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4年3招教一般几月开始始任教,直到2001年被清退,我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老师?

我要做一个什么样的老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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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吉埠中心小学何冬英作为当今时代的一名普通一线教师,在审视社会的现实时,我也不时的在拷问自己的灵魂,我要做一名什么样的教师我要教给学生什么我生存的价值和追求的是什么我希望谁来给予我以荣誉和桂冠当今时代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人口众多思想开放思维多元信息迅即的时代。我们的周遭时刻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私欲的膨胀,物欲的横流,我们也避免不了的被裹狭其中。不同地域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也在相互之间碰撞着融合着变化着。在这不定的状态中在这时代的路口上,我们和我们的教育往往会停滞而陷入踌躇不前的状态中。我们当今的教育是应该也必须在其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上做出适应性的改变了。教育要发展,教师的素质是基础,如何培养高素质的学生,首先就需要高素质的教师。教师是社会赋予的一个鲜明的崇高的角色。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使干,人们用蜡烛和春蚕描绘教师这个职业。因为他们的勤恳无私和奉献。人们称赞教师为园丁,因为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悲哀一点的看,教师就是人梯。因为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就曾说过我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上。教师让学生踩着自己的肩往上攀登。他们不愿意学生重蹈覆辙或走不必要的弯路。教师还被称之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在另一方面,教师这一角色又非常平凡,一位教师也极其渺小,谈不上巨人。蜡烛春蚕园丁人梯等称呼都只是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教师这一职业的角色性质奉献辛勤耐心和牺牲。但是,我想重新给教师一个比喻教师更应该是一盏油灯,虽然其光微弱但仍有给予光明的价值,在照亮一片黑暗的同时,要而且也应该不忘给自己添加油料进去。教师这一职业说平凡也平凡说伟大也伟大。从一个民族的兴旺和一个国家的崛起来看,教师担负着重大的培养和塑造人的使命和责任。而从一个个教师的个体出发,教师们又一个个的都那么平凡。如果从学生出发来看教师的这一职业,它被另一名称所替代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工程师已是一个很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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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大事记年
中共瑞昌市委、瑞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1月5日,县委发出《关于大力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工作。一、抓紧组织群众搞好生产自救,特别要管理好春收作物,力争春粮、春油丰收;二、抓紧做好救济款的发放和使用。上级已拨给我县救济款178.6万元,这是党和国家对全县人民的关怀,一定要按照党的政策,发放到群众手里,安排好生产和生活,既要保证发展生产的需要,又要保证群众有饭吃,不准饿死一个人;三、抓紧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生产情绪,防止灾区劳力盲目外流,在保证农业第一线有足够的劳力的前提下,可以有领导、有组织的抽出部分多余劳力开展副业生产,增加集体和社员收入。
2月10日,全县1978年度&农业学大寨&先进代表大会胜利闭幕。这次大会是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历时5天。大会表彰了横港、范镇、九源、乐园4个公社&农业学大寨&红旗单位,116个先进集体和187个先进个人。县委、县革委领导同志分别向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旗、奖状,并首次颁发了奖金。这次会议冲破了长期&左&的束缚,开得生动活泼,充满民主、改革和求实的气息。
2月14日至20日,县委召开常委会,集中精力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文件,深刻领会三中全会精神的实质,力求把县委一班人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使领导思想和领导工作跟上党的伟大战略转变的新形势。会议讨论安排了下一步工作:一、确定要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来一个大解放。二、要抓紧落实政策。决定尽快抽调干部充实落实政策办公室的力量,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全面地、认真地复查和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和以前&左&倾错误造成的一切冤假错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顺利实现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三、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建设。常委会认为,伟大的战略转变,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必须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产建设上来。为了夺取今年农业丰收,常委会还决定抽调70名县直单位的干部由各单位领导带队下乡,协助各社(场)工作,同时派出2个调查组,调查大转变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供县委研究,以利县委决策。通过这次学习讨论活动,常委进一步领会了三中全会的精神,为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2月21日,县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和中共中央(1978)21号文件精神,决定组建瑞昌县人民检察院,任命魏源震任代理检察长,黄承兴任代理副检察长。
2月28日,县委决定为1968年&三查&运动中制造的&反共救国团城防司令部&和&扶蒋反共救国军&两起假案、冤案彻底平反。这两起假、冤案涉及县直机关文教、工交、财贸、党政群等系统和部分公社(场)干部、教师、职工783人。林彪反党集团垮台以后,这两起假、冤案虽经平反,但由于受&四人帮&及其亲信的阻挠和破坏,平反工作很不彻底。经过全面重新审查,证明这两起案件纯属假案、冤案,应于全部否定,对受迫害的干部、教师、职工一律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自此以后,平反冤假错案在全县加快了进度。
3月16日,县委向地委提出请示报告,要求对1966年3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对原县委主要领导所谓&围攻毛主席炮打司令部大字报一案&给予彻底平反。7月10日,中共九江地委批复县委的报告:本着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同意撤销地委浔发(67)141号文件,为米永丰、王忠贤、姜时国以及因此案受到处分和株连的同志给予公开平反,恢复名誉。&
3月22日,县委根据地委(79)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好&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一些重大问题,特作出决定:对于全县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在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下,经县委批准,错误地被罢官,开除党籍,戴&三反分了&帽子,并因此在报刊上被公开点名批判的,等等,应一律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推倒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凡报刊和文件中有这两方面内容的一律作废,整理的材料应清查烧毁,平反结论要当众宣布。
同月,经省委批准,刘显枝任中共瑞昌县委副书记;经地委批准,唐显臣任中共瑞昌县委常委。
同月,县委根据上级的决定,对凡自1977年3月底以来能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富、反、坏分子进行摘帽工作,并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这项工作到5月底基本结束。
4月12日至13日,县委向全县党员传达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所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
4月18日,县委根据地委召开的地区落实政策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对在&社教&运动中,被错划为地、富成份的人员,全部予以纠正,维持土改时划定的成份不变,因错划家庭成份而被开除工作的应恢复工作,开除党籍的应恢复党籍。这项工作从4月至年底基本结束。
6月6日,县革委转发省革委《关于注意市场物价稳定的通知》。通知指出,稳定物价,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各部门严格遵守价格政策,搞好商品价格的经济核算。
6月12日,县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城乡治安管理的布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布告内容共10条:一、交通管理;二、户口管理;三、公共场所管理;四、公共秩序管理;五、危险物品管理;六、森林和水上管理;七、集市贸易管理;八、建筑管理;九、卫生管理;十、公安、交通、工商、农业、林业、文教、卫生、基建等部门,必须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管理。
6月29日,县委向省委呈报《关于我县部分社队洪涝受灾情况的报告》。报告称:6月24日上午,我县青山周围社(场)突降百年未遇的特大暴雨,根据青山南脚的横港水库记载,从凌晨4时到上午9时,雨量达186.2毫米,暴雨中心地区,雨量预计超过200毫米,从而引起山洪暴发,河水猛涨,乐园、花园、横港、小源等河和数十条山溪,到处漫坝决口,河岸崩塌,造成极大的洪涝灾害。受害范围包括11个公社(场)、64个大队、654个生产队,最严重的有乐园公社的18个大队、145个生产队。水毁水利工程410余处,其中包括小二型水库1座,小水电站4座,冲毁公路83.4公里,倒塌房屋153栋,猪牛栏655间,受灾面积达52586亩,其中7019亩农田被冲毁,15448亩全部无收,经济损失总计达366万元,死6人,伤41人。灾情发生的当天上午,县委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了抗洪救灾措施。县委副书记熊汉川等领导同志,会议结束后,立即冒雨跋山涉水深入重灾区乐园、南义、横港等公社察看水情、灾情,组织各级领导带领群众抗洪抢险救灾。25日,县委派出25个工作组计205名干部分别到达抗洪救灾第一线,向灾区社、队各级党政组织传达落实县委抗洪抢险救灾的决策,迅速发动群众开展了抗洪救灾斗争。鉴于灾情十分严重,县委在报告中请求省委在资金、粮食和&三材&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7月3日,县革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针对全县社会集团购买力有所上升的趋势,提出5项控购措施,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购买专项控制商品的审批制度,坚持继续实行&限额控制,凭证购买,专项审批,专用发票&的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领导,县革委决定成立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由朱火垂任组长。
7月19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的通知》。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学习、宣传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人民完成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列入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干部群众抓住5个重点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的基本精神。
8月13日,经地委批准,中共瑞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熊汉川兼任书记,李汉龙任副书记。纪委成立后,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纪检工作,维护党规党纪,切实搞好党风建设。
8月16日,省委通知任命许光正任中共瑞昌县委副书记;地委研究决定李汉龙任中共瑞昌县委常委。
8月26日,县委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瑞昌县支行&。
9月1日,县委为适应四化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决定恢复瑞昌县职工业余学校,加速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文化科技水平。
9月1日,县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省、地革委下拨给我县的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救济款155510元,木材335个立方米,布匹9600市尺),严防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真正把救灾款物用到最需要的重灾民身上,帮助他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9月4日,县革委批转县水电局《关于今冬明春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县革委要求各级领导,要按照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领导群众把农田水利建设搞好,把发展农业的基础搞牢固,力争二、三年内改变现有水利工程的面貌。批示强调,搞农田基本建设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贯彻&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政策,要特别注意质量,重视效益,真正做到搞一座成一座效益一座。
9月14日,县革委批转县财贸办公室《关于清理全县国家干部、职工欠公款的情况报告》。要求各单位领导采取坚决措施,由领导干部带头,动员欠款人员逐个落实还款计划,限期把所欠公款收回来。在这个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大力表彰勤俭持家的好人好事,杜绝随意借支公款现象的发生。
9月25日,县革委批转县委基本建设局《关于加强城镇建设规划与管理实施办法的报告》。要求今后建私房必须按照不欠公款、&三材&具备、有个人申请和单位批准手续、建房地点由基建局统一按规划安排并由房地产公司代办土地征用手续、住房特别困难者优先安排等5条规定审批。
10月8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文件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等各个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开展学习和讨论,紧密地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把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坚决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向着四化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10月22日,县委决定对县革委党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党组由刘显枝、朱火垂、王火杰、柯亭依、李汉龙、李万生等6人组成,刘显枝任书记。
11月3日,县革委再次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县部分社队乱砍滥伐森林的现象,虽经政府三令五申,仍然屡禁不止,并且日益严重。为了保护现有森林资源,造福子孙后代,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森林法》,严肃林业法规,迅速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歪风。对于那些不遵守国家法令,屡禁不止的违法分子,以及盗伐木材,从事黑市交易的投机倒把犯罪活动,必须依法严惩,狠狠打击。
11月6日,县革委决定,从本月中旬开始到12月25日,在全县开展物价大检查。决定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立即严肃认真地加以处理,情节严重要追查责任,直至给予党纪国法制裁。通过物价大检查,达到稳定物价,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安排好市场和人民生活的目的。
11月30日,县委根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向全县发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加强法制教育的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从12月开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普遍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7个法律,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和选举法等重要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逐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法、守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12月12日至14日,由县委副书记刘显枝主持,在县城召开了全县农村人民公社年终分配座谈会。会议强调,年终分配各地要加强领导,要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分配中的重大问题和分配方案,都要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会议结束后,县委于14日批转了《会议纪要》。
1月18日至25日,县委召开全县公社(场)干部大会。会议正式公布,1979年全县粮食产量第一次跨上了《纲要》,总产一亿六千三百零七万斤(不包括社会产量),比1978年增长19.8%,平均亩产892斤,比1978年增长16.4%,超过《纲要》规定标准92斤。会议总结了1979年农业大丰收的四条主要经验,并对1980年的农业生产计划进行了部署。
1月29日,为了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县委常委研究决定,熊汉川、沈清海、葛学模、丁显松等7名同志为中共瑞昌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熊汉川任组长。同时,县委决定,将原瑞昌县革委、人武部对台工作办公室,改为中共瑞昌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月31日,经省委批准,黄问隆任中共瑞昌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余水河任中共九江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免去其中共瑞昌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职务。
2月11日,县委就城镇私人盖房成风问题向地委作专题报告。报告称,1978年以来,我县一部分国家干部和职工刮起一股在县城&盖房风&。据查,已建了私房的有122户,其中:县委常委2户,副局级(包括公社副职)以上干部14户,一般干部108户;经过批准的85户,未经批准的37户。报告决定对属于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违纪建私房的13户分别从政治、经济上予以严肃处理,严重的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2月20日,县委研究决定,成立瑞昌县人事监察局、瑞昌县司法局。
3月4日,县革委发布《关于加强集市贸易管理的布告》。布告就集市贸易的交易场所,参加集市贸易的对象和交易范围,禁止进入集市的产品、票证和违禁物品,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等,都作了明文规定。布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公安、税务、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密切配合,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共同管好集市贸易。对于正当的集市贸易,必须坚决保护,对于非法的交易必须坚决禁止,对于投机倒把,场外黑市交易,转手倒卖,牟取暴利,哄抬物价,欺行霸市,伪造票证,扰乱市场,以及贩卖金银、外币、文物等违法活动,必须坚决打击,严肃处理。
3月5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以极大的政治热情,首先组织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的主题的精神,加深对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党的观念,提高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五中全会决定为刘少奇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要求各地大力宣传刘少奇的革命功绩,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陷害老干部的反革命罪行,要把党中央为刘少奇平反昭雪的决定传达到全体干部和群众中去。
3月19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意见》。县委指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全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和整顿党的作风的历史经验的结晶。《准则》的公布与实施,对于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将发生重大作用。要求每个党员结合学习,对照《准则》查思想、查工作、查作风、查纪律,找出差距,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制订改正措施。
3月22日,团县委在1980年全县团的工作意见中,提出在全县大力开展创办先进团支部的活动,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的活动和&学雷锋、树新风&的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和青年献身四化建设,创一流工作,树一代新风。3月22日,县委批转了团县委的这个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重视和加强共青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四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突击作用。
3月24日,县委根据省、地委的指示,决定成立中共瑞昌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黄问隆任主任,熊汉川、彭玉学、唐显臣、沈清海、李国民、王树贵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李国民兼办公室主任。
4月1日,县革委批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请示报告》的通知。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加强同公安、林业、交通、商业、粮食、银行、税务、基建等部门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报,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
4月9日,县委发出《关于办好党校加速轮训干部工作的意见》。为了办好县委党校,县委常委研究决定,由县委书记黄问隆兼任校长,每开办一期干部轮训班,要安排一名常委具体负责,抓好本期干部的培训工作。对于党校的组织建设,训干对象、任务、学习内容和要求等,县委都提出了具体意见。
4月16日,县革委发布《关于实行殡葬改革和管理办法的通告》,号召各级干部要带头破除迷信,称风易俗,改革旧的殡葬陋习,提倡和推行火葬。通告规定,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国家干部和职工,死后一律实行火葬,否则不发给安葬费。
4月21日,县革委发出《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家具自理的通知》。决定从日起,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正式工人),一律实行家具自理。对原来租用或借用的公共家具,分别作价处理,归个人所有。
4月26日,县委根据省委有关落实党的政策的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提出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意见。一、对于社教运动中补定的地主富农成份,除极少数明显漏划的以外,一律按土改时的成份对待,予以纠正。因错划成份被开除党、团籍的,应恢复党、团籍,开除公职的,应恢复工作和原工资级别;二、对于&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除了政治上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以外,是党、团员的,应恢复党、团籍,被开除公职的,应恢复工作和原工资级别;含冤致死、致残的,还要给予抚恤和救济;受牵连的家属子女,同样按照上述原则予以处理;被查抄的个人财物,原物还在的,应退还本人;财物被作价变卖的,由变卖单位偿还现款。
5月20日,县革委发出关于批转《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深刻认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将《暂行规定》中的各项奖惩规定和要求,迅速宣传贯彻到群众中去,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形成社会新的风尚。通过思想教育和奖惩制度的措施,进一步落实节育措施,达到只生一胎,控制二胎,杜绝三胎和计划生育的要求,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
5月28日,县革委作出决定,从本年起,招收新工人一律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切实提高招工质量。县革委要求,县劳动部门和招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党的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6月1日,经县革委批准,县文教局开始对全县完中网点进行调整。全县原有完中20所,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多出、快出、出好人才&的精神,调整为11所,即瑞昌一中,瑞昌二中和南林、码头、肇陈、高丰、花园、南义、横港、范镇、湓城等中学,其中瑞昌一中原则上面向全县招生,瑞昌二中招收城镇生员,其它完中分别按照划分的区域招收各公社(场)生员。
6月10日,县革委批准县属厂矿企业实行利润包干。即从1980年起,县财政对全民所有制厂(矿)企业,实行由企业实现利润金额上交改为&利润包干,一年一定,一次定死,损亏不补,超额分成&的办法。县革委指出,实行工业企业利润包干是一项新的改革,财政和工业部门要积极试行,逐步改进完善,以促进工作生产的发展。
6月27日,县革委决定,成立瑞昌县科学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由朱火垂任主任委员,王义煌、范泽墀任副主任委员。到本年底,已有钟丞、严传辉、宋春炎等14名科技人员首批获得中级技术职称。
8月1日,县革委发出《关于农村房屋建设工作意见》。要求今后全县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实行山、水、田、林、路、村统一安排;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尽量利用旧村、旧宅基、山地、荒废地,不占或少占现有耕地;对于规划的新农村建设,更要慎重考虑,要量力而行,先搞试点,分批分期进行。各社,队要加强组织领导,作好宣传、试点工作,树立样板,以点带面。
日,县委批示转发县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关于在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个人财物遇到的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规定对于&文革&中没收或占用私人的房屋,应当归还本人;如遇特殊情况一时不能退还的,由房管部门统筹安排逐步解决;对于&文革&中下放的城镇集体经济人员和居民,原则上留在农村,个别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者,允许回城投靠子女或亲属;对于1961年至1966年精简下放的人员,一般不能复工复职。
8月6日,县委转发了《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中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新时期民兵战略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发挥各级武委会的作用,发扬党管武装的光荣传统,把民兵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重点抓好武装基干民兵建设,对武装基干和民兵干部,要搞好政治审查,保证枪杆子掌握在政治上可靠的人手里;三、做好专职武装干部的调整、配备和管理,尽快配齐,配好缺额,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军事素质;四、加强对民兵政治思想教育,搞好武器装备的管理;五、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教育安置工作,使他们在民兵组织中更好发挥骨干作用。
8月9日,县革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经费和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知指出,由于近几年大批知识青年被招工、升学、参军或病退回城,原在农村居住的房屋和使用的农具、家具、生活用具等闲置越来越多。为防止这批财产遭受损失,要求各地必须在今年10月底以前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利用职权贪污挪用,挥霍浪费。
8月20日,经江西省经济委员会批准,创办地方国营瑞昌县苎麻纤维厂,并启用新的印鉴。
8月22日,县委批转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意见的报告》。
8月29日,县委发出《关于当前抗洪抢险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迅速把工作中心转移到抗洪抢险上来。根据汛情通报,自8月初以来,长江中、上游和我县普降大雨,江湖水位持续上涨,长江码头水位 21.70米,已超过警戒线1.7米,梁公、赤心两堤有的堤段已出现渗漏,塌坡等险情;赤湖水位接近临戒线,高达16.59米,滨湖地区内涝日重,中小型水库大部分蓄水饱和,有的三类工程险象环生。根据气象预报,近期还有较大降水过程。为了做好抗大洪,打大仗的准备,确保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县委发出紧急动员令,对抗洪抢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8月30日至9月2日,县委召开全县公社(场)党委书记会议,着重传达贯彻省委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议和地委会议精神,学习赵紫阳《关于当前农村政策问题的一封信》,并结合我县实际,讨论完善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当前农业生产等问题。
9月4日,县革委批转县劳动局《关于做好城镇待业青年安置工作的请示报告》的通知。《报告》提出了6条意见:一、恢复县待业人员安置办公室,成立县劳动服务公司,充实安置力量,专门负责全县待业人员的安置工作;二、抓紧清理计划外用工、补充待业青年;三、大办小集体企业,广泛吸收待业青年;四、积极引导和帮助待业青年自谋职业;五、办好社办集体企事业,尽可能安置一部分留城青年和下放当地知青。县革委要求各部门重视城镇待业青年安置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上下配合,一齐动手,共同抓出成效来。
9月16日,县委、县革委转发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0)6号文件,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
9月22日,县革委根据九江行署要求,成立瑞昌县军事设施安全保卫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军事设施安全保密工作。何仁先任主任,李国民任副主任。
10月3日,县革委、县人武部转发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对华侨、港澳、台湾同胞进口物品管理和打击走私、投机倒把活动的报告〉的通知》。
10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七条规定,县革委决定成立瑞昌县选举委员会,经县委常委会议提名,由黄问隆任主任,朱火垂、李汉龙、唐显臣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选工作的有关事宜。
10月13日,县委批转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台工作情况及意见的报告》。批文强调,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是党中央提出的八十年代我国三件大事之一。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向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抓好政策落实,搞好社会调查,扎扎实实把这件大事抓紧抓好,为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10月14日,县革委决定,以民工建勤办法,按照四级公路标准,改造县乡两级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
10月23日,县革委批准成立瑞昌县劳动服务公司,担负为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力介绍工作,输送临时工,进行职业培训等任务。该公司隶属县劳动局,配备国家干部4人,工资费用列入地方财政开支。
11月17日,县委决定,成立瑞昌县保密委员会,由柯亭依任主任,李国民、丁显松任副主任。
11月26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0)16号文件精神,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瑞昌县办事处改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瑞昌县支行。
11月27日,县革委决定,成立瑞昌县商业信托公司;并将县燃料公司撤销,分别成立县石油公司和煤炭公司。
12月5日至11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参加的干部共700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以及有关发展农业的指示;结合学习,总结全县自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讨论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切实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问题。会议就如何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问题研究了5条意见:一、深入宣传贯彻中央75号文件,使农村广大干部和群众全面地、准确地理解文件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明确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就是要坚持农业集体化方向,坚持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充分调动干部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二、遵照中央75号文件精神,对现行的各种生产责任制进行认真的总结,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扬长避短,不断完善提高,但不要轻易变动,更不要推倒重来,另搞一套;三、根据群众自愿,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地逐步推广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四、认真做好少数较困难地区的工作,对症下药的引导他们建立适合当地实际又为大多数群众所欢迎的生产责任制,使他们依靠集体经济力量,逐步走上由穷致富的道路,不要在这些地区搞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五、组织力量训好干部,先搞试点,由点到面,狠抓落实。
1月9日,县革委研究决定,撤销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瑞昌分校,成立瑞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2月14日,县革委颁发《一九八一年社、队干部工作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农村社、队干部的工作极性,更好地完成农业生产和农村各项工作任务。此项奖励办法规定设立三种奖,即:增产增收奖;计划生育奖;贡献奖。大队定编干部的奖励条件,除了贡献奖的基数比干部略高以外,其余全部相同。发奖办法,必须依据每个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好坏和完成任务的达标情况,分等评定,不许平均摊分。工作严重失职,违法乱纪犯有严重错误,或者没有完成达标任务的,不得发奖。
2月26日,县委发出《关于县委、县革委各部门工作人员定编的通知》。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各工作部门必须按照县委制定的定编方案和定编人数,核定人员编制;二、严格加强干部、工人管理。干部工作变动,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调配,工人由劳动部门调配,其他任何单位(包括主管单位)都无权调配干部和工人;三、实行定编后,县人事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将按照定编人数每月核定工资,如有超编或扩编,上述部门不予核发工资,并追究责任;四、各单位必须按照所定编制,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该清退的清退,该调出的调出,今后不得再雇用临时人员,再搞以工代干。
4月2日,经地委批准,朱火垂任中共瑞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熊汉川兼任的中共瑞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4月19日,县委就纠正干部建私房中的不正之风向地委报告。报告称,从1979年以来,在县城建私房的已达202户,其中:县委常委3户,部室一级领导干部3户,局、公社正副职干部35户,厂和公司正副职干部30户,一般干部57户,职工74户。为了坚决刹住干部、职工建私房中的不正之风,县委专门召开了几次常委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和省委6号、省纪委2号文件的精神,采取果断措施,查处干部违纪建私房的问题。一、由在家常委直接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端正党风的重点,派出由16名干部组成的4个查房工作组,集中精力查清副局长以上干部建私房中的问题,同时责令各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建私房的查处问题;二、抓领导干部带头。首先对3名建私房的县委常委采取小整风的办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名将建成的私房交公处理,一名退赔了侵占的非法所得,另一名退回了宅基地,停建私房;其次对建私房的中层干部,采取办学习班的形式,进行自我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分析危害,主动检查错误,纠正不正之风,领导干部层层带头,为县委解决违纪建私房的问题扫除了主要障碍;三、抓典型户的处理。对于少数以权谋私,违法乱纪,问题严重,认错态度不好的局长、公社书记等中层干部,除责令其停职反省交待问题以外,并将他们建起的私房,该没收归公的立即没收,该经济退赔的立即退赔,甚至破产退赔,然后将他们的错误和县委的处理意见,通报全县,公诸于众,引起了社会上的极大震动,群众拍手称快,一些违纪建私房的干部职工纷纷认错退赔,促使&刹风&工作顺利开展;四、抓紧对问题的处理。县委本着政治上挽回影响,经济不让占便宜的原则,对已查清的违纪建房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将所有侵占部分限期全部退赔兑现,侵占过多退赔不起的,将已建私房合理折算交公。到4月上旬止,被没收房屋的1户,自动交公的5户,退基还料的44户,其余经济退赔的户尚在继续清查之中。对于今后私人在城镇建房,县委将采取&统一规划,私人筹资,公家承包,建成验收,归私所有&的办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堵塞违纪建私房的漏洞。
4月21日,县革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成立瑞昌县法律顾问处和瑞昌县公证处。
4月26日,县委向地委上报贯彻落实地委(81)22号文件关于加强治安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的情况报告。报告称,县委常委为了贯彻地委22号文件精神,具体落实了四条措施:一、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群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自觉性;二、组织专门班子,调查处理山林、水利等纠纷,抓紧消除破坏生产、损害团结、危害治安的各种社会矛盾和不安定的因素;三、以县城和码头为重点,集中力量整顿好社会治安秩序;四、充分发挥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县委决定,县公检法司四家的领导和干部,不抽调去蹲农业点,各社(场)公安特派员和司法助理员也不固定包点住队,必须集中精力,一心一意做好本职工作。
4月28日,县委、县革委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的文件要求,决定成立瑞昌县档案局、统计局、物价局。
5月16日,县委发出《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决定从本月中旬开始到6月中旬,在全县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学习、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森林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法律,力争达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通过这次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清除和减少了不安定的因素,出现了安定团结的良好政治局面。
5月28日,县委就加强干部的理论学习问题,批转县委宣传部提出的意见。1981年着重学习《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薛暮桥著)》两本书。计划采取离职到县委党校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方法。
&5月30日,县革委决定,成立瑞昌县地名委员会,由柯亭依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抽调了一批干部,对全县的地名开展了第一次全面的普查。到1985年9月,《瑞昌县地名志》编纂完成,正式出版。
同月,县委、县革委根据上级批准,决定正式开办瑞昌县洋鸡山金矿,列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首任矿长为文河遗。
6月8日,县委为贯彻《国家农委党组扩大会议纪要》和《地委常委会议纪要》的精神,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县委针对各种形式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措施,提出了&完善&、&提高&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清除&左&的影响;要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做过细的工作;要坚持调查研究,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认真处理好各项具体问题;要继续抓紧培训社、队(包括生产队)干部,提高他们在农村改革大转折时期的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水平;对于大队、生产队干部在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如何进行工作,县委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了10项工作职责。
6月18日,县革委根据中央(1980)42号文件和江西省第三次人口普查会议精神,决定成立瑞昌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
6月20日,县委重新恢复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6月26日至30日,瑞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39人,列席代表20人。大会选出瑞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15名;选举刘显枝为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秦玉璞、章秀文、李万生为副主任;选举熊汉川为县长,陈孝林、柯亭依、李汉龙为副县长;选举宋银春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魏元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决定,从这届人代会起,停止使用&瑞昌县革命委员会&的名称,恢复&瑞昌县人民政府&的名称。各公社(场)&革命委员会&也同时改为&管理委员会&( 1984年6月,重新恢复乡、镇建制,一律改称&人民政府&)。
7月6日,经地委批准,何仁先任中共瑞昌县组织部长,免去瑞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王火杰任中共瑞昌县委宣传部部长。
8月10日,县委批转县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决定将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决议》列为各级党组织下半年的中心任务之一,从现在起到年底止,除了坚持二、五学习制度以外,计划分8期利用县委党校轮训国家干部,每期集中学习《决议》12天。与此同时,由领导干部参加,组织宣传力量,向全县群众广泛宣讲。
8月10日,县委决定,分别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人民政府党组,刘显枝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熊汉川任政府党组书记。
8月30日,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共同决定,联合成立瑞昌县信访办公室,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月4日至7日,中国共产党瑞昌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县城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306名。大会审议通过了黄问隆代表县委作的《加强团结,振奋精神,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朱火垂代表县委纪委作的《中共瑞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出中共瑞昌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33名和候补委员4名;选举黄问隆、熊汉川、刘显枝、彭玉学、朱火垂、陈孝林、柯亭依、何仁先、王火杰等9位同志组成中共瑞昌县委常务委员会;选举黄问隆为县委书记,熊汉川、刘显枝为副书记;大会选出了7名纪委委员,组成中共瑞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朱火垂当选为纪委书记,王政民为副书记。
9月8日,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工作的请示报告》。县委研究同意县人大常委会遵照《地方政府组织法》和党中央16号文件、省委25号文件的规定提出的开展工作的6条意见:一、健全人大常委的工作机构,配备专项工作人员,开展正常工作;二、履行对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任免职责;三、建立代表小组,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四、发挥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五、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应有作用,完成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9月15日,县委成立瑞昌县党史资料征集小组,由王火杰兼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汇编等工作。
9月22日至24日,县委召开全县思想战线问题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社镇(场)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县直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文化战线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共90余人。
9月29日,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改名为县委对台工作小组,由刘显枝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归口县委办公室。
10月5日,县委决定成立瑞昌县气象局,与县气象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该局隶属县人民政府。
10月19日至24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800余人,除了县、社(场)、镇的大部分干部和大队党支部书记外,每个公社还吸收2到3名生产队长参加。会议对完善提高生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坚持发挥集体和个人两个积极性,切实保护集体财产,巩固集体经济。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决不是改变所有制,要坚持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切实做到&五统一&(统一计划种植、水利排灌、配药治虫扶持困难户和经营主要工副业)&四保护&(保护好农业机械、仓库、山林、水利设施);二、按照政策规定,继续搞好耕地承包。实行耕地承包,决不是改变土地所有权,一切土地仍归集体所有,社员只能在生产队领导下服从统一计划,对承包的耕地享有耕种、管理、收获产品的使用权;三、切实搞好财务整顿,迅速落实债权债务;四、广开多种经营门路,积极为剩余劳力找出路;五、从多方面着手,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六、认真兑现合同,搞好年终分配。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振奋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浮、软、松&的思想和工作状态,集中力量把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工作抓紧抓好。会议对于落实山权、林权,划分自留山,建立林业责任制,以及搞好秋收冬种,发展多种经营,抓好水利建设和加强财贸工作,努力完成全县财政收入计划等工作,都进行认真地讨论研究,分别作出了部署。
11月2日,县委决定恢复县编制委员会,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由李汉龙任编委主任,另配备2名干部从事编制工作。
11月4日,县委批转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社、镇、场党员代表会的意见》。
12月18日,码头公社文化中心负责人沙转英赴京参加全国农村文化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该中心荣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奖彩色电视机1台。
12月29日,县委、县人民政府批转县编委《关于核定全县党政群机关和公社(场、镇)编制方案的报告》和《瑞昌县机构编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指出,严格编制管理,厉打&精兵简政&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的党组织,必须根据县编委的两个文件精神,切实搞好编制管理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编委《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地方各级行政编制分配方案的报告》,省编委分配给我县行政编制831名,其中安排县委机关(含人民团体)75名,县人大常委会18名,县人民政府(含所属部门)320名,县检察院15名,县法院26名,各公社(场、镇)375名,留机动2名,核定全县企事业费开支人员编制325名,其中,党群机关6名,政府部门297名,社(场)22名。
1月17日,县委遵照省、地委的指示,于5日至12日和15日至17日先后召开了县社领导班子年终总结会与县委领导班子总结会,对1981年全县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参加的县、社两级干部共650余人。会议总结全县经济建设蓬勃发展主要因素是县委突出抓了五件大事:一是狠抓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了;二是全面推行林业&三定&,林业出现了由乱到治的新局面;三是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普遍宣讲到党员和全县人民群众中去,统一了党内外的思想认识,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形成了同心同德干四化的强大凝聚力;四是加强了党的建设,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五是贯彻执行了《准则》,进一步端正了党风,密切了党群关系。会议最后讨论了今年全县的经济发展计划的初步盘子,讨论了县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县、社在职干部学习,加强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准国家干部和职工在城镇&自筹自建&私房,以及家住农村的国家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家属种责任田等4个有关作风的文件。
2月9日,县委决定,成立县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县广播事业局,均属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2月13日至17日,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各级党员干部共600余人。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省、地委会议精神,部署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
2月25日,县人民政府将国营瑞昌县苎麻纤维厂改建为国营瑞昌县苎麻纺织厂,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3月16日,县委决定将县农业办公室改为县农业委员会,并将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划归县农委管理。
3月17日,县委常委讨论决定,县委政法委员会由熊汉川、秦玉璞等8名委员组成,熊汉川兼任书记。
3月18日,县委转发《关于大桥公社建设社、队干部岗位责任制》的通知。通知各社、镇、场党委,要结合本地干部实际,逐步把社、队两级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建设起来,以适应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干部工作新的变化的需要,卓有成效地实施领导和管理工作。
同月,全县开展了&全民礼貌月&活动,重点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4月6日,县人民政府通知各社(场)镇人民政府,遵照中共中央(1981)31号文件精神,分批分期建立文化站,进一步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目前已建站的有码头、南义、高丰、肇陈等4个公社,批准即建的有花园、范镇、横港、九源、横立山、南阳、洪一、大桥和黄桥等9个公社。
4月11日,县文物普查小组成立以后,对全县文物开展普查,先后挖掘出战国时期的青铜器、隋代的瓷莲花盘、唐代的青瓷缶& 本、北宋的青白瓷瓶、南宋的青白瓷罐和元代的青白瓷壶等出土贵重文物27件。
4月15日,县委发出《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中共中央1号文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抓好五项工作:一、对当前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进一步压缩各种非生产性开支,减轻农民负担;三、抓紧财务整顿,提高经济效益;四、按照&一坚持&、&两不变&、&三兼顾&的精神(即: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集体经济建立生产责任制两个长期不变,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正确处理统与包的关系,作到宜统则统,宜包则包,有统有包,统包结合;五、建立和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
4月21日,县人民政府成立县老区建设委员会,熊汉川任主任委员,陈孝林、李汉龙任副主任委员。
4月26日,县委发出关于批转《全县退(离)休干部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同月,日本访华团一行19人来我县码头公社访问。
5月5日,中共江西省委第十七次常委会讨论决定,同意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昌县委员会。5月31日,经县委常委讨论决定,成立由刘显枝、朱绍才、董洪远等14名委员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昌县筹备委员会,刘显枝任主任,朱绍才、董洪远任副主任。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成立政协组织的筹备工作。
5月10日,县政府发出通知,为贯彻省人民政府(1982)22号文件精神,根据行署的统一部署,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在全县开展&安全月&活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这项工作。
5月25日,县委转发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经委《关于进行经济形势宣传教育的意见》。通过宣传教育,着重让人民群众弄清楚五个方面的问题:一、工农业生产在调整中继续稳步发展,经济形势很好;二、近几年国家为人民办了不少好事,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三、政府对物价一贯实行&基本稳定,个别调整&的政策,要相信政府一定能够控制物价;四、既要看经济形势一年比一年好,又要看前进中的困难;五、让人民懂得&一要吃饭,二要建设&道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同月,南义公社业余剧团参加全省业余剧团评比会演,演出的《郑小姣》节目获二等奖,演员章新华被评为优秀演员。
6月3日,县委贯彻地委4月6日通知精神,成立县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领导小组,由熊汉川任组长,朱火垂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6月18日,县委批转县法院等四单位《关于新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搞好综合治理,把全面施行新婚姻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7月17日,县政府批转县文教局《关于加强普及小学教育几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教育的领导,把普及小学教育真正纳入自己的工作日程,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和教育政策,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政治思想工作,有的放矢的解决新的实际的问题。对于校舍、教学设备、师资和民办教师的报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检查,切实解决,力争1990年以前普及全县小学教育。
8月27日至30日,瑞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22人,列席40人。大会圆满完成了预定的议程,增选宋椿炎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陈定荣为副县长。
9月10日,县政府为贯彻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发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年满11岁以上的人员,除老弱病残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4株,包栽包活,长期坚持,绿化祖国,造福后代。
9月28日,县政府为贯彻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经县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颁布了《瑞昌县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规定》。
10月10日至13日,共青团瑞昌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在县城隆重举行。出席大会代表312人。大会号召全县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高举共产主义旗帜,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突击手。
10月19日至25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参加会议的干部1104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的十二大文件,研究在农村宣讲十二大文件的安排和要求学习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讨论进一步完善生产责任制和继续落实林业&三定&,布置今冬农业生产和财贸等工作。
11月3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成立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机关的财务、财产、房屋、生活、卫生、安全保卫、县招待所和城镇所属一切社会活动等各项工作。
11月5日,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始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工作。
11月6日,我县创造的瑞昌Ⅱ型柴灶,10月4日在鹰潭市召开的全国农村省柴灶评比会上,被评为全国优秀省柴灶。县政府于11月6日发出通知,在全县大力推广。
11月20日,县委成立瑞昌县党史资料征集和县志编辑办公室。
1月16日至18日,县委召开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党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着重研究加强我县党员教育工作和农村政治工作的办法、措施和要求。1月26日,县委又专门发出了《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的工作的(四条)意见》。
1月21日,县委发出通知,经地委同意,王道源任中共瑞昌县委常委。
1月22日至2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首次全县农业劳动致富典型户经验交流会。
2月4日,县委发出通报,表彰高丰、大桥、码头等3个公社党委为全县1982年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月8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发出通令,表彰码头公社、江洲造船厂、乐园公社南庄大队民兵连等48个单位为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还表彰了88名民兵工作先进个人。
3月23日,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负责支援大沙铁路瑞昌段工程的建设。
3月24日至26日,瑞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出席大会代表220人,列席代表38人。大会在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定以后,还作出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宪法的决议》,最后选出马廷士、刘显枝等8人为出席江西省六届人大代表。
4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认真抓好普及教育和农民教育的通知》。指出,普及教育是党和国家的大政,农民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根据九江行署制定的全区教育规划,要求我县在1983年内实现普及教育,实现无盲县。为胜利实现教育上的两大任务,通知对当年的小学教育和农民教育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4月20日,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公安局《关于整顿城乡社会治安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总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改革精神,把治安整顿由打击处罚为主转到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违法青少年教育为主的指导思想上来。主要任务是狠抓六个落实:一、乡规民约和治安责任制落实;二、失足青少年帮教落实;三、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四、文明安全活动落实;五、遵师爱生教子活动落实;六、群众检举揭发的案件和问题要调查落实。
4月22日,县政府报经上级批准,决定兴建全县首座日产30吨油脂加工厂,使我县生产的油菜子可以就地加工。
4月25日,县委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印发了县委副书记刘显枝在全县纪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讲话报告中提出了四项工作意见:一、广泛深入地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增强党员的党性上狠下功夫;二、狠刹群众反应最强烈的几股歪风,必须坚决刹住党员干部违纪建私房,在&三招一转&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以及违犯财政纪律、乱砍滥伐森林、大搞封建迷信等影响最坏的几股歪风;三、进一步加强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坚决改变软弱涣散的状态;四、加强党委领导,党委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纪检工作。县委在批文中特别提醒全党,党风不正之风已到了非解决不可,也到了全党下决心解决的时候了。要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对一切歪风邪气敢碰、敢抓、敢管,搞好党风,带好民风。
4月25日,县委办公室根县委领导的意见,将县委对台工作小组1983年对台工作意见批转下发到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意见中明确指出,争取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大业,是八十年代三大任务之一。
5月3日,县政府成立瑞昌县全民义务植树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县义务植树运动和全县造林绿化工作。陈定荣任主任委员。
5月26日,县委决定成立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由刘显枝任组长。
5月27日,县委发出《关于学习宣传张海迪的通知》。张海迪是山东省的一位女青年,因病瘫痪,但她不悲观不退缩,矢志奋斗,开拓了一条为祖国为人民作贡献的宽广道路。张海迪是党培育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优秀代表,青年的先锋,时代的楷模。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张海迪的活动,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具体部署,并同&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受&活动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全县党团员和广大青年中,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层层兴起学习热潮,使张海迪精神在各条战线开花结果。
6月14日,县委、县政府下达《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计划从本月15日到7月15日,在全县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广泛深入地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使每个公民知法、守法,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6月15日,县政府发出通知,鉴于我县建立乡政权的工作已经结束,决定从6月20日起启用瑞昌县湓城、洪岭、范镇、九源、乐山、横港、峨嵋、和平、南义、乐园、肇陈、洪一、花园、洪下、高丰、横立山、南阳、黄金、夏坂、码头、流庄、大桥、黄桥等23个乡政府新印章。8月31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瑞昌县黄桥公社(申报时的原名,下同)更名白杨乡,原湓城公社更名桂林乡,原大桥下公社更名武蛟乡。
6月25日,县政府通知,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瑞昌县设置码头镇,管辖原码头公社范围。
自6月下旬以来,我县大雨连绵,持续40余天,总降雨量达435.5毫米,超过1982年同期一倍以上,造成河水猛涨,库圹饱肚。长江码头水位最高达到22.95 米,超过警戒水位3.95米,持续22米以上水位达一个多月,居高不下;赤湖水位最高达到8.9米,超过历史最高水位,又因受长江高水位顶拖,不能开闸放水,同样居高不下,除上脚湖圩堤以外,其它千亩以下圩堤全部漫顶;赛湖大堤外河水位,7月20日超过警戒线2.31米,凌晨三分场堤段破堤倒坝,整个三分场一片汪洋。面对暴雨洪水的袭击,县委、县政府立即作出部署,组织动员3.5万多名干部和群众投入抗洪抢险斗争。上级还及时调来一连舟桥部队,支援我县守卫长江梁公大堤,确保安全。经过40多个日日夜夜与洪水奋战拼搏,终于战胜了长江3次大的洪峰,保住了长江梁公、赤心两堤的安全,保住了全县67座中小型水库全部安全渡汛。但是由于江湖、内河和库圹水位高,持续时间长,加上多次暴雨引起的山洪,仍然造成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受灾范围遍及全县26个社、场、镇;受灾作物面积达14万余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2%以上,全部无收的有7万余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1%以上,其中粮食作物8.4万亩,无收的占4.2万余亩,损失粮食4440万余斤,棉花5.7 万余亩,无收的占2.8万余亩,损失皮棉4万多担;倒塌房屋2700 余间,死5人,受灾总损失达190万元。灾情发生后,县委对于生产救灾、恢复水毁工程、赛湖堤的复堤堵口和灾民的安置及生活安排,都及时作出部署,及时发放救灾款4万元,并向赛湖灾民供应了两个月的口粮。
8月16日,县委发出《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的通知》。指出,《邓小平文选》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国大纲,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邓小平文选》收入了邓小平在1975年1月至1982年9月期间的重要讲话、谈话,共47篇,其中39篇是过去没有公开发表的,文选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艺、统一战线、军队和党的建设等方面。
同月,县委为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卫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刑事犯罪实行&坚决打击,一网打尽&的方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象搞土改那样,在全县掀起打击刑事犯罪的高潮。8月17日,县委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第一战役首仗作战方案》,对首仗的指导思想、任务和打击对象、组织领导、战役时间,以及执行政策等方面,都作了详细部署,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了确保战役全胜,整个战役由县委统一领导,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公、检、法、司全力以赴,并组织150人上阵作战。《方案》要求,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要严守纪律、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首仗打响以后,8月27日,县委根据中共九江市委的电话会议精神,发出了《关于加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宣传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开动各种宣传工具,充分运用党的政策威力,层层发动群众,使这场斗争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掀起检举揭发刑事犯罪分子破坏活动的高潮,在全县各地布下天罗地网,使犯罪分子成为人人喊打的过待老鼠,促使其坦白交待,投案自首。从8月中旬到10月中旬首仗告捷,共摧毁犯罪团伙20个,破获各类案件11起,缴获脏款脏物折2.28万余元,作案工具和凶器200余件;同一时期,有41名罪犯主动投案自首,促进了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10月2日,县政府根据全县各种水利工程在抗御今年特大洪水中发挥的作用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并针对我县水旱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的情况提出了《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意见》,确定今冬明春水利建设以除险情、保安全、抓配套、增效益为指导思想,重点抓好现有工程的加固、改造,有效地提高工程灌溉效益和抗御水旱灾害能力。。
10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受国家公安部委托,隆重举行庆功表彰大会,表彰全国公安先进单位&&瑞昌县公安局。该局今年受到国家公安部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10月24日,县委批转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第一仗的情况和第二仗部署的报告》。《报告》要求继续以中共中央(83)31号文件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以集镇内部单位和治安情况复杂的乡(场)为重点,从现在起到1984年元月中旬,进一步掀起第二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高潮,坚决把漏网的、流窜的、久侦未破的、未触动的死角,统统进行一次扫荡,在打击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综合治理。
11月4日,县委转发了县委宣传部等14个单位《关于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个中心,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干部和群众广泛宣讲党和国家关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力争在全县城乡形成一个共同关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气。
11月5日,日本瑞湘会第三次友好访华团一行40人来我县参观访问。当天,参观了城镇小学,受到全校师生热烈欢迎。
11月23日,县政府成立全县生产救灾委员会,由副县长陈定荣任主任委员。具体领导全县的生产救灾工作,重点抓好赛湖三分场和沿江滨湖地区等重灾区的灾民过冬安置、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生产自救、复堤堵口等工作。
12月3日至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1983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确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两年见效,三年好转,为保卫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会议要求深入贯彻中央36号和31号文件精神,在严打的同时,抓紧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低制和清除精神污染,加强法制教育,搞好文明安全活动,整顿好内部治安秩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预防犯罪工作,真正把各项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
12月10日至11日,瑞昌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四次会议。这次代表大会是根据地市机构合并后,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提前换届的需要而提前召开的。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83)36号文件和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整党和清理精神污染等问题的讲话的精神,选举刘显枝、黄问隆、熊汉川、贾福荣、孙福和等45人为瑞昌县出席九江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12月12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为了保证《规定》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瑞昌县处理干部、职工违犯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熊汉川任组长,负责全权处理违犯计划生育有关事项。
12月16日,县委作出《关于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安排》。这次县级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建设第三梯队的指示,解放思想,放宽视野,选拔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到领导岗位上来,配备好县级五套班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对于县委部、室和政府委、办、局这一级机构的正副职,也应按照领导班子&四化&的要求,坚持公道正派、光明正大、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任用。为了加强领导,成立中共瑞昌县委机构改革人事安排领导小组,由黄问隆任组长,何仁先任副组长,朱火垂、陈孝林、秦玉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仁先兼办公室主任。
1月6日,县委全文转发了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机关分房、住房、收费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切实贯彻执行。对于超过住房面积不退的,一律按规定的标准,县级干部从83年12月1日算起,其他干部、职工从84年1月1日算,由其所在单位从四月份工资中扣除,加收房租费。
1月10日,县委、县政府发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意见提出了10项重大措施:一、划足自留山;二、鼓励社员投标承包造林;三、抓好封山育林和次生林改造、稀疏残林补植更新;四、落实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五、加强森林的经营管理;六、巩固提高国营、社队林场;七、公社、大队、生产队(人民公社机构撤销后改为乡、村、村民小组)分级积累营林基金;八、实行营林奖励与奖售;九、尽快把林业科学技术转化为林业的现实生产力;十、切实加强对林业的领导。
2月11日,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江西省编委《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有关问题的几点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报经九江市委、市政府批准,确定我县县级党政机关机构的设置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县政府工作部门设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物价局、交通局、农业畜牧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电力局、社队企业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劳动人事局与编制委员会合署,卫生局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合署,教育局与体育运动委员会合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以及县直机关党委等组织机构,按照党章、宪法和有关规定设置。
2月20日,经中共九江市委报经省委批准,对中共瑞昌县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县委常委会由姚洪瑞、何仁先、严春忠、王道源、陈孝林、陈洪源、余水法、郑慧怡等7人组成。姚洪瑞任县委书记,何仁先、严春忠任副书记,原县委书记黄问隆改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同月,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共中央(84)1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进行了合理调整,决定实行土地承包十五年不变,并向承包土地的农民颁发了土地使用证。
3月6日,县委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84)1号文件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联系本县实际,着重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县委书记姚洪瑞作了题为《大胆解放思想,放手发展商品生产,进一步开创我县农村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一、思想上必须有一个新的转变,即:从旧的经济模式中转变过来,树立在实践中创新的思想;从自然经济观念中转变过来,树立生产和流通同步发展的思想;从官商作风中转变过来,树立为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服务的思想;从包购包销中转变过来,树立以计划指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思想;从单纯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中转变过来,树立运用经济规律指导商品生产和流通的思想。从而真正做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商品经济上来;二、工作上必须有一个新的起色;三、作风上必须有一个新的改进。会议决定,从这次会议结束后开始,各部门、各级干部都要建立联系点,抓好样板户,实行定点定人定责任,年初交任务,年底交成果。县五套班子成员,确保二分之一的力量抓经济工作,三分之一的时间下农村。县委还决定恢复县委农村工作部,以加强农村工作的领导。
4月6日,县委批准县委换届选举和政社分开、建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乡换届选举和政社分开、建乡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实行一社一乡建制,全县共建立22个乡、2个镇。原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机构同时撤销。
4月7日,九江市各县(区)党员教育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市委书记王泽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我县县委组织部,以及码头、高丰两乡党委分别介绍了县、乡两级党委关于党员教育的经验。
4月11日,县煤矿南田矿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6人,伤12人,经济损失20多万元。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省、市有关部门派来慰问团进行慰问。
4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发出通知,全文转发了省委、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普遍实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从各自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和人员构成等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建立各种形式的以&职位分类&和职责分工为基础的个人分工负责制。5月23日,县委成立县党政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委员会,由何仁先任主任委员,严春忠、陈洪源任副主任委员,具体负责领导这项重要工作。
4月23日,县委决定,调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部分成员和成立政协县筹备委员会党组。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由黄问隆、秦玉璞、章秀文、柯亭依等四名委员组成,黄问隆任书记,秦玉璞任副书记。
县政府党组,由严春忠、陈孝林、陈定荣、徐昌仁、易绍舜等五名委员组成,严春忠任书记,陈孝林任副书记。
政协县筹备委员会党组,由熊汉川、朱火垂、王火杰、李汉龙、李汉先等五名委员组成,熊汉川任书记,朱火垂任副书记。
4月25日,县委下发通知,成立瑞昌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陈孝林任主任,王道源、秦玉璞、葛学模、易绍舜任副主任。
同月,省妇联组织妇女&四自&(自尊、自重、自爱、自强)报告团来我县举行报告会。
5月5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贯彻《规定》态度要坚决,进度要加快,步子要稳健,要坚持群众路线,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抓好试点,取得经验,推广全面;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主动参加改革,支持改革,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为企业松绑,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部门和企业单位的领导,要站在改革的前列,做改革的促进派。
5月25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的精神,决定成立瑞昌县企业调整整顿领导小组,严春忠任组长,陈洪源、徐昌仁、柯亭依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领导全县企业调整整顿工作。
5月28日,县委就迅速建立和健全基层纪检组织的问题批转县纪委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是:一、在各乡、镇、场和县直属机关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该级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乡、镇、场所属村及直属单位党支部设一名纪检委员,由党支部副书记或一名支委担任;二、成立党组、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局、厂矿单位及下属基层单位配备专职纪检员,由党组织副书记或一名委员担任;三、按照&四化&要求,挑选配备好纪检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四、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五、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迅速健全各级纪检工作网络。
同月,为了进一步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成立瑞昌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何仁先任组长,陈定荣、曹中雪任副组长,具体负责领导全县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
6月1日,洋鸡山金矿选矿试车成功,正式投产。
6月23日至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昌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隆重举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纪委、县人武部等党政军领导部门,都分别向大会致了贺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瑞昌县筹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瑞昌县第一届委员会和常委会。熊汉川当选为主席,朱火垂、王火杰、李汉龙、李汉先、王金亨当选为副主席。政协瑞昌县委员会的成立,充分反映了我县统一战线工作的巩固和发展,体现了全县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的大团结,这必将促进我县政治、经济和社会进一步稳定和发展。
6月25日至29日,瑞昌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隆重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236人。出席政协瑞昌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瑞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瑞昌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瑞昌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瑞昌县人民法院和瑞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黄问隆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秦玉璞、章秀文、柯亭依、宋椿炎当选为副主任;严春忠当选为瑞昌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孝林、陈定荣、徐昌仁当选为副县长;罗喻圣当选为人民法院院长,魏源震当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月4日至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科技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姚洪瑞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必须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作:一、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真正做到对知识分子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二、建立健全科技推广网络,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三、迅速建立科技情报系统,不断为发展经济传递信息;四、坚持两条腿走路,解决科技工作的经费问题;五、奖励科技成果,表彰先进科技工作者。
7月20日,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84)18号文件精神,作出了《关于乡(镇)党委、政府、经济组织的主要职责的规定》。文件要求各地在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后,要明确划分党委、政府和乡级经济组织的职责范围,尽快改变党、政、企不分的状况,建立和不断完善各自的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的职能作用,扩大乡(镇)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开创乡级工作的新局面。
7月21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群众集资办学的决定》,本月30日又作出决定,成立县勤工俭学集资办学领导小组,由严春忠任组长,陈孝林、李汉龙、朱汉盛任副组长。县委要求,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83)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集资办学的领导,坚持办好农村学校教育,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集资,尽快改变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8月3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落实民办教师报酬问题的决定》。规定:一、全县从1984年起,民办教师全部实行乡(镇)统筹工资制,每人每月暂定工资35&40元,少数经济收入较高的乡(镇),可高于当地全劳力的正常收入(含国家补助部份);二、民办教师工资的集体补贴部分由乡(镇)负责筹集,列入当年预算。决不能把民办教师工资的补贴部分摊派给学生家长;三、民办教师工资,应根据本人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并参照教龄长短,合理评定等级;四、民办教师的福利基金,应列入乡、镇、场的统筹范围;五、民办教师的工资要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兑现。
8月20日,县委批转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清收干部职工借欠公款工作的意见》。到1985年3月底止,通过&清班子、扫院子&等强硬措施,已将97%的拖欠公款收回,共达27.5万元。
8月30日,由江州造船厂建造的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一艘1500客位的大型沿海双体&瑞昌号&客轮建成下水。中央交通部、江西省政府和上海市海运局领导来瑞昌参加典礼,热烈祝贺。
同月,县委副书记、县长严春忠,写信给在全国各地工作的专家、学者、教授和各界著名人士,请求他们为振兴瑞昌出谋划策,给予热情的支持和帮助。
9月5日,县委全文转发了市委《关于调研员职责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调资升级按同级干部一样对待。
9月10日,瑞昌县苎麻纺织厂与广洲绢麻纺织厂联营,扩建了拥有3200纺锭的纺纱车间,经过反复试验,已试产出纯麻纱新产品,填补了省内纯麻纺生产的空白。
9月15日,县委、县政府联合举行建国35周年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报告会。县委副书记、县长严春忠在会上作了《关于建国35年经济建设辉煌成就》的报告。参加报告会的各级干部和各届代表共800余人。
9月17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瑞昌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县城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292人,代表全县9984名党员。姚洪瑞代表四届县委向大会作了《致力经济改革,加强党的建设,为振兴瑞昌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朱汉初代表四届县纪委向大会作了《纪委工作报告》。大会选出了30名委员和4名候补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瑞昌县第五届委员会,经五届县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姚洪瑞、何仁先、严春忠、陈孝林、陈洪源、朱汉初、柯长生当选为县委常委,姚洪瑞当选为书记,何仁先、严春忠当选为副书记。大会还选出15名纪委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瑞昌县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朱汉初当选为纪委书记,王政民当选为副书记。大会同时选举了出席中国共产党九江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9月24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推进经济改革,给企业&松绑&放权的若干规定》。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下放劳动人事管理权限;二、改革商品流通体制;三、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四、放宽对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联营个体企业的税收政策和信贷限制。
9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林业表彰大会。会上,表彰了143个林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向受表彰的单位代表和个人颁发了奖旗、奖状和奖金。
9月27日,县政府召开侨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归侨、侨眷、侨属和港澳同胞代表50多人。县长严春忠在会上作了讲话。
9月28日,我县码头镇建起的全县第一个乡级文化楼、体育场、 滨亭等综合性群众文化体育游乐设施,于今日举行正式开放典礼。省、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县委员会的领导,都前来参加开放典礼,并参观了楼、场、亭、台等文体设施,中央文化部还发来贺电。
10月8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开创全县乡镇企业新局面的决定》。决定要求1984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计划达到1793万元,1985年上升到2590万元,实现翻番目标。后几年按18%的年均速度递增,到1990年总产值达到5200万元,实现翻两番。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定》要求必须下决心改革统得太多、管得过死的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清&左&、&松绑&、放权、减压。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农村商品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全县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同时对乡镇企业的有关政策,按照中央、省委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县税务局对乡镇企业的税收政策要在15个方面放宽;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乡镇企业申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要从快从简;三、县财政局要在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四、县农行每年应专户列支扶持乡镇企业贷款指标;五、县林业局应允许乡镇供销公司或供销经理部利用小材小料和幼林抚育间伐材生产木制成品、半成品出县销售;六、县计委对乡镇企业生产所需燃料,原材料要给予优先照顾;七、县物价局对乡镇企业的物价管理要适当放宽;八、县粮食、商业、供销等部门,要在农副土特产品加工和经营上应给乡镇企业提供必要的便利;九、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大力帮助乡镇企业引进、培养人才,进行智力开发。《规定》还要求各乡、镇党政组织认真搞好现乡镇企业的整顿、改革、提高,进一步发挥经济效益。在整顿好现有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挥优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创办新企业,为今后翻番打下坚实基础。
10月26日,县委决定成立县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领导小组,严春忠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的事务。
10月27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文件的意见》。
11月2日,在我县范镇乡良田村发现一处人类居住遗址&&良田寺遗址。经江西文物考古队鉴定,属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的遗址。出土文物有石锛、石镤、石铲、陶豆、陶鬲、鼎足、器盖、缸片等。为研究早期赣北地区人类居住情况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文物资料。
11月4日,县委成立《瑞昌县志》编纂委员会,严春忠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资料搜集和编纂工作。
11月5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广播工作的决定》。根据省委关于全省广播事业发展规划,决定到1987年建成一个质量高、效能好的全县广播宣传网,达到乡乡、村村、组组通广播,70%的户或厅堂安有小喇叭,户户、人人都能听到广播。
11月7日,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的若干具体规定》,就我县城镇私人建造住宅的问题作出18条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既鼓励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又要防止在建房中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既要积极改善城镇人口的居住条件,又要杜绝不正之风。
11月8日,县委根据省、市委关于党政分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印发了《县委职责范围》和《县委工作制度》。职责范围包括九项内容: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定、指示,结合本县实际,确定一个时期全县性的工作任务和战略部署;二、决定全县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项目、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执行结果;决定每年财政预算和计划外需要动用的机动财力;决定县、乡、村三级的机构设置;三、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四、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市委委托管理的干部进行培训、考核、任免、奖惩;五、研究解决军队和民兵建设的重要问题;六、讨论公、检、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七、讨论人民团体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八、讨论和解决政权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党组提请县委决定的问题;九、办理中央、省委、市委及其各部委交办的事项。县委的工作制度包括集体领导、调查研究、信访接待、文件签发和会议审批等5项主要制度。
11月12日,鉴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对下列机构主要成员进行了调整:
中共瑞昌县委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严春忠任组长,副组长2名。
瑞昌县信访领导小组,何仁先任组长,副组长2名。
瑞昌县保密委员会,由朱汉初任主任,副主任3名。
瑞昌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由严春忠任主任,副主任3名。
中共瑞昌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由柯长生任组长,副组长1名。
11月26日,全国植棉模范胡华先逝世。中共九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县委员会、县纪委等领导机关分别送了花圈,市、县部分领导并亲自到武蛟乡向劳模遗体告别。乡党委、乡政府举行了追悼会。
12月1日,县委书记姚洪瑞、副书记何仁先、县长严春忠等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120多人,肩扛锄头、铁锹,到高丰林场参加营造&千亩林&劳动。
12月1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表彰大会,对在严打中积极检举揭发、侦破、追捕、起诉、审判、劳改劳教和综合治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41个先进集体和16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12月中旬,我县码头镇13岁盲童王海浪在京举行的全国盲人音乐录音评比会上,获童声独唱表演二等奖;柯遐伟、何国良创作的《我们盲童上学校》歌曲获创作三等奖。
12月28日,经县委批准,成立瑞昌县博物馆。
同月,经九江市人民政府检查验收,正式批准瑞昌县实现普及初等教育和无盲县。
同月,瑞昌县码头镇被评为全省&五讲四美三热爱&先进集体;夏畈乡夏畈村被评为全省&文明村&。
1984年,瑞昌民歌《挑郎》、《叫我怎么不唱歌》两首,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入《民歌一百首》一书,向全世界公开发行。
是年,码头镇文化中心被省文化局评为全省乡镇文化中心标兵。
同年,由县文化馆干部闻先明作词、县文联副主席张绪刚作曲创作的民歌《梆歌飞出心窝窝》,录选编入《中国民歌》第四卷。
同年,瑞昌县中医院筹建开业。
1月1日,邓小平同志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一书在全国发行。该书反映了邓小平近两年多来,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提出和闸述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主张。他在书中强调指出,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高一些,更快一些,并且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要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他还强调指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都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该书在我县发行后,各级党组织迅速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订购学习,县委并将此书列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整党的重要学习材料之一。
1月12日,县委发出《关于对全县党员进行改革理论和政策教育的通知》。通知要求这次教育要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改革的决定》和《邓小平文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重要性,更好地掌握改革的理论和基本政策,真正做勇于改革、善于改革的好带头人。
1月16日,县政府公布,经县有关部门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地名、水利、农田等3个普查,对县域土地面积进行了多次量算和核实,以国家测绘局1955年航测(1966年出版,1971年修测,1972年再版)的1:5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作底图,对照各乡图幅的面积值,包括陆地和水域,1985年1月,全县总面积为1441.6平方公里。
1月21日至23日,我县举行首届教师职工代表大会。县委副书记何仁先、县长严春忠等党政领导分别代表县委、县政府到会祝贺并作了讲话。会议一致通过《瑞昌县教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和《瑞昌县教育体制试点方案》。
2月26日,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武蛟乡大桥邓家村、高丰乡腊树村等14个村为全县&文明村&;授予码头文化中心等33个单位为全县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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