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整理档案外包服务务哪家靠谱些?东方慧博好不好?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4:23 此分类信息由用户发布

??高校档案整理 找东方慧博公司专业,“服务态度非常热情,办理速度又快,而且不收一分钱。”7月2日,某高校毕业生张芳丽来到湖南省道县人社局办理档案托管,该局工作人员很快为其办理档案托管相关手续,为此,她很是开心。

??高校毕业生学校档案整理 找东方慧博公司专业,当下是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的高峰期,为此,该县人社部门以此为发力点,着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该县人社部门坚持“入档必审、凡审从严”的原则,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整理,采取“逐卷逐类逐页逐项查”的方法,核对查找档案中缺失的材料,对资料欠、缺、漏等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补全缺失资料。

??同时,严格整理归档,按照档案分类和整理新标准要求,在档案整理中注重抓好分类、整理、装订三个关键环节。在整理期间,对档案材料因破损、卷角、褶皱或纸张不规则等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行裱糊、折叠、裁剪等技术加工,达到材料分类准确、目录清晰、装订整齐,确保档案材料整齐、规范、美观,并在档案管理系统中完善变动人员的信息并进行备案。

??此外,严格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四不得”,即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不得更换档案材料或涂改档案内容;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整理过程中形成的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今年以来,该县人社部门已整理、整改5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查漏补缺1200余份,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380份,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

??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慧博人力,证券代码:837448)是人力资源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专注人力资源服务,围绕着“让人才感动世界”的企业愿景,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帮助客户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人效。在金融、能源、邮政、物流、房地产、零售、文化教育、IT互联网、政府公共服务九大行业领域,赢得了包括世界500强在内的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的信赖,并在政府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外包、事业单位后勤人力资源外包领域形成了“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品牌优势。

??北京东方慧博管理咨询、组织架构设计、薪酬绩效设计、HR流程制度设计;凭借多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经验,结合企业战略发展需求,为其提供组织架构设计、薪酬绩效体系搭建、HR流程制度设计等服务,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高校毕业生学校档案整理 找东方慧博公司专业。

,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

北京东方慧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03月26日在昌平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银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变更等文字材料)等。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div>
<h4>
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span>&nbsp;&nbsp;</span>
</h4>
<pre>
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72商务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公司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大类下的“L726人力资源服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L726人力资源服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属于“-人力资
经营范围:人才中介服务;劳务派遣;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3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技术培训;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人力资源服务。
挂牌日期:2016年【】月【】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2.8条规定: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前述人员离职以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份锁定以外,公司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未作出其他自愿锁定的承诺。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股份公司成立未满一年,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挂牌时,可转让股份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 持股比例 本次可公开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东、实际控制人 (%) 让股份数量
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且不存在申请挂牌并同时发行股票的情形。
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公司股东的人数、住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股东适格。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的股东”。慧博管理咨询直接持有公司72.9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东方慧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1幢306号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067Q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3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慧博管理咨询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据此,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刘哲生、王静、孙大元、罗冬、吴国雄、顾动燕、冯育虹
共同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80.79%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
2015年11月8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刘哲生、王静、孙大元、罗冬、吴国雄、顾动燕、冯育虹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慧博人力经营发展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由慧博人力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各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各方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包括:(1)在公司作为慧博人力的股东,拟就有关慧博人力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一致行动人内部应先在公司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并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则应做出弃权决定。(2)在相关方作为慧博人力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提议召开董事会、推举董事会主持人等事项时,一致行动人应对前述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则应做出弃权决定。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担任慧博人力董事的各方保证在参加慧博人力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提议召开董事会、推举董事会主持人等事项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采取行动。如担任董事的一方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其他方董事代为参加。本协议适用于各方自本协议生效之后因直接持有慧博人力股份而取得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刘哲生、王静、孙大元、罗冬、吴国雄、顾动燕、冯育虹,基本情况如下:
孙大元,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孙大元”。
罗冬,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罗冬”。
吴国雄,男,1951年11月7日出生,大专学历。1969年9月至1975年12月,就职于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任工人;1976年10月至1991年9月,就职于北京市住宅壁板厂,任工人;I991年10月至2001年4月,在北京住总劳动资源
部担任干部职位;2001年5月至2011年11月,在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员;2011年11月,退休。
顾动燕,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监事基本情况”之“顾动燕”。
冯育虹,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冯育虹”。
刘哲生,男,1946年12月24日出生,大专学历。1985年8月1993年4月,就职于北京住总集团劳资处,任副处长;1993年5月至1997年10月,就职于北京住总集团劳动资源部,任经理;1997年11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返聘顾问。2009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专职会长;2015年6月至今任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名誉会长。
王静,男,1963年7月9日出生,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劳动经济系,大学本科。1986年7月至1992年10月,就职于北京东风电视机厂,担任管理人员;1992年10月至2001年10月,就职于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担任管理人员;2001年11月至今,自由职业。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的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为慧博管理咨询。共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也未发生变化,为刘哲生、王静、孙大元、罗冬、吴国雄、顾动燕、冯育虹。
(二)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其他争议事项
控股股东以外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慧丰投资,成立于2015年8月,目前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896Q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东方慧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3层312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大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5年8月3日
慧丰投资各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截止本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事项
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等转让限制情形,且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等争议事项。
五、公司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慧博管理咨询、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和慧博派遣三名法人于2007年5月30日共同设立慧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2007年4月3日,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润鹏审字(2007)Z2053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4月3日,慧博有限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罗冬当选为董事长,并任总经理职务,姜华、孙大元、吴国雄、顾动燕当选为董事,冯育虹当选为监事。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07年5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注册号为367,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二
区12号楼院3号(平房)101室,法定代表人罗冬,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劳务派遣,计算机技术培训。营业期限自2007年5月30日至2027年5月29日。
2、有限公司进行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月1日,慧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将持有慧博有限的12.5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慧博派遣将持有慧博有限的12.5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2年1月1日,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慧博派遣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股权变更后,慧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3、有限公司首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12月26日,慧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慧博有限注册资本由目前的5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500万元人民币,由慧博管理咨询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年1月4日,北京华勤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华)验字[号《验资报告书》,截至2013年1月4日,慧博有限已收到股东慧博管理咨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450万元。
本次增资后,慧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5年6月25日,慧博派遣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5年6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慧博有限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慧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年6月25日,慧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免去吴
世峰董事职务;(2)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将其2.5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
2015年8月10日,慧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增加到2055万元,其中慧博管理咨询增资1000万元,慧丰投资增资555万元。
2015年9月30日,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恩验字[2015]第15A253172号《验资报告书》,截至2015年9月30日,慧博有限已收到股东慧博管理咨询和慧丰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55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股权变更后,慧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6、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1月18日,慧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以2015年9月30日为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慧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3,577,235.87元,按1:0.87的比例折合20,55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中剩余部分3,027,235.87元转入资本公积。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并于当天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具体股权结构设置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015年10月2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准审字(2015)1776号)确认,截至2015年9月30日,慧博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23,577,235.87元;2015年10月30日,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21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15年9月30日,慧博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5,120,000.54元;2015年11月18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验字[2015]第1162号《验资报告》确认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20,550,000.00元全部实收到位。
2015年11月18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过了股份公司筹建报告、股份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了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等;2015年12月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22078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1幢303号
注册资本:205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人才中介服务;劳务派遣;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3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管理技术培训;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处理;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4日
(二)公司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上海鉴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慧识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孙大元、罗冬、冯育虹和慧博管理咨询于2010年6月17日共同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
2010年5月19日,上海中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鉴验字(2010)第128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5月17日,上海慧识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上海鉴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5年6月25日,上海鉴信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慧博管理咨询将所持上海鉴信7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75万元)转让给慧博有限;孙大元、罗冬分别将各自所持上海鉴信1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慧博有限;冯育虹将所持有上海鉴信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5万元)转让给慧博有限。转让股权后公司股东慧博有限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出资比例100%,出资期限2010年5月18日,并委派吴霜为新的监事,张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并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2015年6月25日,慧博管理咨询、孙大元、罗冬、冯育虹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上海鉴信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2、北京东方慧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慧博商务信息设立
慧博商务信息系崔智超、邓利娟、巩春梅、刘斌、刘江南五位自然人股东和慧博管理咨询于2015年2月2日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
2015年7月3日,北京上善若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上善若水验字[2015]第RY72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7月6日,慧博商务信息已收到其股东崔智超、邓利娟、巩春梅、刘斌、刘江南、慧博管理咨询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慧博商务信息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5年2月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信息咨询公司核发《营业执照》,载明:注册号为974,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3层310房间,法定代表人孙大元,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计算机技术培训。
营业期限自2015年2月2日至2035年2月1日。
2015年7月1日,慧博商务信息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慧博管理咨询将持其有的25万元公司股份转让给慧博有限;(2)刘江南将其持有的5万元公司股份转让给慧博有限;(3)巩春梅将其持有的5万元公司股份转让给慧博有限;(4)崔智超将其持有的5万元公司股份转让给慧博有限;(5)邓利娟将其持有的5万元公司股份转让给慧博有限;(6)刘斌将其持有的5万元公司股份转让给慧博有限,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5年7月1日,刘斌、邓利娟、崔智超、巩春梅、刘江南、慧博管理咨询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5年8月1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慧博商务信息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普华科技(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系三建公司、住友公司、孙大元、尹飞、袁树春于1999年8月8日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杰。
1999年8月17日,北京中之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99)京之验字第A302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确认截至1999年8月17日,拟设立的普华科技(现更名为“慧博派遣”)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慧博派遣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999年8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慧博派遣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注册号为6,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号,法定代表人李杰,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培训,图文设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电子元器件(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营业期限自1999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
三建公司当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住友公司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慧博派遣成立时间距今较远,现无法核查到三建公司和住友公司就投资设立北京东方普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慧博派遣”)的内部决策文件。虽然存在前述瑕疵,但三建公司和住友公司已经分别按照章程规定向指定入资账户汇入现金,相关出资经北京中之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且慧博派遣办理完毕设立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慧博派遣设立程序合法、有效。
2001年12月10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三建公司将所持24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2)尹飞将其持有的3万元出资转让给顾动燕;(3)袁树春将其持有的3万元公司股份转让给顾动燕。
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慧博派遣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01年12月2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慧博派遣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刘哲生,核准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咨询、培训,图文设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电子元器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慧博派遣此次股权变更时间距今较远,现无法核查到三建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的资产评估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调取的北京市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的工商档案,确认北京市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原隶属于北京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后改制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由改制更名为现在的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并成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住总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京国资改发字〔2004〕25号)、《市国资委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10〕12号),北京市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为住总集团的一级子公司,参照住总集团的章程,以及《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京国资改发字〔2004〕25号)、《市国资委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发〔2010〕12号)的相关规定,住总集团可以自主审批三建公司投资且未绝对控股的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主办券商及律师走访了住总集团,提交了《关于原北京东方普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演变问题的函》,取得住总集团出具的《关于原北京东方普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演变问题的复函》,确认原北京东方普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慧博派遣”)在涉及北京市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的股权演变过程和结果未损害国家的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前述股权演变
过程和结果真实有效,股权权属清晰明确。
经复核慧博派遣截至20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合计502,083.30元,且不存在房屋等固定资产及土地等无形资产。因此,北京市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将货币出资24万元以平价转出,未显着低于慧博派遣当时的净资产(较净资产仅少1000元)。
本次股权转让情形发生于北京市第三住宅建筑工程公司与慧博管理咨询之间,与慧博人力无关。慧博人力是于2015年6月从慧博管理咨询、关秀梅、任文京、张靖及杨大成处收购了慧博派遣合计99.50%的股权。为此,慧博管理咨询、关秀梅、任文京、张靖及杨大成向慧博人力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因慧博派遣历史沿革中涉及的国有企业就对外投资作出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与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的资产评估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程序的缺失,而影响转让给慧博人力股权的合法性,并进而导致慧博人力遭受损失,则原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承担慧博人力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慧博派遣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年11月14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将公司名称“北京东方普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职业信息咨询、用人登记、用人推荐、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咨询、培训业务;(3)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将其持有的4万元出资转让给吴国雄、1万元出资转让给倪志强;(4)住友公司将其持有的6万元出资转让给吴国雄、10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忠;(5)孙大元将其持有的3万元出资转让给王京华、1万元出资转让给任文京;(6)顾动燕将其持有的1万元出资转让给胡爽雨、1万元出资转让给张靖、1万元出资转让给刘丽梅、3万元出资转让给关秀梅;(7)撤销原董事会,免去顾动燕监事职务;(8)选举姜华、吴国雄、王忠、孙大元、冯育虹为公司董事,选举王京华为公司监事。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5年11月14日,慧博派遣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1)刘哲生辞去董事长,选举姜华为董事长;(2)免去孙大元总经理职务,聘任吴国雄为总经理。
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慧博派遣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慧博派遣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慧博派遣此次股权变动时间较远,现无法核查到住友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集体资产转让相关内部决策及审批文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调取了住友公司的工商档案,确认住友公司出资人为北京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为社会团体法人。
为核实上述事项,主办券商及律师访谈了住友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甄连有(甄连有自1998年至今,任住友公司法定代表人)。慧博派遣当时基本未展开经营,因此股权转让时参考净资产价格按照平价转让;由于慧博派遣属于轻资产公司,且住友公司使用货币出资,因此退出时未对慧博派遣进行资产评估作为定价依据。住友公司出具《关于原北京东方普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演变问题的确认函》,确认原北京东方普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慧博派遣”)在涉及北京市住友实业公司的股权演变过程和结果未损害集体的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前述股权演变过程和结果真实有效,股权权属清晰明确。
经核查,慧博派遣截至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合计504,064.40元,且不存在房屋等固定资产及土地等无形资产。因此,住友公司将货币出资16万元以平价转出,未显着低于慧博派遣当时的净资产(较净资产仅少1300元)
上述股权转让情形发生于住友公司与吴国雄和王忠之间,与慧博人力无关。慧博人力是于2015年6月从慧博管理咨询、关秀梅、任文京、张靖及杨大成处收购了慧博派遣合计99.50%的股权。为此,慧博管理咨询、关秀梅、任文京、张靖及
杨大成向慧博人力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因慧博派遣历史沿革中涉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和股权转让有关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的缺失,而影响转让给慧博人力股权的合法性,并进而导致慧博人力遭受损失,则原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承担慧博人力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第三次股权转让及公司首次增资
2007年12月20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注册资本增加到100万元,新增出资50万元全部由慧博管理咨询出资;(2)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公司将其17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2万元出资转让给孙昆岭;(3)胡爽雨将其1万元出资转让给史明;(4)吴国雄将其1万元出资转让给杨大成、1万元出资转让给张蕾、2万元出资转让给王京华、1万元出资转让给关秀梅、5万元出资转让给王忠;(5)刘丽梅将其1万元出资转让给关秀梅;(6)姜华、孙大元辞去公司董事,王京华辞去公司监事;(7)选举吴国雄、冯育虹、王京华、关秀梅、王忠为公司董事,选举任文京为公司监事。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8年3月4日,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京润(验)字[2008]第21719号《验资报告书》,截至2008年2月28日,慧博派遣已收到股东慧博管理咨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
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慧博派遣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08年3月1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慧博派遣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5月6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将公司地址迁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1幢302号;(2)史明将其1万元出资以1万元
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8年2月22日,史明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08年6月1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慧博派遣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11月14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吴国雄、王忠,王京华辞去公司董事;(2)选举罗冬、吴世峰、孙昆岭为公司董事;(3)
王忠将其15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4)王京华将其5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8年11月14日,慧博派遣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1)吴国雄辞去董事长,选举罗冬为董事长;(2)解聘吴国雄总经理职务,聘任关秀梅为公司总经理。
2008年9月27日,王京华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08年11月14日,王忠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慧博派遣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08年12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慧博派遣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9年7月1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人民币,由慧博管理咨询新增出资50万元人民币。
2009年7月13日,华勤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华)验字[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7月13日,慧博派遣已收到股东慧博管理咨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0年6月23日,慧博派遣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倪志强将其1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2)孙昆岭将其2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0年6月23日,倪志强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0年7月1日,孙昆岭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转让方 转让股权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1年7月20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冯育虹、孙昆岭辞去公司董事;(2)慧博管理咨询将其5万元出资转让给吴世峰。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1年7月20日,慧博管理咨询与吴世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1年10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为慧博派遣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13年1月7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同意注册资本由目前150万增加到200万元,由慧博管理咨询增加50万元人民币。变更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慧博管理咨询出资货币186万元,关秀梅出资货币5万元,任文京出资货币1万元,吴世峰出资货币5万元,杨大成出资货币1万元,张靖出资货币1万元,张蕾出资货币1万元。
2013年1月4日,华勤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华)验字[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月4日,慧博派遣已收到股东慧博管理咨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3年1月1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慧博派遣换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5年6月16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吴世峰将所持慧博派遣的5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并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2015年6月16日,吴世峰与慧博管理咨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吴世峰将所持慧博派遣公司5万元出资以277,358.69元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
2015年6月29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慧博管理咨询将所持慧博派遣191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有限;关秀梅将所持慧博派遣5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有限;任文京、张靖、杨大成将各自所持慧博派遣1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有限;免去吴世峰董事职务;并对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2015年6月29日,慧博管理咨询、关秀梅、任文京、张靖、杨大成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5年8月14日,慧博派遣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4、北京东方慧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慧博管理服务的设立
慧博管理服务系慧博管理咨询和慧博有限于2013年12月17日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罗冬。
2015年7月3日,北京上善若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北京上善若水验字[2015]第RY72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2月10日慧博管理服务已收到股东慧博管理咨询和慧博有限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慧博管理服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3年12月1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向慧博慧博管理服务慧博管理服务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注册号为631,住所
为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物流基地5号-321,法定代表人罗冬,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物业管理,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技术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翻译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建筑清洁服务,餐饮管理,分批包装,仓储服务,家庭服务(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取得行政许可)。营业期限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33年12月16日。
2015年6月30日,慧博管理服务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1)慧博管理咨询将10万元出资转让给慧博有限;(2)慧博有限以货币方式投入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0%,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5年6月30日,慧博管理咨询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转让方 受让方 签订股权协议时间
号 (万元) (万元)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2015年7月2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为慧博管理服务办理了变更登记。
5、北京市朝阳区东方普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普华学校系2008年5月7日由慧博派遣出资组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08年2月25 日取得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社民第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开办资金3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冬。
2008年4月28日,东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审字(2008)第03-04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截至2008年04月28日,普华学校收到股东慧博派遣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普华学校成立时的资金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开办资金(万元) 开办资金比例(%) 出资方式
2008年5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向普华学校颁发了京朝民民证字第053037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45号。
(2)第一次增加开办资金
2010年12月30日,根据普华学校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普华学校增加开办资金人民币20万元。
2011年4月23日,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科勤(2011)验第0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4月22日,普华学校收到慧博派遣缴纳的新增开办资金合计2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本次变更后的资金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开办资金(万元) 开办资金比例(%) 出资方式
2012年4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向普华学校核发了京朝民民证字第053037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载明,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
区华表大厦3层,业务范围为初、中级收银员、商品营业员,法定代表人罗冬,开办资金50万元,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第一次变更开办单位
2015年7月1日,慧博派遣与慧博管理咨询签订开办资金转让协议,慧博派遣将持有学校100%出资(开办资金50万元)作价50万元转让给慧博管理咨询。
本次变更后的资金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开办资金(万元) 开办资金比例(%) 出资方式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2015年6月至9月份收购北京东方慧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3家公司的股权。本次收购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整合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发挥业务协同优势、优化公司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1、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子公司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调整业务结构,收购了慧博派遣、慧博商务信息、上海鉴信三家子公司,合并类型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范围内的上述公司视同报告期内一直存在。
(1)收购时的审计及评估情况、收购价格、定价依据及会计处理
公司收购慧博派遣价格以经审计的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数为参考。
公司收购慧博管理服务、慧博商务信息、上海鉴信价格为出资额。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子公司系折价收购,累计折价金额989,592.47元,未对慧博人力造成利益损害,定价较为公允。具体收购价款如下列示:
2015年6月25日,慧博管理咨询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慧
博管理咨询将所持有上海鉴信7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75万元)以75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6月25日,孙大元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大元将所持有上海鉴信1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0万元)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6月25日,罗冬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罗冬将所持有上海鉴信1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10万元)以10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6月25日,冯育虹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冯育虹将所持有上海鉴信5%的股权(认缴出资额5万元)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至此,上海鉴信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公司收购慧博商务信息
2015年7月1日,刘斌与慧博有限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刘斌5万元出资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7月1日,邓利娟与慧博有限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邓利娟5万元出资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7月1日,崔智超与慧博有限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崔智超5万元出资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7月1日,巩春梅与慧博有限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巩春梅5万元以5万元价格出资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7月1日,刘江南与慧博有限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刘江南5万元出资以5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7月1日,管理咨询公司与慧博有限签署《出资转让协议》,约定将管理咨询公司25万元出资以25万元价格转让给慧博有限。
至此,慧博商务信息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③公司收购劳务派遣公司
2015年6月29日,慧博管理咨询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慧
博管理咨询将所持慧博派遣191万元出资以10,595,102.09元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6月29日,关秀梅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关秀梅将所持有慧博派遣5万元出资以277,358.69元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6月29日,任文京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任文京将所持有慧博派遣1万元出资以55,471.74元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6月29日,张靖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靖将所持有慧博派遣1万元出资以55,471.74元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6月29日,杨大成与慧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大成将所持有慧博派遣1万元以55,471.74元出资转让给慧博有限。
2015年7月31日,慧博派遣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由慧博有限与张蕾组成新的股东会;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慧博有限出资199万元,张蕾出资1万元;并对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至此,慧博派遣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收购价款的支付均在签署协议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支付价款与被收购公司净资产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处理正确。
(2)公司收购子公司目的及意义
公司为了调整业务结构,规范公司治理,在报告期内收购三家子公司。其中,慧博派遣主要业务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慧博管理服务主要业务为管理咨询;慧博商务信息主要业务为市场调查及管理咨询、上海鉴信主要业务为高端人才招聘服务(猎头)。业务方面,公司与上述子公司均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管理方面,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均由相同控制人控制,且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因此,收购后公司与子公司在业务上衔接高效顺畅。收购子公司扩大了公司的业务规模,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收购的子公司无需要公司承担或有负债的情形等。
2、公司对子公司在人员、财务、业务上的控制。
公司各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由慧博人力派出。
公司各子公司均统一执行慧博人力的财务制度。慧博人力派出财务人员完成子公司各项财务工作,控制子公司的资金账户,子公司与慧博人力的财务工作账务处理完全一致。
公司子公司运营管理执行慧博人力的各项制度,开展业务均依照慧博人力的业务流程实施。
慧博人力能够实现对子公司人员、财务、业务上的全面控制。
综上所述,公司收购子公司定价公允性、会计处理准确,公司能够实现对子公司人员、财务、业务上的全面控制。本次收购达到了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劳务派遣、管理咨询、人才招聘等业务的整合,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孙大元,董事长,男,1971年1月21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经济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1年4月,就职于北京住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任副主任;2001年5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任期三年。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为董事,任期三年,同日,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任期三年。
罗冬,董事,女,1970年11月21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8月,就职于北京住总集团
劳动资源部,任职员;1997年9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北京住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任副主任;2001年4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冯育虹,董事,女,1977年3月3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4月,就职于北京住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任会计;2001年5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胡爽雨,董事,女,1968年7月1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北京海淀医院,任临床医生;2003年8月至2009年3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研究院院长;2009年4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关秀梅,董事,女,1970年1月18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89月2日至2001月4月,就职于北京住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任职员;2001年4月至2008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顾动燕,监事,男,1956年5月1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74年4月至1976年12月,在北京市顺义区插队务农;1977年1月至1977年11月,就职于北京市市政一公司,任工人;1977年12月至1986年7月,就职于北京电子显示仪器厂,任会计;1986年8月至2001年4月,就职于北京住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任财务经理;2001年5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同日,由公司监事会选举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杨坡,监事,男,1984年10月19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2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北京华信锦程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任会计;2008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财务副经理;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吴霜,职工监事,女,1983年9月3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职员;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职员;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基本情况如下:
罗冬,总经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罗冬”。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总经理,任期三年。
胡爽雨,副总经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胡爽雨”。
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关秀梅,副总经理,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关秀梅”。
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李莎莎,副总经理,女,1983年3月16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业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许曼,副总经理,女,1984年11月29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业务总监;2009月7日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业务总监;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冯育虹,财务负责人,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冯育虹”。
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司铜,董事会秘书,男,1987年11月22日出生,毕业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大专学历。2009年7月至2011月3日,就职于北京市金峡谷食品有限公司,任会计;2011年4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任财务副经理;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任财务副经理。2015年11月18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开设有一家分公司,四家子公司,其中,公司子公司慧博派遣开设一家分公司。报告期内,普华学校为公司子机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变更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见“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十三、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北京东方慧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博人力资源 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顾问有限公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司分公司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子公司及子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控股子公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司及子机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北京东方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慧博劳务 2016年8月18日);技术培训。(依法 1999年8
派遣有限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月25日
公司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技术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翻译服务;数据处理(数据
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
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的
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建筑清洁
服务;餐饮管理;分批包装;仓储服务(未
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建筑面积在1万平
方米(含)以上的物流仓储设施除外);
搬运装卸服务;配送服务;分拣服务;代
驾服务;家庭劳务服务;汽车租赁(不含
九座以上客车);道路货运代理;物业管
理;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人才中介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
市场调查;计算机技术培训。((1、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
北京东方 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
50.00 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100.00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有限公司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人才中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
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
上海鉴信 研、民意测验、民意调查),企业形象策
100.00 划;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 100.00
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
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阳区东方 初、中级:收银员、商品营业员、交通协 2008年5
八、报告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1-9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准审字[号)。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存货周转率 ― ― ―
注:①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执行。
②公司存货均为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小,不适用存货周转率指标
九、与本次挂牌有关的机构
机构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楼
项目组成员:赵林楠、郑珊、闫四海
机构名称: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银网中心B座11层室
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四层
经办人员:刘伟、温艳冰
机构名称: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号一层102号
经办人员:薛勇,王川红
(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机构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
一、公司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综合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人力资源服务。
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服务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人才的组织、配置、评估、管理等工作,协助客户优化组织结构、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挖掘人才价值,提高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效益。公司核心团队专业,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资质齐全,客户资源稳定,在业界享有良好口碑。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08亿元、16.34亿元、14.21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均为1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明确,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劳务外包主要形式包括岗位外包、项目外包。公司按照客户委托,直接管理客户部分业务。公司根据该业务对工艺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自主组建人员团队,完成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客户对业务最终结果进行验收,并支付全部业务费用,外包人员与慧博人力签署劳动协议。其中,客户将内部某些岗位工作全权交付公司运作管理的形式,为岗位外包模式;客户将客服、产品促销等项目整体执行及管理交由公司完成的形式,为项目外包模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企事业单位越来越多在管理中采用劳务外包形式,以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劳务外包服务模式应用于企业通用型岗位、非核心技术类岗位及后勤类项目。公司通过前期对客户进行综合性分析,根据客户组织结构及人员具体情况,提出人力资源整体解决方案,协助企业完成工作计划、
制度建设、员工薪酬设计、绩效考核、福利规划、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对于客户外包的工作环节,公司自主招聘员工,并完成对员工的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绩效考核、成果验收等工作。公司劳务外包业务图如下:
劳务派遣业务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公司劳务派遣业务主要针对企业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由公司招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雇佣关系并派驻到客户处工作,客户管理派遣员工,并考核工作成果。同时,公司对派遣员工提供档案管理、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劳资纠纷处理等综合配套服务。劳务派遣三方关系示意图如下:
针对客户对特定岗位的要求,公司作出综合性人力资源解决方案,并招聘相应的人员,派遣至客户承担事务性工作,使得客户能够专注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公司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派遣长期后勤保障人员,为客户解决编制局限的问题;公司为金融机构、宾馆酒店、大型商场、季节性加工企业、建筑类技术工程公司等企业派遣短期性、临时性员工,以解决客户弹性制用工问题。公司劳务派遣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业界享有良好口碑。
公司为客户进行人事代理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公司代理客户员工社会保险开办、薪酬计发、档案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人事代理业务中,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人事代理业务合同,公司与客户员工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雇佣关系。人事代理业务图如下:
公司根据客户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管理咨询、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培训等全面、优质、系统的服务。上述四项业务内容如下:
根据客户的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现状,对客户组织架构、岗位管理、薪酬
管理咨询 制度、培训情况、员工行为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为客户设计制度或搭建组
织结构,调整人员结构。
根据客户不同岗位的用人需要,提供人才寻访、简历筛选、面试邀约、人
人才招聘 员背景调查、面试等服务。
对人才进行单项或全套测试评价,衡量人才的专业能力、职业素质、性格
人才测评 特征、行为风格等,并根据客户岗位要求,提交人才岗位胜任能力报告及
根据客户要求,规划培训课程及内容,利用公司内部、或邀请的外部专业
人才培训 人员,对企业人才进行培训。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主要生产流程
市 业 研 运 财 人 行
场 务 究 营 务 力 政
管 部 院 管 部 资 办
1、管理咨询业务流程图
2、劳务派遣业务流程图
3、劳务外包业务流程图
4、人事代理业务流程图
(三)公司部门设置及职责
市场调查、细分目标市场定位,撰写市场调查报告;
拟定年度市场预测报告;
负责各项品牌推广活动方案的撰写、并组织执行;
扩展公司市场影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完成公司业务年度、月度工作计划;
维护公司客户关系,建立客户档案;
业务部 签订业务合同;
执行公司规定的政策,并根据市场反馈,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研究和服务领域包括:招聘面试技术、人才测评技术、薪酬数据调研、人
才市场指数、雇用管理方法等;
研究院 围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关注理论发展前沿,跟踪行业发展动态,研究创
以市场应用效果检验研发成果,推进专业技术和理念的实际应用。
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融资管理、税务筹划、财
财务部 负责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会计报表,并编制公司合并报表;
负责汇总、编制及控制公司与各子公司、部财务预算,控制其按预算进行
费用开支,及时向决策层提供预算执行情况数据资料。
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度与规范,员工的招聘、配置、培养、考
管理总分公司员工与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各级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制定部门及岗位职责;
招聘、薪酬计发、绩效考核、入职、离职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进行人工成本核算,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制
定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实施。
计划、指导或协调公司的运营活动;
处理各类行政事务,协调部门间的工作;落实、督办公司会议通过的各项
决定和决议、管理内部文档、印信;管理维护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
行政办公室 负责企业各项证照类申领、年检工作;
安排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月度总结会议、每周行政管理例会等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与决议,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反馈有关信息。
三、公司与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
2005年,公司在内部设立研究机构,慧博研究院,目前专职员工五人。慧博研究院聘请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首都经贸大学、物资学院等多家科研院所十余名教授,建立了外部顾问团队。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国劳动政策研究等方面,慧博研究院与劳动科学研究院、朝阳区工商联等机构联合调研,开
展多个项目并形成了相应的研究成果。
2、数量庞大的专业人才团队
公司拥有数量庞大的人才资源,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派遣员工31275人,外包员工2760人。公司派遣及外包人员业务能力强,部分人员具有银行从业资格、信托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金融理财师从业资格、建造师从业资格、造价师从业资格等资质证书,专业素质较高。
公司将传统的人力资源服务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实现了重要的管理流程、业务操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1)人才招聘管理系统
该系统为公司人才招聘环节提供客户管理、人才库管理、项目管理等技术支持。
公司通过对多家同行业软件系统的招标、比较,选定与上海金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系统软件,并于2014年末完成了系统安装、上线工作。
2014年,慧博派遣与易人合众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合作,升级原有派遣业务系统。新系统实现了派遣业务流程的统一管理,提高了业务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同时,该系统增添了网上派遣服务和远程服务等功能,提高了对人才的服务水平、扩展了管理手段、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
(3)“慧博家”员工互助平台
2015年9月,由易科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公司自主开发的《“慧博家”员工自助平台》正式上线投入使用。该系统PC端、Web端、手机微信端均可使用,为公司广大外包员工提供了统一的员工体验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技术,该系统实现了员工考勤管理、薪酬绩效、培训等多种服务的在线查询及自助办理功能,每个员工都能够在专属的通道中,随时享受高效、快捷的业务办理流程。
预计员工自助平台可降低目前客服人员50%的员工来访接待量及部分电话接
待量,将极大地把客服工作化繁为简,提高后台客服的工作效率。一方面,公司可以根据平台数据建立、更新数据库,以实现对员工考勤、离职率、薪酬等指标的快速获取和分析,从而指导公司管理决策;另一方面,专属的通道及专业的服务,使员工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情况,简化沟通环节,减少业务办理时间,提高员工的办事效率,极大地提升了员工对公司的认可,间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无商标。目前公司使用的三项商标,注册人均为北京东方慧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慧博有限与慧博商务服务签定了《商标无偿使用许可合同》,慧博商务服务将自身名下的三项商标无偿许可慧博有限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双方协议终止之日。该三项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人 商标图形 注册号 期限 注册地
2015年11月16日,商务服务公司与慧博有限签署商标无偿转让协议,约定在慧博人力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后,将前述三个商标无偿转让给慧博人力。目前商标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截止报告出具日,慧博共拥有三项软件着作权,列示如下:
序 注册 首次发表 开发完成
软件名称 证书号 权利范围
慧博家互动自助平台后台管 2015年 2015年
1 理系统[简称:慧博家后台管 全部权利 09月29 09月21
慧博家互动自助平台管理系 2015年 2015年
2 统(网页版)[简称:慧博家 全部权利 09月29 09月21
管理系统(网页版)]V1.0 日 日
慧博家互动自助平台管理系 2015年 2015年
3 统(微信版)[简称:慧博家 全部权利 09月29 09月21
管理系统(微信版)]V1.0 日 日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计算机设备等,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分类 账面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账面价值(元)
公司运输设备可使用年限均在5年以上,公司办公设备包含电脑、复印机、空调、投影仪、摄像器材、通讯设备、电视机、净化器。根据公司制度,电脑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复印机尚可使用年限为3年;空调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投影仪尚可使用年限5年;摄影器材尚可使用年限5年;通讯设备尚可使用年限2年;电视机尚可使用年限5年。净化器尚可使用年限3年。目前,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均在使用年限内,状态良好。
(三)取得的业务许可和资质情况
公司拥共有3项资质证明,旗下子公司慧博派遣、慧博商务、上海鉴信各有1
项资质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慧博人力 源与社会保障
2 慧博人力 人力资源与社 (京)10406
3 慧博人力 管理委员会北
4 慧博派遣 人力资源与社 (京)10405
5 慧博商务 源与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服务 沪闸人社
6 上海鉴信 人力资源与社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经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须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述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因无法通过年检而无法持续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事件。公司计划在每年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全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材料,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相关部门提交全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以保证公司持续取得上述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不涉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含子公司)共有员工161人,具体人员构成如下:(1)按人事关系划分
所属公司 人数 占比(%)
年龄 人数 占比(%)
岗位 人数 占比(%)
学历 人数 占比(%)
公司共有业务管理员工161人。公司与所有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等制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所有员工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公司设立专职研究部门并及岗位,符合公司的竞争战略。公司全体员工教育背景良好,业务人员占绝大多数,呈现出专业化、年轻化的特点,符合公司快速发展时期的人才结构需求。
(1)公司核心研究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两名核心研究人员如下:
①罗冬,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之“罗冬”。
②胡爽雨,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之“胡爽雨”。
(2)核心研究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人员稳定,未发生变化。
(3)核心研究人员持股情况
本公司核心研究人员在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股) (股) 比例(%)
(六)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坚持对市场及理论进行独立研究,2005年成立慧博研究院。目前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研究院现有专职研究人员5人。
公司多次作为民营机构代表,列席国家劳动政策条例部门的调研座谈工作,并为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建言献策。成立至今,慧博研究院研究成果均刊登在公司内部杂志《慧博研究》上,《慧博研究》累计刊发17期。
1、慧博研究院研究成果
序号 报告类别 累计数量 研究内容
国家或地方劳动法律法规、行业自律以及人力资
1 政策理论研究 36篇 源管理理论。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涉及的不同方面,结合行业发
2 专业研究 52篇 展阶段、企业自身条件,探讨管理模型、设计管
研究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各类案例,分析企事业
3 案例研究 33篇 单位以及人才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不同需求,分享
总结个例成功经验,引发管理思考。
研究人才市场,调研人才在求职、离职意愿方面
4 人才市场研究 16篇 的特征,进行数据分析。
2、公司近年公开发表报告成果
序号 报告名称 报告时间 发表书号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跨越之道-浅析新法环境下劳务派遣企业的 IS《劳动科学论坛2011》
构建企业人才竞争优势-影响中高端人才求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6 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下的用工风险防范浅析 2013年 ISBN978-7-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劳动科学论坛2011》
13 基层员工职业发展诉求研究 2012年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措施,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中,具备保密协议条款;公司与核心员工均签订了独立《保密协议》;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的保密范围、员工职责、奖励与处罚措施等。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因核心人员违约、泄密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情形。
四、与主营业务相关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08亿元、16.34亿元、14.21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为10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突出,且逐年上升。
(二)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和客户情况
1、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客户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及金融能源、商业零售、邮政服务、公安交通、文化教育、建筑地产、制造加工等几大行业。
2、服务客户群体的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华北华东地区,地区集中度较高,分地区主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3、报告期内前五名大额客户情况
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44%、22.98%、19.63%。具体情况如下表: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
排名 客户名称 (元) 收入的比例(%)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
排名 客户名称 (元) 收入的比例(%)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
排名 客户名称 (元) 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前几名客户不同年份之间有一定变化。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常年的良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严重依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研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在上述客户中任职或占有权益。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原材料采购、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营业成本全部为派遣(或外包)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金及福利费等,不存在大量采购原材料等情况。公司运营所产生的费用,例如用水、用电;场地租赁费等,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2、公司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采购主要集中于办公设备和业务软件,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和软件一般由公司直接从市场采购。由于电脑等办公设备以及办公软件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且公司的采购量较少,公司不存在对个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研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在上述供应商中任职或占有权益。
(四)报告期内主要合同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单位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 是否履行完毕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 至
劳务外包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合同单位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 是否履行完毕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至 正在履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至 履行完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合同期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至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至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至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至 正在履行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至 正在履行
合同单位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 是否履行完毕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合同期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至
劳务派遣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慧博人力及全部子公司,经营场所均为租赁,报告期内全部房屋租赁合同列示如下:
签署日期 出租方 房产所在地 租期及租金 承租方 情况
北京市朝阳 北京东方慧
区和平街14 博人力资源 履行
表工贸有 区甲16号1 顾问有限公 完毕
限公司 幢等9幢楼 司
北京市华 北京市朝阳 -租 博人力资源 正在
表工贸有 区和平街14 金每年元。 顾问有限公 履行
限公司 区甲16号 -租 司
北京市华 北京市朝阳 北京东方慧
表工贸有 区和平街14 博劳务派遣 完毕
限公司 区甲16号 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 北京市朝阳 北京东方慧 正在
表工贸有 区和平街14 博劳务派遣 履行
谷马坊物 博企业管理 履行
流基地管 服务有限公 完毕
谷马坊物 博企业管理 正在
流基地管 服务有限公 履行
北京市华 北京市朝阳 博商务信息 正在
表工贸有 区和平街14 咨询有限公 履行
限公司 区甲16号 司
上海人才 上海市闸北 上海鉴信企
实业管理 区梅园路77 业管理咨询 完毕
上海人才 上海市闸北 上海鉴信企
实业管理 区梅园路77 业管理咨询 完毕
中心 号23层 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慧博派遣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0216435号《综合授信合同》,合同载明最高授信额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
2014年5月8日,慧博人力服务(现更名为:慧博商务服务)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
咨询服务公司(即现商务服务公司)以名下坐落朝阳区东三环中路9号701室的房产为慧博派遣5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7日。
2015年4月28日,劳务派遣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0276846号《借款合同》,该合同为前述《综合授信合同》项目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2个月。
公司核心业务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同时,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等服务。公司为客户设计全方位、系统化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价值。
(一)公司品牌管理模式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专业协会的工作,在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上海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公司在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规范研究、人力资源专业交流活动中多次作为主办人负责相应的工作。同时,公司作为人才建设专家,多次在政府政策意见征询过程中建言献策。公司绝大多数客户均在上述会议中初次接触公司,这类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公司与包括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在内的高校合作,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人力资源管理标准研究中心”,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课程,与高校开展共同调研。公司相关调研报告或论文刊登在公开出版的专业书籍中。
公司独立研究机构慧博研究院,定期根据公司经营及人才的反馈,在人力资源管理、行业政策演变等方面选定研究课题并撰写论文,形成期刊并向客户免费派发。
在业内的研发成果评选中,公司每年均有多篇文章获奖,其中一篇在国际劳动组织会议报告中发表。
公司运用专业优势,根据国家政策、经济、行业的发展变化,适时针对客户的
需求,围绕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内容举办沙龙、研讨会、公开课。同时,公司利用网络媒体,不断完善公司官网信息,结合网络传播、自媒体传播等形式,形成了深入、立体的品牌宣传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业务情况,为相应岗位或项目制定规范标准,组建人员团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并向客户交付任务结果,客户验收业务结果并支付全部业务费用。
劳务外包主要形式包括岗位外包、项目外包。
公司项目外包业务依托于丰富的人才资源和业务管理经验,能够为客户非核心业务、程序性流程、劳动密集型项目提供全程服务。项目外包模式主要服务于邮政物流速递项目、企事业单位后勤项目等。
公司岗位外包业务能够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帮助企业梳理用工现状,明确岗位配置要求,推荐适合企业的多元化用工模式,并按1:3至1:5的比例,向企业推荐相应岗位的人才,并全权负责人才选拔、岗位设置、人员留用、工作业绩考评等工作。岗位外包模式主要服务于呼叫中心坐席、柜台、客服等岗位。
针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帮助企业进行批量用工管理。对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公司进行日常招聘补员、薪酬社保缴纳、日常事务管理、劳动争议协调等管理工作。
劳务派遣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根据客户企业的需求,招聘、培训员工,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后,收取的派遣员工薪酬、社保公积金以及管理费。劳务派遣服务的盈利主要取决于派遣员工的数量规模,以及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成本控制。
管理费标准根据所需派遣人员的招聘难易程度以及用工企业的经营风险等因素而定。
公司拥有多年的大规模人力资源管理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规范化的人事代理服务。人事代理业务主要包括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处理基础人力资源管理的工资代发、社会保险代缴、公积金代缴、档案管理工作,同时,接受客户单位劳动用工政策咨询、劳动年审咨询等。人事代理服务收入来源于公司提供相应代理服务收取的服务费。
公司拟开展人才招聘服务业务,特别是高端人才招聘服务业务。公司专业从事高端人才招聘服务业务的子公司
刚刚起步,正在着手建立猎头顾问团队及规范的服务流程,以期能够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第一时间为客户搜寻、甄选、推荐合格的高端人才,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猎头服务收入来源于为客户成功推荐高端人才职位候选人,并提供包括人才岗前测评、背景调查、薪酬设计等相关咨询服务而收取的顾问服务费。目前公司猎头业务按客户招聘职位的年薪为基准,收取年薪20%至35%的服务费。
公司能够提供立体化、系统化的人力资源培训课程。公司在为客户提供外部培训的基础上,能够协助客户制定培训方案、打造中长期培训规划、拟定相关制度体系。培训业务的收入来源于向客户提供其所需的培训课程所收取的培训费。收费标准根据培训课程及市场行情确定,业务盈利能力取决于招生规模及师资力量。企业培训业务分为短训班和长训班。短训班一般于培训完成当月确认收入,长训班一般在合同约定的培训期限内按月平均确认收入。
(三)公司后续服务模式
公司拥有信息化平台和专家式顾问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标准的后续服务。
公司建立了同一客户由业务人员及后续服务人员同时服务的专属服务模式,确保客户每个问题都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公司不断更新、完善客户管理系统、内部办公系统,在服务规模不断大的同时,有效的保障了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公司建立了
系统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完整的客户服务培训制度,保证了提供服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客户覆盖面广,包括金融、能源、商业零售、邮政服务、公安交管、文化教育、建筑地产、制造加工等多个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界定
公司主营业务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才招聘、人才测评、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公司属于“L726人力资源服务”大类;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L72商务服务业”;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L726人力资源服务”大类;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致力于为人才和用人机构提供关于人才的组织、配置、评估以及管理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协助用人机构优化人才的配置、提高人力资本效率。本行业由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派遣公司、猎头公司、劳务中介机构等组成,面向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的服务,包括人力资源战略咨询、组织架构设计、岗位配置及管理体系设计、员工培训及发展规划、薪酬考核管理体系设计;以及围绕人力资源管理不同形式产生的代理或外包服务,例如招聘流程外包、猎头服务(高端人才寻访推荐)、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本行业从最初的门槛低、提供服务单一的阶段,成长为有序、快速、规范的发展时期。在全球经济互联的大环境下,我国人力资源行业已经开始“服务+互联网”的发展阶段,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明确指出,本行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高成长性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等特点”,已成为“关系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和职业发展,关系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创新能力提升”的服务体系。
本行业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中新兴的重要门类和极具活力的行业之一,正式被列入国家发改委鼓励类产业目录,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广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档案外包服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