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电子申请如何操作

好消息:医师注册、变更执业点、多点执业三表合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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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医师注册、变更执业点、多点执业三表合一了!
导语随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生效实施,不仅《医师执业证书》已经采用了新版格式,医师申请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等事项也启用了新版表格。新版表格是什么样子呢?近日,河南省卫计委官网率先发布了《医师执业、变更、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请广大医师们先睹为快吧!第一页:封面医师执业、变更、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封面这份表格把医师首次注册、变更执业地点和申请多点执业的事项集中到一份表格里面,用一份表格完成以往三份表格的功能。第二页:填表说明医师执业、变更、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填表说明第三页:申请人基本信息医师执业、变更、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基本信息从基本信息来看,这份表格确实是围绕“电子注册”服务的,医师只需要及时更新,就随时可用。第四页:申请注册页医师执业、变更、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申请注册页主要内容与原来差别不大。第五页:申请变更医师执业、变更、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申请变更这一页与以往表格相比,取消了原执业机构意见栏。也就是说医师申请变更主要执业机构,不再需要院长签字盖章。只要医师和拟执业机构达成协议即可办理变更手续。第六页:多机构执业备案页医师执业、变更、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多机构执业备案页与上一页类似,医师申请在主要执业机构以外多点执业,不需要院长签字同意。看完这份表格,感觉国家卫生计生委为了鼓励医师流动也是拼了。医师变更主要机构、办理多机构执业备案完全不需要院长签字盖章,彻底打开了医师流动的大门,已经到了院长们必须认真思考如何留住本院医师的时候了。新版医师注册表格可从各级注册机关官方网站下载声明:本文表格为最新版本,但不意味是最终版本。国家卫生计生委可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表格内容,请以官方网站提供下载的表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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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医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5号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登记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医师执业注册。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登记的医疗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医师及强制隔离戒毒所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登记的医疗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县级(含)以下计划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医师执业注册。
&&&&&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二)有合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
(三)健康状况适宜或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一)实施对象:公民。
(二)实施范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人员。
&(一)医师执业注册 –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申请人签名、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原件1份(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注册的情形外);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注册时提供)原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在全区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正式实施后,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医师实行电子注册管理,医师执业注册由其本人电子化办理);
5、非本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在全区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正式实施后,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医师实行电子注册管理,医师执业注册由其本人电子化办理。);
6、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7、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1份;(取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办理注册者、或重新申请注册或变更执业范围,申请注册时提供)
8、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执业机构公章;
9、医疗机构集体办理医师执业注册花名册原件1份;加盖所在执业机构公章及必要签名
10、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1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前已注册执业助理医师的,还需交回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办理执业医师证书;
(二)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申请人签名、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原件1份(申请人签名、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在全区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正式实施后,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医师实行电子注册管理,医师执业注册由其本人电子化办理);
4、非本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在全区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正式实施后,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医师实行电子注册管理,医师执业注册由其本人电子化办理。);
5、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如需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制印新证时提供)
6、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累计两年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时提供),培训机构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1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时提供)
8. 医师取消多执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执业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取消多机构执业备案时提交)
9. 拟注册所在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1份.
10. 医疗机构集体办理医师执业注册花名册原件1份(集体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时,由所在医疗机构汇总提供)
11.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1份
12.执业机构没有公章的,还应提交书面说明;执业机构名称发生改变的,提交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原件1份
(三)医师执业注册-补办(换发)医师执业证书&
1、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申请人签名、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遗失补办的提交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完整版面的原件1份,换发的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5、非本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1份,(原件备查)
(四)医师执业注册-医师注销注册
1.医师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申请人签名、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 非本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医师执业注册-医师离开执业岗位注册备案
1. 医师离开执业岗位备案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申请人签名、执业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 非本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本级10个工作日。
无数量限制
1.咨询电话:0771—7523920? 2.投诉电话:、
扶绥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计局窗口(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路105号)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友情链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
县各部门网站【图文】《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全解读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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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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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地点和执业机构
  (一)《管理办法》施行后,在我省注册的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为辽宁省,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为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医师可以注册多个执业地点(即跨省执业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二)医师在同一执业地点内多个机构执业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主要执业机构,并办理相应的注册手续;在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机构执业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作为其他执业机构。
(三)《管理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经在我省注册的医师,暂不需更换《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信息统一修改工作与我省医师电子注册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5〕33号)要求,已办理多点执业手续的执业医师,其多点执业机构默认为备案的其他执业机构。
二、注册办理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的,除提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下同)。
3.医师定期考核证明(执业未满两年的除外);
4.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
(二)医师申请在其他执业机构备案的,其执业范围应当与其他执业机构设置的诊疗科目相适应。医师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备案申请表;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须注明聘用起止时间);。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即时验返,复印件留存)。
5.医师定期考核证明(执业未满两年的除外)。 
(三)医师变更执业地点的,按《管理办法》规定重新办理注册,原注册和备案自动注销。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应当办理变更注册,并提交《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及聘用证明、学历或培训证明等相关材料。变更完成后,原注册自动注销。
三、其他要求
 &&(一)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师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并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明确机构和医师间的权利、义务等,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执业注册管理要求及医师电子注册工作推动进程,加快完善医师注册管理流程,优化医师注册管理。
附件: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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