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一级伤有多一时咳得严重一时不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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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只要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小编要提醒大家并不能简单的认为在工作中所受的伤都是工伤,以下8种情况就不是!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伤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哪些情况下受伤属于工伤?
  按照新《》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是可以申请工伤补偿的,大家在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时效的限制。同时要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在工作中受伤都属于工伤的,以下8种情况下不属于工伤,大家要注意了!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
  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
  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认定不是工伤。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包括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不能认定为工伤。
A你好,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
A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来看,起诉他要求赔偿。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详谈,希望可以帮到您。请对我的回答给予评价,您的评价是我的动力。谢谢!
A这位先生/女士,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这个情况需要一定的操作和处理,毕竟您也说了我们这方是没有打借条的。
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当时银行转账的记录在吗?有没有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呢?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我现在方便详谈,请您直接来电说说这些情况,我结合这些,给你更好的建议。
A如漏水未造成损失,可不免租。损失部分可抵减
A已经立案了,私了也得判刑。
A私了不了,醉驾涉嫌危险驾驶,吊销驾驶证五年不得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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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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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下列34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二级伤残: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壁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下角)4.1 ̄8kPa或PaCO2(下角)7.9 ̄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切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肝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4.2二级伤残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语; c. 双侧面瘫难以恢复,容貌损毁,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d. 双眼盲目5级; e.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f. 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3级以上;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 双眼盲目5级; d. 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完全丧失进食和语言功能; e. 上、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或折断20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容貌损毁,咀嚼和语言功能严重障碍; f.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g. 全面部瘢痕形成,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4.2.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 心功不全,心功Ⅲ级;或心功不全,心功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阴道闭锁,完全丧失功能。 4.2.8肢体损伤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或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4.2.9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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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星期给多少工资,上班期间受伤,每天给多少钱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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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单位需要保持员工的工资福利不变按月支付给员工。员工工伤治疗期间,单位是可以按照员工正常上班计算工资。但是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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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doc 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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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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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 助金待遇标准 特殊规定 其它待遇
北京市 200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0号政府令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中规定:在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发生工伤,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其工伤认定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二○○五年一月十九日),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三级或三肢瘫肌力二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度);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二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我有个朋友在用人单位工作中受伤,一级伤残一级护理,受伤前有5000多元一个月34岁年纪请问用人单位该赔多少钱给我朋友?--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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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用人单位工作中受伤,一级伤残一级护理,受伤前有5000多元一个月34岁年纪请问用人单位该赔多少钱给我朋友?
十级伤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d.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e.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f.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g.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h.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i.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O”);
d.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e.轻度张口受限,影响容貌;
f.颞颌下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g.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h.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i.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 10% 以上;
j.鼻尖缺失(或畸形)。影响容貌;
k.面部瘢痕形成面积4cm’以上,影响容貌;
l.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以上,影响容貌;
m.头皮无毛发ZOom’以上;
n.颅骨缺损直径Zcm以上,遗留神经系统部分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直径4cm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o.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
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 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2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脾破裂修补;
c.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7、 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愈合;
c. 一侧卵巢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 子宫部分切除或修补;
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 膀眈破裂修补;
h. 尿道狭窄;
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响功能;
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 一侧睾丸缺失、萎缩完全丧失功能;,
e. 阴囊瘢痕形成,功能严重障碍。
9、外阴、阴道损伤致瘢痕形成,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 肢体损伤致:
a.一手掌缺失 5 %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
b.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d.一足弓结构破坏l/3以上;
e.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
f.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g.一上肢缩短4cm以上;
h.一下肢缩短2cm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六级伤残: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严重失读伴失写症;
c.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单瘫(肌力3级以下);
e.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脸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c.双眼低视力1级:
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e.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f.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h.面部大量细小授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容貌损毁;
i.头皮无毛发75%以上。
3、 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颈部损伤致癫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6、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b.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c. 子宫全切。
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8、 外阴、阴道损伤致授痕挛缩,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9、 肢体损伤致:
a.双手掌缺失50qo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60%以上;
b.双手十指缺失 7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90%以上;
c. 一上肢在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d.双足十趾完全缺失;
e. 一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二关节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这体表面积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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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解答问题:37983条
这个要看单位可否买下的,一级也需要分可否离开工作职位的,这个一级伤残是劳动本领等级判定还是自己委托判定的,如果自己判定的建议及时申请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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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朋友53岁在建筑干活是肋骨折工伤鉴定是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建议做个,这样对你更为有利;2、既然做了,可以要求赔偿你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3、这类案件我们办理过很多,你也可以来电咨询或来我律所委托办理。
父亲工伤,鉴定为二级伤残,赔偿标准都有哪些,除了22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器具费都是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吗?那按月支付我们能有什么保障吗,如果单位支付几个月就不给了,我们需要再起诉吗?家是河北保定,受伤官司在北京,求帮助,农民工,对这方面法律不了解,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的,依照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请问律师!在安化工地受伤,二级伤残,单位应赔多少个月的工资?单位是否给受伤者交养老保险?
如果是二级,得保留,支付25个月伤残补助,然后按月支付津贴,单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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