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划拨清理整合后上级单位划拨的资产如何处置

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植保总站、土壤肥料工作站: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17﹞6号)和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厅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将部分国有资产(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设备)分别无偿划拨给自治区植保总站和土壤肥料工作站管理,划拨资产共8台(套),帐面价值5,178,601.00元。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国有资产划拨的交接手续

  (一)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无偿划拨给自治区植保总站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4台(套),帐面总价值2,073,801.00元。

  1.三重串联四级杆气质联用仪1套,品牌型号:安捷伦AgilentGC/MS/MS7000C,购置时间:,账面原值1,695,000.00元;

  2.自动固相萃取装置1台,品牌型号:莱伯泰科Sepaths-6,购置时间:,账面原值350,000.00元;

  3.样品浓缩仪1台,品牌型号:济南海能HN132,购置时间:,账面原值28,800.00元;

  4.氮吹仪1台,品牌型号:N-EVAP,购置时间:,账面原值(名义价值)1.00元。

  (二)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无偿划拨给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4台(套),帐面总价值3,104,800.00元。

  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元素分析仪1套,品牌型号:PerkinElmer Optima 8000,购置时间:,账面原值680,000.00元;

  2.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套,品牌型号:美国PE Nexion350X,购置时间:,账面原值1,288,000.00元;

  4.微波消解仪1台, 品牌型号:奥地利安东帕Multiwave PRO,购置时间:,账面原值529,000.00元。

  二、及时进行有关帐务处理

  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植保总站、土壤肥料工作站要及时对上述国有资产进行核销或增加资产原值,调整相应的资产、资金账目,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三、加强对无偿划拨国有资产的管理

  自治区植保总站和土壤肥料工作站要加强对划入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之间无偿划拨国有资产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06号).pdf

关于转发《财政部对(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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