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注册护士资格证,工作人员说实习医院非教学医院!本人实习的医院有十几年的教学经历,别人注册都行

医院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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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医广{2015}第 号
医院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0:00:20)?教学管理
二、临床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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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临床课程考核细则
根据包头医学院《教学工作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常规》、《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以及加强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临床教学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以使考核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一、目的和意义
临床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学生所学课程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评定,是对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督促,是检测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是教学工作改进、教学质量反馈的主要途径,为学校掌握教学动态和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提供可靠依据。加强临床课程考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考核种类及基本要求
1、教学计划中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选修课),每学期都要按规定进行考核。
2、考核的内容与要求一般为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不另出复习提纲或指定考核范围,不允许暗示或提示考试内容。考核前,教师不做集体辅导。
3、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采取百分制记分(六十分为及格),考查采取五级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每学期的考试课应为4~6门。
4、凡有实验、实习内容的课程,都要进行实验、实习考核。
5、缺实验、实习达某门课程实验、实习三分之一学时以上者,按实验、实习课不及格论,均不得参加本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按零分处理。
6、学生累计缺课达某门课程三分之一学时数,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式考核。
7、结课考试于每学期中和期末2周内进行。考查课考核,可结合学生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情况、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评定,考查在本课时数内完成,不另行安排时间。考试课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8、考核成绩统一由教务处载入学生成绩档案,学生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方法
考核具体方法可根据教学目的、学科的特点,采用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一次笔试时间,一般为两个小时,毕业考试时间不超过三小时,口试时间为30分钟。
四、考核试卷
(一)命题与审定
1、命题要求:命题是考试的核心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期末考试或结课考试的命题全部实行“考教分离”,即本轮教学的授课教师不参与命题工作。考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既要涵盖全部教学内容、注重“三基”考核,又要突出重点、有分析综合、难度适宜。命题量要求偶数,各种题型的试题按难易度顺序排列。
命题完毕进行审查。命题过程和试题为学校机密,任何人不得泄漏试题内容,否则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2、命题方法
(1)题库命题
本科主要课程全部采用校级题库命题。教务处在考试前三天下达《试题分配计划表》,由教研室主任做出试题分配计划并指派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到教务处协助抽组A、B两套试题及标准答案。
(2)教研室命题
未建题库的课程,由教研室按照教学大纲、教材命A、B两套试题。如为两个以上医院共讲的课程,则由临床医学部统一组织命题,教师在命题前应编写“双向细目表”,以保证试题的内容、类型、层次、比例等分配合理,与教学大纲的符合率高(题量60~70道)。命题同时应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试卷用碳素笔字迹清楚地誊写在试卷纸上。
(3)命题完毕,认真复核校对,避免内容差错,最后审定上交。
(二)试卷印制、装订与密封
1、命题完毕并审定后,提前三天由教研室或教学科派专人密封送交学校教务科,并登记签名,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当即退回。
2、试卷印刷、装订、密封由教材科于考前二天内完成,要注意保密。
(三)考场设置与组织管理
1、考场设置;结课和期末考试的考场由教务处统一编排,于考试前两周公布。
2、考场组织:考场组织是考试的重要环节,监考是维持正常考试秩序的保证。各理论授课承担医院教学科、教研室选定责任心强、作风好、有经验的教师承担主监考,教辅人员或行政人员承担副监考。监考教师阶梯教室不少于3人,中、小教室不少于2人,各教研室之间可交叉配备。各教学管理部门领导要深入考场巡视,检查教师监考情况和学生考试纪律,处理考试中的各种问题。
3、主监考教师职责
(1)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领取《学生成绩册》、《监考工作报告》和《考场记录》。
(2)考试前30分钟到教材科领取试卷,开考前拆封、清点份数。至考试结束前,多余试卷任何人均不得带出考场。
(3)考前安排好考生座位,可张贴考号或在黑板上标明按学号就座的顺序,并注明监考教师名字及举报电话。座位间隔必须合理。
(4)宣读考试纪律、《考场指令》及注意事项,发放试卷后,公布总页数。
(5)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监考工作报告》、《考场记录》,应尤其注意缺考学生的记录,及时送到临床医学部并进行试卷的密封装订。
(6)履行其他监考人员的职责。
4、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工作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监考教师是严肃考试纪律的主要执行者,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纪律,自始至终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清场,认真清查考生所带用具,要求除考试必需的学生证、笔、直尺、橡皮外,任何书籍、笔记、数表、草稿纸、手机、快译通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凡带入考场的收缴后集中存放。
(3)考生在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监督检查考生按号入座,核实学生证件,谨防冒名顶替,清点、记录参加考试人数。
(4)在考试过程中要加强巡视,及时发现、解决考场上发生的各种问题。在考场内不得看书、看报、交谈、吸烟及从事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亦不应一味埋头看空卷。放松监考和听任违纪作弊是失职行为,将受到相应处分。
(5)对一切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凡发现证据确凿的违纪或作弊行为,应当场宣布试卷作废,但该生不得退场,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答卷,并填写《考场违纪登记表》,及时报教务处。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提出与试题答案有关的问题一律不予回答,严格执行规定的考试时间,不得任意延长或缩短,特殊情况须经请示上级教学主管部门。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掌握好时间。
(7)在监考过程中的讲话、巡视应尽量避免影响考生的正常答卷,不得无故翻阅正在考试的考生试卷,不得给学生提示或暗示。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集试卷,清点试卷是否与考生人数一致,若发现缺少或多出试卷,必须查明原因。
5、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及必需的笔、尺、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可冒名顶替。
(3)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就座,不得任意挑选或随意调换座位,不听指挥者,监考人员可劝其退出考场。
(4)迟到15分钟以上者, 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论处;考试全过程不得退出考场。宣布考试结束后,学生停止答卷,仍坐在座位上,监考教师收齐全部试卷清点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不交试卷者,责任自负。
(5)拿到试卷后, 应首先清点试卷页码,检查试卷是否破损,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应及时举手提问予以解决,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写姓名、学号等,不得在试卷密封线外面作任何标记。
(6)闭卷考试,考生不得将教科书、笔记本、手机、呼机以及与考试有关的其他学习材料带入考场,如有携带应主动放置于指定地点。凡不听劝告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考试中间发现座位或桌内有书、笔记等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7)严禁任何形式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考试中有夹带字条、抄袭、传递信息行为者监考教师宣布其试卷作废,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正常重修,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8)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
(四)评分与登分
1、密封后的试卷,不得带回家中,由教研室主任领回教研室进行评卷。如为两个以上医院共讲的课程,则由临床医学部统一组织评卷,要求封闭式评卷。
2、教师在评分前要讨论标准答案,明确采分点之后再开始严格评卷;采取“封闭式”流水作业评卷,主观性试题必须由专业教师评分,每个试题的评分教师应相对固定,各题评分教师应在题号上签字。客观性试题卡由电脑评分。对缓考、重修试卷同等对待,不得随意加、减分数。试卷评定后要有专人负责核查,并明确每份试卷所得总分,核查无误后方可拆封。
3、拆封后的试卷应由专人负责将成绩登在《学生成绩册》上,各教研室主任必须确定所报成绩为总成绩(包括理论与实验、实习成绩),一式二份,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签字后教到临床医学部统一录入成绩,教研室、科教科、临床医学部及教务科各保存一份。教研室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教研室上交的成绩册任何人不得涂改,如确系有误必须修正时,教研室应出具文字说明,并在修改处签字和加盖科教科公章。
4、任何人不得干预教研室正常评卷工作。评卷工作应于考试后三天内完成,并统计出成绩分布、均分、标准差。通常考试结果,群体成绩呈正态分布,均分75±5,标准差7~9之间,全距25~30。如果群体成绩分布与上述要求相差很远,教务部门有权调整之后再向学生公布。
5、登分后的试卷及标准答案全部送交临床医学部,临床医学部随机抽查部份试卷,发现有错评、漏评,通知教研室修正,如差错率&2%,则全部退回教研室重新评定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试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
为了进一步提高考试质量,更有效地发挥考试作用、及时修正试题库,要求每次考试后,必须进行试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试题质量分析由各教研室派一专人到临床医学部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分析结果在教研室、科教科、临床医学部及教务处各保留一份。考试质量分析及考试总结应上报临床医学部和教务处。
(六)考试成绩和试卷管理
1、考试成绩应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临床医学部进行成绩录入,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可向临床医学部提出查卷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临床医学部负责组织核查,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2、试卷上交临床医学部封存5年以上。
(七)抓好考风,严肃考纪,教师是关键。凡在辅导、命题、印制、试卷交接、考试、评判过程中发生漏题、泄题、涂改试题答案或分数、给分不当、擅自公布分数等事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实验、临床见习教学考核
实验、临床见习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实践性环节,是作为理论学习的继续、补充和扩展,具有课堂教学所不能代替的独特作用。
1、考核范围:诊断学、外科学总论实验,内、外、妇、儿科临床见习,都必须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诊断学、外科学总论实验报告、体格检查、技能操作;内、外、妇、儿科临床见习病历、诊断、治疗。
3、考核方法:可采取开卷、闭卷、口试、实际操作、实验报告、病历等形式。
4、成绩记载:实验、临床见习教学成绩应占该门课程成绩的15%。应包括提问、小测验、实际操作、实验报告等,各考核项目所占比例,或由各教研室(实验室)确定。
(1)实验、临床见习课缺课三分之一学时以上者,成绩以不及格论,并不得参加本门课程考试;
(2)实验报告抄袭他人的,一经证实,成绩按零分处理;
(3)实验、临床见习成绩报临床医学部后与理论考试成绩按比例算出总成绩上报。
六、毕业实习考核及毕业考核
1、毕业实习是关系到学生将来能否胜任医疗、医技、护理工作的主要环节,是培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阶段,必须高度重视。
2、毕业考核包括:毕业实习临床技能考试(即出科考试),在内、外、妇、儿各科实习结束时进行;毕业考试在全部实习结束后进行。
七、缓考与重修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申办缓考手续,各有关部门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要从严掌握。
2、因病申请缓考的学生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教务处备案。
3、缓考学生及考核不及格学生的相应课程随下一届学生重修。
三、临床理论教学
一、目的和意义
临床理论教学是教师根据培养目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系统地、科学地传授医学理论知识的过程,是培养学生科学思维、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承担着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任务。抓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加大管理力度是提高教学水平的保证。根据《包头医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十五”规划》和包头医学院2001年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理论授课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有关教学规程。
二、组织机构
建立独立、完整的理论教学管理网络,即在教务处及临床教学部的指导和协调下,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应由一名院长或副院长分管教学。科教科(医教科)负责医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教学管理人员。按学科设置教研室及任命教研室主任,无教研室的科室应有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分管教学,并配备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任教学秘书,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教学环节
(一)教学小组的组成和任务
承担本、专科理论授课的学科每学期开课前应组成由教研室领导的课程教学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确定的课程主讲教师来担任,小组授课成员由主讲教师和教研室商定。以上机构及人员确定后需上报科教科、学院临床教学部及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调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换授课教师时,应在其所授课程开课前1周向临床教学部提出申请,讲明理由,批准后方可调换,并通知科教科及教务处。
各教学小组应认真填写教学进程表,确定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并注明排课要求,经教研室同意后按时报科教科审核,然后上报教务处及临床教学部。凡编入各学科教学小组的教师无论脱产与否,其工作都必须以教学为主,必须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后才能安排其它工作。教师每次教学的轮转时间不得少于1学期。
(二)任课教师的审核
任课教师应由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有一定学术水平和临床教学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医务人员担任。本科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大学本科学历和讲师(主治医、主管护师)职称以上,情况特殊的课程也可由高年专科学历教师担任。专科大课须由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担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授课应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60%,青年教师培养性讲课不超过总学时的15%。凡第一次授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由教研室组织、科教科参加,做好试讲记录,并备案,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讲课。
(三)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安排讲课,授课前应结合教材认真备课。讲师以上人员授课前给三天时间备课,初讲教师给一周时间备课。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必须进行集体备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医院共同承担理论授课的课程,每学期开课前由临床教学部协调各有关医院相应教研室进行集体备课。各课程教学小组对课堂上讲授的内容必须按原文以章节为单位共同讨论,注意对讲授方法及重点、难点的研究,并加入学科的新进展。可组织青年教师观摩老教授讲课,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及时做好集体备课的记录,使之能反映出每年所讲授的系统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时数,以备充实教学资料,完善教学管理。
(四)讲稿和教案
承担本、专科教学的教师授课前必须认真编写教案,青年教师及低年资副高职称教师还应书写讲稿,教学内容要力求反映当前学科领域的发展,贯彻教书育人的要求。教案要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每2个学时为一个单元,须内容完整、段落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的科教科要定期对讲稿、教案进行检查,临床教学部进行不定期抽查。
1、教案的内容包括:
(1)教学目标:知识传授目标、能力目标、德育目标。
(2)教学内容:围绕目标,突出重点、难点及疑点。
(3)教学过程设计:教学内容时间安排,教学方法、技巧、板书设计等。
2、教案力求重点突出、内容精练、条理清楚、层次分明。
3、教案本、讲稿本由各医院按照学院统一的格式印制、下发。
四、质量监督与控制
(一)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是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级负责同志要深入课堂,坚持执行。
1、学院临床教学部及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时的检查性听课。
2、医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每月进行1次检查性听课;科教科每两周听1次课;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每位任课教师的课1次。各医院每学期把听课执行情况报临床教学部。
3、各级领导每次听课1―2学时,事先不通知授课教师。听课后须认真填写《听课评议记录表》,评议记录一式两份,由教研室和科教科分别保存。教研室负责将听课意见反馈给授课人,科教科负责将听课意见汇总后上报临床教学部。
4、各级听课人员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教学秩序。
5、听课的主要任务:
&& (1)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进行评议;
&& (2)了解教师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
&& (3)了解学生的课堂纪律,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 (4)听取授课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和意见。
(二)教学检查
1、保证课程的学时数,不得提前上课或下课,不得无故增加或减少课时。不得随意修改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不得擅自调课或缺课。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周向科教科、临床教学部、教务处申请批准,并及时通知授课班级。调课、补课时由教务处协调安排适当时间和教室。
2、每学期课程结束后,临床教学部及科教科组织学生对讲课教师进行评教评学,将结果通知本人及教研室,并入本人业务档案。
3、教研室将每位授课教师的工作量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准确填写,由教研室秘书整理,教研室主任签字后装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的依据。
五、临床理论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应建立教学档案,包括科教科、教研室(科室)及教师个人教学档案,作为规范教学和考核评聘专职教师及兼职教师的重要材料。
1、科教科将理论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教学完成情况、理论考试成绩单及分析总结、师资培养情况、兼职教师聘任及登记、理论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存档。
2、教研室(科室)的临床理论教学档案由教研室(科室)负责记载和管理,记载内容为各教研室(科室)的一切理论教学工作。
3、教师个人档案由教研室(科室)负责管理和记载,内容为:
(1)教师每年讲课、课后辅导、考试的班级、学时数、带教学生人数;
(2)各级领导和专家检查性听课、学生对教师的评教结论,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素质和教学效果等反馈材料。
4、附属医院各级临床理论教学档案的建立和充实,还应参照国家教委97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完成。
1、教师上课要仪表端庄,围绕教学大纲的内容认真讲授,主次分明、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最基本的内容应详细讲解清楚。授课时鼓励使用电化教学手段,注意教学方法的改进,尤其要尽量避免灌输法,多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直接参与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教学效果。同时课堂上要注意教风建设,授课中要贯穿辩证唯物主义及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板书规整,条理清楚,内容简洁。
2、学院下发的授课费由教研室根据教师的授课情况及教研室的具体情况发放,对责任心不强、授课质量差、缺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扣发。
3、发生教学事故者按教学事故处理有关文件执行。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任课教师试讲制度
1、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任课教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试讲系由医院教学科或教研室(组)组织的任课教师在正式授课前进行的试验性讲课活动。
3、试讲是检查任课教师授课质量,严格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教学科或教研室(组)应认真组织实施。
4、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带教授课:
(1)新任课教师;
(2)新开课程;
(3)授课内容、教学手段有重大调整;
(4)教学检查或评估不合格的教师。
5、试讲应由教学科或教研室主任主持,本学科全体教师和有关领导参加,须在正式上课前三周完成。
6、试讲时必须像面对学生一样完整讲授1-2学时。
7、试讲结束后,要对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方法、板书、语言、教具、课件、时间分配和仪表等全过程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教学科。
8、试讲不合格者,可再给一次试讲机会,对两次试讲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授课资格。
1、个人备课:
(1)主讲教师是教学工作的组织实践者,必须以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内容认真备课,写出完整教案。
(2)教案的内容要符合教案书写规范,主要包括:教学的目的与要求、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教具使用、课件使用、课堂小结和课外作业等。
(3)授课前讲师以上人员给3天备课时间,初讲教师给1周时间备课
2、集体备课:
(1)集体备课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定的教研室副主任主持。
(3)通过集体备课,统一教学内容与进度,研讨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并加入学科新进展,发挥集体智慧,使主讲教师在讲授时做到重点突出、方法得当,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集体备课的次数由教研室(科室)主任根据教材内容和实习大纲而定,一般每章或每个专题应集体备课一次。
(5)主讲教师应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适当修改自己的教案。教案书写应字迹工整,初、中级人员书写的教案应交高一级教师审查和修改。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教研室、教学科、临床医学部各存一份
临床理论、见习课备课记录(书写格式)
说明:1.教学方式:分系统讲授、出题阅卷、实验实习、临床见习、毕业实习、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等;2.教学效果:由医学部、教研室、学生综合评价,分优、良、中、差
Teaching& Plan
四、临床见习教学
1、个人备课
(1)带教教师要按临床见习大纲及指导教材对每一次见习课认真备课。
(2)预习各章节大课内容,并写好讲稿及教案,交教研室主任检查。
(3)见习课结束后将教案、讲稿交教研室,由教学秘书统一收存。
2、集体备课
(1)在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长指导下进行集体备课。
(2)对每一次见习课的目的、要求、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时间安排共同讨论并详细记录备案。
3、准备病例
(1)按照临床见习大纲及计划,带教老师必须预先准备和熟悉病例(含典型病例、非典型病例和鉴别诊断病例)。
(2)及时与见习学科的科主任及管床医师取得联系,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必须配合教学,协助带教老师做好选择实习病例的准备工作。
(3)实习内容预先通知学生,并准备相关辅助检查的资料、教学配套影视教材及教具。
(4)诊断学实验室的带教教师须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软件。外科学总论实验室的带教教师须熟练掌握试验用动物解剖。
(5)若病种来源困难,可调整先后顺序,但未经医学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见习计划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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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见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
检查评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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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理论、见习课备课记录(书写格式)
临床见习听课评议表
其他评价与建议:(250字以内)
注1.在对应的评议结果栏中划:√
2. 90806060
五、临床毕业实习教学
根据包头医学院教学计划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期间应进行内、外、妇、儿的出科考核,其管理办法如下:
一、考核方法
(一)内科学
1、内科毕业实习日常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满分10分。
2、内科临床技能考核
(1)内科临床技能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以小病例分析为主,满分20分。
(2)内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①规定项目考试;包括病历书写、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初诊门诊病人、体格检查、静脉输液等五个规定操作项目,满分50分。②随机抽题考试:随机从题卡(库)中抽取一道题,按要求操作,满分20分。
3、内科毕业实习鉴定:按《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二)外科学
1、外科毕业实习日常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满分10分。
2、外科临床技能考核
(1)外科临床技能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以小病例分析为主,满分20分。
(2)外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①规定项目考试;包括病历书写、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初诊门诊病人、外科无菌术、基本手术操作五个规定操作项目,满分50分。②随机抽题考试:随机从题卡(库)中抽取一道题,按要求操作,满分20分。
3、外科毕业实习鉴定:按《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三)妇产科学
1、妇产科毕业实习日常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满分10分。
2、妇产科临床技能考核
(1)妇产科临床技能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以小病例分析为主,满分20分。
(2)妇产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①规定项目考试;包括病历书写、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初诊门诊病人、妇产科无菌术、妇产科基本手术操作五个规定操作项目,满分50分。②随机抽题考试:随机从题卡(库)中抽取一道题,按要求操作,满分20分。
3、妇产科毕业实习鉴定:按《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四)儿科学
1、儿科毕业实习日常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满分10分。
2、儿科临床技能考核
(1)儿科临床技能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以小病例分析为主,满分20分。
(2)儿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①规定项目考试;包括病历书写、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初诊门诊病人、体格检查、静脉输液等五个规定操作项目,满分50分。②随机抽题考试:随机从题卡(库)中抽取一道题,按要求操作,满分20分。
3、儿科毕业实习鉴定:按《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二、考核要求
1、毕业实习考核是衡量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和科室带教效果的重要方式,带教科室要按《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实习生的日常考核、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并将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到考核手册和鉴定表中。
2、日常考核由科主任或教学秘书根据各分科或病区带教教师的评价意见给予综合打分,并在内科实习结束前完成。
3、临床技能理论考试由医院科教科(教学办)或临教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题量以60分钟为宜,命题50道,每题2分,共计100分,权重20%。
4、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可安排在实习生出科前两周开始陆续进行,出科时结束。带教科室应成立由三人组成的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小组(其中一名应具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职称),负责对出科的实习生进行考核,平均分数一般应控制在75±5之内。
5、毕业实习鉴定由科室主任根据分科或病区带教教师的评价和意见,从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给予综合评定,鉴定成绩不得高于临床技能考核成绩。
6、出科考核和鉴定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计分,杜绝人情分数。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其参加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
(1)缺勤累计超过本科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
(2)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者:
(3)病历书写不合格或未达到规定份数者。
待其补完所缺的实习内容后方可给予补考。
8、出科考核不及格或因病、事假而缺考的,可择期安排一次补考,但旷考的,不予补考。
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实习
技能操作出科考试流程
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实习出科考试由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四个部分组成。
一、各科的临床技能操作出科考试可按下列方案分组进行:
1.内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可分成4组进行,包括: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及下医嘱考核组、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考核组、初诊门诊病人考核组、其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项目随即抽题考核组。
2.外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可分成6组进行,包括:病历书写及下医嘱考核组、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考核组、初诊门诊病人考核组、外科无菌技术操作考核组、基本手术操作考核组、其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项目随即抽题考核组;
3.妇产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可分成6组进行,包括:病历书写及下医嘱考核组、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考核组、初诊门诊病人及产科四步触诊与妇科检查考核组、妇产科无菌技术操作考核组、妇产科基本手术操作考核组、其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项目随即抽题考核组。
4.儿科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可分成5组进行,包括: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及下医嘱考核组、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考核组、初诊门诊病人考核组、小儿补液方案及药量计算考核组、其他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项目随即抽题考核组。
其中外科及妇产科无菌技术操作与基本手术操作的考核根据学生出科的先后可协同完成。
二、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各项出科考试项目应按照《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及《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实习考核手册》的要求进行,各科在进行出科考试前,应组织各考核组的主、监考教授共同学习考试程序及要求,进行集中培训。
三、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林_果农技能考核评分标准》评分,根据考试的实际情况,对照逐条打分,并一一登记在对应的《临床技能考核评分表》上,由主考教师核实填写总分,并签署姓名及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应另登记在毕业实习学生出科考试单项成绩登记表上分别交教研室、科教科备案。
四、每位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考核手册》应由科教科及各教研室统一保管,不能由学生自己保存。
五、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各科实习及出科考试结束后,应由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汇总各项考核的成绩,填写各科《临床技能考试成绩登记表》,并将各科临床技能考试成绩另登记在毕业实习学生各科出科考试成绩登记册上分别交教研室、科教科备案。
六、全部实习结束后,将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手册》、《鉴定表》及上述各科单项与各科出科考试成绩登记表统一上报学院临床医学部。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教学查房规范
临床教学查房是临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如何观察诊疗病人,学习处理医患关系,学会当一名合格医生的重要教学活动,是培养实习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教学查房,应使实习生逐步掌握临床工作基本规则,如:病史采集与归纳分析、合理的医嘱、正确的病程记录等。具体要求如下
1、病区的教学查房每周至少一次,做好安排计划,落实查房时间和内容。
2、教学查房主要由主治医师以上教师主持。
3、主持教学查房的教师应根据教研室(科室)安排计划,事先做好准备,撰写教学查房备课方案。教研室(科室)主任应事先听取主持教师准备情况的简要汇报,给予指导和认可。对于新担任此项工作的教师,教研室(科室)或病区可组织集体备课,听取汇报,给予指导。
4、教学查房和临床查房不同,应分别进行。在工作安排中尽量减少对日常医疗工作的影响,保证学生和主持教学查房工作的教师能按时实施此项工作,避免随意更换时间和内容。
5、教师应事先精心选择有一定典型性,或便于对某一症候群进行鉴别分析的病例。一般不选择诊断不明确的疑难杂症。
6、保证教学查房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前提是学生的主动参与,教师应事先告知学生所查的病例,并要求熟悉病史,复习有关理论知识。
7、在教学查房中,主持教师应言传身教,关爱病人,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8、教学查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入出病房顺序与位置。按照医师职称级别(先高后低)入出病房,主持人占病床右侧,学生占其对侧。
(2)汇报病史、重要辅助检查结果和病情演变。一般推选一名学生在床旁汇报,如病情内容对病人可能有不良心理影响,也可在办公室进行。教师应引导学生掌握正确汇报病史的要领。
(3)检查病人。由学生做体检操作,特别是专科检查,主要是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检查。教师应纠正学生操作中的错误,特别是引导学生注意所查病例重要阳性体征及其在病程演进中的变化。
(4)分析讨论。内容包括病史特点、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重要辅助检查的意义、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医嘱的格式、内容和依据等。在讲解中注意结合进展内容,开阔学生眼界。
(5)归纳总结。教师应总结归纳病例中应掌握的内容,对学生在查体、讨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评。
科室毕业实习带教登记和主管床位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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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教学查房记录(书写格式)
承担科室(病区):&&&&&&&&&&&&&& 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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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对象:&&&&&&&&&&&&&&&&&& &&&授课学时:&&&&&&&&&&&&&&&&& 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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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查房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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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情况:(姓名、床号、住院号、住院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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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教师:职称:(主要为主治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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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教师及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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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汇报病例情况记录:(病史、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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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格检查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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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讨论:(涉及病史特点、重要辅助检查的意义、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及合理的医嘱,可采用教师启发、学生分析提问及教师解答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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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总结:(对学生询问病史、查体及讨论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讲评)
毕业实习小讲课讲稿(书写格式)
时间:&&&&&&&&&&&&&&&&&&&&&&&&& 地点:
&&&&&&&&&&&&&&&&&&&&&&&&&&&&&&&&&&&&&&&&&&& &&&&&&&&&&&&&&&&&&&&&&&&&&&&&&&
承担科室(病区):&&&&&&&&&&&&&& 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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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授课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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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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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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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内容:(疾病的病理机智、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要点包括手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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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学生考核管理规定
一、实习生守则
(一)立志献身于人类医药卫生事业,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工作作风,以白求恩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遵守学校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基地管理人员的领导,接受指导教师的管理,维护实习基地的利益。
(二)认真履行实习生职责,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谦虚谨慎,勤奋好学,循序渐进,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圆满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三)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医药卫生技术操作规范,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各种诊疗活动,严防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发生。
(四)尊敬师长,虚心接受老师的指导,自觉服从科室安排,与其它医护人员、同学、患者及家属搞好团结,创造良好的实习氛围。
(五)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视病人如亲人,不可为学技术而增加病人的痛苦,影响病人康复;学会做病人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除因疾病造成的心理负担,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六)注意个人素质修养,使用文明用语。在病房和门诊实习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佩戴标牌,着软底鞋。男生修面,不染发,不留长发,不留胡须;女生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穿工作服上街或进食堂。
严禁搭车开药、搭车检查和弄虚作假,不得参加病人的宴请,不准收受病人的礼品。
(七)爱护实习基地的公共财物,未经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和操作医疗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公物,应按实习基地的规定由个人负责赔偿。
二、实习生职责
(一)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实习任务,巩固和提高医学理论知识,掌握临床基本操作技能,为今后的医学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在临床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规定的临床工作:在每个病区负责管理4-6张病床;参加一定的门诊和急诊工作;进行规定的护理工作,如抽血、肌注、静脉输液、灌肠、输氧、导尿、插胃管、术前备皮等。
(三)接到新病人入院时,应立即到病房接诊,在老师的指导下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病人,写好病历,提出初步诊断意见,治疗方案和进一步的检查计划,填写检查及化验单,交老师审阅修改签名。一般病历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及时完成。
(四)实习生实行12小时负责制,对自己所管的病人应经常进入病房巡视,如遇病人的病情有变化,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学会处理。对危重症病人要随时观察巡视,必要时守候床旁。实习生应随同带教老师一起值夜班、急诊班、节假日班。
(五)按规定整理好病历资料,追查检查化验结果,粘贴各种检查报告和化验单,及时真实地记录上级医师的诊断、分析、处理和会诊意见。
(六)每天早上要提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对所管病人进行巡视检查,做好上级医师查房前的准备工作,随后参加病房交接班会。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生必须采用背诵的方式报告病情和各项检查结果,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必须经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做好查房记录。
(七)在临床老师的指导下,学会书写医嘱、病历、处方、检查单、化验单,以及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交接班记录、会诊记录、转科转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等医疗文件。实习生无处方权,不能自己书写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件。有些如化验单、检查单、治疗处方等,均须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实习生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各科完整病历,要求:内科12份,外科各10份,妇产科和儿科各5份,其它科均在3份以上。
(九)实习生要按规定参加科室或病区组织的典型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以及教学查房、临床讲座、临床示教、学术报告等会议或活动。
(十)在毕业实习期间应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临床技能操作项目。
三、实习生考核管理规定
(一)考核方法:毕业实习考核分日常考核、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三种。
1、毕业实习日常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满分10分。
2、临床技能考核
(1)临床技能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以小病例分析为主,满分20分。
(2)临床技能操作考试:①规定项目考试;包括病历书写、查房报告病历与分析、初诊门诊病人和基本技能操作等规定操作项目,满分50分。②随机抽题考试:随机从题卡(库)中抽取一道题,按要求操作,满分20分。
3、毕业实习鉴定:按《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二)考核要求
1、毕业实习考核是衡量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和科室带教效果的重要方式,带教科室要按《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实习生的日常考核、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并将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到考核手册和鉴定表中。
2、日常考核由科主任或教学秘书根据各分科或病区带教教师的评价意见给予综合打分,并在实习结束前完成。
3、临床技能理论考试由医院科教科(教学办)或临教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题量以60分钟为宜,命题50道,每题2分,共计100分,权重20%。
4、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可安排在实习生出科前两周开始陆续进行,出科时结束。带教科室应成立由三人组成的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小组(其中一名应具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职称),负责对出科的实习生进行考核,平均分数一般应控制在75±5之内。
5、毕业实习鉴定由科室主任根据分科或病区带教教师的评价和意见,从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给予综合评定,鉴定成绩不得高于临床技能考核成绩。
6、出科考核和鉴定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计分,杜绝人情分数。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其参加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
(1)缺勤累计超过本科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
(2)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者:
(3)病历书写不合格或未达到规定份数者。
待其补完所缺的实习内容后方可给予补考。
8、出科考核不及格或因病、事假而缺考的,可择期安排一次补考,但旷考的,不予补考。
9、检验、护理、麻醉、影像、口腔等专业的临床技能考试根据本专业的特点,遵照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及考核规定,参照上述形式进行,考试项目及考核办法适当调整。
《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学生自选实习(学习)申请表》和《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学生自选实习(学习)考核鉴定表》
六、学生管理
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部关于“两段式”教学学生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临床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院对临床医学专业实行“两段式”教学法。根据“两段式”教学法的要求,临床医学专业一至三年级的学生由学院医学基础部负责,四、五年级的学生由所承担“两段式”教学的医院负责其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工作。为了切实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等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 一、学生党支部建设、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组织发展等各项工作,一至三年级学生由基础部党总支负责;四、五年级学生由各承担“两段式”教学的医院党委负责(包钢医院的学生由临床医学部负责),各医院党委履行与学校二级学院党总支相同的职权。
二、各医院需成立学生党支部,党支部隶属于各医院党委。
三、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进行。学生党员的党内统计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统计,医院党委在年底的党内统计中对这部分学生党员不做统计。学生党员毕业时,由所在医院党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递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再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其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四、发展学生党员工作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由各医院党委、学生党支部负责,预备党员的接收由学院党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经学生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医院党委审查后,由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由医院党委、学生党支部负责,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学生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经医院党委审查同意,由学院党委审批。&&& 五、学生党员所缴纳的党费,统一上缴各医院党委,医院党委按照党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须将党费用于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
党费的收缴、管理制度
1、党费的收缴管理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统一交上级党总支负责管理,医教科要有一名专门负责学生党员管理工作的老师。2、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0元,自愿多交者不限。3、团员入党后,从预备期开始交纳党费,不再交纳团费。4、新党员应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团费者,按自行脱党处&&&& 理。
包头医学院“两段式”教学学生团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一、团费的收缴管理由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统一交各两段教学医院医教科负责管理,医教科要有一名专门负责学生党团工作的老师。
二、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5元,自愿多交者不限。
三、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四、新团员应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开始交纳团费。
五、团费是团员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等方面的必要开支。
六、各团支部交纳团费要有明确的记载。团费使用要有详细记录。
七、各团支部每年度要公布一次团费的收缴与使用情况。
八、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者,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二章&&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例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积极靠近党组织并及时向党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拥护并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自觉地学好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
2、学习成绩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85分以上(包括85分)。
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包括考查和考试课)各科成绩不低于60分(含四级外语),体育课达良好以上
3、遵守纪律
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履行团员义务,较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交纳团费。受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加评选。
4、按时参加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积极参加活动,无故不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者不得参加评选。
5、热爱劳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团支部组织的各项劳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参加评选。
6、道德修养和集体观念
关心集体、有集体荣誉感,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个人和环境卫生习惯。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
各“两段式”教学医院的学生团支部的全体委员,宿舍团小组组长均在评选范围,除应做到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外,还要做到:
1、学习成绩: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80分以上。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团的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地、圆满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充分了解本小组、本支部团员的学习、思想等方面情况,并且工作成绩显著
4、善于团结其他干部做好工作。
三、先进团支部条件
1、支部班子健全,团支部成员团结一致,勇于创新,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是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2、坚持“三会二制一课”制度,能够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及党的方针、政策。
3、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团的组织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对团员有吸引力。
4、能够经常了解并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要求和建议,关心并全力解决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6、能够认真做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7、本支部有良好的学风,全班普遍学习成绩优良(70%的同学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且本班宿舍有三分之二是标兵宿舍,90%的同学为文明大学生,班内无一人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
8、班级和团支部未受通报批评。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在下学年初进行。
2、由临床医学部团总支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条件,保证质量。
3、优秀团员评选比例占团员总数的5%,优秀团干部占团员总数的10%,先进团支部评选占团支部总数的10%。
4、获得以上奖励的个人和集体由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的奖品,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评选本学年包头医学院“十佳大学生”和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条件。
关于设立“两段式”教学学生团支部“信息员”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加快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信息准确性,决定在各两段教学医院学生团支部设立“信息员”,具体规定如下:
各团支部需设立信息员两名,男女各一。可由班、团干部兼任,负责本支部信息工作、学生思想动态等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1、信息员必须品学兼优,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具备一定的分析和写作能力。
2、支部与班委会要支持信息员开展工作,安排其参加支部或班级的各级会议,参与活动的组织,以便于收集信息。
3、每位信息员每月至少两次以书面形式向临床医学部团总支汇报本支部信息或同学中反响较强烈的问题。
4、信息员上报的信息或反映的问题由总支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加以反馈。
包头医学院先进团小组建设方案
根据学院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两段教学学生宿舍团小组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核心作用,教育、检查和督促广大团员青年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校规校纪。
2、培养学生互助互学、共同进步的集体主义观念,形成朝气蓬勃、团结自律、文明礼貌、好学上进的班级风气,为建设“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风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团支部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5人组成,其中副书记、学习委员分别由班长和班委学习委员兼任。以宿舍为单位设团小组,团小组长由宿舍舍长兼任。
2、每学期初两周内将支部团员统计资料及组织机构名单上报临床医学部团总支,如有变动及时上报。
3、做到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末有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临床医学部团总支。对团小组工作有安排、检查和监督。支部工作资料、记录、统计齐全规范。
4、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团支部委员和团小组组长每月各一次,有关团员政治理论学习交流报告会、竞赛和志愿者服务等主题团日活动要酌情安排,以宿舍团小组为依托成立特色理论学习小组,定期组织学习,做好记录。
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部团支部工作职责
1、对团员青年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根据形势要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理想、道德、法制、纪律教育;开展以革命传统和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文化教育为核心的爱国主义教育。
2、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指示及决定,团结带领团员模范遵守校纪、团纪,杜绝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
3、建立以团支部为核心的班团格局,协调和指导班委会的工作。
4、坚持“三会二制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团员过组织生活,保证自制生活的严肃性、思想性、教育性。组织好团日活动,每月至少一次,体现全团的指导思想,融思想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做到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
5、真正起到党与团、青年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关心和维护团员青年学生和自身利益,增强服务功能,确定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活动,为团员青年学生的实践教育,课余科技文化活动,勤工助学等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6、全面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态,开展思想调研活动,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馈学生思想动态,分析学生思想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深层次的思想难点。
7、加强团员青年的劳动观念,艰苦朴素作风的培养。贯彻落实“跨世纪文明工程”,积极有效的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设立服务项目,建立机制;成立活动小组,有一整套较系统的人员管理办法。
8、立足学生成才要求,开展科技学术活动为主的第二、第三课堂,积极落实《跨世纪人才工程》。培养团员青年多种实际科学研究能力。
9、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在临床医学部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制定“推优”规划,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推荐程序,利用“推优”工作,加强对团员党的知识和理论的教育。
10、认真按照上级团委要求,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活动,树立先进典型,评选优秀团员优干。履行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理职责。
11、加强团内各项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团员证颁发、管理、注册工作,按时收缴团费,制定团组织发展规划,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2、团支部要在宿舍建立团小组,确定团小组组长(一般由宿舍舍长兼任),便于层层落实工作。
13、团支部要加强对团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详细记录团日活动,准确反映团员日常组织生活的表现,为团的工作的考评提供量化依据。
14、充分利用墙报、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做好团的宣传工作。
15、有组织、有计划对团支部团员进行系统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社会市场经济知识,党团政策,两史一情等。
16、团支部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组成。
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部团小组组长兼宿舍舍长岗位职责
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先进组织,为了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创建“文明宿舍”、“标兵团小组”等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团小组在宿舍的阵地建设中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团小组组长兼宿舍舍长(以下简称团小组组长)。
三、团小组长受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双重领导。
四、团小组长要模范执行和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五、团小组组长负责本宿舍内成员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文、体、美、劳等活动。
六、团小组组长负责检查、监督每天的宿舍卫生、纪律。
七、团小组至少两周开展一次政治学习(包括学习学校的有关规定),并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有会议记录。
八、团小组组长在每月团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一次工作,评出各团小组的名次,作为学期末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九、每学期评选表彰一次团小组长、先进团小组;评为“文明宿舍”纳入奖学金评定加分内容。
十、较差的团小组和团小组长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对经过批评教育工作仍没有起色的团小组和团小组组长应进行调整、整顿,同时给与通报批评。
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部推荐
优秀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对象工作暂行条例
一、推荐范围
1、凡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部的共青团员,写入党申请书时间达半年以上,均可推荐。
2、推荐对象是学期或学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产生的优秀共青团员。
3、团学干部或在团学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骨干团员,具备条件时,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二、推荐要求
1、凡是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考虑;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真正使团组织成为“推优”工作的主渠道。
2、推荐的对象必须是自己所属范围内积极要求加入组织,并具备党员条件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条件的28周岁以下的优秀共青团员。
3、团组织推荐对象已列入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其考察时间满一年的,可推荐为发展对象;未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可推荐为入党的积极分子。
4、各团支部中,书记、副书记不是党员的,可由上级团组织按照党员条件和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5、校、院系学生会干部分别由校团委、院系团总支按照党员条件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向其所在团支部提出建议名单,并向其所在党组织介绍其表现。校、院系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在发展上要相互兼顾,统筹协调。
6、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做好被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为团组织做好推荐工作创造条件。要建立推荐表的工作制度。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认真搞好推荐。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支部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
2、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把具备党员条件的被推荐对象吸收带党内;对暂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继续培养,对被推荐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已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党组织将其应列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并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起培养联系人;对不符合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条件的,也要及时向支部通报情况,加强对被推荐人的帮助教育。
四、推荐时间
一般一学期推荐一次。
包头医学院临床“两段式”教学学生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两段式”教学学生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保证学生的在医院的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包头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学生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有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形象。
三、学生在医院上学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假。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活动和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1日内班主任批准;1日以上,3日以内,必须经所在医院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学科批准;3日以上,7日以内,由所在医院科教科长签署意见,医院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学院临床医学部备案;7日以上由医院科教科、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院临床医学部,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学生返校后须及时履行相应的销假手续。
四、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在医院发生意外事故的,学院及所在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擅自离开医院、不知去向的学生,医院及时向学院汇报,并努力寻找及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通知学生家长。半月不归且未说明原因者,学校可张榜公布,按自动退学除名。
五、学生节假日和假期不准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否则以旷课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事先向系或班主任请假,返校后持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六、学生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住校生一律不得外宿、私自在外租房,未经批准在外住宿或私自在外租房者,出现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若私自留宿他人出现盗窃或其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负责。本市学生周末回家住宿者,星期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若不按时返校,出现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严禁学生个人擅自组织或为旅游团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严禁学生参与任何传销或其他非法商业活动,若无视纪律,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参与者的责任,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参与者承担。
八、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用麻将、扑克及其他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和赌资外,将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包头医学院临床“两段式”教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精神,为了加强“两段式”学生的管理,维护承担“两段式”教学医院的正常的教学、医疗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我院“两段式”教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1.学生在教学、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因医院、学院或有关单位责任发生死亡、重伤或残疾,由医院、学院或有关单位承担责任,做好处理及善后工作。在教学、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安全问题或意外事故,医院和学院不承担责任。
2.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医院发生意外事故的,医院及学院不承担责任。对擅自离校不归,不知去向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寻找,并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半月不归且未说明原因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学生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医院及学院不承担责任。
4.在医院内正常生活及由医院在院外组织的活动中,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事故,由医院及学院视具体情况处理。
第九条 因事故伤残的学生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学院认为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在校学习,可留校继续学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应予退学,由学院按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伤残程度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退学学生回其监护人所在地,按国家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规定安置。
第十条 因责任不在本人的意外死亡学生,由学院或有关单位参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丧葬费有关规定处理,负责丧葬费的全部,学院可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凡是事故责任由学院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学院不再给予经济补助。
第十一条 对安全保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医院和学院可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因保护国家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生,学校报请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实施临床“两段式”教学的学生。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见习学生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中途不离开。因故不能参加见习时,需事先向教学科及带教教师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不获准者均以旷课论处,凡累计旷课学时超过见习总学时数1/3者,该门课程按不合格论。
二、见习生进入病房,不准穿背心、拖鞋及硬底鞋,不留长指甲及胡须,女生不准化浓妆、戴首饰。要求衣冠整洁,一律穿白大衣、戴工作帽,并携带听诊器等教学及见习用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则,进入传染病房、产房、婴儿室及手术室还必须戴口罩。
三、课前预习,专心听课,认真记录,细心观察病程及各种诊疗操作和手术操作。查房时,保持严肃安静状态,忌将双手插入口袋或背靠墙壁、床、椅,不得嬉笑争吵,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抽烟或咀嚼口香糖等。
四、尊重教师,虚心学习,在带教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按时完成书写1―4份完整病历的训练。理论联系实际,求实进取,勤于思考,循序渐进,在实践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擅自向病人宣布病情的预后或私自允许某项诊疗要求。见习学生无处方权。
六、见习学生按照《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对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与同情心,接触病人态度要和蔼可亲,采集病史及体检时应严肃认真,动作准确轻巧,体贴病人疾苦,取得其信任和配合。反对生硬粗暴和粗枝大叶的作风。
七、男学生对女病人体检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陪同。
八、见习的器皿、器械应归还本人或放回原处,不能带出科室,更不能留作自用
九、临床见习必须进行严格考核、考勤,考核、考勤成绩作为该门课程考试成绩的一部分。
十、积极参加病区的各项活动,包括劳动、爱国卫生和宣教等。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毕业实习学生
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 毕业实习是医学院校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巩固理论知识和密切联系
实际,全面培养临床实践能力的重要过程。为了加强毕业实习学生 (以下简称实习生) 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试行),其它条款仍按照《包头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一、实习生守则
(一)立志献身于人类医药卫生事业,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工作作风,以白求恩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学校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基地管理人员的领导,接受指导教师的管理,维护实习基地的利益。
(二)认真履行实习生职责,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谦虚谨慎,勤奋好学,循序渐进,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圆满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三)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医药卫生技术操作规范,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各种诊疗活动,严防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发生。
(四)尊敬师长,虚心接受老师的指导,自觉服从科室安排,与其它医护人员、同学、患者及家属搞好团结,创造良好的实习氛围。
(五)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视病人如亲人,不可为学技术而增加病人的痛苦,影响病人康复;学会做病人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除因疾病造成的心理负担,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
(六)注意个人素质修养,使用文明用语。在病房和门诊实习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佩戴标牌,着软底鞋。男生修面,不染发,不留长发,不留胡须;女生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穿工作服上街或进食堂。严禁搭车开药、搭车检查和弄虚作假,不得参加病人的宴请,不准收受病人的礼品。
(七)爱护实习基地的公共财物,未经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和操作医疗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公物,应按实习基地的规定由个人负责赔偿。
二、实习生职责
(一)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规定的临床实习任务,巩固和提高医学理论知识,掌握临床基本操作技能,为今后的医学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在临床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规定的临床工作;在每个病区负责管理4-6张病床;参加一定的门诊和急诊工作;进行规定的护理工作,如抽血、肌注、静脉输液、灌肠、输氧、导尿、插胃管、术前备皮等。
(三)接到新病人入院时,应立即到病房接诊,在老师的指导下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病人,写好病历,提出初步诊断意见、治疗方案和进一步的检查计划,填写检查及化验单,交老师审阅修改签名。一般病历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及时完成。
(四)实习生实行12小时负责制,对自己所管的病人应经常进入病房巡视,如遇病人的病情有变化,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学会处理。对危重症病人要随时观察巡视,必要时守候床旁。实习生应随同带教老师一起值夜班、急诊班、节假日班。
(五)按规定整理好病历资料,追查检查化验结果,粘贴各种检查报告和化验单,及时真实地记录上级医师的诊断、分析、处理和会诊意见。
(六)每天早上要提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对所管病人进行巡视检查,做好上级医师查房前的准备工作,随后参加病房交接班会。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生必须采用背诵的方式报告病情和各项检查结果,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必须经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做好查房记录。
(七)在临床老师的指导下,学会书写医嘱、病历、处方、检查单、化验单,以及入院记录、病程记录、交接班记录、会诊记录、转科转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等医疗文件。实习生无处方权,各种医疗文件特别是化验单、检查单、治疗处方等,均须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八)实习生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各科完整病历,要求:内科12份,外科各10份,妇产科和儿科各5份,其它科均在3份以上,
(九)实习生要按规定参加科室或病区组织的典型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以及教学查房、临床讲座、临床示教、学术报告等会议或活动。
(十)在毕业实习期间应按实习大纲要求完成临床技能操作项目。
三、实习生考勤管理规定
(一)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参加毕业实习,实行每天12小时工作学习制,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格遵守医院的实习轮转安排,不得因个人意愿随意延长或缩短在某科室的实习时间,
(二)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其他节假日按医院和科室规定休息。
(三)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事假需持有相关证明材料。
(四)病、事假1日,必须由所在科室主任批准;病、事假l日以上,l周以内,必须经所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医院教学科批准;病、事假l周以上,由医院教学科、医院分管院长签署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外出找工作或参加就业招聘会的学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带教教师、科室负责人和教学科科长提出申请,经批准签字后方可离岗,时间限定为3日。
(六)因考研或到就业单位试用需要离岗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如准考证、复试通知、试用单位通知等,经所在医院教学科及主管领导、学院相关院、系、部和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自选实习管理规定》办理离岗手续。
(七)请假期满,应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手续必须通过科室主任,交教学科保存。除因病可补当天诊断书外,事后补请假书一律无效。
(八)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实习者,视为无故旷课,由学校有关部门按《学生管理规定》视情节进行处理。
(九)无论何种原因,在毕业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总实习时问三分之一者,须随下一届实习生重新实习;单科缺勤累计超过该科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应在毕业前补齐所缺实习。否则,不准于毕业。
实习生考勤情况,每科实习后由科主任或教学秘书汇总后交医院教学科,实习结束后交学校临床医学部备案。
四、实习生自选实习(学习)管理规定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和医药卫生的改革与发展,满足学生学习兴趣、择业取向和考研复习的需要,确保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决定,允许实习生在完成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规定实习科目的同时,可根据具体条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自主选择实习或学习内容。
(二)自选实习(学习)范围:
在实习医院内选科实习;
&(三)实习生自选实习(学习)必须在保证完成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中规定的科目、内容和实践技能培训任务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自选实习时间安排应服从于医院实习计划,由所在医院教学科确定,期限不得超过5周。
(四)实习生自选实习(学习)时,必须征得所选科室负责人的同意。当所选科室因实习生人数过多而不能接受时,应改选其他科室或由所在医院教学科调配。选科实习原则上应在原实习医院内进行。
(五)实习生自选实习(学习)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教学科提交个人申请和《包头医学院实习生自选实习(学习)计划》表,因就业需要到就业单位试用的学生还需提交就业协议或证明,经实习医院教学科科长和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学院相关院、系、部备案。
(六)实习生在自选实习(学习)过程,应严格遵守自选实习(学习)单位、原实习医院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自选实习(学习)科室负责人和带教教师的领导和管理。
(七)自选实习(学习)的考核与鉴定:实习生在自选实习(学习)结束后,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包头医学院实习生自选实习(学习)鉴定表》,经带教教师签署意见并加盖自选实习(学习)单位公章后,交原实习医院教学科,毕业实习结束时交学院临床医学部备案。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出,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并从出科考核总成绩中扣除20分。对自选实习(学习)鉴定不合格的学生,从出科考核总成绩中扣除10分。
五、实习生考核管理规定
(一)考核方法:毕业实习考核分日常考核、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三种。
l、毕业实习日常考核:包括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满分10分。
2、临床技能考核:
(1)临床技能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以小病例分析为主,满分20分。
(2)临床技能操作考试:①规定项目考试;包括病历书写、查房记录与分析、初诊门诊病人和基本技能操作等规定操作项目,满分50分。②随机抽题考试:随机从题卡(库)中抽取一道题,按要求操作,满分20分。
3、毕业实习鉴定:按《包头医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的要求填写。
(二)考核要求
1、毕业实习考核是衡量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和科室带教效果的重要方式,带教科室要按《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实习生的日常考核、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并将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到考核手册和鉴定表中。
2、日常考核由科主任或教学秘书根据各分科或病区带教教师的评价意见给予综合打分,并在实习结束前完成。
3、临床技能理论考试由医院教学科或临床医学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题量以60分钟为宜,命题50道,每题2分,共计100分,权重20%。
4、临床技能操作考试可安排在实习生出科前两周开始陆续进行,出科时结束。带教科室应成立由三人组成的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小组(其中一名应具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职称),负责对出科的实习生进行考核,平均分数一般应控制在75±5分之内。
5、毕业实习鉴定由科室主任根据分科或病区带教教师的评价和意见,从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三个方面给予综合评定,鉴定成绩不得高于临床技能考核成绩。
6、出科考核和鉴定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计分,杜绝人情分数。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其参加临床技能考试和毕业实习鉴定。
(1)缺勤累计超过本科规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
(2)医德医风、学习态度和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者;
(3)病历书写不合格或未达到规定份数者。
待其补完所缺的实习内容后方可给予补考。
8、出科考核不及格或因病、事假而缺考的,可择期安排一次补考。凡擅自缺考者不予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医院教学科签署意见,由临床医学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在该科重新实习。
9、检验、护理、麻醉、影像、口腔等专业的临床技能考试根据专业特点,遵照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及考核规定,参照上述形式进行,考试项目和考核办法适当调整。
实习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实习生应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的地点、房间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自行在外租房住宿。因特殊情况需在外自己租房住宿者,必须书面提交个人申请、校外住宿协议、家长保证书等材料,经医院教学科审核批准后,报学院相关院、系、部备案。
(二)住宿期间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三)住宿生应遵守学校和医院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医疗区的正常工作。
(四)宿舍每室设室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等管理工作。
(五)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整洁,将垃圾放在指定的地点。禁止乱扔脏物和倒污水,不允许随意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刻画及书写。
(六)爱护公共财物,损害或丢失公物要赔偿。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流水,不点长明灯。学生退宿或毕业时,宿舍管理部门对室内家具和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宿或离校手续。
(七)学生公寓内严禁私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杯、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及酒精炉、煤气灶等灶具。
(八)禁止公寓内酗酒、打麻将、跳舞、打球等活动,严禁赌博。
(九)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十)宿舍内不得留住外人,更不得留住异性。凡因外地亲属探视需留宿的,学生本人要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夜。&
& &&为加强毕业实习学生的管理,确保学院、医院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使毕业实习生能圆满完成毕业实习任务,要求全体实习生实习期间作如下保证:
&&&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有事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医院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 2、认真完成带教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关心病人,使用文明用语,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刻苦学习。
&&& 3、不搭车开药、不搭车检查,不弄虚作假,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
&&& 4、按照学院毕业实习计划进行实习,严格遵守各科实习轮转安排,不因个人意愿擅自更改,不随意延长或缩短某科的实习时间。节假日休息随同所在实习医院安排。
&&& 5、加强个人素质修养,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佩带标牌,男生修面,不染发,不留长发,不穿钉鞋;女生不带首饰,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和拖鞋,不穿工作服上街或迸食堂,树立文明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 6、在外实习、住宿期间与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
&&& 7、遵守住宿作息时间,按时起居、归宿,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 8、不酗酒、不抽烟,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扰乱正常的生活次序;不乱接电线,不使用违禁电器,不随意拆毁公共设施,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为实习基地人员留下良好印象。
&&& 9、个人不单独住宿,不留宿异性,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的工作,未经批准个人联系在外住宿,发生意外,医院概不负责。
&&& 10、经常与医院教学科及班主任保持联系,特殊时期坚决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 11、当医院或住宿地发生严重传染病(如SARS病等)疫情时做好个人的防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不擅自行事,服从医院及学院安排。
&&& 12、因个人行为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医院不承担责任。&&&&&&&&&&&&&&&&&&&&&&&&&&&&
&&& 13、自觉遵守以上保证,如有违规,自愿接受医院按规定给予的严肃处罚,直至开除。&&&&&&&&&&&&&&&&&&&&&&&&&&
&&&&&&&&&&&&& &&&&&&&&&&&毕业实习学生签字:
&&&&&&&&&&&&&&&&&&&&&&&& &&&&&&&&&&&&&&&&&&&年&& 月&& 日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1、要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按编定的房号床号入住,不得私自调换,要按编号使用和保管自己的床、柜台、凳及其他设备。
2、严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按时归宿,宿舍内不许大声喧哗和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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