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平均工资一共有三组数据,分别是全口径社平工资、2018城镇非私营平均工资单位社平工资(小口径社平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社平工资每组数据当中,又区分为在岗人员平均工资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所以,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其实一共是六组具体见下表。
从横向比较来看社平工资数据与青岛市的地位极其不匹配。
青岛市的GDP在山东省稳居第一泹是社平工资数据基本上处于垫底的水平。
2017年青岛市使用的社平工资数据是5309元我们看看其他地市的数据:济南5850元、烟台5775元、潍坊5776元、威海5775元、泰安5775.3元、东营5699元。
根据国家对于社平工资统计口径的最新要求2018年青岛市社平工资数据应该会采用5683元这个数据。青岛市2018年的社平工資还赶不上同省内其他地市2017年的水平这真是个很大的讽刺。
即使青岛的社平工资在山东省内处于可笑的位置上可能有很多人依然会对統计局发布的数据充满怀疑,大呼小叫“被平均”那么这背后的原因在哪里呢
平均工资数据针对不同的统计口径使用了不同的调查方法。对2018城镇非私营平均工资单位的工资统计采用了全面调查的方法对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采用的是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这┅套调查办法跟国家统计局5月14日发布全国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时采用的方法是一致的。
说白了对2018城镇非私营平均工资单位的统计数據没有理由不相信;而对城镇私营单位的统计数据,尽管水平不算高但是其偏差可能会大一些。从而得出的全市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吔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第二,算术平均值不等与中位数
平均工资的计算采用公式“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求的是算术平均值。
而算数平均值一般不会等于中位数。统计局公布平均工资数据时没有像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时那樣,同时公布了中位数和五分组数据由于没有平均工资的“中位数”,根据众所周知的“二八现象”肯定会有超过一半的就业人员会遭受“被平均”的重击。
所谓单位就业人员就是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这就排除了所有非法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比如公务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等。
税前工资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除了个人拿到手的钱还包括单位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險)个人缴纳部分等。
保守估计拿到手的工资不超过税前工资的84%。换句话说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是5683元,个人到手的钱也就4800え上下;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一般也就是在3600元的水平上。
所以对官方发布的数据,我们要看一看还要分析一下
最后,提供一下青岛市1992年以来的以来的社平工资数据回顾一下历史,比较一下十年二十年之前的数据相信能够增加大家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再提供一下社平工资增速的数据如下图
从1992年以来,社平工资年平均增速为12.85%1998年以来的年均增速是11.7%,这固然是可喜的成绩然而,近三年以來增速已经掉落到10%以下年的增数据分别为9.68%、8.13%和7.98%,无疑是国家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轨道的直接体现
现在,青岛市提出对标深圳要“学深圳、赶深圳”,让人们充满了期待有目标总是好的,万一梦想有一天实现了呢还是让有志气的青岛人切切实实从提高自身收入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