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8宁波海曙规划编制教师招聘第三批,大学专业一定要师范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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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应届生,国际商务专业,已取得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能考事业编制吗?
一般都要求专业对口
引用:原回复由 @sj199199 于
发表一般都要求专业对口那我资格证考出了没用吗?
引用:原回复由 @sj199199 于
发表一般都要求专业对口引用:原回复由 @may1queen 于
发表那我资格证考出了没用吗?有专业限制的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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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第一批)
  事业单位招聘网日讯: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校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日以后出生,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下同),
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研究生生源(户籍)不限;
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专业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以本科所学专业(师范类)报考。报考初中英语和小学英语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日8:3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25幢教学楼302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报名当日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凭证,请妥善保管),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
  6.应聘者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
  本次招聘公告在浙江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宁波教育人事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海曙教育网上发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2.初试
  初试定于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初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
24日上午7:00之前在初试场地考生报到室门口张贴,同时在海曙教育网(http://www.hsedu.com.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随时关注海曙教育网。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2017年 11月24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教材教法分析等综合能力,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笔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或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淘汰。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5.签署就业协议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签约阶段明确分配学校。
  签约时间拟定于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签订就业协议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体检、考察不合格,协议则自动解除。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解除就业协议。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由海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解除就业协议。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2018届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日至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或实行初期工资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实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不予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在签约学校服务至少满5年(包含试用期)。
  (四)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教育网(http://www.hsedu.com.cn)。
  咨询电话: 4
  监督电话: 7 (海曙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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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教师招聘网导航2018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2人公告(第三批)_教师招聘_中公教育网
2018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2人公告(第三批)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经海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1.招聘对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招聘岗位及数量:
(1)初中教师8名:初中语文4名,初中数学4名;
(2)小学教师14名:小学语文14名。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详见附件3;
5.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日),户籍以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日至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 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地址:悠云路409号(请从欧尚超市对面、位于新星路上的南大门进入)。
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相应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打印好报名登记表,报名当日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4.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 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
6.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23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包含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等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大于4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招聘岗位数等于或小于4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由海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日至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针对同个招聘岗位涉及多个片区的,在工作岗位分配时,按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分配志愿进行分配,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两个片区,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聘用,按照平行志愿聘用方式,分配时,将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两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聘用;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符合条件即被聘用。如A、B志愿都没有聘用,由区教育局人事科统一调配,如不服从调配的不予聘用。
(四)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或实行初期工资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实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不予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海曙区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含试用期)。
(五)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数字海曙&区教育局,网址: http://hsjyh.haishu.gov.cn/main_jyj/index.html。
咨询电话: 4
监督电话:7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学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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