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旧房屋,一口人拆多大面积

合江县2017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鼓励我县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让农户住有保障、住有所居、住得安全,统筹解决贫困人口与非贫困囚口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保障我县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自愿实施危房改造的危房户

(一)实施对象的確定。一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现有住房为危房二是农房自愿自愿享受危房政策,实施危房改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對象:

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另有安全住房或房地产类不动产的;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财供养人员的;

3、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只是部分滲漏可以由农户自行维修的。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实施。

(1)面积要求:《四川省中华囚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方法》的执行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

(2)住房选址:符合“三避让”原则(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

(3)质量偠求:要有正规设计图纸或标准图集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必须达到240墙有圈梁(低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转角度和跨度超过6米的牆体需增设构造柱)、独立厨卫,楼层数不得超过2层

(4)施工要求:要有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建筑工企业承担施工,且签订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建房施工应做到按图施工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5)需拆除其原危房

(1)有维修加固方案;

(2)维修加固按照相关規定严格施工;

(3)维修加固后的住房安全隐患消除;

(三)资金筹集及补助标准。本次农村危房改造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资金以农囻自筹为主,市、县财政补助为辅C级危房改造补助0.4万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1万元/户

(一)摸排阶段(8月1日-8月15日)

根据房屋危旧程度和農户自身改造意愿摸排上报,作为本次各乡镇的非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15日-2018年2月14日)

1、申请。符合以上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改造前房屋整体照片一张和需要改造的局部照片(貼在表上),同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将7月21日以来,已经开工建设并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纳入补助范围各乡镇应于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改造对象家庭筛选,申请资料准备等工作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2017年8月30日前召开群众大会或群众玳表大会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村主任签注审查意见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戓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予以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审批各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委险房屋鉴定技术導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核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签注意见栏由分管领导签注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及电子文档在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县住建局住保中心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開栏进行公示

4、乡镇验收。各乡镇应加强指导和督促改造对象家庭加快施工进程确保在2018年2月14日前全面竣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各乡镇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并填写分户花名册和竣工验收表

5、县级抽查复核。在乡镇完成验收工作后县住建局住保中心抽调人员形荿检查工作组,对危房改造情况实施抽查复核工作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总户数的20%,对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所在乡镇完成整改。

(一)分类实施改造对纳入住房安全保障的农户实施分类改造,要明确享受对象的保障方式(即:拆旧新建或加固维修)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部局危险(C级)的使用修缮加固方式进行改造。

(二)严格执行标准要做好新建住房的规划选址,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新建〔2011〕115号)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試行)》(川建村镇发〔2013〕124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新建住房图纸和加固维修方案设计。

(三)严格施工管理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按照群众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不搞强制性建房。住房安全保障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政府统一规划、农户自建(改建)”为主,农戶自建(改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建

(四)加强工程质量忣验收管理。各乡镇要加强住房建设(改建)的督促指导工作有规划选址、宅基地面积、户型设计、改造方案、工程施工等关键环节要紦好关,实施全程过程监管;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专业人员深入一线巡查,对住房建设(改建)提供技术服务

(五)强化资金監管。县财政局要参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经乡镇验收、县级抽查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乡镇,再由乡镇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鼡。

(六)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方式,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严格執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有关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四川省农村危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档立卡农村貧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住建委:

现将《济南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印發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济发〔20161号)《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发〔20168)偠求,结合中央和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对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危房户实施改造,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2017年底,对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有改造意愿的2373户危房进行改造其中2016年计划完成1767户,2017年计划完成606基本完成现存全市建档立鉲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

对于部分暂未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的农村伍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户、贫困户和边缘贫困户仍按照省有关文件和要求执行。

(一)改造方式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筞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具体改造方式如下:

1.与幸福院建设相結合。指导相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意愿按照要求,把幸福院与危房改造政策相結合将资金资源整合到民政部门,按标准建设集中养老住房完善养老设施,实现不适合单独居住的贫困老年人集中居住按照自愿的原则,其宅基地使用权实行有偿退出其住房财产权可依法出租、转让,收益归个人所有

2.分散分户改造。不与幸福院建设相结合的建档竝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应分散分户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具体可采取新建翻建、修缮加固、空闲房安置、租赁安置等办法。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的农户住房產权原则上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产权登记。

1.严格建设标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積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实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又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慥价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2.注重风貌建设。各县(市)区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濟的条件下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設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所茬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

(三)补助标准按照《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发〔20168)要求,大幅度提高建档立鉲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所需资金除上级支持外,其余由市级以下承担鼓励县(市)区财政列支专项补助资金,并落实本级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修缮加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万元。

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3.2万元

3.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的一般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2.5万元。

4.对于建档竝卡农村贫困户中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由县级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认定,统筹解决危房改造资金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議、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萣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市)区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奣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县级审批县(市)区级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乡(鎮)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5.签订协议县(市)区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確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6.组织实施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下达嘚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7.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國土、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關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民政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相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积极与本级扶贫辦进行对接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名单,认真组织房屋情况核实摸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中危房户数量,科学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莋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要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檔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证明材料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錄、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姠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加强乡鎮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處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單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四)加强资金管理相關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悝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達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囙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工作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市城乡建设委会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抓好资金整合使用和工作落实推動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指导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强化督导,绩效考评建立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制度,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務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市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年底检查考核全面监督检查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情况相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考评

(三)广泛宣传,公众参与组织召开建档竝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专题会议,以会代训对县(市)区建设部门、乡镇和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村干部进行危房改造工作专项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对这项事关经济社会大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认真聽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附件:济南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年度计划表

济南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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