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被蒙住女朋友的眼睛换朋友来老公用手机右眼睛下打了长4cm的口子如果仅仅就是右眼睛下皮肤有4公分的ロ子的,蒙住女朋友的眼睛换朋友来老公(伤害者)并不构成什么罪的因为类似伤害并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最低要求--“轻伤二级”。依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号)中5.2章节(面部、耳廓l)中5.2.4 章节(轻伤二级,刑事犯罪起点)、l)条款是: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计6.0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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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什么是故意的吗,是不是你说了让人特别愤怒的话就随手把手机冲你砸了去了,要不┅般男的不会和女的动手的先去治疗伤口,你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吗还有你老公怎么说,如果没闹到那个程度就私下解决,如果覺得以后都不想什么那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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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罪首先你报案没有?司法鉴定你不满意,可以找律师这个罪名不好说,咱们这地方东西是活的怎么说都行,看你想要什么结果了找什么样的律师了?家里有什么关系了决定权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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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的蒙住女朋友的眼睛换朋友来这么对你,你要做好几个准备弟一,要把当时人录音录像或拍照等等弟二,把自己伤口拍下来弟三,能私人解决花钱看好或给钱保养你都行。如果弟三条双方同意那是最好的。弟四上面几条不行,那就报警试试看呗定什么罪那要看公安部门或法院调查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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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肯定他犯伤害罪,看具体情况而定报警就医,也可私下协商解决几小时不管你道德上也有问题,蒙住女朋友的眼睛换朋友来报警吧然后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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