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司发现市场上有由味之康食品(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椿之味道”固态复合调味汤料外包装左侧使用公司LOGO。公司出品的“椿之味道”固态复合调味汤料生产单位为綏化金晨爱普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且产品外包装右侧印有公司商标。
味之康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在未经我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所生产嘚“椿之味道”固态复合调味汤料冒用我公司LOGO,为假冒产品味之康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因购买、销售味之康食品(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椿之味道”固态复合调味汤料而产生的一切消费纠纷,均与我公司无关
大连双迪椿之味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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