎的过程中,必然要过渡到完全使用灭活疫苗,代替口服疫苗。这是关键的一步。
而进口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是一种灭活的脊髓灰质炎疫苗,例如巴斯德公司的该疫苗称为爱宝维,是采用I型病毒(Mahoney株)、II型(MEF-1株)和III型(Saukett株)经甲醛灭活制备的。防腐剂主要为2-苯氧乙醇、乙醇和甲醛等,还含有微量的抗生素(如新霉素、链霉素和多粘菌素B)。包装为预填装的注射器。不良反应分为几级:大于等于10%为很常见;大于等于1%为常见;大于等于0.1%为偶见;大于等于0.01%为罕见;小于0.01%为非常罕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疼痛、红斑、硬结和发热。非常罕见的不良反应为肿胀、淋巴结肿大、过敏性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皮疹和血管性水肿等)、肌肉及关节痛,惊厥(这个比较严重)、头痛和兴奋嗜睡等等。
上面就是这两种疫苗的基本情况,我也认为,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讲,这是非常复杂和无趣的。为了选择疫苗,我们必须对这两种疫苗进行比较。首先,从原理上讲,口服疫苗是减毒活疫苗,注射疫苗是灭活疫苗。因此,口服疫苗的免疫效果比较好,生产的成本低,质量比较容易控制;而注射疫苗的免疫原性相对较低,生产成本高,质量控制水平要求较高。从辅料和包装的角度讲,进口注射疫苗有明显的优势,预包装填装,在运输和接种过程不接触外界,有很高的抗污染性,不易发生不良反应。同时,有详细的说明书。采用的防腐剂2-苯氧乙醇对人体刺激小,只有长期使用才会引起神经系统的伤害。相比之下,我国的口服疫苗则是糖丸包装,说明书非常简陋,未提示抗生素等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防腐剂也可能仍然采用硫柳汞等含重金属的防腐剂。这是需要我们今后进行改进的。当然,精细包装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进口的注射疫苗价格为200多元,而我国的口服疫苗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
从免疫效果看,根据巴斯德疫苗的说明书提供的资料来看,在仅考虑血清抗体的情况下,注射疫苗与口服疫苗的免疫效果是相当的。但是,考虑到注射疫苗不会引起肠道局部抗体的应答,而口服疫苗可以引起局部的免疫保护性应答。因此,口服疫苗的免疫效果显然是强于注射疫苗的。从免疫保护的时间来看,我国的计划免疫接种4次口服疫苗以后,并未要求常规性的强化接种,应该理解为保护力可以持续终生。而注射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在中国国内尚未有数据支持可以维持多久,国外的数据表明,其接种4剂以后可以维持至少5年。由此可见,如果给孩子全部选择注射疫苗的话,在完成计划免疫后,必须每隔5年接种一次疫苗进行加强,才可以获得比较可靠的保护力。因此,我国在批准灭活疫苗进行脊髓灰质炎免疫时,规定其只能用于最初2次的基础免疫,然后必须用口服疫苗进行2次的加强免疫。
从不良反应上看,这两个疫苗有不同的特点。不良反应可以分为2个类型:1)脊髓灰质炎病毒本身的毒性,即可能引起小儿麻痹的风险。这主要是减毒活疫苗的问题,例如出现毒力返回的现象,并且遇到了免疫低下的受者。而灭活注射疫苗是不会有此担心的。2)非特异的不良反应,比如呕吐、发热、疼痛等等。这主要与疫苗生产的质量和辅料等以及给药途径有关。由于进口疫苗对于质量控制能力较强,因此降低了这类不良反应的发生机会。不过,由于口服疫苗的特点和容易质量控制,从巴斯德疫苗的说明书来看。在我国每组各300例的儿童接种来看,二者的这类不良反应发生机会相当,而且注射疫苗比口服疫苗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例如异常哭闹(46.1%)、呕吐(43.7%)和发热(25.9%)等,而口服疫苗出现呕吐(39.7%)、异常哭闹(29.1%)和发热(25%)的机会则相对较低。所以,从这个角度讲,进口注射疫苗比口服糖丸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家长应该有所心理准备。
综合以上来看,国产口服疫苗价格很低,免疫效果可靠,不良反应略低,而进口注射疫苗则在生产工艺和包装上占有明显的优势,且不会有引起脊髓灰质炎的担心。可以说,各有利弊,都可以选择。
而从担心引起脊髓灰质炎的角度讲,对于绝大多数人即使口服了毒性的脊髓灰质炎病毒株,如前述,只有1%的人才会引起脊髓灰质炎的症状。因此,从群体的角度讲,99%以上的人都可以选择口服疫苗进行免疫。而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由于灭活疫苗注射后,必须再进行减毒疫苗的口服,所以,还是要接触减毒病毒的,不可能完全避免病毒的接触。从这个意义上讲,仅有的2次灭活疫苗接种意义有限,但可以作为一种过渡,最终在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终末阶段转换为全部的灭活疫苗注射。但这对于个体在当前的意义不大。同时,由于儿童接种口服疫苗可以排出病毒,感染其他的同伴,因此,单独个别的注射灭活疫苗也意义有限。
因此,从大多数人的角度讲,现在选择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类型,其实都没有意义,因为最终都是相当于口服减毒疫苗的接种。但对于明确的免疫缺陷患者,比如HIV感染者或原发性免疫缺陷者,就只能选择灭活的注射疫苗了。
从疫苗本身的层面来讲,其实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在免疫效果、不良反应和价格方面均占有明显的优势,是当前家长的第一选择。只有对于免疫功能低下者,注射灭活疫苗才具有价值,而且必须要全部注射灭活疫苗,并每5年强化注射一次。
不过,从长远的角度看,为了彻底消灭脊髓灰质炎,我们必须要全部转换为灭活注射疫苗,这是迟早的事。但这应该是社会行为,个人的行为是没有太多价值的。因此,在后2次口服疫苗加强,以及接触其他口服疫苗使用者的粪便时,就会接触到病毒。
最后,应该注意的是,两种疫苗的接种都是可以预防脊髓灰质炎的,是可以选择的有效手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量。对于一般的儿童都可以选择口服疫苗,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的儿童,不能选择口服疫苗的,则只能使用注射疫苗了。但无论哪种疫苗,都应该掌握接种的指证,不要滥用。因为滥用会导致不良后果,例如,陶黎纳先生曾经举了一个例子。有一个孩子因11次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而引发了迟缓性麻痹,格林巴利综合征,并在粪便中检出了I型脊髓灰质炎病毒。所以,再好的疫苗,也必须慎重使用,否则,会对健康造成伤害。
因此,给孩子进行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目前关键还不是在于疫苗的种类,而是是否妥当和必要。计划免疫是必要的,但无原则的强化,则是有风险的。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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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959 &宝宝生日&积分387&
嗯,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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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2391 &宝宝生日&积分5492&
这个篇文章的意思应该是以前吃糖丸的,不需要加强;反而是打针的才需要加强哟?
那朗格有人开帖说医院说的打针的可以不参加这次的加强也???
到底是朗格整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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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2271 &宝宝生日&积分993&
有太多的说法了,那我们打针的到底要不要参加这次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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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244 &宝宝生日&积分184&
必须要强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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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币22 &宝宝生日&积分9&
新手刚到,多多照顾
脊灰疫苗,糖丸还是注射,这篇文章或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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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脊髓灰质炎病毒麻痹糖丸是如何生产产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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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病毒生产的糖丸能有防病的效果吗
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 :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系用具有高度抗原性的脊髓灰质炎ⅰ、ⅱ、ⅲ型减毒株,分别接种于猴肾或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制成的单价或三价液体疫苗。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 a猴肾细胞脊髓灰质炎活疫苗 1 毒种 1.1 毒种来源 可用sabin株,sabin纯化株,中ⅱ17,中ⅲ2株。所有疫苗生产用毒株均须经卫生部批准。 1.2 毒种批 1.2.1 毒种批制备与保存毒种批用原毒株在猴肾细胞或人二倍体细胞上制备。从原毒株算起,sabinⅰ、ⅱ型、中ⅱ17及中ⅲ2型传代次数均不得超过3代,sabinⅲ型不超过2代。所有毒种均应于-60℃以下保存。 1.2.2 毒种批检定每一毒种批均按a3项分批检定(滴度不得低于6.5logpfu/1.0ml)。 2 疫苗制备 生产用房应为独立的单元,不得携入或操作强毒株或其他病毒、致病菌。生产前,应对生产区进行消毒。 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并服用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每年生产前应进行体检。传染性肝炎、痢疾、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不得进入生产部门。在猴区工作的人员不得患有肺结核。 2.1 猴肾细胞制备 2.1.1 动物选择和检疫用未做过其他试验或做过本疫苗检定的健康猕猴制备细胞培养物。所用动物隔离检疫应不少于6周,应无结核、b病毒感染及其他急性传染病。凡有严重化脓灶、赘生物以及明显的肝、肾病理改变者不得用于制备疫苗。 2.1.2 细胞消化与培养采用电磁搅拌或灌注法以胰蛋白酶或其他分散剂消化猴肾细胞。细胞培养瓶置37±0.5℃培养,应于9天内长成单层。每只猴所获细胞为一个细胞批。 可把原代猴肾细胞连续传5代后,用于接种病毒。 2.2 病毒接种、培育与收集细胞维持液含3.0~5.0g/l碳酸氢钠(ph7.6~7.8)。病毒接种量为0.01~0.5moi,种毒后置33±0.5℃培养,出现完全病变时间应在40~96小时。病毒液按细胞批收集于大瓶中,澄清过滤。 2.3 病毒液合并或浓缩病毒液合并或浓缩时可用0.2μm的滤膜过滤。 2.4 加氯化镁与分批病毒液加氯化镁,最终浓度为1mol/l(ph6.8~7.2)即为液体疫 苗。 同日制备的病毒液为一个亚批,数个亚批组成一个疫苗批,批量一般不超过40万ml。 2.5 分装半成品经检定合格后分装即为液体疫苗成品。 3 检定 3.1 猴肾细胞外源因子检查 3.1.1 对照细胞检查于接种病毒当天(0天),每批猴肾细胞留取10%~25%换维持液,作为正常细胞对照,以检查外源因子。该细胞瓶置33~35℃培育,观察14天,以此期间检查细胞病变。有疑似病毒存在者,用猴肾细胞传代,传代后仍有类似现象,该细胞批所制疫苗应废弃。用于传代的猴肾细胞应设细胞对照。 3.1.2 血吸附检查种毒后7天,检查对照细胞中血吸附病毒。通常用0.2%~0.5%鸡、豚鼠红细胞(储存于2~8℃不超过7天),分别放4~8℃、20~25℃30分钟观察结果,应为阴性。如血吸附可疑阳性,在同种细胞上继续盲传,如传出病毒,该批细胞制备的疫苗应予废弃。 3.1.3 sv40及其他外源因子检查当日生产猴肾细胞批同时接种小方瓶数个做外源因子检查,于种毒0~2天,将细胞上清混合液接种于对sv40病毒敏感的vero细胞瓶中,混合液在培养液中的含量应不少于20%,同种细胞最少留一瓶以上不接种,作为细胞对照,观察14天。于接种后5~8天,再把上述细胞培养的上清液盲传一代,传代后观察14天。 3.2 病毒液检查 3.2.1 外源因子检查样品以脊髓灰质炎病毒型特异性抗体(该抗体不能用猴制备,免疫用抗原必须用非灵长类细胞制备)或单克隆抗体中和。中和物(可稀释,但稀释度不应超过1∶4)接种猴肾细胞或其他已知对sv40敏感的细胞,并留取正常细胞对照,37℃培养观察4周。观察到2周时,用同样细胞再传一代,并观察2周。观察期满因其他原因剔除不能观察的细胞瓶数不大于20%,本试验为成立。如培养物发生病变,应查清原因。如证实该病变是由于未中和的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则须重试。如证实病变确系sv40或其他外源因子污染所致,并证明与病毒液有关,则该批病毒液应废弃。 3.2.2 无菌试验及支原体检查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支原体检查使用已证实支持需固醇和非需固醇支原体生长的液体和固体两种培养基。 3.2.3 病毒滴定用微量细胞病变法或空斑法在猴肾或hep-2或其他敏感细胞上进行。培养温度为35~36℃,病变法7天判定结果,空斑法4天判定结果。病毒滴定时应设病毒参考品。 3.2.4 型特异性检定 取ⅰ、ⅱ、ⅲ型单价或三价脊髓灰质炎病毒抗血清与等量样品混合,置37℃中和1小时,接种猴肾、hep-2或其他敏感细胞,7天判定结果。样品应为单价病毒液,型别正确无误。 3.2.5 家兔试验经3.2.1~3.2.4项检定合格的样品,每瓶等量取样合并。如果不立即进行检定,样品应保存于-20℃以下。样品应进行猕猴疱疹病毒(b病毒)和其他病毒检查。用体重为1.5~2.5kg的健康家兔最少5只,每只家兔注射的样品量不少于10ml,用其中1ml进行皮内多点注射,其余的进行皮下注射,观察时间不少于3周。到期动物死亡数不得超过20%。无b病毒和其他病毒感染判为合格。家兔在试验24小时以后死亡,疑有b病毒感染时作尸体解剖检查,取部分神经组织及脏器标本冻存待查。同时用脑细胞制成10%悬液,以同样方法接种5只家兔,证实有b病毒感染时,应终止生产并报告国家检定当局,未采取措施防止再感染之前,不得继续生产。 3.2.6 猴体试验 猴体神经毒力试验可采用脊髓注射或脑内注射方法。应使用健康猕猴,体重在1.5kg以上并应符合2.1.1项规定。猴血清经1∶4稀释后应证明不含同型病毒中和抗体。 3.2.6.1 脊髓法(1)猴的数量疫苗猴体试验必须设立参考制品。评价ⅰ、ⅱ型疫苗及其参考制品最少应各有11只有效猴,评价ⅲ型疫苗应至少有18只有效猴。数个亚批疫苗可合并作一个疫苗批进行猴体试验,疫苗量一般不超过40万ml。猴子的大小和性别应承受机分配各组。同型参考制品可用于测试一批以上疫苗。有效猴系指在中枢神经系统看到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特异性神经元损伤的猴子。 有效猴数不足时,允许补足,但也应同时设有参考猴数。如试验需要2个工作日,则每一个工作日用疫苗和同型参考制品接种的猴子数应相等。为了得到11只和18只有效猴,通常要相应地增加接种猴数。 (2)疫苗和参考制品的病毒滴度疫苗和同型参考制品的病毒含量应调整到尽可能接近,每只猴注射6.5~7.5logccid50/1.0ml,但只用一个病毒浓度接种动物。(3)试验观察全部猴子应观察17~22天。在接种24小时后死亡猴应作尸体解剖,检查是否因脊髓灰质炎引起的死亡。因其他原因死亡的猴子在判定时可以剔除。在观察期内死亡的猴数不超过20%时,试验为成立。呈濒死状态或严重麻痹的猴子应处死进行尸检。 (4)检查切片数 每只猴子取中枢神经系统进行组织学检查。切片厚度为10~15μm,没食子蓝染色检查切片数如下: 腰膨大12个切面;颈膨大10个切面;延髓2个切面;桥脑和小脑各1个切面;中脑1个切面;大脑皮层左右侧和丘脑各1个切面。(5)病毒活性的计分为了评价脑和脊髓半个切面的病毒活性,由同一人员统一采用4级计分法判断其病变严重程度。(一)仅有细胞浸润(这不足以认为是有效猴); (二)细胞浸润伴有少量的神经元损害; (三)细胞浸润伴有广泛的神经元损害; (四)大量的神经元损害,伴有或无细胞浸润。 切片中有神经元损害,但未见针迹者应视为有效猴。切片中由外伤引起的损害,而又无特异的病理改变则不视为有效猴。 严重程度的分值是由腰髓、颈髓和脑组织切片的整个切片的计分累计而成的。每只有效猴的病变分值为: ls=〔腰髓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颈髓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脑分值总和/半个切片数〕÷3 再计算每组有效猴的平均分值。 (6)神经毒力试验的评价。参考制品的平均病变分值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时,各生产单位才能根据各自的c1、c2、c3值判定疫苗合格与否,判定标准如下: 疫苗的平均病变分值(xtest)与参考制品的平均病变分值(xref)想比较。合格:xtest-xref<c1 不合格:xtest-xref>c2 重试:(1)c1<xrest-xref<c2(仅限一次);(2)同一次试验中,疫苗组平均分值与参考组平均分值之差小于c1时,而疫苗组中单只猴最高分值≥2.5,并大于疫苗参考组单只猴最高分值的两倍时,本批疫苗应重试。重试合格:[x(test1+test2)-x(ref1+ref2)]/2<c3 重试不合格:[x(test1+test2)-x(ref1+ref2)]/2>c3 3.2.6.2 脑内法取健康猴20只,麻醉后在两侧视丘分别注入0.5ml样品,不低于 7.0logpfu/1.0ml及10-1各10只,观察21天。到期动物死亡数和未命中数不得超过20%,否则应补足。注射后48小时内死亡或出现非特异性麻痹症状者剔除不计。中途死亡及到期处死动物,做中枢神经系统病理组织学检查,判定标准如下: 合格标准: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合格: (1)中枢神经系统无脊髓灰质炎病理组织学改变;(2)有2只猴发生轻度及其以下病变;(3)1只猴发生中度及其以下病变。不合格标准: (1)一只猴有中度病变,同时一只猴有轻度以上病变者;(2)一只猴有重度以上病变者。重试标准: 2个亚批疫苗合并试验结果不合格者,可以分批重试,并按上述标准判定。 3.2.7 rct特征试验将单价病毒液分别在36℃及40℃温度条件下进行病毒滴定,培养温度差不超过±0.1℃,试验设t+和t-样品(生产毒种或已知对人安全的疫苗)为对照。如果被试病毒液和参考病毒在36℃的繁殖滴度比40℃的滴度高5.0log,则rct特征试验合格。此外,也可进行d特征试验,以弥补rct特征试验的不足。 3.3 成品检定 3.3.1 外观检查疫苗应为橘红色液体,澄清无异物。 3.3.2 无菌试验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 3.3.3 病毒滴定与3.2.3项相同。每人份三价疫苗病毒含量(logccid50或pfu/1.0ml)应≥6.15,ⅰ型6.0,ⅱ型5.0,ⅲ型5.5。单价应≥5.0。 3.3.4 热稳性定试验疫苗批样品于37℃放置48小时,病毒滴度降低不得超过0.5log。 4 保存与效期 于-20℃以下保存,自病毒滴定合格之日起效期为2年。2~8℃保存效期为1年。 b 人二倍体细胞脊髓灰质炎活疫苗 1 毒种 与a1项相同。 2 细胞 2.1 细胞株 用于疫苗生产的人二倍体细胞株必须不含外源因子,核型正常,对病毒敏感。可用kmb-17、2bs等株。所用细胞株须经卫生部批准。 2.2 原始细胞种子批一个细胞种子批,应有足够量的早世代细胞,分装安瓿保存于液氮中。 2.3 生产用细胞种子批用一个或多个安瓿细胞种子,传代繁殖到适宜世代,具有一定量的均一细胞,分装安瓿,冻存于液氮中。 2.4 生产用细胞种子批检定按《人二倍体细胞建株、检定及制备疫苗规程》要求进行。 3 疫苗制备 3.1 细胞培养 从生产用细胞种子开始培养,以适宜分种率连续传代,直至累积足够量的细胞培养物。用于生产的细胞代次应在整个生命周期的前2/3代次内。 3.2 病毒接种、培养与收集与a2.2项相同。 3.3 病毒液合并与a2.3项相同。 3.4 加氯化镁与分批 与a2.4项相同。 3.5 分装与a2.5项相同。 4 检定 4.1 生产用人二倍体细胞外源因子检查 于种毒当天,每批细胞留取2%~5%不种毒,换液作为正常细胞对照,以检查外源因子。从接种之日起,观察2周,其形态不应有改变。于种毒0~2天,对照细胞上清液接种原代幼兔肾、非人灵长类传代细胞及另一株人二倍体细胞。接种的样品量应占维持液的20%以上,观察14天。种毒后5~8天用上述细胞盲传一代,传代后观察14天,应无细胞病变。在种毒时,用0.5%鸡、豚鼠混合红细胞在4~8℃和20~25℃做血吸附试验,检查对照细胞。 4.2 细胞鉴别试验 在生产用细胞水平世代或其后数代,作中期细胞染色体检查,粗数300个细胞,细数100个细胞,其核型应正常。以鉴别确为生产用细胞无误。 4.3 病毒液检定 4.3.1 外源因子检查样品以脊髓灰质炎病毒型特异性抗体(非人源抗体,该抗体不能用猴制备,免疫用的抗原不能用生产用的细胞制备)或单克隆抗体中和,中和物(可稀释,但稀释度不应超过1∶4)接种对麻疹病毒敏感的细胞和另一株人二倍体细胞,并留取正常细胞对照,37℃培养观察2周。观察期间由于非特异原因废弃的细胞瓶数应少于20%。如发生任何因外源因子引起的细胞病变,则该批病毒液应废弃。 4.3.2 无菌试验及支原体检查与a3.2.2项相同。 4.3.3 病毒滴定结果判定蚀斑法为4~6天,其他同a3.2.3项。 4.3.4 型特异性检定与a3.2.4项相同。
4.3.5 猴体试验与a3.2.6项相同。 4.3.6 rct特征试验与a3.2.7项相同。 4.4 成品检定与a3.3项相同。 5 保存与效期 与4项相同。 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使用说明书 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系用具有高度免疫原性的脊髓灰质炎ⅰ、ⅱ、ⅲ型减毒株,分别接种于猴肾或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制成的单价或三价液体疫苗。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又称小儿麻痹症)。 (一)三价活疫苗使用说明书 服用对象 主要为2个月龄以上儿童。 用法 首次免疫从2月龄开始,第1年连续口服3次,每次2滴,每次间隔4~6周。4岁时再加强免疫1次,切勿用热水送服。其他年龄组在需要时也可服用。 禁忌 凡发热、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及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本品只供口服,不可注射! 2.本品系活疫苗,切勿加在热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 保存与运输 应保存于2~8℃暗处,运输应在冷藏条件下进行。 (二)单价活疫苗使用说明书 主要用于应急免疫,使用方案由各省卫生防疫站自行规定。用法同三价活疫苗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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