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年男人和别人说手纠抖小孩吃饭慢如何纠正吃着打两个碗,还说是为了我打两个碗,什么意思?

  十六岁那年,我意外吃下了一棵明朝古尸身上长出来的死人花,从此之后怪事不断……  十七岁那年,我遇到了一个西域喇嘛,他送给我一个金色的碗。后来我才知道,这碗是人头骨制成的,藏文名字叫做嘎巴拉碗……而它只有一个功能:问死……  96年的时候我十六岁,正在念初三。这一年的寒假,来自香港的《古惑仔》风靡于大街小巷,许多跟我一般大的孩子被长发飘飘的陈浩南吸引,不等寒假结束就改行做了混混,各种纹身,各种砍刀,各种伤疤纵横。  我是一个有着严格家教的人,而父亲教育我的方式总结起来只有四个字:不服就揍。摄于棍棒的威力,我只能收起跟随童年玩伴闯荡江湖的狗胆,乖乖留在家里写那些极其乏味的寒假作业。  无论任何时候,一个不合群的人都会被同龄人排挤,我也不例外。自从我拒绝加入混混行列之后,屡屡被童年玩伴取笑。那时的我只有十六岁,正处于血气方刚的年龄,被人取笑多了之后,也会血贯瞳仁,做出一些自认为非常了不起的“豪迈之举”来。  这一天,我趁着父母上地干活的空档撬开家里的抽屉,取出户口本,直奔派出所而去。几分钟后,我的名字从“诸葛平”改成了“诸葛平候”。不要小看这一字之差,我是在效仿诸葛家的名人诸葛亮。他死后被封为武乡侯,而我这个名字的寓意是:将来要取得和诸葛亮一模一样的功绩。  我有凌云志,功盖武乡侯。  自从改名之后,就连一向都瞧不起我同村高老师都赞美我“志存高远”,搞得我很是有些飘飘然。不幸的是,改名花掉了父亲放在抽屉里的五毛钱。当回家吃午饭的老家伙得知此事之后,怒火中烧,把我狠揍了一顿。  可我不哭。  我是一个“志存高远”的人,岂能因为这点疼痛轻易屈服?我想诸葛亮上学的时候也没少挨揍,他也不会痛哭流涕。  然而父亲打的太狠了,到最后扫把都散了架,我的整个屁股和大腿以及背部青一块紫一块,横七竖八。当我看到父亲丢下扫把转身去拿铁锹的时候彻底崩溃,跪在地上大叫:“我服了。”  父亲手持铁锹气势汹汹,喘着粗气问:“知道错在哪里不?”  “咱家在山东,诸葛亮在山西,根本不是一家人,我不该偷偷改名字。”我猜出第一个答案,心里想着,千万要蒙对了。  父亲扬起铁锹:“不对!”  “我不该偷拿家里的钱。”我立刻改口。  铁锹镗啷啷落在地上,紧接着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父亲蹲在院子里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吞云吐雾间手指颤抖,不知是打我累的,还是老人家上了岁数体力不支。  我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随时警惕他重新抄起铁锹,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先例。  几分钟后父亲掐灭烟头,起身说话时有些绵软无力,“干了一天活累得要死,就连吃个午饭都不得消停。”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居然没有继续揍我,我赶紧爬起来拍马屁,“我再去煮碗面条。”  父亲摆摆手说:“你自己吃吧,我去平坟场打个下手,吃顿公家饭吧。”  说到这里我要介绍一下寒假期间发生的另外一件大事:平坟建集。  那时候的集市完全没有摊位费,纯属利乡利民的便民之举,因此获得许多人的支持,即使把村子旁边矗立了许多年的明代坟场平掉都在所不惜。  据村里的老人们说,这个明代坟场大有来头,主墓里埋的是明朝万历年间的某位贵妃,辅墓里埋的是贵妃仆人。整个坟场的建造格局极其宏伟,大小坟头林立,宽窄通道纵横,延绵接近四公里,跨度超过一千米,端的是气势磅礴。  我们村的原著居民就来自于这座坟场的看坟人,只不过后来看坟人的家族日渐凋零,到最后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随后搬来的我们这些人,根本不懂得珍惜历史,干干脆脆的把坟场平掉。  县里的文物专家坚决反对平掉坟场,可他们顶不住乡民们给出的压力,也无法获得当地政府的全力支持。乡长说了,任何封建残余都要为市场经济让路。  一语定音。  轰轰烈烈的平坟建集活动在寒假期间拉开帷幕。大量的棺木被挖出,暴晒后化作了乡民的灶下之柴。还有更多的陪葬物品被乡民们偷偷藏起,只把极少数无法私藏的大数量陪葬品留给乡派出所和县文物局。  既然有好处可得,自愿加入挖掘队的人比比皆是。我父亲瞧不上挖坟掘墓这种活儿,向来不肯参与其中。  他对我说,“挖坟掘墓有伤天和,与盗窃没有什么两样。”  他最鄙视的就是盗窃,今天不知怎么了,居然破天荒的要参与进去。难道他被我气昏了头么?  我一边收拾着父亲扣掉的碗筷,一边思索其中的缘故。  等母亲从地里回来之后,见我端着面条坐在小板凳上发呆,再看一眼散在庭院中的扫把,皱眉问道:“又惹你爸生气了?”  多少年来,她见惯了父亲揍我,也知道区区一个扫把奈何不得我,根本没有替我打抱不平的意思。  我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没有及时回答。   母亲又问:“你到底干了什么?怎么把你爸气得饭都不吃了?”  我回过神来,也不想对母亲撒谎,就把所作所为都讲了出来。  母亲听后落井下石道:“偷钱是你不对,挨打也是活该。”  本来我就没有博的母亲同情的打算,只想把心里话告诉她而已,同时也在传递一个信息:我不会再偷任何东西。  跟以往的誓言不同,我这一次是真心的,却说不出具体原因。但我很不理解父亲,为什么刚刚教育完我,让我莫在偷钱的他,却违背了自己的原则?难道成年男人就可以说话不算数么?   母亲一语道破天机:“粮食还没打下来,家里没钱给你交学费了。”  我虽然不是一个乖孩子,可在听完母亲这番话之后突然感觉身上出奇的疼,连带着对我新改成的名字都失了炫耀之心。当时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坏孩子,逼得父亲放下尊严去偷死人的东西。  尊严是是什么?用父亲的话说,尊严是顶住男人的最后一根脊梁。  可现在,我逼得父亲把这根脊梁亲手拗断了。  我垂头丧气的往屋里走,全然不理会母亲喊我继续吃饭的声音。  小屋门关闭之后,墙外传来母亲的一声叹息:“挣俩钱太难了。”  平坟场上热气蒸腾,干劲丝毫不亚于前几年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  父亲光着膀子,轮着铁锹,埋头干着他耻于提起的挖坟掘墓工作。由于此次行动得到了乡政府的默许,众人干的酣畅淋漓,诸多明代珍稀古物被毫不识货的村民随手抛出,但凡看不顺眼的瓶瓶罐罐均被胡乱打破,与一文不值的泥土混在一起。  如果十几年后的我重回故地,一定心疼的肝胆俱裂,大声哭喊着:“放过我的珍稀文玩吧,你们每一镐头下去,砸碎的可都是价值几百万的青花瓷呀!”  然而时不我待,等我真正意识到明代青花瓷的价值,重返故乡的时候,原本建立在坟地上的菜市场已经被各地的淘宝者挖地三尺,莫说是寻找当日乡民们随手砸碎的青花瓷碎片,就连一根青花毛都找不见。  话回当年。正在挖掘明代古墓的乡民只顾着把看上眼的、又貌似价值不菲的文物塞进自家口袋,浑然不管墓地里正在隐隐升起的阴霾之气。经历了大革命洗礼的他们,根本无惧鬼神。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个的墓地被挖开,一堆堆的古物被洗劫。那些古代的达官显贵怎么也不会料到,他们娇贵的尸骨会有暴尸荒野的那一天。黄的、暗黄的、黑的、发黑的人骨纵横遍地,与碎做一地的棺材板子交叠在一起,原本格局宏伟的明代墓地乱作一团,形同垃圾场。  可明代坟场不是文物店,这里面不仅有价值连城的宝物,还有极其恐怖的未知存在。如果这片坟场真的那么好对付,混战时期的军阀大鳄们早就下手了。  就在村民们各发其财的时候,就在我父亲悄悄把一个个小玩意收进囊中的时候,不远处的墓地上传来一片惊呼声。  有人挖开了一个大家伙。  这是一个主墓。不仅有其他墓地所不具备的青砖垫底,还有极其罕见的糯米浇筑。当时挖开墓穴的村民只顾着惊呼“此墓居然挖不动”,只顾着眼红里面一定存在的超大量宝物,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墓穴很不好惹。  县文物局的专家急匆匆跑过来说:“这样的墓地很有考古价值,不要再挖了。”  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急匆匆跑过来驳斥道:“管球的考古,给我炸开!”  古代人拥有我们远不能及的高深智慧,他们研究出来的糯米浇筑工艺曾经在过去的数百年里坚不可摧,只可惜它们遇到了无坚不摧的现代炸药;他们精心布设的墓地格局曾经难倒了一批又一批的专业人士,只可惜它们遇到了一群什么都不懂又胆大包天的土包子。  一声轰鸣之后,矗立了几百年的、传说中的明妃之墓洞门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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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炸药的响动之后,其他村民蜂拥而至,把整个明妃主墓围绕的水泄不通。伴随着挖掘工作的进行,大家早就形成了一个共识:但凡需要动用炸药的墓穴,肯定宝物遍地。  在场众人都不想错过大发横财的好机会,你挤我我挤你,各不相让,硬是把宽约两尺的狭窄墓穴通道围堵的进退两难。此时没有人注意到,墓地上的阴霾气息越发浓厚了。  乡政府和县文物局的工作人员齐声大喝:“都给我让开!”  已经陷入狂热的村民无人肯听。  在场维持秩序的乡派出所民警迫不得已,只能鸣枪示警。在枪声的恐吓下,心有不甘的村民这才缓缓退出墓穴。  就当众村民闹哄哄退出墓地的时候,最先进入墓穴的那波人几乎是哭着喊着爬将出来。当他们见重见阳光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失控了,一个个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哭的就像是还在吃奶的孩子,完全的彷徨无助,口中不停的重复着:  “大红棺材……”  “会吃人的花……”  “已经有三个人死掉了……”
  这波人是挖坟掘墓队伍中意志力最为坚强的一伙儿,从来没有他们不敢进入的墓地,从来没有他们不敢触碰的尸体,可就在今天,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肝胆俱裂丑态百出,屎尿具下者比比皆是。  此时墓地中的阴霾气息越发浓厚,众人仿佛听到墓地中反复回荡着一个声音:不行,还是不行……  在场众人,你看我我看你,眼中均有恐惧之色,看来不止一个人听到了这个诡异的声音,包括我父亲在内,几乎所有都吓炸了头皮,纷纷作鸟兽散。  最先进入墓穴的那伙人更是连滚带爬,跑的比兔子还快。  等父亲回到家中的时候,仍旧惊魂未定,母亲不无担忧道:“怎么了?”  父亲的脸色很难看,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递给母亲一个小布袋。里面装的不是得自坟墓中的陪葬品,而是他卖出陪葬品之后换来的钞票。  自从平坟建立集市开始之后,村里多出来许多买卖人,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村民手中购买挖掘所得。那时候的村民没有文物概念,一个放在现在能卖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青花瓷,也只换得十几块钱而已。  对于饱受贫困折磨的村民来讲,十几块钱已经是他们想象力的极限,我父亲也不例外。他今天挖到两个青色小碗,一共卖了30块钱。这是我见过的最大一笔巨款。拿着巨款的母亲却很不开心,她对父亲说:“明天别去了。”  父亲点点头,抽出其中的两块钱说,“我去找明子喝点酒。”  明子是我家的左邻居,按辈分只能和我称兄道弟。可父亲这人把辈分看的很淡,从来不以长者自居,整个村里就他俩关系最好。
  母亲知道父亲的心情不好,生怕他喝多了,在父亲走出去两个小时以后,对闷在屋里的我说:“去看看你爸。”  我的心情也很不好,身上还有伤,更怕父亲醉酒之后抱着我又哭又笑,反复念叨什么“我也不想打你”之类的胡话。但是母亲已经发话了,我就不得不去。这时的我是矛盾的,既感觉愧对父亲,又感觉无力帮他。  等我敲开明子哥的大门之后,他家的小独苗狗蛋率先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对我说:“你爸喝醉了,趴在桌子上哭呢。”  我心中烦躁,没好气道:“小屁孩知道个啥,少在这里胡说。”  狗蛋狠狠瞪了我一眼,撅着嘴嚷嚷道:“我都八岁了,哪里小了?!”  明嫂从屋里走出来,笑道:“瓶子,别理他。”其实我的小名叫做平子,可邻里们都喊我:“瓶子”,在抗议无效的情况下,只能听之任之。  进屋之后果然发现父亲趴在桌子上哭,无声抽噎,肩膀耸动。不等我上去劝阻,明子哥一巴掌扇在我脑门上,酒气冲天道:“打死你个混球!”  明嫂赶紧把我拽走,小声道:“你哥就是这个臭脾气,他是气你害的你爸破了坚持多年的原则。让他们闹一会儿就好了。”  我低头道:“本来就是我不好。”  明嫂见我神色沮丧,搓着手说:“别想太多,以后长点记性就好。”  我连连点头。  狗蛋在一边刮着脸蛋笑话我:“羞羞羞,这么大人了还要哭哭啼啼的。”  我哪里有哭?只是眼眶有些湿润而已,恰好被这小兔崽子看到。明婶一脚踢在他屁股上:“大人说话没你小孩啥事,给我滚一边去。”  狗蛋平白无故吃了一脚,躺在地上撒泼,明婶置之不理。这小子哭了一会儿感觉没意思,自己拍拍屁股起身走了,出门之前对我说:“一会让你好看。”  小孩子说话而已,谁会当真?  半个小时以后,我把父亲扶回家中。等我和母亲手忙脚乱的把他安顿好之后,狗蛋端着个大碗走进来,碗里摆着白面面条,上头漂浮着暗黄色的条状物,看上去就跟野蘑菇差不多。  狗蛋对母亲说:“我妈怕瓶子哥饿肚子,给他煮了碗面条。”  我提醒这小子:“按辈分你得喊我一声叔叔。”  狗蛋伸了伸舌头:“我呸!”不等我抬手打他,这厮转身就跑。  母亲扫了一眼锅沿上的面条,把已经拿出的两副碗筷悄没声的改作一副,说“我已经吃过了,你吃吧。”  那个年代,就我家的条件而言,白面是稀罕物,只有逢年过节才有的吃。一般来讲,我们家吃的面条都是白面和杂粮的混合物,粗糙,不易入口。相对而言,狗蛋家更加富裕,只因他父亲有一手驾驶技术,可以给乡里人开拖拉机运货。那时候能当司机也是许多人艳羡的肥差。  香喷喷的面条摆在眼前,我想让母亲也尝尝鲜,可她坚决不吃,我只好独享美味。不知是太久没吃白面的缘故还是其它,我总感觉这碗面条有点怪,吃起来酸酸的,难道是明嫂放了醋的原因?
  美味入口来不及多想,三两下我就把面条吃个精光,顺路把汤也灌进肚子,还拿舌头舔了舔碗边儿上的残渣。白面来之不易,一点儿也不能浪费。  吃面的时候母亲看着我,脸带苦涩,她在埋怨自己没有本事,不能让儿子顿顿吃上白面,导致十六岁的大小伙子瘦的跟麻杆一样。  我看不到母亲的脸,无法得知她纠结的内心,只管摸着鼓涨涨的肚子说:“饱了。”  母亲点点头:“给你嫂子把碗送回去吧。”说话时脸上无悲无喜,只有一丝落寞,看的我心头一跳,仿佛刚刚吃下的白面面条都没有那么香了。  等我来到明子家还碗的时候忍不住多了一句嘴,“嫂子,你家的醋也太酸了。”  明嫂一头雾水道:“什么醋?我没在面条里放醋呀。”  我挠挠头,“或许是野蘑菇的原因。”那蘑菇黄不拉几的,一看就不是新鲜货色,有些酸味也正常。  明嫂更加疑惑了,皱着眉头说:“我也没在面条里放蘑菇呀,只拿葱花爆了点油渣放在里面。”  这时狗蛋在一边偷笑,我立刻感觉到情况不对,莫非这小子给我使坏了?!  不等我把疑虑问出口来,却见这小兔崽子捂着肚子在炕上打滚,一边打滚一边大笑道:“哈哈,坟地里长出来的蘑菇好不好吃呀?”  我擦!这小子居然把坟地里采来的蘑菇放我的面条里了?天知道这蘑菇是不是棺材板上长出来的?我立刻跳将起来,冲出屋门使劲抠嗓子眼,试图把刚刚吃下的蘑菇吐出来。一番折腾之后,面条倒是吐出来不少,可是蘑菇踪影皆无。  明嫂和我都慌了神,也顾不上责备始作俑者狗蛋,拽着我往村医务室冲去,匆忙的连我父母都来不及通知。
  那个年代的医务室徒有其名,我们村的赤脚医生独自坐镇。此人的医术如何我是不知,糊弄小孩子倒是一把好手。每每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把小孩子们吓得乖乖吃药。我从小被他没少恐吓,不曾想成年之后还要落在他手里。  赤脚医生详细询问完蘑菇的形状之后脸色大变,一个劲儿的把我往门外推。明嫂生怕我中毒身死,一下给他跪在地上。  已过花甲之年的赤脚医生眼泪都快流出来,扑通一声也跪下了,几乎是哭着说:“明家媳妇你饶了我,实话和你说吧,那玩意是死人花,千年难见。但凡沾染到这个玩意的人,就没有一个活下来的!就算你打死我我也不敢给瓶子看病,求求你们快走吧。”  明嫂认为他在推搪,越发认为我病情严重,不住的给赤脚医生磕头。  赤脚医生浑身颤抖,哆哆嗦嗦道:“能说的我都说了,你还给我磕头作甚?这是折我的寿呀。”他爬起身来躲在一边,很快又挠了挠头,急匆匆返回医务室,背起行医匣子转身就走。脚步利索,人走如风,根本不像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
  赤脚医生逃得太快,等我和明嫂反应过来,他已经不见人影了。  明嫂很不甘心,带着我去赤脚医生家里寻他。等我们抵达的时候才发现,光棍多年的赤脚医生已经撇下家业远走他乡了。  难道我吃下的东西真是所谓的死人花?此物居然能恐怖到把行医多年见识非凡又爱讲鬼怪故事的赤脚医生吓跑?我感觉头大如斗,又感觉肚子里莫名的难受,不由得越想越害怕,站在赤脚医生的家门口直愣愣发呆,思维完全停滞,好像变成了一根木头。  明嫂读过几年书,根本不信鬼神之道,加上她性子泼辣,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此时却比我镇定的多,她戳着我的肚子,问:“疼不疼?”  我摇摇头说:“不疼”,紧接着又说:“疼。”  明嫂眉头大皱,她几乎是扯着嗓门问出一句:“到底是疼还是不疼!”  看来赤脚医生关于死人花的说辞也带给她极大的压力,如果不是我“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只怕她也崩溃了。  疼和不疼有意义么?我认为没有任何意义,我吃了一个死人身上长出来的东西,天呐!那可是死人身上长出来的?你若说自己不怕,咬一口棺材里的死人试试?而且还是腐烂多年的!我他娘的只想骂人。  明嫂见我已经傻掉了,也不好继续追问,死拽活拽的把我拉回她家。回家之后她冲着狗蛋一顿巴掌,打的这小子哭爹喊娘。  我就在一边木然的站着,就像她打孩子的事情完全与我无关似得。
  此时却听狗蛋说:“爸,那蘑菇真是在死人身上摘下来的,那个躺在坟里的姐姐还穿着花衣服呢,上面画着一个很大的黄花儿,就跟我摘下来的一模一样。”  什么?!我草!  明子哥听后差点把紧靠在他怀里撒娇的儿子给扔出去,晚上刚刚喝下的白酒立刻化作冷汗冒出,整个人都清醒了过来!  我则如遭雷击,感觉浑身力气都被抽空了,软绵绵瘫倒在地,整个人就像被催眠了一样,叫都叫不醒。  等我自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家里就母亲一个人。虽然过了一整晚,可我仍旧沉浸在“吃了死人花”的恶劣情绪中,对后来发生的事情不闻不问。  我能问什么?就算问出天来,也改变不了我吃下死人花的事实!我总不能找狗蛋报仇吧?他只是个八岁大的孩子。所以,除了乖乖认栽之外,我别无他法,这让我越发的郁闷,不想理会所有人。  母亲说:“小孩子说的话未必可靠,可能狗蛋只是被她妈打怕了,随口胡说的。”看来母亲也知道了我的事情,可她仍旧心存幻想,或者说,她不愿看到自己孩子抑郁寡欢,故而出言安慰。  我早已心灰意冷,无精打采道:“反正都这样了,爱咋咋吧。”  母亲很不高兴,呵斥我说:“就算你真的吃了死人花,不是也没死么?干嘛摆出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来?至少你应该亲自去坟场证实一下狗蛋的说法!万一他说的是假话呢?你也老大不小了,该面对的东西总要勇敢面对!就算你承受不了,还有我和你爸嘛,人总要活得积极一点!”  醍醐灌顶!或者说,母亲的话让我在绝望中看到一丝希望。我顾不上洗刷,也顾不上吃早饭,拔腿往平坟现场跑去。
  等我赶到平坟现场的时候,此地重新火热开工。昨日的诚惶诚恐早已烟消云散。为何?乡里派来的高人说了,墓穴中的“诡异”已经被他们顺利解决了。  不管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反正闻讯赶来的各地村民重新陷入忙碌之中。有一句话说的没错,要钱不要命。  恰如此时此刻。  我在人群中大声喊着父亲的名字,没有应答;又喊明子哥,仍旧无人应答。我有些后悔,出门之前应该管母亲询问一下墓地的方位的。可当时的我心急如焚,哪里顾得上这么多?  四公里长的坟地人头攒动,到处都是附近村庄的村民,甚至还有从十几公里开外赶过来的“义务劳动者”。由于人数太多,早已超出了控制范围,县里和乡里的官方工作人员不足以照看整个局面,他们只能冲着欢呼声最猛的地方靠拢,那里是“收获”最多的所在。  坟地上一片乱糟糟,还有许多人为了争夺陪葬品吵闹打架。我小心翼翼的避开过于激动的人群,从南往北走,逐一观察,终于在坟场中段找到父亲和明子哥的踪迹。  此地距离狗蛋家足有两公里,也难为狗蛋这孩子,为了一个恶作剧,居然能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摘一朵死人花,莫非这就是无知者无畏?我无奈摇头。  这是一个被刨开一半的坟墓,与其它墓地相比,这里的结构明显比较复杂。坟场上多数墓地都是“直来直去”,挖开土堆就见棺木,唯独这里带了暗道。也许这就是挖掘者没有就地或者连夜开棺的原因所在?
  等我赶到平坟现场的时候,此地重新火热开工。昨日的诚惶诚恐早已烟消云散。为何?乡里派来的高人说了,墓穴中的“诡异”已经被他们顺利解决了。  不管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反正闻讯赶来的各地村民重新陷入忙碌之中。有一句话说的没错,要钱不要命。  恰如此时此刻。  我在人群中大声喊着父亲的名字,没有应答;又喊明子哥,仍旧无人应答。我有些后悔,出门之前应该管母亲询问一下墓地的方位的。可当时的我心急如焚,哪里顾得上这么多?  四公里长的坟地人头攒动,到处都是附近村庄的村民,甚至还有从十几公里开外赶过来的“义务劳动者”。由于人数太多,早已超出了控制范围,县里和乡里的官方工作人员不足以照看整个局面,他们只能冲着欢呼声最猛的地方靠拢,那里是“收获”最多的所在。  坟地上一片乱糟糟,还有许多人为了争夺陪葬品吵闹打架。我小心翼翼的避开过于激动的人群,从南往北走,逐一观察,终于在坟场中段找到父亲和明子哥的踪迹。  此地距离狗蛋家足有两公里,也难为狗蛋这孩子,为了一个恶作剧,居然能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摘一朵死人花,莫非这就是无知者无畏?我无奈摇头。  这是一个被刨开一半的坟墓,与其它墓地相比,这里的结构明显比较复杂。坟场上多数墓地都是“直来直去”,挖开土堆就见棺木,唯独这里带了暗道。也许这就是挖掘者没有就地或者连夜开棺的原因所在?
  当我走近墓地的时候却发现,围在此处的村民寥寥无几。除了我父亲和明子哥以外,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本地人。莫非这处墓穴有古怪?致使本地村民不敢靠近?还是说,挖开这处墓地的人已经遭了报应,致使其他人避而远之?  可是如果墓地中有古怪,比如存在传说中的机关暗器之类,像狗蛋那样的小孩子又如何能安然进出?还能顺利取得尸体上的死人花?想到这里我突然一个激灵!不对!如果死人躺在棺材里,以古代棺木的重量,区区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如何能够打开?  我越想越后怕,仿佛看到墓地中的“诡异”正在复活,颇有些胆战心惊。  恰在这时,父亲和明子哥从墓地中走出来,见到我之后,父亲很无所谓的说:“这里面只有一副空棺材,哪里有什么花衣尸体?狗蛋一定是被打怕了,所以胡说八道。”  从出生到现在,我从来没有想过怀疑父亲的话,可是这一次我不肯相信,坚持要走下去看一看。母亲说的没错,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就像我不愿见到父亲因为我的缘故放弃了自己的尊严一样。
  父亲也知道我的脾气,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带着我重新走进古墓。  明子哥却半路走了,急匆匆的,更加为我的古墓之行埋上一层阴影。  在狭窄的墓穴通道中父亲问我:“如果真的确认你吃了那朵死人花,你会怎么办?”  这句话让我头脑发懵,直接打碎了“狗蛋在撒谎,我还很正常”的幻想。当时的我毕竟年轻,面对残酷现实的承受能力不够,除了趴在父亲身上嚎啕大哭之外,居然无以应对。  父亲也很难过,而且能看出来,他比我更加害怕,向来稳定如山的臂膀不断颤抖,他说:“我听说尸毒非常厉害,碰了就会死。你要是真的中了尸毒早就死了,不会撑到现在。所以,永远不要自己吓自己,你不是想和诸葛亮一样么,诸葛亮可不怕什么尸毒。”  这句话断断续续说出,声调极不稳定,而他抱着我的手掌也在逐渐用力,这让我得出一个结论:父亲怕的不是尸毒,他只怕失去我。  我能体会到父亲的良苦用心,可我仍旧怕的要死。  这时又听父亲说:“以前打过你多少次也不见你哭,这么点小场面就把你吓住了?我儿子不应该是这样的。”  这句话起不到任何安慰作用,作为我心中的天,就连他自己都怕的要死,让我如何不怕?虽然我暂时没有死,谁能料定我几天后不死?更加让我担心的是,就连赤脚医生那样的猛人都逃之夭夭了,是否意味着吃了死人花之后的我,还会连累到其他人?  再联想起明子哥急匆匆跑开的情形,我更加确定,我已经是一个不祥之人。这让我很难接受。  父亲怒吼:“你给我打起精神来!”
  父亲也知道我的脾气,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带着我重新走进古墓。  明子哥却半路走了,急匆匆的,更加为我的古墓之行埋上一层阴影。  在狭窄的墓穴通道中父亲问我:“如果真的确认你吃了那朵死人花,你会怎么办?”  这句话让我头脑发懵,直接打碎了“狗蛋在撒谎,我还很正常”的幻想。当时的我毕竟年轻,面对残酷现实的承受能力不够,除了趴在父亲身上嚎啕大哭之外,居然无以应对。  父亲也很难过,而且能看出来,他比我更加害怕,向来稳定如山的臂膀不断颤抖,他说:“我听说尸毒非常厉害,碰了就会死。你要是真的中了尸毒早就死了,不会撑到现在。所以,永远不要自己吓自己,你不是想和诸葛亮一样么,诸葛亮可不怕什么尸毒。”  这句话断断续续说出,声调极不稳定,而他抱着我的手掌也在逐渐用力,这让我得出一个结论:父亲怕的不是尸毒,他只怕失去我。  我能体会到父亲的良苦用心,可我仍旧怕的要死。  这时又听父亲说:“以前打过你多少次也不见你哭,这么点小场面就把你吓住了?我儿子不应该是这样的。”  这句话起不到任何安慰作用,作为我心中的天,就连他自己都怕的要死,让我如何不怕?虽然我暂时没有死,谁能料定我几天后不死?更加让我担心的是,就连赤脚医生那样的猛人都逃之夭夭了,是否意味着吃了死人花之后的我,还会连累到其他人?  再联想起明子哥急匆匆跑开的情形,我更加确定,我已经是一个不祥之人。这让我很难接受。  父亲怒吼:“你给我打起精神来!”
  赶上直播了啊!看的不过瘾啊  
  这一声怒吼把我骨子里的某些基因唤醒,那是父辈们留给我的深埋在血液中最后一点勇气。虽然我不够坚强,虽然我很害怕,可我也继承了父辈的某些基因,比如,在面对绝境的时候敢于破釜沉舟,一如父亲为了我破掉他“不屑盗墓”的规矩那般。  可是这一辈子,如果我还有后来时光的话,我不会像父亲那样破掉“从此不偷”的誓言。昨日的那顿打,还有今日的探寻墓穴,让我意识到父亲对我的爱是何等的深沉。我已经老大不小了,如果真要面对什么事情,就算再怕,也得想办法自己解决。  当时的我太年轻,想出的解决之道幼稚而可笑,我认为,如果吃了死人花的事实最终确定,我要到后山上隐居,避免把不祥传递给家人。而我口中的后山,距离我家只有一公里,是个200米高的小土坡。选择在这里隐居的原因只有一个:饥饿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回家吃饭。  年幼的我并未意识到,如果真有不祥,只怕父亲都保不住我的小命,愤怒的、又害怕被连累的村民会把我活活打死。这也是父亲最最担心的结局,面对此结局,他害怕,又无力阻止。  走进墓地的时候我战战兢兢,紧紧地抱着父亲的胳膊,虽然我已经做好了硬接悲剧的心理准备,可是肢体上的紧张无法消除。墓穴中非常黑,而且越走越黑,里面的空气也有些阴冷,不自觉让人心生紧张。  人相比其他动物的最大优势是什么?善于自我欺骗。在漆黑墓穴中行走了一段之后,我的紧张感逐渐减轻,或者说,已经在自我欺骗下变得麻木了。
  我松开父亲,独自走在墓穴通道中。牙关紧咬,脸颊上聚集的力量仿佛要把后槽牙咬碎,这是我过度痛恨的表现,我恨死了里面埋着的脏东西!是它生产出了该死的死人花!  父亲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却没有责备我满怀恨意,只是淡淡的说:“不错,像个男人。”  这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表扬。  墓穴通道七拐八拐,最终来到一处棺木前。棺木是常见的深红色,很像现在的电视剧里呈现出来的皇宫立柱的颜色。只可惜那个时代物资匮乏,出身贫民的我也没有数码相机,只能在回忆中描述一切。  现在想来,这个棺木至少是国宝级,因为它完全符合“紫檀木”的一切象征。然而那时的我孤陋寡闻,对此一无所知。如若不然,我只需要把这个棺木挖出来卖掉,而不是后来眼睁睁看着它化为老乡们烧水的柴火的话,我也不必做这个劳什子职业问死师了。  话回当初。我眼巴巴看着寸来厚的,就连我和父亲联手都搬动都感觉极其费劲的紫檀棺木说:“像这样棺木,狗蛋能搬的开?他可只有八岁啊。”  父亲愁眉苦脸道:“谁说不是呢。”  再看棺木中的尸体,哪里还有什么尸体,分明只有一身花衣服,恰如狗蛋描绘的那般,胸前绣着一个很大的黄色牡丹。  父亲惊讶道:“咦,刚才我和你明子哥进来的时候棺材里还有一具尸体呢,现在怎么不见了?”  我没有听到父亲的问话,就在我看到黄色牡丹的时候,没来由的心头一跳,好似有一股气息凭空跑进了我的身体里。然后,我感觉到棺材花衣上的那朵黄色牡丹正在我体内复活!  这是什么情况?它把我当成了人肉花盆么?!  另外,有朋友问我书名,《问死记事》,黑岩网连载,更新稍微比这里快一些。
  我紧张的浑身发抖,上下牙关不住的磕碰,再也不敢继续看棺木中的一切,拉着父亲就跑。此时有一个声音在我心头回荡:“我选定你了,你跑不掉的!”  我玩命似的奔跑,一路跌跌撞撞,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等我和父亲踏进家门的时候,都是一身尘土,我的下巴还被磕破了。  母亲关切道:“究竟怎么了?”  父亲沉着脸不肯说话。  母亲又问我。  我结结巴巴道:“不祥。”  虽然我有着离家隐居的打算,可是“我即将被一颗死人花当成花盆”的残酷事实把我的美好打算彻底击碎!我不舍得这里的一切,倘若我很快死去,再从哪里找一个真正属于我的家呢?再从哪里找一个肯打我的父亲和每每替我挡灾的母亲呢?我找不到。  绝境来的果决又猛烈,父亲和母亲都有些手足无措。  当他们无数次从狗蛋口中确认了“他的的确确见过棺木中那位姐姐,而且还是她主动替狗蛋打开棺木取出蘑菇”的事实之后,父母也茫然了!  一切迹象都表明,我吃下的那朵死人花的确汇聚了明妃尸体的所有“精华”,如若不然,这位“尸体姐姐”不会无缘无故的消失,独留一身花衣。偏偏在她消失之后,当日见过黄色牡丹的所有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死去,查无明因。  简直太恐怖了!  今天最后一更,我得专心码字了,趁着周末,多写点。谢谢大家捧场。
  我紧张的浑身发抖,上下牙关不住的磕碰,再也不敢继续看棺木中的一切,拉着父亲就跑。此时有一个声音在我心头回荡:“我选定你了,你跑不掉的!”  我玩命似的奔跑,一路跌跌撞撞,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等我和父亲踏进家门的时候,都是一身尘土,我的下巴还被磕破了。  母亲关切道:“究竟怎么了?”  父亲沉着脸不肯说话。  母亲又问我。  我结结巴巴道:“不祥。”  虽然我有着离家隐居的打算,可是“我即将被一颗死人花当成花盆”的残酷事实把我的美好打算彻底击碎!我不舍得这里的一切,倘若我很快死去,再从哪里找一个真正属于我的家呢?再从哪里找一个肯打我的父亲和每每替我挡灾的母亲呢?我找不到。  绝境来的果决又猛烈,父亲和母亲都有些手足无措。  当他们无数次从狗蛋口中确认了“他的的确确见过棺木中那位姐姐,而且还是她主动替狗蛋打开棺木取出蘑菇”的事实之后,父母也茫然了!  一切迹象都表明,我吃下的那朵死人花的确汇聚了明妃尸体的所有“精华”,如若不然,这位“尸体姐姐”不会无缘无故的消失,独留一身花衣。偏偏在她消失之后,当日见过黄色牡丹的所有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死去,查无明因。  简直太恐怖了!  今天最后一更,我得专心码字了,趁着周末,多写点。谢谢大家捧场。
  突如其来的大规模死亡让所有活着的人陷入恐慌,被迫再次赶来的处理坟场异象的高人说:“有人带走了明妃的尸体,所以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只要把明妃的尸体找回来就好了。”}  村民们带着?头和锄头四处奔走,企图找出那个“带走了明妃尸体”的人,他们挨家挨户的搜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知道真相的只有我和父亲,可我们不敢声张。  很快,有人举报说:“就在尸体消失之前,我和父亲曾经去过明妃墓。”  于是,我们被审问、家里被搜查,就差挖地三尺了。最终一无所获。此时盛怒的村民们意识到一个问题:即使我和父亲想要把尸体从墓穴里抬回来,都无法躲过坟场中来来往往的村民。所以他们认定:我们把尸体藏起来了。能藏在哪里呢?只能是墓穴里。  我和父亲被他们押进墓穴中四处寻找,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村民们很不甘心,又无可奈何,在没有得到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他们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更重要的是,自从那日的大规模死人之后,村里再也没有死过其他人。看来是乡里请来的“高人”判断错了,众村民只好放过我们。  可是从此之后,一个关于“诸葛家不祥”的传言很快肆虐,大家说,但凡和我们家有接触的人都会倒霉。周围的村民以及伴随我长大的发小都自觉的离我远去。除了明子家以外,左邻右舍都在搬家,学校还给我发出了“暂停上学”的通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有关“诸葛家不祥”的事情在极短的时间内像风一般传播,仅仅一天时间,亲戚断交邻里走,我们已经被众人彻底孤立。  忘了今天是周末,豁出去,多更点
  我知道所谓的“不祥”应验在自己身上,可是事情已经超出了我的处理能力,我彷徨且无助。我那天神一般威猛的父亲都帮不了我,他只能蹲在墙角处默默地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父亲即将倒下,儿子也抵抗不住,我看不到任何希望只等着坐而受死。  母亲不住的说:“要不就搬家吧。”  父亲心中烦躁,怒吼道:“搬个屁!咱们都是农民,如果没有了田地连吃饭都成问题!再说了,乡里已经下了通知,在事实调查清楚以前,不许我们随便搬走!”  就在父亲陷入狂躁的时候,母亲也失了理智,她急匆匆出门,嘴里嘟囔道:“都怪狗蛋!我找他去!”  这时院门被推开,木质门柱不断摩擦着地面,发出让人难以忍受的吱扭声。来者是狗蛋的父亲,明子哥。他满脸悲容道:“不用找了,狗蛋没了。”  什么叫没了?死了么?  我们这一家子都被这条突如其来的坏消息震撼了!母亲站在原地,保持外出的姿势,一条腿迈在前面,一条腿拖在后面,瞪大了眼,张大了嘴,像被石灰凝固了的雕塑。  父亲手上的烟卷燃烧到最后,红色的烟花烫到了手指,可他浑然不觉,下意识的说:“怎么可能!”声音虚浮,像是在喃喃自语。  明子哥突然冲过来,死死抓住父亲的胳膊,竭嘶底里道:“不是说不祥已经没有了么,不是说从此不会再死人吗?!为什么我的狗蛋没有了?!为什么?!你告诉我?!”  父亲神色木然道:“明子,我们真的没有动过那具尸体……”  明子哥不肯相信,他一个劲儿的大吼:“你骗我!你骗我……”  向来和蔼的他,今日像一条完全没有人性的野狗,不住的撕打我父亲。  父亲就这么傻傻的蹲着,任由他打。
  其实何止是狗蛋的亲生父亲明子哥完全陷入了癫狂状态中,就连我也不肯相信耳中听到的这一切。我快步跑向明子家,越过他身边的时候,脑子里一片浮光掠影,彻底忘记了我是个身背厄运的不祥之人。  此时脑海中回想起的都是狗蛋和我玩耍时的情景:那个八岁大的小孩子,也是从小被我看到大的孩子,好像一直都在我身边乱转,他会给我使坏,也会在我写到一半的作业本上撒尿,还会笑嘻嘻站在门口冲着我喊:“瓶子哥,来我家吃饺子!”  我故意板起脸来:“瓶子哥是你叫的么!你要喊我叔叔!”  狗蛋冲我坏笑,露出两颗小虎牙,“我偏要喊你哥!”  我追上去打他,可那小子的身影逐渐变淡,继而又变成他小时候的样子,光着个脑袋,光着个屁股,脸上皱巴巴的,就像一个小丑八怪,当我抱着他的时候,那个抻着胳膊腿儿的可爱婴儿总会把屎尿拉在我前怀……  浮光掠影,最后化作明嫂抱在怀里的铁青色。  我使劲捂着嘴,不让骤然爆发出来的哭声惊扰了静静陪着狗蛋的明嫂。可眼泪一再落下,连绵不止。我发了疯似得抄起竖在庭院里的铁镐,踉跄着出门,直奔古墓而去。我要把这该死的古墓刨烂!让它赔我一个活生生的狗蛋!  村里的人、正在挖坟掘墓的人都在回避我,如见瘟神。我不管,一路狂奔。远方好似有人拦我,身着制服,我一镐头挥过去,拦者回避。不远处古墓中的红色棺材被众人奋力拉出,通过那早已拓宽的再也没有任何曲曲弯弯的古老墓道。
  我嘶吼着冲上去,铁镐如雨点般砸落。木质很硬,震得我手臂发麻;回力更大,震的我双手颤抖。可我不管,一下又一下的猛砸,直到双手的虎口鲜血淋漓,再也握不住手中铁镐。  可我还有手指,还有脚掌,还有牙齿,我不住的踢打、撕咬,想把这该死的棺木连同所谓的不祥一起,吃进嘴里咽下肚中,只要它还我一个活生生的狗蛋!  可它不理我,躺在棺木中的花衣服也不理我,那朵黄色牡丹更不理我。  我跳进棺木中,对着黄色牡丹使劲儿的撕扯,从虎口和指甲缝里不断渗出的鲜血染红了我的双手,从牙龈处不断渗出的鲜血染红了我的牙齿,我也不理!  我拼尽全力的撕咬,就像一头不要命的土鳖在和冒犯家园的野狼玩命。我去你的不祥,去你的明朝古尸,我不怕你!你还我狗蛋来!  后脑处突然传来一阵巨疼,在我丧失知觉之前好似听人说:“这孩子疯了。”  打晕我的人是看管坟场的民警。据他说,当时的我见人就打,毫无理智。  可我明明记得,我打的是棺材。  民警对此只是一笑,他不想和我这个半大孩子多费口舌解释,他说:“既然你已经清醒了,自己回家去吧,你的家人还等着你安葬呢。”  此时的他不再发笑,而是带了一种悲天悯人的神情。  安葬?是狗蛋么??  不对,他说的是“家人”,狗蛋只是我的邻家侄子,不是家人,难道是我的父母?这算哪门子屁话?他们明明活的好好的!  我对民警的“诅咒”很不满意,堂堂人民警察,怎能信口胡说呢?  民警见多识广,早就预料到我的反应,他说:“我们怀疑这片坟地里有某种病毒蔓延,导致许多村民无辜死去,其中也包括你的双亲以及你家左侧的邻居。为了避免病毒继续蔓延,我们不得不焚烧尸体,此时等在你家中的,只是你父母的骨灰。对于瞒着你焚烧遗体这件事,还望你多多包涵,我们也是迫不得已。”  那个年代的警察责任心很重,更不会信口雌黄,让我不得不重视一个血淋淋事实:他说的都是真的!  我站在原地瑟瑟发抖,抖得就像风中即将凋零的树叶,即使它再想坚持,也只能落得个脱离主干从此枯萎的悲惨命运。  我反复暗示自己,强迫给出否定答案,然而徒劳无功。  民警见我脸色苍白的呆呆傻笑,还以为我又要陷入“疯狂状态”,他一边摸着腰畔的警棍戒备,一边说:“回家看看吧,无论真假总要面对。”  此言和我母亲说出的话语何其相似?想到母亲脸上的柔情,我不肯在这里浪费时间,拔腿就往家里跑,起步时结结实实摔了个狗吃屎。  是我六神无主,脚步太虚浮了。顾不上擦拭再次磕破的下巴,也顾不上拍打身上得浮土,一路歪歪斜斜,一路昏头昏脑。  等我回到家中时,庭院中空无一人,唯有父母的骨灰盒摆放在前厅。之前和我家多有往来的亲戚邻居早已闻风而走,避之不及。  我不能接受外出时正在抽烟的父亲和迈步走向狗蛋家的母亲眨眼间变成一堆粉末,还要委委屈屈的装在一个小匣子里。那里面太小,怎么能容得下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可一切就这么发生了,以我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的方式。当时只感觉整个头脑都在轰鸣,所有的思考也已停顿,我傻愣愣的站在原地,宛如行尸。  母亲告诉我,要勇敢面对生活;  父亲告诉我,要活的像个男人。  这也是他们留给我最后的叮嘱。  可我勇敢不起来,也无法面对,我还不是一个男人,我只是个孩子,我只有十六岁。还需要父亲的责打,母亲的疼爱。可你们就这么躲在一个小小的匣子里不肯出来见我,这算是哪门子事?
  我使劲闭上双眼,希望睁开的时候父母仍在。可是眼睛闭上之后再也没有了睁开的勇气,身体在幅度很小又很剧烈的颤栗中酥软,站也站不住,坐也坐不得,我蜷缩在空无一人的庭院里,哭的像一条即将饿死又无奶可吃的野狗。  月换星移,碧空如洗,转眼就是半夜。我饿的前胸贴肚皮,哭也无力。我当然知道前厅的橱柜里有母亲做好的窝窝头,可我不肯踏入进去。只要我不进去,这一切都是假的。  星光落下的时候我因受寒发烧,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中开始做梦,仿佛看到自己变成了一身花衣,胸前有黄花宛然,恰如我吃下的那一朵死人花。是梦?是醒?无法分辨也不愿分辨。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梦中的一切并未真实上演。我使劲儿晃了晃头,用力眨了眨眼,重新打量前厅,厅中骨灰盒仍在。我暗骂一声老天,继续蜷缩在地上眼神空洞的看向前方。是夜,旧梦如故,我仍旧不肯分辨是幻是真。  日复一日,昏昏沉沉;  夜复一夜,同一旧梦。
  声音发出的时候赫然发现,我的嗓子已经坏掉了,完全不能发声。而我在刚才照镜子时发现的虚影也不是幻觉,只是我的眼睛哭坏掉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  等我感觉再不吃东西就要死掉了,这才挣扎着爬进前厅,被迫接受残酷事实。此时却发现母亲留给我的食物,那些搀着玉米面的窝窝头已经长出绿色的毛,看上去就像是一堆令人生厌的绿毛龟。  我拿起一个张嘴咬下。我才不怕它长毛,我连死人花都吃了,还怕个长着绿毛的窝窝头?  当晚,我狂泻不止,几乎在茅房中蹲了一整夜。  第二天照镜子的时候发现,整个人都瘦了三圈,本来还算壮硕的体型快速枯萎,现在连40公斤都不到。要知道我高达一米七六,如此身高体重比,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枯瘦的面孔、血红的眼珠、无精打采的模样,总而言之四个字:生不如死。  虽然生不如死,还要坚强的活,因为我只有十六岁,根本舍不得死。可我又吃下了死人花,迟早都会死掉。怎么办?只能咬牙活着,能活一天算一天。  镜子中的我摇摆不定,就像有无数个自己在我面前晃动,最终组成一个完整的人形。我使劲儿眨了眨眼,虚影还在晃,看来是饿到出现幻觉了,我必须立刻寻找食物。  长了绿毛的窝窝头是绝对不能再吃了,得想办法做点儿新鲜的食物。当我拖着绵软无力的身躯来到前厅,抬头看见父母的灵牌:粗糙的木头,粗糙的做工,骨灰盒旁边连个遗像都没有。你们生前怎么就不知道照个相呢?搞得我现在只能对着木头发呆。  看木头的时间久了,就连木牌和骨灰盒都在摇晃,我的脑子渐渐恍惚,仿佛听见母亲说:“勇敢一些,”又听见父亲说:“活的像个男人。”我蜷缩着身子哆哆嗦嗦的回应:“没有了你们,我怕呀。”
  我把水、面和糙米混合在一起,想要揉成一个面团,尽力模仿母亲制作窝窝头的手艺。由于经验不足,水放的有点多,最终搅成了一锅粘稠的糊状物。  我看着糊状物哭笑不得,原来屡次当着母亲的面自称是“大人”的我,连个窝窝头都做不好。  添水、加柴,一个小时后,热气蒸腾的食物新鲜出炉。  很难吃,非常难吃。但我坚持把它吃完。  等我摸着鼓鼓的肚子感叹“原来不可口的食物也能吃的这么香”时,突然意识到:这么多食物下肚之后我居然没有“撑死了”的感觉!再细细体会时赫然发现,居然还有点饿!  看来是饿的时间太久了,导致我胃口大增。  我撬开父亲放钱的抽屉,最终在里面发现了他“贩卖盗墓所得”后留下的二十八块钱,再加上之前的存款,一共有32块。我盘算着,这下总能吃饱了。  等我揣好钱踏出家门的时候,发现周围的人都在躲避我。我懒得理会这些大惊小怪的人,径直往乡里走去。  我们这个地方太小也太穷,养不起任何一家店铺,只有在赶集的时候才有机会采购物品。如今不是集点儿,我只能徒步赶往8公里以外的SG乡购物。  虽然我已经狠吃了一顿,可仍感觉眼前重影不断,或许是因为没有吃饱的缘故,消化后的营养来不及分配给双眼。等我真正吃饱了,一切都会好的。  我如此安慰自己。  这就是我注定要承受的厄运么?我不愿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十六岁的我还没有来得及光彩绽放,怎能就此枯萎?  我要使劲儿的吃,玩命的吃,直到吃回健康的我。可家里的食物极其有限,白面和糙米加起来不足半斗。我晃了晃脑袋,先吃了再说。
  今天最后一个更,休息了,如果大家还没看过瘾,可以百度(问死记事),或者上黑岩网搜索,问死记事或者鹤舞楼台。祝大家晚安
  我把水、面和糙米混合在一起,想要揉成一个面团,尽力模仿母亲制作窝窝头的手艺。由于经验不足,水放的有点多,最终搅成了一锅粘稠的糊状物。  我看着糊状物哭笑不得,原来屡次当着母亲的面自称是“大人”的我,连个窝窝头都做不好。  添水、加柴,一个小时后,热气蒸腾的食物新鲜出炉。  很难吃,非常难吃。但我坚持把它吃完。  等我摸着鼓鼓的肚子感叹“原来不可口的食物也能吃的这么香”时,突然意识到:这么多食物下肚之后我居然没有“撑死了”的感觉!再细细体会时赫然发现,居然还有点饿!  看来是饿的时间太久了,导致我胃口大增。  我撬开父亲放钱的抽屉,最终在里面发现了他“贩卖盗墓所得”后留下的二十八块钱,再加上之前的存款,一共有32块。我盘算着,这下总能吃饱了。  等我揣好钱踏出家门的时候,发现周围的人都在躲避我。我懒得理会这些大惊小怪的人,径直往乡里走去。  我们这个地方太小也太穷,养不起任何一家店铺,只有在赶集的时候才有机会采购物品。如今不是集点儿,我只能徒步赶往8公里以外的SG乡购物。  虽然我已经狠吃了一顿,可仍感觉眼前重影不断,或许是因为没有吃饱的缘故,消化后的营养来不及分配给双眼。等我真正吃饱了,一切都会好的。  我如此安慰自己。  对于一个农村孩子而言,8公里路途不算太远。早就习惯了跑步上学的我,以往只需60分钟就能轻松搞定,可是这一次居然走了两个半小时。原因无它,经过连续几天的非人折磨之后,我的体质大不如前。  更可怕的是,我又饿了!  要知道上一次我吃的真不少,倘若放在从前最少能抗半天,今天是怎么了?居然连三个小时都扛不住?我快要崩溃了。  SG乡的白面馒头远近闻名,半斤大的馒头仅售1毛钱一个。我无法抵抗白面馒头的引诱,一口气买了10个。  当时的我根本没有开源节流的想法,在失去了父母之后,也没有自律自觉的意识,你能指望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怎样成熟呢?我没有拿着钱去打游戏或者看录像,已经算是很有觉悟了。  白面馒头真是太好吃了,我一个又一个的吃,三十分钟后十个馒头悉数下肚,惊得卖馒头老板目瞪口呆。他根本没有见过这么能吃的孩子!而我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吃法会把肠胃搞坏。  其实,早在我饿了几天之后,第一次吃下“面糊糊”的时候就已经犯了个错误。当时的我不应该直接吃干货,而是应该喝点稀的。也正是因为那一顿饭,把我的胃给“撑大了”,从此之后我食量剧增。
  这是一家面条店,2毛钱尖尖一大碗,放在现在来看,最少得有半斤面条在里面。而它比白面馒头贵的原因就在于,面条里有一丢丢的肉丝,如果拿显微镜看,还是很瞩目的。  这一次我来不及吃十碗,因为面条店里的存货仅剩三碗。面馆老板冲着我竖起大拇指:“小伙子,好饭量!”  不等我自夸,又听这厮说:“光吃饭不长肉,白瞎了这份儿钱。”  说到这里,我要感谢一下死人花,据我后来遇到的师父讲,要不是死人花作祟,我早就被自己做出的“面糊糊”给撑死了。  人会被自己吃撑死么?会的。只要你随便找个老人打听,他都会告诉你一大堆“困难、时期”自己撑死自己的案例。  我爸以前就跟我说起过,他有个远方叔叔和人打赌时吃了36碗面条,硬是把自己给撑死了。你也不要怀疑那时候的人是否吃得下36碗面条,还是那句话,随便找个老人一问便知。  在“困难时期”,胃口极大的人大有人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财产公有。在财产公有的年代,能多吃一口“公家的”,就少浪费一口“自家的”,所以说,“大胃王”都是被逼出来的。即使放在现代社会,因公肥私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总而言之一句话,人都是自私的。  我和公有年代的“大胃王”不同,我是因为生存经验不足,自己搞坏了自己。就在我不知天高地厚,还要继续购买10个白面馒头的时候,馒头店老板彻底崩溃了,他说:“孩子,我不能再卖给你了,我怕你把自己活活撑死。”  其实我也纳闷,怎么就吃不饱了呢?我咧嘴冲馒头店老板一笑,感谢他的好意,转身走向下一家店。
  我你妹!你当我不想长胖点么?只是我还没有来得及长嘛,你听谁说过刚刚吃下饭立刻就变胖的?我扬了扬手里的三十块零四毛巨款,十分嫌弃这家店见不得“土豪”,拍拍屁股就走。  不等我走出面馆门口,却听人说:“瓶子,等我会儿!”  这里是SG乡,我虽然一直在这里上学,由于没“混社会”的缘故,知道我这个乳名的人不多,再加上我现在这副尊荣,能把我认出来的人少之又少。  我好奇的回头,看到一张国字型胖脸,平头、搭配一身人造革皮衣,典型的混子标配。人脸在我面前摇晃,看的不是很真切,主要因为我视力下降的缘故。  不等我分辨出来人是谁,这厮一脚踹在我前胸,力气巨大,当时就把我踹了个四脚朝天。由于力量打击过猛,导致我双手不自觉的张开,手里的钱飘落在地。打我的这厮快步上前,两三下就把钱财划拉在自己手里。  我竭力起身,想把钱抢回来,这厮重新冲过来,一顿猛踢,打的我眼冒金星。体质过分衰弱的我,即使吃了十个馒头、三碗面条,也打不过身高体壮的平头小子。  等这厮抓着我的脖领子耻笑我是个笨蛋的时候,我才把他给认出来,这是我的发小,住在村后头的汤宝。当初的班级第一名,如今SG乡首屈一指的大混混。  我只能怪自己倒霉,他手下有十几个小弟,我根本奈何他不得。那时的我,不仅年纪太小,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主意,而且法律意识很差,根本没有报案的想法,只能乖乖认栽。  可气的是,这小子打完抢完钱之后还不肯放过我,又拖着我来到SG乡沙场上。这里原来是一片建筑工地,如今是混混们的天堂。
  汤宝的十几个小弟都等在这里,见到自家大哥之后纷纷鞠躬,齐齐喊“大哥。”把《古惑仔》里的情形学了个十足十。我很鄙视他们的照猫画虎,却无力反抗他们的邪恶淫威。  汤宝把我扔在地上,命令小弟们说:“以后想跟着我混的,挨个上去打他。”  我擦!这是什么道理?我出离愤怒了。  小弟们颇有顾虑道:“他是远近闻名的不祥之人,一旦动了他,只怕……”  汤宝二话不说,上来对着我一顿猛踢,边踢边炫耀:“有个屁事?老子刚刚抢了他的钱,狠揍了他一顿;现在又当着你们的面儿踹他,可有一星儿半点儿的厄运缠身?你们少听别人胡说八道,咱们出来混的就要天不怕地不怕!今天我把话撂在这儿,谁要是不动手,以后别说老子认识他!我就是要用他来考察你们的决心!”  小弟们犹豫不决,汤宝越发愤怒,踢的更起劲了,浑然不顾我满身是血的苦苦哀求,也不顾惜一起长大的多年情分,这就是混混,眼里只有钱和兄弟。只可惜我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他利用的工具。  我很纳闷,但凡直接或者间接沾染了黄色牡丹的人都会莫名死去,为何他们招惹到“吃了死人花的我”却一点儿事都没有?难道说自从我吃了死人花之后,就把这朵花儿的“邪恶本性”全部集中在自己身上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某个小弟狂喊着冲过来,当有了第一个人加入之后,其他小混混纷纷效仿。而我只能被动挨打,很快昏厥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天晚上,我居然被他们打的昏迷了整整一天。一颗仇恨的种子在我心中衍生,千万别让我缓过劲儿来,否则要你们好看!  现在我浑身就像散了架一样,小混混们在我身上留下了不计其数的深浅伤疤和青红肿胀。幸好他们没有打我的脸,不然我一定毁容。
  挣扎起身,艰难前行,发现肚子饿的更加厉害。现在就算给我一头小牛犊我都吃得下。只可惜,除了喝风以外我没有任何食物可吃。  钱已经被抢走了,即使我现在金刚附体,夺不回一星半点儿。  早在汤宝他们鼓动我加入混混行列的时候我就发现,这些人花钱如流水。那时候的混混根本没有财务观念,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不能像他们一样,不然就辜负了父亲的期望。我可不想在死后继续被他责打,如果我们父子能有地下相见的那一天,我更愿意做一个乖乖仔。  想到这里的时候,仇恨的种子逐渐平息。我不能学汤宝他们,因为我叫诸葛平候,我有凌云志,功盖武乡侯。我不屑与混混们计较什么!
  父母的突然离去没有打倒我,混混的无端欺凌也不会打倒我,现在的饥肠辘辘更不会打倒我。我在SG乡的大街小巷游荡,带着一身伤,挨家挨户讨要食物。  由于我憔悴的过分,很少有人知道我就是那个“不祥”之人,许多心地善良的人给我食物吃,还有懂医术的人主动替我处理伤口,虽然肚子一直没吃饱,可我的精神吃饱了,SG乡用他们的善良彻底洗去了汤宝他们留给我的邪恶种子。  这样的好日子过了四天,直到我逐渐康复。所谓的康复,仅仅是指伤口康复,与身体康复毫无关联,此时的我仍旧面黄肌瘦,状若麻杆。我曾在乡里观察多日,并未发现任何一人被我身上的“厄运”笼罩,就在我稍稍欣慰的时候,乡上死了一个人。  这人是施舍给我食物的众多善人之一,当日在家私接电线的时候不慎触电。  本来这件事情与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只怪汤宝看不惯我白吃白喝,愣是把我的真实身份宣扬了出去。或许他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机会,只是乡里迟迟不死人,不能顺利给我扣上一顶“不祥”的帽子罢了。如今天时地利,我在劫难逃。  人们不敢靠近我,只能远远的拿东西丢我。当看到熊熊怒火在他们双眼中燃烧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些人还是那些施舍给我食物的善人。  人怎么可以如此善变?  我想跑上前去问一问他们,究竟为何打我?可是迎接我的只有飞来的石块、泼洒的粪便、尖锐的铁器或者是肮脏不堪的黑狗血。即使平日里和我玩的很投机的老人和孩子也会面带憎恨的怒视我、追打我。  我流窜在大街小巷,仓皇如丧家之犬。
  如果不是乞讨期间熟悉了地形,乡民们也不敢太靠近我,我早就被他们活活打死了。饶是我跑的很快,也很熟悉地形,奈何体质太弱,寡不敌众,很快留下一身伤痕,丝毫不比混混们的责打更轻。  四天前混混们留给我的伤疤是好心的SG乡乡民替我治好的,如今他们重新把伤痕还给了我,可是一治一还间的善恶颠倒,伤害的又岂止是我的身体?  幸好SG乡的民警及时辟谣,而那个时代的警察威望很重,这才让我侥幸逃过一劫。  救我的民警跟我说,“不要管其他人怎么想,只管做好你自己,我希望你能做一个好人。”  可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如果说施舍给我食物的SG乡乡民没有集体打死我的意愿和行动,我认为他们都是好人;可在他们追着骂着要打死我之后,一切都变了。  我无法理解民警口中的“他们只是过分惧怕,企图以‘打死你’这样的方式自保而已。”  凭什么他们的自保要建立在相信谣言的基础上?凭什么非要通过擅自“打死我”这样卑劣的形式?难道他们就不能首先调查清楚事实么?负面情绪快速蔓延,导致我完全忘记了向民警申诉“汤宝抢劫”的事情。  民警工作多年,早就看出我的情绪极不稳定,尝试劝道:“仓促之间,民怨沸腾,很多事情很难调查清楚,你要尽量宽容一些。”  情绪激动之下,我丧失了认真思考的能力,更无法理解民警的说法,此时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把所有伤害过我的人统统吃掉,就像当初死人花吃掉那些村民一样。  这样的想法一旦生出,迅速占据了我的内心。就在自主和不能自主之间,我感觉体内正有一朵淡黄色的牡丹盛开,妖娆而美丽,鲜艳而血腥。这一刻我仿佛亲眼见证了死人花吃掉村民的整个过程:
  靠近棺材的人在拼命呼喊,使劲推搡;远离棺材的人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继续往墓穴中涌入,于是,悲惨又壮烈的一幕发生了:  见证过“棺材吃人事件”的那些村民急于逃生又不得解脱,愤恨或者恐惧之下,纷纷抡起手中的铁锹、搞头、钢钎,冲着外围村民死命的打去,献血四溅、惨叫连连,死人花吃掉了十几个村民都没有制造出来的血腥场面在人与人之间上演。  那朵淡黄色的牡丹慢慢飘出红色棺材,慢慢飘到正在试图打开棺材的一个村民身前,它是那么的庞大、那么的诡异,就像有人拿着一个丈来高的“花树”在你面前摇晃一样,可是哪个村民却一无所觉,他正幻想着棺木中的金银财宝,完全无视即将到来的危险。  再看和他一同开启棺木的其他几位村民,这些人居然也没有看到丈来高的淡黄色牡丹,他们正在彼此交谈,谈论的都是打开棺材之后的财宝分配问题,几秒种后,淡黄色的牡丹飘散开来,花瓣纷飞中,所有靠近棺材的村民瞬间失去生命迹象,快的连呼喊都来不及。  没有血流如初、没有搏命挣扎,只有花开遍地、生灵瞬灭。仿佛围着棺材的这些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般。  可是满地的衣衫告诉在场众人,这里、刚才、的的确确发生过杀人事件!十几个村民就在众人的眼皮子地下瞬间死去,所有的肌肉、骨骼、但凡属于活人肢体的一切一切,全都烟消云散。  众村民愣了那么一刹那,然后仓皇逃窜。可是狭窄的墓穴通道只有两尺来宽,怎么容得下发财心切的众人从容离去?偏偏炸开墓地的时候,涌进来的淘金者数量奇多,几乎到了贴身站立的地步。如今想要通过两尺宽的墓穴通道有序撤出,谈何容易?
  靠近棺材的人在拼命呼喊,使劲推搡;远离棺材的人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继续往墓穴中涌入,于是,悲惨又壮烈的一幕发生了:  见证过“棺材吃人事件”的那些村民急于逃生又不得解脱,愤恨或者恐惧之下,纷纷抡起手中的铁锹、搞头、钢钎,冲着外围村民死命的打去,献血四溅、惨叫连连,死人花吃掉了十几个村民都没有制造出来的血腥场面在人与人之间上演。  此时我仿佛感觉体内的死人花对我阴笑道:看呀,看呀,世间最残忍的不是我们,而是你们人类自己;看呀,看呀,多么新鲜的血肉,多么富足的养分,快点来品尝吧,只要你加入我们,就会拥有强壮的体魄,超人的能力,你可以随时把欺负过你的人踩在脚下……  死人花在引诱我、逃生的希望在引诱其他村民;我的脑海在轰鸣,丧失神智的村民在屠杀,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无从分辨。  就在这时,死人花重新漂浮出来,它并没有急于吃人,而是得意洋洋的跟我说,其实你不必亲自杀人,只需要吃掉那些死尸就好了,就像……它扑向一个被其他村民打死的人,瞬间将他吞噬,然后挥舞着花瓣说,就像我现在这么做,吃一些别人送的就好了……你来尝尝呀……好美味,好美味……  我再也忍受不了它的教唆,大声喊道:“我不要吃人!!”  民警使劲儿晃了晃我的身子,纳闷道:“你说什么?你要吃人?”此时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我猛地回过神来,突然意识到自己还在派出所里,刚才的一切只是梦境么?难道现在的我已经严重到白日做梦的地步了?  民警再一次跟我确认:“你刚才说什么?是不是要吃人?”
  我不要听众人的说辞,不要听死人花的说辞,我只听自己的,只活自己的。  过于自闭和冷血的性情让我错失了很多东西,现在回想起来,其实非常后悔。可是这样的性情很适合做一名“问死师”,也是吃下死人花之后最好的“自保之计”,因为即便是死人花,也攻不破我坚强的心防,或许这就是师父选中我的根本原因。  我猛地回过神来,突然意识到自己还在派出所里,刚才的一切只是梦境么?难道现在的我已经严重到白日做梦的地步了?  民警再一次跟我确认:“你刚才说什么?是不是要吃人?”  我被他严厉的眼神震慑,弱弱回应道:“你听错了,我只是做了个噩梦而已。”  民警郑重其事道:“做恶梦不要紧,要紧的是守住本心。这个世界上诱惑多了,如果你没有自己的主见,很容易出问题。”  我点点头,暗道,是的,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吃人,不管他是死的还是活的。  民警见我神色好转,也没有继续教育我的耐心,派出所里的事情很多,他不可能为了我一个人耽误太多的时间,只把我送回父母的故居,放下两块钱和一些药物就匆匆离开了。  那时的我太年轻,很多事情看不明白,又没有值得信任的父母替我排解,一两件事情就让我性情大变。  在汤宝殴打事件和SG乡乡民处死事件之后,侥幸逃得性命的我彻底失去了分辨好坏善恶的兴趣,从此之后冷眼观世界,不带任何一丝感情情分。  我把自己锁在封闭的小世界里,完全忘记了当日写下的“我有凌云志,功盖武乡侯”,剩下的只有两个字:活着。坚强的、冷血的活着。
  身体还在虚弱中,眼神仍旧恍惚,嗓子仍旧沙哑,可我已经不在乎,我已经无情无念,除了“活下去”以外,别无他求。既然思想起点如此之低,也就不在乎是否饥肠辘辘,是否满身伤痕。  我把警察留给我的药物胡乱吃下,躺在地上就睡,这一次,心中没有任何感恩之心,睡得却出奇深沉。就连每夜都惊扰我的噩梦都没有降临,如果我有第三只眼,一定可以看到当日发现红棺的墓地上阴气森森,烦恼而杂乱,却又无可奈何。
  自从发生SG乡乡民围攻事件之后,臭名昭著的我四面楚歌。大家不肯跟我走的太近,更不会施舍给我食物,我只能四处流浪,随便捡些残羹冷炙来果腹。  有人说捡来的食物太脏,没法吃。其实我想说,但凡是个食物,就比他娘的死人花好吃。到现在我都想象不出来,当初我究竟是如何吃下那朵该死的脏东西的?难道是受了白面面条的引诱么?我想是的。  我们家太穷了,急于享受白面面条的欲望欺骗了我的味蕾和感知,让我走出了难以回头的一步。  如今我已经不断反思,即使面对任何食物,即使再饥肠辘辘,我也会首先冷静思考,最大限度的遏制某些欲望,首先仔细观察,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再吃下肚去。  可是捡来的残羹冷炙很难保证我顿顿吃饱,更别提吃好。所以我的身体始终处于虚弱状态,更重要的原因是,该死的死人花总是跟我抢夺极其有限的营养,可我又抢不过它,只能眼睁睁看着身体一天天变弱。  其实在流浪的日子里我不是没有吃过饱饭的机会,我也有过捡拾废品“偶发小财”的好运。当时的卤肺叶仅售一毛钱一斤,只要我肯花出五毛钱,就能结结实实的买上半斤,足够我开洋荤了。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即使我天天发小财,天天吃卤肺叶,仍旧胖不了一星半点,仍旧壮不得奔跑如飞。  我的身体好像出了点儿小故障,就算天天吃龙虾都强壮不起来。你们不能取笑我是个流浪的精神病人,或者借此鄙视我没有见过龙虾,要知道山东可是沿海大省,我家又紧邻海边,怎么会没见过龙虾?尺来长的我都见过!  然而龙虾有属于它的大海,我的大海又在哪里?  悲惨的命运好似永远都没有尽头。
  虽然这个死玩意暂时不能完全占有我,可它能潜移默化的影响我,只要我稍有走神,就会失去身体的控制权。然后这厮就撒了欢儿,它总会把“恍恍惚惚的我”带到血肉横飞的地方去。那里是它向往的天堂,却是我沉沦的地狱。  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一句名言:宁惹小麻雀,不惹JZ人。  为嘛?惹了麻雀不会死,惹了JZ人会残废。他们没有弄死你的勇气,却有打残你的决心。从《古惑仔》中学来的江湖道义只对他们的同类有效,至于其他人,一边儿玩泥巴去吧。  每当“恍恍惚惚的我”被死人花带到他们中间的时候,正在玩命厮杀的JZ镇混混就会齐齐停手,各自拎着滴血的砍刀看我。  起初他们以为我是对方叫来的帮手,都热情的呼喊我加入己方阵营,然后开始埋怨我没有携带砍人的家伙。  等他们确认我两不相帮时,皆大怒。  无辜的我立刻会成为众人的公敌,被他追的如同仓皇逃窜的野狗。  可是我的体质终究不行,跑不赢他们,于是挨打变成了家常便饭。  我知道这是死人花故意让我挨揍,故意让我流血。无论是别人的鲜血还是我自己的鲜血,只要它流淌出来,总能转变成死人花引诱我的欲望,有几次我甚至出现了幻觉,总感觉流淌在地上的鲜血是最最美味的食物。  等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我再看身边挥舞着棍棒和砍刀的混混,发现他们变成了另外一种“食物”,就像是蠕动的肉虫,看上去比那鲜血还要好吃。  我忍不住想去舔上一口,想要尝一尝痛饮人血和生啖人肉的销魂滋味,可是混混们落在我身上的棍棒砍刀不停刺激着我,那是密布的伤口,那是彻骨的疼痛,那是在告诉我:你还是一个知道疼痛的人,你不能变成一朵人形死人花!  我闭上眼,拼命的忍。  不是忍耐疼痛,因为我知道无论多重的伤,只要死人花愿意,都会替我医好。  我是在忍耐死人花争夺魂魄的折磨。混混们糟蹋的是我的肉体,死人花糟蹋的是我的灵魂,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肉体上的折磨也很疼,非常的疼。我在地上来回打滚,仅仅依靠本能躲避打击,可是效果很差。幸好我很快发现了另外一个事实:肉体上的折磨越疼,我的精神就越清醒,死人花的影响也就越弱。  每每想到杀人如剪草的死人花都拿我无可奈何时,我就越发快意,我在遍体鳞伤中享受着灵魂对抗的快乐。  习惯了刀口舔血的JZ镇混混完全无法理解我的快乐,他们只看到棍棒和砍刀落下时我笑的越来越开心。这种完全无视砍刀和棍棒的笑容让他们疑惑,他们认为我疯了。  谁会和一个疯子计较什么?没有人会。一向爱面子的混混们也不会。你想,如果让别的混混知道,你只会欺负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精神病人,大家会怎么看你?一定是深深的鄙视和排斥。
  在道上混的人不会喜欢鄙视和排斥,最起码在JZ镇如此。不知从哪一天起,无论我何时何地出现在JZ镇的混混厮杀场上,这群人都不再理我。即便是把砍刀落下来的时候也会刻意避开我。  这是为何?因为他们太爱惜自己的面子了。  曾经有一个混混因为不小心砍了我一刀,直接被其他混混取笑了三个星期,最终导致这个混混不得不退出江湖,太悲惨了。  JZ镇的混混不肯欺负我,那是因为他们看重面子,而面子这种东西对于混混而言,那就是实打实的金钱,没有人想和金钱过不去。  可是自幼生我养我的SG乡不同,这里的混混不在乎面子,只有欺负弱者的快意。而且他们知道我是个“不祥”之人,越发以欺负我为荣。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大家:我也是个有胆量的混混。  对此我想说,有本事你们去JZ镇看一眼,如果那里的混混搞不死你们,我就不姓诸葛。
  别人是花钱买经验,我是流血买经验,前者可能是虚的,后者定然切实有效。因为我能得出的所有经验都沾满了自己的鲜血,只要稍有不慎,定会惨遭折磨。  可是SG乡的混混比我聪明,无论我如何形容JZ镇混混的不堪一击,他们都毫不心动,一心一意的欺负我。还美其名曰:打不坏的沙包。  我能怎么办?总不能向死人花妥协以此换取反抗的力量吧?那样的话我也太憋屈了!  就好比有人在你家门口放了一坨屎,然后告诉你:要么你把屎吃了,要么你别在这家住了。结果我跑上去一刀把那人给捅死了。等警察枪毙我的时候会不会跟我说:你呀,为了一坨屎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一想到这里我就蛋疼,所以我不能为了几个屎一般的混混向死人花低头,那也太,太掉价了!  既然我不想跟死人花换取力量,总得想法子自保。我开始以绝对冷静的心态观察这个社会,逐渐掌握了一项同龄人不太注重的技能:自学。  自学的目的不在于我要比别人更强,仅在于生存。这是个一个混混横行的年代,也是一个血肉横飞的年代,一不小心就会玩完。作为一个成功的流浪者,我必须学会自保之计。  事实证明,眼神越来越差的我,心眼越来越多。经历了接近一年的流浪岁月磨练之后,与N多人打过交道的我,早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不仅知道什么样的人不能惹,也知道对方敢把我搞到什么分寸,这都是通过不断的挨打和不断遭的受白眼锻炼出来的。
  自从失去了双亲之后,我尝尽了情冷暖,年纪轻轻就学会了尽力适应这个社会。  我通过残酷的生活磨练出强大的内心,  通过忍气吞声磨练出超人的承受,  但我不会放弃尊严,  诸葛平候可以低头,不能跪下。  流浪的岁月很不好过,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差,长时间吃不到活人血肉的死人花只能对我下手。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好使,只要睁开眼,就好像看到整个世界都在我眼前旋转。  日渐虚弱的身躯需要营养滋润,可我非常缺乏事物。虽然田地的食材很多,可我不能私自拿取。我谨记着父亲的教诲,不去偷,不去抢,宁可捡拾别人的残羹冷炙维持生计。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年关已过。  这一年我依然没有死去,依然饱受死人花的折磨,而且身体越发的羸弱。最被弱化的部分就是眼睛。  我的眼睛无法看清楚两米以外的物体,即便在两米以内也是幻影重重,我得努力的集中精神才能把重重幻影归结为一个朦朦胧胧的物体。  是死人花把我的眼睛搞成现在这样的。  然而这样的改变只是开始,忘记了是那一天醒来,当我照镜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我的眼睛发生了变化:  正常人的瞳孔是集中的圆,最中间的瞳仁是一个点;我的瞳孔是分散的花,最中间的瞳仁是一个花蕊。当我看东西的时候,每一片花瓣都会摄入一个影像,搞得我头晕目眩。  我得努力把所有的花瓣收拢,把所有的影像汇集,直到瞳仁中的花瓣变成一个花骨朵的时候,这些分散的影像才会形成一个大概的轮廓。  饶是如此,这个轮廓仍旧会在我面前摇晃、摇晃,晃的我直想吐。如果我稍有松懈,费尽心力集中出来的图像轮廓就会烟消云散,重新变成一个个幻影。此时我那花朵般的瞳孔就会再次盛开。  我真的受够了这样的眼睛,不得不寻找其他办法辨认物体。
  我尝试过用耳朵听,用鼻子闻,可我不是盲侠也不是小狗,驾驭耳朵和鼻子的能力极差。当我数不清第几次闭着眼睛撞在门框上的时候,我彻底放弃了使用耳朵和鼻子辨认物体的想法。  从这一天起,我几乎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摸索着出门去寻找食物,门框固执的把我绊了个跟头。我大怒,冲着门框一阵捶打,到最后我的双手鲜血淋漓,固执的门框毫发无伤。  我感觉很沮丧,不再与门框怄气。  眼睛虽然被死人花搞坏了,生活还得继续,母亲说的没错,无论如何总要勇敢面对。只要我一天没死,就要像门框一样固执的存在着。  我努力集中精神,根据不断摇晃的物体判断前路,这样的感官效果很差,有几次我直接走到了池塘里。因为在我看来,池塘和小水洼并无区别,他们都是不断晃动的水坑。  我扎手扎脚的从池塘里爬出来,在此之前很是喝了几口脏水。要知道我们村的池塘可是鸭子和狗的乐园,深不及膝的池水里全都是鸭狗粪便,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我趴在池塘边呕吐,直吐的苦水都流了出来。  不等我吐干脏水,一双大脚出现在我眼前,通过鞋子的臭味可以判断,它的主人是汤宝。也是我的发小,当初我们班的第一名,如今SG乡最著名的混混头子。  他嬉笑着对身边的小弟说:“看呀,诸葛平候变成了一个瞎子。”  说完话一脚把我踹回臭水塘里。  等我努力爬上来的时候,他复一脚,再把我踹回去。  如是者三。  要不是担心肮脏的池水沾染了他的新裤子,我有理由相信这厮会把我摁在臭水里灌个肚皮朝天。  等他戏弄完我之后,大咧咧的开口:“瓶子,和你说件事儿。”  我不吭声。  我瞧不起这群人,一群吃着父母饭不干儿子活的王八蛋。要不然他们打我的时候我为什么不哀嚎求饶呢?因为我打心里眼鄙视他们。  汤宝用掰尖了的树枝剔牙,直到满嘴的臭气挥散在空中的时候,才慢条斯理的吩咐我:“听说你和JZ镇的混子很熟,他们都不肯打你,这样,你去JZ镇给我们探探路,兄弟们想去那里发展。”  这话我爱听,只要他们去了JZ镇,几乎就是一条路:风萧萧兮易水寒,王八蛋一去不复还。  就在我拼命想象他们悲惨结局的时候,又听汤宝说:“你去JZ镇的横三条街,帮我们把那一条街拿下来,只要你做到了,我们就不再打你。”  我靠!  这是什么狗屁理论?
  你要去JZ镇打天下只管自己去呀,干嘛扯上我?  即使你要我为你卖命,总得给我点好处吧?一句“我们不再打你”就把我打发了?搞得老子好像欠你们的一样!  可是我能拒绝么?不能,因为我亲眼见过汤宝把他爹都打断了一条腿,我有理由相信,他也敢打断我一条腿。虽然我不是他爹。而且我也很怀疑,一旦腿断了,即使死人花也不能帮我接上。这厮现在以“破坏”为主,以“维护”为辅,我的眼睛就是明证。  既然没得选择,我只能跟汤宝说,“三天后出发。”  汤宝问:“为什么?”  我说:“黄道吉日。”  当初上学的时候汤宝的学习成绩比我好多了,现在他却比我还要迷信,这厮连连点头道:“说得有理。”  我哪里会告诉他,只要给我一天时间,我就能跑到JZ镇把你们全部出卖了;再给JZ镇的小混混一天时间,他们就能着召集起大批人马;等到第三天的时候,也就是你汤宝灭门的黄道吉日,最起码搞残你是必须的。  是我卑鄙么?我认为混混里少有好人,汤宝更是坏人中的坏人,对他们而言,无所谓卑鄙与否。而我也只是生活所迫。当你只能在两个阵营中选择其一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较为强势的一方。可是接下来的一切超出了我的想象。  当我摸摸索索来到JZ镇,找到横三街的大混混油条李,跟他说:“汤宝要……”  油条李一巴掌打在我头上,硬生生把我的话语打断,他认为我是个精神病患者,根本不肯好好听我说话。  倒是他旁边的小弟“善意”提醒道:“老大,我带人去把他做了。”  油条李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随你。”  我心说,你妹的,你们听明白我说什么了么?我仅仅说出了个“汤宝要”而已,你们要不要这么武断?  一天之后,SG乡的大混混汤宝被血淋淋的提到了油条李面前。  油条李问他:“听说你要搞事?”  汤宝满脸的冤枉:“没有呀,老大。”  油条李挥挥手,他的小弟把我拎出来。  说到这里我要骂娘,这厮把我扣押了整整一夜,一天三顿给我吃油条,我他妈的要吃吐了。  汤宝看到我之后怒发冲冠:“你敢出卖我!”  油条李很不满意他的态度,阴笑道:“喊的挺起劲,看来还没把你伺候到位。”  话音活下,毫无征兆的一刀剁在他头顶上,紧接着又是两刀,由于他下手太快,汤宝根本来不及反应,而且由于刀口太长,早已搞得伤处麻木,汤宝只感觉头皮凉飕飕的,鲜血不断的往下淌,他彻底崩溃了,哭喊道:“饶了我吧,我服了。”  对于油条李而言,是否服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借着此事立威,让其他混混再也不敢打横三街的主意。所以,当他听到汤宝的求饶之后,只是不理,转身对手下说:“把他按在桌子上,废了他的手筋脚筋。”  何为废了手筋脚筋?就是用刀子把手脚筋挑下一截来,让对方接无可接,从此彻底残废。还有更凶残的,就是用锯子把一段筋肉彻底锯碎,那样的痛楚简直惨绝人寰。在混混横行的九十年代,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  不管汤宝如何求饶,就在油条铺的后院里,汤宝被人当众报废。随后,油条李手下的小弟们把早已大小便失禁,屎尿装满裤裆的昔日SG乡大哥装进麻袋,又在他头上打了一阵子,直到确认他的死亡之后,胡乱丢在了镇外的臭水塘里。  一条人命就这么消失了,死的毫无意义可言。  可是这就是混混!一旦踏入这个行列,一不小心就会死于非命。  而那些所谓的光鲜亮丽、兄弟众多、豪车美人以及挥金如土,都是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累积出来的,实在不值得羡慕。  目睹了汤宝的死亡之后,有生以来第一次,我对现在的活法产生了质疑,我不要活的像个废物,也不要活的像个躲来躲去的告密者,虽然我是迫不得已,可是我终究杀了一个人。  这样的我和死人花没有什么不同?同样是杀人,同样是害命,区别只在于数目多少而已。  五十步笑百步么?  或许是吧。  离开油条李的时候我浑浑噩噩,虽然他不屑于杀我灭口,可他手  下小弟落在汤宝身上的刀子实实在在扎进了我的心。  我不想像个混混一样稀里糊涂活着,也不想像个混混一样无声无息死去。  我要博上一回,通过挑战一些高难度的东西证明我曾认认真真的活过一场。  目标就选死人花。
  我期望通过挑战死人花获得力量,至于拥有力量之后做些什么?还用去想吗?即使做一个建筑工人都比现在强,最起码我在替别人盖屋盖房不是么?  天下职业多得是,随便干一干都比浪迹社会来的更有意义。  这个时候我没有想太多的如果,只是做好了勇敢面对死亡的打算,可是我没有料到,世间还有“身不由己”这个词语。  挑战死人花不是要剖开我的身体,它已经彻底和我融为一体,无法分离。我所说的挑战是,大家在精神层面一决雌雄。我知道它渴望得到我的身体,索性就直接送上门去,至于到最后谁能存活下来,听天由命。  现在我要寻找的地方,是死人花的出生地,也就是当初的明妃墓,如今的菜市场。  别看这里的模样发生了变化,可是地下根基并未彻底破坏,也只有我能够感受到此处散发出来的诡异气息。  这种发现始于无意中。  就在我的眼睛变坏之后,我曾摸摸索索的来到菜市场捡拾菜叶和垃圾,当我走到明妃墓所在的地基时,突然生出一个莫名的想法:没有五官的死人花究竟是通过什么器官辨认物体的?  这个想法生出之后不可遏制,我呆呆的站在原地,想要破解这个难题。这时候明妃古墓的地基上升起一股阴霾之气,这些气息很快把我包围。然后,奇迹发生了: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清了方园500米内的所有东西!  记住,我用的是“方园”二字,而不是“前方”!  也就意味着,在我身边画一个500米半径的圆,我能看到圆内的一切!连一个苍蝇、蚊子、跳蚤、蚂蚱都没不会放过,我甚至能看清楚远方菜叶底下正在爬动的毛毛虫身上的每一根毛!  眼前见到的一切似真似幻,让我目不暇接。  我冲着覆盖毛毛虫的菜叶走去,等手指触碰到菜叶的时候,绿叶菜特有的鲜活从指间传来,它用尚未消逝的生命力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的;而那个正在蠕动的毛毛虫用行动告诉我,这一切的确是真的。  我下意识的往后方看去,请注意,此时我并没有转动脑袋,所以在这一刻我的眼睛仍旧盯着菜叶和毛毛虫。可是,我看到了!  我清晰的看到了后方的菜市场!  那上面有赶集人丢弃的破瓜烂枣、有在微风下滚来滚去的塑料袋,还有各种各样飞来飞去的昆虫……每一个情景、每一副画面清晰的映射进我瞳孔中的每一片花瓣中,然后所有的花瓣汇聚在我双眼,组成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所有“看见”。  太神奇了!  我撒了欢儿的在菜市场上奔跑,根本不必担心脚下的杂物把我绊倒,我有无所不在的“看见”,让我轻而易举的躲过所有的障碍。此时的我身轻如燕跑跳由心,一扫往日的颓废无力。  自从遭遇死人花以来,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舒爽过。  我像个得到了美味糖果的孩子,开心的哈哈大笑。  我在脏乱的菜市场上一圈又一圈的奔跑,尽情享受着从未认真体会过的青春活力。  突然有一个念头在我心底划过:  既然我强壮又有力,还能不转脑袋的看见后面的东西,何不找那些欺负过我的混混们报仇去?怎么报仇?彻底杀了他们!  这个想法吓了我一跳!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人,所以我立刻冷静下来,此时发现,我正站在汤宝的家门口,而不是位于集市上!也就是说,在我撒开欢儿的奔跑的过程中,我是没有记忆的!  再看此时的我,身上正有一股淡黄色慢慢褪去,恰和死人花的颜色一模一样!  等淡黄色气息褪去之后,我再去看周围的一切,那种500米尽在我眼的感觉彻底消失!  我突然反应过来:  天呐!  我竟然在无意中被死人花彻彻底底掌控了一回!而那股无所不能的能量只属于死人花,不属于我诸葛平候!  是的,我渴望能量,渴望健康和强壮,但是我不能失去自我。  所以从那次之后我不再去菜市场,不再回想那股能量,我宁可被汤宝他们随便欺负。虽然我明明知道,只要我乐意,即便一万个汤宝也不是我的对手。  这样的想法一直持续到汤宝死亡。  他的死让我意识到其实人生很短暂。对我而言,与其这样保持现状,眼睁睁的看着死人花一点点夺去我的生命,还不如拼死博上一回。  今天我就要和它见个真章。  我站在明妃古墓的地基上,大声呼喊:“出来吧。”
  阴气迅速环绕,显得夜色越发漆黑。我在一片漆黑中再次见到了那袭花衣,只不过这一次花衣下面多出了一个女人。  凤冠霞帔,珠钗横头。  秀发及肩,绛唇一点。  绝美的、绝美的、绝美的美人,只一眼就把我的魂魄夺走。我傻愣愣的看着她,六神无主。如果这女子提出任何要求,我都不会拒绝,哪怕让我去死。  只见那女子轻启朱唇,说出一句:“妖娆牡丹月下舞,万魂齐聚升仙台。你,终于来了。”  我茫然,我点头,我失魂落魄。  那女子嫣然一笑,笑的众生颠倒我亦醉。原本紧紧封闭的自我世界不知不觉中打开一扇门,那女子闪身而入,与我体内的死人花融为一体。  真是一名绝美的女子么?  还是一缕残忍邪恶的残魂?  不能分辨,  无法分辨,  也不想分辨。  时间和思考对于此时的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我只想让这一刻,刹那永驻。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大亮。我拔腿往野外跑去,身影过处落叶纷飞。我的速度极快,经过村庄时鸡不鸣狗不叫,人畜皆静。  片片牡丹染双瞳,  死气随身万物惊!  我不知道自己跑的有多快,只知道遥远的前方有一座高台,我要跑过去,我要坐在上面,我要引领它们踏入升仙之地。  某个村庄里,一名白发老者正在晾晒小麦,突然发现邻居家扎着冲天辫的女孩嚎啕大哭。  老者问:“小辫子,怎么了?”  女孩手指前方哭泣道:“宋爷爷,有个穿着花衣服的死人从我身边跑过去了,她身上那朵黄花好大好大,还会冲着我点头呢。”  老者往女孩手指的地方看去,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他急急忙忙跑回自家房屋,转眼间又跑出来,手里拿着黄纸,上面画着稀奇古怪的符号,等他把黄纸摊开点燃的时候脸色剧变,喃喃自语道:“好浓的尸气!可惜我对付不了它,要是师父还在就好了。哎,算了,我还是少管闲事的好。”  女孩哭的更凶了,姓宋的老者捏起一片尚未燃尽的黄纸贴在她的额头上,轻声说:“小辫子不怕,小辫子不怕。”  那女孩果然不再哭泣,一扭脸冲着姓宋的老者咯咯笑起来。  姓宋的老者说“死人也怕活人,爷爷替你把他赶走就没事儿了,记住了么?”  女孩连连点头:“记住了。”  姓宋的老者笑道:“那就好。”  就在这时,邻居家走出来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只见她一把拽过小女孩,凶巴巴的说:“小辫子!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许和这个疯疯癫癫的假道士玩,你就是不听!”  训完自家女儿之后,中年妇女冲着姓宋的老者大声骂道:“宋德明!我警告你,以后离我家孩子远一点!”  姓宋的老者连连点头。  小女孩抬起头说:“妈妈,刚才有个死人冲着我笑,是宋爷爷帮我赶走的。”  中年妇女一巴掌打在小女孩的屁股上,“我让你胡说八道!”  小女孩哇哇大哭,连声说:“我就是看到了,就是看到了!”  中年妇女却不再打女儿,转头冲着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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