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1 73号[2013]6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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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取消和规范37项证明事项的通知》(黑政办发〔号)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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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政办综〔2009〕79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黑政办发〔2009〕57号文件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7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09〕57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 黑政办发〔2009〕5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切实提高兵员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征兵工作组织领导 &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有力支持和保障。要把征兵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实施目标管理。各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优化运行机制。要加强征兵办公室建设,选派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业务精通的人员负责征兵工作。市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县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各级兵役机关和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征兵工作。 &   二、加大农村义务兵征集力度 &   农村义务兵征集是今年全省征兵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级政府、兵役机关要把农村义务兵征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农村义务兵征集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安置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切实提高兵员质量的意见》(黑政发〔2008〕85号)精神,将农村义务兵的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5400元。根据各地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的增长逐年作相应调整,现时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高于5400元的,按不低于5400元标准执行。提高标准后增加部分按原渠道解决,超过5400元标准部分由各市、县自行负担。各级财政要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农村籍适龄青年应征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其他加强农村义务兵征集的措施和办法。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应优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三、严格控制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 &   各级政府、兵役机关要严格按照省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进行征集,不得擅自扩大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根据全国2009年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占征集地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对取消户口类别的试点市(地),在国家未出台正式相应配套政策前仍按应征青年原户口类别进行征集和优待安置。征兵结束后1个月内,各市(地)征兵办公室要对应征入伍青年逐一进行登记,将新兵名单报省征兵办公室、省民政厅。上报名单时要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青年要区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高中以下学历毕业生和其它条件兵等各类情况,由省征兵办公室、省民政厅按规定比例核准后下发各市(地),并下发《优待安置证》,拟定优待金发放计划。各市(地)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省征兵办公室和省民政厅将适时进行抽查,对擅自突破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   四、提高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 &   各级兵役机关要合理调配任务,最大限度地多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尤其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派专人全程参加征兵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导各级各类院校完成好征兵任务,按有关要求做好应届毕业生优抚材料的整理和呈报工作。各级各类院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征兵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参加所在地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由学校武装部或指定部门抓好征兵工作,具体负责宣传教育、组织兵役登记、配合兵役机关确定预征对象、协助兵役机关组织报名、体检和政审等工作,并加强跟踪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对院校征集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确保征集工作需要,具体标准由各市(地)确定。 &   切实落实《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中关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等各项政策,激励更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 &   坚持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原则,凡持有《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含省外就读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或现户籍属本辖区的,均享受优先征集政策。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报名、优先体检、优先安排去向。 &   建立学历审查制度,由县(市、区)兵役机关会同当地教育部门成立学历审查小组,对应征青年学历严格审查把关,大专以上学历由省教育厅进行复审。应征青年最高学历毕业院校要对其学历提出认定意见,按规定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相关栏目签字盖章。要完善学历档案材料,凡是有学籍档案的,在确定预定新兵后,有关院校应提交应征青年在校档案材料及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一并装入新兵档案。 &   五、抓好征兵廉政建设 &   要加强征兵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洁征兵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兵质量。实行岗位轮换制,对连续在征兵办公室工作3年以上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加强对征兵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征兵教育,提高防范和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要把严格征兵程序、落实公示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廉洁征兵的关键环节来抓。严控报名、体检、政审、走访等重点环节,对预征对象要进行CAT(计算机辅助)心理检测,热点地区的非农业户口男性适龄青年要组织文化考试和体能测试,文化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择优确定。严格落实集体定兵制度,严防出现吃、拿、卡、要等问题;把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征兵纪律向社会公开,预征名单、初检初审合格名单、体检政审合格名单、定兵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组建廉洁征兵检查督导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妥善接待群众来访等措施,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监督。对征兵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                                二○○九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军事 征兵 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中央部委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黑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
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办〔2017〕14号)--黑龙江财政网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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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黑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
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办〔2017〕14号)
10:19:00&&&
&厅直各单位,省农发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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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贯彻黑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
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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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参照省厅的做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及本地政府部署,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推动做好本地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并于年月底前报省厅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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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黑政发〔2008〕5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2007年我省通过了国家"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义务教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义务教育质量、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和危房改造长效机制以及实施农村远程教育、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工作原则(一)省市统筹、以县(市)为主的原则.工程建设由省市负责统筹、协调,制定总体规划.县(市)级政府为工程建设主体,各级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组织推进.(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县级为单位,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三)均衡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域适度超前发展.(四)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以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为重点,落实优先优惠政策,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实现效益最大化.(五)软硬件兼顾、全面建设的原则.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改善建设,又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三、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建设目标.工程建设从2008年开始启动,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到2010年,完成各地市城区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到2012年,完成所有县城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三阶段,到2020年,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布局合理、校园内功能完善、教育教学技术装备配备基本达标、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师生需求、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基本达到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均衡发展,为全省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奠定基础.(二)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周边环境优化,校舍建设坚固,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达标,学校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校长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三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德育首要地位,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全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控辍保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四是加强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民主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四、保障措施(一)统筹规划,分类组织推进.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分类组织推进.在规划建设中,既要注重全面提高,又要因地制宜,一校一策地确定建设目标,不搞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要将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统筹兼顾、科学进行布局调整,有效整合教育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积极稳妥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对口扶持、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全面落实"五优先"(即优先保证领导班子配备、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造、教学研究指导)政策,按计划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努力缩小城乡间、地区间、学校间的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支教工程等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最大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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