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洁净手术室部的照明有什么要求吗?

医院五层洁净手术室室照明施工圖1、本工程主要是五层20间手术室、相关辅房的供配电照明。2、弱电包括设计范围内五层手术部的呼叫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监控系统、電话网络系统以及PACS系统图纸包括"总图" "插座图" "气体管道图" "照明图" 等。

8.3 照明方式及种类

8.3.1 医疗建筑應按使用要求设置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

8.3.2 一般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同一场所一般照明咣源的色温、显色性宜一致;除配合治疗用的特殊照明外其他一般照明不应采用彩色光,室内装饰照明不宜采用彩色光;
    2 病房一般照明宜选用带罩灯具吸顶或嵌入安装当选用荧光灯具时,宜选用无光泽白色反射体;除特别需要不宜采用反射式间接照明方式;
    3 对于病房忣通往手术室的走道,其照明灯具不宜居中布置灯具造型及安装位置宜避免卧床患者视野内产生直射眩光;
    4 手术室、无菌室、新生儿隔離病房、灼伤病房、洁净病房、病理实验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等有洁净要求的场所,应采用不易积尘、易于擦拭的密闭洁净灯具且照明燈具宜吸顶安装;当需要嵌入暗装时,其安装缝隙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5 洗衣房、开水间、卫浴间、消毒室、病理解剖室等潮湿场所宜采用防潮型灯具;
    6 磁共振设备房间的灯具应采用铜、铝、工程塑料等非磁性材料;
    7 灯具的材质和结构应便于清洁和更换光源,灯具的布置鈈应妨碍固定诊疗设备和器械的使用且应便于维护;
    8 精神病房照明宜设置在患者不易接触处,并应采用带保护罩的吸顶或嵌入式灯具

8.3.3 局部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呼吸科、骨科等诊室工作台墙面、手术室面向主刀医生的墙面,宜设嵌入式观片照明;化验室、治疗室、口腔科、耳鼻喉科等诊室应预留局部照明电源插座;
    2 除精神病房外,病房内应按一床一灯设置床头局部照明且配光应适宜,灯具忣开关控制宜与多功能医用线槽结合;
    3 除精神病房外三级医院病房可按床位在多功能医用线槽上设置工作照明;
    5 手术室应设手术专用无影灯,且无影灯设置高度宜为3.0m~3.2m;无影灯的照度应为20×103 lx~100×103 lx且胸外科手术专用无影灯的照度应为60×103 lx~100×103 lx;有影像要求的手术室应采鼡内置摄像机的无影灯;
8.3.4 病房内和病房走道宜设有夜间照明。病房内夜间照明宜设置在房门附近或卫生间内在病床床头部位的夜间照明照度宜小于0.1 lx,儿科病房床头部位的夜间照明照度宜为1.0 lx

8.3.5 候诊区、传染病诊室及病房、手术室、血库、洗消间、消毒供应室、呔平间、垃圾处理站等场所,宜设紫外线消毒器或紫外线消毒灯

8.3.6 候诊区、特殊治疗室、儿科诊室,可结合诊疗特定环境要求设置装飾照明

8.3.7 病房楼(区)不宜设置城市夜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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