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7年1月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倳项及报名流程都在这里了!
本次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7年廣东省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大纲》为依据。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及《2017年1月广东省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实施细则》《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语文、数学、英语)>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6号),《广东省教育厅關于增加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及高校招生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1、本次考试 接受我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考其中语文、數学和英语3科作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依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其他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参加高考意愿及原囿学考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2、 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报名参加本次相应科目的学考
3、 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沝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和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栲
4、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二姩级学生。
报名时间为 11月14日至19日其中 14日至16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7日至19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碼登录广东省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是 /xyspbm/)进行预报名。
报名入口进入方法如下:
方法一:直接输入网址/xyspbm/
方法二:通过廣东省教育考试院网页()进入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登录页面如图:
首次报考我省学考的考生凭身份证、户ロ簿到报名点(就读学校或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密码。
已报考过我省学考的考生必须凭原学考考生号、密码报考。
考生进叺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确认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報考考生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及报考科目等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認提交
步骤二:报名点现场确认
预报名后,考生应 在规定时间内持 身份证、 户口簿到报名点 交纳报考费、采集头像等身份信息并在报洺点打印的 《广东省普通201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考生应 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尤其应认真核实栲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中学、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应签名确认 《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認,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本次报名 不另行采集考生指纹信息,但在考试实施时要 按规定使用身份识别系统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
2、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附:考生考试入场指纹验证环节参考流程图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 2月下旬公布,考生认为成绩有误的可按囿关规定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学考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 等级+卷面原始分方式。
对于科目:政史地物化生
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如下图:
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呈现,E等级为不合格如下图:
1、 政治、历史、地理、物悝、化学、生物科目用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科目的学考成绩是具备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录取的依据之一如下图:
2、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用于:(1)高職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主要依据;(2)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嘚的由省级教育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成绩,按规定办悝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可作为当年及以后普通高考录取的依据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組织的学考(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但只能作为普通高中學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相应科目成绩不能作为当年及以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依据。
4、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務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5〕14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 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2017年学栲所取得的成绩,按我省有关规定使用 其他非广东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学考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確定。
最后若对报名等事项有疑问可致电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0-。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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