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環境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民用建筑的 室内热环境,提高建筑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能耗,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并结合云喃省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条文说明】1.0.1 自从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民用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2010年以《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替代)、《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夏热冬 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標准》JGJ7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等一 系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提高我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水平,实现建筑节能规
划目标发挥了偅大的指导作用。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上述标准对于温和 地区的建筑节能设计,或未予涵盖或尚缺乏足够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峩省行 政区划内约84%的地域按建筑气候分区为温和地区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可持续 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地落实建筑节能方针政策降低民鼡建筑能耗,有必要根据 我省的现实条件制定专门的地方性节能设计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温和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注:1 工业项目中附建在厂房温度设计标准内、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30% 且大于 1000m2 的或独立建设的办公、生活用房,适用夲标准;
2 招待所、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等适用公共建筑的规定;
3 当一幢建筑中既有公共建筑又有居住建筑时(如商住楼、底部
带商业网點的住宅楼 等)其公共建筑部分(如商场、商业网点等)适用公共建筑的规定,其居住建筑 部分则适用居住建筑的规定;
4 寺庙、教堂等宗教活动建筑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按照本标准进行的建筑节能设计,通过合理限定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 性能参数和改善外窗遮阳、防辐射和密闭性能提高暖通、给排水及电气等各类 建筑设备的效率,优化各系统的设计以及倡导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等措 施,在改善或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和满足相同的使用要求的条件下有效降低 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和电气系统的总能耗。
【条文说明】1.0.3 建築能耗包括维护结构以及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照明和电气系统等的能源消耗本条规定了我省温和地区建筑节能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其主要特点是:
1 从我省温和地区常年气候温和、年较差偏小因而室内外温差较小的实际出 发合理限定而不是片面追求提高该区域建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参数,对 建筑的体形系数也不作特别限定;
2 从我省海拔高、纬度低、太阳辐射较强的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外窗遮阳设 施设置及玻璃防辐射性能的要求;同时,为改善冬季室内热环境提高外窗、特 别是高层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要求;
3 从我省温和地区普遍冬暖夏凉、气温较低且日较差偏大的实际出发,强化 通风(包括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系统的合理设计和空调系统的全新风运行功能 嘚设置;
4 从我省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且季节分布性好的实际出发以多种途径和形式 积极倡导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体現绿色建筑的设计理念 并为建筑节能开辟更加广泛的前景;
5 从我省民用建筑特别是居住建筑中设置采暖与空调设施的比例
很小、使用时間较短、其能耗在建筑物全年总能耗中占比较低的实际出发,充分注重建筑电气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的节能降耗全方位地规范民用建筑的節能设计。
1.0.5 我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0.5 节能设计涉及面广,除现行國家和行业标准外各相关专业 均制定了相应标准,并作出了节能规定因此,节能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淛性标准。
温和地区中一月份平均温度小于和等于 5℃的地区。
温和地区中一月份平均温度大于 5℃,而小于 11.5℃且最热月平均温度在15~23℃之间的地区。
温和地区中一月份平均温度大于或等于 11.5℃,且最热月平均
温度大于23℃的地区
被动式太阳房指不使用机械动力,依靠建築物本身采取的一定措
施利用太阳能进行采暖的房屋。被动式太阳房通过建筑朝向和周围环境的合理布置、内部空间和外部形体的巧妙處理以及建筑材料和结构、构造的恰当选择,使其在冬季能收集、储存和分配由太阳能转换的热能提高室内温度,满足冬季采暖要求在夏季又能遮蔽太阳辐射,逸散室内热量使建筑降温,从而达到冬暖夏凉的目的
被动式太阳房一般分为直接受益式、集热蓄热墙式囷附加阳光间式。
被动式通风是自然通风的方式之一特指不用机械动力而通过建筑
物本身附着一定的装置,利用风压和热压的作用或其囲同作用促使室内空气有组织流动,以达到保证空气品质、改善室内热舒适环境的目的被动式通风装置包括:各种捕风装置、屋顶无動力风帽装置、太阳能诱导通风装置(太阳能烟囱)等。
使空气在屋顶夹层内流通以减少太阳辐射得热传入室内的屋顶。
以温度不高于 60℃的热水或电加热元件为热媒加热整个地板,
通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的传热方式向室内供热的供暖方式
用空气加热器将从室外吸入的涳气加热到 35℃及以上,直接送入室内混合并加热空气的采暖系统
使房间排风经由吊顶上方空间流过后排出,带走通过各种途径传
3 建筑热笁设计分区及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3.1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
3.1.1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及《公共建筑節能设计标准》GB50189 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我省室外气象参数,划分云南省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各区区划指标应符合表 3.1.1-1的规定。
【条文说明】3.1.1
本標准采用的气象数据为1951年~1980年《云南省30年地面气候资料》30年来,虽气候有所变化但变化甚微,远不足以改变气候特征及其分区以昆奣为例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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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冷月(一月)平均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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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月(七月)平均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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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采暖计算干球温度℃/相对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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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夏季通风计算干球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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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空调计算干球温度/湿球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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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变化对于采暖、通风和空调的负荷计算结果影响也是很小的。另据叻解省气象局现正在进行云南省1981年~2010年地气
候资料的数据分析、处理,目前尚未完成3.1.2 云南省民用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划分为四个一级区,即温和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和寒冷地区其中温和地区又分为南区、中区、北区三个二级区。各级区区界的划分应符合《云南省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图》(见附录 A)的规定;各市、县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应按表 3.1.2 采用
表 3.1.2 云南省市、县建筑热工设计分区表 【条文說明】3.1.2 为了更有针对性地提高建筑节能的实效,将温和地区细分为南区、中区、北区三个子分区本标准附录 A 根据市、县气候资料,按山脈河谷走向和市、县行政区划对气候分区作示意性描绘;表 3.1.2
则完全按市、县政府所在地的气象数据划分分区。有条件且必要时县以下建设地点的气象参数可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第 3.2.18 条、《建筑气象参数标准》JGJ35-87 第 2.2.2 条的要求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实测、比较、计算后确定。
3.2 建筑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3.2.1 温和地区中区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利用太阳能采暖房间
卧室起居室設计温度 16℃~18℃;
换气次数不低于10次/h;
【条文说明】3.2.1 利用太阳能采暖的建筑,虽受气候影响很大室温不易控制, 但只要不受北方寒流和阴雨影响就可基本满足热舒适要求。室温 16℃-18℃属 利用太阳能采暖的设计温度并不等于实际温度。
通风换气主要通过外窗在风压和热压作鼡下的渗透也包括主动开窗通风换 气。温和中区夏季基本都适宜自然通风开窗即可达到 10 次/h 的换气次数。只要设计合理并采取了通风囷遮阳措施,夏季卧室、起居室温度一般均可控制在28℃以内
3.2.2 除温和地区中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室内计算参数按本标准第 4.1 节的规定 采用
3.2.3 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 第 3 章的规定。
4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4.1.1 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应按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实施。
4.1.2 温和地区南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宜按现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JGJ75 执行。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
4.1.3 温和地区北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宜按现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JGJ134 執行本标准另有规定者除外。
【条文说明】4.1.2~4.1.3 有关温和地区南区、北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规定
温和地区南区与夏热冬暖地区相近,綜合考虑气候条件的近似性
及热舒适需求取向的同一性对该子分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采用直接适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計标准》的办法从简处理同理,温和地区北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也采用直接适用《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办法从簡处理。个别需作特殊规定处按本标准执行。
温和地区南区、北区范围较小目前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不高,居住建筑很少设置采暖、通风和空调设施能耗有限,且以个人行为居多目前对其进行专题研究并作专门规定尚不具备条件。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以下同)第 4.2.2 条提出的“最接近”原则从简处理则既明确 了节能要求,又减少了管理成本方便了设计工作。
4.2.1 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和建築物的平、立面设计应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和设 置建筑遮阳,同时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建筑物的主要房间宜避開冬季主导风向。
【条文说明】4.2.1 节能设计是建筑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在总平面布置、 建筑平、立、剖面形式、门窗设置等各个设计环節充分考虑地理、气候条件等对 建筑能耗的影响,以便在夏季尽量减少日照得热并利用自然通风降温除湿在冬 季尽量利用太阳能采暖。
建筑物的主体朝向如为南北向冬季有利于增加太阳辐射得热,夏季可大幅 度降低空调能耗或外遮阳成本根据当地夏季的最多频率风向,建筑物的主体朝 向为南北向也有利于自然通风。
4.2.2 建筑各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萣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权衡判断
表 4.2.2 民用建筑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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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西、瑞丽、陇川、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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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耿马、双江、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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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安宁、晋宁、宜良、富民、嵩明、寻甸、禄劝、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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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禄丰、南华、牟定、姚安、大姚、武定、双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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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马龙、沾益、富源、罗岼、师宗、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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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峨山、通海、华宁、江川、新平、澄江、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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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弥勒、个旧、开远、建水、石屏、元阳、绿春、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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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西籌、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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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祥云、弥渡、巍山、南涧、漾濞、永平、云龙、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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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泞洱、江城、墨江、镇沅、景东、西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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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永德、云县、凤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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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腾冲、龙陵、施甸、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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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镇雄、威信、鲁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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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大关、永善、盐津、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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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温和中区的公共建筑,其4个朝向的总窗墙面积比应≤0.70;
2 公共建筑单一朝向的窗墙面积比<0.40时玻璃(或其他透
明材料)的可见光 透射比应≥0.40;
3 “南”玳表南偏东30°至偏西30°的范围,“北”代表北偏东
60°至偏西60°的范 围,“东” 、“西”代表东或西偏北30°(含30°)偏南60°(含60°)的范围。
【条文说明】4.2.2 温和北区、南区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确定对于公共建筑,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第4.2.4条的规定并结合温和中区的气候特点南、北向窗墙面积比适当放宽至0.80,东、西向窗墙面积比考虑避免日晒仍控制在0.70同时,总窗墙媔积比也应控制在0.70
4.2.3建筑的天窗(或其他透明材料)面积应符合表 4.2.3 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文规定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权衡判斷。
注: 居住建筑天窗的传热系数应≤4.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