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终身重疾险买定期还是终身,健康告知比较宽松,有没有什么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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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美女主播胃癌逝世遗憾未婚 重大疾病险六大陷阱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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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据台媒报道,日本一美女主播因胃癌逝世。美女主播黑木奈奈年仅32岁,她于去年7月因胃溃疡就医时,意外发现罹患胃癌,当时的她被选上成为NHK-BS1频道节目《国际报道》主播才四个月。
  去年8月份,黑木奈奈辞去主播工作专心在家治疗休养。今年年初,黑木奈奈回到主播的工作,并出书鼓励同患癌症的病友。然而,没想到9月17日凌晨,黑木奈奈病情急转直下,终不治逝世,让人唏嘘不已。
  黑木先前曾出书写下抗癌的心路历程,文中不仅说到“只要能够活着,就一定有办法”,也透露曾担心能否回到主播台,“未来还有办法恋爱和结婚吗?”等不安,没想到结婚竟曾为她无法完成的遗愿,令人心酸,而黑木的父亲23日将替女儿举行告别式,邀亲朋友好友出席送爱女最后一程。
  重大疾病险一般每年花4000多元购买,就是希望在身患重大疾病的那天获得“雪中送炭”般的理赔款,没想到等来的往往却是拒赔。有些人,为此辗转投诉、上告,等待了半年、一年、两年,才身心疲惫地拿到应得的理赔款……
  重大疾病险究竟怎么了?为何让千万投保人心寒?我们不妨认真考量,这个险种究竟是否存在陷阱?
  陷阱一:疾病种类多保障全
  单从各家保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种类上来说,就有10种、30种、40种,最多的宣称有500多种。但是否列明的疾病数量越多就越好呢?其实不然。
  以投保某公司囊括500多种病例的重疾险为例,龚先生于2002年不幸身患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及时住院并进行了右肾切除手术。住院期间,龚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拒赔,理由是该病不在500多种病例之列。而另一家公司仅列有10种病例的明细中,只用“癌症”(原位癌除外,原位癌一般多指癌变仅限于粘膜或皮肤表皮的鳞状上皮内,尚未破坏基底膜的癌。原位癌属于早期癌,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完全康复。)一词就已将包括“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在内的所有癌症都纳入了保障范围。由此可见,保险条款上列明所保的病种越多,未必就意味着保障范围越广。
  “病种越多,名目虽然繁多,但条件更加细致严格,反而成了有数的几种疾病。”某医学界人士坦言,例如“癌症”,两个字几乎囊括了所有癌症(原位癌除外),再有“高残、瘫痪”也是很多种病症容易导致的结果。所以,实际上10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远远超出那些所谓保障20几种、40几种甚至500多种大病的保险。不难发现,其保费相差并不太多。
  “虚增种类也是被逼无奈。”保险业内人士坦言。本来,重大疾病保险最先只包含心肌梗塞、癌症、冠状动脉绕道手术、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几种比较常见的疾病或手术,由于这几种疾病都是一些发病率较高、治疗费用昂贵的疾病,一经推出,立即受到市场的欢迎。后来,由于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有的保险公司不得不选择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添加新病种来获取人气。而新增加的这些疾病往往都是一些发病率较低的疾病,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让客户感到可保疾病的“数量”增多了,又可使保费的增加不是很明显,从而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陷阱二:消费型价格便宜
  “我当时也没仔细算,结果无端多掏了4万多元。还好我身体一直没事,不然还有可能被拒保呢。”何女士忿忿地告诉记者。她曾在10年前购买一款5年期消费型重大疾病险,当时代理人称,购买短期型比购买长期型的省钱。以保额20万元为例,5年期和20年期的价格相差三四千元。看到能省这么多钱,何女士想都没想就买下了,并且很“乖”地到期就续保。
  “何女士希望长期获得保障,却又选择短期消费型重疾险,这个算盘可就打错了。”某寿险公司代理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仍以保额20万元为例,何女士34岁时续保,仅需保费1040元,44岁时再续保保费就已增至1780元,而在45岁续保,保费已激增至4220元。投保人如果长年累月地投保消费型重大疾病险,消费型重大疾病险总的保费支出实际上要远高于购买储蓄型重大疾病险。何女士想要在50岁之前一直拥有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按短期型算,每5年续保一次,每次续保5年限缴保费。据估算,共需缴纳保费9.5万元。而按长期型算,可在30岁时一次性投保,20年限缴,缴纳保费总额仅为5.2万元。
  该人士建议说,消费者在选择重大疾病险时,应全面考虑自己的保障需求,只是短期消费,还是需要长期保障。对于需要长期保障的客户不应贪图小便宜,不仅保费会随着投保人年龄的增加而增长,还有可能应身体因素被保险公司禁止续保。投保人还应当留意,合同是否是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当客户出现某些重疾病的前兆时,保险公司是否有权终止合同。他建议说,对于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的投保人,还是应优先考虑购买储蓄型重大疾病险,可避免年老时难以续保的尴尬。
  陷阱三: 只要诊断就可赔付
  有的投保人认为,只要有临床诊断,就一定可以获得赔付。事实并非如此。
  重疾险合同对疾病的定义,一般是参照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推荐的诊断标准制定的,但有时可能较临床诊断标准更为严格。例如,一般重疾险条款中要求,“急性心肌梗塞”必须有心肌酶素的异常增高作为诊断依据。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举例说,有位客户在发病后未及时就诊,虽被诊断为“急性心肌梗塞”,却错过了查验心肌酶素的最佳时间,从而给理赔带来麻烦。不过,保险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出通融赔付。但如果客户能够事先了解一下合同对各种疾病的定义,在作购买决定时更慎重一些,理赔时遇到的麻烦事儿也就会少一些。
  一医学界人士指出,保险公司注明的疾病定义与医学临床定义有所不同,不保范围极为笼统,而可保疾病则注明得非常详细,基本都是该病的最严重症状。以恶性肿瘤为例,条例中不保肿瘤仅四种,但其实这四种涵盖范围极其广泛。他建议说,客户在购买重大疾病险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哪些疾病保险公司是可以赔偿的,哪些是不赔的。否则,一旦出了事,保单受益人将拿不到任何赔偿。
  “不少合同还规定确诊与赔付的时间。”该人士指出,如果合同条款上没有详细写明在确诊后多少天赔付(一般是说在手续、单据完全时多少天内赔付),那么原则上是确诊即赔付。有的是规定确诊后30天内赔付等等。他建议仔细阅读条款,最好选择确诊即赔付的。
  陷阱四:即买即得病即赔付
  有投保人以为,购买保险不久如果发病就可以立即获得理赔。其实,健康险都是有观察期的。
  观察期是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或者部分理赔的。打个比方,某人今天买了重大疾病险,这个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90天,那么如果某人不幸在两个月的时候得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或者只赔很少的一部分。一般说来,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在90天到一年,各保险公司条款上规定的都不一样。
  另外,一些日常疾病在投保时不履行告知的话,理赔时也会产生很大的麻烦。毕竟,许多重大疾病与某些常见病,有着密切的关系,需要客户在投保时进行告知。曾有客户因患肝癌索赔重疾险。理赔调查时发现,客户在投保前曾有慢性乙型肝炎病史,当时由于客户的疏忽而未告知。最终,该客户未能获得理赔。因此,在投保重疾险时,积极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将有效杜绝日后理赔矛盾的产生。
  陷阱五:得不得病都可还本
  “买保险要遵循基本保本,获利越多越好的不吃亏原则。”有不少投保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将购买保险作为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这也是被部分代理人的虚假宣传所误导。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重大疾病险,从保险期限上分为终身的和定期的,按保险合同,一般保终身的是不返本的,定期的多是返还的;一些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的重大疾病险,也多是不返本的。同时对于返还又分两种:返还本金和返还保额的。
  以某保险公司终身期险种为例,一个30岁的女性,每年交4200元,交20年,共交84000元,按照合同,如果被保险人一生没有得重大疾病,那么这84000元是不返还的。又如某产品保险期限至81周岁,81岁返本。以一个30岁的男性为例,年存4400元,共存20年,保额10万元,2%递增,20年共存入88000元,如果被保险人到了81周岁时还没有得所保的重大疾病,那么这88000元是返还的。一般来说,在一定年龄内,所交总保费(即本金)是小于保额的,在一定年龄外,所交总保费是大于保额的。
  陷阱六:保额越高越好
  “保额越高越好,保额越高将来获得的理赔金也就越多。”
  这也是一种误导。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称,保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定,并非越高越好。他建议说,除了要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外,投保人还应该详细了解目前患重大疾病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据了解,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7万~8万元,多则10多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该人士同时建议说,每隔三五年,投保人就应该对保单进行检查,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并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要想获得利益最大化,该人士建议说,还应特别注意对于投保人年龄的明确规定。重疾险的购买不宜等到50岁以后,那样保费总支出会和保障总额相当,是很不划算的。以一名24岁的男性购买一份10万元保额的险种为例,每年需缴3090元保费,共缴20年,也就是6万多元;而一名55岁的男性购买该险,每年需缴19880元,交5年,与保障额相差无几。“也就是说,要想获得的补偿额越多,就应该越早投保。”该人士这样说。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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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最新文章15款儿童重疾险对比分析 这款性价比最高!
  我们知道很多朋友是由于宝宝的出生,才开始考虑的。在上周我们《阳光随e保停售,儿童重疾谁来接班?》的文章中,我们对比了15款的消费型重疾险,期望为大家寻找到适合儿童性价比最高的保险。
  结果并不是非常令人满意,各家公司产品非常中庸,并没有一款优势特别明显的产品,直至国华人寿《保20年和30年重疾险》这款保险的出现。这款产品综合竞争力非常大,深蓝君强烈建议大家关注一下。今天主要内容如下:
  国华《保20年和30年重疾险》产品测评
  3种对比分析,哪种更适合孩子?
  宝宝生病住过院,应该如何?
  一、儿童重疾险,为何推荐消费型?
  开头还是回顾一下为什么为孩子推荐消费型的重疾险,老粉丝可以直接看测评,此段略过。
  为孩子购买重疾险,深蓝君比较推荐消费型重疾险,包括我自己也为孩子购买这类的产品。我们看一下这类产品的核心四大优势:
  优势1:保障足够
  消费型重疾险保障期间灵活,可以选择保障30年或者保到70岁,从重疾的保障来讲,和其他类型的产品是没有区别的,除了法定25种重疾外,也会扩展到50-100种重疾种类。
  优势2:价格便宜
  如果选择保障30年,每年的保费也就200-500元之间,就算选择保到70岁,很多产品每年保费都不超过1000元。同储蓄型重疾险相比,价格非常低。
  优势3:目的明确
  这类产品仅关注重疾的保障,不牵扯储蓄、满期返还、理财等因素,属于纯保障型的产品,目的非常明确。买保险要做到先大人后小孩,大人的保险还没买好的情况下,强烈建议为孩子购买消费型重疾险。
  优势4:灵活多变
  这类产品保障期限灵活,待孩子长大成人后再购买其他产品也不迟,而且二三十年后中国的产品已经更新换代N次,好产品一定特别多。
  二、《保20年和30年重疾险》测评
  这几天国华人寿在支付宝刚刚推出一款《保20年和30年重疾险》,这款产品一举奠定了儿童重疾险明显的优势地位,我们通过对比图可以看一下: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国华人寿《保20和30年重疾险》在整个儿童消费型重疾险中竞争力非常大,非常值得各位宝爸宝妈考虑。
  国华《保20年和30年重疾险》产品测评:
  这款产品完爆之前同样支付宝上销售的国华儿童重疾险,我们可以把这款看作之前的升级版,不仅去掉了之前保额翻倍的设置,而且综合保障非常足,主要的特点如下:
  1、保障足够:
  这款产品保障100种重疾,50种轻症,身故返还保费。
  里面的条款内容深蓝君也是仔细看过,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之前老款28天生存期的限制。而且前25种重疾疾病定义都是根据和保险医师协会《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来的,和其他终身储蓄型重疾险完全相同。
  除了重疾的保障,还有轻症20%的额外赔付,这也是同类产品中不多见的,这回宝爸宝妈不会纠结没轻症了,都给大家备好了。
  2、保额高,价格低:
  因为是消费型的重疾险,所以价格不会贵,我们可以承担起更高的保额。这款产品最高可以购买6份,也就是60万的保额,作为宝宝的基础保障是足够了。下面是不同年龄段的保费测算:
  不仅保额高,而且价格足够低,无论家庭条件如何,都是能负担得起200多元的保费支出。尤其适合预算不多的家庭,有限的预算给孩子购买一份20-30年的保障,是一种不错的过渡方案。
  3、健康告知宽松:
  这款产品的健康告知也非常宽松,只要2年内没住过院,非早产儿童,符合健康告知都是可以购买的。深蓝君也特意把健康告知截图如下:
  相对其他重疾险,这样的健康告知算非常宽松的了,不仅产品好,而且容易买到,这才符合一款良心产品的定义。
  4、销售区域略少
  这款产品销售区域包含16省市,但不是全国销售。销售区域如下: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
  不在上述区域的朋友,可以考虑一下其他的产品,比如新华i健康、阳光随e保新版等。
  整体来看,这款产品满足了深蓝君对一款儿童重疾险的全部要求,符合购买要求的话,强烈推荐购买。在支付宝客户端,就可以找到。
  三、3种类儿童重疾方案测评对比分析
  我们知道买保险要因人而异,不同的家庭情况不同,预算也不同。所以深蓝君整理了3种儿童重疾险的搭配方案,大家可以借鉴一下思路,以0岁男孩为例:
  通过上述3种方案配置,可以很好的为孩子获得重疾险的保障,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丰俭由人。
  上面的案例只是希望教会大家如何进行组合搭配,具体的产品大家还可以根据偏好来选择,比如康惠保可以换成弘康健康一生A、安邦和谐健康之享、复星康乐e生、至尊保等等。
  如果家庭年收入比较高,能承担更多的预算,自然也可以考虑给孩子配置终身型重疾险,深蓝君建议考虑多次赔付的产品,毕竟价格差不多,孩子的路还很长,分组多次赔付比较好点。
  四、孩子生病住过院,怎么办?
  可能很多朋友会觉得深蓝君上面的方案比较好,可是孩子近期生病住过院,网上买不了保险怎么办呢?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问题,我们总结了常见的儿童买保险受阻的情况,比如:
  体重过轻:出生体重低于2.5公斤;
  理赔经历:曾经由于意外或者其他情况,申请过保险理赔;
  近期住院:可能在2年内有过住院的经历,比如黄疸、感冒发烧、肺炎等;
  早产儿童:出生时胎龄小于37周的儿童。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在《儿童常见疾病,如何网上购买重疾险?》的文章中,已经有了详细的说明,买不了的朋友可以着重看一下这篇文章。
  五:写在最后
  记得一位诗人说过,孩子使成人又重新回到童年。养一个孩子虽然比较辛苦,但是从蹒跚学步到满地乱跑,我们大人同样收获了很多快乐。这份喜悦是很多没当父母的人无法体会的。
  保险是转移风险的一种工具,无论未来是坦途还是存在波折,只要有一份合适的保障,我们就会淡定从容许多,任凭雨打风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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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梦&RF1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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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重疾保险时没有告知有高血压,属于不如实告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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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708 位用户的保险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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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份:
已完善了保障计划
共17个回答
&& 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在发生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不给与理赔。同时你这样的情况也属于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在发生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对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不予理赔,但是可以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法有明确规定)。针对以上问题,你不能得到理赔。
这个情况我可以上诉吗?我是三年前检查有高血压的,投保时我也不知道需要告知,很纠结,保险公司不理赔的理由大多都是不如实告知。
其实把,这个问题应该找当事人,当初推保险给您的那个业务员,所谓如实告知是有业务员引导的,客户哪知道那么多,又没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错不在客户,有问题一定是我们业务员的问题,不能让客户承担风险。前提是建立在不是可以隐瞒!所以如果是这样,果断建议上诉!
你没有看客户的问题吗?业务员问身体状况的时候没有告知!!!
你的问题里面已经有了业务员问你身体状况的时候你没有告知,那么这也可以认为是因过失造成未如实告知。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说的,客户如果身体有过什么,那么在投保时就一定要如实告知,至于保险公司如果知道了而承保,那么就要承担保险责任,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必须要理赔的,而你的情况确实比较麻烦。
&& 您好!投保之前,如果有既往病史一定要如实告知公司,由公司确定是否承保或加费承保。这是代理人需要履行的义务。12年投保到现在才半年多的时间,如果公司查出有不如实告知公司有权拒赔的。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公司说明投保时您并不清楚要一定要如实告知,看公司那边怎么说吧,如果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很纠结,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原因大多都是以不如实告知为理由。
您好!这个您是可以有争辩的可能的,您未如实告知项可以说与您发生的重疾并没有相关性,保险公司拒赔虽然也有道理,但您可以要求通融赔付,应该至少可以要求50%的赔偿款,这个只能试试。
好的,谢谢
照你说的&&&& 应该拿不到赔偿金
并不能证明您的病是因为高血压造成的,,所以保险公司只是在找利用不赔偿。您要坚决交涉,不惜付诸法律,一定赢
很纠结,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原因大多都是以不如实告知为理由。
您好,乳腺癌能证明是高血压的原因,所以这个是有争议的理由,保险公司有点玩文字游戏,您要说明,不惜起诉,您的胜算几率很大
没有如实告知是您的不对,有风险,保险公司不赔也是正常的。
购买保险首先遵循的就是最大诚信原则!!
我是三年前检查有高血压的,投保时我也不知道需要告知,很纠结,保险公司不理赔的理由大多都是不如实告知。
您好,投保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是您的责任,但是从医学角度来说高血压和您现在的乳腺癌应该是没有多大的关系。
这个问题很纠结的,当初在做健康问卷调查时可能业务员没有及时向您提及,导致您没有履行如实告知,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客户说办理容易理赔难的原因之一了。目前您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保费是可以全额退还的,
好的,谢谢
你好,对你的遭遇只能表示同情。
有高血压或高血压病史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是拒保体。在你投保时自己根本不知道和忘记告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现在所患疾病虽说与高血压没有多大关系,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而且三年前已经查出你有高血压,医院都会有记录的。这也许就是保险公司不给理赔的一个原因吧,买保险遵循的是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公司也是遵循这一原则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
您好!投保之前,如果有既往病史一定要如实告知公司,由公司确定是否承保或加费承保。这是代理人需要履行的义务。12年投保到现在才半年多的时间,如果公司查出有不如实告知公司有权拒赔的。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公司说明投保时您并不清楚要一定要如实告知,看公司那边怎么说吧,如果实在不行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很高兴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您这个案例的核心争议问题是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这是否“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还有高血压是否是导致您身患癌症的必然因素。反正保险公司是一看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就拒赔,也是挽救自身利益。您当然也要为自身利益而努力争取。建议您和医生沟通一下,看是否可以解决以上的问题,再和保险公司理论。不敢说很大胜算,要看看医生对病情的解释先了。
希望可以帮到您。多谢!
没有证据证明高血压可以引起乳腺癌,这有可能是保险公司推脱责任,可以和保险公司沟通,或起诉。
你好,即使是你这种情况,如果投保超过两周年,就不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你好, 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核心内容是,就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其知道的、应当知道的以及可能知道的相关事实向保险公司作出如实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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