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新城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院到老六医院怎么走

2019年2月25日凌晨4点赤峰交警支队二夶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且打人已经被振兴派出所依法传唤调查,因一方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移交交警支队二大队进行处理

支队二大队民警到达振兴派出所后了解到,驾驶机动车一方有两人高某和张某某,在喝完酒后回家途中将车辆停放在老六医院附近与行人王某某、于某某发生争执,王某某随即报警经过民警的询问,被举报一方的高某和张某某都称没有开车現场也没有找到涉案车辆,案件居然复杂起来

民警随即对高某和张某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高某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张某某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因两人均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有群众实名举报,民警依法将两人带往松山区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2019年2月26日,经赤峰学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已提取的高某和张某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验鉴定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6.55mg/100ml,张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50.55mg/100ml均属于醉酒。后期通过法制民警的思想工作与调取大量监控为依据后驾驶员高某终于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認不讳。

那么现场没有找到涉案车辆是为什么呢原来2019年2月25日2时许,犯罪嫌疑人高某酒后驾驶蒙D81***号小型汽车沿松山区木兰街由东向西行駛至木兰街与迎金路交叉口处调头将车停靠在松山区中蒙医院对面路段处时,与行人王某某、于某某发生口角被劝解后行人王某某、于某某离开,气愤中的高某将车辆开走停放在附近一胡同里随即追赶王某某、于某某,在木兰街与迎金路路口南侧双方发生打斗,王某某电话报警随后振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涉案人员带到派出所

因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苐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嘚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赤峰市公安局已于2019年3月4日16时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高某刑事拘留。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