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人外伤失血多怎么补吵架报警医院检查轻度外伤没给弄药回来找两村医生输液问我要医药费

我自己是搞医的,因为在医院输液比较贵,就选择了自己买药,到诊所输液。本来打算输一个星期的液这种情况可以让诊所负责吗?-免费法律咨询-华律网
我自己是搞医的,因为在医院输液比较贵,就选择了自己买药,到诊所输液。本来打算输一个星期的液这种情况可以让诊所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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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给孩子输液发生过敏性休克,没有任何防范及急救措施,导致孩子死亡!请问诊所该负多大责任?
您好,我本人在号在我们村里的诊所,诊断出带状疱疹。于是静脉输液两天,其中用药有“注射用阿昔洛韦”其余不详。第二次输液后出现身体不适,并带有腰部疼痛,呕吐症状。于是23号晚上就去了县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是肾功能异常,由于县医院的检查设备有限,医生建议马上转院,随后于号中午转院到郑州第一附属医院,查出急性肾衰竭。而且是注射了“阿昔洛韦”后导致的急性肾衰竭。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诊所医生要对我付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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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咨询律师,获得针对性回复今日咨询:14797条律师解答:22833条四成受访市民会主动要求输液
取消门诊输液,看市民怎么说
“感冒了,去医院打个吊针,好得快。”这样的观念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过度”输液,不仅导致抗生素滥用,还会给患者身体造成伤害。
日前,东莞市卫生和计生局发布消息称,从下月起,除儿科门诊外,东莞市属医院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将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年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将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消息一出引起热议,市民对此举褒贬不一。近两日,南方都市报针对东莞取消门诊输液一事发布了网络问卷,共有1200人参与调查。数据显示,近5成市民赞成此举,3成市民有所疑虑,担心“一刀切”带来隐患。此外,不少市民确有输液“情结”,4成市民表示,为了缓解病情会主动要求输液,而且还有部分市民在医生认为不需要输液的情况下仍会坚持输液。
“患者体质各有差异,行政命令之下,担心医院会束手束脚。”有市民担心,“一刀切”会导致看病难。对此,东莞有医院专家表示,在对不同等级医院实施新政时,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更完善的评价体系。
近5成人认为能引导合理用药“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用药原则。但事实上,看病输液已成为不少人的共识,“过度”输液情况比较普遍。
7月18日,东莞市卫计局公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规范门诊输液行为,从8月1日起,东莞市属医院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今年12月31日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针对此,南都发放了“取消大医院门诊输液,你赞成吗?”网络问卷调查,共有1200人参与调查。数据显示,46 .67%的市民表示赞成,认为此举将有利于引导病人合理用药。有两成市民不认可,他们担心以后看病输液不方便。另外,还有33 .33%的市民有犹豫,认为不好说。
东莞梁小姐认为,患者身体有差异,此举是否有“一刀切”嫌疑。她曾亲历输液困扰,“深圳很早就取消门诊输液了,当年自己在深圳工作时,有一次低烧、忽冷忽热,去医院看病,医生死活不给打点滴。晚些时候再去查,竟是肺炎,最后还是输了液。”梁小姐说,以后碰到类似情况,只能自己扛吗?万一病情突然恶化,患者是不是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不过,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急诊、日间手术以及门诊化疗等特殊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可采用静脉输液治疗,有关静脉输液处方应作出备注识别。此外,儿科门诊保留静脉输液,但是也要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为缓解病情四成人会要求输液“输液带来的风险是非常大的”,东莞市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张秀薇说,从临床来看,静脉输液引发的不良反应并不少见。比如,老年人输液速度太快容易诱发心衰;也容易发生输液反应,引起畏寒、怕热、发高烧;脉管炎等更是输液后特别常见的症状,反而会加重病情。
南都调查问卷显示,有24.17%的市民提到“自己或者家人以前输液时,出现过异常反应”。但习惯看病输液的市民,仍没有意识到输液的风险。“你会为了缓解病情主动要求输液吗?”数据显示,有40.83%的市民选择“会”。而且,当医生判断病情不需要输液时,有8.33%的市民仍会选择坚持输液,还有10%的市民表示出了犹豫,称“不确定”。
日常感冒,很多市民都会选择输液,认为好得快。南都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有24.17%的市民认为,感冒后输液会起很大作用;仅有一半市民认为,没什么作用,感冒通常也要一周多才能好。“输液是抗生素给药的一种主要方式,输液药物中六成以上是抗生素药物。”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学专家黄卫娟解释,由细菌感染的疾病,使用抗生素才有效。但实际上,八成以上感冒都是病毒造成,不需要使用抗生素。如果感冒时间长,合并发高烧,可能存在合并细菌、病毒双重感染,医生可能需要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但也可以口服,没必要静脉注射。
东莞医院门诊输液逐年下降“以前,发烧了去香港的医院看病,白挂了号,直接让我回家。”市民可凌说,“我们从小生病了就输液,医院输液已是常态化,一时观念比较难转变。”
是什么原因导致输液泛滥?南都调查问卷显示,72.5%的市民认为“患者缺少正确健康知识,普遍认为输液好得快”;有54.17%认为,滥用吊针是相关机构获利的手段。此外,也有四成市民认为是监督不严。
近年来,控制门诊输液治疗以及规范抗生素使用,已是安全用药的大势所趋。东莞不少医院表示,早开始做出调整,经过前期控制,医院输液占比已明显下降。
目前,全市多数医院门诊静脉输液占比在10%-20%。相对来说,一些基层医院由于没有专业药师监控,输液比例会稍高些。而在部分大型综合性医院,由于急重症多,比例也较高。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邓皓辉表示,经过规范输液,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静脉输液率从11%下降到6%,再到现在的3%,不少家长带宝宝就诊就是冲着“少输液”的安全性来的。
7月18日,在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输液大厅内,记者看到,近50个座位上输液的孩子并不多。“正是预测到了门诊输液将逐步取消的趋势,医院适当控制了输液大厅的规模。”邓皓辉称,市妇幼保健院将门急诊输液比例降低到3%。
超6成市民希望医术与新政匹配“患者习惯看病输液,突然取消门诊输液,最怕还是患者不理解,出现医患纠纷。”有医院医生也有担心。
南都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有60%的市民表示,医院应加强前期政策及健康宣教,避免出现医患纠纷。有66.67%的市民最在意的还是诊疗效果,“疾病个体差异大,医生专业需要提高,要与政策匹配。”
有网友坦言,“去看病,医生问我,打针还是吃药,你选一个。医生在输液这件事情上是否要提高认识?”而且,有68 .33%的市民希望,医院在诊疗中,不要过分强化政策,避免“一刀切”。
对此,《征求意见稿》也作出明确要求。提出要加强对医师培训和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需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为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静脉输液,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东莞市卫计局确定了53种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涵盖24种内科病、18种外科病、7种妇科病、4种儿科病。
此外,东莞会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审核,对用药不适宜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记录并告知处方医师,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对滥用静脉输液、抗菌素和激素的医务人员应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结合绩效考评扣分,以及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邓皓辉表示,过去3年,医院会通过点评、监督来发现问题,“例如,输液率明显高过其他医生的,科主任就会约谈,根据就医指征进行科学评价。”他建议,今后,不仅医生要加强业务能力,市民也要增加就医的知识,“更新观念,加强宣传引导。”
医生不同意,她就去私人门诊输液
市民管女士今年53岁,跟儿子在东莞生活了六年。每到季节交替或饮食不注意,都会诱发咽喉肿痛,一年四五次。起初都是吃药,但最近几年她发现吃药好得越来越慢,于是输液便越来越频繁。
如今,社区医生不同意输液,她就悄悄去私人门诊输液。一般当天输液当天见效,要彻底治愈,至少要输液三天,输六瓶多药水,大多是抗生素。
因为输液频繁,管女士体质越来越差,经常被儿子数落,说她吃药没耐心,母子关系一度紧张。最近半年,在儿子劝说下,管女士选择中医药调理,咽喉肿痛发病次数逐渐减少。而且每次发病都只选择口服药,最终也能痊愈。
对于取消门诊输液,管女士认为,这可以让很多患者摆脱“输液依赖症”,但也希望门诊医疗水平能进一步提升,让更多患者可通过口服药得到有效治疗。
输液有风险
输液的优点在于见效快,主要用于危重病人或特殊病人的治疗;缺点在于将药物直接输入血液,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要高于其他给药途径,严重者可导致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东莞第五人民医院药学部专家解释,首先输液过程中,药物中很多微粒会进入到人体血管中,人体最小的毛细血管直径只有4~7微米,药物中的微粒常会大过这个数值,“这样一来,药物中的微粒就可能蓄积在心、肺、肝、肾等毛细血管中,长时间下来,容易引发血管栓塞、肺动脉高压等严重疾病。”
另外,静脉注射的药物直接进入人体血液循环,没有经过人体天然屏障的过滤,药物中的有毒物质也会直接作用于脏器造成损害。而且,输液虽然发挥药效更快,其不良反应也会比较大,比如输液过快,可能会引发心脏衰竭等严重后果。
相比输液,口服药物更安全。口服药物经过胃肠道以及肝脏,身体会有一个过滤,将有毒物质分解,使很多细菌被破坏的,再输送到全身。
频繁使用、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耐药性,就是某种抗生素对治疗感染疾病不再有效。
首批12家医院停止门诊输液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中医院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
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
采写/数据整理:南都记者 肖佩佩
作者:肖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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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打消炎药致患者死亡,80岁赤脚医生赔25万,被判3年!
“坚持行医50多年的“老赤脚”王某没有想到,自己竟在年届八十之际惹上了官司。今年初,他接诊的一位病人在其诊所意外死亡,没有执业资格的他被指非法行医,获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患者因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日8时许,王某在该诊所内接诊60岁的李某,诊断李某为肩周炎,并为其注射盐酸林可霉素后,李某出现麻痹等不适反应,王某遂对李某进行急救,叫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跟随前来的救护人员将李某送至镇卫生院抢救,但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0时许被宣告死亡。王某得知后便要求他人代为报警,并先后在上述卫生院和诊所等待民警前往,后被民警带走,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经鉴定,李某符合因药物过敏性休克致死。
事件发生后,王某及其家属与李某家属达成一致赔偿协议,支付李某家属赔偿款人民币25万元,现已履行完毕,取得了李某家属的书面谅解。
王某被认定犯非法行医罪
根据博罗县卫计局有关人员的解释,盐酸林可霉素在使用前无需常规皮试,但不排除个别体质会出现过敏反应。另经核查,王某未曾向该局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登记,未取得在当地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证书,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没有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月11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被认定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于判决,王某表示服从。
图片来源:南方农村报
赤脚医生的时代退出了!
赤脚医生曾在特殊时期,解决了广大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随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这个名词逐渐淡入公众视野。
赤脚医生证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农村非正式医疗人员的证明,在日实施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要求乡村医生要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赤脚医生“一根针、一把草治病”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赤脚医生证已经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规范的乡村医生执业制度。
这种没证上岗的行为要不得了,基层医疗的行业制度越来越完善,对于无证上岗的行为的打击也会越来越重,持证上岗、依法行医,是对患者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无证赤脚医生的无奈
如案例中,行医五十六年的老村医,年近八旬尚未获得合法身份,实属无奈。
对于这样一批“赤脚医生”来说,由于历史原因难以获得执业资格,使他们长期陷于“非法行医”的困境。
近些年来,国家一直在推动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近段时间也有了新的进展。去年12月,由卫计委颁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为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广东省已于今年5月发出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但对于这类考试,真正实施下来,是否符合基层实际情况,还有待实践证实。而且若真要他们伏案苦读,可谓是难如登天。
几类行为都属于非法行医
根据《刑法》,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法不容情,现在看来无证的赤脚医生真的不能再以身试险了。
大家平时也要注意这几种基层常见的“非法行医”行为,不要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
1、证件不全,不要随意执业
乡村医生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并且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内执业。
比如说村医正在自己家中为患者输液,即使持有乡村医生证书,但该诊疗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属于典型非法行医行为。
另外,有《医师资格证》,没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也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但《医师资格证》是不能行医的,只有在取得医师资格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才可行医。
2、在注册以外的其他地点执业
有《乡村医生证》,有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行医,是违法的。所以,乡村医生只能在自己的注册地点执业,去其他地点执业也是违法的。
3、超执业范围行医
在基层最容易超范围行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此前“外科医生开内科处方,被终身禁业!”的新闻就讲到,一名外科医生为患者开具内科处方329张,结果被相关部门吊销了其《医师资格证》,其终身不能从事医疗活动,且其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被注销,可见超执业范围行医有着多么严重的后果。
据悉,这位老赤脚医生在当地拥有很好的口碑。“他可是出了名的好医生。性情好,开药比卫生站便宜,疗效也好。”提及王慈阳,村民邱姨赞不绝口。
“他就是亏在了没有执业资格上。”对于王慈阳,高桥村委会主任梁伟光颇有些惋惜。“他虽是赤脚医生,但医术很好,连邻近的杨村镇都有村民特地跑来找他调理身体。
老人称其后期行医以中医为主,开展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治疗。“自己懂医术,前来求诊的患者很多,村民信任,我才一直做下来。”他转而说道,“现在有几个中风瘫痪的病人还来找我,我也不敢接诊了。”
“取得执业资格是开展一切行医活动的重要前提。”从法律层面上看,老人确实是非法行医了。
这位赤脚医生没有资质,但曾医好很多病人,口碑很好。
那么,对于这个案例,你怎么看?
■文章来源:基层医疗界 ID:jcyl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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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问题,因此现在他们不得不严厉认真执法。最怕的是他们对长期活动在医院的医药代表们早已熟悉,如果要抓最容易得手。不过他们一般不会把事情弄大,因此一定要取得医院上层的认同和支持,避免出事后事态扩大。但要小心部分医院为了邀功而牺牲厂家采用的断尾招数。
应对患者: 由于媒体的渲染和医药代表在医院的长期活动,现在的患者对医药代表的行动已较为熟悉,而且对代表较为憎恨。所以要防止患者的举报或患者与记者的联合行为。要做到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在患者面前的举止,尤其不要与代表扎堆。
如何应对正面检察者呢?如果被记者采访:如果在医院有记者拦住采访你,被问你是否是医药代表或你在怎样卖药等问题,你应该回答&对不起/我不明白/我不是你所说的医药代表/我很忙,我没有时间接受采访&等话语并迅速离开现场。因为记者没有强制采访的权力。
严防被诈:被对方&诈&有可能会有检查人员或记者故意&诈&称已经发现你或了解、知晓、获悉你的&不法&行为,甚至说已掌握全部事实,你一定要沉着冷静应付,不可自乱方寸而&坦白交待&。
如果确实被对方认出来怎么办呢?这一点很简单,你就大方承认就是医药代表,但你必须明确告诉他,我只是进行信息咨询/来送资料/学术推广等话语即可,如果对方还不依不饶,你可反问他&哪部法律法规规定我不能来?/你告诉我药该怎么卖才合法合理符合市场经济&。分页标题
如果被抓现场怎么办呢?万一出现被抓现场的情况,你一定要态度端正,承认错误。但一定要记住说这只是个人行为,是自己瞎想瞎做的,不许牵涉公司,不许扩大事态,尽可能息事宁人。不过,我们谁也不愿看到这一幕,所以各位一定要把这个当回事,防范危机。不一定哪天我们的代表在医院被逮住了。
医院有时会有突袭检查,我们怎么应对呢?在医院遇到医院突袭检查时要迅速离开医院如果被挡获而身上没有任何标记物品,应理直气壮的说&对不起/我不明白/我不是你所说的医药代表/我很忙,我没有义务配合检查&而迅速离开。其它情况参照前面遇到正面检查的应对措施。如果遇到各种被强力检查机关进入办公场所检查的情况,要注意:一,如没任何敏感资料,可客气的告诉他们我们只是 学术推广,欢迎他们检查指导。二,如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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