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可以规到安全生产经费计量规范经费里吗

当前位置:&&
日 各企业应定期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生产经费管理规定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http://jz.docin.com/DocinViewer-.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税法释义中也可以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标准:
   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3、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4、对上述第1、2条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如发放现金的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参考国家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
  (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的购置及维修。
  目前,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并未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所以,实务中我们可以参考国家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执行据实列支,同时  注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决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现金发给企业职工的餐费补贴不能作为福利费列支,应该属于工资薪金,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误餐补贴必须全部计入工资薪金支出。因为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年,企业以误餐补贴形式支付给职员的支出越来越大,而且基本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084号
  “各项劳动保护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营养补贴以及确因工作需要并在有权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内为雇员提供工作服、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其中工作服的税前扣除标准按我局苏国税发[号通知规定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
  二、扣除规定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084号
  三、具体项目
  1、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
  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
  国税函发[号
  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署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在有权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内的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1997】第172号
  注:《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7〕18号)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2、服装费
  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职工人均每年最高限额1000元,超过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发放现金的不得在税前列支。
  苏国税发[号
  四、特殊规
  劳动保护支出与工资薪金支出的关系
  ①按有关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各项劳动保护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国税发[2000]84号第18条)
  ②超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并入工资薪金支出进行调整。
  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摘自财税字(1995)81号)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起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摘自国税发[2000]84号)
  2、不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范畴内的规定
  企业女职工妇科检查费用列支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工字(号文件规定,企业女职工妇科疾病检查应视同企业职工一般的体检,检查费用由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不得列入劳动保护费用。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1998】第022号
与误餐与否不直接挂钩的,实际上已成为工资薪金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保护费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可据实列支。
一、劳动保护费的概念
劳动保护费指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劳动保护费的发放是为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与福利待遇不同。企业、事业单位免费发给职工使用,全部需要实物发放,不能折发现金。
二、劳动保护费与福利费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需要区分劳动保护费与福利费的不同,如按规定发放的清凉饮料费、在工作现场发放的冷饮、定期发放的毛巾、肥皂、淋浴露等用品应列劳动保护费呢,还是福利费?同时上述费用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福利部门主要包括: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
福利费包括职工集体福利和用于员工个人的福利,职工集体福利可分为三类:
1)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减轻家务劳务而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如食堂、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缝纫组、洗衣房等;
2)为解决职工不同需要,减轻其生活费用开支而建立的福利补贴,如生活困难补助,上下班交通补贴、探亲路费、洗理费、房租补贴、水电补贴、煤贴、卫生费、书报费等;
3)为活跃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建立的各种文化设施,如图书馆、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等。
《关于加强和改进外商投资企业提缴使用涉及中方职工权益资金管理的通知》(财政部财外字)[号)曾经规定: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探亲假路费、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独生子女费、托儿所补贴费、职工集体福利、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费、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也可用于支付中方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中,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与福利费区别在于,劳动保护费是因生产经营管理必须提供上述用品,一般发生在特定岗位上,而福利费是带有普遍性质的福利支出。用现金形式发放的劳动保险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因此,判定一项费用如工作现场发放的冷饮、定期发放的毛巾、肥皂等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费还是职工福利费用,就看此项费用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扣除范围,属于此扣除范围就列入职工福利费,否则列入劳动保护费。
三、劳动保护费的税前列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可据实列支。
判断劳动保护费是否能够税前扣除的关键是:
(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
(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
(3)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总的来说,设置劳动保护费是为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
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对于巩固社会的安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稳定政治环境具有现实的意义;对于保护劳动生产力,均衡发展各部门、各行业的经济劳动力资源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保护社会财富、减少经济损失具有实在的经济意义。
& 在实际工作应注意以下两点:一、劳动保护支出坚持凭据报销,《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号)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劳动保护支出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同时规定,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 虽然企业出于合理经营管理目的发放的员工服装是合理的支出,但必须有相关资料证明(如内部管理制度等),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符合企业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工作中不需要的服装相关费用不能扣除,如某金融企业发放给员工工作时穿的西服、领带、等费用可以扣除,如果发放登山服,则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2.要符合统一制作的要求。统一的标准应该是同类型人员标准统一,服装形式统一,而个性化明显的服饰不符合上述要求。3.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对员工工作时没有必要统一着装,仅是为提高福利待遇而发放的服饰,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
&&& 因此,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非因工作需要和国家规定以外的带有普遍福利性质的支出,应界定为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的标准申报扣除。
&&& 购进劳保用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劳动保护费支出如不属于上述不可以申请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购进的劳保用品,只要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需要说明的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将工作服认定为合理支出,并不意味着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就一定可以抵扣,两个税种的规定标准不同。但借鉴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不属于个人消费。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来讲,对按照规定用途购买和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职工取得的劳保用品原则上不缴个税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无论表现为实物还是有价证券,都应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发放实物的公司代扣代缴。那么,职工取得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等是否属于个税法规定的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员工取得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主要是劳动保护的需要,统一着装既是工作环境的统一要求,也是进行工作的必备条件。其不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只是进行工作的必需用品,所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但是,在实际征管中各地对企业为员工购买并发放的制服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不一,企业应按照所在地地方税收政策规定,并结合发放员工制服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15-10-22 09:52
被系统删除于: 10:10:40
发表于:15-10-27 23:04
精致花园&&精心打造
你尚未登录或可能已退出账号:(请先或者
【敬请阅读】
亲爱的网友们,、有更新哦!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将以粗体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特别提示】
如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西祠站规》、《西祠胡同用户隐私保护政策》的全部内容。阅读《西祠站规》、《西祠胡同用户隐私保护政策》的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向平台客服咨询。如您不同意《西祠站规》、《西祠胡同用户隐私保护政策》的任何条款,可立即停止使用服务。
南京西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已阅读并同意、中的全部内容!资源预览需要最新版本的Flash Player支持。 您尚未安装或版本过低,建议您
1/21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6〕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2/21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3/21节的生产。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三露天矿吨煤5元。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4/21吨4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元。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5/21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提取。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6/21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7/21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第十三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8/21000万元的,按照提取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0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9/21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10/21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11/21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12/21支出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3/21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14/21“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15/21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16/21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二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7/21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五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研究室、车间、库房、储罐区、外场试验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触电、防坠落、防爆、泄压、防火、灭火、通风、防晒、调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特种个人防护器材、设备、设施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高新技术和特种专用设备安全鉴定评估、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及操作人员上岗培训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8/21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军工核设施含核废物防泄漏、防辐射的设施设备支出八军工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及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生产、储运、销毁、维修保障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改造费和安全防护不包括工作服费用支出九大型复杂武器装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支出十武器装备大型试验安全专项论证与安全防护费用支出十一特殊军工电子元器件制造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及特种防护支出十二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十三其他与武器装备安全生产事项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第二十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19/21用渠道列支。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第二十八条煤炭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第二十九条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按原渠道列支。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20/21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由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21/21第三十七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号和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财建〔号等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编号:36778 && 类型:共享资源 && 大小:76.04KB && 格式:DOC && 上传时间:
<a href="UserManage/CopyrightAppeal.aspx?bid=1314816" title="版权申诉" class="fLeft works-manage-item works-manage-report" target="_blank"
关&键&词: 2017 企业 安全生产 费用 提取 使用 管理办法 最新版 全文
& 人人文库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本文标题: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链接地址:
当前资源信息
浏览:2522次
官方联系方式
客服手机:&&& 1:&&&
2: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浏览器下载&&&
3:不支持QQ浏览器下载,请用其他浏览器&&&
4: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
5: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八项规定 三公经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