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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人有一种本领:不是把产品做好,而是把价格做低。
营销的灵魂,就是怎么卖价格
科特勒说,营销不是卖产品,是卖价格。
金焕民老师更直白:销售是通过价格把产品卖出去,营销是通过产品把价格卖出去。
卖产品思维的人,喜欢动用价格手段,比如降价、打折、促销等,这类手段都是降价或变相降价,因为他们最简单有效。但负作用也最明显。
做营销之初,我与金焕民老师就有一个共同的规矩:什么都可以谈判,但价格和付款条件不能谈判。我们称之为“两不谈”。这里,付款条件其实也是价格的附带条款。
先把价格定死,再想办法,就是不从价格上想办法。这就是营销的思维了。
金焕民老师还有个说法:定价定乾坤。定价是策略,高价是战略。可见价格多么重要。
把产品卖值了
所谓卖价格,就是要产生溢价。所谓溢价,就是卖得比别人贵。品牌如果没有溢价,很难说是品牌。
把产品卖出溢价,还要让消费者领情,愿意付款。这就需要证明溢价是划算的。
所以,卖价格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消费者觉得这个产品值这么高的价钱,高价比低价还划算。
什么活动能向消费者证明高价是值得的,这就是营销的奥秘。
营销与销售的反差,很多人讲不清楚。通过金老师的“卖价格说”很容易讲清楚。
销售往往把产品卖贱了,营销是把产品卖值了。
价格是高效手段
做销售的为什么愿意动用价格手段呢?因为价格是高效手段。
只要降价、打折、促销,立即就动销,见效快,结果明显。所以,销售一旦遇阻,销售部门立即想到价格手段。在有些企业,这已经形成习惯。
一定要注意,价格手段容易产生依赖。这像吸毒一样,会成瘾,很难戒掉。
价格手段虽然高效,但容易产生依赖,所以下一轮就只有加大剂量,否则就无效。这就是依赖症。
价格手段一旦产生依赖,就会改变盈亏平衡点。企业对利润又那么敏感,所以,价格一旦下调,就会在成本上想办法。
在成本上想办法,就容易影响品质。最后会发现,价格手段其实逐步把企业往悬崖边上推。
我曾经在课堂上问:如果销量下滑了,你怎么办?学生能想到的答案无非是:做广告、降价、促销。其实是变相降低价格。我的回答是:即使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也能想出这三种办法,可见这三种办法不是专业办法。如果以后遇到此类问题,你们这么回答的话,千万不要说是我的学生,我丢不起这个人。
价值是持久手段
对价格敏感的人,会反复追逐价格。比如,因为低价带来的客户,也会因为更低的价格而离开。
换句话说,价格不带来客户忠诚。
我很早前就有个说法,“低价先易后难,高价先难后易。”低价吸引客户容易,但稳定客户难;高价吸引客户难,但稳定客户容易。
低价产生的是价格认同,高价产生的是价值认同和品质认同。所以,让产品值钱的营销一旦达到某个临界点,就很难反转。
价格做烂了,市场做坏了,当然可以回复到原来的层次。但是,这个修复的过程会很漫长,甚至需要付出死掉一批的代价。有时候,甚至会让一个品种彻底消失。新生的力量不是来自于飞蛾扑火般的不怕死者,而是来自于反其道而行之的、坚守自己品质定位和价格定位的执着者。
价格适当做低有利于产业化,规模化,但价格过低过滥,不折手段,就扼杀了产业。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的真理。
现在的市场,你去走一圈,你会发现,同类产品严重过剩,价格一家比一家低,哪个产品赚钱,大家就一窝蜂做哪个产品,哪个款式卖得好,大家都仿照该款式来做,同样一个品种,从10元到两元都有,包装上根本看不出差别!客户只看表面,感觉差得不太多,事实上,在看不见的地方,差距甚大!但是客户不知道呀,他们盯着便宜的买,劣币驱逐良币,慢慢的好的东西为了生存,也开始降价了!
所以,这真是一个做死的时代!为了让自己活,所以不想让大家活!结果是,大家都没得活!
价格做滥了还能做好么?八成预后不良。就像土地被污染之后,你能指望粮食不受污染么?这同样是白日梦!
土地被污染了,至少要荒几年。让荒草疯长,把所有污染物质全部净化,恢复土地本来的纯净,然后才可以种庄稼。只是,这颗粒无收的几年,有很多人是熬不下去的,要么饿死,要么辗转流徙。这就是为什么细分品类一开始很有生命力,也有不少人依靠细分品类赚钱,后来大部分企业覆灭的原因!
行业确实需要恢复商业理性,不要那么多不顾一切的疯狂!
价格是把双刃剑,可以伤人,也可以伤己。非理性的价格战,通常等于同归于尽。行业做到无钱可挣那一天,就离做死不远了。
我们非常欣赏那些始终坚持自己定位的企业,无论是品牌定位、品质定位还是价格定位,他们才是行业的脊梁,才是行业的未来和行业的希望,才是值得尊敬的企业。
真正值得尊敬的企业,不是发展和扩张最快的企业,也不是规模最大的企业,而是始终如一坚持创造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企业,至始至终有自己底线的企业。它的存在,是行业的幸事,是社会的幸事,也是自己的幸事!
所以,坚持自己的产品价值,坚持自己的商业价值,坚持自己存的在价值,是重要的企业底线和商业底线。
如果一个行业有太多是生产垃圾产品的企业,很多企业死了就死了,不值得同情。我们要那么多垃圾企业干吗?如果一个品类有很多生产垃圾产品的企业,灭了就灭了,不值得同情。我们要那么多垃圾企业干吗?
我们不能因为垃圾而做滥了行业。
过去30年,我们的经济水平很差,我们的消费能力很弱,我们需要大量低端产品甚至垃圾产品来填充,那时垃圾产业很发达是可以理解的;今天,我们的消费力和鉴赏力都上来了,我们再生产那么多垃圾产品就是资源浪费,就是挑战消费者的容忍度,就是对行业和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任!
如果继续拿价格手段做文章,价格做烂了,就真的离死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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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小说的写作
  1.你的故事从何而来     小说就好比按照常规来画画,你不要把主题思想一开始就画上,而要在过程中慢慢地渲染。    ――雷克?希利斯    当你在一张空白纸上迈开小说写作的第一步时,你已经走得很远了,因为同构思相比,你已经往前迈了结结实实的一小步。很多短篇小说就是从你结识的一个有趣的人物,一个令人好奇的形象,一段行云流水般的描写,甚至是你信手徐来的某个神秘的标题开始的,它们来源于你的观察和想法。    公式化的想法和政治上的观点不适合作为小说的题材。诸如关于无家可归者、虐待儿童、种族和性别歧视的问题看上去是短篇小说家最应首先考虑到的题材,其实不然。它们的确很重要,但是若把严肃的大问题压缩在17页纸里,就好比要把一条鲸鱼塞进鞋子里一样。于是,一切都被挤压得变了形:人物对话听上去那么机械、刻板;华美、诗一般的时刻,变成了教导式的场景。没有了神秘,没有了悬念,没有了新发现;故事的结尾像是铿然踏在地面上的钉鞋。那么,是哪里出了差错?    20.凑不齐的拼图片     去寻找做拼图的灵感吧,成功在等着你。    ――二理查德?斯特恩    表面上看去,作家在写作之前,就已占有了相当的材料。他们可以任意对付这些材料,把它们组织,再组织,就像玩拼图玩具一样,直到所有的画面逐渐完整、清晰。    写作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在写到某个地方时突然进行不下去了,不得不停笔,作者在构思某个人物时使整部小说出了岔子。反复地重读会找出出轨的原因,然后给出毛病的人物纠偏,把他或她推到故事中正确的位置上去。    否则你会将情节的排列顺序弄错,破坏了设置悬念的效果。你尽力营造的高潮可能因为你说得太多太快而虎头蛇尾地结束,就像火柴被水打湿了一样。     还有一种可能,你在叙述故事精心编织的网中,忽略了一个矛盾,让一个人物做出了在他的知识背景下根本做不出来的事。当这种情况真的发生时,你只好忍痛割爱,把这位刚引上舞台将作精彩表演的人物“枪毙”掉。    当然,这些小说中的瑕疵会使你感到沮丧,那也在所难免,因为瑕疵洗不掉了。如果以拼图游戏作类比,就是总差那么一小块拼不上。具体到小说就是情节中总有一环扣不上,也许是人物的冲突,也许是一个孤立但却能影响其他因素的事件,也许是一种情感或力量,这些本来能使整个故事进人精彩的高潮。总之,你还没有摸着门儿,写作训练对你根本未起到作用。     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最受打击的时候就是:你明知道有些地方出了毛病,而且是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可你就是不知道毛病在哪儿。反复审视也发现不了什么,只觉得很空。于是你坐下来,反复回忆着脑子里最初构思的整个故事,它光芒四射、完美无缺,与写在纸上的东西完全两样,可你偏偏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    所有的人物都对,场景、矛盾冲突、感情高峰甚至一连串的事件都对,都被精雕细琢地完成了,可整个故事却走了样儿,偏离了中心,改变了原貌,简而言之就是“不对劲儿”。     在每部成功的小说中都有这么一种东西,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因为它太缥缈了,但它给整个故事赋予了一种生命力,使读者爱不释卷,非一口气把故事读完不可。    没有这种感觉,这种融汇贯通的东西,就什么都没有了。直到你找到了它并把它牢牢地拴在脑子里。    最近,我开始第三次修改我的一部13万5千字的新小说。这次修改又一次无情地打击了我,我知道自己还是没有摸着门儿,还是不知道自己都写了些什么。现在我将什么也不做,直到我找到一种方法,把所有的东西有机地融会贯通,使整个故事跃然纸上活起来。那时,只有到了那时,我才能充满信心地前进。    不是所有的好的主题都适于写小说,在小说的世界中,只有那些富于展开情节的主题,富于戏剧化的素材,才适于写小说。     我们经常看到,一位作者有了构想后,便拿起笔写东西。小说写完后,他或她又忙着进行修改、润色,以期能为文字增添些亮色。     为了小说的全局,他们不得不舍弃某个自己钟爱的人物或者大段散文般的描写。尽管这令人惋惜,但它们不会被废弃,还可以在其他小说中成为配件。但若是让他们舍弃一个构想就难了。然而,没有好构想何以有好小说?    最好的“构想”就是进行一个个场景设计。因为小说是由许多大型的场景片段组成的。暗箱正关闭着,请密切注意细节,就在你开始阅读的那一刹那,整个场景会在你面前戏剧般地展开。许多小说不过是一幕场景而已。    《林博河》是我小说集里的开篇故事,它能很好地说明怎样从诸多的场景中开掘小说的主题。     《林博河》源于我在一个简易的游乐场所看到的一幕:一个男孩在一个小格间里玩大转轮,当他转到大头朝下的位置时,看见星星正在他的双脚间移动。这一幕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也曾在游乐场玩过转轮,身体被倒置。我在一张餐巾纸上匆匆写下:“他对着处于双脚间的星星尖叫”。我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男孩为什么要尖叫,但它触动了我的感觉。我竭力搜索着记忆中的每一个细节:断裂的螺丝和螺帽,烟头,爆玉米花,旋转时口袋里飞出的钢G,夜的感觉等等。我把它写成这样一个片段:“这是一个带网眼的格间,它缓缓地绕着油腻腻的中轴旋转,就像一颗行星绕着另一颗行星旋转。在基座的周围,散落着断裂的螺丝和螺帽、爆玉米花和烟头,但我们不在乎。‘我们正享受着短暂的美妙时光。’迈克笑着说。就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们的格间被猛地拉了上去,我们升到了夜空中,然后又慢慢地坠落,迈克口袋里的钢G飞了出来,像弹片似的从我们的耳边‘嗖’地飞过,我的心也旋即提到了嗓子眼。我们向地面冲去,最后一刻我们像是被掏空了一般,在黑暗之中飞旋,我和迈克情不自禁地冲着双脚间的星星尖叫。”    游乐场里的一切都象征着过去:一个夜晚,一个与两个人沧桑经历有关的某种复杂联系,黑暗里中止的转轮意味着一段旅程的结束,“双脚间的星星”则是人物内心世界的提升。那个男孩已发生了某种变化,他在大转轮上产生了一种感觉。我要做的,就是发现其他线索来解开这个谜。     形象塑造在短篇小说中具有多种功效。它们可以构成一个情节、倒叙、幽默或是描写。它们常常带着某种寓意、美感或紧张气氛打开或结束一个情节。它们把小说的脉络联系起来,使读者把握小说的思想精髓。在《林博河》的写作过程中,我能不断地沿着轨迹前行,随着更多人物的涌现,最初的几个形象不断地得到了加强。    在我的小说集《林博河》中,《蓝色》也是我不错的作品之―。一开始,“蓝色”仅是一个构思:一个女子被管道建筑工程队录用了。这使她获得了一份稳定、报酬好的工作。她的乡下来的同事们感觉受到了威胁。矛盾产生了。OK!这个故事构想看上去不怎么起眼,但我喜欢这个构想,因为这是我惟―一次尝试写这种题材,而且我干过管道工,脑袋里有形象储备,故事一旦成形,我就可以使用它们了。    但故事总也不成形。写第一遍的时候,我曾试图保留最初的主题(即女子和同事们的抗争),我可以在事情发展到高潮时,把它突然抛给读者。可不管我怎么努力,各个场景总像脚趾似的粘在一起,人物的一举一动则像用绳子操纵着的木偶。天哪!前面的14页就被我这么打发过去了。最终我让这个坚强的女人出现在焊接车间。天!焊接工们根本没激动。传统的男性化的车间尽管发生了变化,但见鬼的是,到了关键的时候,我却总也捕捉不到闪光。    以主题思想推动小说写作有一个弱点,即一旦这种思想支配了你,你就无法再前进。你越是想突出主题思想的正义性,它就越显得宝贵和重要。于是,它控制了局面,并缠绕住了你。    在我动笔写《蓝色》的三四年后,我才终于看见了曙光。其实只要一个管道工程队里出现了女性,就会有冲突,事情就会变得艰难。所以我写道:     鲁布尼克“呼”地关上卡车的门,跳上斜坡,走进了车间。外表一切依旧,但是这个早晨当他一跨进车间,穆尔道奇就握住了他的胳膊,让他吃了一惊,他一下子来了精神。    “你看见她们了吗?”    “我想都没想。”鲁布尼克说。    但当他的眼睛慢慢适应了黑暗后,他看见了她们。这可是真的,一共有三个,其中两个二十刚出头,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她们下错了车站。另外一个年纪大些,大概三十岁左右。她穿着男式的牛仔衣和脏兮兮的运动鞋,脚趾头处还磨破了。红色的头发用一条绿色的丝巾系着。两个年轻女人中,其中一个穿着高跟鞋,令她的双腿看上去像鹤一般。     以我认为的高潮场面开头,在小说的第一页就突出了主题思想,但我却被这条关于短篇小说写作的真理“绊”住了:在开篇时就尽量接近主要情节。如果你的小说讲的是一个小伙子参加高年级的舞会,那么就不要从他的幼稚园时期开始写起。    太妙了。那么下面要发生什么了?既然我在一开始就设计了诺玛在焊接车间遭遇艾德一幕,在第一页的末尾我就没话可写了,因为这是我所了解的故事的全部。我对下一步该怎么进行已没了主意,只好铺开笔墨;“诺玛――那个年纪稍大一点的女子,把她的目光停留在一面墙上,那儿没有人。她紧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害怕。但当她看见了那些洋洋自得的男人,穿着熨得整齐的牛仔裤和擦得锃亮的皮鞋时,她就想和每个人□□。和那几个年轻的干,他们有着摩托车和比自己的皮大衣还贵的名牌牛仔靴;要不和那几个年老的干,他们受过八年制教育,有彩电、二手车,房子前面还有雅致的草坪,他们女儿的婚礼盛大隆重,他们夏天还去度假。她知道他们是谁,因为她曾在商场里见过他们的太太,大把花着丈夫挣的钱     诺玛心中燃烧着真正的怒火,她甚至很好斗。这一点,直到我写的时候才意识到。而且,我就在她的心里,通过她的经历来讲述整个故事,对艾德也是这样。     我还遇到了其他的经验之谈:小说不是描写关于某一问题或事件的(例如工作中的男性至上主义);而是写这些事件是如何影响人们的。在我写一个群体时,发现外来者总会拥有很独到的视角。例如诺玛会注意到被鲁布尼克忽视的细节。而在鲁布尼克的眼里,一切早就不再新鲜。    在小说的第一页,我如法行事。结果竟找到了小说的自然结构。当我把人物置于平行的关系时,他们各自的行为与想法便突然跃然纸上。一旦明白了是人物在推动小说的发展后,我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蓝色》。    如果一开始就想把主题思想戏剧化,你就很可能被限制住。一个作家的三件法宝:直觉、冒险精神和技巧可以暂且放在工具箱里。只有最终写出了超越自己设想的东西,你才能体会到作家最大的快乐:发现之乐。小说就好比按照常规来画画,你不要把主题思想一开始就画上,而要在过程中慢慢地渲染。     2.你的小说在哪里“生存”?     在你选择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后,你还要通过不断地夸张,做“拔高”的工作,这样读者才能知道你要说的内容。    ――西尔比?席龙    当我早晨散步的时候,我经过了一处标有“此地出售”牌子的乡村墓地。这使我不由地联想起小说该从何处着笔的问题。应该从那块地方,那块你最熟悉、最感亲切、最能唤起感觉的地方人笔。    我写小说时,总是选择那些我曾逗留过或是已远离的地方,我曾去造访或是又折回的地方。当我在记忆的长街上散步的时候,我的故事不由地跟着流淌出来。    有时候你不能再回到你曾生活过的那个地方。时光流逝,斗转星移,当时的老屋和邻居们已不在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会找一个能使我情感深深牵挂的地方替代那里。例如,在一本名叫《小镇》的小说里,我就将我的童年移到了一个有着燃煤锅炉的小镇,如同真的回到了许多年前一样。    一旦我选中了一块地方,我就开始着手了解它,直到把它的历史与现状摸得一清二楚。我喜欢有这样三个特点的地方:有独特的历史,良好的现状,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具有影响。为了了解它的过去,我去当地的历史档案馆寻找剪报、照片、书信和各个时期的第一手资料;我还研究地质学和地理学;我订阅了当地的报纸,以了解这座城镇一年四季的变化,这里的人们是如何评说它的。    当我写小说《拥抱起舞》的时候,我选择了一座更小的。更偏僻的小镇作背景,我曾在那里居住过。而我的许多故事是从当地报纸挖掘来的。例如,当我看到体育版中的钓鱼栏目上,介绍最新的鱼何和鱼钩,河流和湖泊的情况时,我想我得塑造一个渔民作为书中的主要人物。    如果你想真正了解一个地方的语言和习惯,表示赞成与否定的方式,制裁和禁令,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到大街上走一遭。另外,在饭馆与咖啡馆听别人闲谈,也能了解这座城市的情况,人们在吃喝的时候总爱聊点什么,我常常记下每次我听到的谈话内容,以掌握这个地方的男人和女人,父母和孩子,老住户和外来户是如何进行交谈的。    在这块你自己选定的地方,你可以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观察这里突然发生的事件。例如,在我创作小说《五百只蝎子》时,小说里那个名叫特波兹特兰的墨西哥小村庄,就是个能使我回忆起第一次到异国他乡飘泊的地方。我曾读过7本关于那个山庄的书,甚至在到达那个地方时还购买了一份小镇的地图。但当我实实在在地走在它的大街上时,我竟大吃一惊,这个地方根本没有森林。富有的人家拥有砖铺的地板,铬合金做的椅子和金属做的门。穷人家的地面则脏兮兮的,椅子是皮革制成的,门是由灯心草编织的。当地的工业是烧炭,所有的木材都被烧掉了。我一下子明白了,我书中那位主人公把妻子和工作丢在佐治亚,自己前往墨西哥,丢失了太多的东西:手工制作的家具,旧的橡树门,打磨得光亮的硬木地板。这些普普通通的家用都成为他朝思暮想的东西。我的故事与我所看到的景象相一致了。     一旦有个地方能唤起你记忆中的声音、气味和景象,并被你选作小说故事的发生地;一旦你身处其中,并亲眼看到它现在是什么样子时,你最后要做的,就是确保这个地方对读者是新奇而又有意义的。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这个地方,一定要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     在安排密苏里作为我的童年生活之地时,我选择了1811年在西部最大的地震中被密西西比河淹没的一个小镇作背景。这样读者心中会产生一种地面剧烈地摇晃,小镇发发可危的感觉。    当你选择的地方确实与众不同时,你还要通过不断地夸张做“拔高”的工作,这样读者才能知道你要说的内容。例如,在创作《拥抱起舞》时,我注意到报纸上有一些关于天气的栏目。在浏览过有关高温、低温、大块冰雹、洪水、龙卷风等德克萨斯州所有的主要事件的记录后,我发现小镇总是处在灾难发生地的中心,总是遭受到最严重的破坏,最明显的就是那次53号龙卷风的袭击,它将小镇夷为了平地。因此,在亲身经历了讨厌的大风和突如其来的暴雨之后,我确定故事情节中最重要的部分一定要与天气有关。如母亲在突然爆发的洪水中溺死,父亲遭到冰雹的袭击,情人在冰雹中遮挡自己,渔夫在家中穿着沉重的防尘衣。天气成了这本书的隐患,而主要人物显示出的绝望,正是我抚养孩子那段时期杂乱无章、心神不定的感觉。    一位自然主义者曾谈到他工作过的小屋:“这里的景象、声音、气味,尤其是那股特别的感觉,令我感到非常温暖和亲切,以致于住在这里就如同回到家里一样。”这就是我为我的故事选择地点时要寻找的感觉。这种感觉正是小说的始笔之处。     3.情节设计     无论作品的情节采用哪种结构,它都必须保证在实际写作的若干个月或若干年内,作品仍能保持着新颖。  ――罗伯特?巴纳徒    我设计的情节,就像叶芝的《恩尼斯湖岛上的平静》中所描述的那样,总是“徐徐落下”。我从来设计不出任何一个完整的情节,也从来无法在知道情节进展的情况下写书。我的情节是一点点诞生的,时间拉得很长,甚至可追溯到我开始着手创作作品的“情节记事本”。我想每个作者都会有一个记事本,而它在我的写作中犹为重要。  这个记事本就放在壁炉台上,我通常在傍晚边听音乐边往里记些收获。记下来的大多是些简单的话语,如我听到的新鲜词或奇闻轶事。但关于作品的最初的想法,系列的变化,衍生的枝节,次要的角色以及可能误导读者的情节转折等等都隐藏在里边。如果我要为一个短篇寻找主题,我就从头到尾地测览这个记事本,因为我已想不起若干年前记人的想法,甚至连潦草的字迹也辨认不出了。  我习惯于在10月和来年春天之间写书,在圣诞前后即书写到一半的时候略作停顿,休息调整一番。春末和夏天则用来修改、校订或写些零散的短篇和发表于杂志上的文章。在这个“休闲时期”,我还将决定下一步该写哪本书,尽管我心存想法的作品不止一部。这一步并不总是按我预期的计划行事,有时一个念头会攫住我,让我现在就想写它,我写《草丛中的骷髅》时就如此。  然后我拿出一个新的记事本,记下所有我想写的新作品的想法。于是,更多的想法开始诞生,我将它们集中于一个主题,记在记事本的开头。  当然,不是所有的想法都与新的情节有关,如一些“有趣的俚语”,一些关于角色的详细描述,关于房间、村庄的描写等。但所有这些都和情节有或远或近的联系。情节就是行动着的角色,而场所则映衬出情节所需的氛围,有时还会成为作品的一个关键因素(我的侦探小说《致命的节日》中那个破落的城堡就是一例)。我总能清醒地意识到,我面对的将是一部两百多页的作品,必须有足够的材料、足够的故事将这些空页填满。《死得像一个绅士》是我以伯纳德?巴斯特伯为笔名发表的历史犯罪小说,它花了我整整12年的时间。正是由于它短才花了我如此长的时间。在我写出了部分作品时,感到手头掌握的材料不能保证两百页的质量,而且我认为,已写出的那部分东西的质量是相当上乘的,我就更不想因为节奏拖沓或介绍分散而破坏了整体的效果。最后,我不得不深吸一口气,作出一个审慎的决定,即写一本篇幅更短的小说。  我一向认为,故事情节在发展上必须有足够的紧张和趣味来吸引读者阅读,否则,任何渴望成为通俗文学的作品都将是一部失败之作。  我作品的第一章除了定下整体风格之外,通常还会包括一个或几个中心角色,而且他们常常是受害者。作品中的死者通常在60页左右或更后的地方出现,往往都是非常不讨人喜欢的角色。这点是从我自己的喜好出发的,如果我安排自己喜欢的角色死亡(如《致命的节日》和《镀金盒里的死尸》),我会感到非常不安并对此痛苦不堪。  在我开始写作之前,我会把记事本的后半部分划分成若干章节,并标明每一章节所包括的内容。这项工作我一般提前两到三章来完成。举例来说,当我开始写书的时候,我已规划出前三章的内容,其他章节会在写作中接着一点一点地计划出来。这些表明了我在情节设计上的主要特色:在写作过程中获得想法和灵感。手握一枝笔是对获得灵感最有效的刺激(我确信在一台文字处理器前敲键一定不会有同样的效果)。因此,尽管我是颇具想法地开始写书,主要人物(受害者或谋杀者)在我脑海里也十分鲜明,我仍需有足够的空间来操作,有足够的次要人物要创造,有足够的细节要设计。  夏洛特?布勃特在她的一部早期作品中用了这段冷静的文字来开头:“亲爱的读者,在毫无主题的情况下坐下来写作是一种乐趣。”人们不禁会反驳道,不会的,夏洛特,对读者来说不是这样的。我要说的是,如果一部小说在一开始仅有一个宽泛的主题,重要人物形象只有一个简略的概括,它一定具备一种活力和生机,而这正是那种在开始之前就已在作者脑海里万事成型的作品所缺乏的。  我以两部正在计划之中的作品作为赌注来结束这篇文章。在写这篇文章时,我并不能确定自己究竟该先写哪部。一部是以罗伯特?伯纳德为笔名的小说,暂时取名为《庄园的主人们》。第一章已经写好,写的是一个女子死于分娩,她的丈夫因为悲痛、自责而精神濒临崩溃。这家孩子从此开始了隐瞒生父状况,改变自己命运的人生旅程。我知道谁会被杀,我也知道谁杀了他以及小说的结局。除此之外,我不再知道得更多。  另一部是以伯纳德?巴斯特伯为笔名的小说《死亡的莫扎特》,故事发生在1820年的英格兰。我已想好主要人物:莫扎特、某家剧院的经理、一个阔绰的老板和他的情人、国王乔治四世和他的情人等等。我大致知道前几章该发生哪些故事,但我不知道谁会被杀,也不知道谁杀了他或她以及为什么杀他(她),这极有可能意味着谋杀者不再是刚开始设计的那几个人。  总的说来,上面所说的一切并不意味着任何程式,它们仅是一种方式,是我的写作方法。我不知道我的作法给其他人是树立了可效仿的榜样还是一无可取的范例。但总体上我敢肯定一点,那就是你应该给自己留有余地,以便在写作过程中有所创新,有所拓展。    4.与你的读者对话     所有的事情只与作家怎样操纵对话、使它听起来更真实并能推动故事的发展息息相关。    ――詹姆斯?麦金利    写好对话的关键是善于用耳朵听。确切地说,要把你的耳朵专门用来听人对话,作家要用任何机会来偷听别人的对话。随时将你脑海中富有想象力的对话记下来,并赋予你作品中的人物,以使他们能相互听见,作出反应,这就是我创作对话时的诀窍。附带说一个重要的补充,就是你要对你想到和听到的东西进行大幅度的编辑,作强有力的变形整理,以在小说中达到奇迹般的效果。你写的人物对话要同人类学家从野外旅行中录制的磁带一样真实。当你读安妮?泰勒或是约翰?厄普代克的作品,朗艾瑞?奥康诺或是海明威的作品时,就是在用心灵之耳亲自倾听那些活生生的,似真实非真实的对话。下面从厄普代克的《兔子安息》中截取的一段简短的对话,是我们精疲力竭的主人公亨利?安格斯特罗姆与他的妻子詹妮斯,在谈论他们的儿子时说的话。詹妮斯说:    “他是在一个独断专横的父亲的阴影下长大的。”    “我并不专横,如果你说什么,我很容易听进去。”    “你是对他心理上的专横,你的确比他优秀许多,你曾是一位出色的运动员。”    “对,是的,我是一位出色的运动员,一位他的医生。    一位说他只能开着高尔夫轿车,不能做任何比散步更激烈运动的‘出色的运动员’。”    他们就这样谈着。厄普代克在接下去的段落里展示并预示了即将发生的事情。这些对话与生活中的父母谈论父子间的矛盾没有多少关系。所有的事情只与作家怎样操纵对话,以使它听起来更真实并推动故事的发展息息相关。如果这是一段真实的录音磁带会是怎样的呢?可能是下面这个样子:    “你吓坏了他,就是这样。他是害怕你,他不可能像你一样总是称霸赛场。他吓坏了,是这样。”    “称霸?他是个胆小鬼,我的儿子是个胆小鬼。可是过去在我玩球的时候,我们让他……”    “我倒想看看你现在玩一下那个使你不得不拖着腿走路的……    看!这就是真实的话,但它除了在表现一些人物特性方面略有所帮助外,并没有多少价值。这仅是谈话,不是艺术化的对白。    那么,你对真实情景和艺术加工有什么感觉呢?我只能告诉你,我是怎样将文字变成书中的人物对白的。    最重要的是,要记住,你的人物主要是通过对白来感觉和行动的。对白是表达他们所处的背景、纠葛、行动的主要方式。剧作家的艺术生命力取决于对白,好的剧作家都知道,语言是心灵和思想的外在行动。因此,对白必须集中于那些能推动情景发展的一个行动、一个念头、一种感觉或是一件事情。要把对白写好,你必须首先明白,情景和它作为整个作品情节的一部分所起的作用是什么,这样你就能替人物全面感觉和思考。然后,你再着笔写他们的对白。    第二点,除非你直接有那种感觉或是用想象来推测那种感觉,否则你就不能把对白写好,把这些构筑在语言上的感情表达充分。你知道一位充满嫉妒的人会说什么话吗?想一想你的嫉妒心。如果你没有嫉妒心,那么看一看《奥赛罗》。想写出充满恶意、狠毒的话吧?想一想你的恶毒本能,一次官员会议,或是到单位的午餐厅、夜晚的酒吧中偷听人们的谈话吧。以此类推。    一旦你发现了故事场景中心,即你的人物在为推动故事发展而设计的环境下应该说什么话,你就能够应用对白的技巧了。    这里是我写人物对话时,常用的一些手法:    ?要为每一个人物创作出特点突出、与众不同的语言模式,或称为“语言手势”。当你的人物在年龄、种族、教育。收人和情感上没有太大差别时,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    ?在适当的时候对那些常用的对白模式,如说话/外表反应/说话,到说话/内心反应/说话的形式进行修改调整。这里是一种常见的模式:    “亲爱的,我对你的关心丝毫没有少,丝毫没有少。”    詹妮感到她的眼角疼痛起来,但她立刻又使自己坚强起来。    “你是否对介词感到迷惑不解?”她又以她那最令人厌恶的一本正经的老师腔调问道。    这里是以不同的模式写的同一个段落。    “亲爱的,我对你的关心丝毫没有少,丝毫没有少。”    詹妮的眼睛突然疼痛起来,一个关于介词用法的荒诞问题突然闯入了她的脑海。可是这丝毫没有用,它疼得更厉害了。现在,她看上去更加苍白,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这一瞬间耗尽了她那微薄的情感源泉。    “我明白了,哦,我确实明白了。”    我认为第二段使场景也就是故事发展得更快。但你是否注意到,用说话/内心反应/说话的模式(“内心反应”是指人物队眼睛疼痛到更深层次的情感或是心理反应。这些反应能使身体姿态或是语言反应更加丰富、形象化)会是什么样子。因此,如果你不喜欢那种模式,那么你最好不要使用它,倘若你能像作家海明威和琼?迪龙那样使用断断续续地交互式对白的话,仍以上面的段落为例,其方式会是下面的样子:    “我对你的关心丝毫没有少,丝毫没有少。”    “真是聪明。练习过一些介词的用法吗?”    “不要这样。我正在努力表达些什么。你难道不明白吗?”    “难道你不明白语法并不是感情?你不能用图解法分    析我们的情况,你没有足够的动词。”在这里,我们再一次创造了他们的对话,使语言为感觉服务,并推动着人物和他们的故事向前发展。    ?赋予你的人物交待时间、地点、事件等说明这些背景的话语。要自然地让读者明白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和发展。这里是我从我的作品《欧扎克人插曲》中截取的一部分。一位叫西蒙的年轻黑人与一位来自欧扎克山区的武装白人相遇。这个人想知道那个年轻人是否是宗教信徒。    “你确信,你赞美上帝?”    “是的,我是一个基督教徒。不是一个不信神的罪人。”西蒙的脚向前迈了一小步。    “赞美上帝。嗯,赞美主?年轻人?”    “是的,赞美上帝,赞美主!”    “你憎恨违反教规的行为、年轻人?”    西蒙又把他的脚向后退了一步。    “是的,我的爸爸,他说要憎恨不守教规的行为,那些爱犯规者。”    那个人似乎没有听见。他朝着小溪下游望去,目光掠过那条狗正嗅着的地方,在他的子弹击中的附近。    “年轻人,我不能想象你是一个被赦免的基督教徒。”他说,目光仍对着远方。“不能被赦免。你是哈马部落的    人,对不对?诅咒迦南和古实。奴隶的人种。圣经上说你们不能被赦免。不能赦免黑人。黑色是魔鬼的颜色。你知道吗?”那个人解下他的枪……    好,在这里我希望对白能表现出时代的烦躁特征,把它们定格,讲述一些关于人们的偏见和疯狂的事情。    总之,你的对白必须是干脆利落、精雕细琢、经过艺术化加工的语言,它应该非常真实,且它的目的就是使你的人物更加鲜明,并推动故事向前发展。为了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你必须了解你的场景的情感中心,然后调动起你所有的“偷听”才能,你的阅读积累,你的想象力,你的日记,来创造书中人物,使他们通过你来为自己说话。幸运的是,所有作家都知道他们的人物将最终为自己说话。但如何使小说中的人物活起来,并以自己的特色,生动地直接开口说话,从而将读者带人蓄意设置的情节中,热泪盈眶地走向结局,这就得看作家的准备工作做得如何,这也是他们创作技巧的反映。    5.创作系列主角     创作小说角色时,要写使你的读者喜欢的人物,这样他们就不会希望他死亡或消失。    ――麦迪逊?戴维斯    最好的系列主角应该是能让读者喜欢,并且乐意不断见到的人物。有些故事系列的主角没有个性,故事也没有太大的发展变化。而另一类主角,我个人最为崇拜,他们不断地成长,人际关系不断地改变,生活不断地变化,动人心魄的事件层出不穷。人们希望去读下一本小说,不仅仅是由于它神秘吸引人,而是急切地想知道,接下去又会发生什么事情。    夏洛特和彼得是我的第一部系列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写这本书时,我便期望着下一本书能得到读者的认可,但又没有多少把握。我的前6本书就这样一本接一本地面世了。当我感到有足够的信心去规划时,已经太晚了,那些人物的个性、生平和人际关系都完完全全定型了。    我的第二个系列小说的主角是蒙克,在第二个系列写了很长时间,我才知道应该赋予他哪些品质。    在创作系列人物时,当你要介绍他的过去,就要为人物的发展留足空间,时间上的,感情上的,构思上的,及一些重要的简短暗示。    至于蒙克,我头脑中有他完整的过去,他失去了记忆,对自己的过去全然不知,慢慢地他发现了过去的爱情故事,还有那些他万分感激的人,那场令他十分心痛输掉的官司。我对夏洛特知道得也很多,但彼得的青年时代却没有展开,我打算在以后的小说中再写这―点。还有所有的配角,像维斯帕夏已有80岁高龄了,想必他曾拥有一个冒险的过去。    人物关系随时间变化,很复杂。他们有亲密无间的时期,也有隔阂的时期,他们互相伤害,互相误解,欠下人情债,但所有这些都会改变,并在这些人物身上留下烙印。从过去走来的人能让你的主角更有个性,如果你希望情节引人人胜,你可以给他们插人一个惨重的失败,亲近人物的死亡,不义行为的恶果,令你的主人公愧疚不已。    在创作主角的过去时,请仔细考虑他的家庭背景,及他的人际关系,如导师、情人、竞争者、朋友、敌人等等。不要一开始就勾画得太细,那样你就没有余地去刻画性格的多层面及以后要揭示的矛盾。人每天都在改变,更不要说一年又一年了。不管我们是否能清楚地记得过去,它总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留下印记。    展示你的主角怎样为他所熟知的人所影响:那些他所爱的、所恨的、所惧的和所慕的。如果你开始说得并不多,你将有机会在后续小说中加入他们。他们可能是主人公童年的邻居、远房亲戚或记忆中的某个人,而且仅有寥寥数语,但在以后的作品中,他们就派上了大用场。他们不仅为情节提供了角色,还对你的主要人物产生了深重的影响。    你的主角被每个故事中的事件所感动,并产生了小小的变化,或许更智慧、更温柔、更富有同情心,或许更愚蠢、更自大、更世俗,这些都对你有利。但千万记住,如果你不喜欢你的主角,读者也不会喜欢他,而且绝不会在系列小说中追踪他。    你的主角当然不是圣人,他的贫穷束缚了他的眼界,还有那些弱点,诸如酗酒成瘾、依赖毒品、不幸的婚姻,或者交友的无能。这些东西写得多了,读者会对它厌倦。    要知道,虚构人物时,短期的问题可能非常有趣,但在两至三部小说之后,就可能失去吸引力。读者希望看到变化,希望主角应该能克服自身的缺点。尽管现实生活并不总是这样,但要想读者能持续欣赏我们的小说,就得让主角是一个使人快乐的家伙。我并不主张结尾一定要皆大欢喜,但故事本身必得写得令读者急于去读,所以,写系列小说最大的忌讳是乏味。考虑一下自己是怎样成长的?是怎样改变自己的情感和观念的?让你的男女主人公也这样去做。如果你在写一部跨越10到20年的系列小说,小说的结尾与开始着手写时应大不一样,读者能随着你的人物,从一本到另一本不断地去追踪他们的历险,人际关系的变化,及成长的心路历程。    例如,查罗蒂嫁给了彼得,一个地位和收人都很低的男子,使她改变了许多,她变得世故,懂得不能大坦率,并改变了以前的许多看法。这也可以说是我本人对与人交往的反思吧!    蒙克面对着更剧烈的变化。他恢复了记忆后,不得不按照别人的方式去看自己,并且不知晓自己该去干什么。例子多得很,你得自己去创作。    当开始创作一个角色时,心里一定得有个结局,否则你还没打算收尾时,就会发现写不下去了,或根本找不到继续写下去的路子。    6.激发乐趣     想一想在《简爱》中,如果在小说的一开始,读者就知道罗切斯特在顶楼中有个疯妻子,小说会逊色多少?  ――莉安?盖斯纳    我们这个时代娱乐事业兴旺发达,人们的需求瞬息万变,几乎每一个想写点东西的人都知道一篇小说开头就必须题材新颖刺激。顺应这个潮流,一具尸体从壁橱里倒了下来,妻子发现他丈夫的衣袋里有其他女人的电话号码,或者是吸血鬼从棺材里爬了出来。像这样的文章开头肯定会弓!起读者的兴趣,至少会5!起读者一时的兴趣。  然而,在唤起了读者的好奇心之后,许多雄心勃勃的作者便立刻洋洋万言,发表自己唐突的见解。太快了,他们不是通过事情的发展,展示奇特的故事情节,主人公的经历,而是劈头盖脸地妄下结论。当秘密揭开之后,小说该从何处进行下去呢?文章已找不到北,罗罗嗦嗦一再重复已经说过的东西,没有丝毫悬念,淡而无味。  让我们看看下面这个例子。有人让我读这位名叫鲍勃的飞行员的手稿,我满怀兴致地读了起来。鲍勃驾驶着飞机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空盘旋,他多次试图在航空母舰上着陆,但都没有成功。燃油不足了,船员们支起一张钢丝网,以备出现紧急情况时兜住飞机。但危机依然存在,飞行员稍有不慎就会机毁人亡。  一个精彩开头所应具有的要素都齐备了:一个人的生命危在旦夕,情况非同寻常,扣人心弦。而且,绝大多数读者会了解到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东西,比如钢丝网,飞机落降航母时,需试降多少次。还有什么呢?飞行员的感觉,那种必须将F-15战斗机准确地降落到从高空看上去只有一张邮票大小的东西上的感觉。极度的恐惧阵阵袭来。  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写这些,而是大篇地叙述起鲍勃在最后一次尝试降落时,眼前浮现的往事,这就削弱了精彩开头的力度。而且作者不是只叙述他生命中的片断,而是整个一生。什么鲍勃曾是个童子军,他的父亲曾经获得过勋章。鲍勃想去越南参战,但是被派往地中海。他的女朋友离开了他。他最好的朋友因不法行为而被指控。他曾经养过一条狗,名叫里肯巴克,是一条杂种狗,后被卡车压死。这些往事差不多写了6页。当飞行员最后能够平稳着陆时,读者的激情却已经沉入了汪洋大海。  怎么会这样呢?毛病出在哪里?难道不应该让读者对小说中的人物有全面了解?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作者对此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作者担心如果我们对鲍勃不够了解,就可能对他的处境漠不关心。他不知道此刻的情形足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对于任何一位陷于绝境的人,读者都会给予同情与关注。当然,这样的情节也许会打动人心、(鲍勃和他已过世的父亲的对话或是看他孩子们的照片),但是当时我们并不需要知道他的父亲是如何去世的,以及他孩子的名字。当鲍勃安全着落时,读者还有更多的事情想知道:这个勇敢的飞行员是谁?他为什么要和他的父亲说话?照片上的孩子们是谁?在适当的地方略微提及一下,就会激起读者了解它们的兴趣。过于平铺直叙,就会打消读者继续读下去的念头。  还有一个例子,我的一名学生以一幅可怕的场景作为小说的开头,充满了悬念。一位年轻的姑娘看到父亲正在殴打她的母亲,怒火丛生,朝她的父亲开了一枪。小说的开头写得非常流畅,激起了我们阅读的兴趣。  当再次介绍爱丽丝的时候,十多年过去了,爱丽丝成了少妇,她一直生活在弑父的阴影中。迈克走进了她的生活,打算治愈她的创伤(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不错)。然而,迈克必须刺探出她情感受到创伤的秘密,但是读者却已知道了这些秘密。因此,每当迈克误解了爱丽丝的反映时,他都显得很愚蠢。他为什么连我们早已知道的东西都不知道呢?这种反应尽管不太理智,但我们还是有可能因此而恨他太笨,太无能。  如果作者要个花招,爱丽丝怕出门。为什么?因为有人无意中说出是她杀害了她的父亲。但迈克会想发生什么事了?我们就会跟随迈克一起去发现事情的点点滴滴。我们怀疑这个,怀疑那个,而且总能不断地翻开新的一页来肯定或否定我们对疑点所作的推断。这时候,我们就上钩了。想想在《简爱》中,如果读者在小说的一开始,就知道罗切斯特的顶楼上有个疯妻子,小说该减色多少。如果我们从第一章节就知道谋杀是怎样或者为什么发生的,那么侦探小说就该要多没劲有多没劲了。  文章开始就展示过多的原因有很多。小说家菲力浦?罗森堡曾经说过:“写小说就像从纽约步行到加利福尼亚。刚开始总是满腔热情,你要走遍全程,你成天地走呀,走呀,走呀,当你已经筋疲力竭的时候,发现自已就连新泽西州还没有到。”在开始写小说时,你的计划是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穿过大平原再攀越落基山脉,把它们全部征服。  但你对是否能够到达所有的地点缺乏信心,结果,你在前20页中,就把所有想说的都说掉了。要想把长达300页手稿上所有的细节都记在脑子里是很困难的,你担心自己会忘记某些情节,或者把某些重要的方面给忽略掉。于是,你急于把所有想到的东西都先写下来。然而这样一来,读者就没有探索发现的余地了,探险成了包办旅游,既没有实现愿望的自豪感,也得不到任何启示,文章也就失去吸引力。  好的作者当然对文章中的人物了如指掌。他们知道杜蒙爵士有一个做阑尾手术时留下的疤痕,他的父亲是一个冷心肠的古董商。他们知道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也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他们肯定也知道他会做什么以及不会做什么。但是,人物这些非同寻常的个性特征及其经历,应集中在小说的草稿或提纲上,而不是在书的前25页。许多这些方面只能采取暗示的方式,而不是直接表明。充分利用暗示的力量,记住海明威的格言:“好的小说就像一座冰山,绝大部分都隐藏在水下面。只要我们看到它的水上部分,就能够感觉到它的庞大和力量。但不管怎样,看不见的那一部分却更加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我们感觉到了,但没有看到。”   “住嘴!”你会说,“难道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重要吗?”绝对重要。不仅重要,而且是必不可少。如果意思不清楚,你的读者就会很快把书扔下,比遇到毒蜘蛛时的动作还要迅速。激起好奇心并不等于故意让意思模糊不清。如果人物在说“我爱你”的时候却非常愤怒,那么你就是在故意误导和迷惑读者。这就不好!如果你把人物产生这种复杂心态的原因和背景都―一作了解释,你就剥夺了读者去发现奥秘的机会。这也不行!但是,如果你通过这种亲呢和愤怒的复杂心理来制造新奇感,读者就会感到惊奇,急于想知道原因,这才是好作品。   和所有写作体裁一样,小说的选材也是极困难而且微妙的,但是其效果却是深刻的。经过修饰与删改,小说的最初面貌已很难辨认,作家们都是经过这样的磨练走向成功的,他们也曾犯过前边说的那些错误,那么这些错误是致命的吗?如果你能把它们删除就没有关系。手稿上的错误都是可以改正的错误。而寄给编辑的小说稿中的错误就有可能导致退稿。出版过著作和没有出版过著作的小说作者其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不惧怕删除他们失误的地方。我前面所提及的两位有抱负的小说作者都能够抛开虚荣,修改文章的开头。少女时的爱丽丝杀害父亲的那一段已从书的第一章节删除。这就是这位学生作家能使作品很快得以出版的原因。   作为一名作家,身在娱乐行业,写小说无非是为了供人消遣。从这个角度讲,写作和表演脱衣舞有异曲同工之处。二者都是为了满足人们难以抵制的冲动和情感,都是为了获取利润,都必须进行认真仔细的创作和编排。而且二者都依赖于取悦大众来维持生计。在这个时代,人们在任何时候想看什么就能看到什么,但是为什么脱衣舞这种伪艺术仍然能够长盛不衰呢?脱衣服的过程要比结果更有意思,一篇好的小说实际上也是这样。  狂热的舞者展示他或她那狡黠的微笑,一个脚踝,一个肩膀,每一次暴露都预示着还有更多的要暴露,观看者总把每一个露出的部分与最幽闭的部分连在一起,而这些幽闭的部分终将被展示出来。每次有件衣服被脱掉后,还有一件更小的衣服藏在里面。这种“残酷”的逗弄人的过程不断地持续下去,随着舞姿的扭动,其紧张感也在不断地增加。最后,当紧张感变得让人无法忍受时,在它还没有让人厌烦之前,真相才被揭露出来。只有采取这种方式才有看头。否则,脱衣舞就仅仅是一个人脱光衣服。   小说也是如此,把握时机就是一切。但许多雄心勃勃的小说作者却是在匆匆地脱光衣服。    7.不要刻意追求“迫在眉睫”     小说不是扎根于可视的动作中,而是植根于人物和他的命运。其主要事件常常是思想和情绪的发展历程,这些是无法用视觉形象表现出来的。  ――川?马隆    几年前,现在时态在小说中被普遍使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年轻作家。我是在以过去时为主要写作时态的年代中成长起来的,所以我感到用现在时写作是一种背离。  我问我的学生为什么喜欢用现在时写作,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它给人以强烈的迫在眉睫的感觉。当我让他们给“迫在眉睫”下个定义时,他们说,就是当你阅读时,故事正在发生。  当我们在阅读时,故事正在发生,这是什么意思呢?约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向外看去:他看见邻居正在启动汽车;他的妻子走进房间,说她要去商店,如此等等。这些叙述实在是无聊之极。不过,当我们阅读时,它确实是正在发生。读者愿意看到书上所写的东西都客观、真实,对事情发生的时间予以关注。但现在时要求读者相信故事是在他们阅读时所发生的。   他们以“迫在眉睫”为挡箭牌,将场景急迫地推到读者面前,使他们只能依赖那些最表面、最迅急的描写,来感觉那些既不动人也不真实的东西。于是,读者对于作品的参与变得缺乏想象力,阅读变成一种被动的、消极的活动,就像大夫敲击你的膝盖时,你所做的膝跳反应一样。   “迫在眉睫”意味着没有任何调和,故事中的场景和读者之间没有任何障碍。如果说现在时产生的是“迫在眉睫”效应,那么过去时则发挥了一种中介作用,就是说,不论在过去发生的事件多么激烈,如今都不那么至关重要和具有同样的影响力了。这是一个有趣的价值判断,它提出了究竟什么是小说的问题。  现实生活与小说的现在时是两码事,生活是无序的,它在被不断地创造着。我们需要摆脱它过去的束缚,把握眼前和未来。而小说则相反,它为我们展示人物,讲述他们的故事,他们的存在是转瞬即逝的。小说又是一种技巧,它把生活中任意的片段连接起来并为之设定范围。   要理解一个人物,我们必须注意他或她人生经历的轨迹,我们是通过小说对人物过去和现在的描写来看清这点的。而现在时的运用逃脱了那种轨迹,逃脱了把思索付诸于人物背景的责任。一些用现在时写作的小说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读后如同匆匆瞥一眼街上陌生的路人。这意味着给我们留下印象的也就是那匆匆的一瞥。  已经有人注意到,今天现在时盛行的原因之一是受到电视的影响。电视依赖于纪实、动作和视觉冲击。但小说不是扎根于可视的动作而是扎根于人物及其命运。它的主要事件常常是人物的思想和情感的发展历程,这些是无法用视觉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伟大的作品却难以拍出成功的电影的原因。   现在时在小说中发挥了某种莫名的技巧,它描述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动作,例如前面所述,约翰向窗外看去,看到了邻居的汽车,然后听见他的妻子说要去商店买东西。然而,在平淡无奇的外表之下,人物的内心可能正在发生激烈的变化。例如,约翰是否会因这一巧合而产生猜疑,他的妻子为什么和邻居在同一时刻外出?作者把视觉上枯燥的动作呈现出来,其余的则留给读者自己去遐思,就好像主人用整条金枪鱼招待客人,却又让他们去寻找藏匿着的鱼子酱。   我必须承认,有时用了现在时,文字显得更加生动。  下面一段文字选自连载小说《柴》,作者卢梭?班克描绘了一个名叫纳尔森?潘特的酒鬼,他每天早晨,甚至整个一生都沉醉在酒里。    雪深得出乎意料,已经有8到10英寸那么厚了,而很滑。潮湿的大雪片在强劲的东北风推动下所向披靡,朝它所遇到的任何物体的表面贴去――树木、房屋、谷仓和烟囱。此时纳尔森?潘特正从谷仓大开的门里走出来。  他一下子就变白了,当他走到木柴堆时,已经成了个雪人,甚至脸上也都是雪。尽管他把头使劲地往大衣里缩,以至于几乎看不清茫茫大雪后面的路。    紧接着,主人公要返回谷仓了。    黑暗在雪白的世界中弥漫开来,路看上去那么遥远,好像要走很多里、很多年似的。他怀疑自己是否还能走到那儿,也许他要花上一年,甚至一生的时间,才能在大雪中跋涉到那个寂静、幽暗、冰冷的谷仓。然后把三块木柴整齐地、一个挨一个地堆放在一起,形成新的一排。    在这里,现在时被运用得如此之妙,如此准确和富有节奏感。班克所做的,就是将人物的内心体验渗透在了他的叙述中,但这却是大多数好用现在时的作者难以做到的。  目前的情形和50年前真是大相径庭,那时作家以能够描述不同的声音而骄傲,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整齐划一。有的说话者以其独特的声音显示出对语言的执著,而另一些说话者声音之单调空洞令听者感到迟暮。所以作者的声音足以显示出他们的故事生动与否。  现在时的泛滥不仅是因为年轻人喜欢紧跟潮流,它还反映出作者害怕听见自己的声音。他们也许认为暴露肉体要更舒服些,这在最近出版的一些书中得到了证明。他们对说出自己的幻想、真正的内心情感感到害羞。  作家们也许会说,我的人物正在做这做那,这是一种永远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动作,对此作家不必承担全部责任。  但没有什么能比作者对作品全身心的投人和深刻理解更珍贵的了。如果作者自己不能探究其人物的命运,那么读者就更做不到了。真正的“迫在眉睫”与是否用现在时还是过去时没有多大关系,对作品的把握才是关键。  一个作者如何才能恰到好处地把握作品的火候呢?卡罗尔?奥茨曾说过,作者最应具备的是耐心。我还要加上一点:勇气。这里所说的勇气是一种对文字的敏感,一种偷窥或突然陷入危险、但令人兴奋的感觉,它有点像武士精神。神经质的人所具有的勇气和一般而言的勇敢是截然不同的。作家的勇气在于用他或她的独特方式来行事,作家深人人性的每一个角落,而这正是普通人所忽略的。深人的目的在于理解,并把它们揭示出来。每一个故事能挖掘多少人类的体验,取决于文字所能辐射到的范围。正是这种理解给予了伟大的作品以魁力和穿透力。  一旦对作品的理解达到了这种切人骨髓的程度,那么现在时能够同过去时一样有效。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格雷厄姆?斯威佛茨的小说《大沼泽》,现在时和过去时被美丽地穿插在一起,来展现人物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艾利斯?蒙罗的小说也是和过去紧密相连,那些故事很流畅地在时间的长廊里前后流动,时态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  最后让我们再看看狄更斯和哈代等不朽的作家吧,他们将现在和过去穿插起来强调人物经历的连贯性,他们所联系起来的不仅是过去和现在,而且是行为和后果,人物与读者,小说内和小说外的世界。    8.打破常规     法无定法。这是创作优秀小说惟一可以依靠的法则。  ――约翰?鲁兹    长期以来,无数的写作课程、座谈小组和研讨班都推崇一种传统的技巧。初学写作的人往往十分重视那些被固定下来的经验之谈,其实这其中有许多是错误的。  写作是一项非常个性化的艰巨工作,因为在相当大程度上,它没有奥秘可言,也不是可以“教授”和可以“学习”的。正因为它是个性化的,所以人们在接受那些听上去很可靠的意见时是非常危险的。  当充满抱负的作者在参加了研讨班和阅读了有关参考书。文章之后,必须非常谨慎地选择那些写作方式和技巧,然后做一些尝试性的写作。专业作家深谙在学习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所以他们大多愿意帮助初学者磨砺“写功”,同时也把他们自己的写作方法推销出去。但是这种真诚的帮助有时却适得其反,就像一个医生开错了一剂效力很强的药。我并不是说,拒绝接受常规的写作方法就是极为明智的。我的意思是,在接受一种写作方法之前,一定要先用挑剔的眼光将它审视一番。  在那些写作学习班中,第一条经验就是:写你所熟知的,不要写你一无所知的。但也不必害怕,积累你的经验和探索未知的领域。然而,事实是,没有任何人能完全了解某个领域,并把各个方面出色地组织起来写成小说。要选择那些能够抓住主题的实质内容,而不是令人费神的事实全部。抓住细节,抓住人物的情绪和性格。  例如,我最近得知,独立战争时期,在许多战斗中并没有使用□□和□□类的武器,而是使用匕首、战斧和棍棒器械在近距离搏杀。所谓的棍棒器械就是在一根长约6英尺的棍棒顶端装上矛尖和斧头型的武器。因为乔治?华盛顿不希望他的战地指挥官把精力都耗在颇为费时的安装弹药上,他希望他们更能注意战术与谋略。然而,这种棍棒式的武器很难符合读者的审美要求,所以当我在创作那一时期的小说时,故意忽略了这一事实。我还是为我的军官们配备上□□,让历史学家去研究棍棒式武器吧。   所有优秀的小说都扎根于事实。这句话只说对了一部分。事实的重要性有多大,读者对事实的理解就有多深。但我们是在写小说,而不是写旅行见闻或指导手册。例如写一条大街,录人你笔下的不应是整条街的门牌号码,开车时应遵守的交通规则,而是你的人物走在这条街上的感觉。诸如,他踏在一块尖利的石头上,弄伤了后脚跟;或他被高低不平的路面绊了一下,险些摔了一跤;要么是他走在被太阳晒得发烫的马路上,感到自己快要熔化了。我以为这才是小说的真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的真实性就是能够让读者真切地感受到人物所感受的一切。   但试图通过堆砌大量的细节来创造真实的情景是错误的,你可能会使读者陡生疑虑,反倒画蛇添足了。当然,对众所周知的事实必须加以准确地描述,那么即使出现了一个刺眼的错误(如佛罗里达有了一座山,密尔沃基冒出了地铁),也不会破坏你所想要营造的一种情境。但是描述事实对营造情境并没有多大的帮助。  调动读者的情绪――这才是小说真正应该做的。如果你在其他方面有一些缺陷,但你做到了这一点,那你就成功了。小说不是关于事实的描述,甚至有时可以忽略、扭曲或润色,如马克?吐温对死亡不够成熟的描述。   在写作之前先列出一个提纲。这是另一条传统的经验之谈,但也有可能是错误的。绝大多数作家需要一张“地图”来指导他们写作的方向,使他们不至偏离主题。但是一个僵化的提纲往往会诞生出一篇僵化的、机械的文章。这样做虽给写作勾勒出了轮廓,却同时也套上了枷锁。我认为最好是尽可能地一气呵成,在你开始写作之前,不要关闭心灵的大门。我的办法是,在一个较为松散和自由的概要基础上写作,这样既把握住了大致方向,同时又为即兴发挥提供了空间。它也许是一段曲折情节的突然闪现;也许是原先某个小人物令人惊奇的卷人,使你还须多添笔墨;也许是一个引人人胜的次主题的深化;或许是一个出乎意料的浪漫故事的发生。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在动笔之前就熟知一切。   在动笔之前就安排好故事的结局,我发现许多人在这样做。我听说有些作家在动笔时,对故事的结局没有一丁点儿概念。也许小说的思想在他们的心中已扎下了根。他们或开门见山地提出一个有趣的、稍显偏颇的观点,或以一个令人吃惊的意外起头,然后逐步推进,不仅脉络鲜明而且极具感染力,最后以意味深长的结局收尾。还有一些作家开头时略显脉络,结尾亦很简单、含糊,这仅是一个写作大纲。如果他们觉得这么做对他们正合适,那也无妨。   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创作程序,有时作家自己也不完全明了。关于这一条,你必须亲自尝试。我想说的是,在一个故事开始时不要先设定结局,看看将会发生什么,这有助于你开阔思路,也有助于形成你自己的风格。  修改、修改、再修改,我就是这么做的。但我观察到,有的作家写得“长”,有的作家写得“短”,然后再作添加(不是填补)、删减或压缩。很不幸,我是属于写得“短”的那一类作家的,我对作品润色和修改得越多,效果越好。但一位很有名的科幻小说作家常对我说,他根本不修改。对此我一直表示怀疑,直到有一次我去他家,亲眼看见他坐在打字机前,一页又一页妙笔生花的文字从打字机的卷筒中“飞”出来。一气呵成!这就是关键。如果他遵循常规仔细地对其作品进行修改,他的小说没准根本就卖不动。一个作家一种创作方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以你所了解的人物作为小说的原型,这一条可能会使你遇到大麻烦。你不仅要使读者容易记住人物的眼睛、头发的颜色和怪癖,还要让人物符合小说中故事的要求。  例如,你的姨妈米丽(你十分了解的一个人物)有可能确实和你小说中的姨妈米丽做了同样的事,但是对于从不知道米丽的读者而言,米丽姨妈则可能完全不符合他们的口味。“真实的”的人物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小说中的他或她相对应,他们的某种行为使你加深了对他或她的理解。但现实生活中的人或事,并不一定非出现在小说里。因为现实中的人并非那样理性,而小说中的人物却总是如此。有时,编辑们指出小说中的人物某一行为不合理,需要修改时,作家则认为,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修改,因为小说中人物的原型就是那样做的,所以小说人物也应该如此。但这番话往往促使编辑毫不留情地进行大笔修改。   选准某位你所喜欢和欣赏的作家,然后模仿他或她的风格。我最近多次听到这样的意见,但我确信它仅对某些人管用。这条小策略是有关小说创意的,出版商是不会为模仿之作付大价钱的。跟在这条经验后面走,如同某个歌手或演员以模仿麦当娜为自己的演艺生涯。许多人可能都在这么做,但麦当娜只有一个,而且也只有她能得到合同。也许你可以长时间地、完全模仿某人的写作风格,但最终要形成你自己的风格。另一方面,长期模仿下去,你自己的风格可能会受到抑制。   研究杂志,看看他们发表什么样的小说。如果你打算一篇接着一篇地研读杂志里的文章,然后写出十分类似于那种故事的东西,那么你的故事很有可能会因缺乏新意而被退回。没有一个编辑愿意买一篇似曾相识的故事。所以雷同只会带来退稿。再次研究杂志,你会发现每一个故事都有它独特的视角。力度或者吸引人的地方,使它有别于其他的故事。这就是它们得以发表的原因。   一个更好的方法也许是找找什么样的小说不会发表。努力发现编辑的禁忌之处,避开它们,写你真正想写的东西。那么,它就会轻而易举地落人编辑们搜寻的视野之中,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例如一个以刊登神秘小说为主的杂志,很少会刊登关于疾病、蔑视老者、法律纠纷的题材。你也不会在它的书页中发现暴力或□□图片,或者有关谋杀配偶的故事。这些禁忌大多是由于编辑的口味和市场因素所形成的。  对于刚刚踏上写作道路渴望得到指导的初学者来说,以上所述仅是一些常见的“座右铭”。其他还有诸如:“每天抽出一定的时间来写作”,‘在你把作品交给出版商之前,先让你的朋友过目,并相信他的判断”,“阅读一些情节安排得很‘公式化’的小说,以便清楚地了解它们是如何构筑的”等等。如此种种的经验之谈在作家笔会和写作班上泛滥成灾,所有的建议都不完全正确。   尽管作家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但要想找到完全一模一样的两位作家比找到两片相同的雪花还要难。有的作家喜欢安静,有的作家则喜欢一边听着收音机一边写作;有的作家愿意做独行侠,而有的作家则乐意在公司工作和拥有一个热闹的大家庭;有的作家要么嘴里叼着根雪茄或香烟,要么旁边摆着杯茶或咖啡,要么膝盖上蹲着一只猫,否则就无法工作;有的人喜欢手写,有的人喜欢打字机,而有的则喜欢用电脑。   尽管有了许多关于如何创作和畅销的既定规则,但是写作仍然是一项极具个性化的特殊工作,那其中的奥秘就像人的内耳弯弯曲曲。探索奥秘才是写作的动力。  与其用规则的条条框框将自己束缚,不如大胆地进行写作尝试。突破比墨守成规更有价值。    9.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首先,这种感受是那样令人精神充沛,所以我必须把它牢牢抓住,而不是四处奔走相告:我就要写一本伟大的著作了!尽管我已写过73本书,但我仍知道过多的炫耀肯定会减弱那闪烁的光芒,甚至有可能熄灭我对写作它的兴趣。把构想写在纸上是一种最为安全的办法,哪怕是寥寥数语也足以捕捉住它们,不让它们溜走。现在我已真正明白,光芒不过是光芒,在短期内还不能成为一部完整的小说。为此,我学会了等待。  12岁时,我就喜欢编故事。我能够给邻家的孩子一边编一边讲,我那对故事娓娓道来的独特气质掩盖了故事本身的缺陷。但我希望有更持久和能够被人反复阅读的东西。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to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当我再次翻阅已完成的部分,愉悦的感觉便又涌起,我真想有位读者能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优美的文字。我并不期待一下子得到很多,但我的确希望得到赞许和肯定,尽管我知道自己是这些作品的最糟糕的评判者,因为我深陷于创作之中,根本看不到它的缺点。  通常我所选择的读者都是深诸这套规则的,他会在给我鼓励的同时又温柔地来点建议,让我不至于飘飘然。而我迟早都会再读一遍第一章,看看经过了思考后是否能改得更好些。对于初学写作的人而言,过早地请人提出批评意见是危险的,它会使最初的兴奋被轻易地浇灭。较为保险的做法是等写完后再请别人来阅读和评判。   现在,我不再奢望极度的兴奋点能始终延续,我知道它还会再现,令我兴奋,激励我继续往前走。要知道,几百页的故事仅靠一次兴奋浪潮的冲击是不够的。在写作过程中,一些绝妙的新想法会使我峰回路转,写出意想不到的转折之笔,把我再度引向兴奋之巅。小说家应该是情绪化的人,倘若我们的写作成为没有激情的自觉运动,写出的小说也一定会平淡无奇。   静等灵感的突然迸发也是不明智的。写不下去时,我常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人物可能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行动?什么样的情节才是既合乎逻辑又出人意料的?我在脑海中过着电影,任灵感的火花不断地撞击。  让我们分析一下小说写作中常遇到的三种兴奋状况。第一种是最为重要的,即作者对将要描写的故事的亢奋的感觉;第二种是小说中的人物在发挥某种特殊作用时的体验。如果你能发现那些促使人物兴奋的动力,你就达到了兴奋的另一个层次。第三种兴奋是有关读者的。如果你和人物的兴致都很高,那么读者也将从你的故事中得到满足感。  作者的目的在于让读者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但如何令作者始终保持高昂的情绪,使之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完成他的小说,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对所写内容产生厌倦和没有了长远计划是主要的症结。为了保持对写作的新鲜感,我给自己订了条规矩,即:不要过多地回头看自己已完成的部分。当我每天开始写作时,我只读最后的几页,它给我一种赶紧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尽管我是多么想了解已经完成的部分,看一看它究竟怎样,但我绝不允许自己往前翻看超过5页以上的部分,哪怕是仅仅一小会儿。  那一时刻还是到来了,当我开始确信我写出的不过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和信心。于是我干脆从头读起,一直读到我写作卡死的地方。然而,它们却比我料想的要好得多,哈,我又精神抖擞,继续往下写。我发现经过这遍浏览后,我对人物的理解更加透彻了。在写小说的过程中这种情况会经常出现。  当我在南卡罗莱纳州的家中写小说《没有过去的女人》时,遇到了一个问题。我发现自己打破了一项写作原则:给我的主人公一个强大的、至关重要的推动力,她必须为了拯救自己而挣扎。可在写这部小说时,我总是难以达到这点,于是我的兴奋感渐渐减少。小说开始时,我的女主人公总是被周围的人所驱使,她想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但这一愿望并不十分强烈,即使女主人公在遭遇了一些事情之后,依然如此。我为她而烦心,但又无从下笔修正。当我问自己她渴望什么,为什么而奋斗时,我找不到任何有说服力的论据。我机械地进行着场景变换,希望能在后面的情节中弥补它。  在这种挣扎(是我而不是我的女主人公)中,我竭尽一切努力使自己对她保持兴趣,而她却不是为了自己的生活或别的什么原因而奋斗的。我只好检验其他足够有趣的人物,看看他们能否构成对女主人公的挑战并迫使她有些行动。这个办法还不错。我的兴趣不时被激发起来,兴奋程度也上升了。  当情节放慢脚步时,我便在人物情感上多着笔墨。在小说写到一半时,作者最容易失去对主要人物的情感。每一位作家都必须设法重新点燃情感之火。有的作家会听听音乐来唤起情绪,有的作家则出去散散步借此放松一下。或者你有一位值得信赖的朋友(不必是作家),和他谈一谈你的问题,交谈有时颇有帮助。  我自己的办法是读书,我和小说进行交流。我读小说的目的不是为了模仿或得到新思路,而是发现某种情绪。我的注意力在书页之间漫步,当某些东西忽然触动我的情弦时,我就可以继续写了,因为我已经能把那种情绪传递给我的人物了。我把干巴巴的爱情场景重写了一遍,这一回效果很好。  我还发现了一个可以对付兴趣丧失的办法:给你的脑袋补充新给养。很久以前,当我在纽约大学教授写作课的时候,我提出了一句口号:兴趣来源于行动。当学生们感觉脑袋里空空如也的时候,我告诉他们,走出去,尝试一些新东西,那些他们从来不知道的东西。它们不必惊天动地,只要能打开一个新领域的研究之门。当学生们如法行事时,总是惊奇地发现他们的兴趣又回来了,并且很快就涌出了新故事的构想。首先,你必须做些事,然后你才会产生兴趣。这个方法屡试不爽。当我写小说《唱歌的石头》时,我去乘坐了一次热气球。我并不知道如何把它运用到我的小说中去,但它肯定在我的内心中掀起了波澜,并为我的小说提供了一个相当不错的高潮场面。  所以当我被《没有过去的女人》所困扰时,我干脆对一个新课题进行了研究:人们对通灵感应到底知道多少。这样我又来了兴致,又发展了几个情节。我甚至还研究了猫,我读了几本关于猫的书,以便能够在小说中用到它。研究新的领域会为你的写作提供丰富的素材,你、你的人物及你的读者都会从中受益。  但当我写完整本书后,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因为尽管书中有一些挺不错的戏剧性场面,但女主人公的漂浮不定仍然困扰着我。我焦急地等待着编辑的回话。令我吃惊的是,我的代理人和女儿都说故事很有感染力,是令人激动和满意的。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的主人公的行为总是被动的。我原以为这样肯定不行,但却成功了。为什么?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答案,这也是个有用的答案。我是在怀特?斯温的《塑造人物》一书中发现答案的。他创造人物的目的之一是:“从……中解脱。”现在我明白我的女主人公为什么能成功了!我塑造了一个令人同情的年轻女子的形象,她受到了许多不公正的待遇(这点很重要),因此最后理应获得胜利。从不幸中解脱出来这个目的是符合情理的,并能令读者感到满意。  尽管女主人公靠自己的微薄力量几乎做不了什么,但小说中却大量地刻画了她的焦虑。她经常感到恐惧,她处于绝望、危险的境地,她令人揪心,令人同情,她应该从别人制造的不愉快的情境中解脱出来,而我恰好这样做了。  “焦虑感”是值得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但我并不推崇这个带有负面效应的方法,它仅是一种方式而已。我们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把兴奋传递给读者,并使它不断增强,以保持思想的最初闪光。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    10.描写四忌     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    ――巴纳比?康拉德    “你为什么不扔掉它们呢?”一位著名作家对我说道,“撕了它们吧,把它们去掉吧广    他这是在评价我花了整整一年创作的某本小说的前72页,我兴致盎然地写下又反复修改的72页。我目瞪口呆。我究竟哪儿错了?    那年我24岁,在加利福利亚的圣?芭芭拉探望父母,我从报纸上得知辛克莱尔?刘易斯当时也正在同一座城市。我一直想拜见这位美国第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巴比特》、《大街》。《阿罗史密斯》、《埃尔默?加特利》等一系列作品的作者。于是我鼓足勇气写了一张便笺给他,告诉他我想成为一名作家并想和他相识。令我吃惊的是,第二天他就邀请我去共进午茶。     在会面快结束的时候,他要求看看我的小说。我回家取来了满载着希望的小说的前75页,我对这个开头非常自豪,它是对小说主人公即将涉足亚速尔群岛的精彩描写。因此,当第二天大文豪让我去掉这前72页时,我无疑是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打击。    “但……但……”,我辩解着,“我必须作好背景和氛围的渲染,不是吗?”    “拿72页来渲染?”他反驳道,“如果我想了解亚速尔群岛,我会去查阅《各国地理》,而不是一本小说。”     然后,他补充了这点对任何作者都不无神益的建议:“人们读小说是为了感情,而不是为了知识。如果他们在受到感情感染的同时获得了一些知识,那是好事,但感情永远是第一位的。纯粹的描写不能使一部小说变得伟大。当你作品中的船只在风景如画的岛上靠岸时,你的叙述就突然中止了,但后三页中倒不乏一些精彩的东西,冲突、情感、人物,让我读到了更多。”    结果是,因为他喜欢下面的章节,雇我作了他的写作秘书。我和他一同前往马萨诸塞的威廉姆斯镇,在那里度过了令人难忘而又获益匪浅的6个月的时光。    在那儿,我学到了描写四忌的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    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    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何谓无效内容?    “任何偏离故事主线的内容都可称之为无效内容。”    与你的叙述无关的任何说明、解释和描写都是无效的。它们犹如截流的堤坝一样阻挡着故事情节的发展。    这并不意味着你在讲述一个医生、一个律师或一个捕鲸者的故事时,不能透露有关这项职业的种种常识。但你应该巧妙而不露声色地做到这点,应该将这些常识与主人公的行动、冲突和叙述的主干很好地交织在一起。通过知识的渗透,我们能不费吹灰之力地从司考特?杜罗那里学到法律,从汤姆?克兰西那里了解潜水艇,从麦克尔?克里奇顿那里知道日本。    应该让你的描写生动丰富而又服务于主人公的各种行动。你可以描写紫色山峦后渐沉的夕阳,河边饮水的老牛,但为什么不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的眼睛来描写这一切呢?他或她观看着这番景色,由此联想到一个宁静的过去,目前处境的感受,或由此让我们领悟到他(她)的性格,以及一切能推动叙述向前发展的情节。    这就引发了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我曾收到过一部短篇小说的底稿,其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或许能说明问题。    科莉从列车的车窗向外看,这列车正载着她经过乡村驶向旧金山,她将在那儿举行婚礼。列车在爱瓦的比格利弗镇(标牌上写着:人口251)停下,她看见了一排排毫无生气的房屋,全都千篇一律,就连房前熟睡的大黄狗都如出一辙。早先,比格利弗曾是一个繁荣的矿业小镇,但现在它已没落,不再有往日的生机。她看见一个拄着拐杖的男人在站台上卖报。该镇由马修?克鲁姆()于1892年建立,它最能引以为荣的一件事就是1912年特迪?罗斯福在这儿呆了整整一天,“棒极了”,他说道。列车呼啸了两声,科莉便告别了比格利弗小镇,以后再也没见过它。    在一部长篇小说里这样的文字都是在浪费篇幅,更不要说短篇小说了。让这段描写小镇的文字能保留下来的惟一理由,只能是科莉或多或少地将它与自己的过去或将来联系在一起。试对比:    尽管科莉从未见过,但她仍然十分了解这个小镇,它和所有的小镇一样,科莉憎恶它们。她来自一个和比格利弗极为相似的小镇,只不过叫别的名字,地处西弗吉利亚罢了。现在,谢天谢地,她将去一个城市,一个繁华的大都市,在那儿,她的美貌和音乐天赋都将得到赏识。她迫不及待地等着列车驶离这座丑陋的小镇。     或相反的反应:    科莉立即爱上了这个小镇,它绿树成行的土路、刷得粉白的小教堂和熟睡的大狗捍卫着一派宁静的氛围。也许在结婚后,她能说服爱德离开拥挤的旧金山,而到一个酷似比格利弗的小镇定居,她婚后打算要三个孩子,这种小镇将是抚养子女的好去处。    以上两个例子,对小镇的描写都具备充足的理由,从中我们能了解到一些有关主人公的情况,包括她的希望、她的梦想以及她的性格。因此,对实物合理有效的描写应是人物对周围环境的反应。你可以对环境赋予任何情感,如例一中是“恨”,例二中则是“爱”。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    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描写的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     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这里有个突出的例子,摘自一位中学生的习作。    他缓缓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门口,他犹豫了。他用满是皱纹的湿手握住了金属门把,感觉凉冰冰的。他将它慢慢地拧向左边,叭地一下推开了棕色的栎木门。然后,他一步一挪地走进了正午的骄阳下,脚下的旧鞋吱吱作响,他拾级而下,发动了他那辆1959年产的福特牌小货车,开进城里,杀死了他的兄弟。    显然,文章把重点放在了并不重要的行为上。    这点告诫还可以扩大为,不要将故事重点放在无足轻重。只在故事中起承上启下作用的人物上。例如,“一位有着狰狞面孔、和寡居的母亲一起从南斯拉夫来的传者”,或“那位有着萨克斯管色的头发、嚼着口香糖的女招待,正在为成为一名法庭速记员而学习”,都有可能将我们的注意力从餐桌上那对恋人――我们的主人公身上转移开来。     描写的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天空是蓝色的,鸟儿飞来飞去,远方的山模糊不清,绿色的田野散发着好闻的香味。”    我们会立即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一位业余作家,或说得好听一点,一位懒惰的作家。为什么呢?因为这段描写是以概括的方式,描绘了一幅既模糊而又毫无重点的场景。我们完全可以对这一景色作出另一番描写:     天空是孩子们画中的那种天空,彻头彻尾的深蓝色。绵延的山脉看上去就像恐龙的脊背,人字形的大雁在头顶盘旋。青翠欲滴的田野散发着阵阵新别的牧草的清香。    如果你必须描写静态的景物或天气,请发挥点创造性,就像维吉尼亚?沃尔夫在《浪花》中对酷热的描写那样:    太阳的烈焰击打着南部群山的层峦叠嶂,一直射入深不见底的河床,高高的吊桥下的河水顿时收缩;烈焰击打着果园的墙壁,每一块砖石都几乎达到了熔点,紫红紫红的,炽热得仿佛一触即化,一碰就会变成一堆滚烫的碎末。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如果你这样写道,‘在水坝上,一只破玻璃瓶的瓶颈折射出一星亮闪闪的星光,塑像倒映出圆形的黑影,一只狼慢慢地出现在视野之中并开始奔跑’,你也就将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的效果描写到了极致。”     显而易见,这里要说明的问题就是,“在细节描写中要具体”。    最近,我读到一本小说,作者是这样开头的:“女主人公在公共汽车上专心致志地读着书。”    什么书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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