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泰养老院怎样下载我是银行的想查一下字额不知道怎么下载,

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别人拿我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我不知道?我想查一下?我如何查询
别人拿我的身份证去银行贷款,我不知道?我想查一下?我如何查询
519c18cdb***
陕西 - 西安
你好,带身份证在银行查询。
找法网认证律师
1条律师回答
你可以直接到银行进行查询
其他类似咨询
你好,可以与银行方面咨询的
银行是要同意的话,可以的。
1、可以的,咨询银行;2、请记下王利平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
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赔偿和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一般来说需要
被起诉,就应诉。
身份证没有说不能用的。
可以起诉银行
你好,还可以抵押贷款。
以你名义贷的话,银行会找你还。
你好,咨询银行的。。。
更多类似咨询(7)
免费在线咨询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深圳用户的咨询
来自西宁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清远用户的咨询
来自盐城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安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上海上海用户的咨询
来自广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石家庄用户的咨询
来自临沂用户的咨询
来自西双版纳用户的咨询
来自苏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成都用户的咨询
来自保定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张家口用户的咨询
来自东莞用户的咨询
来自兰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廊坊用户的咨询
来自哈尔滨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屯昌县用户的咨询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的咨询
来自临汾用户的咨询
来自昆明用户的咨询
来自廊坊用户的咨询
来自黔西南用户的咨询
来自荆门用户的咨询
来自福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日《关于准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
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
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
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
日为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 ................................................................................................................................ 9
§4 基金托管人 ............................................................................................................................... 20
§5 相关服务机构 ........................................................................................................................... 23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35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36
§8 基金的投资 ............................................................................................................................... 45
§9 基金的业绩 ............................................................................................................................... 55
§10 基金的财产 ............................................................................................................................. 56
§11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7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2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4
§14 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66
§15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17 风险揭示与管理 ..................................................................................................................... 74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78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0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9
§21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3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5
§23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16
§24 备查文件 ............................................................................................................................... 117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
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证券交易所(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投资执行周期
本基金每两年为一个投资执行周期,其中,第一个投资执行周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两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的期间,
两个公历年后对应日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即进入下一投资执行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周期,以此类推,如相应的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介;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96
传真:(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别持
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
让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11.7%股权转让
给。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持有全部股权的
55%,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日。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4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60099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李浩先生,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年5月加入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年
4月至2002年3月兼任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12月起担任副行长,2007
年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起担任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
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
并于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前,邓女士曾任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
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8月至1997年9月在中国北
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在新加坡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
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9月至
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兼任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
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
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
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 Ernst & 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年9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
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汇丰
前海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
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
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
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
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
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
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8年12月,历任证券部员工、福
田营业部主任、海口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1999年1月至2006年1月,历任经
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营业
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4月,担任私人客户部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6
年1月,担任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期间于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兼任招商
证券渠道管理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亦于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担任职工代表
监事。2016年1月起至今,赵斌先生担任合规总监。同时,赵斌先生于2008年7
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于2015年7月起担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先生,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2月加入,1997年2
月至2006年6月历任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
至2007年7月任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
年6月任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
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
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
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
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险投资公司副总经
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
6月任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年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TMT行业研究员、基金助理、交易主管;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
加入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总部任
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
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
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3.2.4 基金经理
李佳存先生,经济学硕士。2008年7月硕士毕业后即加入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研究部研究员,一直从事医药行业研究工作,并于2011年3月起升任研究部总经理助理;
2014年2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研究员,现任健康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至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至今)、招商安博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至今)、休闲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至今)。
王景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物资装备公司及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合作中心;2003年起,先后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行业研究员;2009年8月起,任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0年8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
部总监兼招商制造业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年12月
2日至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日至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至
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
至今)、招商安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至今)、
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日至今)。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
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3.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5 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
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
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
查情况等。
(3)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
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
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
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
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
们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
度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
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
监控工作、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
个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
营思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
业务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
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
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
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
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
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
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
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
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
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
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B.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
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
充实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
§4 基金托管人
4.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
中国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
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元,增
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净利润
较上年同期增长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
“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
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
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
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
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
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
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
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4.2 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
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
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
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
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
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4.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
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
国已托管75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
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
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
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4.4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4.5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
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
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
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
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37
传真:(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088号上海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23楼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088号上海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59
传真:(60
备用传真:(66
联系人:冯敏
5.1.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88
传真:(50
联系人:邓炯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95566
传真:(010)
联系人:张建伟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王琳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张宏革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010)
联系人:朱红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95568
传真:(010)
联系人:穆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010)
联系人:王硕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010)
联系人:王晓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高天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
联系人:赵杨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电话:95395
传真:021-
联系人:李胜贤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佳毅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朱珠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联系人:包静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95541
联系人:陈玮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
网址:www.cnhbstock.com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
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e5618.com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胡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网址:www.cd121.com
客服电话:0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电话:021-
网址:www.qh168.com.cn
客服电话:858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
联系人:敖玲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松志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
联系人:李娟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
号4号楼449室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张茹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
传真:021-
联系人:潘世友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
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400-
联系人:吴阿婷
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宁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
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宁博宇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
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
联系人:凌秋艳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400-068-1176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传真:010-
联系人: 于婷婷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
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
联系人: 文雯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 陈勇军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
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 余永健
网址:www.harvestwm.cn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
联系人: 刘文红
网址:www.yingmi.cn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
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400-
联系人: 陈云卉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 王淼晶
网址:www.leadfund.com.cn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KUAN
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 陈广浩
网址:www.ifastps.com.cn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226
联系人: 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
联系人: 付文红
网址:http://www.xincai.com/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 盛海娟
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
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
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
球金融中心9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400-820-5999
联系人:徐璐
网址:www.shhxzq.com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400-111-0889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www.gomefund.com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400-799-9999
联系人:贺杰
网址:http://jr.tuniu.com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
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400-810-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400-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www.zzwealth.cn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尚瑾
网址:www.gscaifu.com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400-
联系人:魏素清
网址: www.5irich.com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333
号东方汇经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电话:400-620-6868
联系人:唐露
网址: http://www.lczq.com/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一
幢二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吴振宇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
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
联系人:樊晴晴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路66号1
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徐伯宇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金融
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兰奇
电话:95156转5
联系人:陈益萍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电话:400-680-3928
联系人:华荣杰
网址:www.simuwang.com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
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
联系人:王茜蕊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
东大道E-2655室
法定代表人:林琼
客服电话:
联系人:徐海峥
公司网址:www.youyu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5.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45
传真:(36
联系人:宋宇彬
5.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5.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联系人:汪芳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号文注册公开募集。募集期从日起至日止,
共募集231,740,450.3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243户。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7.1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进行。
其中,直销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代销机构名单以份额发售公告为准。
直销及代销机构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及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并由基金管理人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7.2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
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
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转换业务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
换服务。转换业务开通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
7.3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4 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有关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
低金额均为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
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
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及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
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保
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
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
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转换的限制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
得低于1份。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
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4、投资者投资招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100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7.5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
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
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
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银行账户。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
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
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
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
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
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7.6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
100万≤M<200万
200万≤M<500万
500万≤M<1000万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N)
7日≤N<30日
30日≤N<1年
1年≤N<2年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且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且不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
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
的25%计入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
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
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
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等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八年第一号)
7.7 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本基金,且该申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对应的申购费
率为1.5%,假定申购当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101,500元
净申购金额=101,500/(1+1.5%)=100,000元
申购费用=101,500-100,000=1,500元
申购份额=100,000/1.200=83,333.33份
即投资者选择投资101,500元本金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元,可得到83,333.33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总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的金额,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1: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且持有时间大于30日但不满1年,赎回
费率为0.5%,假设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68 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10,000 ×1.068= 10,680.00元
赎回费用= 10,680.00 ×0.5% = 53.40元
赎回金额= 10,680.00 -53.40 = 10,626.60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且持有时间大于30日但不满1 年,假设赎回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626.6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该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
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7.8 申购、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
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9 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主要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
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
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
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3、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
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7.10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
7.11 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7.1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
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8 基金的投资
8.1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8.2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8.3 投资策略
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从两个层次进行,首先是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采取宏观市场分
析研判和与投资收益挂钩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从而有效控制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其
次是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选在业绩考核周期内具有获
取绝对收益潜力的个股和个券,构建股票组合和债券组合。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宏观市场分析研判和与投资收益挂钩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宏观市场分析研判方面,首先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
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
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从而规划股票、债券类资产的动态配置
与投资收益挂钩策略是指为控制下行风险,本基金以每2年为一个投资执行周期,在
每个投资执行周期内:
(1)当本投资执行周期内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低于5%时,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应超过40%;
(2)当本投资执行周期内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高于或等于5%,且低于10%时,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应超过60%;
(3)当本投资执行周期内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高于或等于10%时,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应超过95%。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从定量和定性
两个方面,精选上市公司中基本面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且价值被低估的优质上市公司
进行积极投资,构建投资组合。
(1)个股选择
上市公司股票选择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人力(战略管理、人才优势)、公司财
力(财务能力、经营业绩)、公司物力(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创新能力)、公司相对优势
(相对于行业内其他公司的独特和领先之处)、公司销售与渠道能力。通过精选以上综合评
价较高的公司进行投资。
(2)估值水平分析
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进行估值分析,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
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
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
(DDM)等。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市场资金与债券供求状况、央行公开市
场操作等方面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在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康泰养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