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里有硬件开票收入包含赠送硬件,购买硬件怎么入账

组装电脑教程企业在购买设备时对方赠送的设备和培训该如何纳税_百度知道
企业在购买设备时对方赠送的设备和培训该如何纳税
企业在购买设备时,对方赠送的硬件、软件设备和培训是否需要纳税?如果在合同条款中不体现赠送,而是以“一次性”优惠的提法降低合同价格是否按照接收赠送进行纳税,比如如果价值2000万元的设备一次性优惠后最后按照“1元”的价格签订合同,购买方是否需要纳税...
我有更好的答案
买方对此是不需要纳税的。买方对于你所述的硬件和软件的入账。这个是要按照你所支付的价款/(硬件的市场价+软件的市场价)来计算的。这个并不是赠与。只不过是二者的入账价值需要分配而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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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的收入和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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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s_dal 于
21:23 编辑
从上市公司找到的
超图软件:
招股说明书
1、收入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
(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
公司在已将所销售的软件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软件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销售的自行开发软件均为通用型的GIS 基础平台软件,按照与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向用户交付软件产品(产品的载体一般是光盘或密钥)时,即确认收入。
(2)技术开发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
公司从事的技术开发服务业务系向用户提供技术开发劳务,即为客户定制GIS应用系统。公司的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实质上属于提供劳务,适用收入准则中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确定的前提下,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公司为每一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建立《项目工程进度控制表》,按统计的实际工时/整个项目的预算工时,确定完工进度并据此确认每技术开发服务项目的收入。
上述收入确认原则与IT 外包服务业务中常见的系统集成业务根据与用户约定的某一时点分阶段确认收入存在本质区别。系统集成项目中,合同金额的绝大部分是从第三方直接采购产品,如采购服务器、PC 机、磁盘阵列、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而公司提供的技术开发服务是为了满足用户定制个性化应用系统的需求,只涉及少量的软硬件采购。在系统集成项目中,为使设备达到客户要求的可使用状态,系统集成商需要提供设备调试、网络布线、机房装修等服务,由于用户需要的是整套可使用的设备而非单独采购这些服务,因此这些服务的金额通常只占合同总金额很小的部分且无法与软硬件采购分离出来单独向用户提供。根据集成业务的上述特点,系统集成项目本质上属于销售商品,附带的服务只是为了使销售的商品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而必须提供的简单劳务。系统集成业务适用收入准则中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系统集成企业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收入,其收入确认涉及时点概念。根据系统集成业务的行业惯例,确认收入的时点通常以系统设备的初验或终验为标志。在初验或终验之前,即使系统集成商已经开具软硬件产品的销售发票并已经将设备发往系统集成现场也不能确认收入,因为还存在系统设备达不到客户需求的风险。
综合以上情况,公司技术开发服务业务收入确认原则与系统集成业务的收入确认存在本质不同,公司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并不根据与用户约定的时点来确认收入。
公司根据具体技术开发服务项目的完工进度确认项目的收入,而不是在与用户约定的时点,如初验或终验时分阶段确认收入。
(3)代理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具体方法
公司在已将所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软件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系根据部分用户的具体要求,从软件供应商(如微软或甲骨文等公司)采购软件再销售给最终用户,或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代用户采购非发行人研发的其他类基础软件、数据库产品,代理软件产品按照商品销售原则确认收入。公司在将自其他厂商采购的软件产品交付给用户后,即确认收入。
2、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
(1)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自行开发软件产品的研发费用未予资本化。销售时向用户提供的光盘和加密设备金额很小,公司在采购光盘和加密设备时一次计入损益,因此自行开发软件产品无销售成本。
(2)技术开发服务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技术开发服务业务的成本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外包成本,系公司在向用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过程中向第三方分包服务、采购软硬件和地理数据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三种情况:
①服务分包支出。对于部分应用系统中的非核心子系统开发以及设备安装服务等,公司从经营效率与成本的角度考虑通常对外分包。
②软件产品或硬件产品采购支出。公司在提供技术开发服务过程中,需要采购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以及服务器、PC 机、显示屏等硬件设备。
③地理数据采购支出,主要是采购各类商用地理信息数据,包括电子地图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等。外包成本约占技术开发服务总成本的40%。
二是技术开发服务实施过程中的直接人工,主要包括技术开发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人工成本约占技术开发服务成本的60%。公司为每一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表》,记录项目发生的成本。其中:人工成本按月据实结转;分包劳务产生的成本根据技术开发服务主合同的完工进度结转,成本结转比例与收入确认的完工进度比例一致;软硬件和地理数据采购成本因其金额很小,采购时一次结转成本。
(3)代理软件产品销售成本确认具体方法
代理软件产品的销售成本为公司自其他厂商采购软件产品时发生的实际支出,公司按采购的实际成本结转相应代理软件产品的销售成本。保荐机构和会计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及收入、成本确认的具体方法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电子商务服务收入
3.24.1 本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提供“B2B”业务的电子商务服务收入,包括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注册收费会员的会员费收入、注册收费会员增值服务收入、瑞士通用公证行(以下简称“SGS 集团”)中国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标公司”)提供的“认证供应商”服务收入和网络广告收入;本年新增保险佣金收入及咨询服务收入。除上述收入外,本公司尚有为客户提供的网站建设服务收入、培训服务收入和租赁收入。
3.24.2 会员费收入为注册收费会员在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上发布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及商情信息等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增值服务为本公司向注册收费会员提供在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上的“名列前茅(TopRank)”服务、“产品展台(SpotlightExhibits)”服务、“横幅推广(Banner Pro)”服务等附加服务收取的服务费;“认证供应商”服务收入是基于2007 年度本公司与SGS 集团中国子公司通标公司签订的排他性合作协议,在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上推出的“认证供应商”的服务。该服务是一种非强制性审核认证服务,将由SGS 集团的专家对本公司注册收费会员进行实地认证,除了进行基本面信息的确认之外,还将对该注册收费会员的生产能力、外贸能力、持续质量改进等多方面进行全面实地认证。本公司就该认证服务向注册收费会员收取认证服务费。
3.24.3 本公司的会员费、会员增值服务和“认证供应商”服务的各项收入需注册收费会员在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开通上述服务和进行实地认证前预先支付,会员费收入、增值服务收入于开始提供服务时将做递延,收益于各服务合约期限内按已提供服务之比例确认。
“认证供应商”服务在SGS 集团的专家对本公司注册收费会员进行实地认证、出具认证报告并在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Made-in-China.com)发布后,确认“认证供应商”服务收入。
本公司将已预收服务费并开始提供服务未能确认收入部分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会员费和增值服务的合约期间均不超过1 年(含1 年)。即本公司报告期末的“递延收益”科目中的预收服务费余额可在下一会计年度内全部结转为营业收入。
3.24.4 本公司网络广告收入在劳务已提供(广告已在网站上发布)并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保险佣金收入、咨询服务收入在保单已生效并已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3.24.5 本公司提供的网站建设和培训服务在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即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的方法确认收入的实现。一般而言,本公司网站建设服务收入完成周期较短,在劳务提供的当月即可确认收入。
3.24.6 本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等)在同时满足:(1)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1、自行开发软件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自行开发软件收入包括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和定制软件收入。
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
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的软件产品,无需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本公司销售的自制开发软件产品实质上就是销售不转让所有权的商品,公司在将软件产品移交给购买方时,在会计上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标准确认本业务的收入,即:本公司在已将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之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定制软件收入
定制软件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对用户的业务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定制软件业务实质上是提供劳务,公司按照劳务收入确认原则进行确认:
(1)软件项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软件成果的使用权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2)软件项目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合同的总收入、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项目有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该项软件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工程完工进度)确认软件收入;
(3)对在资产负债表日软件开发劳务成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定制软件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对系统集成中包含自行开发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按以下系统集成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
2、系统集成收入确认原则
系统集成包括外购商品、软件产品的销售与安装。公司在已将外购商品、软件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已投入试运行或取得购货方的初验报告;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3、技术支持与维护收入确认原则
技术支持与维护主要指根据合同规定向用户提供的有偿后续服务,包括系统维护、技术应用与支持、产品升级等。 本公司根据与用户签订的相关合同签订的合同总额与服务期间,按提供服务的进度确认收入。
4、技术开发收入
技术开发收入是指根据用户的需求,对自行研究开发的软件产品再次开发取得的收入。公司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款的依据,于技术开发项目投入用户试运行或取得用户的初验报告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5、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与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按使用货币资金的使用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收入确认原则
(1)企业邮箱业务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企业邮箱业务包括销售企业邮箱产品并提供后续服务,企业邮箱收入划分为邮箱销售收入及后续空间租用、服务收入。
邮箱销售收入在已经收款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将企业邮箱产品提交给客户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后续空间租用及服务收入在后续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2)网站业务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网站业务主要包括虚拟主机、主机托管、主机租用、网站建设业务。
虚拟主机、主机托管、主机租用业务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业务,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期间内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分期确认收入。
网站建设业务属于提供劳务,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域名业务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域名业务主要包括域名销售业务、域名技术服务收入。
在域名销售业务中,由于本公司系根据客户的要求向域名供应商购入域名并提交给客户,域名提交后主要风险和报酬即转移给客户,本公司不再对域名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因此,本公司在相关价款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将域名提交给客户时确认域名销售收入的实现。
域名技术服务属于提供劳务,根据合同约定每月收取的服务费按月确认收入的实现。
(4)其他业务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网站推广业务,系代理百度等公司的网站搜索推广业务。在网站推广业务中,本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向百度等公司提交网站搜索推广要求,由百度等公司提供网站推广服务,本公司在相关价款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网站推广代理服务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动漫影视片的会计处理
参照《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拥有的动漫影视片(包括影片著作权、使用权等),在法定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均作为流动资产核算。
公司委托拍摄的动漫影视作品的会计处理为:
在委托摄制过程中将按合同约定预付给受托方的制片款项通过预付款项,按受托方和动漫影视作品名分明细核算,公司为动漫影视作品发生的配音、剪辑等直接费用按动漫影视作品名在“存货—在产品—动漫影视作品”中核算;当动漫影视作品完成摄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与受托方结算的金额以及公司为该动漫影视作品发生的录歌、配音、剪辑等直接费用结转“存货—产成品—动漫影视作品”。
公司自制的动漫影视作品的会计处理为:
动漫影视作品发生的所有拍摄费用按动漫影视作品名在“存货—在产品—动漫影视作品”中分明细核算,当动漫影视作品完成摄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公司为该动漫影视作品发生的直接费用结转“存货—产成品--动漫影视作品”
“存货—产成品--动漫影视作品”成本在首次播放时起三年内按每一动漫影视作品所对应的动漫玩具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占预计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摊销,同时结转营业成本,摊销完毕时账面仅就每个动漫影视作品保留名义价值1元。动漫玩具的预计总销售收入为动漫影视作品首次播放起3年内预计所能实现的销售收入。在合并报表的情况下,公司将动漫影视作品与公司的相关动漫玩具的资产作为资产组考虑,播放的动漫影视作品自身在逐步给公司带来外部收入的同时,更主要的价值体现在带动动漫玩具销售额的增大和毛利率的提高。
公司在每年末根据各动漫玩具当年销售情况来检查动漫影视作品是否有减值迹象,考虑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当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时,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动漫影视作品的尚未摊销完毕的成本根据测试结果的金额转入资产减值损失。
网游公司的没找到
大家来谈谈
我是软件行业的,可以加我探讨业务:
有几家动漫企业的。
帮忙贴上来啊
软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商品销售企业,对于软件成本的结转与收入的配比,是很难做到的。
学习了,上市公司的还是相对规范,写的都是比较明确可执行的。
您好,我是一家软件集成系统开发企业 ,现在困扰我的问题是:2个以上项目同时进行,从员工资和折旧等费用的拆分问题。情况是同一个团队同时进行两个项目,还有开发的工作,工作量很难区分。那公共费用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拆分呢?
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我很久。比如一项技术开发,那主要的成本为人工成本。是否到时账务处理的时候通过劳务成本科目代替管理费用-工资,再从劳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呢?如果有购买相关软件或者硬件,那应该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体现?二级科目怎么设置会更合适呢?求解
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我很久。比如一项技术开发,那主要的成本为人工成本。是否到时账务处理的时候通过劳务成本 ...
技术开发的人工成本为什么不走研发支出呢?
技术开发的人工成本为什么不走研发支出呢?
因为和其他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的成果是归属委托方的,可享受免税优惠。
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我很久。比如一项技术开发,那主要的成本为人工成本。是否到时账务处理的时候通过劳务成本 ...
可以走研发支出,报表上放存货科目,等项目结束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学习了,感谢
软件开发企业如果提供免费的后续维护,我们需要计提预计负债吗,如计提预计负债,应该哪个会计科目呢
Powered by软件企业,开票一部分硬件产品,一部分软件产品,怎么申报?(一般纳税人申报)_百度知道
软件企业,开票一部分硬件产品,一部分软件产品,怎么申报?(一般纳税人申报)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个人认为:你方采购的硬件作为出售软件系统集成的一部分,你方采购进来后作为商品采购入库,发出时作为主营业务成本的组成部分,你方开票是以整个软件系统集成为基础来开票(6%的增票),可以不去增加经营范围与核定税率的。对方是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不能够抵扣增票,对方将该套软件系统记入无形资产,对于你方是否开6%的增票还是17%的增票是无所谓的。
专注会计实操培训
主营: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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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销售硬件和软件,开同一张发票,能办理即征即退吗?
16:55:00 来源:互联网
问:企业为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的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现在发生了一笔同时销售硬件和软件的业务,企业将软件和硬件的价格合并在一起开出了发票。在办理即征退税手续时,
问:企业为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产的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现在发生了一笔同时销售硬件和软件的业务,企业将软件和硬件的价格合并在一起开出了发票。在办理即征退税手续时,主管税务机关针对这部分软件收入不予办理,是什么原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的规定:可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要求包括: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或集成电路,应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非集成电路部分分开核算其销售额、进项税额。在订立相关的合同时应注明软件或集成电路的名称、内容、价格,销售时单独开具软件或集成电路收入部分发票。在纳税申报时,软件或集成电路作为一类货物在申报表或明细表上单独反映。由于未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不满足申请该项优惠政策的条件,因此主管税务机关拒绝办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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