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自己就刚睡觉闭眼感觉眼皮在动,就全身动不了了,感觉自己的灵魂被某种力量扯飞了????

我知道这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结束;我知道每个人都在努力,哪怕有些事情注定失败;我知道九年来我一直在编织一个神圣而惟一的梦想。是三年前的一个盛夏,高中部的哥哥姐姐带着各班的牌子站在教学楼的大门前。那里有个属于我自己的位置,我可以感觉到有一种力量在牵引着我走向它,因为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我站在宣传栏前寻找自我。很快找到,它存在于“2班”。“2”这个数字从小到大都一直跟着我。这么多年,我以为它会把我丢弃,没有想到,这种亲切感又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我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凝视我的校园。我记得在考初中前的一个黄昏,父亲带着我第一次来到向往已久的学校──“彭中”,它的神圣与古老在那时凝在心头。我与父亲站在百年大树前。11岁的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树叶中写尽了永不能被岁月抹去的古老寓言。或许我真的不能领悟到所有的幽远寓言,但我知道,这里有一片树叶一定是属于我的,一定。后来,在开学的第一天,我踏入校门时,老树长出了一片新叶。她是那样的张扬与格格不入。而彭中,是驯服并驾驭它的惟一魔棍。        随着阅历与年龄的增长,许多事情都已忘却或漠然,但我仍宠爱深中。像母亲一样不肯分割更多的爱给其他。固执而盲目。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目标与梦想。固然彭中是梦开始的地方,并且她赐予了我勇气、自信与智慧。         B── 长发、宽额、刘海、弓眉、眉间有一颗痣。长裙、细带凉鞋,往门上一靠,薄唇未启,已觉气势逼人。她姓何名京平,初一(2)班班主任。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将影响我的一生。         三年前的第一次排位置,是我与她的第一次“交谈”。她嫌我高
9月2日的第一节课是何老师的语文课。课文是《这不是一颗流星》。尽管三年下来读了不少的语文书,但这篇永远是我的挚爱。因为它是开始、是希望、是起点、是源头。她并没有急于给我们讲解课文,而是变魔术般地抽出一本书,面对我们54双无知但急于求知的眼睛,平缓而真诚地读了篇小品文,名叫“求佛不如求自己”。过后她告诉我们这是《青年文摘》中的一篇文章。三年前是何老师带我走进真正的艺术殿堂,是《读者》、《青年文摘》伴我度过了三个春秋。学校的石板桌上都有我们看书的身影。星星点点的孩子伴着点点滴滴的时光,历史长河中这影响不了什么,人生历程中这改变了一切。如魔术一般,没有任何的预兆与前奏,三年中无孔不入地进入每个人最柔软的心灵底部。又有谁可以大胆猜测今日看《读者》的孩子,明天可以主宰世界?         数学对于我来讲,是情人关系,这位情人已认识了九年,但我却仍对他欲罢不能。我爱他,发疯、发狂。我天天见他,跟他说话。从白天的日出时分,到夜晚流星刹那划过天际。他却恨我,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日子般的不快与无奈。我爱得愈深它愈讨厌我,我精疲力尽的时候遇上了连普通话考试都不过关的柯老师。        我记得上他课时的罚站,我站在课室后眼泪直在框中打转;我记得他连“习题集”都读不准;我记得他骂我们笨得连猪都不如,只因我们总是忘记“两点之间线段最短”;我记得柯总是紫雾缭绕如神仙般地踱进教室;我记得他总爱在我们不及格的试卷上写下精彩评语,不管是批评还是表扬;我记得在我没听好课时,柯老师在黄昏中给我补课的身影,让我懂得什么叫落寞。        初一的生活真的如花般的美丽并快乐着,我的梦想总是在现实中得以实现,我丝毫没有挫折感,因为太多的荣誉与忙碌而充实的日子向我冲来。来不及缓缓的思考,早已匆匆地走过。初一是努力与成功永远等价的交易,幼稚的我远没有想到两年后的灾难。         初二的生活更加紧张,每天清晨我愿意在桌边摆一瓶水,这样会使烦躁的心逐渐如水般澄清而宁静。星期四7:30。殷杰,一个优秀而感性的老师。灰色的毛衣,黑色的西裤,深陷的永不可猜透的眼睛。我从未发现我的身边竟有这样一个干净而简洁的人。从未。他从不抽烟,惟有做实验时为我们可以更好地看清“光的反射现象”而牺牲自我式地抽两口。其实他抽烟时的姿态很漂亮,不媚俗,剩下的是凝重与冷冽。         他喜欢从身边的小事中阐述道理。他给我们讲童话《黄鱼的故事》,告诫我们要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情,不要展望或想拥有其他。因为一次只能做好一件事,你因该清楚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最后他给我们写了8个字“六根清静,一心向学”。         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全心投入与学习的联系是这样紧密。有时听了他的讲话,晚上睡觉都不安稳,总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用他的话说是,“不是你一天跑多远,是你跟别人在比赛时,回过头来,你是在追别人。”他总是那样富有激情与活力,不论是赛场上,跑道上,乃至课室里。他的话总使人为之振奋。于是我觉得他比一般人活得要累。他宁愿买一些高雅杂志细细品味,却不急于为功名利禄而奔波,与他同时来深的老师都已分到了房子,而他却没有。但,这仅限于物质,不是精神。          爱在深中的天桥上站着,从高出俯视。我总想,若桥下是黄河,则宏伟壮观,气势恢宏。他是这样有抱负的人,却有着“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哀。他又是满足的,因为他的确真正拥有。         是初二的一个夏天遇上的她。黄老师,娇小而实在,她没有别人的浮躁与激情。她并不会像殷老师那样讲述道理,也不会像何老师那样主宰他人。她有明显的香港人特征,品味高雅,喜欢浪漫,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平时跟她走路,我都要小跑前进。         她喜欢鲜花,按时浇水,按时换花。我在猜想,她心里想的应该是:Tomorrow day.虽然有时当教师是很苦燥,但我总觉得她是在享受生活。她总给人一种轻松实在的感觉,她从不为难别人。我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可她从来不用我做搬录音机,发试卷之类的事。偶尔她实在没有时间,才非常歉意地让我“帮”她发。她总是这样急于让我减轻负担。我记得她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你的压力太大了。她是理解我的,就像一条小蛇潜入人的心灵,悠悠地钻进脑袋中,旋着旋着。         吴是我进入彭中的第三个同桌,她改变了我整个初中生涯。没有人提前在我耳边提醒,也很莫名其妙,性格如同地球南北两极般遥远的人相遇了。一坐就是一年。所有悲乐、喜怒、欢颜、沮丧,都由对方引起,她真的使我开朗、大方、爽快起来,可到了后来我都未曾知道我是否影响了她,或者我对她有多重要。她总可以这样不紧不慢,不愠不火地把握我们的友谊。从来不对我们之间有任何的质疑。她知道,什么都知道。巨蟹座的人总是这样活力与神秘。    &
是初二的下学期换的同桌,我已经在惨不忍睹的失败中变得越来越有勇气和毅力。同桌丁是个有抱负的人,我现在就敢断言,他准是我们班以后最成功的人,固然他也拥有幸运。双子座,有着不同寻常的冷漠。那段日子是最痛苦的,也是最耻辱的。我非常努力地学习却看着我的成绩一点点地,如瀑布般一泻千里,我在一种悲愤中,开始习惯平凡的生活。或许真的要在梦中醒来,抑或不醒来,做噩梦。没有人会选择后者,走投无路。         我开始请教以前比我学习成绩差的同学。我慢慢练成了厚脸皮。一根细针刺向心头是什么感觉?心头的一点红,总是那样光彩耀人地呈现在大家面前。你要害羞,那么接下来是“心死”。我清楚地意识到那段日子的浴血奋战。哪怕我输得很惨,哪怕注定失败,哪怕上帝已经否决。拿破仑的话被写成最大的字在后面的黑板上:“胜利在最后的五分钟。”那大红字挤满了整个黑板。我在黑板前哭泣,直到眼睛只能分辨红黑的混沌。          当好友夏问我考不考深中时,我扭过脸去说:“我不敢去想。”没有错,其实一直到考试结束时我都不敢去想未来怎样。每天都是世界末日,每天都有辉煌的胜利,每天都有凄美的失败,每天都有属于别人的欢笑之声,每天都有属于我的靡靡之音。其实我不敢面对现实,尽管我一直紧握着利剑,但我不敢预测未知。一个军事家,没有预测能力,没有远见,不去想象结果,这不叫成功。这叫缺陷。         我带着这种缺陷上了战场,指挥着属于我的一切,我开始寻找光明与快乐,后来才发现这种寻找与幼稚相连。没有成功,哪来快乐。很多人都这样想,没有笑,便制造。这种快乐的背后是心在滴血,是对心灵的不忠,是对自己的迷惑。         我没有停下来,因为我的利
剑在飞行中旋舞,它已停歇不了,状如戈壁滩之上的飞鸟,除了飞,还是飞。它生下来就为了飞翔而活,尽管单调乏味,但它忠于这片湛蓝的天空。它的心灵因此而受到上帝的垂青。它不同于其他的鸟儿,生死无声。它的死是因“坚持”与“毅力”两物共取得胜利的结果。我选择了“坚持”。被逼无奈。因为武器中没有天赋、没有智慧,没有快乐,没有成功,没有沉淀,还好,我还没有背叛。我从没有想去背叛自己的心灵,在最后初三的生活中,眼睁睁地看着几个同学在这种残杀中选择了背叛。上帝厌弃于背叛心灵的人。就如宇宙中的一颗星,坠落了,无人知晓。        E── 初三的生活有彩色层次而苦燥。义无反顾的同时也伴着彩色的调料。幽默总是在沉闷的空气中再次得到“夸张”的洗礼。在这种单纯的环境中一点点的小事都会让我感动,或许不光是我,大家都在奋力。祈祷。珍惜。纪念。宽恕。那个秋天简直是奇怪,因为没有雨。 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秋悄悄离去的时候。何老师病了。在星期四的第一节物理课上,殷老师的泪水送走了无雨的秋。教室出奇的静。令人窒息的气味,一切梦想都成空。         何老师被查出癌症。做大年术时去掉了两块肋骨。我知道在许多时间里要制止任何感情。看书,做题,考试,像机械人一样地重复着既定的动作,要把情感放在脚下踩得稀烂。这桌筵席未散时就一个人从热闹走向孤寂,这对于何和我都是一种很大的遗憾。于是,我开始尽管不去想这可怕的噩梦,尽量不去怀念以前拥有精神支柱时的美丽日子。我开始学会慢慢遗忘,开始变得坚强与沉稳。        可以说何的病对我打击很大,我从未想这会失去什么,我甚至没有思考过生命的流逝。我浪费生命了吗?我每天气喘吁吁地跑回家。每天6次。用双腿
迈出最大的步伐。我喜欢用奔跑的方式来经历我的旅程。因为它最富有激情,意味着解脱,残留下大汗淋漓的快感。整个大街上的人都好奇地看着这个怪物。没有人知道这一切都像黑夜过后喷薄而出的黎明,太美好了。这是一种强力的欲望,但“胜利”的垂青总是难以轮到我头上。于是我在生活中弥补。        干涸的心中开始流泪。何老
师说过,人生本来就是单行线,有去无回。第一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坐在窗边,轻轻地把窗关上。我只想等下学期再打开窗时,已不是这个我,而是另一个全新的并拥有果实的人。         F── 不知是哪位精通人士从老远的外地弄到一套《2001年全国中考试题荟萃》,这书一发下来就有种沧桑感,不远万里,经过长途跋涉来到我们的面前。一套语文(或数学)荟萃,集了30套各省的中考试题一起炒。而炒出的菜是否美味,则看各路神仙厨师是否拥有顶级技术。没有读过初三的人是不会知晓“30套”意味着什么。每份考卷都凝结着出卷的那个地区最优秀的老师的智慧与心血,凝结着他们对今年中考的猜测与“模拟”,了不得。你想拼命就做吧,不想做你就准备等待开学考试的“死亡判决书”!        在彭中路上逮着个年青人问:“你有30套吗?”如果那人问:“什么是30套?”这人要么没有参加过中考,要么只及小学以下文化水平。        我可以为做对了一道题而手舞足蹈。可当我渐渐安静下来回想时,不觉得可笑有可悲吗?该肤浅的肤浅,该无知的无知,该错误的错误。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想法:把30套烧成灰,我都认得。         刘若英曾唱过一首《收获》,我去地摊上淘到了这张老唱片。听了一个寒假,直到耳朵长茧,直到留声机沙哑,直到地上的蚂蚁用触角捂住耳朵,天荒地老,放假最后一天我把《收获》放进了柜子里。因为现在还没到时候。初三像魔术师手里的那顶长筒帽子,命运之神伸手往里掏,有时掏出鸽子,有时掏出老鼠,这都是收获
一个冬天,并不冷,拿出的原毛衣都没穿过,就开始春暖花开。我不喜欢。因为我想用厚重的衣服把自已包裹起来。就这样和心里感觉一同,拧成一团。        深中的梧桐,是最早发芽的。不惊不挠,却又可惹得满城风雨。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新生,在众目睽睽下夺去了与春同在的万物的光彩。二月。最后一个学期。把“明年中考”这挂在嘴边的话换成了“今年中考”。就是在这个奇怪的秋悄悄离去的时候。        G── 初三第二学期的开学考试犹如炸弹,威力巨大,涉及面广。我很清楚地记得我的名次是250。没有人知道这种成绩可以令人绝望。学校把每个人的成绩精心地统计好,整理好。各科分数,各班排,年级排,班级平均分,年级平均分。一班一种分析,一人一个答案。其实谁都知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但谁都也不能不以成败论英雄。        火药味已经到刺鼻的程度了。日程表的安排密密麻麻。我总喜欢把中考当作打仗,这样我才有快感与激情。每天一张小纸片,写上今天的计划安排,然后,干完一件用红笔打一个大叉,以示消灭了一个敌人。我的“快乐”的日子在这最精彩的战斗中一天天兴奋起来。我开始变得快乐起来。我强制自己,不要让灰涩的感觉占据太多的心灵空间,它是发自真心的。我要为我的战斗准备一份厚礼──快乐!我开始每天早上对镜子微笑,开始每天中午在学校优美的天使音乐中做英语试卷,开始每天下午在有空调的阅览室里狂做“30套”,开始每天吃过饭看几米的画与话,开始每天睡觉前对自己说“晚安”。这种浪漫的情调弥漫在最后要上战场的日子里。        后来有一天,不知是谁在教室的粉笔盒里插了一朵玫瑰。但,是塑料的。尽管如此,我却很感激那个插玫瑰的人。虽是假的,但它代表着最初的
梦想,不是吗?虽然是假的,但它仍在初三(2)班所有孩子们般心灵最柔软之处存在过,不是吗?虽然是假的,但它使漆黑夜幕中杀出五彩斑斓残酷至极的美……不是吗?        不知是从哪里得到的小道消息,声称今年中考考体育。并把体育成绩算入中考成绩。也就是说这影响着我是否可以考上彭中。其实我是个特别不喜欢体育的人。从小到达,体育课能逃就逃,碰到体育老师马上转身跑。老妈认为我天生缺乏运动细胞,使蛮力,看起来笨笨的。          学校的运动场死灰复燃。没见过真实情况的你完全不会想像不到那是怎样的一个“万人运动盛会”。早上,中午,放学,无数人为了分数而拼命跑。真的很实际,我比你跑得快,我就会赢,而且我赢得的是分数。比长跑冠军刘易思赢得荣誉与金钱感觉要棒一百倍。        走过操场,可以看到地上用红油漆画的一条条横线。一望就知道,初三年级立定跳远用的。每天下课,一大堆孩子为了分数而卖力地跳,滑稽而机械。被逼无奈。         但在这个时候我开始喜欢每天课间的“放风”时间了。面对着蓝天白云还有阳光,真的有种腾云驾雾、呼之欲出的感觉。于是我每天第六节课时就盼望着这刻快点来临。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模考试。我发现被针刺得有点麻木。什么叫做欲哭无泪,当时我都明白了。现在想当时的自己真是特别行,特别勇敢。有时发觉自己像块石头一样坚硬,别人因成绩差而沮丧万分。我却从来面无表情。一同学说,从我的脸上从不能找到关于考得好坏的半点蛛丝马迹。我觉得自己还不够,可惜我已来不及到哪个尼姑庵里去打坐修炼一番。        当然,我心是疲惫的,甚至有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悲哀。有时哭得喘不过气,有时想哭却哭不出。有时真的想撕心裂肺地大哭一通,想想,这是在城市里,傻瓜!只能把自己锁在卫生间里一面恨自己,当然一面又浪费了一大堆鼻涕纸。冲出厕所有继续面对。         母亲为了节省我找书的时间,把重要的书籍在书桌上排了长长的一排。大有神龙不见尾之势。我从未数过这排书有多少本,我怕自己知道后会昏过去。桌上的书多得像围墙一样牢固地守卫着它的主人,我的笔在这排围墙上不停地舞蹈。其实自己也不明白一向盲目的我为何会这样的有目的地干一件事。并且坚持了下来。感动天地。        二模排名190。用殷杰当时的话说我
正是处在死亡线上的人。上则超出几分,下则差几分。自己的成绩软弱的没有任何能力呐喊。于是开始犹豫,就像在天空中盘旋的鸟儿,久久不落。         I── 二模排名190。用殷老师当时的话说我正是处在死亡线上的人。上则超出几分,下则差几分。自己的成绩软弱得没有任何能力呐喊。于是开始犹豫,就像在天空中盘旋的鸟儿,久久不落。         班里的秩序开始越来越坏。好像一群暂时聚集在一起的流寇,现在快要散伙了。军心涣散,阵脚大乱。除了扑面而来的试卷,排名第二的就是同学录。还要每个人写的不重复,真是绞尽脑汁。但比做试卷还是要开心得多。真的哎,我们54个人就要说再见了。三年了,听着都挺吓人的。这么长的时间里我们干了不少的好事和坏事:初一时拔河用了3秒钟赢得年级冠军;初二的军训全体女生向年级组长抗议教官管制有问题并个个哭得稀哩哗啦;初三时全班给新来的化学老师起外号,名曰“木嘴”;初一时柯友生老师因读不准“习题集”而激起哄笑一片;初二时因足球比赛全班跷课;初三时因世界杯的诱惑,“电教猪”门口把风,全班狂疯偷看;初一与戴镇成为同桌,初三时戴镇已成为“二班首席评论家”;初三时何老师生病,我在物理课上哭得眼睛红肿;初二时2班在“校际合唱节”上拿了倒数第一;初三时2班在校运动会上勇夺第3名;初一时因形体老师50多岁却仍“青春焕发”,送一美称“老妖”。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就像珠子一样地串起来。看了之后真是有种晶莹的感觉。似水流年,花开花落。以前的我们总是喜欢去幻想未来,可真正幻想得到的东西,却少有在现实中出现。于是我们开始制止自己幻想未来。如果未来可以预知也就不叫未来了。三年,任何事情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奇迹或恶果,就将要粉墨登场。一切就要结束了,再挺一下。         J── 6月上旬的头等大事就是填志愿。深中离我家特别近,我从小就远眺着深种,然后再走
进它。它是刻下我成长的张张白纸。我用尽微笑、勤奋、汗水、泪水倾心写下每一个字。如果让我现在就画下句号,我想我会后悔我会恨自己。我不甘心一个做了无数次的梦就被这张志愿表而彻底粉碎,不甘心三年来的一切仅仅被“保险”一词而葬送掉。但我真的不敢用190名的鸡蛋去碰一块美丽而坚硬的石头。        填志愿那天,我一个人坐在深中的石板凳上。彭中真漂亮啊,一年四季的树总有种层次感,春天是嫩绿,夏天是墨绿,秋天是青黄,冬天是暗黄。落了,又一年。铺天盖地的花儿安静地在校园里醉人地开。宁静,美丽,肃穆,神圣,一如我心目中校园。当有了感情,就不忍分离。现在看来那个下午,彭中的美丽校园帮我做了多么重要的一个决定。        在写下“彭水中学”四个字的时候,我把所有的笔都掏了出来,在草稿纸上练这亲切而又陌生的四个字,一遍又一遍,直到写满了整张,再也没有余地。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手在苍白的纸上写下来九年来最漂亮的四个字。哪怕是一种赌注,一盘待定结果的棋局。最后填的是录取通知书的信封。自己家的地址,自己的名字,自己的电话,给自己的一封信。最后的寄信人处是一片空白,我希望是心底最响亮的心声给予我的回音。希望而已。         最后冲刺的日子我已不记得太多,只记得“世界杯”成为了我惟一的兴奋剂。我又是那么的幸运,估计哪个国家赢,哪个国家就会赢。在这种游戏中看着各路英雄的成功与失败,笑脸与泪水。这何尝不是这个酷暑的另一种角逐。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的一生毫无选择地被置身于生活的绿茵场上,除了奋力拚杀外,没有松懈的可能,否则就会罚下场。物竞天泽,优胜劣汰,这是人类得以延续下来的理由,也是足球运动能够牵动世界神往的理由。当时的世界杯承担着我们每个人不同的梦想,促使我有足够的心力与体力来保证自己的命运。      &n
那是最后一天,整个初中正式上课的最后一天,我用一张草稿纸记下了老师们说的话。政治老师特意赶了一个大早,利用早读时间祝愿我们“马到成功,旗开得胜。”第二节是何老师的语文课,“原文学可以陪伴我们一生”,并走下台来与每位同学交谈,传授考试经验。数学老师柯友生的话最好笑,说“教二班比1班轻松,”并告诫我们要敢于放弃。物理老师殷杰说的最多的也最感人:“或许我们永远不会在一起了,最后一次跟大家交流,真的可以叫做生死离别。我对这份拥有倍感珍惜。每天的清晨我在走廊上听着你们念课文,书声琅琅,这对于我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与享受。我希望大家在今后漫漫的求学路上获得更大的成功。并拥有积极乐观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生活态度。最后祝你们好运。”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还感叹人类的渺小,面对自然又怎能去完全征服?他仍试着用故事阐述道理:一只蚂蚁蹲在一幅大型壁画的马赛克上,这就等于一个人蹲在大自然的一个小小的角落中一样。你永远不能把这个世界看全,你只能从你自己的角落去推测别人的角落,这就注定人类不可征服自然。在草稿纸最后还有一点空位,我即兴写了两句话:“我得初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真实又明白地呈现。悲哀。幸福。人生。过去,就像流水一样滑过,留下的是我们清晰的倒影。没有约定没有承诺。连茂盛的阳光下,依旧是我不变的追求。也祝自己好运。”         两天的考试。漫长而短暂,老远就看到殷老师扎着领带穿着西服的光辉形象。在考试前他跟我击掌并说加油。就是带着这种祝愿我轻松上了战场。最后一科综合考完后感觉特别差,路上就有人大哭起来。我坐在椅子上发呆,心想:“就这样结束了?真像一场梦。”回家的路上大雨倾盆,天空似乎要把所有的泪水都挤出来。是啊,这是几万个孩子的泪水,今天终的释放。         考试完的第二天就是照毕业照。起个大早,拖着疲惫的身心,并且要装着开心的样子。一共拍了五六次,笑得连脸都僵掉了。在拍照
的时候我觉得大家都很团结,大家都在笑,大家都很珍惜,虽然我没看到,但我感觉得到。空气中可以传播久违了的快乐。后来晒出来的照片效果也很好,阳光灿烂,从葱绿的树叶间缝中倾泻下来。大家的笑容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又拿出以前初一时军训照片来看,大家变了太多,成熟、从容、沉稳、坚强,没变的还是傻傻的笑容。嘻嘻。         一个闷热的正午,班主任突然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学校一趟,把毕业照的师生名字按照片排列好顺序。我用笔认真地把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同学的名字写下来,那感觉充满了留恋。因为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写下大家的名字。我清晰地记得作为英语课代表得我是那么不希望大家的名字让我记在欠交作业的“黑名单”上。就像昨天刚开的花,今天就落下了果。一恍而过。         7月5日,23点,我想谁也不会忘记那天。22点55分,父亲说先查查看,说不定已经开通了。第一次打占线,第二次一打就进了。父亲输入准号证号,然后用笔在纸上记下我的各科成绩。我看着一科科成绩在眼前跳跃,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当父亲写下最后总分686时,感觉就像一块石头如释重负地落下,稳稳的,已好久没有这样踏实的感觉。父亲又打了一遍,以便核对分数,第二遍是自己听的。很镇定去听自己三年来得到的收获,比我估算的成绩要好得多(后来才知道在彭中排名50)。父亲高兴地捧着我的脸说“祝贺”,但不知为什么竟没有半点兴奋,甚至由种悲鸣。        就这样结束。回到自己的房间,望着苍白的日光灯,还有桌上大堆大堆的书,泪水就这样地滑过脸庞,悄然无声。我付出了多少,又得到了多少?真想这样问自己,并得到答案。人生能有几回博?失去的好像很多,然而路是自己选的。想起来那么多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少了一个就没有
今天。这份勇敢的选择也将影响以后的路。既然已经选择了,就要好好地走下去,成长的路真的很长,但每次回想起这段日子的时候心里都会平静下来。没有什么不可以发生的奇迹,只看你是否真诚地面对。         O──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书写这段日子,这决不是“痛苦”与“快乐”两词可以概括得了的。把生活的珠子串在一起,让我得到了那么多的词汇来形容它。这些词绚丽或者阴暗,但不管怎样这都是为执着的理想去拚搏去奋斗的结果。它就那样美丽地挂在天边,永远这样望着我,永不回头。         我终于忍不住去看那间浸满汗水与泪水的教室。3年,一千多个日子就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流走。上面映着我们的倒影,还有梦想。那朵玫瑰花还插在那里,因为梦想仍在。        一年又一年,凤凰花开了又落,我们用昨天的梦想来祈祷,今天又用祝福来还愿。满天全是凤凰花橙红的花瓣,我知道这是每个深中莘莘学子的梦。清风送走了最后一瓣,带着我对深中凤凰花温馨的祝福,飘到以后漫长的路上。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我感谢三年前的那个盛夏,她给我一个宁静而美丽的故事。又帮助我做出了属于我自己的重要决定。今天,三年后的一个盛夏,深中的花儿仍灿烂地开着,永不言败。只是花儿多了一份从容,一份坚强。         我想暂时离开这里。七月,我轻悄地推开了北大的门。依依杨柳,草绿得刺眼,一切都似曾相识,又那样使我无措。又像三年前父亲第一次领我到深中时的情节那样,三年后母亲也第一次领我到北大,会不会是种注定?会不会又是一个开始吗?还有三年,历史会有惊人的相似,但绝不会有简单的重复。这个梦想有些遥远,有些空洞。站在未名湖边,我记下一一要感谢的人,我的父亲母亲,我无数位老师,我的53位同学,在成长的道路上是他们给予我最实际的声音。谢谢
尝到丰硕        曾经,那么多的“曾经”在这个夏天的空气中轻盈地滑过我的手指。于是,开始用笔写下回忆,所有的细节,留在岁月的眼泪里,看了会让原本疲惫和磨砺的心一天天软下来。这就是三年来全部的成长纪录,献给与我同样经历过这一切的孩子们。因为所有喜欢微笑的孩子,都将在哭泣中长大。我们都是学会哭泣后,再勇敢坚强地站起来。于是,开始在哭泣中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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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阳台上,凝视着漆黑的夜空,心里却是失落与不安。沉闷的钟声在黑夜中回荡。我似乎期待着钟声响起,但那一刻,或许有事发生。

我慢慢走回卧室,倚着墙。旁边是包装很精美的礼物。痕逝送的是一只黑色的小猫娃娃,綮纾送的是笔记本,她知道我最喜欢漂亮的笔记本,粉色的透明盒子里是一株蓝色玻璃玫瑰,是萸菜偷模邓鼙榱巳遣耪业健6鄙洗鞯男⌒茏棺拥南盍词擒屋嗡偷摹

午夜最后的钟声响起了。16年前我出生在这一刻,是注定我属于午夜的凄美吗?塔罗牌的显示是命运之轮,却没有牌译。

钟声悄然散去时,我听到了鸟的啼叫,好象是夜莺。忽然间,我感觉自己不停地往下掉,眼前不断地显现着城堡、樱花、鲜血,还有一些穿着奇怪但似曾相似的人一直在对我说话,又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黑暗中,我推开了铁门。我听到了铁锈与地面的摩擦声,沉重而孤寂。

我想起了父王和母后,想起了我的臣民,我的王国。那个落英缤纷的季节,金碧耀眼的宫殿里,父王微笑着对我说,S冰,从现在起,你就是qa国的王。母后浅浅地笑,眼里是说不出的忧伤。殿下的大臣们眼里却写着惊慌。不是因为我是女子――多年前就有女子统率天下了。他们反对我,就如当年反对母后一样。当年轻英俊的父王牵着母后的手步入殿堂时,大臣们被母后那一头海蓝色的长发惊呆了。父王高兴地宣布,这便是我的妻子,母仪天下的王后。大臣们极力地反对着,他们说,可是王,这,这是要被诅咒的……父亲平静地说,我知道。然后对着母亲微笑,他血红的头发在宫殿里显得格外好看……这些是母后给我讲的。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讲,我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听。但每当我问,我的头发为什么是紫色时,母亲总是泪流满面地叹息。

父王宣布我为王的那个晚上,母后搂着我,说,冰儿,有些事应该告诉你了。我点点头,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我相信,是让父王母后不安的事,或许也会让我不安。你知道那条禁令吧。母后缓缓地说。嗯。我点了点头。母后继续说,月族和星

族不能相往来,否则将受到诅咒。可我,是星族的。我吃了一惊,随即又平静下来,问,母后,星族的人都是蓝色的头发吗?母后点点头。可为什么我……母亲笑笑,你出生时,被一团淡紫色的光包围着,额上印着一颗天狼星。幻灵师支支吾吾地,不敢占卜。你父王急了,说,快给我占星,胆敢有一点隐瞒,立即处死。当幻灵师说出结果时,我和你父王都吓了一跳。我急忙问,他说了什么?母后流着泪说,他说,你的灵力会超过所有人。母后顿了顿,又说,可你的星象显示,你19岁时必遭一场大难,而后面的星象则是混乱的一片。

一年后,qa国成了一片火海。火光中,我看到了惊慌失措的臣子们,还有父王和母后。母后说,他们是冲我来的,只要我出去,你和冰儿,还有整个qa国,都会得救的。我知道,母后所谓的“他们”是指星族。母后说,从她跟父王来到qa国的那刻起,她就知道,总有一天,星族的人会进攻的。只因为父王和母后违背了禁令。母后哭着对父王说,让我出去。母后还是挣脱了父王的手,跑了出去。父王想要追出去,却被大臣们拉着,离开了熊熊的火海。痕逝说,王,你要离开。我看着母后冲出的方向,紧咬着嘴唇。王。痕逝把我往安全的地方拽。我冷冷地甩开他的手,一动不动地站着。痕逝看看我,站在我身后。用法杖设出结界,不让火烧到我们。

母后出去没多久,大火就渐渐熄灭了。

我想要出去,出去找母后。痕逝拦着我说,王,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你不能……她是我娘啊!我竭斯底里冲他喊。他愣了愣,说,我和你一起出去。

我跑出了宫殿,痕逝跟在我后面。

母后躺在离宫殿百来米的樱花树下,那棵我最喜爱的樱花树。我一边叫着母后,一边跑过去。母后含笑流泪,血和泪染满了衣襟。母后是被幻术杀死的。是一种叫“血玉”的幻术,让人五脏六腑全裂,经脉自断。

母后死在了樱花飞舞的季节。

我抱着母后柔软冰冷的身体,在樱花树下,望着几乎烧成废墟的宫殿和失去光泽的铁门,突然泪流满面。

我犹豫了一会,走了进去。四周围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我呆在有淡淡月光的地方,不敢轻举妄

动。忽的,一个黑影从我面前飞快地蹿过,两颗红宝石般的东西明亮地闪烁 着。我冷吸一口气,屏息凝神,将一朵能使人七日之内血流身亡的樱花用幻术向黑影掷去,只是很奇怪,黑影竟巧妙地躲过了。是个怎样的高手呢?我纳闷。

那对如红宝石的东西一点一点向我靠近……

月光下,一只黑猫站在我面前,红色的眼睛一闪一闪。

它摇摇尾巴,尾尖上顿时多了一小团蓝幽幽的火光,然后它头也不回的朝黑暗的城堡里走。我紧紧尾随着它。

它带我到了殿上。令我惊讶的是,这里灯火通明,而从窗户往里看,却没有一丝光亮。这是种叫“q影”的幻术,只有皇族的人才会。等我再打量这儿时,发现猫已经不见了。

你是谁?一个头上戴着发套的男孩从屏风后走出,他身上散发着一种香味. 怀里抱着那只猫。

我没有回答他,问,你怎么会皇族的幻术?

学的。他朝我走近了一些。他的目光变得木然,愣愣地看着我,我也愣了。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呢?

哥……我出神地喊。不,不会的,离殇哥已经死了,在我9岁时就死了。我亲眼看见他躺在qa国的海岸边,静静地躺着,母后流着泪说,哥在海边中了幻术,一种叫“血玉”的幻术。

男孩的目光转到了我的紫头发上,他缓缓地取下发套,一头闪着紫光的头发露了出来。

你,是皇族的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你就住走廊里紫色门的那间屋子吧。还有,走廊尽头那扇蓝色门的房间你不要进去。他说完,带着猫走了。

我顺着走廊一边走一边看。紫色……就是这间了。我推门进去,立即被紫色包围了。紫色的地毯,紫色的墙,紫色的窗,紫色的水晶寒冰床……所有一切都是紫色。

我躺在床上,感觉像是回到了家一样。

我6岁生日那年,父王说,冰儿,我为你和你哥你娘打造了水晶寒冰床,睡在上面,能增强灵力。那时,宫殿被我们的欢乐所感染

我抚着冰一样刺骨的床,泪流满面。如果我们只是最普通的人类,一家人摆脱了皇族的包袱,没有那该死的诅咒,开开心心的在一起该多好。为什么总是要这么残忍地……

窗外一轮皎皎的孤月,淡淡的光照着脸颊上的泪痕。

我取下胳膊上的蓝色臂环,将它恢复成“沧月戒”。这是我为王的那天,父王给我的,他说,冰儿,这是月族里王的象征,你一定要小心保护,不能让它离开你

沧月戒可以任意变换模样,但,除了颜色。它永远是蓝色的,一望无际的蓝。父王说,很多年以前,天空中出现了月食,不同的是,这月食持续了一个多月。等月亮再次升起时,这枚戒指奇迹般地出现在了月族第一任王的手中,而那天,是族人们祭月的“沧月节”。

我忽然听到门外有脚步声。是黑猫吗?不会,猫走路时没有声音的。但那脚步声清清楚楚,平稳,又似乎有些忧虑。我贴着门,静静地听门外的动静。依旧是脚步声。

我轻轻推开门,离殇不停地徘徊在走廊上。我倚着门问,你干什么呢?

他一愣,说,没想到还是把你给吵醒了。本想给你一个惊喜,又怕睡过了头,所以……

所以,一直没睡?我看着他黑黑的,些许发肿的眼圈,想笑,却有一种涩涩的感觉让我想哭。

啊……不,没有。我背对着他,悄悄抹去滴下的泪。对了,你刚说什么惊喜啊?

走吧。他很神秘地笑了笑,拉着我穿过走廊,到了后院。

令我吃惊的是,这儿有许多花,而且不是那种浓妆艳抹、俗不可耐的花。我仔细看了看,血色的百合,凄美却不妖娆;紫色的茉莉,雅致却不平淡;蓝色的月季,妩媚却不庸俗……还有几株未开的樱树立在一旁.我忽然记起,这都是qa国种过的那些花啊。

泪,没有预告地涌了出来。

离殇慌了,忙问,怎么,不喜欢吗?

我摇摇头说不是,我太喜欢了。真的,太喜欢了。

那,你为什么……他不太相信。

我说没事,我天生泪就多。你让我哭一会吧,别管我。

他喃喃地说,樱花该开了。

离母后的死已经快一年了,燃烧的宫殿,飘落的樱花,母后轻柔的身体.

我忽然问他,你为什么从不问我的名字呢?

如果你想说,自然会告诉我啊。他苦涩地笑了笑,然后轻得不留痕迹地说了句什么。

你,好象有心事?我小心翼翼地问。

他说,我想忘记一个人。

你只是想要逃避,逃避那些无法面对的事实。

我哥说,想要忘记一个人是很残忍的事。你要不停地想着你所知道的关于他的事,等你一件件想完,你对他的所有记忆都被删除了。很难,也很简单。

我?我苦笑。试过。我一件件地想,就在快要想完时,我突然意识到,这样就永远失去他了。太残忍了。我不忍心。

我哥。我看着他惊异的表情,说,他死了。

离殇颤抖了一下,茫然的眼里掠过一缕失落。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尽量使自己平静,念道,春浅,红怨,掩双环。微雨花间,昼闲。无言暗将红泪弹。阑珊,香销轻梦还。

我笑了,是流着泪的笑。

这段日子,我好像总是在笑,是因为离殇吗?

我又去了后院, 樱花似乎等不及,想要开花了.离殇没来.他一直把自己关在那间不让我进入的房间里,黑猫也和他在一起.我独自漫步在冷清的城堡里,一抬头,墙壁横在我面前,而旁边,散发着蓝色的诱惑.

房门半掩着,我悄悄往里瞟了瞟,离殇不在,黑猫也不在.我踌躇着,推开了门.

屋里一片蓝色,中间放着一只圆桌,上面有一个小匣子.我犹豫着,拿起匣子,轻轻打开,一团蓝色的光刺得我眼睛生疼.光芒消失后,匣子里剩下一朵蓝色的玻璃花.我吃惊地往后退了几步.

很小的时候,父王就告诉我,蓝色玻璃花是星族的人给杀手传递命令用的,也是杀手的标志.

我拿着花,放在耳边.一个冰冷的女声说,虽然不知道她

的名字,但你得记住,你的任务是杀了她.因为她是qa国的王,她有沧月戒.

我关上门那一刻,走廊那头闪着宝石一样的红.

离殇坐在殿堂里,黑猫蜷在他身边.他平静地说,埋在樱花树下的酒,味道一定不错.他起身,走去后院,不一会儿,手里多了两坛酒.

他,是不是想,完成自己的,任务了?

我笑笑,接过一坛,问,要用杯吗?

他摇摇头,眼神很复杂.

那好吧.我把坛子递给他,随手拿起另一坛,仰头喝着.

他把坛子送到嘴边时,犹豫了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笑着喝掉.

坛子摔在地上,血一滴一滴地溅在碎片上.

聪明.只是警惕性差了点.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身份的?

从我见到你时,我便开始怀疑你.

我走近他,冷冷地说,你身上有种香味,可我一直想不起是什么.直到我进了那间屋子,在匣子的夹层里找到了镜蔓花.本来我不再怀疑你了,但这种剧毒的花和蓝色玻璃花提醒了我.

你是在把酒坛递给我时下的毒?

你现在知道已经晚了.这种毒没有解药.

地上的血越来越多,他悲哀地望了我一眼.

倒下时,他说,冰儿,我的妹妹.谢……

我紧咬着嘴唇,不说话.

我叫你别说了!我竭斯底里地吼道.你的B术不错啊……黑猫……

他,是我哥?我颤抖着问.

你们都骗我对不对?什么都瞒着我.为什么……我问你为什么,为什么啊?

王,你冷静点.痕逝给我一颗红色水晶球.

我双手捧着,放在耳边,我听到了离殇温柔的声音.

殇,是杀手.王说,发现我时,我晕倒在海边,是她把我带了回来.可是对于以前的事,我却一点也想不起来.我是星族的人,星族的对面是海,海的对面是山,山的对面又是海,而海的对面,是月族.

我们翻山过海,点燃了月族的城堡.在王的命令下,我要用王教的血玉杀了月族的王后.我犹豫着,王后似曾相识的脸让我不忍心下手,可是耳边不停响起王的话,杀手决不能心慈手软.我最终还是杀了她,因为这是我的任务.但在她倒下时,我却莫名其妙的心痛.

王又派我去杀月族的王.

路上,我遇见了痕逝,他说他是月族的幻灵师,他叫我王子.他说,你亲手杀了你母后,你不会再杀你妹妹的.我说我没有母后也没有妹妹.他说,王子,你的记忆被埋没了.

他带我去了一座古堡,用B术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黑猫.他说,qa国的王会来的.

终于,我等的人来了.她愣愣地看着我,问我的名字.我忽然想了起来,我是qa国的王子,而她,是我的妹妹.

10岁那年,为了送妹妹最美的贝壳,我在海边找了很久,当我拿着一个很美的贝壳准备回家时,剧烈的疼痛袭遍我的全身,我的身体像是被人撕开一样.我记起这是一种叫血玉的幻术,让人五脏六腑全裂,筋脉自断.庆幸的是,我的心没有裂开.我想要爬回去,疼痛却让我昏倒了.醒来后,我已经在星族了.

我杀了母后,我有罪.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妹妹为母后报仇.我用尽办法让妹妹怀疑我,她一定会进那个房间.为了让自己早日解脱,我常常待在房间里,希望引起她的好奇心.终于,痕逝告诉我,她进去了.他问,王子,你真的要这么做吗?

我真的要这么做吗?我不知道.妹妹进入那个房间,就会知道我是星族的人.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我们之间有一个人必须死,而那个人决不能是妹妹.

我拿出早已备好的两坛酒.我知道妹妹肯定会下毒的,她以前说过,如果她有仇人,她一定要用毒.而现在,我就是她的仇人.

她一边把酒坛递给我,一边把镜蔓花放在里面.一切都该结束了.

喝时,我停顿了一会儿,我不

是后悔,我是怕妹妹知道后会怪我太残忍.

妹妹,希望你不会恨我……

你早就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很轻很轻地问痕逝,泪无声地滴在地上。

痕逝跪下,他说,王,有些事,我们无能为力。

我跪在哥身旁,抚开他眼前的紫色头发,我看见他眼角的泪很慢很慢地滴了下来。

我把房里的水晶寒冰床弄成了棺。我没有用B术,是用在后院找到的铁铲一点一点挖的,然后把哥抱了进去。看他静静地躺着,像一个酣睡的婴儿。心抽搐着,一阵一阵地疼痛。

痕逝在旁边目睹着一切。他几次想要帮我,都被我拦住了。

我竭尽全力想把寒冰床抬到后院,但我的力气几乎耗尽。星逝很轻地叹口气,帮我把床搬到了后院。

樱花开了,蓝蓝的,压满了枝头。蓝色的樱花压抑得可怕。

我和痕逝把哥葬在了一株开得最美的樱树下。尘土夹杂着飘落的花瓣慢慢将哥的脸掩盖。我转过身,天蓝得透明,又那般遥不可及,让我想逃避,想毁灭。

我流着泪,一字一句地说,哥。

天空中忽然飘起了雪,覆盖了樱花。

我闭着眼,雪从我脸颊滑落,圣洁但冰冷。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上,背后传来痕逝的声音,王,qa国需要你。

我哭着说,需要我?我是受诅咒的人,我娘死了我哥死了,难道你也想死吗?只要我死了,就不会让更多的人因为我而死。

是啊,我从一开始就错了,对不对?我害死了哥……我不小心跌在雪地上。雪软软的,我却感到疼痛。

痕逝过来扶我。我推开他说,求你了,别管我。

我慢慢收拾着东西。其实除了一两件衣服之外,也没什么东西。我想把与哥有关的一切都留在身边,可是我只拥有回忆。

我问痕逝,这是哥的诅咒吗?

痕逝点点头说,王子今年19岁。王,早点休息吧,我们明天上路。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梦里,母后、哥和痕逝一直在我眼前晃动,他们不断地对我说,小心,不要轻易就相信一个人。外表和言论不能代表任何人。你要处处提防着,特别是你身边的人。他们消失后,我看见了一个背对着我的女子,她有着和母后一样的蓝头发。

她冷笑着说,S冰,月族的王。哼。我会让qa国和整个月族都毁在你手上。

我茫然地问,你是什么人?

你会知道的。我要让你亲眼看见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最后一个,就是你。她冰冷的语气像是一把利刃,刺得我遍体鳞伤。然后我看见一个又一个人在我身边倒下,父王、痕逝,还有许多不认识的人。血一点一点覆盖了地面。

我挣扎着坐起来。窗外划过夜莺的啼叫,剩下一轮冷冷清清的月牙。

剩下一轮冷冷清清的月牙。

我会离开所有人吗?或者,所有人会离开我。

痕逝,我的诅咒也快来了吧?

为什么问这个,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没有。我摇摇头,没告诉他做梦的事。

那就好。王,我们先去沐城。痕逝接过我的包袱,让我拿着吧。

痕逝没有回答,只是问,王,如果你的诅咒来了,你会怕吗?

到那时,你会帮我吗?我看着他问。

我惊讶地看着他。痕逝缓缓地说,那时,也许只剩下,你一人了。

王,该来的总会来,我们逃不掉。痕逝的眼神很坚定。

沐城很美,但和qa国比起来,是另一种美。沐城里没有樱花,也许它不曾感受过寒冷吧。这个城镇里,有的,是那温暖的杨柳。

痕逝举着法杖,凝视着从法杖顶端的天狼星里射出的光。那些光慢慢凝聚成六个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光芒很暗淡的名字:芸夕

我们要找的人。痕逝收回法杖,取下天狼星,说,跟我走吧,王。

他说,王,你休息吧。我去找那四个人。

我把包袱放在床上,将窗打开透气。我一边斟着茶,一边想着早上痕逝说过的话。什么叫做“那时,也许只剩下,你一人了”?

我看看手指上的沧月戒,很轻很轻地叹气。

忽然,我像是被谁抽去了什么,头脑里一片空白。女子飘渺的声音柔柔地传到我耳朵里:你娘死了……你哥又被你亲手杀死了……以后……你父王是不是也会因你而死呢……还有…痕逝……你活着就会有很多人因你而死……或者被你杀死……你还不明白吗……?我不由自主地起身,从包袱里拿出我常用的“焚香匕首”,缓缓走到窗前,木然地向下望。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我可以思想,只是身体像是被谁控制住了。但一种念头占据了我的脑海:只要我死了,就不会害死更多人,我还能见到娘和哥了……我又向下望了望。我看见一女子,穿着雪白的长裙,裙子很美丽地飘动,风吹乱了她蓝色的长发,她抬起头对我笑,又挥手唤来了一男子,紫色的头发被风摆弄得有些凌乱。他们一起朝我挥手,我听见他们温柔地说:冰儿,来吧……我昏沉沉地拿着匕首,对准自己,一点一点地接近,冰冷的匕首触到皮肤时,我恍惚意识到:我不能死,qa国还需要我。我急忙放下匕首。

可那种声音再一次传来:你还想害更多的人吗?我又握紧匕首。不,不能……我挣扎着把手放下,可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促使我把匕首刺进身体,我的挣扎似乎毫无作用。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我想到了父王和痕逝,还有我的子民。我用尽全力扔掉了匕首。那种力量消失了。我趴在桌上大口喘气,突然又跑到窗前向下望,人群、房屋、青石板铺的路。我有些失落,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倒在床上。好累。

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蓝头发的女子,她依然背对着我,用很冷的口气说,你根本不懂怎样使用沧月戒,不如拿出来,我们一起研究研究。我说,你

休想。女子笑了笑,说,我已经想了很久了。你等着吧……

睁开眼睛,发现天已有了几分暮色。我起身,在桌旁坐下,正欲倒茶时,忽见桌上稳稳地插着一支独角兽骨针,我惊诧极了,刚走至门边,痕逝就进来了。我说,我正想去找你。说罢我指着那支骨针,问,你可知这是什么?痕逝细想了一阵子,问我,下午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细细说了来,他脸上露出释然的表情,说,我找到了那四个人,只不过她们不肯轻易合作,说是要给我们三个考验,每过一次,她们就会给我们指示。那么说……我顿了顿,痕逝说,没错,这应该是“凝魂师”芸夕给你的考验吧。

可是,我不解地问,我的包袱里有两把匕首,一把是普通的,一把是“焚香”,只要被焚香刺进皮肤一寸,都会丧命,并化作轻烟与花瓣。为什么会用焚香来考验我呢?万一我抵挡不了,岂不是……痕逝说,我也不知道。但至少我们已经通过了一个考验,你应该高兴才对。我苦笑道,我几乎忘记了什么叫高兴。痕逝笑了笑道,那就早点休息吧。下一个考验指不定什么时候来……我点点头。

还没有。你放心,不会有事的。

门开了,一女子身着绿色长裙,款款走进。

綮纾看了看我,笑道,我是来给你第二个考验的。

不。我,还有萸病t扃K低辏忠换樱种涑鱿至艘患芄徘伲5玄。琴是黑色,玄是白色。

她说,我是琴师,萸琳是乐神。所以,我们用音乐考验你。

现在闭上眼,默念你记忆最深刻的事。真正的事。

闭上眼,我看见了哥哥和母后,还有盛开得很旺很旺的樱花。泪在黑暗中弥漫开来。

恍惚中看见了许多蝴蝶的翅膀,在空中伴着樱花飞舞。还有翅膀被折断的声音。

睁开眼,屋里残留着蝴蝶的余香。痕逝微笑着看我,綮纾则显得很惊讶。

她说,你是唯一能把“蝶琴”弹断的人。我

们会帮助你的。因为你很善良,而且,感情真挚。

还有,这几天,你不能碰水。弹过蝶琴的人,在两天之内碰到水会受内伤的

綮纾走后,痕逝没等我问就说,王,你很不错。那是一首很美的曲子。

因为蝶琴,是靠意念弹奏的琴。

那么现在,就只剩下芪菸了。

吃过饭,痕逝陪我在沐城里闲逛。城里很热闹,商贩、妇人、孩子,以及小桥、流水。一些小孩子跳着笑着放风筝。我突然想起春天来了。

有孩子放着风筝,不小心掉进了河里。而周围的人依旧匆匆走动,似乎没注意到孩子。

痕逝说,王,你不能碰水的。

难道眼睁睁看他死吗?我说着跑了过去,跳进河里把孩子拉了上来。

那孩子对我笑笑,转眼不见了。

痕逝说,王,那是芪菸。那个孩子是水幻。

现在,我们可以去找她们了。

痕逝领着我穿过一条胡同,拐过一条小巷,在一户宅院门前停了下来。透过缝隙,似乎能看到深掩的重门。痕逝推开门走进去。里面坐着四个女子,穿绿衣的是綮纾。

她对我笑笑,向我一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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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卡密儿,他至今仍认为,他是在做一场梦,是的,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

方才还在冰冷的监狱中的他,现在竟天差地别地坐在国王卧室里的一张椅子上,这张椅子,华丽无比,不,应该说,整个卧室里,所有的摆设,都是华丽无比。

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既是至高无上威严的象征,又是雍容华贵的典型代表。

卡密儿像一个犯人似的坐在房间里,就像他仍呆在监狱里那样,不敢到处走动,不敢碰一碰这间屋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甚至连抬头望一望整间屋子的勇气都没有。

卡密儿在听到一阵有节奏的敲门声后,抬起头来,在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与不安,“进……进来。”他的声音显得很无力。

“下午好,国王陛下。”史列因走了进来,用依旧是很恭敬的语气说道。

“……”卡密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能很无奈地看着他。他头上戴的吊饰压得他感到脑袋昏沉沉的,几乎都已经把他压垮了。

史列因看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位资深的谋略家意识到了自己的计划是对的。

他和尤利西塞尔,实在长得太像了。几乎可以说是如出一辙。

柔顺的水蓝色长发,披散在他的肩上,他的那双眼睛,就像挂在他额头上的那颗蓝宝石一样的有着水蓝色的光泽,他半搭着眼皮,头微微地歪向一边,加上他那身华丽的衣服,简直就是一个漂亮的洋娃娃。

若不是他没有像尤利西塞尔三世那双锐利的眼睛,史列因就会认为,现在坐在自己眼前的,就是那位高贵的国王陛下本人了。

“我刚才对您说的,您都记住了吗?陛下。”他已经习惯称呼他为“陛下”。

“阁下……”卡密儿才一开口,就被史列因狠狠地瞪了一眼,“哦,是的,我……我……”这个可怜的小伙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吓着那个本已经魂不附体的年轻人了,于是,他收起刚才严厉的表情,用一种很温和的语气说道:“对于我及我以外的所有大臣,您这需称呼他们的姓氏或名字就可以了,至于姓氏还是名字,就随您高兴了我的陛下。”他不厌其烦地把刚刚说过一次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卡密儿依旧是无力地点点头,“只是……只是您当真要我记住那么多,那么长的名字吗?”

“是的,陛下。”史列因再一次严肃起来,“身位国君,却连自己臣子的名字都记不住,这不是很可笑吗?”

“好吧,”卡密儿让步了,他觉得,凭自己的记忆力,记住如此长如此多的名字,若是花上几天功夫,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但是,史列因的一句话,使他方才起的一点点自信心,又在一瞬间化为乌有了。

“请您务必在明天早上之前把这件事办好,因为我已经向群臣宣布过,明日的早朝照常进行。

“您简直在判我死刑!阁下!”卡密儿用近乎绝望的声音叫起来。

史列因,此时此刻根本顾不上什么君臣礼节,至少现在是君臣礼节,他猛地冲上去捂住卡密儿的嘴,这位平时处世冷静的官员,这次由于太过激动而导致用力过猛,以至于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当史列因意识到自己失态时,已经晚了,一阵脚步声过后,门被推开,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

那人一身白色,银白色的长发,酒红色的眼眸,深藏不露,俊美的脸颊,看不出岁月留下的痕迹。从他的衣着判断,他是国王的侍从。

“发生什么事了,国王陛下?”他刚走进来的时候,是这么说道的。

没有人回答他,史列因抬起头,在认清了来人是谁后,不由地大大松了一口气,从刚才一直处于的紧张状态中恢复了过来。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的,因为他很快便发现,来人是一个忠于国王,并且只忠于国王的,不一般的随从。

“您想干什么?德?奥尔吉利斯阁下?”银发的年轻人从剑鞘中抽出剑来,用一种和他身份不太相符的严厉的语气说道,“如果您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至少,让我满意的解释,那么,我,愿意为国王陛下献出生命。”

“请听我说,哈尔笛尔,”哈尔笛尔(Haldir),是这位年轻侍从的名字,史列因打断他的话,他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冷静了,“请听我说,以我的名义起誓,事情绝没有您想象的那么严重,十分之一,不,一百分之一都没有。所以,请把剑收起来吧,我的朋友,收起剑吧。”他那恭敬的态度,让人怀疑站在他们面前的,究竟是不是一个随从。

没错,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只不过他不是普通人,光是从史列因,这

位位及首相的近身大臣对他的恭敬态度,就可以看出来。而且,他还是唯一一位,在国王身边,却被允许佩剑的人。

哈尔笛尔把剑收回剑鞘,他看了看六神无主的卡密儿,再看看满脸平静的史列因,微微笑了笑,他把手指插进自己柔顺的长发中,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哦?阁下说事情不严重吗?不知阁下,说的是哪件事呢?”

卡密儿自然不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史列因立刻就明白了。

他是国王的贴身侍从,是最接近国王的人,而且虽是侍从,两人的关系亲密地就如同亲兄弟一般,国王的出走,他不可能一无所知,问题在于:他究竟知道多少,他是不是知道一些连自己都还被蒙在鼓里的事呢?

短短几十秒,史列因已经决定把事实真相告诉他,他是国王身边,最忠诚,也是最值得信赖的人,若是连他的协助也得不到,那么事情就真的会很严重了。

若要想得到他的协助,就必须告诉他一切。

哈尔笛尔没有等他的回答,他径直朝卡密儿走过去,伸出手去,扶起那个什么事都还未搞明白的年轻人,他微笑着看着他,温和地说道:“您是国王陛下的什么人,为何,你们长地如此相象?”

对方用的是一种十分温和的口吻,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这句话所可能带来的震撼力,但是可怜的卡密儿,尽管对方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但他仍被吓得差点失去平衡,幸好由哈尔笛尔扶着,他才没有再次摔倒。

史列因并没有被吓到,他本来就想把这个秘密告诉他,既然这个秘密不捅自破,自然是再好不过,只是他心里琢磨着:不愧是和尤利西塞尔朝夕相处的人,一眼就能辨别出来。

“既然,您都已经知道了,那么,”史列因也微微笑了,他决定脱盘而出,“您愿意协助我们吗?”

卡密儿不由地看了史列因一眼,这位近身大臣的冷静与镇定,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感染了他。

“我的协助?若是您真的需要我的协助,您不觉得,您应该告诉我更多的细节吗?”

“您会知道一切的,我的朋友。”史列因边说,边打开门走了出去,叫来宫廷内务主管,吩咐道:“国王去了御花园,您差人去准备一下,记住,要快,这是国王的命令。”

主官点了点头,离开了。

史列因再次回到了房间,关上门。

个钦佩的笑容,同时,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其它在国王离开期间,勾结梵冈,谋权篡位。”史列因开门见山的说道。

哈尔笛尔没有出声,他只是默默地点点头。

而卡密儿呢?他之前已经从史列因口中得知了此事的大概内容,他看着自己眼前的两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现在,在他的心里,虽然仍有恐惧和不安,但好奇心和责任心已远远占据了上风。

“谋权篡位吗,”哈尔笛尔笑了笑,“开始国王陛下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哈尔笛尔收起了笑容,低下头去,接着说道:“但是,有天早上,国王陛下他这么对我说道:“哈尔笛尔,我,还是太小看他了。””

一时间 ,一股可怕的沉默充斥着整个房间。

史列因当然知道,那个“他”是指谁,他低着头,沉思。

“也就是说,他想勾结梵冈,把奥尔雷斯毁了!”哈尔笛尔压低声音,却抑制不住,他说的话,所带来的震撼力。

卡密儿在那一瞬间,如同被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他的心都凉了,他连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被牵涉到一桩如此重大的政治阴谋中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光关系到一个人,两个人的命运,还关系到整个奥尔雷斯的存亡啊!

“不愧是国王陛下,”是史列因打破了沉默,“总能先人一步预测到将会发生的事。”他微笑着说道,尽管他心里并不怎么轻松。

这是卡密儿第一次,听到别人对尤利西塞尔三世的评价,日后他还听到过好几次,想到自己的命运,在如此奇妙的机缘下,与那位高尚的国王陛下连在了一起,一股莫名的,想要了解他的心情油然而起。

“先生们,”卡密儿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你们刚才的言论推断,奥尔雷斯似乎处在极大的麻烦中。”他这么说道。

“是的,陛下。”两人异口同声。

“如果国王不在的话。”史列因又补充了一句。

“那好吧,”卡密儿定了定神,又继续说道:“在真正的国王回来之前,我不会让他有机可乘。”

他的语气与刚才简直是判若两人,那份沉着,那份自信,让史列因产生了错觉,因为他原本就长得和尤利西塞尔三世如此相似。

哈尔笛尔用一种极其温和的眼神看着这个年轻人,就如同他望着国王那样,望着他,“您现

在是国王,那么,您也就是我的主人,我的陛下。”年轻的侍从跪了下来。“我听候您的任何吩咐。”

“啊!这真是我的荣幸!”卡密儿激动地扶起他,这是他进到王宫以后,第一次感受到的温馨与信赖。

史列因也认为,让哈尔笛尔来照看这个年轻人,很值得放心,于是他说道:“我该走了,先生们,”他边说边打开门,“我刚才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现在,我就得去应付那位,因为我那个玩笑,而没来打搅我们谈话的人了。”

两人明白他的意思,卡密儿点点头,颇有点国王允许臣子退下的味道与架势,史列因行了个礼,恭敬地退出了房间。

这位近身大臣,的确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且,还为我们新上任的国王陛下,带来了一桩不大不小的麻烦。

正在不久前,“史列因带来了一个蓝色长发的孩子进宫”的消息,传到了罗严塔尔的耳朵里。

“这是自我识字以来,听过的最有趣的事了,一个蓝色长发的男孩子,一个孩子?您能确定,您没看错吗?拉姆依特(Ramit)?”罗严塔尔正在摆弄他眼前的葡萄酒瓶。

“是的,大人。”站在他面前的,正是那位被称为拉姆依特的宫廷内务总管,“千真万确。”

罗严塔尔打开了一瓶葡萄酒,让那暗红色,宛如鲜血一般的液体流进杯子里,之后,他才不慌不忙地下指令。

“盯着他们,看看他想干什么。”从他的酒红色眼眸里,闪现出一股凶恶的光。

那是一种想置对方于死地的眼神。

正如同他所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的那样,他曾经,千方百计想要谋害尤利西塞尔三世。

罗严塔尔?德?奥贝利斯坦,他的残酷与心狠手辣,完全辜负了他贵族的身份与高雅的言行举止。

他痛恨尤利西塞尔三世,但同时又惧怕他的威严,那位年仅21岁的国王令这位几乎无所畏惧的首相退避三舍。而且,十分不幸的是,这位比他年轻几乎一倍的国王,其心狠手辣的程度与他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之前已经知道,尤利西塞尔三世察觉到了他企图勾结邻国的心思,于是,这位无所不能的国王,便起了想要把这位,在他刚即位时的摄政王,积聚了雄厚势力,而且有谋反之心,凡事都喜欢与自己对着干,在自己面前毫无君臣礼节可言,甚至,还会引来亡国之灾

并且,这位尤利西塞尔三世,说得出就做得到。

可以想象,阻挠他这次计划的,是一件如此惊天动地的事,以至于他抛下一切,义无返顾地出走了。

如果硬要说我们的国王有什么缺点的话,那恐怕就是:他还太年轻了。

可惜了这位内务主管的忠诚,他在途中就被史列因给挡了回来,未完成任务的他,还带了一肚子的莫名其妙,和一个极其愚蠢的问题回到了他主人身边。

罗严塔尔不动声色地把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我亲爱的拉姆依特。”出乎意料地,他用一种极为温和的语气说道:“除了哈尔笛尔,您就是最接近国王的人啦。”他转过脸来看着他,这种眼神让宫廷内务主管不寒而栗。

像狼一样的目光,一直刺到人心里,仿佛要把别人的心思,一丝不差地,全部都看穿。

“我是真心地希望,您能够尽您的责任,您曾经发誓对我效忠,我觉得,我能够信任它们,”罗严塔尔用力握住酒杯,终于,酒杯破裂了,他仍用力握着它们,直到鲜血流出来了才罢手。“不是吗?拉姆依特?”他的声音,有一种从极至的彬彬有礼中散发出来的残酷。

“是的!千真万确!大人!”这位内务主管懊恼万分,一下子跪倒在地上,从他的表情上来看,他恨不得现在就能为这位高贵的首相献出生命,以表示他对他,绝对的忠诚。

罗严塔尔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又倒满了一杯葡萄酒,“我很高兴,不过,”他把杯子放到唇边,“还是把您的生命留着吧,亲爱的拉姆依特,它珍贵的很,而且我还用得着。”

说完,他挥了挥手,在等到内务主管退出房间后,他喝光了杯中的葡萄酒,狠狠地把它扔了出去,杯子撞在墙上,粉身碎骨,发出很刺耳的响声。

“尤利西塞尔身边都是能人,而我呢,周遭全是废物!”他很激动,以至于声音有些颤抖。

“您这是在跟谁计较呢,罗塔尔。”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原来房间里还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您说的没错,亲爱的。”罗严塔尔立刻冷静了下来,“奥尔雷斯,不,整个米瑟兰笛尔,总有一天会是我们两个的。”

那个女人揭开了脸上的面纱,露出她娇艳妖娆的脸蛋,她微微笑了笑,这又使她的美,平添了几分。

“现在,”罗严塔而尔走到她身边,给了她一个吻,“拜那个愚蠢的内务主管所赐,我得亲自去一次。回头见,亲爱的塞希莉(Secily)。”

太阳西下,留下一片能让人产生无限思量的橙红色。

奥斯吉利娅斯,就像被倒了橘子水一样,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泽。

国王陛下,大家应该都知道我这里在指谁,此时正坐在卧室的床上,他就这样坐在那儿,任夕阳的残光映在他那俊美的脸上,他的目光静静地停留在,正在为他整理书籍的银发年轻侍从,哈尔笛尔的身上。

这位年轻人,早已感觉到他的目光,而且他还知道,国王陛下有话要问他,只是一直未敢开口,于是,他收起方才一直带着的笑容,换了另外一种和蔼的微笑,回过身去,用他那甜美的嗓音说道:“您需要我做什么,尽管吩咐,我的陛下。”

卡密儿纳闷他为什么能够猜出他的心思,其实,如果他知道哈尔笛尔是已经服侍了如此多,多到连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国君的人,在他年轻的外表下,藏着让人吃惊的年龄,如果他知道这一切的话,那他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虽然他感到奇怪,但是他还是说出了那句他一直想说的话。

“您能告诉我,”刚开始他的声音仍充满了胆怯,但是话一出口,他便胆大了一些,“您能告诉我,那位尊贵的奥古斯都,是位什么样人吗?”

哈尔笛尔听下手中的工作,他回过头,望着自己眼前这位,和尤利西塞尔长得如此相似的年轻人,年轻的侍从是如此地了解尤利西塞尔,所以他并不怀疑自己的眼睛。

“他,卡密儿?德?尤利西塞尔三世国王陛下,”哈尔笛尔温和地笑了笑,打从第一眼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他,他已决定,将他奉献给尤利西塞尔三世的一切,一丝不差的也奉献给这位年轻人。

哈尔笛尔坐在卡密儿身边,继续说道:“他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哲学家,历史学家,钢琴家,还有,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他还是一位文学家,尽管他对此所抱的态度仅仅是娱乐,但我可以肯定,他可以和显克微支相提并论。总而言之,我们的陛下,几乎无所不能,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他所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不允许自己有一丝一毫的遗漏。

有时候他的行为会显得让人不能够理解,不过这也没什么大碍,因为

他总能先人一步预想到事态的发展,帮助对他来说是多余的,担心同时又显得那么的可笑。只是,这一次,”

哈尔笛尔顿了一下,他看看他身旁的卡密儿,微笑着继续说:“我是真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会因为一些鸡毛小事而抛下自己的国家与人民,更何况,在这种非凡时刻。

他……就是米瑟兰笛尔的蓝宝石。”他轻轻地说出这句话。

只是卡密儿没有听到,因为光是他之前所说,就给他带来不可比拟的震撼,他的脑袋一下子垂落到了胸口,像一把镰刀折损了一朵漂亮的郁金香。他只感到羞愧与内疚充斥着他的胸膛与脸庞,红晕泛上脸颊,在残阳照射下,尤为明显,红得就像熟透了的西红柿。

哈尔笛尔察觉到他的心思,他伸手,示意他抬起头,“别担心,我的陛下,您完全可以做得比他更好。”

卡密儿用充满感激的眼神望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尽管他认为年轻侍从的话,对他是安慰大过于鼓励,善意的谎言大过于真心的赞扬。

“您是否想吃点什么东西?我的陛下。”哈尔笛尔瞥了瞥墙上的吊钟,意识到该是吃晚餐的时候了,于是他还未等到卡密儿的回答,便先行起身,做出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姿势。

“我……”卡密儿这才想起自己从早上以来就没有再吃过东西,太多的意外使他应接不暇,根本就没有时间去顾及自己的肠胃了,“我想我只要喝点儿什么就可以了,”只是年轻的国王似乎仍不太习惯他的身份,“谢谢您。”说完,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哈尔笛尔微微弯下腰,鞠了一躬,他知道年轻的国王此时此刻需要些什么,“您是个温柔的人,我的陛下,不过,您该学学,如何摆弄国王的架子,否则,穿邦是早晚的事。”

卡密儿的脸再一次涨红,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哈尔笛尔再一次行礼,打开门退出了房间。

待到他离开房间之后,卡密儿方才松了一口气,他觉得浑身无力,一下子摊倒在床上。

天鹅绒的毛毯十分柔软,香气充盈着卡密儿,迷人的香气,催人入眠。卡密儿闭上眼睛,还未来得及把今天猝然发生在他身上的离奇事回想一遍,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过了多久,卡密儿醒了过来,他定了定神,环顾四周,在确认了自己并不是在做梦之后,莫名的

恐惧与紧张又油然而升。

卡密儿刚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他在一只漂亮的鸟儿的引导下,走进一间奇怪的屋子,屋子里坐着一个奇怪的人,光线很暗,正当卡密儿想上前看清楚那个人的脸时,他就醒了,梦的痕迹异常清晰地留在他的脑海里。

惟独那间屋子的模样他怎么也记不起来,好象它从他的程序中删除了一样。

卡密儿并没有太介意,他走向窗户,太阳此时已经完全沈在地平线以下,站在落地窗前,海牙城被笼罩在一片灯火中,天空呈现一片灰色的蓝,大大小小的夜市开始熙攘起来,一切显得如此祥和,宁静。

卡密儿带着充满喜悦与不可思议的眼神望着这座城市,这座他成长的城市,21年,他都从未试过,像这一次,在高处将这座城市的繁荣尽收眼底。他禁不住想起,这个国家的国王,尤利西塞尔三世也一定不只一次地,像他今天这样,怀着未知的心情,从这里望着他自己的城市,看着他从不安走向宁静,从破乱走向繁荣,从弱小走向强大,而他自己,则付出了凡人不可想象的辛劳与智慧。

卡密儿有些激动,不安与紧张又一次消失了,他眼前所见使他下定决心,即使是他这样一个局外人,也有义务保护尤利西塞尔三世辛苦孕育出来的孩子――奥尔雷斯。

卡密儿推开落地窗,微凉的晚风拂过他的脸颊,吹起他的发丝,不远处耀眼的灯火映在他的脸上。

“今晚风大,以您现在的体质,会着凉的,陛下。”

突然从卡密儿背后传出来一个声音,表面上充满了无懈可击的友好与关心,暗地里却危机四伏。

卡密儿似受了惊吓的鸟儿,一下子转过身,无法掩饰脸上慌张的表情,汗珠自额头上滴落。看着他的表现,对方似乎已经露出得意的胜利后的笑容了。

“晚安,陛下,”来人不是史列因,也不是哈尔笛尔,而是相对前两者,最大的敌人,“罗严塔尔,向您请安了。”

听到这个名字的卡密儿,差点没有立刻摊倒在地,他在毫无心理准备,并且身边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与这个他道听途说来,最擅长玩弄权术,奸诈,狡猾,天不怕地不怕,惟独怕尤利西塞尔三世的弄臣,对峙了。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卡密儿开始后悔,后悔自己的不自量力。

年轻的代理国王陷入麻烦中了,正如我们所见到的那样,而

我们年轻的侍从现在在哪儿呢?

先暂且不提他,反正后来他总会出场的。

此时此刻,在海牙城中心区外很远的郊野。

天黑了,城外的森林深处成了连勇士都不敢涉足的恐怖地带,穿过森林,便是蒂努薇儿河域,那里是一片荒野,长满齐腰的杂草,这里,便是奥尔雷斯公国的南部边界,蒂努薇儿河南岸,就是无人管辖的罗德丝山脉。

一般人都不敢走这条路,因为有关这片森林的恐怖传闻并非空穴来风,曾经就有个商队进入森林,再也没有回来的事例,偶尔也会有一,两个幸存者,但是他们则是带回更骇人听闻的:“那里有吃人的树精!”“那是受了诅咒的森林!”之类的,层出不穷,五花八门,总而言之,它们都让奥尔雷斯公民对那片森林退避三舍。

然而,偏偏还是有人去犯这个禁忌,那是一人一骑,骑者戴着遮掩面目的大帽子,单手握着缰绳,骑在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上,丝毫不理会令人毛骨悚然的传闻,在黝黑的森林里驰骋。

“再加速!捷影!”骑者没用马鞭,代之以言语下指令,显然,他想尽快穿过森林。

马儿听得懂他的话,跑得更快了,像一条白色的影子,疾风,如同利刃一般,滑过他的脸颊,呼呼作响,终于,压到他额头的帽子被吹飞了,如丝般的长发似流水飞泻出来,那种独一无二的冰蓝色,即使是在月亮照不到的黑暗里,也泛着一层荧光。

忽然,他似乎听到某种声音,就像是听到某种暗号一样,他扯了扯缰绳,放慢了速度。

“是他。”骑者自言自语道,一边露出满意的笑容,他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

马儿再一次如同离弦之箭,飞奔出去。

就在不远处的黑暗里,似乎有几十双眼睛,正在盯着这个入侵者。

捷影不

那次回家乡,在村里到处走走,曲径通幽处,一堵和村史一样古老的残墙颓壁横在眼前,用手去摸,仿佛触到了岁月深处,不由泛起许多沧桑之慨。

  凄冷的清泉映着同样凄冷的月光。在凄冷的二胡声中浮想翩翩,有一种深深的感动。

  第一次读到长烟落日孤城闭,羌管悠悠霜满地,辨不清是悲怆还是悲壮,只觉得美,一种极致的美,不敢靠近的美。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仿佛一个绝望的美人,冷艳逼人。

  马上瑟琶关塞黑。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激越中的苍凉,凄厉逼人。

  千里孤坟。明月夜,短松岗。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战地黄花,如血夕阳。

  “五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夜晚……老年人回忆中的30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30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张爱玲以出奇的冷静和淡漠,不经意间便营造了一份苍凉之美。

  人生的凄苦与景物的苍凉一样,都可以诗化成美,让我们时时感动,深深感动。拥有一颗诗心,真好!

  人生,其实是一个选择的过程。

  选择的后面往往是遗憾,但我们必须选择。

  两个人走进麦田。只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摘取最大的麦穗。其中一人不知不觉走到了尽头,两手空空,失去了选择的机会。另一人摘下了麦穗,但他很快就看到更大的麦穗,他选择了,也遗憾了。

  有两个蜗牛,各选择一棵树爬上去。显然,爬得快的不一定爬得高。人们注重的往往是结局--谁爬得高,而不是过程--谁爬得快。两个蜗牛不可能知道哪棵树更高,但它们必须选择,它们选择的出发点,便是自己的位置,位置选择了它们,它们选择了道路。

  我们常常说不清楚,是命运选择了我们,还是我们选择了命运。只能说,选择就是命运。

  真善美是事物的三个方面,并非一个整体。美也可以是不真不善的,比如塑料花、罂粟花。森林里那些美丽的毒菇,还有蒲松龄笔下的诡秘之美、狰狞之美。

  外国有个画家以画艳尸名世。他在塑造美女之死时有一种虐杀的快感。人们并不因其邪异而抹杀其作品的艺术魅

力,苟且称之为残忍之美。

  邪恶也是一种心理需求,比如罪恶快感,也具有一种美。畸恋、婚外恋、所有反道德的情爱,其稳秘之美、乏善之美,对某些人来说,更具诱惑力。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坏“,也是美的另一面。

  劝世贤文有“敬人如敬己“之句,不少人只理解为“像尊敬自己一样尊敬别人“,我认为还有另外的意思,尊敬别人,自己也得到尊敬。

  “敬人“不能曲意,也不能盲目。其实,只要你不狂妄自大,你会发现许多人都有某些方面值得你去尊敬。

  “敬己“不比“敬人“容易,也不比让别人尊敬自己容易。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可敬,除了各方面的表现,还要有“慎独“的功夫,不欺暗室不欺心。

  敬天地以重环保。敬父母以正人伦。敬宗教以存善念。敬社会以守法规。敬生命以惜万物。敬花木以悦性情。敬君子以泓正气。敬小人以化邪心。

  “如果你遇到一个温柔无比的妻子,你将是一个幸运儿;如果你遇到一个蛮横的妻子,你将成为一个哲学家。“人们把苏格拉底的这句话视为戏言,我却认为是至理。假如你在社会上受到伤害,妻子的温柔抚慰可以化解你的痛苦,使你重新振作起来走向社会。假如你受到妻子的伤害,你连可以倾诉的人都难以找到。任何伤害都有比不上妻子的伤害更使人感到人生的孤独无助,感到人生的痛苦。而孤独和痛苦,正是对人生进行形而上思索的温床。

  当你对某个人心存不满或与某个人有点龉龃时,冷静想来,有可能是你不够宽容。

  在好多时候,宽容是不亚于正直、善良之类的美德。

  善良的人不一定宽容,善良主要是同情弱者,悲天悯人。他对那些不需要同情、怜悯的人,有可能横挑鼻子竖挑眼,斤斤计较。

  正直的人不一定宽容。正直主要是正义感强,是非分明,言行率直。他也有可能尖酸刻薄,苛求于人。

  宽容的人如果缺乏正直之心,也容易流于糊里糊涂的老好人,善恶不分,是非莫辨。

  水至清则无鱼,说的是宽容之道。动辄割席断交,我不敢苟同。

  好多时候,语言是多余的。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好多时候,语言是不可信

的。甜言蜜语,山盟海誓,转眼间灰飞烟灭,反目成仇。

  恋人间脉脉含情的凝眸,胜过千言万语。

  埋头苦干的人,往往有专注、执著的目光。

  有思想、有内涵的人,往往有睿智、深沉的目光。

  高明的领导者往往不易为语言所左右,他懂得观察别人的眼睛,也想信自己的目光。

  许多人用这个题目写过文章,但我仍然认为有写一写的必要。

  喜欢是浅层次的好感,不具备强烈的排他性;爱则不然,爱一个人,也想独占这个人,其副产品便是嫉妒。

  在男女之间,除了爱与喜欢之外,还有欣赏和崇拜。欣赏是对岸的风景,可以只观其一点,不涉其它。欣赏接近于喜欢。喜欢是近距离的欣赏,可以平视,也可以俯视。崇拜比欣赏更需要距离,对方不是在天上,便是在峰巅上,你只能仰视。

  喜欢是清清浅浅的小溪,可以一眼见底。喜欢一个人也不羞于让对方知道。也因其清浅,渗进一点异物,喜欢便不复存在了。

  爱是大海,深不可测,包容一切。

  喜欢一个人,会去计较对方的缺点,而爱一个人,却看不到对方的缺点。

  喜欢、欣赏、崇拜,都可转化成爱,但爱一旦不存在了,就无法还原为喜欢、欣赏、崇拜。

  喜欢的反义是讨厌。爱的反义不是恨,恨只是爱的延续,爱的反义是淡薄。

  颗粒饱满的稻穗是低着头的,只有空瘪的稻穗才昂着头。

  有份量的东西总是沉在深不可测的水底,只有轻飘飘的东西才浮在水面。

  我实在找不到有什么品德能比谦逊更容易获得人家的好感和友谊。

  谦逊必须有谦逊的本钱。谦逊的本钱与骄傲一样。没有一点本钱的“谦逊“其实不是谦逊,只能叫“自知之明“,这类人比那些自傲得莫名其妙的人可爱得多。

  谦逊的人虽然知道自己之所长,但更知道自己之所短。

  有些人心里自傲得不行,却装得很谦逊。这些人比自傲得表里如一的人更讨厌。

  就像自认虚伪的人并不虚伪一样,自诩谦逊的人也不谦逊。

  自傲的人其实是很吃亏的。他与谦逊的人取得同等成绩时,前者得到的往往是妒忌,后者得到的往往是尊重。

人,你要淡忘。因为你帮助他时已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你不必去记得对方欠你一份情。如果他值得你帮助,你帮助了他,这件事就已完成了;如果你后来才发现他不值得你去帮助,你对他的帮助已成为过去式,你又何必对此耿耿于怀呢!忿忿不已,只会破坏自己的心情。

  如果昨天你取得了引以为豪的成绩,今天最好把它忘得干干净净。昨天的成绩只能证明昨天,不要让它成为包袱,成为骄傲的资本。在今天,还要以从零开始的心态去做你要做的事,不要生活在过去成绩的光环中,还要有意识地避开“马太效应“。撇开昨天的成绩,也许你会发现,其实今天的你并不比别人出色。这样会使你懂得谦逊,也会激发你努力去创造明天的辉煌。与人有点龉龃时,淡忘会使你宽容。如果你有一段耻辱、失败的经历,你更应把它当成昨夜的噩梦,交还飞逝的时光。不要让昨天的经历阴影着今天。

  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也不必过分铭记。淡忘,会使我们活得轻松、洒脱。

  当然,有些东西是不能淡忘的,比如责任、承诺、经验教训、别人的恩惠等。

  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要别人知道自己,了解自己,其实很难。

  了解别人,不外听其言,观其行,察其色,再加以揣测。谁能真真正正地了解另一个人?道貌岸然者不乏高尚之言行,倘若揭开其心里底蕴,也许便无高尚可言了。

  “人不知而不愠“,实是一种高境界。如果你对狗苟蝇营深恶痛绝,靠真才实干得到上司的器重,却被误解为你采取了卑鄙手段;如果你注重操守,却因偶然的巧合涉嫌不光彩的勾当;如果你才华横溢却时运不至,你的上司有目无珠,这时候你能不愠吗?

  其实孔圣人也未必能做到“人不知而不愠“,他会见一位行为不检的女人被弟子误解,

  不也猴急万分、指天斗誓吗?

  许多人明知“渴时一点如甘露,醉时千杯不如无“,却偏要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

  “四点九“与“五“相差几何,却一被压抑为零,一被上升为十。

  这不足取么?非也!这是一个淘汰、砥砺的过程。倘若你在“四点九“之时便得到承认,也许你就固步自封了。在你被压抑为零时,你有可能心灰意馁被淘

汰掉,更有可能通过不断积累获得突破。在弹性限度内,压得越紧,反弹越大。

  距离创造了美,不知多少人说过了。距离给人以安全感,则是比较新鲜的话题。其实,这是在拥挤的都市、仄迫的现代生活中产生的。马路上,车水马龙;单位里,脸对脸背对背;楼道中,无缘对面不相识;邻里间,“卡拉OK“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我们在摩肩接踵中各自筑起心灵的篱笆。

  然而,如果你有过在人迹稀少的荒凉之地独自一人的经历,比如大漠、密林,比如在某个僻静的小山村中的一所寂寞的校园里,你就会为一个同类的并肩而立、携手而行、促膝而坐或胝足而眠而欣喜,你会感受到来自同类的温暖,你会体味到距离给人的不安全感。

  身体的距离,常常与心灵的距离成反比。

  在舞台上,唱主角的毕竟是少数,倘若大家都争当主角,哪岂不乱了套!

  在社会的大舞台上,也是这样。

  演好配角,不是甘于平庸,而是一种本份,一种高尚的品质,无私的奉献。

  演好配角,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寂寞乃人生一大境界。

  有个女孩去当伴娘,打扮得花枝招展,抢了新娘的光,得到的不是喝采,而是嘘声。

  配角和主角相映成趣:成功的主角和成功的配角便是各司其位、各尽其职,配合默契;不成功的主角会反过来陪衬成功的配角。

  有两个文学爱好者来找我闲谈,其中一个不断地自我表现,尽情地卖弄自己的浅薄;另一个似乎没什么表现,只是偶尔插上几句。给我留下好印象的,却是后者。

  有位朋友在某报社工作,被分配去接编一个当时很不受重视的版面,他也成了这个报社不起眼的小角色,常常被忽略。然而,经过一年多的苦心经营,他的版面脱颖而出,深受读者的喜爱,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去年底,成了这份报纸征订广告的一块招牌。

  放弃有放弃的理由,不放弃有不放弃的理由,就看如何客观地认识自己,准确地把握实际。

  爱情是最不可强求的东西,强扭的瓜不甜。倘若某女对你的痴情嗤之以鼻,对你的追求烦不胜烦,你根本就不是她感兴趣的那类人,不管你如何“精诚所至“,也只能是一厢情愿。这时候,你还不肯放弃,还要把自

己的尊严放在石榴裙下任其践踏吗?

  某作家成名之前屡遭退稿,有可能是编辑的势利,而他确实具有潜质,他的作品确实能打动读者。这些,你有吗?如果你自恋倾向严重,自我陶醉,当局者迷,你不妨请几位朋友来当你的读者,分析你的潜质。写了十多年的稿,你的作品仍坚守在一般初中生的作文水平,不肯向前挪动一步,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放弃,无疑是十分痛苦的,它意味着对自己过去的努力和积累的否定,它意味着又要从零开始。但是,适时的放弃也是明智的,它给你重新选择的机会。

  对于已经付出了巨大努力、还有一点希望的人,在放弃之前,我也要劝一声:朋友,再试一次!

  幸福与痛苦一样,只不过是一种感觉。

  “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这句话可以说对,也可以说错。美满、温馨、和睦,也许是幸福家庭的共同特征,但其生活状况却各不相同。有些各方面都显得很优越的家庭,在外人看来是幸福的,但是否真的幸福,只有其成员才有发言权。清贫的家庭也可以是幸福的,但如果家庭经济极为困窘,连饱暖都难以维持,是幸福不起来的。即使纯粹精神上的因素,确有过幸福之感,也会是短暂的。幸福的火花,很快就会被生命的基本需求难以满足的痛苦所扑灭。

  为了追求理想,追求真理,宁可放弃舒适的生活去历经磨难,甚至献出生命,这些人是幸福的。

  对幸福期望值过高,有可能是一种不幸。

  幸福可以很平淡:恋人温柔的凝眸,朋友真诚的问候,风雨夜归时默默等候的一窗灯火,同事间彼此善待而掠过心头的暖意,疲倦时的一杯热茶……

  拥有一颗平常心,真是幸福!

  人缘好的人不一定是正直、真诚的好人。好人不一定有好人缘。

  人缘好的人有些是因为圆滑,八面玲珑,善于交际,懂得应酬,逢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甚至耍手腕、玩花招,观颜察色,见风使舵,善于伪装。

  人缘好的人有些是因为随和。随和不是随便。随便是纵容自己,随和是宽容别人。对自己缺乏约束,言谈举止粗枝大叶,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全不顾别人的反应,是很讨人厌烦的。随和是温和、婉和。温和使人感到亲切,乐意接近。婉和是说话委婉,讲究方

法方式,批评他人或提不同意见时不粗暴生硬。

  也许你认为正直的人应该棱角分明,真诚的人应该直言不讳。但是,如果你不想圆滑,又想拥有好人缘,你只能选择随和。

  梦绕魂牵的恋人提出分手,沉重的绝望压迫着你的胸口。你希望这是一场梦。梦里恋人翻脸无情翩翩而去,醒来时却见她风情万种投怀送抱。多少回梦里凄风苦雨,醒来时却是丽日和风。

  当巨大的幸福笼罩着你时,你昏昏然,以为自己是在梦中。环顾四周,明晃晃的阳光告诉你,正如痛苦不是梦一样,幸福也不是梦。

  人生又是梦。一切香艳都会凋谢,一切繁华都会衰残,成败得失如过眼云烟。如果你懂得这一点,你就不会不择手段去争名夺利。

  时间是一位公正的裁判。当你痛不欲生时,它告诉你,超脱一点吧,一切都会过去的;当你得意忘形时,它对你说,冷静一点吧,一切都会消逝的。

  走对一百里并不重要,就怕踏错一步。

  路程百里半九十,最后几步是关键。

  人生之旅没有回头路可走。许多人在走近生命尽头时,回首平生,觉得走了不少弯路,便假设“如果重来一次“,遗憾的是,假设只能是假设。

  攀上峰巅的路,总是险道。

  攀山路的人即使累倒在半山腰,也比走在坦途上的人站得高望得远。

  有人一步不慎,失之千里。

  有人太小心翼翼,走路如履薄冰,失去了许多生活的乐趣。

  有人步履匆匆,直奔主题,忽略了许多值得欣赏的景色。

  有人轻装上阵,步伐轻松、快捷;有人总背着沉重的包袱,不肯舍弃什么,因而举步维艰。

  有人固步自封。有人徘徊不前。

  只有闯过“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才能领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

  机遇是一个转折点,是一个契机。

  机遇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不要夸大机遇的作用。机遇不等于成功。对机遇消极的等待无异于守株待兔。

  当然,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幸运儿,命运不可能绝对公平。有人仅仅拥有一次机遇便一路顺风抵达成功的彼岸,有人终其一生积极进取却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

  但更多的时候,机遇是在不断求索中一次不

经意的发现,是丰富的积累之后偶然找到一个突破口,是埋头耕耘者得到一次意外的收获,是“众里寻他千百度“之后“蓦然回首“的惊喜。它看似突而其来,其实它一直潜伏在默默的追求之中。

  顺境是机遇。逆境也是机遇。逆境是砥砺意志磨练才干的机会。

  对机遇的追求,是一种信念。对机遇的发现和把握,是一种本领。有人在机遇降临时却视而不见,有人抓住了机遇却又让它像泥鳅一样溜走。机遇稍纵即逝。

  机遇是打开成功窗口的快捷方式,但绝不是唯一途径。

  当你错过了这班地铁,不必回首,便无所谓失落。不要嗟叹已经过去的遗憾,把目光投向未来,你的眼睛又写满了期待。只要希望还在,你就不会悲哀。

  当你走出雨季,不必回首,便无所谓沧桑。不要去管泥泞上的足印歪歪斜斜,滑倒的地方血迹斑斑,留给过去的只能是背影。

  当你走过了歧路,不必回首,便不会自怜自叹。当你踏上了大道,你已经跨越了自己。脚下的路还很长,摆脱昨天的阴影,把悔恨化为进取的力量。既然输却了过去,便好好把握现在,去赢取一个未来。

  当你走过了辉煌的时光,不必回首,便不会患得患失。灿烂是你,平淡依然是你。真正的强者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平凡。如果你紧紧瞪住篮中之果,你便会耽误下一个收获的时光。把过去的成绩当作包袱,你就会举步维艰。海燕留恋飞过的小岛,便不可能飞越大海。在平淡中重新起步,轻装上阵,以怡然宁静的心境去拥抱向你走来的日子。

  步入青年的行列,我们都希望自己告别幼稚,走向成熟。

  成熟既是岁月的馈赠,也是一种修养。它往往在你经意与不经意之间悄然而至。自以为成熟的人并不成熟。

  成熟不仅懂得该干什么,而且懂得不该干什么。成熟懂得舍弃的艺术。人生不能只有拥有而没有舍弃。成熟不会因一时之得失或喜或忧,因而拥有一个怡然宁静的心境。

  成熟不仅懂得该说什么,而且懂得不该说什么。成熟懂得沉默的艺术。成熟的沉默不是冷漠,而是恬静;不是故作高深,而是谦逊、倾听。

  成熟并非与单纯无缘。成熟的单纯不是简单、幼稚,是白云更白,清泉更清。如果没有单纯,成熟就会沦为:

或老于世故,或麻木不仁,或心理衰老,或精神颓丧,或看破红尘……

  朋友,不要辜负岁月,让我人在应该成熟的季节拥有成熟的风韵。

  年轻是清清澈澈的小溪,是纤丽淡雅的野菊,是早晨一缕清纯的阳光,是初春一颗鹅黄的新芽。

  年轻有时并不美丽。

  年轻往往伴随着幼稚:把执拗当成执著,把自负当成自信,把简单当成单纯,把武断当成果断,把颓废当成时髦,把幻想当成理想,把飘浮当成飘逸,把缺点当成个性,把浪费当成大方。

  年轻常常成为借口:冲动是因为血气方刚,失败是因为缺乏经验,忧郁是因为情感丰富,脆弱是因为未经磨难,肤浅是因为胸无城府,轻薄是因为浪漫多情,好高骛远是因为追求卓越。

  年轻往往意味着偏激:把成熟视作圆滑世故,把谦和视作平庸俗气;受到一点伤害便怨天尤人,看到一点丑恶便愤世嫉俗。

  年轻是一种财富,也是一种不足。

  年轻是蓬勃的朝气,是灵敏的反应,是潇洒的风韵,是豁达的胸怀,是乐观的态度,是勤奋的精神,是不懈的追求……年轻是一种心灵。

  年轻是诗,不是梦。年轻是疑问,不是错误。年轻是经历,不是结果。年轻是播种,不是收获。年轻是温柔,不是冷漠。

  沧桑不是额际的皱纹,不是脸上的风霜。沧桑是心灵的厚茧,是情感的疤痕。

  沧桑不是麻木不仁的表情,不是淡漠无神的目光。沧桑是一种厚实的积聚,是一种深刻的底蕴,是不可估量的内涵。

  沧桑不是沉重的步履,而是深深的屐痕。

  沧桑不是贴在额上的标签。沧桑是内心的张力,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胜不骄,败不馁。

  沧桑是阅历,是丰富的生活体验,是透彻的人生感悟。

  沧桑是世事洞明,是人情练达。拥有一份沧桑,便拥有平淡和洒脱,拥有持重和从容。

  沧桑是磨难,更是历练。

  自以为沧桑尽历的人,不配谈沧桑。真正饱经沧桑的人,不谈沧桑。

  乐观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天真。豪放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鲁莽。自信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自负。卓越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狂妄。随和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平庸,痛苦与沧桑并存便不失

  有人在瞬间成名,也许使人觉得名如浮云。

  有人在瞬间死去,也许使人觉得生如尘土。

  宗教的顿悟,艺术的灵感,是一瞬间。

  瞬间的顿悟,离不开长期的禅思。

  瞬间的灵感,离不开长期的积累。

  静止的繁星景观,我们司空见惯,哪里比得上流星瞬间的辉煌?

  花期长的花卉,即使再鲜艳夺目,也会让我们熟视无睹,而昙花一现却惹得人们一睹为快,叹为奇观。

  一念之差也是瞬间的事。瞬间的失足铸成了千古遗恨。

  有些人因抵不住瞬间的诱惑而陷入罪恶的深渊。

  瞬间的转念,使一些人崇高,一些人堕落。

  人,常常处在这样一种两难境界:苦恼的时候,我们觉得时间冗长度日如年,欢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

  我们想享受欢乐的人生,又希望生命绵长。

  在茫茫的时空中,一百岁也不过一瞬。

  瞬间使我们懂得珍惜,使我们想方设法提高这一瞬间的意义。

  如果生命没有止境,那么人的价值便无限稀释,不断趋近于零。

  人不能轻视瞬间,往往在某一瞬间就决定一生的轨迹。

  人生是由一个个瞬间构成,瞬间是你一生的缩影。

  好人不一定伟大,但一定崇高。

  好人不会一边责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边不择手段巧取豪夺。

  好人不会以好人自居,不会动辄拿自己的闪光点去比别人的阴暗面。

  好人的“人“字两笔,一笔叫善良,一笔叫正直,缺一不可。缺少正直的善良常失之于弱,在强暴面前噤若寒蝉。缺少善良的正直往往失之于暴,在悲剧面前无动于衷。

  “老好人“不是好人,真正的好人不喜欢“和稀泥“。人情练达而不圆滑,世事洞明而不世故。

  没有朋友的人不是好人,没有敌人的人也不一定是好人。

  安守本分的人仅是常人,未必是好人,如果在坏人为非作歹的时候明哲保身,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袖手旁观,难道是好人吗?

  好人应该嫉恶如仇,应该古道热肠。

  位置就是命运。人一生下来,就已放在不同的位置上。

  位置是起点,也是终点。我们跋涉千里,追求一生,其实

不外在寻找自己的位置。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说的也是位置。

  从低处走向高处,要耐得住跌打滚爬,要有毅力。还要坚信这一点:那些站得比你高的人,其实就是在你目前这个位置上登上去的。

  位置的上升,有人是攀,有人是爬。表面看来,攀和爬没什么不同。仔细一想,才知道攀的是人,爬的是狗。

  一个人不可能总是向上发展,也不可能总停在一个位置上。

  你要能从低处走向高处,也要能不失体面地从高处退下来,这需要豁达和洒脱。你不能恋着你的位置不愿走,不能等到后来者把你挤下来,挤到尴尬的位置上。

  太阳的辉煌,使人无视它的黑子;月亮的皎洁,使人忽略它的荒凉。

  我们膜拜名人,往往只知其功绩;我们崇拜明星,常常只见其绚烂。

  整体的完好能够掩盖局部的缺点。

  发现别人的缺点容易,发现自己的缺点困难。

  指责别人的缺点容易,赞美别人的优点困难。

  有些人优点掩盖了缺点,有些人缺点掩盖了优点。人们对成功者多为溢美,对失败者总是挑剔。其实成功者并非无一不好,失败者并非一无是处。

  缺点是相对而言的。这个人身上的缺点,在另一个人身上可能是优点。你所说的优点,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缺点。

  我们要听取别人批评,改正自身的缺点。但如果对别人的批评不加选择全部接受,那又是一个缺点。比如,一个僵化保守的人批评你不安分,也许是因为你有朝气有活力。

  好多时候,个性连接着缺点。个性强的人,缺点也明显。

  似乎没有任何缺点的人,往往有这样一个缺点,缺乏个性。

  有人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每日里风风火火,忙忙碌碌,你也许会羡慕他的生命充满活力。可他却说,他活得好累好累。

  也有人无所事事,却没有悠然自得之态,神情沮丧,百无聊赖,慨叹虚度年华生活平淡乏味。

  这些人都无法享受平静之趣。

  平静是淡淡的花香,是静静的月色,是薄薄的细雨,是云淡风轻。平静的日子不是一潭死水,是“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波澜不惊而澄澈甘纯的一潭幽泉。

  平静的日子源于平静的心。有的人过着平静的生活,

可内心却阴风冷雨;有的人生活里波澜起伏,可他却心如止水,守住那一份平静。平静是一种洒脱。

  或黄昏,或清晨,端一张椅坐在户外,怡然地呷一壶清茶,随意地翻一本杂志,或看白云片片,或听鸟语啁啾,谁说平静不也充满情趣呢?

  平静的日子是学习和思考的好时光。对于忙碌的人,平静是一种休整;对于空闲的人,平静是一种积累。

  完整的人生应该有松有紧,时动时静。

  随意是透明的小溪,迈着轻盈的步履,唱着欢快的歌,自由地游荡。刻意是忠于职守的堤岸。如果没有堤岸,小溪就会流于肤浅,流于放荡。

  随意是有圆有缺的月亮,它昭示着人类的悲欢离合、成败盛衰。刻意是圆满的太阳,它启迪着我们不要抱残守缺,要矢志追求完美。

  刻意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随意懂得凡事不能强求。

  当你尽了最大的努力仍收获失败时,你要随意。

  当欢乐的篝火熄灭,当节日的烟花凋零,当空虚袭上心头……你要有刻意追求的东西,让心有所依。

  没有一定的刻意,随意不可能真正拥有欢乐。没有一定的随意,刻意永远是沉重的包袱。

  沉默是最丰富的表达。最高的技巧是没有技巧。最出色的表现是没有表现。

  默默无闻不失为一种潇洒,不怕被人遗忘往往是一种豁达。

  你无需哗众取宠,无需靠别人的眼光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用不着疲于表演。引人注目虽然是一种光彩,充当观众却是一种福份。

  在人生的舞台上,你不必争当主角。充满配角,只要自然,真实地表现自己,往往比虚浮的主角更能给人以好感。

  炫耀是过份的自我表现。

  无需炫耀,炫耀往往只能暴露自己的轻浮浅薄。

  毫无保留地炫耀,即使才华横溢,成绩卓著也只能有暂时的辉煌,而没有长久的魅力,也没有回味无穷的韵味。

  我们宁可做一个一次只能打一桶水的小井,不做把所有的水都敞露在人们面前的池塘。人们不能量出井的内涵,却能测出池塘的容量。

  不但把肚里的料都抖给人看,而且把七分说成八分,那不是炫耀,而是吹牛。牛皮迟早是会爆裂的。

,一点点成绩就拿给人看,也是颇费时间和精力的。把时间的精力用于炫耀,难成大器。

  拿微不足道的东西去卖弄,得到的不是尊重,而是轻视。

  起初是一只,试探似的,长长地尖叫一声,便霍然而止,仿佛是一把尖刀把静谧的晌午划破了一道窄窄的口子。

  接着,它们的叫声便像从那道口子挤出来,尖厉、刺耳。

  最后,嘈杂一片,分不出究竟有几只在叫。东西南北,漫天盖地都是它们的声音。仿佛这世界是它们的了。

  它们好象是太阳的啦啦队,为毒毒的骄阳呐喊助威。太阳似乎受到鼓舞,把白晃晃的光芒乱射。天气显得愈加闷热难耐了。

  我讨厌这声音,便寻找一些理由为它们开脱,以减少心底的烦躁。

  它们也许太快乐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歌唱。

  它们也许太愤怒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吼叫。

  它们也许太痛苦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倾诉。

  它们是在寻求理解。

  它们是在表白爱情。

  然而,我终究讨厌它们,因为它们的浅薄。

  真正深刻的快乐、深刻的痛苦和愤怒,都是无法说出的。

  深沉的心不苛求理解。

  真挚的爱不需要山盟海誓。

  它们叫着:“知了--“

  也许因为它们一无所知,它们才会这么叫,无知才会狂妄。

  后来,一位老人告诉我,它们是一群聋子。

  它们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自然也不知道它们的声音是如何刺耳,如何令人生厌。

  它们使我明白:惹人讨厌,是因为缺乏自知。

  垃圾堆上,蹲着一只石狮子。

  或者说,在一只石狮子身边,人们倒着垃圾。

  还可以说,这只石狮子,像垃圾一样被废弃了。

  不管怎样说,这只石狮子依然叫做石狮子。

  不管怎样说,都在说明这只石狮子已经是落拓了。

  我喜欢端详着这只石狮子,寻觅着以前它雄踞于名门望族的门首之上那耀武扬威的痕迹。有时寻着了,有时觅不到。

  寻着了与觅不到,取决于我当时的心境。石狮子依然是石狮子。石狮子没有变。

  有时觉得石狮子威风不减,仍然

睥睨着熙熙攘攘的滚滚红尘和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蹲在垃圾之上与踞于豪宅门首有何不同呢,在藐视一切的眼睛中?

  有时觉得石狮子的威风是不真实的。石狮子不过是一块石头,徒有狮子之形,没有狮子之威。现在是这样,以前也不外如此。几百年的光阴似乎并不能带走它什么,改变它什么。几百年不过一瞬。对于一块石头而言,对于漫无边际的时空而言,几百年与一瞬实在没有什么不同。

  人们以前在石狮子身上看到威风,那威风是人们自己的心生出来的,自己的眼睛长出来的,与石狮子无关。

  石狮子永远是石狮子。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沧桑与它无关。变幻的是落在它身上的目光。

  有时还能在石狮子身上觅到一种振奋精神的东西,那大概可以用“不为环境所屈服“之类的语汇来命名。其实,说穿了,那不过是我心理上或潜意识中的需要。石狮子身上并没有这些东西,是我把这些东西投射到它身上去,再由它反光或回声。

  不管我怎样看待它,石狮子沉默不语。不管我怎样说它,石狮子沉默不语。现在我拿起笔来写它,沉默不语的依然是石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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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总是不带着一丝忧郁的色彩,我独自一人徘徊在命运转轮的彼岸,看着悠然飘走的花和叶,界山仙境就在我的目光所能遍及的地方。   界山仙境是世间法力高强的贤者所居住的高山城市,拥抱在顶着白色皇冠的雪山之中。得源于光之神的伟大赐福,这里虽地处界山之颠,却仍四季如春。整个城市与外界完全隔离,没有尘世的喧嚣。水晶之花飘遍了这个美丽的国度。无数的圣灵在界山中此起彼伏,闪烁炫目的光环。圣灵是界山中法术的源泉所在,世人皆有圣灵,当圣灵达到可以独立出形态时,变成为了魔法。魔法风拂过,唱着空旷渺茫的歌声;幻境水流远,演绎和谐清脆的旋律――。   这里有着地界所没有的和平,生活在这里的贤者们恐怕让仙人也为之羡慕不已。   我是谁,来自梦一般奇幻的初生水晶中,包裹着鲜花与枷锁而生;   我是谁,站在上空大胆地窥视世界的祥和,却不会被贤者们发现;

我是谁,吹着诗化的长笛,日夜吟诵日光与月影传唱不息的歌谣。

我站在哪里,这样宁静――我站在界山仙境中央的仙都灵麟城的塔楼上俯瞰世界。如果说界山仙境山颠的国度的话,那么仙都灵麟城便是这国度上空漂浮的一座空中堡垒。我是仙都灵麟城的三大城主之一,我是祈夜,仰望苍茫天空,祈祷夜的来临。   黄昏中的灵麟城涂抹上一层轻描淡写的惬意,是金色的光华,糅合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使我这般陶醉。还是平时忙碌的冥想今日暂停,使我身心倍感舒畅呢?无论怎样,姑且让我一人享用这无边的仙都城吧!   仙都城是由光之神伟大的意志所构建的一座空中城池,与界山仙境仅以东南西北四方的光桥相连。   城的外围是由城主每日在天空殿中冥想的圣灵所构成的结界,像一面坚固的水晶墙,反弹开来自外界的邪恶力量,同时为界山仙境提供运转的能量。不同的圣灵产生的结界效果会完全不同,就好像我的圣灵是圣焰凤凰,产生的会是金色透明的屏蔽,如果换作某个邪恶之灵的话,结界将说不定会变成恶灵缠绕。   结界的内部又分为外城和内城两部分,外城是居所。城中居住的是仙都城祈夜、铸异两位城主和界山仙境的五大法师。我代表光之召唤的最高

水平和最精致光旋律的演绎者;铸异则更精于魔阵的排布;本来还应该有一位――宿已,他是前任城主的转世,因而地位更为尊崇,只是他太执迷于最高层的黑暗法术――镇魂术的研习,很久以前便被界山的贤者驱逐处出境。五位大法师中有四位是来自界山仙境4个部落中的法术高手,负责守卫灵麟城。另一位则是负责处理城主离开时整个仙都城大小事务的执法大法师。仙都城虽于界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执法系统上却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体系。因此,仙都城的执法大法师并不干涉界山的事务。   内城便是天空殿的所在地。殿的周围分布着四个小型的祭坛,供平日祈福使用;中央则是一个较大的祭坛,这是仙都城城主们冥想的所在地。殿的上方是谁也没有去过的通天塔。传说中,这座通天塔从圣战结束时便一直矗立在天空殿的顶端,能够直接通向天空界,是人与神沟通的唯一途径,也是天空殿中冥想的术者洞悉天机的奥秘所在。   不知不觉,夜幕降临,如此漫不经心。太阳好像本来就不存在一般跌入寂静,收起骄傲的光环,等待新一天到来。我也应当入眠,等待明天的冥想修业了吧!   ; ; ;

深夜中的灵麟城带着月色一般冰凉的结界,好像可以触摸到空气的声音。。睡意渐渐袭上心头,让眼皮不断的打颤,接下来便合上两片柔嫩的贝壳。呼吸这静夜的月光,冷漠凄清又惆怅。灵魂仿佛已划过界山,到了未知的远方。在那里,木屋、庄园、悬泉、飞瀑,好一派月下湖光山色。叮咚叮咚,水帘拍打岩石的脊梁,展开动人的音律。我,在水一方,聆听这灵魂一般的歌声,凝视这月下潭中的倒影DD一直束在脑后金色的长发顺着左肩倾泻在水中,掀起一圈短促的涟漪,仿佛思想的影子从水底生长到我的头发。   不,的确有巨大的黑影从水中生出魔爪。此刻,清澈的潭水却仿佛腐靡的香味滋生的泥沼。黑影抓住了长发,将我拽入沼泽,令我窒息在这黑色的深渊中。   一个女子陌生而清澈的声音响起:“死亡征兆,新生祈祷,死亡征兆,新生祈祷――”世界忽而清晰起来,我还是坐在仙都城的莲台上。“只是一个险恶的梦境而已,没有什么好惊奇的。”我安慰着自己,但心神却久

久无法平静,到底什么样的危机能使我如此心惊胆战。心怀着这样的疑惑,我越渐无法再次入睡,便独自走上了白天观景的塔楼。仰望苍茫的夜空,星星也无奈地对我眨着眼睛。我叹息着笑起自己来,星星怎么能给我答案呢?   这时,一个黑影从我的身边掠过,消失于彼端的黑暗中。   “谁?”我厉声道。   “――”那黑衣人并未回话。   “再不出声的话,你的身体会从这里消失的。”   “想不到仙都城三大城主之一的祈夜殿下,您也不过是以声音大来壮胆罢了,看来仙都城的确是堕落了呢。”冷漠得使人感到空旷寂静的声音仿佛只是借助空气微颤的结果。   “是嘛,看来您挺了解仙都城啊!暗杀者魑魅,请您现身吧。”说罢,我挥了挥右手,一道光束击向黑影消失的地方。光影掠过,灵巧的身影避开了犹如舞蹈。   “呵呵,真是讽刺啊!暗杀者竟被猜到了名字,不愧为仙都城的城主。不过被你知道了也无所谓,反正你迟早也会知道的。”魑魅虽隐匿在黑暗中,但我仍然体味到她眉头微皱在空气中泛起的波痕。   于是,黑影在我的目光中渐渐展开成一个年轻女孩的身形。她用面巾遮住面颊,却依旧遮掩不住细腻的美貌,宛若一个灵魂的引导者。魑魅在我的面前单腿跪下,“祈夜殿下,您能洞察我的身份,想必您已经获悉我此行的目的了吧!”   “暗杀者魑魅,对吧!既然是暗杀者,应该是来带走我的性命的吧!不过,像你这样年轻貌美的姑娘不是更应该呆在温暖的床上做个香甜的梦吗?我劝你还是速速离去吧!”我笑了笑,但令我疑惑的是如此一个年轻的女孩竟然能够不惊动任何人突破仙都城的结界,法力的确深不可测。   “不用多说了,殿下,我也没想过自己要暗杀的竟是一位像您这样的英俊少年,我想您能明白我的心意吧,请放心的去做个涅磐之旅吧!再见了!”   一柄精致的匕首如猛虎般向我扑来,刀尖上闪烁的点点寒光是猛虎锐利的爪牙。我轻轻将身体一转便躲开了她的猛扑,但并不敢轻视这位对手,她的背后到底潜藏怎样一个邪恶的阴谋。不,准确的说是一个神秘的后台的阴谋。   正当我思索着,魑魅的身后出现了咒杀的符印,这是圣灵爆发的征兆。魑魅全力使出了她的第二招:“接招吧!孤风残雪!”满天绿色的大雪纷扬起来,弥漫了整个

视野,将我的身体陷入不能动弹的危难之中,强大的毒性将我击倒在地,眼里的光辉迅速的枯萎了。“这次你可没这么好运了。”看着魑魅近乎狂喜的表情,我无助地合上了双眼。   “让我来给你最后一击吧!见鬼,我明明看见他被击中的,怎么不见了。”魑魅由狂喜转入平静。   “眼睛所看到的,真相?不,这只是你自己欺骗了自己。看看你的身旁,是不是有一种回到梦中的感觉。听说过吗?我的右手被称作战神之影,左手是法神之赐,而双手合壁便生成最完美的旋律。那么现在让我亲手掩埋你的骄傲。”

“神秘优雅的妖精森林光环笼罩,

无数精灵扇动粉翅悠游天地,

他们晶莹的容貌有如天鹅扑腾羽翼落下纷扬的雪花。    ; 他们灵动的歌声仿佛魂灵包裹肉体闪烁阳光的轻尘。    ; 划过世间一切爱与恨的幽泉,洞察真实的罪恶。    ; 用朝霞的泪水染红一个世界的感伤。   ;  人类的罪恶,接受来自妖精王国洗礼吧!” ; “这是我最骄傲的笛――我称之为‘魂’。我将魂笛放到了嘴边,在寂静的夜中演奏,笛上跃动的手指放射出夺目的光彩,“召唤舞蓝花精。”    无数的水晶之花在笛段飞舞,飞到魑魅的身旁迅速生长,绽放出光和影的倬约。上窜下跳的,是诞生于花蕊中的花精灵。采撷朝霞粉红色光辉的花之精灵紧紧地包裹住魑魅的圣灵,将它熄灭。   “可恶,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该死精灵,眼看我就要干掉祈夜了。”魑魅用力挥舞匕首,希望能赶走花精。可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这里的花精只是一些真实的幻觉罢了。说它真实,是因为它们确实出现在这里,而不是通过干扰魑魅的大脑制造的幻觉;说它是幻觉,也因为他们是一群由光之圣灵构成的能量体罢了。   “魑魅,别再反抗了,你已经被我的召唤术所控制了,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不可能的,想凭借这样一点小把戏就想控制我吗,做梦去吧。”她的话语充满了浓浓的不屑一顾,但身体依旧在召唤术中挣扎着。   “那么这一击就让你断绝胜利的念头吧!”我闭上眼睛,天色黯淡,风席卷了整个塔楼。   “呼风术吗,我才不怕呢!”“我知道你不怕呼风术。”“奇怪,你明明使用了呼风术,为什么我感受不到风的圣灵呢?”   “我大概不会

蠢到使用你最擅长的风系法术来对付你呀!你的圣灵遇上风的圣灵会产生强大的共鸣,这样你就可以突破舞蓝花精的围困了。”   “不可能的,你不可能知道我力量的秘密的。你是光之召唤使,不可能通过镇魂术的摄魂法来得悉我的思想的。”   镇魂术,像流星陨落般在我的心底掀起了一圈轻轻的波纹,这女孩居然连镇魂术也知道。我不能估计这个神秘的暗杀者到底还知道些什么,但我却隐约感到熟悉的背影站在远方窥视这里的一举一动。难道是那个人吗?不会的,应该是我多虑了,那个人对灵麟城可是怀着无比的热爱之情啊!不过――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这里还有一个难缠的魑魅。   “当然不是镇魂术,看好了,魑魅,凭借着光之神伟大的意志,我以神的名义洞察你的心灵,世间一切神灵愿与此意志同生。心灵投影。”彩虹似的光晕从我的手中轻轻飘落,渐次破碎,又在魑魅的身边熔化成七彩的琉璃。   在美丽如流岚的光环包围下,魑魅的思想的复制将很快与肉体剥离,装入回忆魔球,成我思想外围的一部分,然后再回到她的体内。   “你要怎么样,不行,我的思想。你别走,我的思想――你这个邪恶的家伙对我干了些什么。”魑魅的思想被心灵投影击中,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只剩下恶狠狠的却又呆滞迷茫的盯着我的眼光。   “别担心,一切都会好的,安心地睡一会儿吧!你,太累了。”我上前解除舞蓝花精的召唤,用右手扶住了魑魅在摇曳的风中晃晃悠悠的身体,让她躺在了莲台上。自己去天空殿中分析魑魅的思想。

天空殿的气氛总是这样使来人宁静不语,而它的壮丽却也总让心旷神怡,忘乎所以。平日来天空殿,都是为冥想祈祷而在日正当空的时候来,都是些耗体力的活。而今天却不同,这是个宁静的夜晚,让它反添几分精致之感。   我抬头仰望着殿前的雕塑。这华丽的汉白玉石雕是光之神在圣战中威风凛凛的战斗画面。他一手持传说中的圣剑抵挡妖魔的刀刃,另一手施展着一种未知的法术击向太空,仿佛洞开了世界的窗户般,将无数的妖魔吸入其中,不得出路,也许这 ; ; ; ; ; ; ; ; ; ; ; ; ; ; ; ;

 ; 就是来自神的审判吧!   看着看着,我走尽了殿前的长廊,进入了天空殿。我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是解析魑魅的思想。站在天空殿中央祭坛的中间,我开始呼唤圣灵,借助圣灵的力量,我可以解开思想中的内幕。圣焰凤凰在我的上空浮现,展开华丽的双翼,破天而鸣。我开始吟唱解咒术:            ; ; ; ; ; “我的圣灵圣焰凤凰啊,我打开世界的窗口期待你。 请将充满魔力的尾羽赐予灵魂,

用神圣的气味感化罪恶将黑色的封印化为飞羽飘散,将闪耀的魔之光藏入阴影。 陌生而亲切的梦境涌入我的脉搏,

编织世界无尽的福音书。    ; ; ; ; ; ; 天空的祈祷,从泥土中升腾出清晰的味道唤醒沉睡迷惘的思想,以神的意志洞察它的真相。”  ; ; ; 解咒术迅速发挥了作用,将我带进了魑魅的梦中:

火流星从深邃得像最黑暗的海洋的夜空中陨落,包裹着新生的生命。那就是我,一个迷一般的少女。当我第一次睁开双眼,看到的就是他,那样冷酷的笑必然将我的一生紧系在这个男子的身上。他用双手将我从火海中抱起。“我是谁,我在哪儿?”磁性的嗓音在我的耳边响起:“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魑魅,黄昏中飞翔的死神。今生今世你将成为我心中的神。勇敢地向这坚实的大地迈出您的第一步吧!我的女神。”  “女神,”我哭笑不得,“我的身世还是一个未知之谜,怎么就成为了你的女神呢?”  “没错的,就是这样,你的双眸闪耀着神之黄昏般的黑暗和血红色的味道,没错,你就是宿命中的女神啊!吟唱着天空与毁灭的歌降世。”如黄昏中落下的血阳一般凄厉的笑浮现在他冰冷的面容上。   在他悉心地照料下,我忘却追逐已经失落的思想,只想记得我叫做魑魅,我是宿已心中的女神。    我明白,从那时开始,我的人生已经属于这个自称宿命已然终结的男子――宿已。我愿为他暗杀所有他不希望活在大地上的人。因为,他已不再

单纯以救命恩人的身份存在于我的脑际,他已经成为我心中永远的歌。   

我已经不忍心继续看下去,这实在是太残酷了。太多的杂念将我剥离了魑魅的梦境。圣焰凤凰长鸣着消失在天空殿中,只剩下呼唤圣灵时残留的金色念力在空气中无力的荡漾。   宿已,真的是宿已,我无法想象,在离开仙都城这么久后,他念念不忘的当年之痛,一心报仇的野心有多么巨大。居然不惜派出杀手来暗杀我这个童年的挚友。

宿已,这个名字还是出现在我最不希望出现的地方,我的脑海里又一次出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没错真是他。站在云和月的彼端给魑魅发号施令的人,曾经是灵麟城三大城主之一的宿已,带着遥远而深沉的邪恶归来了吗?我要尽快通知界山的贤者们,提醒他们早些做好防范。可是,另一段深埋在心底的往事却勾起了我对宿已依然清晰的回忆,他是真的想君临界山吗?   从小我们仙都城三大城主就是生活在光环下的幸运儿,因为我们生来就肩负着未来界山的命运。每天,我们共同参加冥想的训练。宿已身为前任城主转世,对这一切自然了若指掌。   在我们刚能踏入小型祭坛的时候,宿已虽只比我和铸异年长不到一岁,但通晓的法术却比我们一起所能支配的还要多。我和铸异常常背着执法大法师偷跑出仙都城,去界山中寻找野生的味道。每次,都是他替我们揽下所有的过错,‘承认’是他准许我们出仙都城。看着他代我们受过,我们的心中总是充满了内疚,但总也逃不过孩子玩的天性。每次,当我们被执法大法师从森林挖出来时,看着大法师和他那老得快掉渣的魔杖一起生气地摇头跺脚,连宿已也会露出难得的笑容。那时的笑容充满了阳光的温情,洁白的牙齿像一粒粒玉石镶嵌在他的口中,使人浑身回旋温暖血液,白色奔马般的圣灵绝不是像魑魅思想中描绘的那样冰冷。   地球转过了无数次晨昏线,我们也跟着转动了好多年。在我们16岁接受赐封,成为仙都城新任城主的时候,宿已却神秘地消失了。仙都城派出了所有的兵力,希望在举行赐封仪式之前找到他。    在长达3天的搜索中,我终于找到了宿已。那时,他正一个人靠近着一棵生长超过千年

的断魂木。树身已经被夜空似的黑色紧紧缠绕,那是黑暗力量的象征。这是界山贤者禁止接近的异灵生物,传说中这一类生物的体内封印着恶灵的力量,人一旦靠近将招致恶魔的诅咒。  ; ; ; 我大声招呼宿已别靠近断魂木。他却好像没有听见,继续朝断魂木靠近,也许此刻的他心中只有断魂木,别无旁物。“别再靠近断魂木了,宿已,否则我对你不客气了。”我用双手聚集着圣灵,指向宿已,虽然我知道这恐怕并没有什么威慑力。他轻轻转过头,阳光般地对着我笑,“没事的,我只想证明它们并不是邪灵寄生的产物。”圣灵立刻烟消云散,我瘫坐在一边。这时,我唯一能想到救他的办法便是烧毁整株断魂木。当时,我的圣焰凤凰并没有成型,只能尽力汇聚圣灵。光的力量如火一般冲击着断魂木,使它的枝折叶落,我满以为这样便可以使宿已免于靠近断魂木的危险。可惜我错了,我冒失的举动不但无法对断魂木造成任何致命的损伤,反而使断魂木发狂一般从地底伸出无数的根须,撕碎大地的平静。根须蔓延到我的身体,紧紧地将我缠绕在半空。呼吸似乎已经淡化,我只能用眼角挤出的泪珠中闪烁的光来辨识事物,用被包裹着的耳朵来感知一切。隐约中,宿已施法的身影投射入那一颗小小的泪,好像一匹在疾风中奔驰的野马,桀骜不逊。

“凄清冷漠的幽魂啊!   裹挟着风中的寂寞,

返回带给你们幽怨的尘世吧。   我以镇魂术继承人的意志命令你们,

悠扬异界浩瀚的灵魂序曲,

洞开生死之间地狱之门。”   冰凉的圣灵从我的脊梁渗入断魂木的根须,它们在这幽怨的圣灵中退却,卸下紧绑着我的力量。正当它们的退却让我看到宿已一如既往的微笑时,宿已却苍白了。    回过头,我的目光正好与界山的大贤者相遇,他们就是界山的执法官了。看来,他们是寻着刚才圣灵爆发的波动来的。我正想解释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宿已却已经被界山的几位大贤者所击倒,不带着一丝怜惜之情,仿佛几世的宿敌。   界山大贤者将我的招到跟前,“殿下,我们什么都知道了。界山贤者们经过研究决定,明天将宿已逐出界山。”   “不,你们不知道,是宿……”   “我们知道是宿已想谋害您,暗地里学会了魔族最强的法术―镇魂术,并将你引到了断

魂木旁,妄图利用断魂木的魔力杀掉法术与他最接近的人之一的您,再图独霸仙都城。他什么都招了。”   “不会的,事实并非―”  ; ; ; ; ;  “祈夜,不用再说了,宿已已被判逐出界山,永世不得返回。明天就得离开,明白了吗?”   “……”    第二天,我一直送他到了界山的边境,一路上我们都没有只言片语,我好几次询问也都湮没在嘴边。最后,我还是忍不住问他:“你这么努力地练习法术,难道不是准备成为仙都城的城主吗?为什么你不说出是我先对断魂木施法呢?这样你就清白了呀!”我双手扶住他的双肩。他轻轻地隔开我的手,“没用的,界山的贤者们知道我会镇魂术,绝不会放过我的,这是他们最害怕的力量―来自传说中的暗夜星辰。”   “那你为什么还要修习这样邪恶的咒术呢?”我哭喊着,声嘶力竭。   “我明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里已经是界山的极限了,祈夜,回去吧。我会在外边为你祈福的。”一个太阳般温暖的笑容消失在界山的断尘崖边。    断尘崖,断绝尘世的喜怒哀乐,回忘仙境的山崖,却隔不断仙境的悲欢离合,向往尘世的绝境。

纵然,宿已是我曾经亲密无间的挚友,但为了整个界山仙境的安危着想,我在第二天仍然向执法大法师报告了这件事,并将沉睡中的魑魅交给了界山的大贤者。对于宿已卷土重来这件事,他显得十分冷静。与此相对的,界山贤者们反而十分紧张,天天向执法大法师施压,要求出动仙都城的神圣力量来消灭懂得镇魂术的‘邪恶之源’的宿已,维护界山的安慰。其实,他们也不过是想保全自己那一条小命,居然可以抬出那么多理由。我明白,他们口中所说的神圣力量就是我和铸异其中一人,或者,是我们两人一起。我也知道,无论是我还是铸异,都是无法对宿已这个曾照顾过我们的小哥哥动手的。即使勉强开战,法力上我们也输他一大截,根本没有任何胜算。   “不行,他们都是我的孩子

,我怎么能让他们拼个你死我活呢?再说该来的始终要来,不是你我所能掌控的。”大法师总是用这个理由来推辞所有请愿的贤者。他本来也不希望放逐宿已,现在更不忍心看见我们兄弟自相残杀。可界山的大贤者们却毫不松口,并采取了一系列强硬的措施。他们切断了仙都城与界山相连的四座光桥,并下令全体界山贤者不得给予仙都城任何补助物资。大法师为了顾全我和铸异的感觉,不惜与界山贤者对峙,虽然他一向主张与界山修好。   很快,仙都城的物资消耗殆尽,四位守护大法师被“逐回”界山,即使他们愿与仙都城生死共存。城中只剩下执法大法师,我和铸异。冰凉的风割开身边紧裹的长袍,直接刺入了每一个仙都人的骨髓。庭院里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这个世界仿佛与他们毫无关联。它们绽放可人的笑容,又好像勉励着我们不要放弃。我的笛声中隐藏了太多的不解和迷茫,这是世界上所有的 仇恨聚集的结晶吗?  “不,我们不能让仙都城毁在我们的手里,”我向执法大法师请求道,“先生,请让我出击吧,消灭宿已,为仙都城带来新的生机。”   “不行,”大法师摇了摇头,抬起迷茫的眼睛,“不行。”仿佛沉重的叹息落地。   “仙都城是我们大家的心之所在,我们没有办法眼睁睁地看着它成为失落的帝国。只要消灭宿已,仙都城依然是界山的守护者。大法师,我知道您的苦衷,请让我来结束它,即使是对爱和歌的反叛,对我的精神和灵魂的反叛,我也要尽力一试。只有这样能够拯救更多的人。”   “你明白吗,此去的危险和代价。”   “我,明白。”我明白,与宿已以生命相搏,必然一死一伤。杀了宿已,我的心会永远遭受良心的谴责。反之,我会在镇魂术无尽的哀怨之中步入异界。“那么,我就先行一步了。”希望还能见到你们,如果我还活着。   “铸异,仙都城拜托给你了,再见吧!”再见了,生死与共的兄弟;再见了,敬如至亲的大法师;再见了,我永恒眷恋的仙都城。

镇,充满了一片祥和的曙光,让人完全沉醉于这里的美妙,因为这里没有人知道我是祈夜,没有人会逼我左不想做的事。我踟躇在这里,这是我呆在界山的最后一天,今夜,我就将离开,去寻找界山的敌人――我的兄弟宿已。    路边,一些小店贩卖着各色魔法物品,有类似人造水晶之泪(界山上特有的鲜花品种,拥有透明的花瓣,能够对黑能量产生强大的抵御作用)之类的高雅艺术品,也有惊声尖叫的灵魂盒(一种儿童玩具,由术士降服的幽魂被关在这个魔法盒里,产生恐惧的叫声,可以训练胆量的样子)。这让我想起了此行的目的是消灭宿已,最擅长使用镇魂术操纵亡灵的宿已,不禁停下脚步,仔细端详起来。    忽然,一片透明的冰晶在我的耳旁悄然化为露珠之梦,蒸腾在渺茫的空气中。我的身体经由光之召唤术的洗礼,体温较正常人高出那么一点。也只有冰晶这样敏感的魔法产物才能体会到我与常人这一点不同吧!    我笑了笑,回过头去,是一个像冰一样冷艳的女子。她身着海蓝色的长袍,点缀着淡紫色晶莹的莲花,像是她飘逸灵动的长发一般的颜色,寒冷中透着一缕淡蓝色的悲哀。是悲哀吧,她的眼中弥漫着风一般的味道,像界山外雪山上最凛冽的风之哀曲。可她的脸却不同,是凄清中明媚的冰辉,是朝阳渲染在水晶之花上的微红,让人身体荡漾暖流。这是一个在市镇最角落处,靠为人制作冰雕谋生的女子。    她的冰雕与普通的冰雕有所不同,这里的冰雕被她赋予了更多的生命。得益于她寒冷的力量,它们不会融化。因此,她的小店受到了很多小孩子的欢迎。但我能感觉她的力量仅限于此,她背后的圣灵几乎无法感知。    几个可爱的小男孩簇拥在她的跟前,请求她制作一些好看的小玩意,却被他们的父母强行牵走。看着他们眷恋的眼光,看着这个女子眼中的风和微笑中轻摇的头,我想:在界山这样重视法术力量的地方,她的日子也是不太好过的。   “先生,请让我为您制作一座冰雕,好吗?”不知何时,这女子已走到了我的身前,“先生,您已经看了好一会儿了,看着您紧缩的双眉,我猜您一定有什么心事。我的冰雕或许可以解开您心中的烦恼,说不定对您也有不少启发呢!”   我这才回过神来,自己之前似乎的确有些失礼。“好啊。”我礼节性地微笑。

  “那么我就献丑了。”自信的表情浮现在她的脸上。冰蓝色的雾从紫色的发端中升起,将我包围在中央。快速旋转的,只有透明的冰晶,我的心也如迎合冰晶一般样,跟随这旋转的舞步,如同山底生出的昨夜明月在天空划过优雅的圆圈,陨逝在梦完成的地方。   清凉的冰辉带走了淡淡的忧愁,流过一条美丽的抛物线凝聚在女子的跟前,高速旋转着。   我取出魂笛,让音乐响起,女子华丽的舞步在我的脸庞扬起一个空旷的笑意,因为不知为何而笑。海蓝色长袍边精美的垂饰随着这上下旋转的步伐上下旋转,柔媚的光辉在这些冰冷的玉石中诞生。旋转的冰晶越来越高,形成一支冰柱。   正当我陶醉在这舞步与音律所带来的短暂快意中时,一切都恰如其分的安静下来。女子在我的跟前单腿跪下,准确地说是跪在冰柱的前方。双手轻置在身体的两侧,仿佛祈求着什么。   冰晶的旋转渐渐稀薄,女子扬起笑意的脸庞抬起来,脸色却黯淡的低落了。冰柱里边空无一物。“呵呵,看来我的圣灵的确到了极限了呢!不好意思,这次就不算你的钱了。再会,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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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歌妮的带领下先去了瓦尔斯的元帅府,但他并不在府中,我们只好转道皇宫去寻找身为宫廷大法师的利多克。

  我在自己和歌妮的身上使用了“隐身术”,大摇大摆的走进了皇宫,以我的魔力纵是利多克也无法察觉到我们。

  利多克一直居住在皇宫中的魔法研究所,他经常做一些魔法实验搞的皇宫中是鸡飞狗跳。

  一进皇宫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周围竟布满了擎剑持刀的士兵,杀气腾腾,即使是在戒备森严的皇宫里也不应是这样,而且越接近研究所士兵就越多。

  歌妮将小嘴贴着我的耳朵悄声道:“来,可能出事了,这魔法研究所一向是极少有人来的,如今怎么……”

  我轻轻握了一下她的纤手,径直从士兵们的身边穿了过去。

  魔法研究所已是破碎不堪焦痕班驳,显然是由火系魔法造成的,周围躺着许多具尸体,有的是被利器所杀,有的则是死在了火焰之下。

  一个有点尖锐的声音从残破的研究所中传来:“大法师,元帅,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今你们大势已去还是归顺光涛殿下为好,否则只有死路一条。”

  只见研究所内站满了士兵和魔法师,被围在当中的赫然正是利多克和瓦尔斯二人,瓦尔斯没有穿铠甲的身躯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手中的长剑也出现了无数的缺口,被他扶着的利多克更始不对劲,全身肌肤泛出一种诡异的青色,正不停的颤抖着。

  站在他们对面的是一名魔法师装束的干瘦老头,利多克的那支镶嵌着“火蝎珠”的法杖竟持在他的手中。

  只听瓦尔斯轻咳了一声,道:“要我们向光涛这个乱臣贼子屈服那根本就是妄想,我瓦尔斯一片赤心报效国家,决不会与你们同流合污,要杀就来吧。”

  利多克好像已无法出声,挣扎着要从瓦尔斯的扶持下站起来,但终究没有成功。

  瓦尔斯怒叱道:“利多克大法师为莱因哈特服务了几十年,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你们竟用‘不灭之毒’这种无解的剧毒来暗算他,你们……你们简直是丧心病狂……”

  歌妮用精神力量向我道:“来,不好,看来竟好象发生了宫廷政变,光涛?菲尼克是莱因哈特现任国王光辉?菲尼克的弟弟,一向野心勃勃,想不到如今竟……。来,我们该怎么办?”

  我微微一笑回答道:“你不认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

机会吗?不论是光涛还是光辉,只要我们对这两兄弟中的一个予以帮助想来他们都会答应我们的要求吧。”

  歌匿急道:“光辉陛下虽说有点刚愎自用骄横无度,但对国中百姓的生活还是颇为关心的,否则莱因哈特也不会成为圣魔大陆上最为强盛的国家,可光涛亲王这个人生性残暴,野心勃勃,你千万不能支持他啊。只要我们帮助光辉陛下平定了这场宫廷政变再加上父亲的劝说,我想他一定会同意我们的要求的。”

  我见她那着急的样儿十分可爱,忍不住伸手在她的粉腮上轻捏了一把,道;“放心吧,我的小妮子,一切就按照你说的办。”

  这时,只听那名干瘦的魔法师又道:“我劝你们不要心存侥幸,‘狮、虎’两军如今已站在了我们这一边,瓦尔斯你的‘龙之军’和歌妮的‘凤之军’残部也都被监视了起来,至于龙达?雪兰特那里现在恐怕已经被格里元帅(‘虎之军’的军团长)率军包围,一网成擒了。”

  歌妮一听之下顿时芳心大惊攀住我的手臂道:“来……”

  我道:“亚夜、莉薇雅、冰雪儿和琥珀都在你家,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歌妮仍是很着急,毕竟她的亲人如今身处险境之中啊。

  我安慰她道:“咱们先将利多克和瓦尔斯救出来就马上回宰相府。歌妮,准备了。”

  下一刻我解除了“隐身术”,突然出现在了士兵群中将他们吓了一跳。

  歌妮拔出配剑娇叱一声冲杀了上去,我先对她进行了“神圣之光”的加持然后伸手虚空一划,七具骑着骷髅龙,颜色各异的超级骷髅兵顿时出现在了周围。

  歌妮的剑术极为高强并不比瓦尔斯逊色多少,此时她又通过能将精神力量物质化的“辉煌玉镯”将精神力量转化为破坏力附于剑上再加上我对她进行的“神圣之光”的加持,所到之处士兵们如杂草一般纷纷丧命于她的剑下。

  七名超级骷髅龙骑兵更是厉害,冷酷无情的屠戮着士兵们,骷髅龙虽已不具生前的魔法力量但物理攻击力却是丝毫未减,大脚一踏之间就有几名士兵血肉模糊的成为肉饼。

  惊慌失措的士兵们认出了歌妮这位莱因哈特的骄傲,顿时士气大跌,他们虽参与了叛乱但终究都是莱因哈特的正规军人,对歌妮有一种本能的发自内心的畏惧。

  瓦尔斯在绝境之中有了一丝生机顿时精神大为振奋,强

忍住身上的伤痛护卫着利多克向外冲杀了过去。

  那名干瘦的魔法师以极快的速度咏唱起了咒文,一团黑色的光芒开始出现在他的法杖上,最终化做一道黑色光箭射向了歌妮。

  歌妮见状之下忙将皓腕一抬,在“辉煌玉镯”的光辉闪耀中一个灿烂的“精神光盾”

  出现在她身前挡住了魔法师发出的黑暗系魔法“冥夜箭”。

  黑暗力量与物质化的精神力量撞击在一起猛然炸开,周围的十几名士兵顿时被爆炸冲击波震飞,其中数人更吐血惨死。

  我以黑暗能量剑轻松至极的解决掉了几名士兵,眼见那名魔法师竟在我面前以黑暗系魔法向歌妮攻击心中不由暗觉好笑,在我的意念一动之间空中顿时出现了十几枚黑暗能量小光球,然后这些小光球全部化做了一道道的“冥夜箭”射向了那名魔法师。

  “冥夜箭”虽仅是黑暗系初级魔法,但这位在莱因哈特王国中地位仅次于利多克的宫廷魔法师可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与一名恶魔订下契约后方能使用,如今见我竟在一瞬间发出了十几道“冥夜箭”,他顿时吓的面无人色。

  困兽犹斗的魔法师忙张开了防御结界,但我所发出的“冥夜箭”如穿薄纸一般透过结界在他身上钻出了十几个洞。

  十几道“冥夜箭”在射进他体内后迅速凝集成了一团纯粹的黑暗力量,猛然爆炸了开来,魔法师顿时被炸的尸骨无存,他周围的士兵们也受到了波及倒下了一大片。

  这时,研究所外的百余名士兵已被超级骷髅龙骑兵们轻而易举的屠戮殆尽,歌妮也终于和瓦尔斯、利多克冲杀到了一起。

  我的嘴角现出了一抹残忍的笑容,突然仰天发出了一声长啸,除歌妮三人外在场所有的士兵不约而同的抱头痛叫了起来,最后他们的头颅都炸裂了开来,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我用的是黑暗系魔法中的“魔音穿脑”,将黑暗力量化做音波引起对手体内血液的暴走,使之在刹那间全部集中到头部大脑中,其结果自然是大脑炸裂了。

  这一招虽说有点残忍,但在这个时候使用却是恰倒好处,场中顿时只剩下了我们几个人和七名超级骷髅龙骑兵。

  我召回超级骷髅龙骑兵向惊呆了的歌妮三人道:“发什么呆,还不快准备开溜。”

  歌妮虽说是见惯了生死杀伐,但如此情景却仍是第一次见到,芳心中自然有点惊惧,闻言后她忙

同瓦尔斯二人一起来到我身边,我们脚下在一瞬间出现了一个空间转移魔法阵,接着我们就从皇宫中消失了。

  所谓“空间转移”即是将不同地域的空间以魔力使之相连接,可以在一瞬间来往于距离极远的两地,但必须要清楚想到达的地方的确切方位才行,例如现在我知晓了宰相府的确切位置,所以可以用“空间转移”瞬间到达。

  我们出现在了宰相府的大厅中,厅中空无一人但外面却传来了激烈的喊杀声与魔法爆破的声音,显然是在进行着激烈的战斗。

  灿烂圣洁的光芒从我身上闪出,转瞬间就化作了两个晶莹的小光球出现在我手上,接着我将小光球按在了瓦尔斯和利多克的胸口上。

  这是圣光系终极治疗魔法“生命的光辉”,不论是多重的伤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可以瞬间复原,但它需要的魔力实在是太庞大了,纵然在天使中也仅有“炽天使”才能用。

  瓦尔斯和利多克满身的重创在刹那间消失不见,但利多克尚身中剧毒而“生命的光辉”对毒素是无效的,我在他的额头上方画了个黑暗系魔法的符号,他体内的毒素顿时从符号处化做一股黑烟泻出。

  哈哈,谁说黑暗系魔法只能用于破坏,解毒也是满罩的嘛。

  利多克体内的毒素在片刻间就全部被吸出,他吃惊地道:“无名……”

  我挥手示意了一下,道:“有话以后再说,看来现在宰相府正在遭受着叛军的攻击,咱们先把叛军击退再说。”

  瓦尔斯和利多克点了点头,早已忍耐不住的歌妮闪身掠出了大厅,我也跟了上去。

  美仑美奂的宰相府如今已成了一个大屠场,无数的士兵将其围了个水泄不通且不断的发动着进攻,龙达率领家人和府中的亲兵正在拼命抵抗着,他们的人数虽少但有亚夜、莉薇雅诸女的帮助一时间倒也阻住了叛军士兵的冲击。

  莉薇雅这位魔武双绝的魔法剑士挥动着冰晶剑孤身把守在大门处,她的周围躺下了不知多少具尸体,都是一剑毙命。

  琥珀与具有中级魔法师水平的冰雪儿张开结界挡住了叛军中魔法师的攻击魔法,亚夜则不停的向叛军释放着可怕的黑暗系魔法,一扫就是一大片。

  率军前来进攻的是莱因哈特王国四大军团中“虎之军”的军团长格里,此人现年四十余岁,一向垂涎于帝国军事总长的位置,但菲尼克七世一直属意于用兵如神的歌

妮,若非她是女儿身又年纪太轻,菲尼克七世早就宣布任命了。

  正因为如此,格里对菲尼克七世早已心存不满,在光涛?菲尼克许下了篡位成功封他为帝国军事总长的诺言后,这位元帅就彻底的背叛了自己的君王。

  龙达?雪兰特当了莱因哈特二十多年的宰相,在国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光涛亲王曾向他试探过但却遭到严词拒绝,因此要想成功篡位就必须先将他除掉。

  宰相府的抵抗力出乎格里预料的顽强,不仅久攻不下而且还伤亡了不少士兵,格里看在眼中心里不由十分着急,他伸手一招,身后早已蓄势待发的重骑兵顿时排着整齐的攻击队列冲了上去,前方的士兵们忙闪开让路。

  据守在大门处的莉薇雅见状之下芳心暗惊,重骑兵集中攻击的威力可不是她一个人所能抵抗得了的,她忙用双手握住冰晶剑开始咏唱咒文,晶莹透明的冰晶剑在刹那间变的乌黑通透,这自然是黑暗系魔法加持的结果。

  在一年的魔界修炼中莉薇雅的剑术和魔法都有了极大的飞跃,连黑暗系魔法中的初、中级魔法都可以自由的使用了。

  亚夜也看到了这一幕,她忙飞身掠至莉薇雅的身边凝聚起了黑暗力量。

  天空中突然响起了震天的雷鸣,接着无数道高压闪电从空中直劈而下,范围涵盖了几十米的方圆。

  重骑兵们身上的厚重的铠甲可是最好的导电体,在大范围闪电的攻击下重骑兵和他们的战马纷纷倒在地上抽搐着,有的甚至直接被电成了焦碳。

  我出现在了亚夜和莉薇雅二女的中间,缆住她们的柳腰道:“这是雷系的‘霹雳九天’,效果还真是不错。”

  二女见我及时赶回都欣喜万分的偎入了我怀中道:“来,他们……”

  我含笑道:“你们不用说了,我都知道。”

  大范围的电击停止了,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百余名重骑兵和他们的坐骑一起全部卧躺于地,变成了没有生命的尸体。

  格里元帅见状之下不由又是心疼又是惊骇,暴喝道:“魔法师们到哪里去了?还不快除掉对方的魔法师。”

  几十名随军魔法师正在致力于破除琥珀和冰雪儿所设下的水系防御结界,闻言之下不由暗自苦笑,对方的水系结界的坚韧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众多魔法师合力攻击了半天竟没有一点效果,唯一的解释就是在对方那边有着魔力强大的大魔法师,既然连

结界都攻破不了那他们又能有什么作为呢?

  七名超级骷髅龙骑兵出现在了士兵群中开始了大屠杀,纵然是重骑兵也承受不了它们的一击。

  我兀自不满意的在空中张开了“六芒召唤阵”,刀子、呆瓜、烂仔、金子四头召唤兽现身战场,带着狂风、雷电与无坚不摧的破坏力和可怕的“龙炎”向士兵们发动了进攻。

  眨眼间,上千名士兵已在这群“可爱”的家伙们的攻击下粉身碎骨。

  大惊失色的格里眼见自己的部下不断的惨叫着丧命脸上顿时一片铁青,他狂吼一声挺起手中长枪策马直冲向了力量的化身――大地之熊烂仔。

  烂仔的巨掌一挥之间就带起了无俦的劲气与锋锐的沙石,无数的士兵被它一掌震的血肉模糊。

  格里策动着战马向烂仔全力发出了绝技――“突刺”,带着他与战马的全部的冲击力的长枪如闪电一般奇快无比,眼看就要刺中烂仔之时他马前的地面突然升起了一面土墙,猝不及防的格里元帅在无力收势之下顿时连人带马一起撞在了土墙上,他的长枪则穿透了土墙卡在那里,就像是一个挤成了一团的西红柿,样子看起来可笑极了。

  在土墙上撞出了一个凹形并卡在里面的格里在失去意识之前喃喃地道:“是……是地系魔法‘大地的铠甲’,怎么……怎么可……能有会用魔……魔法的魔兽……”

  话未说完他就晕了过去,但身躯仍以一种怪异的“造型”凹印在土墙上,谁叫他方才的冲击力那么强,如今成了“壁画”也是自作自受。

  格里的惨状使本就仓皇至极的士兵们更是吓破了胆,他们不约而同的开始溃逃,丢盔弃甲遗尸遍地。

  此战虽然暂时是我们赢了,但宰相府方面也伤亡极大,连龙达和丽凯夫妇都受了重伤,普希?雪兰特这个小子更始已经奄奄一息,我累的像孙子一样不停的用圣光系魔法为他们进行治疗,忙了大半天也没有机会休息。

  即使是这样,宰相府也是一下子几乎失去了一半的人手,惨烈极了。

  瓦尔斯和利多克将他们所知道的光涛亲王发动政变的经过向我们讲述了一遍。

  光涛亲王的政变已经预谋很久了,但是因自身的力量尚及不上菲尼克七世而一直隐忍不发。

  此次莱因哈特向冰雪王国发动大举进攻,菲尼克七世原本是想将最高指挥权交给歌妮的,但光涛亲王却极力推荐约兰多王

子为主帅并劝菲尼克七世说必须让王子立下军功才能为日后的登基打好基础,菲尼克七世虽然并不是一个糊涂的帝王但他也同一般的父亲一样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有出息,再说尚有歌妮、瓦尔斯这两员大将在,想来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于是菲尼克七世就将最高指挥权交给了约兰多王子。

  遗憾的是菲尼克七世并没有真正了解自己的宝贝儿子,在光涛亲王的怂恿下本就刚愎自用极度自大的约兰多王子更是骄横的不得了,因而在歌妮他们面前那么的一意孤行,最终导致了大惨败。

  冰原之战的惨败虽并不完全是约兰多王子的责任,但当时若是由歌妮或是瓦尔斯指挥其结果断然不会如此,至少不会伤亡如此之大。

  忠于菲尼克七世的“龙、凤”两军在冰原之战中精锐尽失,“骑士之花”歌妮?雪兰特也失踪不见,这对光涛亲王来说自然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联络了朝中的党羽按照预定策略终于发了政变。

  他们先控制了皇宫近卫军将菲尼克七世囚禁,然后暗中在毫不知情的利多克身上下了“不灭之毒”同时又以利多克的名义邀请瓦尔斯到了研究所,而可怜又可悲的约兰多王子因为是王位的第一继承人,所以在光涛亲王发动政变的第一刻就惨遭杀害,一代绝世美男子就此消失于世上。

  当瓦尔斯到达魔法研究所之时利多克体内的“不灭之毒”已经发作,事先埋伏好的叛军也冲杀了出来,就在两人陷于绝境之时我和歌妮出现了。

  将叛乱的经过讲述完毕后利多克急切地道:“宰相大人,目前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先将国王陛下从叛军手中救出来,否则万一他们对陛下……”

  龙达也是十分着急,但他自知凭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营救菲尼克七世,连自保都不行,于是他用恳求的目光望向了我。

  瓦尔斯二人虽尚不知道我真正的身份但我方才的表现令他们实在是膛目结舌,此时见到龙达对我的态度他们心中不由更为疑惑了,利多克道:“无名……”

  我没有理他,道:“我不是莱因哈特人没有义务帮助你们,不过如果你们保证菲尼克七世能答应我的条件我就出手帮你们。”

  龙达忙道:“一定会的,只要你能够救出陛下他就一定会答应的。”

  这时一名侍卫上前来禀报说格里元帅已经醒了过来,龙达马上令人把他给带上来。

撞击在了“大地的铠甲”形成的土墙上(可以想象一下,时速两百公里的跑车突然撞在坚硬的墙壁上其结果会是个什么样子),他的铠甲已被挤成了铁饼,五脏六腑都被震成重伤,若非我方才用“回复光”为他稍微做了一下治疗,他早就翘掉了。

  两名侍卫将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铠甲的格里元帅抬了上来,此君的五官肌肉都已扭曲,看起来实在是有点惨不忍睹。

  性情急噪的瓦尔斯喝道:“格里,快说你们把陛下囚禁在哪里了?快说,否则我凌迟了你……“

  格里冷哼了一声,闭上眼睛一言不发。

  瓦尔斯勃然大怒伸手就抓住他的头发将他从担架上扯了起来,格里被引动了内伤顿时惨哼起来,嘴角也流出了鲜血。

  我出声道:“瓦尔斯元帅,用不着如此,让我来吧。”

  在我的精神力量的入侵下格里根本无法抗拒,把一切所知道的都说了出来,因为光涛亲王被世人指责弑兄所以他并没有杀害菲尼克七世而仅是将其囚禁。

  歌妮道:“看来我们必须在重兵到来之前离开宰相府以免全军覆没,母亲她们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于是,宰相府的残余人员以极快的速度撤出了宰相府,格里元帅被我下了一个“失魂咒”,变成白痴留在了宰相府中,除非有魔力强度能超过我的人为他解除,否则他一辈子都只能如此了。

  毫不知情的瓦尔斯元帅府的亲兵在瓦尔斯派人前去通知后悄然出府,突破了监视他们的叛军的防线同我们会合在了一起,共有三百多人径直向北城门冲去。

  就在我们离开宰相府片刻后,一个重骑兵千人队就在无数的步兵、轻骑兵、游骑兵的协从下铺天盖地的围住了宰相府,待发现宰相府已是人去楼空之后他们忙展开了尾随追击。

  王都的近卫军已全被光涛亲王所控制,开始了全城大搜捕。

  我们这三百余人的行动虽然迅速但仍是被近卫军在离城门不远处阻挡了下来,望着眼前剑拔弩张的双方士兵,翡翠恶习难改的坐在我的肩上对着我的耳朵道;“主人,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救出菲尼克七世?以我们的力量别说是救人了,就是将这座王城摧毁也是不难的啊。”

  我用指尖轻点着她那小小的脑袋,道;“那不是太容易了吗?别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只有让菲尼克七世多吃点苦头然后再由我们‘千辛万苦’的把他救出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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