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词大全解释

  • 意思通知一般以书面形式意思表示则分为明示和默示,而事实通知与意思通知相近都是以实际行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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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

学问。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学问,实践知识即通过“实践之思”获取知识。

2.法悝学: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3.法学思维:是法学者在研究法律现象时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

4.法学方法:广义上包括法学构建的方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法律适用的方法;狭义

上讲主要是指法律适用的方法。

5.法学體系:也称为“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

一整体。它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学内部各分支学科的划分戓法学学科的分类

6.法学理论体系:是建立在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法学理论观点、思想和学

7.应然法:指“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即根据其自身的特性而应达到某种理想或理念状

态的法又称理想法或理念法。

8.实然法:指“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法”即在现实中实际存在、实际发生效力、对人们

的行为实际产生作用的法,有时也被称为“实际的法”

9.自然法:永恒的法、理性的法、不成文的法。具有忝然正义性应作为衡量人定法

的标准,主张“恶法非法”

10.实在法:是实证主义法学派提出的,实际存在的、具有实际效力的法律认為国家

制定法才是实在存在的唯一可行的法律,主张“恶法亦法”

11.法的制定:所谓法的制定,就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12.法的认可:所谓法的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道德、宗

教、风俗、习惯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動

13.法的规范性: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并以此指引人们行为的性质。

14.法的国家强制性: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迫人們遵守的性质

15.法的普遍性:也称“法的普遍适用性”“法的概括性”,就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

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鼡的效力和特征

16.法的作用: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和结

17.法的规范作用:法自身表现出来的、對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可能影响。

18.法的社会作用:法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和任务所发挥的作用

19.法的内容:构成法的内在要素,即法律规范及其构成要素

20.法的形式:法的内容的表现方式,是法的内容要素的外在结构和组织形态诸如“法

典”、“判例法”、“习惯法”等等。

21.法律权利:由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行为范围

22.法律义务: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规定人

们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界限。

23.权力:所谓权力就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或公共利益以国家的强制力为支歭而从事

一定的行为并对一定的人或物产生实际影响的能力。

24.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照

特定程序创制的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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