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機构的批准设立程序 1、申办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3、具有与培养目标、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 4、具有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5、具有相应的办学经费。 審批程序:开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设区市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察、审批,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国家统一的“社会力量办学許可证”。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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