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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人才新政主打房补留下一批外地优秀大学生·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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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人才新政主打房补留下一批外地优秀大学生·杭州日报
一年前,他们从临安搬到诸暨一年后,他们中多少人留下来
诸暨人才新政主打房补留下一批外地优秀大学生
&&新政策4月出台: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与诸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诸暨注册成立市场主体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3年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或一次性3万元的购房补贴。&&驻诸暨记者 王猛 通讯员 徐寒建 周楷华&&&&一年前,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从临安搬到诸暨,6213名大学生在诸暨开始了新的学习生活。&&今天,在诸暨学习一年的大四学生马上要毕业了。1466名毕业生,会有多少人留在诸暨工作?&&学生觉得诸暨蛮好的&&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设3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法、文、理、工、农、管、艺等八大学科。&&而诸暨块状经济发达,纺织、珍珠、五金、环保等产业,在全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这些产业对新员工的需求,刚好与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的一些专业吻合。&&&&郦柯(该校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毕业生):&&我是诸暨人,进入大四后,我向杭州企业投过简历,可现在和诸暨的菲达环保签约了,因为在诸暨工作离家很近,还能享受到政策补贴。我们班上一共有3人和菲达环保签约,另外两个是外地毕业生。&&诸暨虽然是个县级市,但经济很发达。我想,如果学校不搬到诸暨的话,他们可能就感受不到诸暨的发展和美好,也就不会在诸暨工作了。&&大家觉得政策蛮好的&&郦柯提到的政策,不仅大学生们赞不绝口,就连当地市民也伸出了大拇指,“本科毕业就能享受租房补贴,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减轻了生活压力。”&&什么政策,这么有诱惑力?&&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落户诸暨,今年4月,当地出台了一项人才引进新政: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与诸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诸暨注册成立市场主体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3年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或一次性3万元的购房补贴。&&600元,在诸暨好一点的位置可以租到一室一厅,偏一点的位置可以租到两室一厅。换句话说,落户诸暨,三年内租房基本不用自己花钱了。&&&&周媛媛(该校会计专业毕业生,温岭人,在诸暨人才引进新政出台前,已经和诸暨一家企业签订了工作意向书):&&能够享受租房补贴,对我来说是种惊喜,也坚定了我留在小城市发展的决心。&&老师觉得结果蛮好的&&政策有一定吸引力。截至5月30日,1466名毕业生中,已经有83人与诸暨本地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其中大部分是外地学生。&&尽管比例仅占5.66%,但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有关人士对该数字表示“满意”。&&&&寿韬(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党委书记):&&诸暨的就业创业政策好,对毕业生来说是一件好事。新政出台后,学校不仅通过召开毕业生班会、辅导员心口相传,还在校方微博、微信等平台上发布消息,大力宣传介绍该项政策。&&如果学校不迁至诸暨,可能只有个别诸暨籍毕业生到诸暨工作,外地籍优秀毕业生基本不可能来诸暨。&&我们还将根据诸暨的产业经济特点,培养更多区域特色与行业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人才,鼓励更多学生留在诸暨,助力诸暨的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记者手记&&引进高校,还要留下学生!&&去年,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迁到诸暨,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迁到柯桥,再加上之前海宁、桐乡等地的高校,好多杭州湾都市圈节点县市有了自己的大学。&&可是,把高校引进后,地方政府就想多卖些盒饭给大学生么?显然不是的。&&更重要的目的是引智。&&然而,相对于杭州等大城市,在某些方面,节点县市对毕业生的诱惑力还远远不够。&&把高校引进来,还要把学生留下来。诸暨的这一做法或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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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州温岭市中小幼教师招聘公告(209名)
  事业单位招聘网日讯:为满足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温岭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209名(含雷公山民兵哨所哨员2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zjwlhrss.gov.cn/)
  2、温岭教育信息网
  (http://www.wledu.org/)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温岭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2、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温岭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3、截止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审核之日还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仍在市教育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到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1、时间:日08时-3月1日16时30分。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
  2、网址:(http://www.wlteacher.org/web/renshi)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现场资格审核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办法: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相关户籍证件(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年毕业生应提供本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温岭市公开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的考生可再次更改报考职位。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缴纳考务费每门48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日9时-4月15日17时。
  2、已缴费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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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时间:日
  上午9:0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有关规定
  (1)按招聘职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若该招聘职位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在50分及以上,则以50分为该招聘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若该招聘职位笔试总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下,则以该招聘职位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科目成绩及笔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应届毕业生招聘资格条件确认
  1、时间:日-7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地点: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教育局机关大楼北幢三楼309室)。
  3、办法: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市教育局接受招聘资格条件确认,逾期或证件不齐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出现的面试空缺人数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4-6人的按1:2.5的比例;7-10人的按1:2的比例;11-15人的按1:1.7的比例;16-20人的按1:1.5的比例;21-25人的按1:1.3的比例;26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若计算的面试人数为小数时,小数非&0&时则进1;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
  1、各招聘职位面试办法
  (1)A01、A02幼儿教师职位。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时间为30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0分钟,参考教材为幼儿小、中、大班教材;c、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时间为10分钟。
  (2)A11、A23体育教师职位。a、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测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b、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50%),先备课3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A11小学、幼儿园体育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小学体育教材,A23中学体育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初中体育教材。
  (3)A12、A24音乐教师职位。a、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b、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时间为15分钟。A12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小学二至六年级教材;A24中学音乐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4)A13、A25美术教师职位。a、美术基本素质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时间为30分钟;b、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A13小学美术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小学二至六年级教材;A25中学美术教师职位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5)A27心理健康教师、A28国际商务教师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普通话水平和板书等。
  (6)A29信息技术教师、A30职高汽修教师职位。分别测试信息技术、汽车修理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7)下列招聘职位采取模拟上课,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其中英语教师职位须用英语模拟上课。
  ①A03特教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为全日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生活化实验教科书《语文》(浙江教育出版社)四至九年级教材。
  ②A04、A05小学语文教师、A06、A07小学数学教师、A08小学英语教师、A09小学思想品德教师、A10小学科学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分别为小学二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科学教材。
  ③A14中学语文教师、A15中学数学教师、A16中学英语教师、A17中学社会教师、A18中学科学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分别为初中七至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教材。
  ④A19中学政治教师、A20中学历史教师、A21中学地理教师、A22中学生物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分别为普通高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必修教材。
  ⑤A26中学财会教师职位的参考教材为浙江省课改教材《原始凭证填制与审核》(高等教育出版社)。
  2、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每个试场考官为5人,直接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3)面试各项内容测试成绩及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
  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进入择岗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6、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7、报考人员对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反映。
  8、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试卷,考生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9、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其他事项
  (一)2017年雷公山民兵哨所哨员聘用
  在报考A01幼儿教师职位未聘用女性考生中,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选拔。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总成绩占50%、选拔考试成绩占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雷公山民兵哨所哨员2名。具体报名时间、选拔条件和方式另行公告。
  (二)2017年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
  1、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的免费师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家奖学金证书或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可不参加招聘考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
  (1)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日前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一式3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2)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办理聘用手续。
  2、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参加招聘教师考试未被聘用的免费师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我市农村薄弱学校任教。
  (三)2017年列入&浙江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农硕计划&)对象的毕业生聘用
  已与市教育局签订合同的&农硕计划&毕业生,须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本次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生源地不限。
  1、经招聘考试被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请于日前从温岭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一式3份,填写好相关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办理聘用手续。
  2、经招聘考试未被聘用的&农硕计划&毕业生,按照合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4+1&培训一年
  见习期培训不合格或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延长见习期一年,直至考核合格。
  (五)聘用人员在温岭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010877
  附件:1、
  2、《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xls
  3、《&农硕计划&毕业生双向选择意向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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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导航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勿删)
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勿删)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各省 ( 市、自治区 ) 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二 0一六年六月
&&&&& 省份发文年份备注页码北京市(京)&& 2007最近几年无新发文件上海市(沪)2013执行2013年文件天津市(津)2013执行2013年文件重庆市(渝)2015贵州省(黔、贵) 2004最近几年无新发文件广东省(粤) 20152016年更新浙江省(浙) 2015福建省(闽) 2016湖南省(湘) 2012执行2012年文件湖北省(鄂) 2013执行2013年文件山东省(鲁) 2014非师范生执行2007年文件,师范生执行2014年文件山西省(晋) 2013执行2013年文件河南省(豫) 2010执行2010年文件河北省(冀) 2014执行2014年文件吉林省(吉) 2016辽宁省(辽) 2015黑龙江省(黑) 2014执行2014年文件安徽省(皖) 2015江苏省(苏) 2015江西省(赣) 2016陕西省(陕、秦) 2011执行2011年文件云南省(滇、云) 2013执行2013年文件青海省(青) 2016宁夏回族自治区(宁)2014执行2014年文件甘肃省(甘、陇) 2009执行2009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2016内蒙古自治区(蒙)2015四川省(川、蜀)2010执行2010年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2013执行2013年文件海南省(琼) 2016西藏自治区(藏)无文件,按汇总表二分回省2016年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注:本手册文件收集截止日,各省如若陆续出台新文件,请以新文件内容为准。
&&关于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函京人函 [2007]52 号&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近年来,在各省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高等院校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简化办 事程序,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我们对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进行 了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自2007 年起,对于北京生源毕业生,请按照如下程序办理就业派遣:&一、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属中央在京单位接收的,请按有关规定直接派遣到该接收单位;二、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属北京市所属单位接收的,经该单位上级主管部 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等单位)人事(干部)部 门同意,可直接派遣到该接收单位;三、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属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接收的,应经委托存档的政 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同意后方可派遣,档案材料寄至该人才服务机构;四、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就业报到 证签署的报到单位名称统一由原来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为毕 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生源地与 现户籍地不一致的,可派遣至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 生就业工作部门),即“北京市XX 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 业工作部门”,档案材料寄至该区(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北京市各区 县人才服务中心通讯地址附后);五、请按照人事档案转递有关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北京生源毕业生个 人档案转递手续,勿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毕业生个人携带。六、凡派遣回京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其户口迁移 证中迁移地址请填写为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或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特此函告,望大力支持为盼。&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北京市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通讯地址&区县档案接收部门名称具体地址联系方式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里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10 号楼一层门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人力公共资源西城区德外大街塔院胡同 8公共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号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区将台路 5 号院 15 号人事代理服务科楼普天实业创新园朝阳人才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73 &号中档案部关村科技发展中心 2 层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路档案部168 号二层石景山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 66务中心集体存档部号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才服务中门头沟区中门寺 16 &号民生心档案管理部大厦二层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流动人员档案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 9 号速管理服务中心毕业生接收部8 酒店一层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运河西大街档案库玉桥西里 4 号楼一层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部顺义区府前东街六号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鼓楼东街 62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号三层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人才服务中心大兴区清源路 36 &号人力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源市场二层平谷区北京市平谷区人才服务中心平谷区新平东路 3 号人才服档案科务中心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 86 &号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劳动大厦密云县北京市密云县人力资源服务密云县西滨河路 60 &号博物中心档案中心馆院内延庆县北京市延庆县人才交流服务 中心北京市延庆县高塔路 40 号经济技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隆盛开发区流服务中心大厦 b 座一层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接收 2014年高校毕业生档案相关事宜的通知沪学事[201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 所、研究生培养机构: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14届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的转移办法 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的,请各高校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档案接收地址,通过机要方式,将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寄至其用人单位或其用人单 位委托的档案保管机构。上海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未落实用人单位的,请各高校将档案转至其户 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上海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用人单位的,请各高校将其档案转至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邮编:200235),再由 市学生事务中心将档案转至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二、关于已获准办理上海户籍的2014届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档案的转移办法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工作文件(沪公发〔2013〕193号)精神,从2014年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不再办理应届非上海 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委托管理业务,为此,请各高校根据用人单位提 供的档案接收地址,通过机要方式,将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寄至其用人单位或其 用人单位委托的档案保管机构。特此通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2014 年 5 月
&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接收 2013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津教委函[201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 进一步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便于外地高校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回津、进津就业手续,现就我市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函告如 下,并请转发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高校。一、为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市继续执行引进应届毕业生不受 进津指标限制的政策,凡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的优秀毕业生,在津落实接收单位,均可进津就业。进津就业流程可登陆天津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天津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市教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接收外地高校毕业 生回津、进津就业手续。对未经我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在津招收的高校 毕业生,我市不予办理接收手续。三、对于进津就业的非津生源毕业生,各省(区、市)有关高校要以经 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加盖公章的“2013年外 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为依据,制定和实施 就业方案。四、对已在津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含天津生源毕业生),请直接将 报到证派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按照单位和毕业生的要 求将档案直接寄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将档案直接寄 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五、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津就业、落 户,无需出具天津市教委接收证明,请直接派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中心(切勿直接派至市、区县人事局);其本人档案可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六、对在津外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本人申请回津落 户,报到证需派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切勿直接派至外地用 人单位;报到证如需调整至津外地区单位(不含免费师范生、委培生、定向 生),无需我市出具同意函。七、毕业生回津、进津办理报到手续,请参照“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 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见附件)。八、我市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的时间:自日开始。 九、毕业生可自8月下旬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也可通过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电话进行查询。 十、对2013年以后的毕业生,如无新的变化,仍按此函要求办理,不再另行发函。十一、联系方式: 报到临时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天津市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院内),2013年9月后有可能调整至正式办公地址,届时 请准备前往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登录中心网站查看通知或拨打电话确认是否搬迁。档案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邮 编:300111电 话:022-18723 (就业报到手续) &&&&&& 022-18721 (档案查询)网 附 件: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报到手续流程图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接收 2015年重庆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函渝教函[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5年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的通知》(教学〔2014〕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来(回)渝办理就业手续有关事宜函告如下,请予以支持并将此函转发辖区内各 相关高校:一、市外高校毕业生来(回)渝就业(一)已就业毕业生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开具《报到证》,转移户档、组织关系等。用人单位无具体要求的,请将《报到证》、户档、组织关系转移回生源地区县就业主管 部门(见附件)。(二)待就业毕业生 根据人社、公安等部门规定,我市暂不接收市外院校非重庆籍待就业毕业生来渝办理户档等相关手续。 重庆籍待就业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1.《报到证》、户档、组织关系等原则上转移回生源地区县就业主管部门。2.有意向在主城九区(见附件)就业的其他区县生源毕业生可将《报到证》、档案转移至“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 心),具体有以下要求:报到证开具至“中心”、档案以机要方式寄至“中心”(快递、自带档 案一律拒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至“中共重庆教育工委”、《户口迁 移证》开具至具体生源地址。二、市外高校重庆籍毕业生在市外就业 我市生源毕业生在市外就业,按国家、地方及用人单位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不需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市外就业证明”。 三、其他事项(一)《报到证》开具至“中心”的毕业生,回渝时不需到“中心”办 理报到手续,妥善保管其《报到证》,可在今后就业时(毕业后两年内)再凭《报到证》到“中心”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组织关系转移至“中心”的毕业生 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心”办理接收手续。档案在“中心”托管的毕 业生应在毕业后两年内将档案转出。
&(二)本函未尽事宜请与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 (三)联系方式电 &话:就业手续023— &档案转接023- 组织关系023-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7号(红旗河沟建玛特车站旁) 邮& 编:400020&附件:重庆市各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附件:重庆市各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区县名称&部门名称&联系电话&邮编&&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400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8000&渝中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0010&大渡口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0084&江北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0020&&沙坪坝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003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九龙坡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0050&南岸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0060&北碚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0700&渝北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1120&&巴南区(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132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9000&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1220&北部新区&人事局&023-&401122&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2260&&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152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216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 &&&& &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8400&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1420&&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0800&教育局(师范类)&023-&&大足区(原大足县和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236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铜梁区(原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2564&璧山区(原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2760&&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266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2460&&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520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590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丰都县&就业服务局(非师范类)&023-&&40820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8300&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8500&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4300&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5400&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4500&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460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4700&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5800&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9100&&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990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类)&023-&&409800&教育委员会(师范类)&02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09600
&关于2004年贵州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 感谢贵校多年来对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和协助!为了做好2004 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减少毕业生就业的中间环节,凡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贵州生源毕业生,请直接将《报到证》开至用人单位,毕业 生档案直接寄往用人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贵州生源毕业生,除在你校办 理了户口和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愿回贵州的请直接将《报到 证》开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市、州、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见附件),档案随寄。欢迎其他非贵州生源的毕业生到贵州就业,为西部大开发和贵州的建设 发展作贡献。联 系 人 :周明电&&& 话: 传真:地&&& 址:贵阳市八鸽岩路138号 邮&&&&& 编:550004&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二○○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各市名称报到证单位名称档案转 寄单位地址邮编电话&&&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贵阳市教育局&&贵州省 贵阳市 教育局贵阳市金5500810851-7989391阳新区市 行政中心 二期 A 区 办公楼二吴楼&&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六盘水市教育局贵州省贵州省六0858-六盘水 市教育盘水市教 育局8202805局&&&&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遵义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州省贵州省遵5630000852-3163881遵义市义市人力人力资资源和社源和社 会保障会保障局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贵州省安顺市&贵州省安顺市教育局贵州省贵州省安5610000853-3223428安顺市顺市教育教育局局贵州省毕节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 区教育局贵州省贵州省毕5517000857-8221396(经与毕节市教 育局毕节市 七星关 区教育节市七星 关区教育 局吴冯老师联系,告局知分至所属县教&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贵州省贵州省毕育局)毕节市节市大方教育局大方县县教育局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贵州省贵州省毕教育局节市黔西毕节市县教育局黔西县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教育局&贵州省 毕节市 金沙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 节市金沙 县教育局 &&&&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 织金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 县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 纳雍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 县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 威宁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 县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 赫章县 教育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 县教育局&贵州省铜仁市&贵州省铜仁市教育局贵州省贵州省铜5543000856-5223763铜仁市仁市教育刘教育局局&贵州省黔西南布 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西南州教育局贵州省贵州省黔5624000859-3222791黔西南州教育西南州兴义市瑞金局南路 47 号&贵州省黔东南苗 族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东南州教育局贵州省贵州省黔5560000855-8503442黔东南州教育东南州教育局金局贵州省黔南布依 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南州教育局贵州省黔南州 教育局贵州省黔南州教育 局
&粤教毕函〔2015〕2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接收2015年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广东省接收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外省院校广东生源回粤毕业生、外省院校非广东生源来粤就业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派遣接收(一)广东省省直或中央驻穗单位接收的高校毕业生,由其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凭加盖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的《广东省2015年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表》及《就业协议书》,将毕业生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档案随寄。(二)广东省各市属(指各地级以上市)单位接收的毕业生,由其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凭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接收函,将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各地级以上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随寄。(三)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广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由其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所在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随寄。二、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一)《就业报到证》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各地级以上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直接到相关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二)《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如需转派到各地级以上市或用人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凭各地级以上市毕业生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或转派手续。毕业生报到前在大学生就业在线“网上办事大厅”板块查找不到当年入学信息的毕业生,还须加持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转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广东生源毕业生,于毕业当年10月1日前来报到的,可以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期限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可在广东省内办理改派或转派手续,户口原则上自行迁回原籍。三、其他事项(一)广东生源的毕业生跨省就业的,无须我省出具同意跨省就业的证明,培养院校可按所在省(市、区)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二)对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三)毕业生查询档案寄送情况可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查询档案寄送情况。(四)2015年外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截止时间为日。联系方式: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派遣咨询:020-档案查询:020-0-(传真)地  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邮编:510080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 &&&&&&&&&&&&&&&&&&&&&&&&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9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有关事项的函浙教函〔2015〕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浙江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 教育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 号)精神,从日起,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已不再 接收浙江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二、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并 有编制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签发至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或部门,档案随寄。三、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 任何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签发至 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四、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签 发至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五、凡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招收 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方式详见附件。&附件: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5年5月6日
&附件:浙江省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录&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邮编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杭州市古翠路50号1310005杭州市人才服务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6310004杭州市上城区人才人事综合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0310001杭州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2310051杭州市江干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办公室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一号6310016杭州市下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杭州市下城区白石巷256号4楼0571- & 310014杭州市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号103室0310012杭州市拱墅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8310015杭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4310018杭州市萧山区人才管理服务处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5311203杭州市余杭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峰西路1号6311110杭州市富阳区人才交流中心富阳市迎宾北路166号永和大厦2楼1311400建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 & 号4311600桐庐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6311500淳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9311700临安市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临安市锦城街道临东路67号6311300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7315040宁波市海曙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 光大厦三楼3315000宁波市江东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56号东方 商务中心0315041宁波市江北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槐树路88号4315020宁波市鄞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1315100宁波市北仑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白山路509 & 号6315800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镇海区工农路148号6315200&&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1315300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三楼0315400奉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奉化市锦屏南路221号7315500宁海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3号(三楼)8315600象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象山县丹城起春路21号后幢二 楼3315700舟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舟山市新城体育路69号316021舟山市定海区人才交流中心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316000舟山市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4号 楼西楼227316100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93号316200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泗县沙河路341号202450温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人才大厦办 & 公楼0325000温州市鹿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仓桥街32号3楼5325000温州市龙湾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 道166号8325058温州市瓯海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1号6325000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瑞安市商城大厦8楼80219325200乐清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乐清市乐怡大厦六楼6325600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体育场路东端佳乐花苑后侧4325400永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永嘉县上塘镇实验中学旁9325100苍南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锦园大厦四楼01325800洞头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洞头县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0325700文成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文成县建设路125号县府大楼2 楼2030325300泰顺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泰顺县罗阳镇洋心街5号三楼5325500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湖州市陵阳路216号313000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 & 中心313000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适园路758号313009德清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德清县武康镇竹儿弄1号313200长兴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01室313100
&& 安吉县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安吉县递铺镇浦源大道700号313300嘉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5314001嘉兴市南湖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7314051嘉兴市秀洲区人才交流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1675号1314031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嘉兴乍浦镇天妃路929号0314201平湖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宏建路1068 号6314200海宁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2号楼1楼6314400桐乡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桐乡市振兴东路456号3314500嘉善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2314100海盐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绮园路66号6314300绍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才资源 市场大楼9312000绍兴市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上虞市百官街道半山路27号3312300嵊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嵊州市东南路596号8312400新昌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新昌县鼓山东路201号9312500诸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12号0311800金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7321017金华市婺城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8号5321025金华市金东区人才交流中心金华市光南路836号7321000义乌市人才服务局义乌市香山路389号5322000兰溪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兰溪市丹溪大道55号0321100东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东阳市振兴路609号0322100永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永康市华丰东路19号劳动大楼 一楼2321300浦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97号5322200武义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武义县明招路1385号6321200磐安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磐安县安文镇海螺街14号0322300衢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衢州市荷花三路231号324002衢州市衢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324022
&&衙州市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情州市柯城区上街62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4000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4100龙潜县人才市场管理舟公室龙游县文化西路171号611<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4400常山县人才市场管理舟公室常山县白马路1<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9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4200开化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化县江滨南路2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4300台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台州市白云山南路139号0576-<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8000台州市椒江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台州市椒江区东升街350号0576-<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8000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挥市场管理办 公室台州市路桥区银安街709号0576-<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8050台州市黄岩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台州市黄岩区天元路<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9号0576-81122287<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8020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舟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路53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576-86118043317500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l脑海市柏叶西路928号0576-317000玉环县人力资1草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玉城街道广陵路103号0576-87229332317600天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576-83812363317200仙居县人才交流中心仙居县城关环城南路<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0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576-87788126317300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37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3000龙泉市人才管理服务处丽水市龙泉市新华街<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3700绪云县人才管理服务处绪云县五云街道南塘路128号321400青田县人才管理服务处青团县鹤城镇鹤城中路33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3900道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道昌县北街206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578-8129226<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3300景宁舍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中路 135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3500庆元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庆元县松源镇漳州街 153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3800松阳县人才管理服务处松阳县新华路<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号323400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庆春路1<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8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571-87077801310000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杭州市富阳区鹤山路<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号0571-<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1400临安市教育局l临安市环城北路699号<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571-63721154<span style="font-size:13color:#1300
&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永丰路19号0574-87191191315000慧溪市教育局慧溪市文二路288号0574-315300余姚市教育局余姚市新西门路2号0574-315400奉化市教育局奉化市桥西岸路0574-88526193315500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人民大道290号0574-315600靠山县教育局靠山县丹城靖南路304号057牛315700舟山市教育局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 359号 14316000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鹿城区划龙桥西路 1号0577-325000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安阳路7η号0577-325200乐清市教育局乐靖市环城东路467号0577-325600平阳县教育局温州市平阳县西坑路西坑路45号0577-325400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灵溪镇公园路2-6号0577-325800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35号0577-325100泰顺县教育局泰顺县人民路27号0577-325500文成县教育局温州市文成县大白街0577-330300洞头县教育局洞头县北吞镇县前路12号0577-63488300325009湖州市教育局湖州市仁皇山路市行政 中心一号楼313000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群益街313200长兴县教育局长兴县金陵北路25号0572-6228101313100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中山东路974号0573-314001平湖市教育局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路大弄 10号0573-314200海宁市教育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25号0573-87228739314400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园林路13号0573-314500嘉善县教育局嘉善县魏塘镇陵园路33号0573-314100海盐县教育局海盐县武原镇蜡园路 62号0573-8602701314300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井巷18号0575-314300蝶州市教育局噪州市城关西前街38号 1312400 &&& 诸暨市教育局诸暨市 滨江南路11号4330600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0321017义乌市教育局义乌市县前街21号市府大楼6322000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大寺前78号6321100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东街1号330700永康市教育局金华市永康市城东路金城路25 & 号321300浦江县教育局浦江县新华西路76号8322200武义县教育局武义县溪南街289号3321200磐安县教育局磐安县安文北街8322300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中路129号324002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迎宾路18号324100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台州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0318000温岭市教育局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4317500临海市教育局临海市高埠路2号2317000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珠城东路10号8317600天台县教育局天台县工人东路4317200仙居县教育局仙居县环城南路257号1317300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万丰东路92号323000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公园路9号323700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五云镇槐花街48号321400青田县教育局青田县龙东路32号323900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妙高镇公园路79号323300景宁县教育局景宁县鹤溪镇人民中路116号323500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石龙街31号323800松阳县教育局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93号32340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闽人社函【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接收2016年福建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为做好2016年福建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来闽就业报到工作,规范就业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落实到我省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的,请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签订的单位,将《就业报到证》直接派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随转;落实到我省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三资企业、其他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当与就业单位所在地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其中落实就业单位且工作或户籍地在福州地区的,也可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福建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服务中心、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均不含分支机构)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就业报到证》派往就业单位所在地市、县(区)人社局或相应的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省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随转。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前,须按照就业单位隶属关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就业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省或市、县(区)人社部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福建省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派往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档案、户口随转随迁,组织关系开至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并告知毕业生回闽后按以下流程进行待就业登记、报到、迁转户口:&&& (一)及时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 (http://fjjy.fjbys.gov.cn/fjbys/web/nojobreg.jsp)进行待就业登记,以便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 (二)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厦门市生源毕业生请直接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后,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到福建省外就业的福建生源毕业生,无须我省出具同意出省就业的有关证明,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申请直接办理有关手续。&&& 四、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毕业生档案应通过机要转递或邮政EMS档案专递,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代交的档案不予受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未按我省规定转至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或已就业毕业生档案未按规定转至具有管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将予以退回,所需邮费由寄出单位支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有关大中专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请各有关高校(单位)按本函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我厅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 联 系 人: 刘婷&&& 联系电话:85&&& 附件:福建省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4月21日&附件福建省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表&地区工作内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省本级就业登记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9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350001档案接收(仅限落实到我省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三资企业、其他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且工作或户籍地在福州地区的毕业生档案)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5层350001福建建筑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0号350001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号综合7层350003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350011福建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服务中心8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路483号消防中队门口楼4层350003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7福州杨桥东路128号福建社保大厦1层350001福&&州&&市市直就业登记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窗口2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307窗口350004档案接收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350004鼓楼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委大院档案综合楼6楼人社局350001台江区就业登记台江区公务员局0台江路88号1203室350009档案接收台江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3台江路88号1203室350009仓山区就业登记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科3福州市上三路178号350007档案接收仓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6福州市上三路178号350007晋安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晋安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晋安区水头路6号350013马尾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1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350015福清市就业登记、档案接收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三楼350300长乐市就业登记长乐市公务员局4长乐市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350299档案接收长乐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长乐市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350299闽侯县就业登记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37号窗口350100档案接收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3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93号350100闽清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闽清县人事人才公共管理中心2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三层350800永泰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永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永泰县城峰镇刘岐安置房永祥苑1号350700罗源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罗源县人才服务中心1罗源县九大中心二号楼一层350600连江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连江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8连江县莲荷东路百凤花园17#204350500厦门市市直就业登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7703960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厅361000档案接收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8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2楼361012思明区就业登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12333/0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厅361000档案接收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中心9厦门市后江埭路65号2楼204A361000湖里区就业登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12333/0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厅361000档案接收厦门市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2厦门市湖里区仙洞路3号361000集美区就业登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12333/0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厅361000档案接收厦门市集美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5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361000海沧区就业登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12333/0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厅361000档案接收厦门市海沧区人才服务中心6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号361026同安区就业登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12333/0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厅361000档案接收厦门市同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厦门市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361100翔安区就业登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12333/0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三层D厅361000档案接收厦门市翔安区人才服务中心0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361000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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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直就业登记、档案接收漳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1漳州市腾飞路382号人才大楼3楼363000芗城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芗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96号363000龙文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龙文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龙祥北路15号363000龙海市就业登记、档案接收龙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龙海市石码镇大埕28号363100漳浦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漳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漳浦县绥安镇金鹿路西1号363200云霄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云霄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云霄县云陵镇云漳路203号363300东山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东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号363400诏安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诏安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招安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37号363500平和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平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中顺湖滨花园3-201363700南靖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南靖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40号363600华安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华安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西路1巷1号363800长泰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长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漳州长泰县人民东路191号363900泉&&州&&市市直就业登记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11室362000档案接收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大院10号楼3楼362000鲤城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鲤城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2泉州市打锡街157号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103室362000丰泽区就业登记丰泽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2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362000档案接收丰泽区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丰泽区新庵劳动局办公大楼三楼362000洛江区就业登记洛江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6洛江区万贤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362011档案接收洛江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6洛江区万贤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362011泉港区就业登记泉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泉港区锦绣街43号二楼362801档案接收泉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泉港区锦绣街43号二楼362801石狮市就业登记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3石狮市金盛路中段人力资源大厦4楼362700档案接收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3石狮市金盛路中段人力资源大厦4楼362700晋江市就业登记晋江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4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3楼362200档案接收晋江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4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3楼362200南安市就业登记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7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4楼362300档案接收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7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4楼362300惠安县就业登记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7惠安县螺城镇八二三东街港惠大厦三楼362100档案接收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7惠安县螺城镇八二三东街港惠大厦三楼362100安溪县就业登记安溪县公务员局行政审批股3安溪县二环路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服务大厅2楼公务员局窗口362400档案接收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4安溪县二环路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1楼362400永春县就业登记永春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1永春县桃城镇823东路商业大厦3楼(县政府门口)362600档案接收永春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1永春县桃城镇823东路商业大厦3楼(县政府门口)362600德化县就业登记德化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8德化县进城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62500档案接收德化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8德化县进城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62500泉州开发区就业登记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人才科1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人才科362005档案接收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人才科1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人才科362005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登记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7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群青村管委会办公大楼党群工作部902室362100档案接收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0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行政办公大楼2楼档案室362100&莆&田&市莆田市就业登记、档案接收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351100荔城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荔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599号(荔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51100仙游县就业登记、档案接收仙游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莆田市仙游县鲤城八二五大街182号劳动就业中心四层351200城厢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城厢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城厢区荔华东大道269号(城厢区人民政办公大楼715)351100秀屿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秀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秀屿区人民政府2号楼327351146涵江区就业登记涵江区公务员局办公室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号351111档案接收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351100湄洲岛就业登记、档案接收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351100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就业登记、档案接收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莆田市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351100三&&&&&明&&&&&&市市直档案接收、就业登记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报到)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六层365000梅列区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梅列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三明市梅列区政府大楼7层709室365000三元区档案接收、就业登记三元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报到)三元区崇宁路16号区政府大楼二层365001永安市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永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号政府行政大楼2楼238室366000沙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沙县金鼎城15幢4楼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365500大田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大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大田县赤岩山路2号福万通大厦4楼366100尤溪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尤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1号365100明溪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明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明溪县民主路9号(县政府大院)365200清流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清流县碧林路33幢一楼365313宁化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宁化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报到)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365400将乐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将乐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报到)将乐县旧政府大楼3层353300泰宁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泰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报到)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政务大楼354400建宁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建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报到)建宁县黄舟坊路葫芦坑1号政府大院四楼354500南&&&&&平&&&&&&市市直档案接收南平市人才市场(档案)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四楼353000就业登记南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四楼353000延平区就业登记延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南平市黄金中心18楼B区353000档案接收延平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南平市黄金中心18楼B区353000建阳区档案接收建阳区人才中心建阳区人民路34号354200就业登记建阳区考试录用调配和人力资源开发股建阳区人民路34号354200邵武市档案、就业登记邵武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邵武市八一路168号种子大厦二楼354000武夷山市档案、就业登记武夷山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武夷山市迎宾路1号电信大楼六层607室354300建瓯市档案接收建瓯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上西河221号404室353100顺昌县档案接收顺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顺昌县城中路50号档案馆一楼353200就业登记顺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漠电大厦二楼20号窗口353200浦城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浦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浦城县五一三路212号新华书店四楼353400光泽县档案接收光泽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光泽县217路政府大院公务员局354100就业登记光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报到)光泽县217路政府大院公务员局354100松溪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松溪县工农西路55号县人社局一楼353500政和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政和县为民路30号353600龙&&岩&&市市直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办理毕业生报到龙岩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闽西交易城A4-0-2号364000新罗区档案接收、就业登记龙岩市新罗区公务员局龙岩市新罗区龙川东路45号364000档案接收、就业登记龙岩市新罗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龙岩市新罗区莲花小区新安巷8号364000就业登记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龙岩市新罗区人民广场364000永定区档案接收永定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龙岩市永定县县政府二楼364100就业登记永定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龙岩市永定县广电大楼三楼364100长汀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长汀县人才服务中心龙岩市长汀县梅林六路3号366300上杭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上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上杭县北环路178号364200武平县就业登记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平川路202号五层364300档案接收武平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平川路202号五层364300连城县档案接收连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连城县新莲路98号大楼五层366200就业登记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务员局窗口连城县新莲路98号大楼三层366200漳平市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漳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漳平市八一路105号364400宁&&德&&&市市直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国泰大厦B-2352100蕉城区档案接收、就业登记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八一五中路8号公交大厦352100福安市档案接收、就业登记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安市新华中路17号352100福鼎市档案接收、就业登记福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鼎市福祥大厦四楼352100屏南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屏南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屏南县政府大院2号办公楼352100古田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古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解放路二支路15号古田县公务员局二楼352100霞浦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霞浦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霞浦县松城镇东街184号352100柘荣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柘荣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柘荣县人民政府大院四楼352100寿宁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寿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352100周宁县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周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177号352100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接收、就业登记平潭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6平潭县翠园南路10号政府机关大院内350400
&关于省外普通高等学校 2012届毕业生来湘就业有关事项的函湘教函[2012]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 为方便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来湘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办理有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凡来我省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请按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将《报到证》直接开至接收单位,档案按 协议要求寄送。毕业生去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分别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 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接收单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 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备案登记,以便办理落户等手续。二、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湖南生源毕业生,可直接派往生源地市、州教育 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档案随寄。三、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毕业生,应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改变就业去向的,应经原定向单位同意。四、来我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关系迁移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原件材 料。非湖南生源毕业生来湘报到时,还须持经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 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凡未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批准招收的和普通高等学校非普通全日制毕 业生,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五、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由本人自带或委 托代交,应由高校负责寄送到用人单位或省市(州)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六、请各省(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于日前将派遣来 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名单,以教育部要求的数据库结构格式,通过电子邮箱 @hunbys.com)。名单内容需含:学号、考生 号、姓名、性别、学历、学制、专业名称、生源所在地、用人单位名称、单位 所在地及备注等。七、2012届省外院校来湘就业毕业生的手续办理(接待)时间:自2012 年7月1日至日,逾期不再办理。接待办理地点:设在“中心”。(“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37t hunbys.com;联系电话:63、;邮编:41002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将本函内容告知辖区内有 关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来湘就业、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并发布在 相关网站。同时请督促高校(单位)按本函要求,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八、对2012年以后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来湘就业手续办理,如果上述事项 无其他变化,仍按本函要求办理,办理时间依次顺延,不再另行函告。&附件:湖南省及所辖市、州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附件:湖南省及所辖市、州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通讯录&单&&&&&&&&&& 位地&&&& 址联 系 电 话邮&& 编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长沙市东二环二段 238 号&5&410016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新建西路37 号3&410021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长 沙 市17410013株洲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株 洲 市65412000湘潭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湘 潭 市80411100衡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衡 阳 市5421001邵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邵 阳 市7422000岳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岳 阳 市7414000常德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常 德 市0415000张家界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张家界市7427000益阳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益 阳 市6413000永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永 州 市9425100郴州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郴 州 市0423000怀化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怀 化 市1418000娄底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娄 底 市8417000湘西自治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吉 首 市8416000
&关于湖北省接收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鄂毕函[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 为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湖北省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 一、关于已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一)落实我省省直、中央在鄂单位的毕业生,请将其《报到证》直接 签发至就业单位,档案、户口关系随同转往用人单位。(二)落实我省各市州属单位的毕业生,须经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盖章同意,请将其《报到证》签发至市州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 备注栏列单位名称,档案、户口关系转往市州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三)省外高校在湖北招收的定向或委培毕业生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 或地区就业。改变就业去向的,须经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同意。(四)省外高校在湖北招收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毕业生, 请将其《报到证》签发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档案转往湖北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关于未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湖北生源毕业生,请将其《报到证》签发至生源地市州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户口关系随转。 &&& 三、关于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办理(一)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 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如落实就业单位的,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或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二)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招收的高校毕业生,我省不予 办理接收手续。(三)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得由本人自带或 委托代交,应由高校负责寄送到用人单位或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四)因特殊情况,未在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的2013年省外普通高 校毕业生,其办理时间不超过日。四、其他(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协助将本函转发至 辖区内有关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发布在相关网站告知高校毕业生。(二)本函未尽事宜请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三)联系方式电&&& 话:027-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 邮& 编:430070&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附件:湖北省各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具体业务部门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 理办公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25 号&027-&430022档案接收: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 1 号027-430014武汉市教育局(师范)教师工作处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58 号027-430023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黄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办 公室&黄石市黄石大道 202 号&&435002黄石市教育局(师范)教师管理科黄石市杭州西路 2 号435000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荆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荆州市太岳东路 8 号&&434000荆州市教育局(师范)人事教育科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 7 号434100&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鄂州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 公室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20 号&&436000档案接收:鄂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鄂州市滨湖南路 50 号436000鄂州市教育局(师范)人事教育科鄂州市滨湖南路 60 号436000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师范)&天门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天门市文学泉路 39 号&&431700天门市教育局(师范)政工科天门市钟惺大道 35 号431700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十堰市北京北路 72 号442000&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 作办公室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27 号&&443000孝感市教育局孝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孝感市交通大道 266 号432000黄冈市教育局黄冈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黄冈市黄州区赤壁大道83号438000仙桃市教育局仙桃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仙桃市仙桃大道 10 号433000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441021&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 南端&&448000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办公室咸宁市温泉长安大道286号437100&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恩施市东风大道 236 号 3号楼 2 楼&&445000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农架林区人才中心神农架松柏镇环山路 9 号442400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随州市解放路 186 号441300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潜江市建设街 78 号433100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接收 2007年省外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 校: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我省接收省外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 来鲁就业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一、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含山东生源 的),请直接将其报到证派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按照单 位要求将档案直接寄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将档案寄至 为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二、非山东生源本科以上学历和我省紧缺专业毕业生,与我省市属及以 下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经市人事局审核并签署意见;与中央驻鲁单位、省 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经我厅审核并签署意见。三、为规范档案的转递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请严格以 机要方式寄发毕业生档案。凡毕业生个人自带或以非机要方式寄发的档案,我 省一律不予接收。四、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回省就 业、落户的,请将其直接派到生源所在市人事局报到;中专毕业生派到生源所 在县(市、区)人事局报到。档案随寄到生源所在市、县(市、区)人事局。 五、对未经我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鲁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接收手续。六、允许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包括省际协作培养的)跨省就业, 我省不再出具此类毕业生出省就业证明。省外高校在我省招收的定向、委培生 应回原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改变就业去向的,须经原定向、委培单位 或地区同意。七、我省自7月16日开始办理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手续。山东生源毕业生 办理报到手续时,须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持就业报 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县(市、区)人事局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我厅不再办理签转 手续。非山东生源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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