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张丁荣非瘟埋了多少?

2019年4月11日汝城张丁荣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丁荣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丁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汝城张丁荣县公安局立案偵查,于2019年4月5日提请汝城张丁荣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因该案涉及被害人数众多,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我院高度重视党组書记、检察长李杰宏承办此案。经认真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相关证据依法作出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悝之中。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姩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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