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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商局查处多起商标侵权 涉案商家最多被罚15000
&&& 原标题:海口工商局近日查处多起商标侵权案件涉案商家最多被罚15000元 &&& 酒假灯具假防水材料也有假 &&& 今年以来,本报报道了多起假酒案件,海口警方5月份缴获15000多箱假白酒,假酒一度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近日,海口市工商局公布了一批商标侵权的案件,显示市场不仅只有假酒,还有假灯具和假防水材料等,群众购买时也要擦亮眼睛。 &&& 商店卖出2瓶假酒被罚5000元 &&& 日,根据海南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兴路13&1号的海口龙华兴明兴商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销售&泸州老窖&特曲酒2瓶,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的打假区域主管现场鉴定,上述2瓶&泸州老窖&特曲酒为假冒产品,遂依法扣押该批商品,并立案调查。 &&& 经查明,海口龙华兴明兴商店销售的2瓶&泸州老窖&特曲酒,侵犯了&泸州老窖&注册商标。上述商品未标售价,根据该商店老板陈述,其售价为200元/瓶。海口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泸州老窖&特曲酒2瓶,罚款5000元。 &&& 灯具公司销售侵权产品被罚15000元 &&& 日,根据群众举报,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龙华区苍西村第八队348号的海口光之艺灯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涉嫌销售商标侵权的灯具,遂进行立案调查。 &&& 经查明,海口光之艺灯饰有限公司现场销售的某牌冷轧板电器箱23个,某牌高压钠灯(400W)12个,某牌高压钠灯(70W)48个,均涉嫌商标侵权。另查明,上述产品是海口光之艺灯饰有限公司从网上订购,没有进货凭证。其中,冷轧板电器箱进货价每个130元,销售价210元;高压钠灯(400W)进货价每个37元,销售价每个45元;高压钠灯(70W)货价每个28元,销售价每个33元,产品货值共计4778元。 &&& 海口市工商局认定海口光之艺灯饰有限公司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属于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该批产品,并罚款15000元。 &&& 购进6支冒牌植筋胶呆销被罚10000元 &&& 日,根据群众投诉,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龙昆南路面前坡村35号临街一楼铺面的海南中清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营业场所摆放待销的产品上标有&fischer&标志的植筋胶6支,涉嫌侵犯了商标持有人的商标专用权,遂立案调查。 &&& 据海南中清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介绍,该批涉嫌商标侵权的植筋胶是2014年9月份从网上购进,外包装未标厂址、厂名,产品上标有&fischer&标志,当时购进数量6支,进货价每支20元,销售价格每支80元。经商标持有人出具的《鉴定书》证明,其销售的商品上标有&fischer&标志,侵犯商标持有人的专用权。 &&& 海口市工商认定,海南中清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未销售的植筋胶商品上标有&fischer&标志,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于6月20日对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辩称在工商部门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已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由于市场行情不好,经营不善,一直亏损,申请工商部门对其酌情处理。 &&& 海口市工商局认为对海南中清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综合考虑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违法行为的情形,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依法没收侵犯&FISCHER&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植筋胶6支,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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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费频道推荐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日报送)_雷迪波尔(A14590)_公告正文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日报送)
公告日期: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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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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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该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5,00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
预计发行量
预计发行新股
不超过5,000万股
不超过2,5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
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为刘长
股东公开发售
明、雷迪波尔投资和张仕国,其转让数量按照本次老股转让总
股份(即老股
转让)的相关
数及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张仕国相对持股比例计算。老股
转让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
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张仕国、刘安炯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流通限制、股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东对所持股份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自愿锁定的承
后两年内不减持;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
本公司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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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2、孟晓红、谢中琼、张大生、吴怀成、孟义高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3、德和治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张斗等35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明、刘安炯
、张仕国、张斗、胡波、刘忠睿、卢山、宋羲承诺: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
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6、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明、刘安炯、张仕
国、张斗、卢山、宋羲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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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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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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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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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一)发行数量
本次申请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老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总量不超过5,000万股。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5,000万股;
公司老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
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总量的50%,即最多不
超过2,500万股。
(二)公开发行新股和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调整机制
公司将根据发行时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及询价结果调整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数量(S1),同时确定本次符合条件的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S2),调整后
S1及S2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S1+S2≤5,000万股;
2、(S1+S2)/(S0+S1)≥25%;
3、S2≤2,5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
配售股份的数量。
注:(1)S0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5,000万股;(2)S1、S2计算结果精
公司符合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条件的有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张仕国、刘
安炯。经该等股东协商,刘安炯自愿放弃公开发售老股,其余三名股东按照下述
公式计算确定各自的老股转让数量:
某一符合条件的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本次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总数量
×该股东本次发行前所持符合老股转让条件的股份数量÷本次公开发售老股股
东所持符合老股转让条件的股份总数量。
(三)发行费用分摊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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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由公司和公开发售老
股的老股东按照各自公开发行新股或发售老股数量占本次合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比例进行分摊,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
况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确定每股发行价格)。公
司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老股的转让价格应与新股发行价格相同。
(五)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的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中刘长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
刘长明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公司68.91%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刘长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同时,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团队也不会因股东是否发售股份而发生变
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符合《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经就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履行了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权属清晰,
不存在法律纠纷或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发行人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不会导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
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二、股份锁定承诺
1、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张仕国、刘安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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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公司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孟晓红、谢中琼、张大生、吴怀成、孟义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德和治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张斗等35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明、刘安炯、张仕国、
张斗、胡波、刘忠睿、卢山、宋羲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6、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明、刘安炯、张仕国、张斗、
卢山、宋羲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德和治新、张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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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就持股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张仕国承诺:
(1)本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
人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
公司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意向:本人/本公司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本人/本公
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
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份的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
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人/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德和治新承诺:
(1)本单位作为发行人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并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意向:本单位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每年减持的发行
人股份数不超过当年可减持总数的25%;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后减持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
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
(4)减持价格:本单位在发行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5)本单位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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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发行人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公司股份总数,下
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已
就任和未来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协商
一致,选择单独、同时或者按一定顺序实施以下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履
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协商决定选择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控股股东应在5个交易
日内提出具体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
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
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从公
司分得的现金股利(税后)的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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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增持公司股份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
司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协商决定选择以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
会,讨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
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开始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利润(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的20%,或回购股份数量不低
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2%。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
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协商决定选择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方案(包括拟买入公司股份的数量、价
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
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买入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买入价格不超过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自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其上一个会
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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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买
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按公司制定的《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六、关于未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对提出索赔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予
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公司将按照二级市
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明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回购原转让的本人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并督促公司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本人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全部购回已经出售的股份,若公司股票此前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人将与
其他签署本承诺函的主体共同对因此而受损的投资者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
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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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与签署本承诺函的其他主体
共同依法对投资者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
(四)各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
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
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
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
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其在招股说明书中
作出的承诺。
1、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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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
2、若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
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
资者道歉。
3、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
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
分红已经完成,则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公开承诺,在遵守原有股
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行时。
4、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
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
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
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6、对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预
案的相关承诺。
7、若相关责任主体因未履行公开承诺而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到
相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七、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
社会公众A股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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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计划及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的低者为准,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
同利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
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
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
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
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
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
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
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
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
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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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资产总额的20%;
(2)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由于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确保当年现金股利分配且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100%的前提下,
可另行增加至少一次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审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必须严格履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的决策程序。
九、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特别关注以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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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观经济变动的风险
作为传统产业,服装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具有较高的正相关关系。近
年来,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如果未来我国
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将导致居民收入下降。当消费者收入预期不佳或对就业状况
担忧时,消费者可能会压缩服饰支出。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的经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服装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竞争对手众多,竞争已从价格、广告宣
传的竞争逐渐转为包括品牌、设计、渠道、商业模式等全方位的竞争。与国际知
名品牌相比,公司在品牌认知度、研发能力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与已上市的国内
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资金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如果不能
继续保持和提升在产品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等方面已经拥有的市场竞争力,将面
临产品销量减少、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三)加盟业务风险
公司采取加盟和自营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加盟业务是公司实现销售的主要方
式。报告期内公司加盟和自营业务情况对比如下:
加盟店数量
加盟店数量占门店总数比例
自营店数量
自营店数量占门店总数比例
加盟业务收入
加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自营业务收入
自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加盟店在人、财、物等方面皆独立于公司,与公司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
加盟商在贯彻公司意图、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方面可能偏离公司目标。如果加盟商
严重违反合同或因其在经营管理等方面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将解除或不与
其续签加盟合同。同时,如果加盟店数量不断增加,公司对加盟商的管理水平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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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应提高,公司将降低对加盟商的指导和控制。上述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四)生产外包的风险
公司采取轻资产运营模式,专注于产品设计研发、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等环
节,将生产、配送等环节进行外包。目前,国内服装生产加工企业数量众多,但
资质水平良莠不齐。虽然公司对委托加工厂商建立了筛选程序和机制,对其生产
环境、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系统进行考评,但公司产品的产量、质量和当期产品
生产周期等,仍受限于委托加工厂商的生产能力、加工工艺及管理水平波动等因
素。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提升对生产外包的管理水
平,或者委托加工厂商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公司要求,则可能导致公
司当期产品供应延迟或产品质量下降;同时,由于委托加工厂商负责公司新产品
的样衣制作,如果委托加工厂商违反合同约定将公司新产品设计泄露给其他服装
企业,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销售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信息系
统提升建设项目,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论证。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市
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消费习惯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多年的经营经验作
出。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
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都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影
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56.40%、33.07%、22.20%、11.4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
高。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见效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存在净资产收
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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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22
第二节 概 览...........................................................................................................................25
一、发行人简介................................................................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26
三、主要财务数据..............................................................27
四、本次发行概况..............................................................28
五、募集资金运用..............................................................28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3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0
二、拟公开转让股份的股东情况..................................................31
三、与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31
四、发行上市重要日期..........................................................33
第四节风险因素.........................................................................................................................34
一、市场风险..................................................................34
二、经营风险..................................................................35
三、管理风险..................................................................39
四、财务风险..................................................................40
五、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风险......................................................42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4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44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8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58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59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61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62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68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70
十、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73
第六节业务和技术......................................................................................................................75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7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79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9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95
五、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140
六、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143
七、特许经营权情况...........................................................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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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技术研发情况.......................................................145
九、发行人与时尚麦迪卡的合作情况.............................................148
十、发行人经授权使用商标“FERRANTE”情况......................................150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52
一、同业竞争.................................................................152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154
三、关联交易.................................................................156
四、《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161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164
六、发行人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164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16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16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三年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所持
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16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17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17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17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17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
情况.........................................................................171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172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172
第九节公司治理.......................................................................................................................173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运作情况...173
二、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185
三、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185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评价及注册会计师意见.............................18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187
一、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187
二、审计意见.................................................................194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94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95
五、分部信息.................................................................210
六、非经常性损益.............................................................210
七、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211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情况.................................................212
九、所有者权益及变动情况.....................................................213
十、现金流量情况.............................................................214
十一、发行人主要税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情况...........................214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15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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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历次资产评估情况.......................................................216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217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8
一、财务状况分析.............................................................218
二、盈利能力分析.............................................................234
三、现金流量分析.............................................................253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255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255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257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258
一、发行人总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258
二、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业务发展计划...........................................259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261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途径.................262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26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264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26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264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29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291
一、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291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296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297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297
二、重大合同.................................................................297
三、对外担保情况.............................................................300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00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0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0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303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04
五、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05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306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07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308
一、备查文件.................................................................308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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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公司、股份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雷迪波尔有限
雷迪波尔时尚服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四川波尔服装有限公司,2010年10月更名为雷迪波尔有限
成都雷迪波尔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华康投资有限公司(简
雷迪波尔投资
称“华康投资”)
成都德和治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都意华堂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雷迪波尔实业
成都雷迪波尔实业有限公司,已注销
广州波尔贸易有限公司,原名广州雷迪波尔贸易有限公司,已
广州胜奥品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注销
成都启尚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
成都波尔力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波尔力拓服饰有限
成都全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南充深宏商贸有限公司
南充雄业商贸有限公司、南充华信商贸有限公司、南充诺顿商
贸有限公司、南充胜达商贸有限公司、南充信都商贸有限公司、
雄业商贸等10家公
南充科力商贸有限公司、南充洛克商贸有限公司、南充吉昌商
贸有限公司、南充朗空商贸有限公司、南充元培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创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协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时尚麦迪卡
意大利Fashionmatica
意大利Amedeo FerranteS.R.L.,系2010年度、2011年度、
阿梅德欧?费兰特
2012年度发行人“ferrante”商标的许可方
意大利Ferrante Brands S.R.L.,系2013年年初至今发行人
费兰特品牌公司
“ferrante”商标的许可方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金证券
立信、发行人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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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大会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月
日、日、日、
报告期各期末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从事品牌服装销售的实体店铺和网店,包括加盟店、自营
由加盟商开设的店铺,由加盟商自行负责店铺的管理工作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特许加盟合同,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内
加盟商只能在加盟店内销售公司品牌的服装。包括普通加盟店
和战略合作店
公司通过与商场签订联营协议或租赁合同取得门店,由公司或
委托管理商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
由公司购买店铺,交予加盟商经营,加盟商自行负责店铺的经
战略合作店
营管理并承担责任;除公司销售给加盟商的产品定价折扣不同
之外,战略合作店与普通加盟店相同
为满足现有市场对服饰商品的多种需求,以某一集成化经营性
品牌为主导,在同一卖场之内依托品牌的强力引导力,将不同
风格、不同类型的品牌在同一种经营文化与展示文化的领导下
共同经营,是一种依托强大品牌影响力进行多元产品销售的终
Outlets的音译,专指由销售品牌过季、下架、断码商品的商
店组成的购物中心,也被称为品牌折扣商城
一种能够让消费者在浏览的同时进行实际购买,并且通过各种
在线支付手段进行支付,完成交易全过程的网站
门店每平方米面积产生的效益,即“门店销售收入/门店面积”
是评估门店业绩的一个重要标准
公司将自身设计出的产品委托给加工厂生产加工,并全程监督
其生产加工过程,对其产品质量严格把关验收
标示在产品吊牌上面的价格
意大利佛罗伦萨男装展览会,始创于1953年,主办者为意大利
Pitti ImmagineSRL,每年1月和6月在意大利佛罗伦萨举办,
是业内公认的引领世界男装潮流的顶级展会
俄罗斯莫斯科国际服装展览会,由德国IGEDO公司协同杜塞尔多
夫展览公司及莫斯科中央展览中心,每年春秋两届在莫斯科举
办,是俄罗斯乃至东欧地区最大的专业服装展会
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主办单位包括中国服装协会、中国
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纺织行
业分会,每年一届在北京举行,是中国地区最具规模的服装专
业贸易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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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的简称,指建
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
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
为四舍五入所致。
非经特别说明,招股说明书中财务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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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简要概述
中文名称: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aidy
Boer Fashion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长明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路
公司前身四川波尔成立于日。日,四川波
尔更名为雷迪波尔有限。日,雷迪波尔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
意雷迪波尔有限以经立信审计的截至日净资产为基础,折合发
起人股份15,000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股份公司在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163
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商务休闲男装服饰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为核心的
品牌运营商。公司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专注于上述核心业务,将产品生产环节
外包。设计研发方面,公司力求将现代工业设计理念和国际流行趋势相结合;品
牌推广方面,公司采用多品牌发展策略,并通过参加国际服装展会等方式提升品
牌知名度和产品美誉度;产品销售方面,公司通过加盟和自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营销网络建设,通过在一二线城市的知名商场、机场设立专卖店或专柜的方式带
动各级城市专卖店的经营扩张。
公司采用多品牌发展策略,拥有“Raidy
Boer”和“GHILARO”两个自主品
牌,以及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地区获得独家授权的意大利“ferrante”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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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设537个门店,初步建立了
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
公司经营的品牌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12年公司荣获中
国服装协会“杰克?第八届中国服装品牌年度最具潜力大奖”,是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确定的“重点跟踪培育的中国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
业”。2013年公司设计研发中心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
(二)本次发行前股本结构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持股数(万
雷迪波尔投资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长明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49.03%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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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分别通过雷迪波尔投资、德和治新间接持有公司13.39%、6.49%的股份,合计
持有公司68.91%的股份。刘长明情况参见第八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三、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出具的[2014]第114292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每股净资产(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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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
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元)
四、本次发行概况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人民币1.00元
本次申请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总量不超过5,000万股。其中,公司拟公
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000万股;公司老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2,500万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1)网下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投
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3)法律
未禁止的其他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备案号
铺底流动资金
温经信科技改备
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案[2014]1号
温经信科技改备
设计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案[2014]2号
温经信科技改备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案[2013]23号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情况,决定是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如
有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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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次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超过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可用于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或由
董事会按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迫切性,在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决定优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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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申请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总量不超过5,000
万股。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公司老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2,500万股。
3、发行股数及比例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将不超过
20,000万股
4、每股发行价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5、发行市盈率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元(按截至【】年【】月【】日经审计净资产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面摊薄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全面摊薄及扣除发行费用计算)
8、发行市净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之比)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
9、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
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1)网下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符合
10、发行对象
有关规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3)法律未禁止的
其他投资者
11、承销方式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4、发行费用概算
(1)承销费用
(2)保荐费用
(3)审计费用
(4)律师费用
(5)信息披露等费用
15、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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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公开转让股份的股东情况
公司符合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条件的有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张仕国、刘
安炯。经上述股东协商,刘安炯自愿放弃公开发售老股,其余三名股东按照下述
公式计算确定各自的老股转让数量:
某一符合条件的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本次老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总数量
×该股东本次发行前所持符合老股转让条件的股份数量÷本次公开发售老股股
东所持符合老股转让条件的股份总数量。
三、与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一)发行人: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路
法定代表人:刘长明
联 系 人: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
028-692803
保荐代表人:杨会斌、徐彩霞
项目协办人:邹学森
项目经办人:李学军、张淳翌、张祚彬、刘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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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张如积、刘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姚
辉、杨景欣
(五)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经办会计师:陈
勇、华毅鸿
(六)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939室
法定代表人:沈
经办评估师:方炳希、罗向品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八)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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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华支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
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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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变动的风险
作为传统产业,服装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具有较高的正相关关系。近
年来,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如果未来我国
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将导致居民收入下降。当消费者收入预期不佳或对就业状况
担忧时,消费者可能会压缩服饰支出。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的经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服装行业竞争较为激烈,竞争对手众多,竞争已从价格、广告宣
传的竞争逐渐转为包括品牌、设计、渠道、商业模式等全方位的竞争。与国际知
名品牌相比,公司在品牌认知度、研发能力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与已上市的国内
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资金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如果不能
继续保持和提升在产品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等方面已经拥有的市场竞争力,将面
临产品销量减少、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三)电子商务模式冲击的风险
近几年电子商务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物流业的快速发展而得到广泛运用,服装
行业的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在此背景下得到迅猛发展,成为市场趋势。与传统销售
模式相比,服装的电子商务销售模式摆脱了对实体店的依赖,克服了空间和地段
的限制,在租金和员工工资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公司虽然已开展电子商
务业务,通过电子商务销售产品,但与传统实体店销售相比,规模较小。随着网
络技术、物流业的发展,消费者将逐步适应线上线下混合的消费体验。如果公司
在电子商务销售方面没有有效的经营策略和措施,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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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
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成本、费用上升的影响,公司
营业利润、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呈下滑趋势。如果宏观经济不景气,受公司产
品销量及价格的下跌和成本、费用的上升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未来公司经营业绩
持续下降的可能。
二、经营风险
(一)加盟业务风险
公司采取加盟和自营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加盟业务是公司实现销售的主要方
式。报告期内公司加盟和自营业务情况对比如下:
加盟店数量
加盟店数量占门店总数比例
自营店数量
自营店数量占门店总数比例
加盟业务收入
加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自营业务收入
自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加盟店在人、财、物等方面皆独立于公司,与公司的利益诉求并不完全一致。
加盟商在贯彻公司意图、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方面可能偏离公司目标。如果加盟商
严重违反合同或因其在经营管理等方面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将解除或不与
其续签加盟合同。同时,如果加盟店数量不断增加,公司对加盟商的管理水平没
有相应提高,公司将降低对加盟商的指导和控制。上述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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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商模式风险
管理商模式是公司自营业务的重要模式之一。截至报告期末,管理商模式下
的门店总数为57个,占公司自营店的比例为57.58%,占公司门店总数的比例为
10.61%。公司利用管理商在各地所拥有的销售渠道和资源优势进行公司品牌的推
广,委托管理商进行门店日常管理,公司向管理商支付管理费。但如因管理商拥
有的渠道、资源或管理能力等无法满足公司要求或自身其他原因造成公司终止与
其合作,将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不能准确把握流行趋势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男装市场流行趋势及消费者的需
求变化速度加快,为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公司在产品设计方面投入较大,新产
品设计数量及上市款式较多。公司产品设计紧跟国际男装时尚潮流,并一直致力
于将国际市场流行趋势与国内消费者需求有效结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
男装流行趋势,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设计研发能力,不能全面满足不同层面消费者
需求,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门店的区域分布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门店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西南地区开设门店占公司门店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5.79%、
66.61%、69.28%、70.20%,报告期内西南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72.90%、69.60%、72.10%、74.34%,公司业务区域分布相对比较
集中。如果西南地区的社会和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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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2,361.98 100.00%
52,691.69 100.00%
100.00% 53,223.84
公司营业收入由加盟业务和自营业务两部分构成。加盟业务方面,其直接销
售对象为加盟商,由于春夏季货品主要集中在1-3月发货,秋冬季货品主要集中
在8-10月发货,因此加盟业务的收入实现主要集中于第一、第三、第四三个季度。
自营业务方面,其直接销售对象为终端消费者,各季度的收入实现相对均衡。由
于加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因此公司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上述季节
性波动特点对公司的盈利及现金流量在季节间的稳定性带来一定影响。
(六)品牌形象受损的风险
公司产品品牌和形象代表公司的文化内涵和价值体现,品牌形象对公司十分
重要。以下情形将导致公司品牌、注册商标等权益受到侵犯、恶意抢注、诉讼、
异议或声誉遭受恶意诋毁,虽然公司将依法进行维权,但将耗费公司一定的财力、
物力和人力等资源,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品牌的维护工作,但公司品牌标识、装修陈列风
格、服装款式等十分直观,易于模仿。如果公司产品被他人仿制或仿冒,公司商
号被他人在非服装类商品使用而造成质量或其他纠纷,公司品牌形象和公司利益
将受到不利影响。竞争对手如果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公司品牌进行恶意攻击,
可能动摇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心,导致客户群体分流。
2、在广告策划、广告投放、品牌宣传环节中经办人员、加盟商、门店员工
等工作失误将导致品牌形象受损。加盟商因自身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可能导
致公司品牌形象受损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3、由于公司产品不可能全部在当季实现销售,加之部分产品因设计或营销
等原因导致销售未达预期,从而成为过季货品,因此公司每年都要处理一定量的
过季货品。公司目前主要通过自营店特卖、委托加盟商代销、网上销售、奥特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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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折扣销售等方式销售过季货品。公司定位于中高端商务休闲男装,品牌影响力
和知名度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过季货品如果处理不当,将有损消费者心中的品
牌形象,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七)生产外包的风险
公司采取轻资产运营模式,专注于产品设计研发、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等环
节,将生产、配送等环节进行外包。目前,国内服装生产加工企业数量众多,但
资质水平良莠不齐。虽然公司对委托加工厂商建立了筛选程序和机制,对其生产
环境、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系统进行考评,但公司产品的产量、质量和当期产品
生产周期等,仍受限于委托加工厂商的生产能力、加工工艺及管理水平波动等因
素。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提升对生产外包的管理水
平,或者委托加工厂商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不能满足公司要求,则可能导致公
司当期产品供应延迟或产品质量下降;同时,由于委托加工厂商负责公司新产品
的样衣制作,如果委托加工厂商违反合同约定将公司新产品设计泄露给其他服装
企业,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销售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产品物流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运输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公司已建立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筛选
机制,至今未在物流环节出现过重大问题。货物运输途中,若发生公司无法控制
的意外事件,例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则产品供应可能暂
时中断,进而导致公司延迟向门店交付产品,销售可能会错失最佳时机,经营业
绩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力成本不断上升。报告期内职工薪酬
总额分别为3,660.87万元、4,977.84万元、6,100.27万元、2,920.90万元,呈逐
年上升趋势。如果未来公司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导致职工薪酬支出大幅增长,将对
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采购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将生产环节进行外包。如果供应商的生产成本提高,原材料的价格、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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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加工费、人工成本出现整体上涨,一是可能增加供应商的经营风险,进而影响
公司采购环节的稳定性;二是供应商可能会通过提价把成本上升的压力传导给公
司,使公司采购成本增加。如果公司不能把采购成本上升压力及时消除,则会对
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影响。
(十一)营销渠道拓展风险
公司营销渠道由加盟店和自营店两部分组成,营销渠道的拓展是影响公司业
务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虽然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门店拓展和管理经验,具备较强
的门店异地复制能力,但如果公司在营销网络发展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没有储
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不能寻觅到合适的新开店地点;不能发
展到满足公司要求的加盟商和管理商;信息系统和人员素质未能满足日益发展的
营销网络管理需要;物流配送系统不能配套支持;管理提升无法支持营销网络的
扩张等,公司营销网络的发展将难以达到预期经营效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
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十二)店铺租赁风险
公司部分自营店、本次募投项目的部分自营店、加盟店的店铺采用租赁方式
获得。公司、加盟商在与出租方订立租赁协议时,综合考虑了店铺所处地段、当
地市场状况、所有权合法性等因素,并由此确定租赁期限。但不排除因租赁物业
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无效或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导致公司、加盟商无法获得店铺,
进而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如果未来店铺租金上涨过快,将增大公司的运营成本,削弱竞争力;或者租
赁到期或出租方中途不能将房产租赁给公司、加盟商,而公司、加盟商又未能及
时重新选择经营场所,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一)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赖管理团队的共同努力。公司自成立以来,核心管理
层保持了较高的稳定性,建立了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发展
规划,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努力实现管理团队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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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了一批专业管理人才。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更多的具备相关知识和经
验的设计研发、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
又不能引进公司所需的优秀人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内部控制可能存在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公司已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
进行补充和完善。但由于公司经营环境的形势发展和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规
模的扩大,如果未来公司员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将直
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财产安全和经营业绩。
(三)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刘长明直接持有公司49.03%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9.88%的股份,合计持
有公司68.9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开发行后,刘长明仍将保
持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变。如果刘长明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的人事安排、
经营决策、投资方向、资产交易、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
的决策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害。
(四)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不当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其余4人均为实际控制人刘
长明家族成员;公司5名高级管理人员中3人为刘长明家族成员。虽然公司已经
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
组成的健全的组织架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完
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
内部治理制度,但如果刘长明家族成员通过在董事会及管理层占据的席位不当控
制公司的人事安排、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净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0,670.96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资产、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24.03%、18.8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加盟商
的货款。公司根据加盟店的经营时间、经营业绩、历史回款记录等指标确定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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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信用额度,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销售情况良好、合
作时间长的加盟商所欠货款。虽然加盟商发生恶意拖欠的可能性较小,但公司仍
有可能出现个别加盟商在特定时期发生支付困难,或现金流紧张,以致拖欠公司
货款,从而对公司现金流和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净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24,022.84万元、16,894.19万元、
13,443.59万元、12,491.96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58%、
29.84%、22.94%、22.08%,存货净额较大。公司存货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
的,存货变动符合服装行业及公司经营的特点。但存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
资金,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公司的
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未来继续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
公司已在报告期末按照当时可预见的条件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但如果
上述资产的质量、价格出现波动或产生收益的能力在未来降低,未来将有可能继
续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5.44%、51.94%、54.46%、58.42%,
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继续放缓、消费持续疲软,公司的产
品不能保持竞争优势,产品销售价格涨幅小于成本的涨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56.40%、33.07%、22.20%、11.4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
高。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见效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存在净资产收
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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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所得税优惠金额
所得税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深入实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规定自2011年
1月1日至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
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意华堂已取得当地主管税
务机关成都市温江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西
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审批确认文件,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
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缴纳。
日,国家发改委颁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如果政
府相关部门认定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项目,则
公司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五、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设计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信息系
统提升建设项目,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论证。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市
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消费者消费习惯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多年的经营经验作
出。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
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都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较大影
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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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营销渠道建设、设计研发中心扩建和信息系统提
升建设项目。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项目实施期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不超过5,080万元/年。如
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折旧
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影响利润水平的风险。
(三)战略合作店模式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将新建18个战略合作店,由公司选址购置店铺与加盟商合作
经营,这种方式在提高公司营销网络稳定性的同时,为加盟商提供资金支持,有
利于加盟商拓展营销渠道,降低加盟商的经营风险。虽然公司具有丰富的加盟商
管理经验,而且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建的战略合作店数量较少,占公司门店总数
的比例较低,但与普通加盟店相比,战略合作店需要由公司选址并购置店铺,
占用资金较多。如果公司店铺选址不当,或店铺购置价格过高,导致经营未能
达到预期效益,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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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Raidy Boer Fashion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日
股份有限公司:日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新华路199号
互联网网址
http://www.raidyboer.com
二、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雷迪波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日,雷
迪波尔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雷迪波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2012
年6月28日,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
注册号为1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刘长明等42名自然人和雷迪波尔投资、德和治新2家法人,各
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雷迪波尔投资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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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合计(万股)
持股比例合计(%)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刘长明、雷迪波尔投资、德和治新、张仕国。
公司改制设立前,刘长明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雷迪波尔有限、雷迪波尔投资、
成都全盛、深宏商贸的股权以及对德和治新的投资。
2、雷迪波尔投资
公司改制设立前,雷迪波尔投资的主营业务是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投资为持
有雷迪波尔有限、波尔力拓的股权。
3、德和治新
公司改制设立前,德和治新的主营业务是管理雷迪波尔有限的股权。
公司改制设立前,张仕国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雷迪波尔有限、雷迪波尔投资的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雷迪波尔有限以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雷迪波
尔有限的整体资产和全部业务,在改制变更股份公司时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改制
设立时未发生资产、负债、人员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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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至今,主营业务为以商务休闲男装服饰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和产
品销售为核心的品牌运营。
(五)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刘长明、张仕国、雷迪波尔投资、德和治新所拥有
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情况
公司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第六节“四
(二)主要业务模式”。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公司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参见本节“三(二)发行人资产重
组情况”、第七节“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三、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八)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雷迪波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承继了雷迪波尔有限
的全部资产,雷迪波尔有限的资产产权已全部变更至股份公司名下。
(九)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
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销售系统,在资产、业
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
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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