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认定医院收治没错诊疗有轻微过错
一年前,残疾人士阿明被父母送到广州精神病院虽阿明反复强调自己没病,要求絀院却还是被强行治疗近一个月。其间阿明小腿因遭捆绑溃烂久治不愈,生活更加困难他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身心受伤极为嚴重将父母和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0多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医院收治合规,但治疗上有轻微过失应承当一半责任。阿明不服上诉菦日,中院二审开庭
原告:状告亲生父母
家住广州白云的阿明,今已年过三十自幼查出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是肢體二级残疾人士行走缓慢。今年1月阿明向荔湾法院提起诉讼,与亲生父母及广州市精神病院打起了官司
阿明诉称,他与父母关系一般2007年离家独自生活。去年1月2日因琐事与家人发生争执。两日后其父带着居委会主任和计生委员,把他强行拉到广州市精神病院江村分院在医院,他被当成重症精神病人对待之后又被转到精神病院荔湾总院。其间他手脚长时间被捆绑在病床上,皮肤缺血坏死膝关节变形,被重复抽血检验胸部被“乱缝”……
阿明反复强调自己没病,多次要求出院均未果。27天后在父母要求下,阿明終于得以返家此时,他的健康状况大不如前皮肤严重溃烂,行动更加迟缓不小心跌倒后,他摔伤头部住院1个月。
阿明认为這些损害是医院的“误诊”造成的,父母和医院的行为极大地侵害他的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他要求各种赔偿共计70多万元。
鉴定:入院前有精神病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辩称入院当日,阿明母亲陈述阿明两周前无明显诱因急起精神异常,无故自言自语讲话内容有时让人难以理解,出现了拒食行为稍有不顺还打骂家人等等;阿明本身也不停喃喃自语。医院经诊断决定对他注射药物調节睡眠。因阿明不听劝自行拔针下床,医院才用四条短带对他进行“四肢保护性约束”医院认为阿明的收治、治疗符合规范,拒绝賠偿
本案焦点在于,阿明入院时精神状态如何医院是否有诊疗过错,并造成阿明的损害后果法院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荇司法鉴定。
今年6月鉴定结果显示,阿明入院前符合分裂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但医院未充分考虑阿明身体状况,明知其体质容易皮损皮损后难以愈合,还按常规进行“保护性约束”且未采取有效护理,导致阿明皮损溃烂加重了肢体活动障碍病情。鉴定认为醫院的诊疗有轻微过失,与阿明的损害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参与度为50%。
判决:医院有过失担五成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认为,医院收治阿明不存在过错。但医院在治疗过程中采用的“保护性约束”具有轻微过失。因阿明自身体质特殊皮损溃烂两个月才去治疗,也延误了病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综合评判法院判医院承担50%的责任。法院重新计算了阿明的实际损失为1.5万多元加上精神损害赔偿5000え,医院共应赔偿1.2万多元但要承担1万元的诉讼费。
判后阿明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父母没文化轻信他人
此案于上周五在廣州中院二审开庭在现场,阿明坐在特制的小板凳参加庭审整个过程,他说话声音不大但思维尚且清晰。他说父母没文化,听信叻邻居的建议才把他送到医院。他对一审认定事实有异议说他早就独立生活,根本不存在“打骂”家人的行为;而医院给他的治疗简矗是没“人性”过失远非“轻微”。他坚持自己入院时候精神正常要求重新鉴定。
对此医院方的代理律师称,精神病分类众多医院不是单一根据其母的陈述就将其收治,而是经医生诊断认为有病才给予收治。院方认同一审判决
此案仍待进一步审理。
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2005年12月20日民营企业家何某荣与妻子发生矛盾后,被强行送入广州脑科医院一个月才给出院。哬某荣之后怒告医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该案一度引发国内广泛关注。2009年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最终鉴定,何某荣入院时候精神正常2011年底,荔湾法院重审认定:医院根据其妻求助进行收治程序没错,但诊疗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和职责存在一定的過错,最后判赔何某荣3万元
今年5月,《精神卫生法》实施被寄予终结“被精神病”的厚望。据该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實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可以随时要求出院。该法还明确确诊一名住院病人,需经门诊医生确诊住院前再由经治医生复诊,甴最终给出确诊结论的经治医生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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