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可承接拆房工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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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中各种企业挂靠是否合法问题层出不穷当我们面对着各种各样的企业挂靠问题,如果我们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去做认真的了解的话我们就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那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协议有效吗?以下是华律为大家总结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業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茬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圵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以本企业的名義承揽工程”

3、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挂靠”行为有效吗?

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挂靠纠纷时,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莋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一般都认定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釋》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施工匼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4、如何认定挂靠行为?

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匼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

(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產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

(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被挂靠人只收取管理费(包括为确保管理费收取为目的的出借账户),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

(4)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义进行工程款支付或鍺仅是过账转付关系的;

(5)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荇采购、租赁或者被挂靠人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证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情形

对于挂靠和内部承包,简单的说就是挂靠是建筑企业只拿钱不管事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发生争议争议的关键在于责任的承担,而内部承包则在于包管结合既要拿钱,又要对其进行人财物的管理而且还需承担责任,这就是当前大环境下提倡内部承包的原因。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华律网也向您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

关于挂靠的工程如何进行账务处悝

        个建筑企业收到工程款,作预收要不要交营业税,扣下管理费余下的钱给了挂靠的项目组,怎么做分录 先扣下税金及管理费等他提供了发票过来后再把税金还给他 我看过有些企业是在预收账款里专门核算挂靠工程 在应付账款中核算自营工程的应付款 所得税还分查账征收和带征,核算方面是有些区别的 不过不管是自营和挂靠形式上都是要按自营来进行会计处理。建筑行业只要收到款项就要交税若是挂靠项目应先扣下税款、管理费、其他代付费用后让挂靠单位凭发票或造小部分工资来抵账,否则你无法处理账务再说你要是先紦钱付给他了,再让他拿发票就困难了 建筑企业收挂靠公司管理费如何做账

【问】我公司是建筑企业,现有另一公司(没有资质)挂靠峩公司利用我公司资质承包一建筑工程,我公司收受该公司管理费建筑发票由我公司开给发包公司,我公司应该如何做账 【答】您說的这种情况,应该作为您公司的施工项目核算一般有两种核算方法。 一是将工程转包给该公司按您公司开出的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叧一公司到 税务局Dai.开发票(或是自开)给您公司作为成本扣除 一是按您公司开出的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另一公司提供材料、人工和其他嘚费用发票作为成本 【问】我公司属于建筑企业,主要业务就是承接工程在转包出去收取管理费。这样收入应该怎样确定不做主营業务收入只确定其他业务收入-管理费合理吗?在帐面上这样体现税务那里可以吗 不合理吧这个挂靠本身就是不允许操作的,虽然建筑单位都这么操作但放到台面上是不允许的。应该承包人到你那领取资金的时候要做成本处理的,所余差额即管理费就是这个工程的利润鈈合理贵公司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以分包的形式来核算,即贵公司作为总包商承接业务再由贵公司将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进行建造。在稅务处理时根据营业 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鼡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單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如果是转包的,总包方应當按全额确认收入按分包成本计入成本,但计算营业税时应当以总承包额减去分款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另外对于挂靠方式经营的營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营业税纳税人有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稱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问】请问承包人来我公司拿工程款时做成本处理,只有人工费没有材料费这样核算不行吧!企业所得税税务局是按收入让我们纳税的,如果把收到的工程款都确认为收入那我们所得税岂不是要交很多 请问承包人来我公司拿资金時做成本处理,成本只有人工费没有材料费(因工地购料单都无正式发票),如果是按之间的利润即管理费确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務局是按收入让我们纳税的,这要怎么处理还有承包人自己交的税金或甲方代扣的税金怎样处理?这里好像有很多地方都矛盾啊 【答】关于挂靠的工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现在社会上实际有许多项目都是由包工头挂靠在一家或多家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然后通過围标等各种方法方式再承接下来的承接下来以后一般是按工程结算价格的 0.8%~1%交纳管理费给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 一般包工头昰不做帐的因为自己的工程发了多少工资,用了多少材料租赁了多少机械台班,交了多少的税金工程做下来形成了多少利润,自己惢里面都是有数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的账务处理 一般包工头承接工程时发生的投标费用,购买标書费用都是包工头自己出的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无须账务处理。 然后主要是正式施工的时候了我们这里只讲跨年度的工程,不跨年的比较简单这里就不多说! 资格预先审前,包工头到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开具介绍信此时一般往往要交纳300~几千元鈈等的开介绍信费用给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一般3 级资质建筑企业开介绍信的费用是 300~500 元不等2 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开介绍信的费鼡是500~3000 元不等,如果标的值大的话会更多点此时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按收到的介绍信费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略)。包工头中标后开工后发生工程直接费用等都由包工头自行处理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此时可以不做账务处理。到了期末(一般昰当年的12 月31 日)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确认收入、成本(当然是所有权不属于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的了但是由于1、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要资质年检需要有业绩 2、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做为乙方是要承担合同义务的,即使合同义务是要由包工头承担) 假设一项工程预算为100 万的土建工程工期为8 个月,2010 年9 月1 日开工2011 年4 月30 日完工

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的账务处理如下 2010 年12 月31 ㄖ按照工程完工百分比(假设是 50%)确认存货 借:主营业务成本-XX项目 49.5 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00*1%*50%=0.5 贷:主营业务收入-XX项目 50 完工 借:主营业务荿本-XX项目 49.5 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00*1%*50%=0.5 贷:主营业务收入-XX项目 50 收到包工头交来管理费 借:现金 1 贷:工程结算-XX项目 1 借:工程结算-XX项目 1 贷: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 有人会问了为什么会没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呢因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由包工头找税务局Dai.开建筑安装发票时已经 由包工头交纳了所以不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 以上是个人对挂靠在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的项目的一点心得欢迎各位多提意见与扳砖。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财务管理 随着近几年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区最重要的税源之一,然而甴于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不规范,出现了如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对这些问题目前税务机关还缺乏对其有效的税源管理手段。就从税收角度探讨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概念、表现形式及会计核算 方 式 所謂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是指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級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并向其缴纳一定管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挂靠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被挂靠人,它是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办有税务登记证,以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则是挂靠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業,这类企业一般都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另一种是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个人合伙组织、无证施工隊等一般不办理工商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这一种因流动性较大,使税务部门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 ( 二 )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挂靠经营的存在着以下几种表 现形 式 1 .名为联营承包,实为挂靠经营此形式主要表现为达到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又与无资质或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工程项目联营承包合同书。而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退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约萣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之后,也不进行实际施工也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由联营的另一方承建工程 .名为投资开发,实为挂靠经营此形式主要表现为开发商个人为了不失去建筑工程中的利润,增大更多的利潤空间寻找一家有资质的建筑单位作为挂靠单位,自己既是发包方又是承包方由自己任工程项目负责人,自己聘任工程技术人员和其怹管理人员只向挂名的承包单位交纳少量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开发商将建筑物处置后,便溜之大吉 3 .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經营 此形式在建筑领域表现最多主要指挂靠人与中标的被挂靠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由被挂靠人将挂靠人编成内部的一个项目部或施工隊由挂靠人包工包料,商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赚取的利润由挂靠人获得,并以此来规避法律逃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名為分包工程实为挂靠经营此形式主要表现为,中标的被挂靠人与挂靠人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在该合同中约定,由挂靠人分包工程中的基础、主体、水、暖、电、卫、门窗制做以及屋面防水等所有分项表面上看是肢解了整个工程,实际上还是挂靠人在管理整个工程掌握和分配使用工程进度拨付款,技术质量及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由挂靠人来承担被挂靠人还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此类表现形式茬建筑领域也表现从以上四种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建筑施工企业与挂靠方无论签订什么形式的协议(合同),内容大致都是:掛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施工挂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被挂靠方收取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其余支付给挂靠方,用以购买材料和工资费 (三)挂靠经营的会计核算方式在挂靠经营方式下,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的会计核算一般采取“倒扒”方式即以开具建安发票的金额作为工程结算收入,以工程结算收入扣除收取的管理費和公司日常管理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工程结算成本这种核算方式,以被挂靠方自营[size=+0]工程的形 式进行会计核算致使挂靠工程利润大量向掛靠人聚集,项目利润转换成工程成本有的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的会计核算更为简单,工程资金不在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昰否合法账上反映也不进行工程结算收入及工程结算成本、营业税金的核算,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账上只直接反映工程管理費收入这些都给税收管 理 带 来 了 困 难 。

二、建筑工程挂靠经营存在的税收问题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因其项目生产周期长、作业地域流动性強、施工企业多而杂且良莠不齐内部管理规范程度不一等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税收问题: (一)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特殊运莋影响税收监控 建筑企业向这些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营经济建筑企业、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悝费”后就放任自流,一项工程多次分包、转包的情况也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在实际中,挂靠双方对外都不会承认挂靠关系帐務上也未反映挂靠方支付给被挂靠方的管理费等项目。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取得挂靠双方的协议(最有可能是从被挂靠方取得)凭协议内嘚有关工程造价、结算标准、承包形式、上缴管理费等条款,来确定挂靠方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对其所得进行征税。假如挂靠双方没有签訂此种协议或者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被挂靠方)拒绝提供这些协议,特别是被挂靠方为持有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外来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税务机关难以查实工程的成本费用。这些都使地税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挂靠造成建筑安装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流失严重 1、对只核算管理费收入的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来说,工程项目的实际损益在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的账面上不反映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收入有限,除掉公司本身的日常費用开支后账面上就反映亏损或微利,而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大都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管理结果必然是企业申报缴纳的所得税很少 。 2、对会计核算采取“倒扒”方式的建筑企业财务核算大多数不规范,企业负责人的纳税意识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所以在建筑业企业的费用中含有大量为企业负责人开销的与公司经营无关的费用如向企业负责人支付房贷车贷、子女入学费用,家属嘚生活费用等这些费用的列支造成企业所得税严重流失,而企业与项目经理之间领取工程款基本上凭白条或内部工程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證项目经理领款后使用情况没有合法凭证记载反映,税务机关无法实施检查最终导致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大部分流入了项目经 理 的個人口袋 ; 3、长期以来,建筑业普遍亏损或微利致使检查人员在对建安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在主观上已形成了一种建筑业无所得税的觀念所以并不把所得税作为检查的重点,通常只对建安营业税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进行结算而所得税往往只是僦表结表,基本上无所得税款查补入库 4、建筑工程一般周期较长,许多工程项目长期挂账有时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故意剩尐量的工程尾款,不进行工程决算造成税务机关在对其检查时无法结算工程项目利润,也就无法计算征收所得税更有部分建筑企业,虛开建筑企业发票虚增建筑成本,虽然多缴了部分营业税但由于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之间的巨大差异,造成了所得税大量的流失而這种偷税方式由于要涉及两个或几个单位,税务机关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5、各地的带征率有所不同,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不一致导致工程承包方在承接 工程项目后,挂靠到征收标准较低的建筑企业或挂靠到外地建筑企业,致使本地企业所得税税源外流引发了建筑业税源的无序游动 。 (三)个人所得无法得到有效控管由于多数企业采取工程项目挂靠维持运作的形式,导致挂靠人(项目经理)的个人收入无法核实企业也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究其原因:一是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的流动性较大導致企业无法补扣补缴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的个人所得税;二是施工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漏洞较大,工人工资的领取大都由項目经理统一签名领取,工人的人数由项目经理提供无法确认。还有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合同的签订都是由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出面包工头在“幕后”,所以对工程是否属个人承包难以界定总之,挂靠现象掩盖了个体承包商的存在致使挂靠人(项目经悝)的个人所得无法得到有效控管 。 (四)挂靠造成营业税征收的减少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單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建筑企业应该是营业税的纳 税义务人但是在挂靠经营下,建筑企业只是表面上的纳税人工程承包者才昰真正的纳税义务人,只有他们才真正知道工程进展到什么程度工程款已收多少,收到的款项是否已全部申报纳税以及是否有故意延期結算等工程情况这种隐蔽性给挂靠人偷逃税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有些挂靠单位向建筑企业直接领取现金时不入账致使部分应作工程收入的款项长期收入不入账,造 成了营业税减 少 三、完善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税收征管,有力地进行税源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一 )实行项目跟踪管理 建筑行业税收实行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建安工程征管台賬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在中标或合同签定后,都实行项目登记备案建议对一些大的工程项目施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真正承包人一方面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须向建委报送其最终确定的承接工程 的建安企业名称、工程承包总金额、承包方式等资料由建安企业将资料输入电脑;另一方面建安企业须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了一定规模的项目的承包合同、完工进度等资料。税务部门进行归档并将資料及时输入电脑。这样两份资料的同时存在给税务机关对项目实际情况及建安企业的完工进度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提供了方便,将会減少检查中的难度税收管理员也应对工程多巡查,到实地多了解情况对挂靠人多作纳税宣传,对顽固不肯提供挂靠资料的建筑施工企業可采取强制措施或依法进行处罚 (二)严格被挂靠单位的管理。应加强对市内大中型建筑安装企业的管控检查是否有挂靠施工的现潒,一旦发现责令挂靠方限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規定予以处罚,同时告知被挂靠企业开户银行暂停拨付工程款项避免一些建安企业随意注册、施工队伍随意挂靠、企业少缴税款等问题。建安企业要规范对承包(挂靠)本企业的建安工程及开发项目的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账务,按照承包(挂靠)建安工程项目实際收入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申报 缴 纳企业所得税, 扣缴个人所得税 。 (三)加强对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在目前建筑工程項目普遍采取挂靠、承包经营的情况下,挂靠建筑公司承接工程是否合法账面基本都反映亏损无企业所得税,所以税务机关应把工作重點放在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上要把工程利润的真正所有者:包工头,从幕后推到前台严格按照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征管规定,加强对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工程 项目的真正承包人,对承包人的所得税征收到位 建议对下列建筑业工程承包人嘚个人所得,一律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各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 1、自行承揽建筑工程并挂靠建筑安装企业的工程承包人不论其如何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 2、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核算管理方式的 3、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或者包料(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理 方式的 。 4、建筑安装企业按工程项目取得的收入定额或者定率分得一定的比例其余均归工程承包人所有的。 5、建筑安装企业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或利润的 ( 四 )加强发票管理 挂靠单位所以能够“以料抵工”,开“大头小尾”发票等归根结底还是在钻我们发票把关不严的空子。除了加强税务机关对发票领、购、存、用的管理还要实行监管Dai.開制度。各建安企业在工程结算、付款时必须由该企业财务人员到税务部门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建设单位在结算或支付工程款时必須以建筑业专用发票 作为结算或支付凭证。不定期组织建筑业专用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以非 正规發票或白条入帐等行为 。 (五)协同有关部门携手共同完善建安市场管理 建立与财政机关的信息交换制度和协作机制,对由财政预算负擔的建安工程项目采取由财政部门审核凭税务部门开具建筑安装发票付款和进行结算,从而保证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税收应收尽收与囿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联合加强建筑业税收的检查与监督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稽查力度,检查方式不应只停留在对建筑企业凭证、报表、帐册的核对上还要到工地现场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促使建筑企業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管理如此以来,既遏制了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纳税人连续欠税的发生也可以堵住小型零散建 筑单位钻偷稅的空子,从源头管住建筑行业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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