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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工作部署,现就恩施州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的公告
各县(市)教育局咨询电话及网址:
二、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符合《教师法》规定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包括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1、学历:申请高中教师阶段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非师范本科毕业、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普通话: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经恩施州内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且鉴定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证明。
(1)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2)网报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系统开放日7:00-24:00),国庆节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网络不开放,请申请人注意合理安排网报时间。
(3)申请人根据本人申报类别,结合网站提示,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
申请人须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
(4)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5)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要手机拍的大头照),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并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登记照一致。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号码。
(6)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