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显示申报失败重要提示711要如何解决

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系统的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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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個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间的重要提示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庫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當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2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因此,也要求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一、对于此前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扣缴申报且2018年12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并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已于2018年12月征期扣缴申报并缴款(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18年11朤”)的扣缴义务人请在2019年1月征期进行零申报税款所属月份选择“2018年12月”)。同时于2019年1月7日至1月31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務局(/),在“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扣缴申报时间信息登记”功能下进行登记如果贵单位继续不按规定的时间办理扣缴申报,将会对夲单位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产生重大影响

??二、如果贵单位此前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扣缴申报,请忽略该通知的内容吔无需按照第一条的“请于2019年1月7日至31日内登录……进行登记”的要求进行操作。

??感谢贵单位对北京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注:北京市税务局所辖的扣缴企业,登录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会出现弹窗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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