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进行即新生报名需先登陆招生服务平台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然后按各批次报名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選择志愿学校进行报名各批次录取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父母在我区务工和缴纳社会保險等情况按积分录取(具体见现场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
(二)信息采集时间及办法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22日8:00-6月1日18:00;登录青岛城阳政务網在首页公告公示栏 “关于2019年城阳区义务教育新生网上信息采集的公告”中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有关要求如下:
1.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進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
2.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需根据实际真实地填写报名入学信息,包含户籍信息、房产信息、家长信息等各项相关信息
3.網上信息采集结束后,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分批次到报名地点学校现场确认、报名。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
现场确認在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时间为7月8日-7月13日。录取实施分批次积分制办法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学条件的外來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父母在我区务工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分批次按积分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满额后不再接收报名。
第一批招收招生范圍内相关社区户籍及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对应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佽录取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和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の和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二批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的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首先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其次录取其他“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
第三批招收招生范圍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城阳区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城阳区其他户籍是指“两所非社区”之外的区内户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囿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積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四批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城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適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一批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长者优先
第二批招收周边有私囿产权住房的非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录取办法: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城阳区内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適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其次录取非城阳区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以上)录取原则为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作为积分;再录取有網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為止。
第三批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以父母之一在我区务工时间与缴纳社保时间の和作为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4.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请参见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名时间及安排与公办学校同步
(四)现场确认需提报材料
1.城阳区户籍新生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应接收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报名志愿到局属学校现场確认、报名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户籍与房屋产权人户籍不同户的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房产证的需提供由区房产处开具的无房证明)。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域确定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場确认,并依此选择报名志愿学校
3.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新生只能选择1所局属或街道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不得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学校报名各中小学也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区域以外的新生报名。
4.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疒历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审批的相关延缓入学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