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人家发什么微信自动检测删除微信好友好友,里面是不是有病毒?是不是来入侵我的手机?我可从来没去点过,

为什么我的苹果手机微信老是显示加载联系人失败的怎么处理?
按时间排序
原因如下: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因为误操作的原因在系统设置中关闭了应用程序访问通讯录的权限,导致应用无法通过联系人来抓取好友信息。这时候返回手机设置页面,依次进入隐私--通讯录页面,拖动项目的滑块,重新打开即可根据通讯录匹配
重新卸载再
0X000000该内存不能为read written的解决方法 出现这个现象有方面的,一是硬件,即内存方面有问题,二是软件,这就有多方面的问题了。 一:先说说硬件: 一般来说,电脑硬件是很不容易坏的。内存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并不大(除非你的内存真的是杂牌的一塌徒地),主要方面是:1。内存条坏了(二手内存情况居多)、2。使用了有质量问题的内存,3。内存插在主板上的金手指部分灰尘太多。4。使用不同品牌不同容量的内存,从而出现不兼容的情况。5。超频带来的散热问题。你可以使用MemTest 这个软件来检测一下内存,它可以彻底的检测出内存的稳定度。 二、如果都没有,那就从软件方面排除故障了。 先说原理:内存有个存放数据的地方叫缓冲区,当程序把数据放在缓冲区,需要操作系统提供的“功能函数”来申请,如果内存分配成功,函数就会将所新开辟的内存区地址返回给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就可以通过这个地址使用这块内存。这就是“动态内存分配”,内存地址也就是编程中的“光标”。内存不是永远都招之即来、用之不尽的,有时候内存分配也会失败。当分配失败时系统函数会返回一个0值,这时返回值“0”已不表示新启用的光标,而是系统向应用程序发出的一个通知,告知出现了错误。作为应用程序,在每一次申请内存后都应该检查返回值是否为0,如果是,则意味着出现了故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挽救,这就增强了程序的“健壮性”。若应用程序没有检查这个错误,它就会按照“思维惯性”认为这个值是给它分配的可用光标,继续在之后的执行中使用这块内存。真正的0地址内存区储存的是计算机系统中最重要的“中断描述符表”,绝对不允许应用程序使用。在没有保护机制的操作系统下(如DOS),写数据到这个地址会导致立即当机,而在健壮的操作系统中,如Windows等,这个操作会马上被系统的保护机制捕获,其结果就是由操作系统强行关闭出错的应用程序,以防止其错误扩大。这时候,就会出现上述的内存不能为“read”错误,并指出被引用的内存地址为“0x“。内存分配失败故障的原因很多,内存不够、系统函数的版本不匹配等都可能有影响。因此,这种分配失败多见于操作系统使用很长时间后,安装了多种应用程序(包括无意中“安装”的病毒程序),更改了大量的系统参数和系统档案之后。 在使用动态分配的应用程序中,有时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程序试图读写一块“应该可用”的内存,但不知为什么,这个预料中可用的光标已经失效了。有可能是“忘记了”向操作系统要求分配,也可能是程序自己在某个时候已经注销了这块内存而“没有留意”等等。注销了的内存被系统回收,其访问权已经不属于该应用程序,因此读写操作也同样会触发系统的保护机制,企图“违法”的程序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操作终止执行,回收全部资源。计算机世界的法律还是要比人类有效和严厉得多啊!像这样的情况都属于程序自身的BUG,你往往可在特定的操作顺序下重现错误。无效光标不一定总是0,因此错误提示中的内存地址也不一定为“0x”,而是其它随机数字。 首先建议: 1、 检查系统中是否有木马或病毒。这类程序为了控制系统往往不负责任地修改系统,从而导致操作系统异常。平常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对来源不明的可执行程序绝不好奇。 2、 更新操作系统,让操作系统的安装程序重新拷贝正确版本的系统档案、修正系统参数。有时候操作系统本身也会有BUG,要注意安装官方发行的升级程序。 3、 尽量使用最新正式版本的应用程序、Beta版、试用版都会有BUG。 4、 删除然后重新创建 Winnt\System32\Wbem\Repository 文件夹中的文件:在桌面上右击我的电脑,然后单击管理。 在&服务和应用程序&下,单击服务,然后关闭并停止 Windows Management Instrumentation 服务。 删除 Winnt\System32\Wbem\Repository 文件夹中的所有文件。(在删除前请创建这些文件的备份副本。) 打开&服务和应用程序&,单击服务,然后打开并启动 Windows Management Instrumentation 服务。当服务重新启动时,将基于以下注册表项中所提供的信息重新创建这些文件: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BEM\CIMOM\Autorecover MOFs 下面搜集几个例子给大家分析: 例一:IE浏览器出现“0x0a8ba9ef”指令引用的“0x” 内存,或者“0x70dcf39f”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要终止程序,请单击“确定”的信息框,单击“确定”后,又出现“发生内部错误,您正在使用的其中一个窗口即将关闭”的信息框,关闭该提示信息后,IE浏览器也被关闭。解决方法: 1、 开始-运行窗口,输入“regsvr32 actxprxy.dll”回车,接着会出现一个信息对话 框“DllRegisterServer in actxprxy.dll succeeded”,确定。再依次运行以下命令。(这个方法有人说没必要,但重新注册一下那些.dll对系统也没有坏处,反正多方下手,能解决问题就行。) regsvr32 shdocvw.dll regsvr32 oleaut32.dll regsvr32 actxprxy.dll regsvr32 mshtml.dll regsvr32 msjava.dll regsvr32 browseui.dll regsvr32 urlmon.dll 2、 修复或升级IE浏览器,同时打上系统补丁。看过其中一个修复方法是,把系统还原到系统初始的状态下。建议将IE升级到了6.0。 例二:有些应用程序错误: “0x7cd64998” 指令参考的 “0x14c96730” 内存。该内存不能为 “read”。解决方法:Win XP的“预读取”技术这种最佳化技术也被用到了应用程序上,系统对每一个应用程序的前几次启动情况进行分析,然后新增一个描述套用需求的虚拟“内存映像”,并把这些信息储存到Windows\Prefetch文件夹。一旦建立了映像,应用软件的装入速度大大提高。XP的预读取数据储存了最近8次系统启动或应用软件启动的信息。建议将虚拟内存撤换,删除Windows\Prefetch目录下所有*.PF文件,让windows重新收集程序的物理地址。 例三:在XP下双击光盘里面的“AutoRun.exe”文件,显示“0x77f745cc”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written”,要终止程序,请单击“确定”,而在Windows 98里运行却正常。 解决方法:这可能是系统的兼容性问题,winXP的系统,右键“AutoRun.exe”文件,属性,兼容性,把“用兼容模式运行这个程序”项选择上,并选择“Windows 98/Me”。win2000如果打了SP的补丁后,只要开始,运行,输入:regsvr32 c:\winnt\apppatch\slayerui.dll。右键,属性,也会出现兼容性的选项。 例四:RealOne Gold关闭时出现错误,以前一直使用正常,最近却在每次关闭时出现“0xffffffff”指令引用的“0xffffffff”内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 的提示。 解决方法:当使用的输入法为微软拼音输入法2003,并且隐藏语言栏时(不隐藏时没问题)关闭RealOne就会出现这个问题,因此在关闭RealOne之前可以显示语言栏或者将任意其他输入法作为当前输入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例五:我的豪杰超级解霸自从上网后就不能播放了,每次都提示“0x”(每次变化)指令引用的“0xff000011”内存不能为“read”,终止程序请按确定。 解决方法:试试重装豪杰超级解霸,如果重装后还会,到官方网站下载相应版本的补丁试试。还不行,只好换就用别的播放器试试了。 例六:双击一个游戏的快捷方式,“0x77f5cd0”指令引用“0xffffffff”内 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 ,并且提示Client.dat程序错误。解决方法:重装显卡的最新驱动程序,然后下载并且安装DirectX9.0。 例七:一个朋友发信息过来,我的电脑便出现了错误信息:“0x772b548f”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written”,然后QQ自动下线,而再打开QQ,发现了他发过来的十几条的信息。 解决方法:这是对方利用QQ的BUG,发送特殊的代码,做QQ出错,只要打上补丁或升级到最新版本,就没事了。 该内存不能为read或written的解决方案关键词: 该内存不能为&read& 该内存不能为&written& 从网上搜索来的几篇相关文章. 【文章一】 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人有时会遇到这样的错误信息: 「“0X????????”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或“written”」,然后应用程序被关闭。 如果去请教一些「高手」,得到的回答往往是「Windows就是这样不稳定」之类的义愤和不屑。其实,这个错误并不一定是Windows不稳定造成的。本文就来简单分析这种错误的一般原因。 一、应用程序没有检查内存分配失败 程序需要一块内存用以储存数据时,就需要使用操作系统提供的「功能函数」来申请,如果内存分配成功,函数就会将所新开辟的内存区地址返回给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就可以通过这个地址使用这块内存。这就是「动态内存分配」,内存地址也就是编程中的「光标」。内存不是永远都招之即来、用之不尽的,有时候内存分配也会失败。当分配失败时系统函数会返回一个0值,这时返回值「0」已不表示新启用的游标,而是系统向应用程序发出的一个通知,告知出现了错误。作为应用程序,在每一次申请内存后都应该检查返回值是否为0,如果是,则意味着出现了故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挽救,这就增强了程序的「健壮性」。若应用程序没有检查这个错误,它就会按照「思维惯性」认为这个值是给它分配的可用游标,继续在之后的执行中使用这块内存。真正的0地址内存区储存的是计算机系统中最重要的「中断描述符表」,绝对不允许应用程序使用。在没有保护机制的操作系统下(如DOS),写数据到这个地址会导致立即当机,而在健壮的操作系统中,如Windows等,这个操作会马上被系统的保护机制捕获,其结果就是由操作系统强行关闭出错的应用程序,以防止其错误扩大。这时候,就会出现上述的「写内存」错误,并指出被引用的内存地址为「0x」。内存分配失败故障的原因很多,内存不够、系统函数的版本不匹配等都可能有影响。因此,这种分配失败多见于操作系统使用很长时间后,安装了多种应用程序(包括无意中「安装」的病毒程序),更改了大量的系统参数和系统档案之后。 二、应用程序由于自身BUG引用了不正常的内存光标 在使用动态分配的应用程序中,有时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程序试突读写一块「应该可用」的内存,但不知为什么,这个预料中可用的光标已经失效了。有可能是「忘记了」向操作系统要求分配,也可能是程序自己在某个时候已经注销了这块内存而「没有留意」等等。注销了的内存被系统回收,其访问权已经不属于该应用程序,因此读写操作也同样会触发系统的保护机制,企图「违法」的程序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操作终止执行,回收全部资源。计算机世界的法律还是要比人类有效和严厉得多啊!像这样的情况都属于程序自身的BUG,你往往可在特定的操作顺序下重现错误。无效光标不一定总是0,因此错误提示中的内存地址也不一定为「0x」,而是其它随机数字。如果系统经常有所提到的错误提示,下面的建议可能会有说明 : 1.检视系统中是否有木马或病毒。这类程序为了控制系统往往不负责任地修改系统, 从而导致操作系统异常。平常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对来源不明的可执行程序绝不好奇。 2.更新操作系统,让操作系统的安装程序重新拷贝正确版本的系统档案、修正系统参数。 有时候操作系统本身也会有BUG,要注意安装官方发行的升级程序。 3.试用新版本的应用程序。 Mode: 将虚拟内存撤换 答案: 目前为止是肯定的,也就是如在下次冷天到来时亦没再发生,就代表这是主因 追加: 如果你用 Ghost 恢复 OS 后建议 删除WINDOWS\PREFETCH目录下所有*.PF文件因为需让windows重新收集程序的物理地址 有些应用程序错误 &0x7cd64998& 指令参考的 &0x14c96730& 内存。该内存不能为 &read&推论是此原因 源由: Win XP的「预读取」技术 这种最佳化技术也被用到了应用软件上,系统对每一个应用软件的前几次启动情况进行分析,然后新增一个描述套用需求的虚拟「内存映像」,并把这些信息储存到WINDOWSPREFETCH数据夹。一旦建立了映像,应用软件的装入速度大大提高。XP的预读取数据储存了最近8次系统启动或应用软件启动的信息。 后叙: 目前此方法亦是独步网络的(其码自己针对此问题查了许久),也是常见问题,原本几乎每天睡前关闭软件时一些程序都会发生...read... 现在就没发生了。 【文章二】 运行某些程序的时候,有时会出现内存错误的提示(0x后面内容有可能不一样),然后该程序就关闭。 “0x????????”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 “0x????????”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written”。 不知你出现过类似这样的故障吗? 一般出现这个现象有方面的,一是硬件,即内存方面有问题,二是软件,这就有多方面的问题了。 下面先说说硬件: 一般来说,内存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并不大,主要方面是:内存条坏了、内存质量有问题,还有就是2个不同牌子不同容量的内存混插,也比较容易出现不兼容的情况,同时还要注意散热问题,特别是超频后。你可以使用MemTest 这个软件来检测一下内存,它可以彻底的检测出内存的稳定度。 假如你是双内存,而且是不同品牌的内存条混插或者买了二手内存时,出现这个问题,这时,你就要检查是不是内存出问题了或者和其它硬件不兼容。 如果都没有,那就从软件方面排除故障了。 先简单说说原理:内存有个存放数据的地方叫缓冲区,当程序把数据放在其一位置时,因为没有足够空间,就会发生溢出现象。举个例子:一个桶子只能将一斤的水,当你放入两斤的水进入时,就会溢出来。而系统则是在屏幕上表现出来。这个问题,经常出现在windows2000和XP系统上,Windows 2000/XP对硬件的要求是很苛刻的,一旦遇到资源死锁、溢出或者类似Windows 98里的非法操作,系统为保持稳定,就会出现上述情况。另外也可能是硬件设备之间的兼容性不好造成的。 下面我从几个例子给大家分析: 例一:打开IE浏览器或者没过几分钟就会出现&0x70dcf39f&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要终止程序,请单击“确定”的信息框,单击“确定”后,又出现“发生内部错误,您正在使用的其中一个窗口即将关闭”的信息框,关闭该提示信息后,IE浏览器也被关闭。 解决方法:修复或升级IE浏览器,同时打上补丁。看过其中一个修复方法是,Win2000自升级,也就是Win2000升级到Win2000,其实这种方法也就是把系统还原到系统初始的状态下。比如你的IE升级到了6.0,自升级后,会被IE5.0代替。 例二:在windows xp下双击光盘里面的“AutoRun.exe”文件,显示“0x77f745cc”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written”,要终止程序,请单击“确定”,而在Windows 98里运行却正常。 解决方法:这可能是系统的兼容性问题,winXP的系统,右键“AutoRun.exe”文件,属性,兼容性,把“用兼容模式运行这个程序”项选择上,并选择“Windows 98/Me”。win2000如果打了SP的补丁后,只要开始,运行,输入:regsvr32 c:\winnt\apppatch\slayerui.dll。右键,属性,也会出现兼容性的选项。 例三:RealOne Gold关闭时出现错误,以前一直使用正常,最近却在每次关闭时出现“0xffffffff”指令引用的“0xffffffff”内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 的提示。 解决方法:当使用的输入法为微软拼音输入法2003,并且隐藏语言栏时(不隐藏时没问题)关闭RealOne就会出现这个问题,因此在关闭RealOne之前可以显示语言栏或者将任意其他输入法作为当前输入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例四:我的豪杰超级解霸自从上网后就不能播放了,每次都提示“0x”(每次变化)指令引用的“0xff000011”内存不能为“read”,终止程序请按确定。 解决方法:试试重装豪杰超级解霸,如果重装后还会,到官方网站下载相应版本的补丁试试。还不行,只好换就用别的播放器试试了。 例五:双击一个游戏的快捷方式,“0x77f5cd0”指令引用“0xffffffff”内 存,该内存不能为“read” ,并且提示Client.dat程序错误。 解决方法:重装显卡的最新驱动程序,然后下载并且安装DirectX9.0。 例六:一个朋友发信息过来,我的电脑便出现了错误信息:“0x772b548f”指令引用的“0x”内存,该内存不能为“written”,然后QQ自动下线,而再打开QQ,发现了他发过来的十几条的信息。 解决方法:这是对方利用QQ的BUG,发送特殊的代码,做QQ出错,只要打上补丁或升级到最新版本,就没事了。 【原因 解决方法】 1 内存条坏了 更换内存条 2 双内存不兼容 使用同品牌的内存或只要一条内存 3 内存质量问题 更换内存条 4 散热问题 加强机箱内部的散热 5 内存和主板没插好或其他硬件不兼容 重插内存或换个插槽 6 硬件有问题 更换硬盘 7 驱动问题 重装驱动,如果是新系统,应先安装主板驱动 8 软件损坏 重装软件 9 软件有BUG 打补丁或更新到最新版本 10 软件和系统不兼容 给软件打上补丁或是试试系统的兼容模式 11 软件和软件之间有冲突 如果最近安装了什么新软件,卸载了试试 12 软件要使用其他相关的软件有问题 重装相关软件,比如播放某一格式的文件时出错,可能是这个文件的解码器有问题 13 病毒问题 杀毒 14 杀毒软件与系统或软件相冲突 由于杀毒软件是进入底层监控系统的,可能与一些软件相冲突,卸载试试 15 系统本身有问题 有时候操作系统本身也会有BUG,要注意安装官方发行的更新程序,象SP的补丁,最好打上.如果还不行,重装系统,或更换其他版本的系统。 〔又一说〕 在控制面板的添加/删除程序中看看你是否安装了微软NET.Framework,如果已经安装了,可以考虑卸载它,当然如果你以后在其它程序需要NET.Framework时候,可以再重新安装。 另外,如果你用的是ATI显卡并且你用的是SP2的补丁(一些ATI的显卡驱动需要在NET.Framework正常工作的环境下)。这种情况你可以找一款不需要NET.Framework支持的ATI显卡驱动。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你试着用一下“IE修复”软件,并可以查查是否有病毒之类的。 〔微软NET.Framework升级到1.1版应该没问题了〕 〔还有一说〕 方法一: 微软新闻组的朋友指点:开始--运行:regsvr32 jscript.dll 开始--运行:regsvr32 vbscript.dll 不过没解决---但提供了路子-----一次运行注册所有dll 搜索查找到方法如下: 运行 输入cmd 回车在命令提示符下输入 for %1 in (%windir%\system32\*.dll) do regsvr32.exe /s %1 这个命令老兄你慢慢输 输入正确的话会看到飞快地滚屏 否则……否则失败就是没这效果。回车后慢慢等(需要点时间1-2分钟) 都运行完再打开看 方法二: 这是个典型问题~~~~~引起这个问题的原因很多。一般来讲就是给系统打上补丁和更换内存、给内存换个插槽这3种方法来解决。[系统补丁只要到Microsoft Update网站在线更新就可以了] 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很多,不能单纯的下结论,尽量做到以下几点可能对你有帮助: 1。确保使用的是未修改过的软件(非汉化、破解版) 2。使用改软件时尽量不要运行其他软件。(这是个临时文件,可能某些软件也在使用临时文件夹,所以产生干扰) 3。把那些什么桌面工具,内存整理工具通通关掉(你至少有2个类似的工具在运行)” 处理方法: 运行regedit进入注册表, 在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Explorer\ShellExecuteHooks下,应该只有一个正常的键值&{AEB-11d0-97EE-00C04FD91972}, 将其他的删除。 〔我个人的最后解决和看法〕 我今天尝试了多种办法,最后我发现问题出在微软的NET.Framework上面。我升级了这个软件,并打齐了补丁,短暂平安后,有出现“内存不能为read”的情况。后来我受上面文章的启发,卸载了微软的NET.Framework1.0和1.1,世界太平了。 另外:如果是打开“我的电脑”、“我的文档”等的时候出现上述情况,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的右键菜单太臃肿了,此时只要清理右键菜单问题就解决了。 -------------------------------------------------------------------------------- 〔试验的结果〕 上面的方法,最管用、最彻底的方法是这个: 运行 输入cmd 回车在命令提示符下输入 for %1 in (%windir%\system32\*.dll) do regsvr32.exe /s %1 【技巧】如果怕输入错误的话,可以复制这条指令,然后在命令提示框点击左上角的c:\,使用下面的“编辑-粘贴”功能就不容易输错了。在飞速滚屏完全静止之后,别着急启动其他程序,先耐心等一会儿,因为此时dll们还在找位置。直到你的指示灯不闪了再做别的望采纳。
感谢您为社区的和谐贡献力量请选择举报类型
经过核实后将会做出处理感谢您为社区和谐做出贡献
确定要取消此次报名,退出该活动?
请输入私信内容:我朋友的手机中病毒了,后来有人发了信息给我,就是这张图片的内容,然后我朋友在微信圈里发的“如果有人_百度知道
我朋友的手机中病毒了,后来有人发了信息给我,就是这张图片的内容,然后我朋友在微信圈里发的“如果有人
我朋友的手机中病毒了,后来有人发了信息给我,就是这张图片的内容,然后我朋友在微信圈里发的“如果有人给你们任何人发信息点开链接千万别点,本人手机中病毒了,通信录被盗!”但我点开这个网址看了,就点开看了一页,其他在点我就没点进去,手机也会中病毒...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是典型的木马植入手段,你点击连接后,手机后台自动安装木马程序,通过手机短信验证方式获得机主的支付宝帐号密码或者QQ帐号密码或者银行卡账号密码,屏蔽相关验证短信使得机主无法发觉。所以,你现在应立刻断网,使用杀毒软件全面的扫描一遍手机。有可能的话刷机
采纳率:41%
来自团队:
杀一下毒吧!不然你心里也不放心!
晕死~你怎么随便点网站啊,现在好多犯罪分子都把网站发到手机上他们后台就会显示用户的身份信息,可以用的他们就留下不可以用的就筛选出去,这样肯定会中毒的,以后不要乱点开网站了
这个有点像是最新的诈骗短信,能在用户不知道的情况下盗取用户银行账户等,而且杀毒软件查不出来。病毒会潜伏在手机里,然后散播给你手机通讯录里的联系人。
杀一下毒 看看什么情况
进去一般都会被感染病毒
其他3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手机上有这个图标,点击后就进入微信,是不是什么病毒?_百度知道
手机上有这个图标,点击后就进入微信,是不是什么病毒?
我有更好的答案
若需鉴定手机是否有病毒,建议您:1.部分手机支持智能管理器(内存管理器),可以通过其中的设备安全扫描设备,对设备内存进行检测,查找设备是否存在威胁或有恶意软件。2.下载较安全的手机安防软件扫描手机尝试。若手机检测有病毒,建议您:1.备份重要数据(联系人、照片、备忘录等)恢复出厂设置。2.若以上操作无效,请您携带购机发票、包修卡和机器送到服务中心检查。
三星产品问答服务
主营:电子产品
用360杀毒,也没检测出来,我直接删除了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删除历史记录
 ----
相关平台红包
惊!加个微信好友被骗430万 局中局不得不防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惊!加个微信好友被骗430万 局中局不得不防》的精选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惊!加个微信好友被骗430万 局中局不得不防》 精选一近日,厦门一市民接到来自境外的改号电话,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通过木马病毒窃取其账户资金430余万元。这并非个案。记者近期在福建多地调查发现,徐玉玉案件发生后,各地对电信诈骗犯罪持续严厉打击,发案数、群众被骗金额呈下降趋势,但此类犯罪目前仍然处于高发态势,仅福建日均发案数就在百起以上,单笔被骗百万元以上案件时有发生。诈骗团伙大量使用和中小银行转移赃款,逃避打击。被骗430余万1个多月未完全查清资金流向5月16日,厦门市民李某接到显示为上海号码的电话,对方自称上海某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贪污案时发现有一笔300多万元的钱款转入了用李某身份证开设的,要对其资产进行清查。随后,李某又接到另一个显示为上海号码的电话,对方自称检察官,让他加微信便于沟通。微信聊天时,“检察官”让李某用电脑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并发来网址链接。李某登录后,输入了银行卡和密码。随后,李某的电脑黑屏,其银行账户资金被转走430余万元。“诈骗得手后,犯罪分子将涉案资金在多个银行账户、账户之间转移,涉案账户达350多个。1个多月过去了,公安机关还未完全查清资金流向。”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诈骗分子境外用网络改号电话作案调查发现,诈骗分子使用的手机号码虽然显示为上海号码,实际上是在境外使用网络改号电话模拟的,其使用的账户绝大多数是伪实名账户。办案民警介绍:“很多账户是在中小银行开户,有专门的开卡、贩卡团伙操作。”目前,这起案件还在侦办之中。记者在福建福州、泉州、厦门、漳州等地采访发现,去年年底以来,公安、银行、通信等部门加大协作力度,持续严厉打击电信诈骗,但此类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今年1月至5月,全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1.8万余起,尽管同比下降26.1%,但每天发案数仍然在120起左右。群众被骗金额高达2.8亿元,单笔被骗上百万元案件时有发生。”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500元可在网上买一套“实名”银行卡多地公安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徐玉玉案件发生后,公安部、央行、银监会等部门出台多项措施,强化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取得一定效果。但今年以来,此类犯罪又出现新的特点,诈骗团伙大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中小银行转移赃款,逃避打击,大量存在的伪实名账户给公安机关侦查带来极大困扰。记者调查发现,银行卡仍然在网上公开售卖。记者在百度搜索“”,搜索结果头条就是出售、代的网站。根据网站提供的QQ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卖家。卖家表示,他们有专业开卡团队,购买身份证后雇人到银行开卡。一套包含身份证、、手机卡的银行卡1500元,“我们是货到付款,你核实全套资料后,把钱交给快递员就行。”“一些银行特别是地方性银行对于账户实名制仍然把关不严,给诈骗团伙可乘之机。”多地公安民警表示。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账户,只需输入身份证号码、用该身份证开设的、开设银行卡时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就可以顺利注册,并使用该账户进行转账、、、支付等操作。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推荐阅读:国家一刀砍了下来,全面终结!7月1日,全民时代要终结了?别以为和你没关系天地汇:原因成迷戳原文,更有料!《惊!加个微信好友被骗430万 局中局不得不防》 精选二点击上方蓝字“微”一起了解最新近日,福建龙岩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买卖身份证、案作出终审判决。犯罪分子黄某非法买卖银行卡2735套,犯、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套包含身份证、手机卡、U盾等资料齐全的银行卡,在网上售卖价格达1500元以上。有专门的团伙收购各种卡证后,雇人到银行开卡转卖。犯罪团伙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网上公然收购出售各类银行卡记者在QQ查找群中搜索“卡”,弹出不少含有“开卡”“”等内容的QQ群。记者加入一个“开卡”群,发现里面有成员640多人。入群之后,不断有人发布广告,声称收购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或者招收开卡人员。有一个收购身份证的广告称:“高价回收身份证,1985年到1992年出生的,150元一张”。记者联系一名在群里招收开卡员的人,其称:“开卡员只需拿自己的身份证到任何一家银行开卡,不管一类、二类账户我们全收。但是,在银行开卡时必须用我们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提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卖给别人使用,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对方说,银行卡是用来注册淘宝账户刷信誉的,不会对开卡人有影响。不同的银行卡价格不同。普通银行卡售价70元,的银行卡可以卖到两三百元,如果提供了U盾、手机卡、身份证等资料的银行卡,则可以卖到1500元以上。记者在百度搜索“银行卡、QQ、代办、出售”等关键词,不时出现售卖银行卡的信息。记者点开一家名为“皇冠银行卡购买中心”的网站,网页上显示:“本处有大量真实办理的全国各地各大银行全新银行卡长期供应。卖卡讲诚信,淘宝担保交易。”此外,该网站还提供“按需求订购银行卡”服务。根据网站提供的QQ号码,记者联系上一名工作人员,其称:“银行卡、身份证、U盾、手机卡全套售价1500元,各个银行卡价格相同”,如果“不带身份证,只是银行卡和U盾,价格为1000元”。在网上,记者还看到网友发帖称,自己的钱包及身份证在2012年3月份被偷,被偷之后立即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这些年里使用都没有问题,但是近日去银行办事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开了多张银行卡,并且都在外地开户使用。“我长这么大都没去过开卡所在地!丢失身份证后申办补证不是就代表挂失吗?”令这位网友百思不解的是,为何有人会使用他被偷的身份证办理大量银行卡,这些银行卡又被哪些人使用?知情人士透露,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搜集后,将会被用于冒名办理银行卡、电话号码卡在网上出售。目前,网上非法买卖身份证、银行卡,从收购到冒名代办,再到出售等环节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大多数情况,这些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会被用在一系列非法活动中,比如电信诈骗、行贿受贿、洗钱、偷税漏税等。在一些、贴吧、QQ群里,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挂出收购。在一个名为“北京急缺钱互助群”的QQ群里,有人以每张160元的价格收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但必须是本人现场开户同时还的“盾卡”。其他银行未开通网银的“普卡”收购价则是每张80元。知情人士透露,有一些急需用钱的人,认为银行卡里没有钱不会产生透支,不会存在自有资金的安全问题,所以会用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来出售。银行卡被用来实施各种犯罪据了解,龙岩黄某非法买卖的2735套银行卡资料齐全,包括居民身份证、银行U盾、手机卡等。这些黑银行卡是如何办理出来的呢?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黑银行卡的源头在于身份证和手机卡。犯罪分子田某在深圳以每张50元的价格向拾荒者、农民工收购身份证2000多张,然后加价卖给专门收购身份证的团伙。案件中的另一个犯罪分子朱某,在深圳经营一家买卖手机卡的店铺。他通过QQ号码在网上发布信息,买到了上万张手机卡加价出售。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曾佳武说:“有了这些身份证和手机卡,犯罪团伙冒用他人身份开设银行卡、开通就很容易了。他们开卡后,再把这一整套资料‘打包’高价出售给从事诈骗、赌博、洗钱的犯罪分子。”记者从福建、山东、浙江等地政法机关采访了解到,买卖银行卡形成灰色产业链。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实人不实名”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大量使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民警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在多起单笔诈骗金额达上百万元的案件中,公安机关追查涉案银行账户发现,开卡人和使用人完全不一致。开卡人多为农民工、在校学生等,他们称曾丢失身份证,不知道被人冒用身份开了银行卡。今年5月,厦门发生一起被骗430余万元的案件,诈骗分子用以转移赃款的银行卡上百张。警方调查发现,这些银行卡的开卡人并不是使用人,绝大多数是诈骗团伙在网上购买的。有些银行开卡审核不严近年来,公安部、央行、银监会等部委多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专项行动,但为何此类行为屡禁不绝?记者调查发现,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条包括收购卡证、雇佣开卡员、贩卖银行卡等环节在内的灰色产业链,每个环节均能获利,且价格快速上涨。去年8月,记者暗访一家“银行卡销售网”客服人员,对方称一套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售价950元。今年8月,记者再次联系该客服人员,这套资料的价格已经上涨到1800元。多地公安民警告诉记者,一些在校学生、农民工、社会闲散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各个银行开卡,再贩卖给收卡团伙,收卡团伙再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犯罪团伙使用。此外,一些银行特别是个别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开卡时审核不严,持他人身份证也能顺利办理银行卡。据悉,央行、公安部、银监会等部委在打击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的同时,也出台了多项措施从源头防范。包括明确规定对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从今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多地公安民警说,尽管监管部门对违规出售、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交易限制、计入不良,但在实践中,震慑作用还不够明显。他们建议,应完善相关法律,出台司法解释,对于利用自己身份在银行开设银行卡出售牟利,达到一定数量的,按照妨害罪予以处罚。此外,银行方面也应加大实名制审核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核实开卡人身份,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大量非实名卡的银行,监管部门要予以追责。可增加指纹验证功能在开卡环节严格规范的基础上,还需要对使用银行卡尤其是网银环节进行规范化创新。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记者致电招商银行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在柜台办卡时,银行工作人员都会对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对,确定是否为本人。但如果是后期使用过程,只能靠密码和网银优KEY来核对身份。一位有多年经验的银行工作人员建议,针对银行卡非法买卖的现象,建议引入指纹核对机制,与身份证指纹信息进行比照,在使用网银时也可以增加指纹验证功能。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赵辉说,为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我国对银行卡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银行对客户身份有识别义务,应当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现实中,购买银行卡的买家,一般都是出于非法目的,有的用于洗钱,有的用于接受不法之财,有的为了避税等,收购、售卖他人身份证、银行卡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赵辉说,按照规定,银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售,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用于不法活动者或将涉嫌违法。买卡人之所以冒用别人名义使用银行卡,就是要用于非法目的,那么售卡人有可能被“拖下水”,严重者可能被法律追究连带责任,个人信用也将受损。如何遏制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用凭证的非法交易?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认为,公安机关要对非法买卖身份证、银行卡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提升身份证的识别度,解决二代身份证挂失后仍可被使用的问题。赵辉建议,不要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闲置的银行卡,一旦被用作犯罪活动,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不用的银行卡最好去注销,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出售,丢失的银行卡也要尽快挂失。银行方面需加强管理,完善的审核,严格执行实名制,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推荐阅读用最另类方式教你甄选P2P更多精彩请猛戳右边二维码服务号ID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官网《惊!加个微信好友被骗430万 局中局不得不防》 精选三近日,福建龙岩市中级法院对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买卖身份证、妨害管理案作出终审判决。犯罪分子黄某非法买卖银行卡2735套,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套包含身份证、手机卡、网银U盾等资料齐全的银行卡,在网上售卖价格达1500元以上。有专门的团伙收购各种卡证后,雇人到银行开卡转卖。犯罪团伙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网上公然收购出售各类银行卡记者在QQ查找群中搜索“卡”,弹出不少含有“开卡”“信用卡提额”等内容的QQ群。记者加入一个“开卡”群,发现里面有成员640多人。入群之后,不断有人发布广告,声称收购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或者招收开卡人员。有一个收购身份证的广告称:“高价回收身份证,1985年到1992年出生的,150元一张”。记者联系一名在群里招收开卡员的人,其称:“开卡员只需拿自己的身份证到任何一家银行开卡,不管一类、二类账户我们全收。但是,在银行开卡时必须用我们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提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卖给别人使用,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对方说,银行卡是用来注册淘宝账户刷信誉的,不会对开卡人有影响。不同的银行卡价格不同。普通银行卡售价70元,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可以卖到两三百元,如果提供了U盾、手机卡、身份证等资料的银行卡,则可以卖到1500元以上。记者在百度搜索“银行卡、QQ、代办、出售”等关键词,不时出现售卖银行卡的信息。记者点开一家名为“皇冠银行卡购买中心”的网站,网页上显示:“本处有大量真实办理的全国各地各大银行全新银行卡长期供应。卖卡讲诚信,淘宝担保交易。”此外,该网站还提供“按需求订购银行卡”服务。根据网站提供的QQ号码,记者联系上一名工作人员,其称:“银行卡、身份证、U盾、手机卡全套售价1500元,各个银行卡价格相同”,如果“不带身份证,只是银行卡和U盾,价格为1000元”。在网上,记者还看到网友发帖称,自己的钱包及身份证在3月份被偷,被偷之后立即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这些年里使用都没有问题,但是近日去银行办事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开了多张银行卡,并且都在外地开户使用。“我长这么大都没去过开卡所在地!丢失身份证后申办补证不是就代表挂失吗?”令这位网友百思不解的是,为何有人会使用他被偷的身份证办理大量银行卡,这些银行卡又被哪些人使用?知情人士透露,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搜集后,将会被用于冒名办理银行卡、电话号码卡在网上出售。目前,网上非法买卖身份证、银行卡,从收购到冒名代办,再到出售等环节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大多数情况,这些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会被用在一系列非法活动中,比如电信诈骗、行贿受贿、洗钱、偷税漏税等。在一些论坛、贴吧、QQ群里,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挂出收购银行卡信息。在一个名为“北京急缺钱互助群”的QQ群里,有人以每张160元的价格收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但必须是本人现场开户同时还开通网银的“盾卡”。其他银行未开通网银的“普卡”收购价则是每张80元。知情人士透露,有一些急需用钱的人,认为银行卡里没有钱不会产生透支,不会存在自有资金的安全问题,所以会用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来出售。银行卡被用来实施各种犯罪据了解,龙岩黄某非法买卖的2735套银行卡资料齐全,包括居民身份证、银行U盾、手机卡等。这些黑银行卡是如何办理出来的呢?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黑银行卡的源头在于身份证和手机卡。犯罪分子田某在深圳以每张50元的价格向拾荒者、农民工收购身份证2000多张,然后加价卖给专门收购身份证的团伙。案件中的另一个犯罪分子朱某,在深圳经营一家买卖手机卡的店铺。他通过QQ号码在网上发布信息,买到了上万张手机卡加价出售。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曾佳武说:“有了这些身份证和手机卡,犯罪团伙冒用他人身份开设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就很容易了。他们开卡后,再把这一整套资料‘打包’高价出售给从事诈骗、赌博、洗钱的犯罪分子。”记者从福建、山东、浙江等地政法机关采访了解到,买卖银行卡形成灰色产业链。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实人不实名”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大量使用。福建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民警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在多起单笔诈骗金额达上百万元的案件中,公安机关追查涉案银行账户发现,开卡人和使用人完全不一致。开卡人多为农民工、在校学生等,他们称曾丢失身份证,不知道被人冒用身份开了银行卡。今年5月,厦门发生一起被骗430余万元的案件,诈骗分子用以转移赃款的银行卡上百张。警方调查发现,这些银行卡的开卡人并不是使用人,绝大多数是诈骗团伙在网上购买的。有些银行开卡审核不严近年来,公安部、央行、银监会等部委多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专项行动,但为何此类行为屡禁不绝?记者调查发现,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条包括收购卡证、雇佣开卡员、贩卖银行卡等环节在内的灰色产业链,每个环节均能获利,且价格快速上涨。去年8月,记者暗访一家“银行卡销售网”客服人员,对方称一套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售价950元。今年8月,记者再次联系该客服人员,这套资料的价格已经上涨到1800元。多地公安民警告诉记者,一些在校学生、农民工、社会闲散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各个银行开卡,再贩卖给收卡团伙,收卡团伙再以更高的价格卖给犯罪团伙使用。此外,一些银行特别是个别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开卡时审核不严,持他人身份证也能顺利办理银行卡。据悉,央行、公安部、银监会等部委在打击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的同时,也出台了多项措施从源头防范。包括明确规定对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从今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写在最后:给大家推荐一家3年老平台立即理财拿→(年化收益10%)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于网贷安全110:http://www.p2b110.com/news/236746.html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window._bd_share_config={"common":{"bdSnsKey":{},"bdText":"我在【网贷安全110】看到这篇经典的文章,有趣-有料-有内涵!你们看看觉得如何?","bdMini":"2","bdMiniList":false,"bdPic":"http://www.p2b110.com/","bdStyle":"1","bdSize":"16"},"share":{"bdSize":16},"image":{"view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viewText":"分享到:","viewSize":"24"},"selectShare":{"bdContainerClass":null,"bdSelectMiniList":["qzone","tsina","tqq","wei***","tieba","sqq"]}};with(document)0[(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new Date()/36e5)];《惊!加个微信好友被骗430万 局中局不得不防》 精选四观点10月16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最高检举行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涉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10月16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在最高检举行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王松苗称,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及时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完善证据体系,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会同法院从快审判,确保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昆明泛亚”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案件的办理,及时收集梳理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王松苗在介绍下一步工作时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网络治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依法加大惩治计算机犯罪力度,努力维护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常态化。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特点,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针对性。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坚决惩治各类非法侵入和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暴力恐怖、制毒贩毒、敲诈勒索、诈骗、赌博、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犯罪,严防互联网,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针对网络诈骗表示:预防网络诈骗,要注重发挥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老人、孩子等往往是易受骗群体,广大网民要注意关注媒体和司法机关宣传的网络诈骗案例,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法和诈骗趋势,帮助家人增强防骗意识,“升级”防骗技能。网络诈骗多是因被骗者轻信或贪图便宜造成的,天上掉下的“馅饼”很可能就是“陷阱”,不要轻信“中大奖”、“低价购物”等诱惑性信息,需要先汇款的中奖均为陷阱,不要贪便宜盲目汇款。进行网络交易前,对交易网站和交易对方的资质尽可能全面了解,网上流行的低价竟拍中暗藏着更多的欺诈可能性,要保持警惕,如果确定自己在网络交易中被骗,要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出具保存的证据。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已经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e租宝”“泛亚”等重大案件依法处置进度,积极回应关切。就在上个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下是发布会实录: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各位记者朋友久违了,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惩治网络犯罪,维护信息安全”。这个主题可以说与大家息息相关。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是信息化的追随者,因而也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即便你不关心信息,但信息都随时随地关心你,另一方面,通过我们的媒体传播提醒社会公众强化防范意识,自觉有效保护人们财产安全,也是媒体铁肩担道义的职业责任。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情况;二是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万春主任、侦查监督厅韩晓峰副厅长、公诉厅张相军副厅长。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松苗。下面,我先向大家通报一下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在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治理带来许多新问题。其中,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危害信息安全,侵犯公众权益,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每年全国期间,都有不少全国****、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计算机网络犯罪。一、检察机关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一)突出惩治重点,依法办理案件一是突出惩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面对日趋严峻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形势,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指派业务骨干加强批捕、起诉、出庭公诉等,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黑广播”、手机恶意程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典型计算机网络犯罪重点案件。特别是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北京“4·1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案人员多、作案地域广、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派员赴当地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完善固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保证了案件顺利办理。二是针对新型犯罪,开展专项行动。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共同开展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重点打击利用黑客技术入侵**、军事、科研院所等重要领域网络,窃取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商业利益的犯罪。对利用境外网络资源对境内网络设施开展攻击破坏、入侵活动,买卖木马病毒网络程序等黑客犯罪工具,实施网络控制、盗窃、诈骗的犯罪严惩不贷。三是针对涉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各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及时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完善证据体系,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会同法院从快审判,确保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e租宝”“昆明泛亚”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案件的办理,及时收集梳理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二)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提高惩防计算机网络犯罪专业化水平为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专门成立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承办和指导办理涉及网络安全犯罪案件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等案件。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优化办案资源配置,有的设立专门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办案机构,有的单独设置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主任检察官办案组,提升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如北京市检察机关成立5个计算机网络犯罪办案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科技犯罪检察部,专司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办理。(三)制定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法律适用标准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密切关注新型计算机网络犯罪在案件定性、证据采信适用等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下指导,解决计算机网络犯罪法律适用难题。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颁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关联犯罪的定罪量刑、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和主观故意的认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管辖、涉案财物的处理、调查取证和证据认定等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标准,统一了司法尺度。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设立用于实施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认定标准。2017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为各地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提供指导。(四)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惩防合力在内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加强联系,强化捕诉衔接,形成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合力。在外部,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落实案情通报、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准确掌握本地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现状和态势,开展类案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避免因沟通不畅、意见分歧影响打击力度和成效。各地检察机关在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中,还针对办理相关案件的证据和定性等普遍性问题,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沟通,统一认识。探索完善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试行专家辅助办案机制,组建由网络技术人员、司法会计、互联网企业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专家辅助人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办案。同时,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例如,加强与电信服务商联系,通过办案督促监管部门严格监督落实电信网络金融服务实名制。加强与网络服务商的协作,督促电信网络金融等数据掌握者积极履行责任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公民防范计算机网络犯罪意识。从几类典型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来看,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适用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刑法第285至287条7个涉及计算机犯罪罪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27件1568人,其中,月提起公诉334件710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80.7%;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人,其中月提起公诉人,同比分别上升88.6%和118.6%。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发案形势和典型特征从检察机关查处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情况来看,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呈现以下发案特点和趋势:(一)犯罪主体日趋年轻化、专业化。相比传统犯罪,作为智能型犯罪的计算机网络犯罪主体一般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知识,钻社会监管空子的能力较强。(二)犯罪形式日趋隐蔽。网络空间具有高度的虚拟性,这为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提供了便捷;此外,计算机网络犯罪作案时间的瞬时性、空间的不确定性、行为与后果的可分离性也决定了该类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三)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多变。与传统犯罪相比,计算机网络犯罪手段多样复杂,既有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也有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传统犯罪。前者包括利用网络侵入计算机系统非法获取信息、修改密码、黑客攻击银行账户等;后者如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开设赌场、非法经营等。计算机网络犯罪类型不断变化,犯罪手段迅速翻新。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网络制假贩假等高发多发;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制造传播谣言、网络敲诈勒索、网络恐怖主义、网络制毒贩毒持续上升。(四)犯罪活动日趋组织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信息传播更加快捷,也使犯罪的组织策划更为便利。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形式出现组织化、集团化现象,特别是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中,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信息互相交流犯罪方法和手段,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严密的犯罪群体。(五)犯罪后果日趋严重。由于网络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社会各行各业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加,网络传播信息覆盖面广、速度快,导致计算机网络犯罪性质日益恶劣,损失日益严重,影响范围日益广泛,影响后果日益显著。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今后相当一段时期,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将会呈现持续上升态势,跨国性计算机网络犯罪也将不断增多。同时,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实施的犯罪、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发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犯罪将持续高发,一些传统犯罪也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升级。可以说,我们当前面临的现实安全威胁很大程度上来自网络空间,网络安全的复杂性、影响力已远远超过传统安全,值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网络治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依法加大惩治计算机犯罪力度,努力维护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推动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常态化。一是深入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新特点,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针对性。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坚决惩治各类非法侵入和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暴力恐怖、制毒贩毒、敲诈勒索、诈骗、赌博、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犯罪,严防互联网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二是研究制定证据指引,提高办案指导和法律适用的实效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定性、定罪标准、共同犯罪、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特别是电子证据的认定等重点难点问题和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层次研究。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制定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并积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制定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办案能手,全面提升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提高防控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意识,推动执法司法机关与金融、电信以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产业链打击力度。结合执法司法机关办理的各类网络案件,分析网络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建章立制的建议,促进提高互联网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建立健全情报共享和交流培训机制,提高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国际化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努力与各国检察机关一起协商解决计算机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冲突等问题,在抓捕、引渡、遣返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和调取、移交证据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情报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各国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通过交流访问、联合举办国际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国际社会形成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合力。同时,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式,及时追回赃款赃物并做好返还工作,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损失。我通报的情况就这些。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性案例。6个指导性案例具体材料,我们已经印发给大家了。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理解把握,现在请万春主任为我们作一下简要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为加大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着手围绕计算机网络犯罪制发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开展相关工作。10月12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第七十次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今天向社会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这批指导性案例,一是规范和指导检察机关准确适用法律。计算机网络犯罪属于新类型犯罪,犯罪手法比较新颖。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提炼司法实践中可行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利于指导检察人员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准确打击此类新型犯罪。二是推进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随着“互联网+”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得到迅速发展。现实生活中,网约车、网约餐饮服务等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规则漏洞进行犯罪的现象明显增多,对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带来较大危害。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明确加大对侵害互联网企业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能够促使检察机关更好地为“互联网+”经济保驾护航。三是对广大网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国已有7.31亿网民,其中青少年网民接近3亿。以指导性案例的方式凸显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网民树立网络法治意识,规范网络行为,实现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的重要方式。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六件案件。它们具体是:(一)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李丙龙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修改大型互联网网站域名解析指向的方法,劫持互联网流量访问相关赌博网站,获取境外赌博网站广告推广流量提成,导致某知名网站不能正常运行,访问量锐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李丙龙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结合量刑情节,判处李丙龙有期徒刑五年。该案的起诉和判决,明确了修改域名解析服务器指向,强制用户偏离目标网站或网页进入指定网站或网页,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域名劫持行为,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李骏杰购买发表中差评的某购物网站买家信息,冒用买家身份,骗取客服审核通过后重置账号密码,登录该购物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买家中差评,获利9万余元。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骏杰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该案的起诉和判决,明确了冒用购物网站买家身份进入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数据进行修改操作,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三)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曾兴亮、王玉生通过修改密码,远程锁定被害人的苹果手机,并以解锁为条件索要钱财。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曾兴亮、王玉生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明确了智能手机终端应当认定为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锁定智能手机导致不能使用的行为,可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同时,也明确了行为人采用非法手段锁定手机后以解锁为条件索要钱财,在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的情况下,其目的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作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以重罪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四)卫梦龙、龚旭、薛东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被告人卫梦龙伙同被告人龚旭、薛东东,合谋利用龚旭掌握的登录某大型网络公司内部管理开发平台的账号、密码、Token令牌(计算机身份认证令牌)等,违反规定多次在异地登录该大型网络公司内部管理开发系统,查询、下载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的电子数据并出售牟利。此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卫梦龙、龚旭、薛东东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卫梦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龚旭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薛东东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该案明确了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计算机信息系统属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后下载其储存的数据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五)张四毛盗窃案。被告人张四毛盗窃被害人陈某拥有的域名后,出售牟利12.5万元,此案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四毛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该案指导意义在于明确了网络域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盗窃网络域名可以认定为盗窃行为。(六)董亮等四人诈骗案。某网约车平台注册登记司机董亮、谈申贤、高炯、宋瑞华,分别用购买、租赁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号注册网约车乘客端,预存较少打车费,发起较短距离用车需求后,又故意变更目的地延长乘车距离,致使应付车费大幅提高,以此骗取网约车公司垫付车费和订单补贴。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董亮、谈申贤、高炯、宋瑞华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董亮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谈申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高炯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宋瑞华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当前,网络约车、网络订餐等互联网经济新形态蓬勃发展,该案明确了以牟利为目的,采用自我交易方式,虚构提供服务事实,骗取互联网公司垫付费用及订单补贴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罪。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参照指导性案例办理案件,可以引述相关指导性案例作为释法说理根据”。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类似案件时要参照适用。王松苗:谢谢万主任。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法制日报记者:请结合第九批指导性案例谈谈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包括哪些类型?万春:计算机网络犯罪按照侵犯客体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侵犯计算机信息安全的犯罪,即破坏信息安全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新型犯罪。主要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前者指未经用户授权或超越合法使用权限,利用计算机终端,突破或者绕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卫屏障,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例如,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卫梦龙等实施的超出被害人授权范围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某大型网络公司数据信息,就是这种犯罪的表现形式。后者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两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同一条款,属于选择性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即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程序和服务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数据损失的行为。例如,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李丙龙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李丙龙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修改大型互联网网站域名解析指向的方法,劫持互联网流量访问相关赌博网站,获取境外赌博网站广告推广流量提成,就是典型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破坏。此外,刑法规定的计算机犯罪还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共七个罪名。另一类是以传统的人身、财产等权利为侵害客体的计算机犯罪,即利用网络或信息技术实施的传统犯罪。这些犯罪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出现以前就已存在,刑法中也有相应的罪名,但当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出现后,犯罪分子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便利,实施了更加隐蔽、快速,危险性和危害后果更大的犯罪活动。例如,利用计算机或网络实施盗窃犯罪。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张四毛盗窃案,盗窃网络域名本质上也是一种盗窃犯罪,只是犯罪对象具有特殊性。网络诈骗也是实践中高发的犯罪,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本质上还是一种诈骗行为,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的董亮等四人诈骗案,就是利用网络手段实施骗取网络公司垫付车费和补贴的行为,是一种新型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对这类犯罪,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应当以相应的传统罪名进行定罪处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具有哪些特点?万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计算机网络犯罪主题发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旨在明确几类计算机网络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向社会进行以案释法,彰显遏制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态势的鲜明态度,推动打击和预防计算机网络犯罪力度不断增强。该批指导性案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鲜明特征。一是聚焦计算机网络犯罪中常见多发亟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逐渐成为常见多发犯罪形态。一些犯罪如何定性亟需统一认识。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制发过程中,我们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后,选取了计算机网络犯罪中常见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几类犯罪,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予以发布。如随着电商经济的发展,有关删改网络购物评价的行为有多发态势。这种行为直接破坏网上公平交易,妨害购物网站数据管理,极易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对这种犯罪,我们选取李骏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为指导性案例,明确此类行为在后果严重的情况下,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二是着眼服务保障互联网+经济发展。近年来,针对互联网+经济发展新业态的犯罪不断滋生,成为制约影响新兴企业发展的重大隐患。为体现检察机关对经济发展新业态的保障,我们选取了董亮等四人诈骗案等案例,明确表明检察机关斩断伸向新兴互联网企业黑手的坚决态度。三是注重明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计算机犯罪手法、形态变化极快。为明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精神,我们选取了曾兴亮、王玉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明确法律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智能手机操作系统。选取了卫梦龙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明确了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侵入”,包括超出授权范围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四是坚持凝聚共识审慎稳妥的原则。计算机网络犯罪中,新问题很多,其中一些问题,实务界和理论界还存在较大争论。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制发过程中,我们坚持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研究备选案例时,注意收集其他类似案例,对起诉判决情况反复研究,寻求共识。对一些能够获得广泛认可的问题,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予以明确。对争议较大尚未取得共识的问题,暂不涉及。例如:第九批指导性案例通过张四毛盗窃一案,明确了域名具有财产属性,盗窃域名可构成盗窃罪。但对于游戏币,游戏中的武器装备等虚拟财产,目前争议还较大,指导性案例暂时未涉及这一问题。新京报记者:当前检察机关打击查办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难点是什么?如何解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与传统的刑事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主体的智能性、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传播的广域性等突出特点。与这些特点紧密相连,检察机关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遇到的难点主要有:一是取证和证明难。网络空间看不见,摸不着,网络犯罪证据多以电子数据为主要形态,侦查取证主要依赖技术手段完成;网络犯罪往往带有跨地域、跨领域整息和资源以用于犯罪的特点,非法网站多将物理地址设在国外,完全查清网络犯罪的全部链条存在困难,相应地这也给指控证实犯罪带来很多难题。二是法律适用难。网络犯罪是新型犯罪,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也不断变换犯罪手段和方法,这给案件处理带来很多困难,其中既有案件管辖等方面的难题,也有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定性方面的难题,因此也容易产生认识分歧。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网络犯罪的取证、鉴定、定性等都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大量专业人才。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检察机关网络技术人才十分缺乏,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悉网络技术的复合型检察人才更是匮乏,队伍状况还不能适应打击此类犯罪的形势需要。为解决这些难难题,我们已经采取和正在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针对网络犯罪取证难的问题,近年来高检院根据计算机网络犯罪特点,总结办理典型案件的成功经验,出台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证据指引,为一线办案人员收集和审查证据提供参考;又比如,针对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专门人才,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同时注重利用外脑,办理专业性较强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时,聘请计算机网络专家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提供技术咨询,邀请他们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为公诉人出庭提供技术辅助,均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检察日报记者:从办案情况看,近年来电信诈骗呈现怎样的犯罪特点?电信诈骗有哪些危害?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从审查逮捕情况看,近年来的电信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隐蔽性强。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手机、电话、电视“四网融合”背景下,犯罪分子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通过改号软件伪装电话号码,或通过计算机程序批量发送诈骗短信、语音包和木马程序,借助电子统快速转移赃款,实施远程、点对面、撒网式诈骗,犯罪手段隐蔽,过程不留痕,侦破难度大。二是非接触式犯罪特点明显,跨国跨境作案突出。犯罪分子借助现代通讯工具、网上银行、等科技手段,人在境外,专门针对中国人实施诈骗,跨区域犯罪,甚至境内外勾结作案。如“9?28”专案,拨打诈骗电话的窝点建到了印尼、菲律宾、越南、泰国及大陆、台湾6地;提供任意改号、群呼群拨服务的诈骗平台(服务器)设在美国;地下钱庄头目在台湾指挥,犯罪同伙则在大陆福建、广东、江西、湖南、安徽等地取款。三是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运用,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逐渐从撒网式、地毯式向量体式、订单式诈骗发展。除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地址等传统静态信息外,手机定位记录、通话记录、开房记录、车辆运行轨迹等动态信息越来越多被用于犯罪。犯罪分子通过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步步设套,形成衔接紧密、针对性强的一条龙犯罪模式。如广东佛山戴某某等36人团伙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假冒研究院专家教授的身份,向多地患有肝病、糖尿病等疾病患者推销非具治疗性的器械和药物,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诈骗钱财。四是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犯罪分子结成团伙,精心设计骗局,利用话术针对不特定群众,跨区域乃至跨境大肆实施诈骗活动,涉案金额动辄在数十万乃至上千万元。如“12.29”特大电信诈骗案,台湾诈骗犯罪集团冒充公检法诈骗数额达1.17亿元。有的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是被害人的学费、、治病救命的钱,一旦被骗往往造成致命后果。如山东徐玉玉被骗致死案。从更深层次看,电信网络诈骗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感。随着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蔓延,每个人都是潜在的被害人,银行账户、个人信息、生活隐私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长远来看,这类犯罪削弱社会信任基础,抬高市场交易成本,挑战国家治理能力。人民日报记者:检察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当前还存在哪些困难?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韩晓峰: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依法快捕快诉;一律组成专班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力度。具体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依法从快批捕,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高检院领导高度重视,先后20多次作出批示指示。2016年5月,高检院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打击实效。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报告、准确研判、迅速反应、专人办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及时批捕,确保了检察环节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高检院与公安部联合召开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剖析调研会,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安部联合召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突出地区重点整治督导会,推动了对突出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整治、重点打击工作的深入开展;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共62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此外,检察机关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从境外缉捕遣返数百名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了犯罪。三是针对办案中出现的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加强调研,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形式确保案件质量。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子证据审查难、认定难、适用法律难等普遍存在的问题,高检院与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加强调研,先后会签下发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有效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证据审查、实体认定、关联犯罪打击、共同犯罪认定等方面的难题,为专项打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四是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注重综合治理。积极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突出)地区整治工作,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专项行动确定的12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突出)地区工作进行督导、部署、检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打击电信诈骗存在以下困难。一是电子证据审查认定难。犯罪分子运用科技手段的水平在提高,反侦查能力在增强,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认定工作带来困难。二是案件定性处理困难。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公检法办案人员在有些问题上还存在认识分歧。三是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不动摇。特别是在通过努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的形势下更不能掉以轻心,要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二是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确保侦查取证及时到位,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源头治理。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实现“快侦查、快提捕、快起诉、快审理”,形成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司法合力。同时,加强与银行、电信、互联网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从治理上游犯罪入手,阻断公民信息泄露渠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四是注重大数据收集研判,促进专门人才培养。注重运用大数据收集研判犯罪态势,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应用,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中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难题。五是完善跨国跨境司法协作。特别是在跨国跨境协助调查取证、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涉案赃款赃物移交、证据转换、司法文书送达、通信与网络证据的转换及证据采信问题等方面细化协作内容,力争形成完善的司法协作模式。经济日报记者:网络犯罪是新型犯罪,涉及很多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请问最高检针对网络犯罪法律适用问题,重点开展哪些工作指导司法办案,应对网络犯罪高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万春:近年来,最高检高度重视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工作。除了此次制发指导性案例外,还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明确相关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指导各级司法机关加大办案力度,震慑网络犯罪分子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办理侵犯计算机信息安全的犯罪案件,2011年,最高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犯罪及其单位犯罪、共同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适用法律依据和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关于办理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2004年、2010年,最高检先后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2010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播淫秽信息、开设赌场、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了规定。此外,最高检会同最高法于2011年制定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同最高法、公安部于2011年制定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制定的《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7年5月会同最高法制定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利用互联网实施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煽动分裂国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也作了相应规定。同时,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刑事程序方面,“两高”、公安部于2014年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管辖、初查、跨地域取证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了解决电子数据取证难、认定难问题,“两高”、公安部于2016年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取证和认证规则作出系统规定。通过近年来的司法解释工作,已经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基本满足司法实践需要的网络犯罪司法解释体系,为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下一步,最高检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下指导,进一步做好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的相关工作。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共同研究起草《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确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目前正在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力争尽快出台。上海卫视法制天地频道记者:针对网络犯罪的技术性和隐蔽性问题,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深化技术手段的办案中的运用,来提升办案效果?张相军:网络犯罪属于高科技犯罪。针对网络犯罪的技术性和隐蔽性的问题,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盯前沿科技,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推进新兴技术在司法办案特别是在依法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的应用,以“高科技对抗高科技”,努力实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良好效果。前不久,高检院在江苏苏州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曹建明检察长对智慧检务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刻阐述,对深化智慧检务作出了重大部署。智慧检务,是依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权运行规律,实现检察工作从科技保障到科技支撑再到科技引领的战略转型。我们在深化技术手段在办案中的运用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设电子证据实验室、电子数据云平台,以电子证据为突破口破解打击犯罪难题。电子证据是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关键证据。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和各地检察机关,相继建立电子证据检验实验室,配置电子数据采集分析、分布式取证、数据恢复、鉴定分析、密码破解以及网络取证等设备;最高检还构建检察专线网电子数据云平台,实现全国检察机关31家电子数据实验室互联互通,实现远程协同办案,数据资源积累,平台资源共享,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8微信检测删除好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