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一个工厂上班两个月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月五号下午上班 五点多的时候我老婆被机器夹到手指,当时厂里说要出货没时间让我们自己去医院挂号嘚时候让我们写别人的名字!回来报销。
当时去的是中医医院医生说骨折要连续治疗,回去和老板说了医生的诊断老板说这个医院不靠谱明天带我们去别的地方?第二天老板让人带我老婆去别的地方回来说没事休息休息就好!我问他工伤休息有补助吗?他说没有看疒的给你出了,你休息那里还有钱!请问这种事情要怎么处理一天上班12小时,一月三十天星期六两个班晚上不上,节假日大节过一天小节不放。
掌握的材料有厂服厂牌(打卡上班的那种感应卡种)工资条(没有厂名和公章的那种)宿舍钥匙和储物柜钥匙,招工牌上寫前两个月实用期一个班38元两个月后一个班40元,是2七月九号进厂的
是否是工伤是需要经过劳动蔀门进行工伤认定的
上班劳累所得的并,只要不是职业病目录中的一般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㈣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間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認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979年北方交大毕业从事劳资,劳动保险工作历任科员,科长现在退休。
职工只有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才可以认定工伤你在家里楼梯摔下来,不能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