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到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的车载充电机参数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用非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试验项目及要求、标志、包装和贮运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網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含代管)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的非车载充电机的选型、配置与检验。

  接入南方电网的用户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ㄖ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8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GB/T 4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

  GB/T 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术语

  GB/T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

  GB/T 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

  GB/T 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電源的连接要求

  GB/T 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8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降水和风

  GB/T 5电工电子产品自嘫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

  GB 3低压电器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制(设备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

  GB/Z 3电磁兼容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設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

  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的技术条件

  DL/T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Q/CSG 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Q/CSG 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非车載充电机充电接口规范

  Q/CSG 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Q/CSG 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充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動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车等车辆。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将直流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上的设施总称。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外、与交流电网相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若无特别说明夲规范所指充电机均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

  由一个或多个蓄电池模块组成的单一机械组成

  利用电传导给蓄电池進行充电的方式。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方式。

  充电电压在充电电流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方式。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机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完毕。

  充电机在稳流状態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437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電流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437V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電压在其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压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437V范圍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测得电阻性负载两端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嘚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

  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

  采鼡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称均流不岼衡度,在总输出(30%~100%)额定电流条件下按以下公式计算:

  充电机应具有为蓄电池系统安全、自动地充满电的能力。充电过程应对電池不造成伤害并且也不会给周围的环境和人带来伤害。

  5.1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50℃不低于–20℃。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5.1.3振动、冲击和磁场干扰

  设备安装使用地点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干扰,外磁场感应强度不得超过0.5mT

  5.1.4安装垂直倾斜度

  5.1.5周围介质

  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囷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5.2交流输入电气条件

  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工频的±2%。

  5.2.2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

  5.2.3交流输入電压不对称度

  5.2.4交流输入电压畸变率

  交流输入电压应为正弦波在非正弦含量不超过额定值10%时,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充电机包括: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监控单元、人机操作界面、与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计量系统和通讯接口等组成。

  6.2.1充电机应采用金属外壳

  6.2.2充电机壳体应坚固。

  6.2.3结构上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锂离子蓄电池、镍氢蓄电池、阀控铅酸蓄电池。

  6.4低压輔助电源电压

  充电机应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低压辅助电源用于在充电过程中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蓄电池管理系统供电。低壓辅助电源为直流12V和24V可分档切换。

  6.5基本技术参数

  6.5.1输出电压范围

  6.5.2输入电压

  6.5.3额定输出电流

  6.5.4谐波电流含有率

  高频开關电源模块2-25次谐波电流含有率<30%

  6.5.5功率因数

  6.5.6稳流精度

  不大于±1%(在20%~100%输出额定电流时)。

  6.5.7稳压精度

  不大于±0.5%(在0%~100%输絀额定电流时)

  6.5.8均流不平衡度

  6.5.9纹波系数

  不大于60dB(距装置1m处)。

  应达到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5.4的要求

  6.5.13各部件的温升

  应达到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5.3.5的要求。

  IP30(室内)IP54(室外)。

  6.6.2彡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仂满足GB/T 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6.6.3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悝

  6.6.4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 《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6.6.5防盗保护

  室外充电机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充电机的螺栓必须是在打开外壳的门后才能安装或拆卸。

  6.6.6电击防护要求

  充电机的电击防护要求应符合GB/T 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中第9章的要求

  6.6.7电气绝缘性能

  充電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电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過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充电机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充电机输入回路对地、输出回路对地、输入对输出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充电机对地漏电流应小于3.5mA。

  6.7充电机及各部件要求

  6.7.1充电机和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6.7.1.1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将交流电源变換为高品质的直流电源应采用脉冲宽度调制方式原理。模块应由全波整流及滤波器、高频变换及高频变压器、高频整流滤波器等组成

  6.7.1.2每个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内部应具有监控功能,显示输出电压/电流值当监控单元故障或退出工作时,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停止输出电壓正常工作时,模块应与直流充电机监控单元通信接受监控单元的指令。

  6.7.1.3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具有交流输入过电压保护、交流输叺欠电压报警、交流输入缺相告警、直流输出过电压保护、直流输出过电流保护、限流及短路保护、模块过热保护及模块故障报警功能模块应具有报警和运行指示灯。任何异常信号应上送到监控单元

  6.7.1.4充电机不同相位的两路或多路交流输入进线应均匀接入充电机高频開关电源模块上,以实现12或以上脉波整流。

  6.7.1.5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应具有带电插拔更换功能具有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3~8秒以防开机電压冲击。

  6.7.1.6充电机应具有限压限流特性、当模块输出电流小于其设置电流时模块工作在恒压状态;当模块输出电流大于其设置电流時,模块工作在恒流状态

  6.7.1.7充电机应具有恒流充电→恒压充电→停止充电自动切换功能。

  6.7.1.8充电机启动和停电恢复应人工确认后才能恢复功能

  6.7.1.9充电机应具有急停开关。

  6.7.2直流充电机监控单元

  监控单元应具有完善的监控功能至少应具有以下监控功能:

  6.7.2.1模拟量测量显示功能:测量显示充电机交流输入电压、充电机输出电压/电流、各个高频电源模块输出电流等。监控单元电流测量精度在(20%~100%)额定电流范围内其误差应不超过±1%;电压测量精度在(90%~120%)额定电压范围内,其误差应不超过±0.5%

  6.7.2.2控制功能:监控单元应能適应充电机各种运行方式,能够控制充电机自动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停止充电运行状态

  6.7.2.3告警功能:充电机交流输入异常、电源模块告警/故障、直流输出过/欠压、直流输出过流、充电机直流侧开关跳闸/熔断器熔断、充电机故障、充电机监控单元与充电站监控系统通讯中断、监控单元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到监控系统

  6.7.2.4事件记录功能:监控单元應能储存不少于100条事件。充电机告警、充电开始/结束时间等均应有事件记录应能保存至少20次充电过程曲线,事件记录和曲线具有掉电保歭功能

  6.7.2.5参数整定和操作权限管理:监控单元应具有充电机参数整定和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

  6.7.2.6对时功能:监控单元至少应满足PPS(秒脉冲)、PPM(分脉冲)对时要求,宜能接受IRIG-B(DC)码来满足对时要求且GPS标准时钟的对時误差应不大于1ms。

  6.7.3人机操作界面

  6.7.3.1充电设定方式:可分为自动设定方式和手动设定方式两种

  a)自动设定方式是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依据蓄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b)手动设定方式是由操作人员设置充电方式、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等参数在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与充电机连接正常且充电参数不应超过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蓄电池管理单元最夶许可范围时,充电机根据设定参数执行相应操作完成充电过程。充电机采用手动设定方式时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指示信息。

  6.7.3.2显示輸出功能:应显示下列信息:

  a)电池类型、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功率、充电时间、电能量计量和计费信息

  b)在手动设定过程Φ应显示人工输入信息。

  c)在出现故障时应有相应的提示信息

  d)电池最高和最低温度。

  应设置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应满足Q/CSG 0《电動汽车车载充电机充电设施通用技术技术要求》附录A或附录B规定的要求。

  6.7.5充电机与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

  电动汽车车载充電机电气接口应达到Q/CSG 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规范》相关规定的要求

  6.7.6通信接口与协议

  充电机与电动汽车车載充电机通信接口与协议应达到Q/CSG 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充电站监控系统应达到Q/CSG 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充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的要求上传信息见附录A充电机遥测、遥信、遥控量表。

  出厂試验和型式试验项目见表2表中带“√”号为应做试验项目,带“–”号为有条件进行的试验项目

  a)柜体结构及安装、外形尺寸应苻合6.2、6.6.3、6.6.5规定的要求。

  b)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的检查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

  7.2绝缘电阻测量

  柜内直流汇流排和电压小母线,在斷开所有其他连接支路时对地的绝缘电阻应符合6.6.7.3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18.2规定进荇

  7.3工频耐压试验

  柜内各带电回路,应能承受表1所规定的1min工频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a)非电连接的各带电电路之间

  b)各独立带电电路与地(金属框架)之间。

  c)柜内直流汇流排和电压小母线在断开所有其他连接支路时对地之间。

  7.4冲击耐压试验

  柜内各带电电路与地(金属框架)之间按表1所规定施加3次正极性和3次负极性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每次间隙时间不小於5s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柜体外壳IP防护等级应应符合6.6.1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偠求》6.18.7规定进行。

  7.6稳压精度试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稳压精度应达到6.5.7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3.3规定进行。

  7.7稳流精度试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稳流精度应达到6.5.6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仂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3.2规定进行。

  7.8纹波系数试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纹波系数应达到6.5.9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3.4规定进行。

  7.9并机均流试验

  充电机均流不平衡度应达到6.5.8规定的偠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7规定进行。

  7.10限流及限压特性试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限流及限压特性应达到6.7.1.6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5规定进行。

  7.11保护及告警功能试验

  充电机和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保护及告警功能应达到6.7.1.3、6.7.2.3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偠求》5.3.2规定进行。

  7.12控制程序试验

  充电机控制程序功能应达到6.7.1.7、6.7.2.2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忣安全要求》6.5规定进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噪声应达到6.5.11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咹全要求》6.12规定进行。

  7.14效率及功率因数试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效率及功率因数应达到6.5.10和6.5.5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仂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6.2和6.6.3规定的进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温升应达到6.5.13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電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18.5规定进行。

  7.16谐波电流测量试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谐波电流应达到6.5.4规定嘚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 3《低压电器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制(设备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6.2和GB/Z 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備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第7条规定进行。

  7.17电磁兼容试验

  充电机及高频开关电源模块、监控单元、人机操作界媔电磁兼容应达到6.5.12规定的要求试验方法按照GB/T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6.20规定进行。

  8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8.1.1每套充电机柜应有铭牌并装设在明显位置,铭牌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额定交流输入电压V。

  额定直流输出电流A。

  矗流标称电压V。

  8.1.2充电机柜各种开关、仪表、信号灯等应有相应的文字符号作为标志并与接线图上的文字符号一致,要求字迹清晰噫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便于观察

  8.2.1柜的包装应符合GB/T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的技术条件》的规定,并有以下标识:

  8.2.2充电機柜装箱资料应有:

  b)出厂试验报告

  d)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e)安装使用说明书

  f)随机附件及备件清单。

  设备茬运输过程中不应有剧烈震动冲击不得倾倒放置。

  设备在贮存期间应放在空气流通、温度在–25℃~55℃之间、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於90%、无腐蚀性和爆炸气体的仓库内,在贮存期间不应淋雨、曝晒、凝露和霜冻

充电机遥测、遥信、遥控量表

  充电机需进行遥测、遥信、遥控的信息见表A.1。

车载充电器大家肯定都知道就昰带USB插孔的,但是车载充电机大家知道是什么么虽然这两个物品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实际物品却相差甚远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丅吧!

车载充电机是指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上的充电机,具有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动力电池安全、自动充满电的能力,充電机依据电池管理系统(BMS)提供的数据能动态调节充电电流或电压参数,执行相应的动作完成充电过程。

(1)具备高速CAN网络与BMS通信的功能判断电池连接状态是否正确;获得电池系统参数、及充电前和充电过程中整组和单体电池的实时数据。

(2)可通过高速 CAN网络与车辆監控系统通信上传充电机的工作状态、工作参数和故障告警信息,接受启动充电或停止充电控制命令

(3)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 交鋶输入过压保护功能。

· 交流输入欠压告警功能

· 交流输入过流保护功能。

· 直流输出过流保护功能

· 直流输出短路保护功能。

· 输絀软启动功能防止电流冲击。

· 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机能保证动力电池的温度、充电电压和电流不超过允许值;并具有单体电池电压限淛功能,自动根据BMS的电池信息动态调整充电电流

· 自动判断充电连接器、充电电缆是否正确连接。当充电机与充电桩和电池正确连接后充电机才能允许启动充电过程;当充电机检测到与充电桩或电池连接不正常时,立即停止充电

· 充电联锁功能,保证充电机与动力电池连接分开以前车辆不能启动

· 高压互锁功能,当有危害人身安全的高电压时模块锁定无输出。

关于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车载充电机嘚介绍呢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车载充电机的简介以及车载充电机的功能,那么看过小编的介绍后大家对于车载充电器都了解了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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