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更多残疾人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近日,市残联启动2018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
救助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國残疾人证》(第二代),今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专以上残疾人大学生以及今年参加高考且父母双方都是殘疾人或一方是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被列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残疾人家庭子女(2018年没有得到过其他助学救助的均可申请一次性助学金)。
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残疾人大学生救助标准为大专生多还是本科生多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え、博士研究生1万元;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救助标准为本科生4000元、专科生3000元。
申请救助的学生或直系亲属(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殘疾人证、户口簿或父母残疾人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以及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共享陽光·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或《威海市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