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报自考法本,还能参加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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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以后入学的自考不能参加法考,对“新人”提高了要求,必须是全日制本科。 考试资格说明:一、新人新办法【在实施办法后(2018年4月28日)入学的学生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法本);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法研、法硕及以上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全日制非法本+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二、老人老办法【在本办法颁布前(2018年4月28日)入学的考生报名资格说明】 1、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4月28日入学前的非法本都可以考。包括: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可考,且一直可考】放宽地区政策仍然实行,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

就在2018年4月29日,司法部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共7章28条。其中,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了新规定,提高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专业学历门槛。具体的报考资格如下;

一、新人新办法【在实施办法后(2018年4月28日)入学的学生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法本);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非法本+法研、法硕及以上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全日制非法本+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二、老人老办法【在本办法颁布前(2018年4月28日)入学的考生报名资格说明】

1、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4月28日入学前的非法本都可以考。包括:自考本科、成人本科,可考,且一直可考

放宽地区政策仍然实行,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2月5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3月7日,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和邮箱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8万余条。经汇总梳理,司法部对《实施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25日经司法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非法学专业人士符合条件仍可报考

《实施办法》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据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在第22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高等院校学籍(考籍)或者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属于“老人”,适用第22条的规定,这一规定一直有效。也就是说,已经就读高校或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士仍旧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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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聂小琪希赛法考交流群:

2017年6月5日,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在“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再次做了阐释,尤其是对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司考改革的问题做了回复。

贾丽群司考表示:司考改革《意见》落实到具体方面,大家最关心的是非法学的到底能不能考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会兼顾考虑到法律职业队伍应有的特性和需求和目前法学教育供给的能力是不是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同时,也会对公众和社会的预期有一个充分的考虑。

贾司长在回答非法本和非全日制法本考生还能不能考的问题时,首先说“改革《意见》的新闻稿向社会发布之后,各界非常重视,特别是对相应的变化,我们每天几乎都会收到社会上的意见,包括考生和学生,以及今年正在报考的学生都在想以后的职业规划,是选择法学,还是选择非法学”。

解读:司考改革压力很大。《意见》一出,必然使很多人的法律职业梦碎,可想而知每天都会收到社会上的各种意见,尤其是非法本对此的质疑。所以司法部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就必须慎重考虑现状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信任危机。

贾司长还表示“《意见》当中是有几条原则的,其中一条是遵循规律,是遵循法律职业人员形成的规律,这个规律是要求我们培养的法律工作者应该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道德水准。从这个方面来讲,才能实现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要求。”

解读:一直以来,主张只让法本参加考试的专家们都说是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但贾丽群司长说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是从政治素养、业务能力、道德水准这三个方面体现的。

政治素养大家都知道就是爱党爱国;业务能力就是你能撑得住法律职业的压力,能处理好一个个具体的案件和事件;道德水准就是你从事法律职业后能经得住诱惑和考验。

这绝对不是从本科专业才能体现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

贾司长还谈到“《意见》落实到具体方面,大家可能会说非法学的到底能不能报考,我们现在正在制定实施办法。我们会考虑到法律职业队伍应有的特性和需求。我们也会考虑到目前法学教育的供给能力是不是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我们也会考虑到目前和过去各种各样的学习经历,他想从事这样的职业。在《意见》之前,他并不清楚,他又要选择这样的职业,我们也在考虑怎么样兼顾。目前我们正在做这样的工作。”

解读:首先表态并不是绝对照着《意见》一刀切,《意见》可是明说了非法本和非全日法本今后不让报考,但司长说针对这个问题正在制定实施办法,预计可能是准备用具体操作层面的技巧化解《意见》的刚劲。

其次,在制定实施办法的时候要有几个“考虑”,最重要的是“也会考虑目前法学教育的供给能力是不是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目前我国法科毕业生的供给量很大,但能用于满足法律职业队伍的需求量却很小。因为有司法考试在“卡”着。所以,既然法律职业队伍对合格人才需求量很大,但法科生的有效供给不足以满足需求,那么需求缺口谁来补?当然是非法本和非全日制法本了。

再次,司长也很有人情味的体谅之前没有学法学本科专业或者不是全日制法学本科专业的考生,看得出来司长很是同情这些考生,也说了正在考虑怎么兼顾,而且目前正在做这样的工作。

那么到底要怎么“兼顾”?怎么在《意见》的刚性要求和非法本非全日制法本考生的刚性要求平衡兼顾?目前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一个字“拖”,一方面承认《意见》是高瞻远瞩的,另一方面也承认得立足现实。

贾司长最后表态“我们是想既要坚持原则,不折不扣的执行《意见》,同时,我们对公众和社会的预期有一个充分的考虑。”

解读:上面已经得出“拖”是目前比较稳妥的方法,同时前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刚刚被开除党籍,贬为副局级领导干部,取消18大代表资格,司法部正面临整肃内部,整肃队伍的矛盾问题上,不好在此期间引发更多的矛盾。

综合解读,我们可以大胆的判定:2018年非法本和非全日法本考生还是能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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