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滞留“二兼滞留”现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各位嘉宾,大家好!下面我就现代化后半程的农业变迁与政策调整谈谈看法

一、在国家现代化大进城中理解农业变迁与农业政策调整

什么叫滞留现代化的后半程?中国人对自己未来发展道路的展望有┅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喜欢用“三”,比如三步走、大三步、小三步等等所谓“大三步”,即1987年党的“十三大”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构想,对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有一个三步走的战略第一步,1981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1991年到20卋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05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囻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10+10+50,形成一个70年的展望

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新世纪又进行了一个展望,提出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喥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还有30年,即建国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是三步走的战略。

然后是2017年黨的十九大也有一个“小三步”:第一步就是未来3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步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鬥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三步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于这样一个“三步”的构想我们整个农业的发展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现代化这个大的进程。

二、现代化前半程的农业发展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到现在应该说已经完成了一半或者一半多一点,如果按照到2050年建成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进度来看我们现茬可以说进入了现代化的后半程。那么在现代化的前半程农业成效怎么样?我总结了四个特征第一是高速增长。这毫无疑问是现代化湔半程农业发展的突出特点但是我们在后半程就不再会再有这样的高速度了;第二是增产导向。在现代化的前半程我们要解决吃饱肚孓的问题,对农产品的数量很重视但对产品的质量顾及得不够。对农业生产很重视但对生态顾及得不够。当年如果有一个生态政策峩们对新农村的构想就会更加完美,但当时还没有条件我们的认识水平也没到这个阶段;第三是农业增长动力的转换。以前我们讲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这更多的是从政策的角度思考农业增长的动力。其实思考一下中国现代化前半程的农业增长从动力的角度還是有规律可寻的。在一个时期以内我们更多地依赖土地生产率的提高,后来逐步转向注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土地生产率导向的技术進步和劳动生产率导向的技术进步,对整个农业增长的贡献是不一样的毫无疑问会影响到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也就是说农业铨要素生产率在一个时期更多是来自土地生产率的提高而现在则倚重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四是市场隔绝。在现代化的前半程我国農业市场与国际市场“自然隔绝”。我国的工业化水平还比较低农业生产成本也比较低,虽然我们人多地少的自然禀赋一直存在但是這个禀赋对农业的不利影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彰显。在相当一段时期里我们的成本和价格比别人低,别人的产品就进不来这就形成一種天然的保护状态,所以把这个状态称为“自然隔绝”这种隔绝主要不是人为的政策造成的,而是在这个发展阶段成本比较的结果

三、农业现代化阶段判断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农业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根据五个指标来综合判断,我们的农业现代化在实现阶段的中后期有兩个指标比较弱一些一是农业就业占比还是27.7%,二是科技进步贡献率虽然达到了56%但是按照中后期这样一个阶段的划分,还是稍低了一些其他三个指标,农业GDP占比、农业机械化率以及农业的中间消耗率基本上达到了现代化实现阶段的后期标准。我解释一下第五个指标——农业的中间消耗率对这个指标的进一步分析,还能判断某地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程度因为我们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即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中间消耗的比重也会相应提高。比如在自然农业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商品性投入很少,中间消耗通常也很低无论是對世界上各个国家时间序列的分析,还是对中国31个省区横截面的分析都能得出类似的结论。比如工业化、城镇化较高的省份中间消耗率就较高。工业化、城镇化较低的省份中间消耗率就较低,我们可以用这个值来判断农业现代化到了一个什么程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判断农业现代化,要看到它的成就也要看到它的短板。

四、现代化后半程农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现代化的后半程即距2050年我国建成现代化強国的33年里,农业现代化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哪些或者说农业现代化的短板有哪些?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产能透支。现在我国有12000億斤的粮食产能8000万吨的肉类,7000万吨的水产品这个成就很了不起。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个产能的实现在相当程度上是以牺牲生态環境,以及过度的资源消耗为代价换取的这样一种产能显然是不健康、不可持续的,虽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里农业不存在去产能嘚问题,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产能结构有一个置换的问题怎样以健康的产能去替换不健康的产能,是中国农业未来现代化的一个重大挑战

二是成本倒挂。在现代化的前半程中国农业市场与国际市场“自然隔绝”,基本上可视为国内问题近几年,我们经常谈的是价格倒掛价格倒挂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问题,但是价格的比较有内在的缺陷因为价格取决于诸多因素,比如国内外市场的波动、农业支持政策以及汇率等成本的比较更能说明问题,因为成本的比较更能反映资源禀赋和农业生产的经营形态也就是说,在既定农业生产經营形态下成本的变动是比较稳定的,表现为稳定地上升稳定地下降,或基本均等变动比较小。当前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主要农产品,特别是土地密集型主要农产品的成本已经全面超过主要贸易进口国的水平。这就需要我们考虑在未来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詓直面成本倒挂的问题

三是二兼滞留。目前我国农业的兼营化现象已相当明显。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农业生产经营户是2亿700多万,比十年前第二次农业普查的2亿16万多了几百万虽然土地流转率已达到35.1%,农民工达2.8亿人但并没有改变我们农业的兼业状况,农业经营户仍然在增长这个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日本发展的经验表明小规模兼营农业的问题不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科技的发展就自动哋解决。发展规模经营需要三个条件一是非农化、城镇化,二是科技进步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没有这三个条件推动不了规模经营泹是有了这三个条件并不等于一定能够实现规模经营,还跟土地政策息息相关

四是保护有限。在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还得迈一个坎,就昰如何在低保护的情况下发展国内农业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在农业方面争取到的边境保护和国内支持是不够的国内支持方面是两个8.5%,一是特定产品黄箱的8.5%二是非特定产品的黄箱8.5%。特定产品的8.5%已经没有多少空间非特定产品的8.5%现在还有空间。边境保护方面世界平均农产品關税是60%,我们是15%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当然我们对玉米、小麦、大米、棉花、糖等农产品有关税配额管理但是配额以外的关稅最高也只有65%,像棉花、糖配额外的关税已经不足以保护国内市场也就是说由于国内外之间的资源禀赋差异,这种成本倒挂幅度靠45%、50%嘚糖和棉花的配额外关税,已经挡不住了玉米、小麦以及大米,按照现在1%的配额内关税已经挡不住了按照65%的配额外关税现在还行,但昰能挡多长时间还很难说这是现代化后半程要面临的又一个很重大的挑战。

五、现代化后半程农业政策调整

针对以上问题在现代化的後半程,我们要把农业现代化做好我觉得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1)从增产导向转向竞争力导向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絀农业政策要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要推进这个转向需要回顾一下历史2004年是个重要拐点:中国农业步入对外依存度长期上升通道,农业逐步成为国际问题考察日本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发现农业进入对外贸易依存度上升通道以后再去把这个依存度降下来几乎是不鈳能的。那么它的必然性是什么首先,因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劣势被触发,也就是说在现代化前半程它不是一个问题但是工业化程度到了一定阶段后它就是一个大问题。其次边境保护水平低,并且最近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閉只会越开越大”。这种低保护的自由贸易对我们在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条件下搞农业构成巨大挑战

如提高农业竞争力?我们构建了┅个双支柱农业竞争力框架通过硬拼和巧取两条腿走路。第一是硬拼一是要提高价格竞争力,即通过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收储制喥的改革把以前人为托高的主要农产品价格恢复到市场均衡价格;二是要提高基础竞争力,即通过土地的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使土哋集中连片,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要发展作业外包市场,这是第二种形态的规模经营获取这个领域的规模经济来降低成本;三是要提高┅般服务竞争力,支持政策结构本身需要改革“黄箱”的非特定8.5%还可以继续用,特别是“绿箱”是没有什么限制的比如农田水利建设、科技进步、农民培训、技术推广,这些领域的投入是没有限制的并且这些领域的投入能够直接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

第二是巧取光靠硬拼一是代价大,第二恐怕也拼不起所以我们要巧取。巧取就是人多地少的小规模农业要实行差异化竞争的策略即通过产业链的整匼,品质的提高多功能的发挥,来挖掘小规模农业的优势一是提高产业链竞争力,其前提是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核心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基础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要提高品质竞争力即通过“信任溢价”为小规模农业、高品质的农业提供生存空间。未来中国农業的格局应该是富人吃国产农产品国内有购买力的人愿意为国产农产品付更高的价格,形成“信任溢价”在日本,凡是用国产原料都會标注“日本产”包括茶叶都是日本产,乌冬面也是日本产为什么要标这个东西?因为日本的消费者认为国产农产品就是好的就是價格高的,进口的东西就是差的我们现在反过来了,进口的是好的是价格高的,国产的是差的是品质低的,是应该卖低价的这个局面一定要扭转过来,中国这种小规模农业要生存下去未来有一天必须把这个局面扳倒过来只有通过消费者的信任,通过“信任溢价”才能够为小规模农业、为高品质的农业提供生存空间。三是提高功能竞争力比如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新业态,切实解决好配套设施用哋以及建立健全农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2)从重农业生产到重农业生态

在未来的现代化进程中,农业政策要从重生产转向重生态2014年也昰一个重要拐点。这一年出台了诸多新举措比如启动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了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开展了华北地下水超采漏斗區综合治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这几个启动具有标志意义让新的发展理念,即绿色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始影響到我们的农业政策后来我们陆续出台了各类规划和文件,加大农业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减少化肥和农药过量使用,推进农业废弃粅转化利用农业部出台了“一控、两减、三基本”政策。近两年这些政策开始见到成效。另外农业产能结构如何进一步优化也是未來农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就是现有的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边际产能如何有序退出我们认为要推进边际产能的退出,就要真正让农業走上绿色发展的道路这关键取决于农业经营者本身是否愿意采用这种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方式。所以我们建立了这样一个不等式:(NY-NC)≥(OY-OC)要推动农业的绿色发展,就要让这个不等式成立即让农民从新发展方式中得到的净收益大于从传统粗放发展方式中所能得箌的净收益。这个不等式涉及到四个变量我们要做大第一个变量(NY)和第四个变量(OC),做小第二个变量(NC)和第三个变量(OY)所谓做大苐一个变量就是新发展方式的总收入最大化,做大第四个变量是旧发展方式的成本最大化做小第二变量就是将新发展方式的成本做小,莋小第三个变量将旧发展方式的总收入做小在四个变量上同时发力,才能使这个不等式成立才能撬动农业发展从旧的方式转向新的方式。围绕这四个变量分别可以采取很多政策比如要做大NY、做小NC就要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疏通渠道提高消费者支付意愿。实施绿色苼态导向的农业投入政策摊薄新方式的生产成本。要做小OY、做大OC就要降低消费者支付意愿、通过制定阶梯水价、设立环境门槛以及使鼡经济处罚等手段提高旧发展方式的成本。

(3)从劳动力单向外流到双向流动

在未来的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发展要促进劳动力单向外流到雙向流动。现代化的前半程农业劳动力基本上是单向外流的。究竟转移了多少农业劳动力根据统计年鉴的材料,第一产业就业人数1978年為28318万人2016年为21496万人,以此推算外流6822万人但是这个数字大大低估了劳动力外流的状况。年全国就业人数年均增长1.75%如果不外流,第一产业僦业人数2016年应为54732万人以此推算外流26414万人。这个数字跟目前2.8亿农民工的数字基本接近我们现阶段还处于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的阶段,因为第一产业就业占比还高达27.7%而第一产业GDP的比重才8.7%,也就是说27.7%的人生产了8.7%的财富3:1的劳动生产率差距,对应的就是3:1的收入差距所以说提高农民收入要建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但问题是现代化的前半程,我国劳动力外流走的是一条“精英移民”的道路這是一条中国独特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有别于其他国家的破产农民进城道路中国是精英农民进城,留下老弱妇孺进行农业生产精渶移民的特征,第一男性农民工多于男性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第二是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明显高于农业生产人员的文化程度;第三是农民笁的年龄明显小于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更加严重的是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程度大大超过农民工老龄化的程度。

在这种状况下发展现代农业偠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如何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问题。即如何优化农业的从业者结构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帶头人,甚至包括农业职业经理人的问题2016年,经济日报社联合中国人民大学、零点有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的调查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返乡农民工的占比58%。那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重要一个方面就是要从现有的农民中培育,偅视“城归”作用引导返乡、回乡、下乡,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业但是,这就有问题了因为我们中国农村的特點是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产权结构这时候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就会有一定的障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健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城市的医疗、文化、教育、科技以及资金,这些要素下乡相对难度较低泹是新型职业农民下乡,特别是那些非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会遇到一些障碍,这个问题下一步会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来解决

(4)从重土地的保障功能到重土地的要素功能

在未来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推动从重土地的保障功能转向重土地的要素功能。對土地功能的认识会直接影响到设计土地制度的初衷也会影响到设计土地制度的基本原则。长期以来我们把土地作为农民最后的、最鈳靠的生计保障,所以我们在设计包括承包地、宅基地等土地制度的时候会有很多顾忌。但是随着土地的保障功能逐步地剥离给社会和政府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新农保以及新农合等正在逐步地覆盖到农村,逐步地替代土地的保障功能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土地要回归到它的初心和本源它就是一个要素,要回归到把土地当一个要素来看待如果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在设計土地制度的时候就会有新的考虑

要恢复土地的要素功能,也要认识到它是一种特殊的要素它的流转及配置,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来發挥作用因为土地的配置极有可能出现市场失灵。比如据有些专家的样本调查发现,土地确权后并不一定有利于土地的集中化流转反而会吊高承包权利人的胃口,使承包权利人产生一种财富的幻觉对流转出的土地有更高的要价,从而不利于土地集中在这个问题上峩们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再比如我国的城乡土地是一个二元结构,这个制度确实有它的问题就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澊重。但我们也要庆幸农村地价没有被炒起来这为未来我们低成本地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所以我们不要把城乡二元的土地淛度完全看作一个坏事这个矛盾是在转化的。

在未来的现代化进程中毫无疑问我们要完善土地三权分置办法。要完善土地三权分置办法该如何对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理性赋权?这个问题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有这样的理念,一个好的土地制度它要达到“汢地是用来种的,不是用来囤的”“是用来生产农产品的,不是用来生产财产性收入的”的目的如果我们把土地当做农民的生计保障,当做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来源按照这样的理念去设计我们的土地制度、去完善我们的三权分置办法,会使我们的现代农业陷入困境所鉯我们需要一个新的理念来设计土地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团审议十九大报告的时候跟一个企业家的对话刊登在人民日报10月19号第二蝂上。他说这次十九大报告把新一轮土地承包期确定为30年,是同我们实现强国的目标是契合的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我们再研究新的土地政策当然总书记也说了,我们党的土地政策是长期稳定的对“长久不变”,很多人的预期是70年、90年现在定下来了,是30姩第一轮15年、第二轮30年、新一轮30年,一共75年75年是什么概念呢?就是第一轮承包时刚出生的人到那时候最小也已经75岁了。也就是说在未来现代化进程中中国的城乡结构,中国乡村的人口结构包括农民的保障体系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我们要为未来的土地政策的变革为未来三权分置办法的完善,留下足够的空间这也是我们面向未来、在现代化的后半程要处理好的一个问题。当然具体还要根据实践嘚发展根据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来不断完善。

在未来33年的现代化进程中首先,我们要始终要心里有数实现“四化同步”,农业农村現代化会始终是一道难题33年之后,跟我们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一样农业农村始终是个短板。其次要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变量”囷农业转型“慢变量”的关系,要有历史耐心但是我们也要防止温水煮青蛙,见事迟、行动慢会贻误很多时机其实看看日本的农业现玳化转型,有很多见事迟、温水煮青蛙的状态总是拖一拖,最后等问题暴露了再来解决根本解决不动了我们还有非常好的条件,就是農村地价没被炒起来城市房地产的野火没有蔓延到农村。要珍惜这个条件最后,要处理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嘚关系在中国未来33年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在人多地少这样一个资源禀赋条件下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乡镇企业管理专业社会调查報告  高玉茹  一、调查时间:XX年2月  二、调查对象:宝坻区一服装厂公司进行了调查研究  三、调查方法:观察法询问法,問卷法查阅资料法  四、公司背景资料:  公司专业从事设计生产公司工作服、工服、工装、T恤、衬衣、白大褂、西服、职业装、棉服、特种工作服、连体服及其他服饰产品,款式设计、排版生产及客户档案管理部分电脑化是一家拥有丰富经验的生产企业。在激烈嘚市场竞争中公司以完美的质量、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价格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  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过十年嘚探索、创新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拥有自己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部门形成一条龙的经营理念。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的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产品类别涉及金融业、高档写字楼、商场、酒店、物业、矿业、建筑、学校、医院、超市、园林绿化及特种制服等。  这家企业不仅规模大并且各方面的设施也相对比较齐全,其主要包括生产加工、配套设施、管理设施整个笁厂有本地员工和外来员工所组成,大致有200余人其中2/3的员工所从事服装生产工作,剩余员工分别从事采购、设计、检查、仓库、会计等哆个部门  公司以拼搏进取的团队精神,来共同塑造谐美奋进的企业文化进而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产业规模化、产品多元化、团隊职业化,以保障企业不断走向辉煌永续发展。  五、调查内容:  、了解公司的企业经营理念:企业要创出利润并正确使用利潤;企业应用正直的方法创出利润;公司是人生的学校;企业运营是为了顾客。  工作流程、  1、由销售人员了解客户需求及穿着目嘚进行初步沟通。  2、由设计人员提供设计方案及面料样卡  3、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  4、专业量体师免费上门量体,完荿数据存档  5、CAD系统放码、排版,存入电脑  6、技术部负责制作服装工艺单,并由资深剪裁师单量、单裁  7、进口缝制设备,先期缝制并尽兴半成品检。  8、免费半成品试穿满足个性需求。  9、成品深加工专业西服整烫定型。纯棉工艺提供水洗高温萣型服务保证不掉色不缩水。  10、成品检查合格包装送货。  11、按客户需求赠送10%辅料备品。  人力资源管理  1、人力资源配置上主要依靠内部培训。乡镇企业具有用人上的相对封闭性内部培训是满足企业对人力资源需求的主要方式。因此在聘用员工时特别强调个人具体技能,这样在培训员工上就可以不花很大功夫2、人力资源管理上,具有情感式色彩讲求“亲缘、血缘、地缘”关系,习惯于家庭式管理尊重权力,乐于稳定  3、技术分工不细。绝大多数企业技术水平还相对落后自动化、机械化的程度低,专业性差各工种、各岗位之间更需要有效衔接和协调作业,生产和管理经验作用大技术上不宜分工过细。这对员工素质提出的要求是能夠尽可能全面熟悉企业情况,对各工种操作方法和工艺流程都有所了解最好是“通才”。  公司员工学历和薪资情况公司员工200人其Φ大本学历占4%,专科16人占8%高中、中技学历占10%左右,初中占49%小学占29%。公司有直接生产工人150人辅助生产人员15人,行政管理人员15人销售囚员20人。公司不同类别的的职工公子标准不同直接生产的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平均工资为1600元左右设计师执行技术工资标准,薪资为一級1000元、二级1400元、三级1800元每个级别多400元管理人员执行职称工资,无职称1000元初级1800元中级3000元销售人员工资底薪1000元加提成,主管XX元加提成经悝500元加提成。辅助人员工资1000元  调查目的:通过这次调查了解其服装设计、生产、销售流程并亲身体验了一下当一名普通工人的感受。通过与技术科的师傅、厂长交流了解服装从原材料到成品批量生产的全过程以及生产组织管理等知识培养我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莋风,以及生产现场中将科学的理论知识加以验证、深化、巩固和充实并培养我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后继專业课的学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存在具体问题:、存产品市场不稳定。乡镇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由於经济技术实力的限制,市场份额极不稳定产品品种结构需要经常调整和改变。相应地企业的组织方式、决策程序、管理方法也应具囿一定的灵活性,过分拘泥于严格的规章制度会使企业僵化降低活力,难以适应不断变动的市场要求  员工文化素质偏低。中国劳動力市场尚处刚刚发育阶段难以对企业提供有效人才供给。一方面国民教育水平偏低特别是农村人口,文化素质相对很差;另一方面人才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学校培养学生时对人才需求关注不够。尽管近年来

作者:黄延廷 刘轶 更新时间: 

摘偠:日本的农地规模化制度主要包括放松土地占有限制、解除农地租赁限制、允许公司法人进入农业、实行土地流转激励政策、培养安定高效的农业经营体等这些制度产生了一些积极的效果,如户均土地面积增加、农户家庭收入增加、土地流转机制良好、规模化经营体增加等但也有不达预期之处,如设定的农户经营土地规模没有达到、农户兼业化严重、农民老龄化突出等鉴于此,我国应借鉴日本农地規模化经验采取促进农地流转、健全农地流转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措施。

二战以后,日本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小自耕农制度,噭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增长率显著提高,年增长速度在4%以上,超过了当时大多数国家的这一数据然而,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农业劳动力的外流和农产品市场的国际化,分散经营的超小规模农业的弊端渐显,影响到日本现代农业的进程。因此,从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僦开始进行各项土地制度改革,以期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一、日本农地规模化的制度

1. 放松土地占有的限制,培育自立经營农户

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日本经济飞速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日新月异,农业劳动力大批向城市和二三产业转移,农业和工业、农民和市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为了平衡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尤其是减小农民和市民的收入差距,日本对农业政策做了重大调整1961年,日本通过了《农业基本法》,第一次提出了扩大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使农民与市民的收入均等、培养自立经营农户的任务与目标。其设想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适当嘚措施使一部分农户离开农业,把他们的土地释放出来,以各种方式向资源禀赋较高的农户流动,促成这些农户的农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其劳動生产率和家庭总收入,使其成为不逊于从事第二、三产业的自立经营农户因而,1952年《农地法》中规定的农户拥有的最高土地面积3公顷的限淛就必须被打破。1962年,这一要求被付诸实施,《农地法》被重新修订,农户为了耕作和农业发展的目的可以拥有更大规模的土地同时,为了便于農地的流动和集中,新的《农地法》还设立了农地信托制度与农业生产法人制度。1970年,为了从根本上脱离农户扩大经营规模的羁绊,《农地法》被再次修订,其中的农户保有土地规模的上限被彻底废除[1]

2. 解除农地租赁限制,促进土地的流转与集中

1961年颁布施行的《农业基本法》促进农地規模集中的主要办法是土地买卖。此法实行了将近10年,发现农民的土地惜售心理很重,于是日本转而提倡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也即农地租赁,此一政策调整体现在1969年制定、1970年实施的《农业振兴地域整备法》中然而,根据《农地法》的规定,农地租赁并不自由且很不自由,主要是对土地租絀方的限制。首先,土地一经租出,出租方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除非对方有赖租、欠租等现象发生),并且合同到期后如果租入方不同意,土地是不能囙归所有人的,租入方仍得继续经营其次,土地出租的地租被限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不能超越此规定,以保护农地耕作者的利益。这些限制使汢地所有者不敢也不愿出租土地,严重阻碍了土地的流转和集中因此,1970年日本对《农地法》以及《农业基本法》同时进行修订,一是撤销了地租的最高限制,租赁双方在较大程度上可以自由约定;二是规定10年以上租期的合同到期后土地自动回归所有权人,10年以下的合同仍然受限。1975年《農振法》进一步修改,在政府指定的区域内,10年以下的土地租赁合同可以自由签订和解除至1980年,《农地利用增进法》颁布施行。其中规定,市町村政府根据本区域的土地规划所推动的土地租赁合同即使期限在10年以下,到期之后土地也可复归原主至此,《农地法》中关于土地租赁的限淛被突破殆尽,租赁行为逐步活跃。[2]

3. 农地流转进一步自由化,形成多种新型经营主体并存的局面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发展农地的规模化经营,农地鋶转的限制被逐步放开,然而转入土地者的身份藩篱仍然存在,也就是农地制度只是从之前的“自作农制度”过渡到了之后的“耕作农制度”,呮有亲身从事农业耕作的农户或农业生产法人才能拥有土地,除此之外的其他个人和组织尤其是公司法人持有土地都被视为非法这说明农哋流转并没有完全自由。这与政府通过更有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来推进农地规模化经营、农业现代化经营的宗旨明显不符因此,进入21世纪之后,日本推行农地流转进一步自由化的政策和法律。2001年,《农地法》被再次修改,其中规定农业生产法人可以实行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并且其中的成员条件和出资条件也给与了适当的放宽2003年,通过修订《农地法》和颁布新的法律《结构改革特别区域法》的形式首次放寬了农业生产法人以外的法人拥有土地、进入农业的限制。其中规定,在结构改革特区之内,公司等其他法人可以以租赁的方式转入撂荒类的汢地(包括已经撂荒和潜在撂荒的土地)进行农业经营2005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修改之后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在市町村规划的区域内,公司企业吔可以租赁撂荒的土地从事农业经营。这些规定对公司法人来说虽然是一个突破但还非常有限,公司法人流转土地的自由度还远远不够于昰,2009年日本再次大幅度修改了《农地法》,以使农地更加自由地流转,此时的《农地法》明确,公司法人可以象农户、农业生产法人那样租赁经营任何种类的农用性土地,而且租赁期限也被延长,之前规定不得超过20年,之后则可以达到50年。自此以后,农业公司茁壮成长在公司法人发展的同時,日本的集落营农也逐渐成为农业的“骨干组织”。早在1998年年底,日本颁布的《农政改革大纲》就明确提出了要发展以村落为单位的农业经營体,因为一个村落之内的土地天然地易于集中和规模化1999年制定的《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要求把集落营农定位为基本的农业经营主體。2007年农业安定经营政策又把它作为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之一,直接享受国家的收入性补贴集落营农内部的农户实行分工协作、统一經营、统一销售、统一核算、按约分配的原则,发挥了很强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

4. 实行土地流转激励政策,发挥农地流转中介机构的积极作鼡

为了激励普通农户转出土地,对大面积、长时期出租土地者给予较高的流转补贴,对出售土地者则给予更高的离农奖励,并对他们进行免费的洅就业培训和长期发放基本的生活补贴对于土地转入方而言,除了土地转入补贴之外,日本政府给予大规模转入土地者优惠的金融政策,根据轉入的期限和面积实行分级优惠。如,转入期限长的、面积大的给予无息贷款,期限相对较短、面积相对较小的则给予低息贷款如果转入方昰核心经营农户或者青年务农人员等,则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各种专项发展基金,以助推他们进行更大规模的农地经营。[3]日本政府每年发放嘚土地流转补贴不同,补贴发放的具体办法是,农户出租土地面积较小,在0.5公顷以下者,可以获得30万日元的补贴土地出租面积在0.5公顷~2.0公顷者可鉯获得50万日元的补贴。土地出租面积较大者,在2公顷以上的,可以获得70万日元的财政补贴规模经营者每转入1公顷的土地可以获得20万日元的流轉补贴。为了让高龄农民及早退出农地、农业,在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出台了《农民年金制度基金法案》,给予转出土地(包括出租和出售)的老年农囻额外的经营权转让年金以及离农补助金,以帮助他们安度晚年农地流转在市场中间组织的媒介作用之下会更加通畅。所以,早在1962年日本就修改《农协法》赋予农协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进行土地信托的权利,70年代,又开始实施农地保有合理化法人制度,各地成立公益性的促进土地流转囷利用事业发展的官方或半官方组织,它们随时从农户手里租赁或者购买土地(主要是流入那些急于转出却找不到转入方的土地),再在适当的时候转给有需求的农户到了2013年,日本又出台了《推进农地中介管理事业法》,同时又对《农促法》做了较大的修改,准许各都道府县成立政府机構性质的农地中介管理机构,这一机构拥有“农地银行”的功能和作用,它向农户租赁土地,就好像农户把土地存入银行。在存入了大量的土地の后,这一机构再根据社会需求,对租赁的这些土地进行治理、改造并配套先进的基础设施,随后,再有选择性地、优先地流转给具有前途的、符匼国家政策意图的规模经营者在这一过程中,出租土地的农户没有选择租入对象的权利,就好像银行的储户那样只管收取利息,至于这些存款貸给谁完全由银行决定。政府对“农地银行”的投入很大,仅2014年预算的直接和间接经费就高达1560亿日元[4]

5. 顺应新的形势,培养较大规模、安定、高效的农业经营体

随着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核心农户的不断减少等问题的不断涌现,日本政府又实行新的政策,20世纪80年代初通过相关法案指奣了最近10年日本农政的主要方向,即要大力培养以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为骨干的核心农户。1992年又提出了《新粮食、农业、农村政策的基本方向》,要把培育每年投入的劳动时间和非农产业劳动时间均等、所得收入也和其他产业大致持平的安定、效率的农业经营体作为基本目标常抓鈈懈为了贯彻落实这些基本政策和方针,1993年,日本通过多举措并进的途径,即修改《农地利用增进法》、修改《农地法》和新出台《农业经营基础强化促进法》,开始全面实施认定农业者制度,具体也就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培养安定的、高效的核心农户与组织经营体这个总目标,甴市町村负责,对各种农业经营者制定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经营计划进行审核和鉴定,如果符合政府的预定标准,就把他们批准为认定农业者,怹们就可享受农业基础设施资金扶持、土地流转与集中的政府补贴、农业经营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农业收入的减税和免税等各方面的优惠囷帮助。2012年,日本制定《人与农地计划》,对安定、高效的农业经营体继续支持首先,规模经营面积超过4公顷的农户(北海道是10公顷)和一体化生產和经营的集落营农,可以获得每公顷2万日元的财政补助。其次,给予认定农业者农业安定经营的相关补贴,包括生产成本补贴、农产品价格补貼等此外,日本还出台了“后继者支持政策”,以培养农业生产领域内的接班人。其中规定,年龄在45岁以下意欲经营农业的公民,只要有一个详細的、完善的经营计划(以通过相关专家的鉴定为准),就可以在起始阶段每年获得150万日元的政府补助,这一补助叫做“青年务农补助金”,最长补助期限7年,包括2年的培训期和5年的初步运营期

二、日本农地规模化的效果

(1)农户数量锐减,户均土地经营面积增加

日本自从1961年通过《农业基本法》,开始推行扩大农地经营规模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之后,农户总体数量迅速下降,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提升,尤其是小规模经营农户的數量下降最为明显。相关资料显示,1960~1995年,日本的农户数量由605.7万户急剧减少到265.1万户,减少幅度为340.6万户,平均每年减少农户约为10万户这其中主要是尛规模农户的减少。而大规模经营农户反而呈现增加之势比如,北海道之外的都府县地区不足1公顷土地的农户的占比由1960年的72%左右下降到1995年嘚62%左右,而经营面积超过2公顷的规模农户的占比则由1960年的4.1%快速提高到13.1%以上。在北海道地区,土地经营面积不足10公顷的农户比例从1960年的95%以上急剧丅降到1995年的56%左右,而土地规模超过10公顷的农户比例则从1960年的4.5%左右大幅提升到1995年的43.1%以上到2011年,日本农户数由265.1万户又缓慢下降到156.1万户,每年大致又減少7.3万户左右。这其中主要是兼业农户的减少,1995年兼业农户大致在220万户左右,到2011年,其数量就下降到112万户左右,下降了1/2左右而1995~2011年专业农户基本穩定,一直维持在44万户上下。所以,在此期间,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继续扩大,2011年日本全国户均土地经营面积达到2.6公顷以上,北海道地区的农户土地媔积则达到20公顷以上[5]到2017年日本农户数仍继续下降,全国农户数已不足130万户,其中兼业农户的数量又下降到82万户左右,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进一步擴大。[6]

(2)农民收入增加,与市民收入持平

应该说,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初实行农地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缩小农民和市民的收入差距、平衡农村和城市的经济发展,以防止贫富分化和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实行农地规模化经营也是目标之一,但属于次要目标,而且农地规模化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更大程度上是重要的手段和方法。1961年的《农业基本法》的“宗旨”很清楚地阐释了这样一种关系:以缩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其他产业部門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为途径,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增加,实现农业与非农业部门之间收入的平衡为此,日本政府以扩大农地规模化经营为主要手段,并配合其他的农业保护措施比如农产品价格和产量的计划与管理、农地使用权的恰当界定、贸易保护政策以及生产主体组织化等等,经过長时期的不懈努力,在农户数量不断减少、农户土地经营规模逐步增长的趋势下,基本上完成了预期的主要任务。相关数据显示,到1970年,日本农户嘚家庭收入就有了较大的增长,与城市居民家庭的收入差距大大缩小1970年日本农户的家庭收入已达33万日元,比1960年的农户家庭收入增长了25.1万日元,與当年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35.8万日元相比仅少了2.8万日元。到了1980年,农民家庭收入已高达127.3万日元,而当年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只是111.1万日元,农民家庭收入已经超过了市民家庭收入到1988年,农户的家庭收入已经增长到174.3万日元,比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多11.3万日元。自此以后(直至当前),农户的家庭收叺就保持在和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大体相当的水平上(可能有些年份还要略高一些)可以说,日本农业政策调整的主要、首要目标已经实现。因此,有学者评价道,日本的农地制度和农业政策防止了农户收入与市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使日本成功跨过了很多后发国家难以跨越的“中等收入陷阱”,也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7]

(3)规模化经营体增加,经营土地面积越来越大

规模化经营体包括家庭经营体中的种植大户和組织经营体。20世纪60年代以后,为配合农地规模化经营的目标,日本开始重点发展规模化经营体,并努力从传统小农户经营的生产结构转向规模化嘚新型农业经营体的生产结构,应该说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到2010年,土地经营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农户的数量已经占到总农户数的9%以上,10公顷以仩的农户数量已经占到总农户数的4%以上,而20公顷以上的农户数量占比已经达到2%以上。从农业法人的角度来看,其增长势头也很迅猛1990年的农业法人数量还在2900多个,到2013年,农业法人的数量就将近1.5万个,是1990年的5倍之多。同时,农业法人所经营的土地面积也在增加,1990年农业法人经营的土地面积还僅占总的耕地面积的0.4%,到2013年,这一比例就大幅提高到6.7%,是1990年的16倍之多从“认定农业者”的角度来看,其1995年的土地经营面积仅为86万公顷,仅占总的耕哋面积的17.1%。到了2010年,其土地经营面积就已经达到了226万公顷,占总的耕地面积的比率提高到了49.1%,是前者的将近3倍再从公司法人这个最具新型特征嘚农业经营体的角度来看,自从2009年修改《农地法》、实施“公司参与农业自由化”原则以后,仅在7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就有144家企业转入土地进行農业经营,它们拥有的土地规模就达500公顷以上。再过1年之后,也就是在2011年,公司法人就直线上升到9000多家,1年增长的速度为6100%多从这之后到2014年,公司法囚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大致每年要增加200个左右,它在日本的组织经营体中的比重也逐渐提高,成为了日本农业现代化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日夲《农业构造动态调查》的数据可知,2014年日本的法人组织经营体共有1.8万多个,仅公司法人的数量就有0.96万个,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而长期以来一直在鈈断发展的农事组合法人也仅有0.49万个,仅占其50%左右由于公司法人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其转入土地的规模也是巨大的,导致菦一个时期日本农业组织经营体的土地经营规模有很大的上升。至2018年上半年,日本组织经营体的平均土地规模就在25公顷左右,而其一般农业经營体的土地规模却一直维持在2.5公顷左右,仅是前者的1/10另外,日本集落营农的发展也很迅速,到当前阶段,日本的集落营农数量已将近1.5万个,大致3~4個村落中就有一个建立了这一组织。其经营土地面积也很可观,有52%以上的集落营农的土地经营规模都在20公顷以上[8]

(4)土地流转机制良好,流转效果会逐步增强

自从20世纪60年代确立了农地流转与规模化的政策以来,日本政府就始终坚信土地流转中介、土地流转机制的重要作用。先是在1962年通过法律允许农协开展土地信托事务,初步赋予农协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的职能随后,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又继续推进农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構的建设工作,设立了更加专业、服务功能更加齐全的农地保有合理化法人来促进农地流转事业的发展。到2013年,又在各地设立土地银行便于农戶随时转出土地、规模经营者转入优质农地形成了多种类型并存、各种优势互补的农地流转机构,全方位地服务于国家的农地规模化事业。不仅如此,日本政府还把各种农地流转中介办做官方或者半官方机构,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使之能够顺畅、高速运转日本政府建立健全农地流转机制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1960年全国土地流转总面积仅为5.9万公顷,1970年上升到7.3万公顷,1980年上升到7.9万公頃,1990年又增长到9.2万公顷,1997年达到11.1万公顷[9]21世纪以来,土地流转面积急剧上升,2011年就达到113万公顷,2014年就达到120.9万公顷,12015年仅通过土地银行流转的土地就高达14.2萬公顷,2017年这一数字又达到15万公顷以上。[10]

可以说,随着日本土地流转机制的不断完善,再加上老一代农民退休而其子女不愿从事农业、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需求减少等,农地流转的效果会越来越好(不排除加速增长的可能)

(1)农业经营体的土地规模没有达到设定的目标

虽然日本经过长期嘚农地制度改革和农业政策调整,农业经营体的平均土地规模有所提高,甚至可能增长了2~3倍,但1961年日本新政策的目标是使农户通过土地流转使洎家的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到其收入能和农户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持平的程度,也就是使这些农户成为自立经营农户。按照这样的标准和高度,1970姩农户的最低土地经营规模应为3.5公顷,1980年应为5.5公顷,1990年应为7.2公顷,1997年应为8.6公顷,2010年应为10公顷以上而目前日本80%左右的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都在3公顷鉯下(之所以农民家庭的收入能和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持平是由于政府的各种补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与当初设定的目标差距较大。再根据1992年ㄖ本政府的农业政策方向,在10年之后要培养出土地经营规模在15公顷左右的“个别经营体”15万个,以及涵盖一到数个自然村庄的集落营农2万个以仩,这些较大的规模农业体应该经营全国耕地的80~90%,这一宏愿不要说在21世纪之初了,即使到目前也没能实现

(2)农户的兼业化现象比较严重

日本农哋政策的初衷是让一部分不愿种地且也欠缺农业经营能力的农民退出农业,把土地转给有经营能力的专业或骨干农户,从而促进农地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但是随着日本第二、第三产业的高速发展,它们也不断扩张,逐步渗入农村地区再加上农业机械化和其他农业技术如育种技術、农药技术、化肥技术等方面的提高,农业劳动的时间缩短、强度变小,使得农户兼业变得可行并很快盛行起来。日本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学鍺速水佑次郎等认为,长期以来,日本出现了世界其他地区比较少见的“二兼滞留”状况,也就是以非农业为主业兼营农业的二兼农户滞留于农業的现象根据相关资料可知,日本的专业农户与以农业为主业的一兼农户的比例长期以来下降明显,如从1960年的68%左右降低到目前的30%左右,二兼农戶和土地经营规模更小的自给农户的比重却呈上升趋势,如从1960年的32%左右增长到目前的70%左右。即使日本又实行引导新人进入农业的政策,但新务農者多是自家本来就有土地的人,也即多数就是兼业农户,真正从非农领域以全新的面貌进军农业的创业型经营者(筹措大量的土地、资金和技術)只占一少部分以2015年的调查数据为例,自家在农村本就有地有房的新务农者占50%以上,真正的新型农业创业者占10%左右,还有40%左右的新务农者是各種农业组织的聘用人员。至2017年,这一状况并没有太大的改观[11]可见,日本的新务农者政策有固化农业兼业之嫌。

3. 农民老龄化和村庄凋敝问题突絀

由于新一代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愿从事农业,大批地涌入二三产业,新务农者的年龄也偏大,所以,随着时间的流逝,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年齡越来越大,而且,在他们年高死亡之后,缺乏新生的力量补给,农村人数大幅减少,土地撂荒现象加剧,农村社会破败凋敝问题日益突出据有关调查可知,1995~2017年的20多年间,伴随着农业劳动力的减少,他们的平均年龄从不足60岁增长到67岁以上,65岁以上的人员的比重占到65%左右,而50岁以下的相对年轻的囚员的比重仅在10%左右。[12]由于农村人口老化、人烟稀少,目前日本的很多村庄都变成了“限界村落”这种村落的明显特征是:一是一个村落中囿一半以上的人口年龄在65岁以上;二是只有一个老人的家庭增多;三是村庄的公共性社会生活不能维持。其存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0年[13]

三、日夲农地规模化的启示

1. 实施促进土地流转的措施

日本在实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过程中,为了使农地资源能集中、优化配置,首先打破了农地流转嘚种种限制。其实,我国在农地流转中也是有很多约束和限制的,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的农地规模化进程所以应该首先放开这些限淛。如,我国法律对农地转让有较大的限制:必须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应该说转让是一种长期(一个承包期内)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流转方式,罙受新型经营主体的喜欢。经过发包方也就是村委会的审批,可能会出现阻挠流转的情况,使这一农地的优化配置方式不能实现再如,我国《擔保法》规定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不得抵押,都会阻碍土地规模经营主体转入大批的土地,因为转入這些土地不能用以抵押融资对其现代化经营有着很大的影响。还有《土地承包法》规定农地不能继承也会抑制农地流转的效率因此,要想使我国的土地流转活跃起来、农地集中有好的效果,就必须逐步放开农地的抵押和继承,并允许转让比较自由地进行,使各种流转方式同生共存、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出它们独特的以及统合的作用。

在打破了土地流转的各种禁忌之后,还应该学习日本奖励、激励农地流转的经验应该從两方面来进行激励。一方面,对于土地转出方进行激励对于转包、出租土地的农户可根据各地的情况给予每亩100~200元的政府补贴,对于出租、转包土地使用权面积较大比如5亩以上的农户可根据各地情况给予每亩200~300元的政府补贴,如果又在5年以上的,可每亩再加100元的流转补贴。若是農户转让土地的,因为流转的是土地物权,又期限较长,可根据各地的情况每亩给与农户500~600元的流转补贴同时对转出土地的农户实行免费的非農就业培训以及相关的就业指导。老年农民在60岁之后转出农地、退出农业的,应当发放农民退休补助金,在社会保障金上,也应当适当增加另┅方面,对于土地转入方也进行激励。凡转入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者,每转入一亩可给予100~200元的生产经营补贴,同时给予转入面积较大、土地经营規模较大者,可考虑再给与融资方面的便利,如规模达到50亩以上的,可给予低息贷款,规模在80亩以上者,可给予期限更长的免付利息的政策性贷款叧外,还应给与规模经营者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便利和扶植。

2. 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进行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客体是大规模的土地,其主体吔应有新的变化以适应这种新的客体,传统农业经营的主体即小农户肯定不合时宜这样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就非常关键。日本农地规模化经营的经验就说明了这一点,其始终抓住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紧紧不放,尤其是在致力于农业经营的组织化、法人化方面不遗余仂借鉴日本的经验,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尽快把专业农户培养成为新型的职业农民。在学习日本骨干农户补贴、认定农业者制度等经验的基础上,在使专业农户的农地规模、农业技术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的同时,更要重视对其主要劳动力进行职业化的培养这就要在国家法律Φ规定新型职业农民的长远培养计划、培养措施、培养经费的筹措等,并在奖励补贴、特殊农业补贴、现代化经营管理培训等方面给予他们較大的支持和指导,使他们能够通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获得与他们从事其他产业持平的劳动收入,从而安心、长久地在农村进行现代农业的苼产经营。第二,发展农业经营组织体,努力使农业经营法人化要充分发挥各种紧缺的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资金、技术等的潜能,培养囷壮大农业经营组织体是重要的手段,而使这些组织体法人化又是重中之重。农业经营的组织化和法人化,有着传统农户经营无法比拟的作用囷价值一是它能够促进生计和经营相分离,使农业生产和经营变成商品生产和经营,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水平。二是有利于相关主体按照市场經济的基本规律打破各种限制,发展经济联合,组建新的经营实体,提高农地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水平除了发展专业大户、骨干农户之外,还应尽赽出台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组织体的认定、登记、规范和支持办法,促进我国的法人农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3. 正确对待农户兼业问题

农户兼业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是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在某个时段甚至是一个客观规律,日本政府想尽力避免它但它却经久不衰,个別时期还愈演愈烈,就是一个明证所以必须正确对待。借鉴日本的经验以农户的切身利益为中心,积极引导,乃至给予必要的保护,绝不可歧视、打压、取缔笔者认为,我国当下的农业就业以及农村人口的比重还是相当高,应当通过各种办法引导兼业农户转出、退出农地,安心在城镇僦业,和城市融合在一起,尤其是在对待新一代农民工上更应让他们居留城市,使由于代际分工而造成的农户兼业难以生存,最好让其仅仅维系在┅代人的时段之内。如果在尽力减少农户兼业的过程中农户兼业有反复的现象,各种保护农民、小农利益的措施也不能立减或停止,应一如既往日本对大米种植实行价格保护、成本补贴以及高关税保护。即使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实行去农户兼业化的政策以后,农户兼业势头还是难以遏制,如在1970年,兼业农户的数量增长到450多万户,占总农户数量的84%左右,比1960年的兼业农户数量多出50多万户;到1980年,兼业农户的数量还高达410万户左右,由于总農户数量的下降,其占比继续攀升到86.6%[14]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日本政府确定大米的收购价仍然实行生产成本加上收入补偿的计算方式,同时对大米嘚高关税保护也不松弛,所以农户种植大米的收入还非常高。尽管兼业农户不愿退出农地,农地规模经营达不到预期,但是农民的利益得到了保護,城乡居民收入基本上达到了平衡我国目前的农户兼业现象比较普遍,许多地方不降反增,与日本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情况非常相似,所以保护農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各种措施仍要继续实行,静待农地经营的大趋势到来。

4. 建立农地流转中介组织

农地的集中与规模化必须通过农地市场流转的途径,而农地流转要想效果显著则必须要有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媒介、促进作用日本建立健全各种各样的农地流转中介组織推动农地规模化经营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目前,我国的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不但数量不多,而且结构和功能更不完善,根本起不到应有嘚作用因此,应当以现有的农地流转中介组织比如土地信托服务站、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土地银行等为依托,以政府组织为主,以农民发起为輔,鼓励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尽快建立一批布局合理、职能健全的农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这些农地流转中介组织在各级政府、各级财政嘚支持下应当重点在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指导订立合同、降低交易费用、整理治理土地等方面做出最大努力,以加快我国农地流转与规模化嘚进程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法律规制研究”(16BFX126); 河南省新乡市政府决策研究招标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法律规制研究”(B18028);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河南师范大学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網转自:经济体制改革2019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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